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合集三篇)

幼儿园工作人员规章制度(精选3篇)

幼儿园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篇1

美术馆是我院展示学院艺术教育与艺术创作成果的重要窗口,也是重点安全保卫区域,保证展厅清洁、安全、有序的.环境,对提高我院相关专业的社会知名度,促进与社会的交流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规范美术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中青年教师考核(美术类、设计类、影像类展览)、专业成绩优秀学生技能比赛(美术类、设计类、影像类展览)、毕业作品展、秋季写生展,由艺术实践与创作处统一安排展期。

2、各使用单位教学计划外临时使用美术馆,应提前一周向艺术实践与创作处演展科提出使用申请,由演展科根据美术馆使用情况统筹安排。

3、各使用单位如与学院临时性重大活动发生时间冲突,须无条件对原计划进行调整,由演展科与主办单位或个人协商解决。

4、美术馆使用申请实行层级领导审批制度。学院内各单位、个人的使用申请需经各部门领导签字。

5、各二级学院组织的涉外展览,承办方应事先通知学院外事处,由外事处根据有关涉外规定对使用申请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6、各二级学院应指定专人作为艺术实践联络员,负责协调与艺术实践与创作处的工作,加强沟通,确保美术馆展览工作有序的顺利开展。

7、美术馆展览时间:早9点开馆,下午16点闭馆。15点45分停止入场,开始清场。布展时间为展览前一天。目前美术馆只提供部分基本展台、挑杆、空白作品标签。展览方请自备挂钩、挂绳、画框。

8、美术馆应配备专职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责任心,必须坚守岗位。美术馆工作人员应在开馆前15分钟内到岗,午饭采用分批就餐的形式。开馆期间要做好展厅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检查展厅设备,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10、请自觉保持美术馆环境卫生,不得将食物、饮料带入展厅,请勿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严禁在馆内吸烟或使用明火。闭馆时应切断除防盗系统外的所有电源。

11、发现有观众损坏作品或展厅财物的现象要及时制止,控制当事人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知保卫人员。

12、对美术馆进行维修、设备更换时需由工作人员在现场监督的情况下维修人员才能进行工作。

13、每天美术馆要做好清场工作,清场由主办方、美术馆工作人员共同进行。主办方清查展厅内有无人员及事故隐患,工作人员检查展品有无缺损,清场应不留死角,并做好清场登记工作。

14、美术馆闭馆后应及时设防,设防后工作人员禁止进入。如因特殊情况须进入美术馆时,需提出申请主办方负责人签字后由艺术实践与创作处通知管理人员后方可进入。

幼儿园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篇2

一、保教人员道德规范

1.热爱祖国,热爱幼教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要求和任务。

2、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和专业知识,刻苦钻研业务,积极参与教改,勇于探索,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自身综合素质。

3、勤奋工作,尽职尽责,上班时间不聊天,不干私事,兢兢业业,奉献在岗位上,热爱幼儿、尊重了解幼儿,对幼儿一视同仁,不偏爱,坚持正面教育,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能愉快、活泼、健康地成长,确保幼儿在园内的安全。

4、以身作则,以礼待人,和气以诚交往,做幼儿的表率;仪表端装、言行举止要符合职业要求,一切都要有利于教育幼儿,服务家长,为家长安心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5、服从领导,遵纪守法,严守劳动纪律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关心集体,同事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爱园如爱家,自觉维护集体利益、荣誉,不传播流言蜚语、不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严于律己、宽厚待人、尊重他人、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当班制度

1、严格按照园内制订好的幼儿作息时间表和教育计划组织好各项活动。

2、当班时间不做私事、不离岗位、不闲谈;不做与本职责无关的事情,不与家长或亲友长时间谈话。

3、按计划进行幼儿一日生活领导,如要改变当天活动内容,需经分管教育领导批准方可。

4、上班时间不随便打私人电话,当班期间手机关掉或调到震机,幼儿活动和睡眠期间不得在活动室和睡室打、接电话。

幼儿园工作人员规章制度 篇3

1、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2、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1元/次,旷工者扣5元/次。

3、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因工作造成一般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一切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5、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必须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6、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

7、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8、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9、值班老师应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半小时,下班时迟走半小时,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10、一月公布一次出勤。并将考勤列入奖惩、评比条例中。

11、教师要认真备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

12、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

13、学期结束,各方面表现优秀,且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奖励教师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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