内勤考勤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正规化管理,确保学院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考勤休假制度。
一、上下班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教师:上午8:20——12:00下午14:20——18:00)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二、考勤管理
1.学院教职工上、下午上班必须在指纹机上进行考勤(在翰院、艺步楼、贡院均可),特殊工种如保安、宿管员、超市服务员可由本部门单独进行考勤。
2.每周教职工的考勤工作记录由人事处汇总统计,并进行公布。每月的考勤记录,作为教职工本月工资核算的依据。
3.因事无法按时进行考勤,应于当天书面说明情况并请本部门领导签字证明,交人事处备案。
4.凡在上班期间未经本部门领导批准(专职教师和科以上干部须有书面请假条和各级领导审批签字),无故不按规定进行考勤的,一次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
5.考勤工作是一项严肃而细致的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工作考核、业绩评价和奖惩等切身利益,全体教职工应认真对待此项工作,自觉进行考勤。
三、迟到及外出
1.未经请假,考勤时间迟到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除20元;迟到16分钟至30分钟的每次扣除50元;迟到31分钟以上的,按半天事假计扣工资。半天未上班的,按全天矿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
2.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需要外出,本部门领导批准即可。部门负责人外出直接向院领导请假。
3.工作时间不假外出,2小时以内,按矿工半天处理;2小时以上,按矿工1天处理。
4.参加读研学习的专职教师或行政干部,应在开学前书面向本部门领导请假(并附一学期的课程安排),并经主管院长同意后,交人事处备案。
5.在本院各处室实习的学生,如考研学习,应停止实习,并办理离校实习的手续。
四、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休息或治疗,应有医院出具的病历证明,属急诊情况的应及时通知所在部门领导,并在上班后补交医疗证明。
2.员工因病休假超过两个月的,将扣除全部期末奖金。
五、事假
1.教职工请事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交部门领导批准后交人事处备案。未经批准而私自离岗外出或不来学院上班的,按早退或旷工处理。
2.请事假在3天以内(含3天)的由部门领导批准;3天以上,须经部门领导(处室领导)审批并经主管院长批准,报人事处备案。
3.事假期间,按本人的.日工资计算标准并按日扣除相应工资和
餐费。
4.凡属事假期间的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绩效一律按实际天数扣除。
六、加班
因工作任务需要而必须加班的教职工,在每周星期四下午6:00以前由部门领导统一安排(填写加班表),并报人事处审核签字。加班人员,加班工作前,须在办公室加班登记本上签字确认。
七、其它假期
婚假、丧假各3天(不扣工资,只扣餐费),3天以上,按事假处理。
八、本规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
(1)考勤周期为每个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当月最后一天。
(2)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门店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作息时间为。在周一至周五由店面安排轮休两天,周六、周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属门店员工的考勤由门店店长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须以公司人事部下发公司LOGO的`考勤表为标准。店长休假由店长指定员工负责考勤。店长在月初制订本门店工作排班表,门店员工应严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员工临时有事休假在确保有人换班的情况下,店长方能准假;门店员工如有加班则应填写加班审批表并报分管领导审核,门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审批表、当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号前提交人力资源部。
(4)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5)上班需严格按照店面作息时间规定,由店长负责登记每日出勤及请假情况,由人力资源部不定时抽查。员工考勤表字迹晰,严禁涂改,名字和员工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
根据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经校行政会议和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自xx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实行新的指纹考勤制度,内容如下:
一、关于上、下班考勤时间的规定:
第一次(按指纹)8:00之前
第二次(按指纹)11:20-13:20
第三次(按指纹)16:20以后
二、关于考勤费的规定:
1、教师(除班主任外)一周考勤次数满12次算全勤80元,满13次85元,满14次90元,满15次算满勤100元;班主任一周考勤次数满10次算全勤80元,满11次85元,满12次90元,满13次算满勤100元。全体教师考勤次数达不到全勤次数的,每缺一次扣除10元,扣完为止。
2、超过上班规定时间或提前下班规定时间半小时内扣除相应考勤费一半。
3、以周为单位进行考勤费统计,并及时公示。
三、公出人员需及时填写考勤请假单(须相关校级领导签字)向校长办公室请假。
请假单上交时间不得迟于下周一,以便统计;迟于规定时间将作废处理,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