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管理制度(精选31篇)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三、根据《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分管领导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报送信息化办公室。
六、相关监测人员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10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八、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井下装置。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九、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十、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2%)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十一、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十二、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
一、建立建全通讯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
二、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
三、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
四、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
五、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
六、各类技术资料档案一律不准销毁,否则,给予当事人按情节轻重进行经济上的处罚并开除矿籍。
七、系统技术档案资料的查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外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借阅。
为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小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问题制订以下制度:
一.作业总量监控制度
1.一二年级教师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五年级不同学科总时间不超过1小时。教师在布置作业时都要参照当天其他教师布置作业时间的设置。
2.作业的布置要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的要求,认真精选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习题,以利于学生理解和巩固所学知识,并培养其熟练的技能技巧。要有一定量的实践性、活动性的作业,不得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作业。
3.各教师要对学生分类,研究确定分层作业内容。
4.凡布置给学生的作业,教师都必须会做,新教师还应先做一遍,了解作业的难易程度和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利于对学生作业进行指导、及控制作业总时间。
5.班主任是班级作业量调控的责任人,对每天的各科作业进行审核,每周向学生了解作业完成情况,协调各学科教师,针对问题及时调整作业总量。班主任每月向包年级领导进行汇报,包年级领导对作业总量、作业质量、及作业批改进行每月检查、监督并作出总结。
6.教导主任是学校学生作业量的监控责任人,教导处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作业情况,对学生的.作业量及作业质量进行监控。
7.对违规布置质量低、数量大的作业或不及时批改作业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较为严重进行通报,并做出书面检查;对情节较为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并做出承诺。
二.班主任统筹作业总量制度
(一)班主任本着协调精神,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学生家庭作业总量。
如果作业超量,班主任要及时与科任老师联系,减少学生家庭作业量。
(二)作业总量要求:
1.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2.三、四年级学生一般每天家庭作业不超过30分钟。
3.四、五年级学生一般每天家庭作业不超过45分钟。
4.每天中午不得布置家庭作业。
(三)作业质量要求:
1.内容紧扣目标与重点。
2.形式多样化,多布置阅读性和实践性的作业。
(四)班主任在协调过程中,如果有困难之处,要立即向教导处反映,由教导处解决。
三.作业统筹布置要求
1.各任课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下午放学后等不同时间段岔开布置作业。难易结合,口头与书面相结合。
2.“所需时间”以分钟为单位,要以中等速度的学生为参考值。
3.各任课教师每日在课后要主动如实填写,班主任做好协调统筹工作。
4.每天作业总量根据学科的不同尽量保持相对均衡。
5.作业布置与批改遵循“精选&先做&全批&反馈”的原则。
6.每周结束时,各班主任将此表送交教导处备查。
小学作业布置统筹记录表
星期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社会
总时间(分)
作业内容
所需时间
作业内容
所需时间
作业内容
所需时间
作业内容
所需时间
作业内容
所需时间
—
二
三
四
五
双休日
本统筹表记录的是学生各学科各种课外家庭作业的每日总量,不包括课堂作业。一、二年级不得留课外作业,不用记录。
为了保证幼儿乘车的人生安全,切实落实幼儿园安全工作,根据《湖北省校车管理办法》,以及幼儿园其他相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校车驾驶员必须严格按制度要求,创建平安、和谐幼儿园。
1、驾驶员必须持有交管部门统一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等合法证件。
2、校车驾驶员应有3年以上安全行车的经历,并在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的记录。
3、驾驶员必须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或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史。驾驶员在行车期间严禁在车内吸烟、接打电话、与他人闲谈等危害幼儿身体及生命安全的行为。
4、每天行车前,驾驶员应认真检查车辆,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行车安全。如有安全隐患不能出车的,驾驶员应提前通知幼儿园相关部门,以便幼儿园及时调换其他车辆,以免影响正常工作。
5、行车时驾驶员应文明行车、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管人员管理,做到不违章、无事故。行车按指定时间、指定路线行驶,不随意改变行车路线。行驶中安全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以保障乘车安全为首要责任。
6、驾驶员熟悉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对可能发生的行车中会出现的问题,事先做好应急预案。如遇突发事件,应沉着冷静处理,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及时向幼儿园领导及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协商处理方案。
7、有幼儿上、下车时,必须车停稳后方可打开车门。停车点如有积水、或道路施工等情况,应选择其他安全停车点停车。幼儿安全上、下车后,驾驶员确认无误,方可关门、起步。
8、如遇市政道路施工封闭道路的,驾驶员应及时通知幼儿园领导及相关部门,以便及时调整行车路线。
以上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为保证物业安全及延长监控摄像系统使用寿命,发挥其正常功能,特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保安应按照操作程序使用监控设备,不得随意调试和作其他用途。
二、图像模糊或跳跃不清时,值班保安应按正常程序重新操作,如无法消除故障,通知机电班检查修复。
三、如遇失去图像或失去报警功能等严重故障,工程部应通知厂方派员维修。
四、机电班每周检查红外线探头及摄像头一次,对报警迟钝、转动失灵、松动、生锈等故障即时维修;每月用清洗带清洗录像机一次,并填写《设备保养纪录》。
五、故障期间,巡逻保安须加强物业周边的巡查,以防不法分子乘虚而入。
六、值班过程中发现可疑情况,应对可疑点放大摄录,并通知巡逻保安前往查看核实,以防止事故发生。
七、告知客户爱护监控系统,对损坏行为追究责任。
一、监控室实行24小时专业人员轮流值班。
二、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加强责任心,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施。
三、监控室内不得吃零食、喝酒等,干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四、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特殊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有专业人员顶替后方可离开。
五、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进行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监控室的设施设备不得任意搬动及堆放杂物,操作台上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任何物件,所有资料应存放整齐、有序。
七、设备出现故障当值人员无法排除时,应及时报告领导,联系技术人员进行修理。
八、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报告领班或直接通知安全维护员,并及时做好时间、地点等记录。
九、值班人员应及时填写当班的设备运行记录、工作日记,以便查找原因。
十、监控室的`各类记录、录像存盘、资料不得擅自任意处理,必须进行保存归档。
十一、做好监控室的环境卫生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手续。
十二、每月将设施设备运行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管理处存档。
十三、监控出现异常情况及车辆堵塞交通,及时通知安全维护队员及时处理,引导车辆到边缘地带,疏通道路。
为加强学校德育管理,有效利用学校监控系统,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提高文明素养,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主要检查事项
1、破坏公物
2、楼梯和走廊疯打闹、大声喧哗、说脏话
3、男女生交往过分亲密
4、聚众
三、管理办法
1、每天按监控视频梳理小组和监控实时监督小组两个小组,对前一天的视频和进行梳理,发现违纪的登记时间段或视频时段,并做好记录。实时监控小组,每天抽取两个时间段,进行监督,同样做好登记。
2、由监控检查小组,把相关视频和记录交给学校政教处,政教处联系探头所在年组进行分析辨认。确定违纪学生身份。
3、学校政教管理团队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对违纪学生进行相应的处理。直至开除。
4、违纪行为除了男女生交往过密之外,一定要公开处理。学校统一研究处理决定。
管理制度
中心控制室(或消防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大厦(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中控室(消防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2、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悬挂或张贴。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认真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各项记录,交接班时须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检查。
4、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位,中控室(消防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5、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对计真机软件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设备密码须报物业部备案。作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中控室(消防中心)设备。
6、办理业主装修申请时,管理处须对拟装修部分的火灾报警装置、喷淋装置、弱电装置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须由业主签字确认,装修造成的系统故障或损坏,须由业主支付系统维修恢复费用。
7、保持中控室(消防中心)清洁、干净和堆放杂物。
8、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物。
一、幼儿园在新生入园时给每个家庭发放接送卡,加盖幼儿园公章为有效卡。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须凭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电话或嘱托才能领走孩子。
三、幼儿园有权阻止未带接送卡的人员入园,来访者如欲强行进入校园,有责任予以阻拦,并视情况报警。如果幼儿园遇到未持卡的.幼儿亲戚(或离异父母)来接孩子,教师可以拒绝。
gps监控员工作职责
一、值班制度
1、调度中心包括电视监控系统,车载gps监控系统,是公司防控体系硬件设施中心,必须规范管理,以最大限度发挥监控中心对于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快速反应的作用。
2、调度监控中心实行全天候正常运转,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对 gps监控情况及时观察反映,如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排除,或向主管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不得在监控室会客,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监控室以及翻阅相关资料,不准外借、占用监控装备、器材及办公用品,严禁监控室放置杂物及私人用品。
5、严禁违规操作或利用监控设备从事与监控无关的事情(如电脑上网等),严禁在监控室喧闹或娱乐、抽烟、饮酒。
6、值班人员交班时,要清理有关资料,检查设备运行情况,本班工作尽可能在交班前完成,发现问题或需要续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由交接班人共同签字确认,如因交接手续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而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二、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按时交接班,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其他交接事项。
2、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
gps监控员岗位职责
1、爱岗敬业、服从管理,爱护监控设备,熟悉监控业务并
认真填写每日监控记录
2、对运营车辆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驾驶员有超速、超时、不安规定线路运营,异常停车等违章行为,应及时提醒、警告制止,并做好记录以备检查,确保原始记录的完好。对违法违规者、不听警告者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作出处罚处理。
3、每日做好监控记录台帐, 如有车辆或人员变动,及时与各部门,各驻点负责人沟通,保证台账的准确有效。
4、监控人员应将驾驶员违规情况每星期统计一次,报送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根据gps规定追究责任,每周对违法违规驾驶员作出教育、处罚处理,每月作出通报。
5、监控人员对gps的监控应采取实时动态报警监控和日定量轨迹回放方式进行,对车辆轨迹回放的抽查率要求达到100%,并做好记录。
6、当gps发生故障或损坏,监控人员应及时联系安装维修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并做好记录,对故意损坏事件进行调查和取证,并负责对安装和维护的车载设备进行加封。
7、在出现恶劣天气条件情况下,通知在运营的所有车辆,把车速降低到安全控制范围
8、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擅离职守、脱岗、串岗,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9、严禁将监控平台用于监控无关的事宜,或将监控平台给他人使用,如平台网络有故障,应及时向安全技术部反映;
10、建立完善监控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将每月监控情况按时上报调度中心。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防止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他人和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运输任务完成,科学化地管理车辆,根据相关规定所有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车载gps设备。通过gps定位对车辆运行过程位置、速度、方向、行驶线路、运行轨迹、规范行驶等实施安全运行监控,从而规范车辆运行,规避风险,实现生产运行过程的受控管理,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公司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原则与适应范围
1、车辆gps监控是指带有gps卫星定位功能,能实时记录和传输车辆所在位置、行驶路线、行驶速度等,具有定位、监控、记录、警示、指挥调度、营运管理、信息、网络、通讯等综合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监控管理系统。包括车辆gps车载终端、各级监控平台相关设备及监控管理软件系统。
2、公司所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备车载gps设备和必要的通讯工具。
3、凡公司车辆安装了车辆gps车载终端的车辆,均应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监控员和驾驶员职责
(一)监控员职责
1.负责统一管理公司车辆gps监控管理平台,负责平台正常使用及维护,保证监控平台运转正常。
2.监控公司车辆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监控中发现的违章车辆驾驶员进行处罚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3.监控平台由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操作。
4.教育从业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从业人员认识运用车辆gps监控管理系统对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自觉接受公司的跟踪监控。
(二)驾驶员职责
1.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出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解决。
2. 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
3.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
4.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其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
三、监控管理
(一)日常监控管理内容,包括车辆超速处理、偏离规定线路检查、夜间车辆运行监控、定点停放、长时间着车等监控。
车载终端设备的管理由本车驾驶人员全权负责,公司在日常监控中发现设备运行不正常,应及时通知设备运营商进行维护。
车载终端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经查证系人为破坏的,由本车驾驶人员承担设备维修或更换设备的费用,并处以损失额2倍罚款。要求驾驶员将gps检查和使用纳入车辆“三检”范围。如发现损毁、丢失情况应立即汇报,查明原因和责任人。
3.驾驶人员不得自行断开gps车载终端电源,确因车辆检修需断开电源的,要及时告知公司监控人员,并做记录备查。车辆送修后取车时应对gps设备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应由修理厂予以恢复。
4.驾驶员或车上乘座人员,不得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以免日后影响判断,贻误警情,对随意报警人员将按照运输公司不执行相关制度项予以考核。
(二)gps报警设置
1.超速报警:以交通执法部门以及本公司的时速设置为准,最高时速不能超过80km/小时,路段有限速规定的,不能超过规定时速。
2.车辆故障和事故报警:要求发生上述问题时要第一时间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延误时限和扩大损失与影响。
(三)报警的处理
公司或各分公司在监控时接到报警信号后,要迅速查明报警原因,及时处理,并将做好记录。
1.超速报警:及时告诉本车驾驶人员纠正,减速慢行,消除隐患;
2.异常报警及紧急报警:及时与驾驶人员联系,查明报警原因,了解求助内容,及时救助;
3.事故报警:及时与驾驶人员联系并了解现场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科,安全科要及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四、违章行为及处罚
(一)违章行为
1.私自拆动和损坏监控系统的各部件,使其无法正常工作。
2.无故按紧急报警开关报警的。
3.驾驶员超范围或超路线行车,私自改变行车路线(特殊情况向公司汇报后方可改线)脱离监控。
4.在运行中被监控中心警告有违章行为,没有立即中止违章行为的。
5.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
(二)违章处罚:
1.以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对以上违章行为进行阶梯式处罚,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以此类推;对一个月出现五次以上违章行为或情节严重的从业人员予以开除。
2.监控人员发现象gps监控平台车辆数据不能正常回放,应与重庆金坤实业有限公司客服中心联系(),并查找原因及时汇报给总经理,三天内无数据回放又未能及时查找原因的,每次对监控人员处以20元罚款。
五、gps监控管理及数据统计
1、监控员负责gps日常监控,安全科长负责每周不少于两次的定期抽查。
2、自gps上统计的报警,违章,违纪情况应及时制止及处理,并做好相应记录。
3、监控员应于每月底将gps反映出的数据汇总报主管领导审核。同时根据gps上产生的即时数据制作分析报告。
4、各分公司应根据公司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设备管理及监控管理。
5、车辆转移或报废,车管人员应及时请示上级,对gps设施予以拆卸、变更使用车辆或予以暂时保存。
第一条项目部(矿)必须建立安全监控设备的管理台帐,对设备的安装、维修、报废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条分站经大修后必须在地面进行不少于48小时的通电试验以确定其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甲烷传感器更换电路板或感应元件后必须送分公司通风实验室进行检定,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其他传感器更换电路板或感应元件也必须进行调校,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第三条装置的报废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对确需报废的应经分公司通风实验室鉴定后,履行报废手续。
第四条地面中心站的管理。
(一) 必须装备两台同等功能的计算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
(二)必须采用抗静电地板,并安装空调,确保室内空气温度和湿度符合要求。
第五条项目部(矿)管理职责。
(一)监测队
a)负责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周期校准和系统信息的传输工作。
b)地面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监控主机出现故障不能正常工作时,监控备用机要能立即投入工作,确保系统的连续工作。
c)当发现有异常情况时中心站值班人员要及时安排维护人员进行处理,作好记录。
d)当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瓦斯浓度呈上升趋势,超过正常值0.2%时中心站值班人员要及时与通风科联系,共同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并作好记录。
e)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断电值(正常调校除外)时中心站值班人员要立即向矿调度室、矿通风科调度汇报,并检查该地点被控设备是否已断电,否则要立即实施远程断电,切断该区域所有机电设备的电源。
(二)通风科调度
a)安全监控系统终端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并经常浏览,发现有异常情况要随时向矿监控中心站查询、向矿调度室汇报。
b)当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地点瓦斯浓度呈上升趋势,超过正常值0.2%时要向值班科长汇报并及时与监控中心站联系,共同派人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c)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断电值(正常调校除外)时要立即向项目部(矿)调度室汇报,并向通风值班、科长、主管技术员汇报,作好相应的记录。
(三)项目部(矿)调度室:安全监控系统终端机要保持24小时开机,值班人员能够熟练操作并经常浏览,当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断电值(正常调校除外)时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理程序,随时掌握处理情况,并作好记录。
第六条项目部(矿)要建立以下技术管理资料,保持期不少于2年:
a) 安全监控设备台帐;
b) 安全监控设备故障登记表;
c) 检修记录;
d) 巡检记录;
e) 传感器调校记录。
f) 重点监控异常情况处置记录;
g) 中心站运行日志;
h) 安全监控日报、报警断电记录月报;
i) 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
j)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备情况统计表(月报);
k) 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图、断电控制图。
其中安全监控日报必须由项目部经理(矿长)、项目部(矿)总工程师、通风科科长(或监测队长)、值班员签字;报警断电记录月报必须由总工程师、通风科科长(或监测队长)、值班员签字。
第七条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图应标明中心站、电源、分站、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声光报警器等设备的位置,标明接线情况、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等情况。
第八条监测监控系统断电控制图应标明分站、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的位置和断电范围,标明被控开关的名称及编号,标明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
第九条矿井安全监测系统图基本要求:
(一)在1:20xx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绘制。(上报1:5000)
(二)在图上标明主要通风设施及风流方向。
(三)标明系统中心站主要设备型号、信号传输线路种类及长度、分站或扩展器的位置和型号、各类传感器位置、型号及断电范围。
(四)每月修改,每季度必须向分公司通风管理部上报一份。
gps监控系统驾驶员职责
一、爱护和正确使用gps,不得故意破坏或拆损仪器及其附件,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gps的正常工作,改变gps功能和安装位置,阻碍超速、超时提示音的发出。
二、应保持公司在gps终端粘贴的封条完好无损,不得私自粘贴和撕毁。
三、应严格按照行驶道路限速要求行驶,行驶中当监控员提醒超速时,驾驶员应立即纠正,严禁继续超速驾驶。
四、应按限定的路线驾驶,如有线路变动,及时上报运输保障部和调度中心,严禁私自绕路,更改路线。
五、驾驶员如在行驶途中有停车现象,应及时上报调度中心,说明原因。
日常管理
1、执行24小时在线车辆监控。
2、车载终端故障管理:
(1)车载终端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填写《gps设备维修单》报公司安全技术部;
(2)公司安全技术部负责及时联系厂家并通知车属单位约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
(3)维修过程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填写设备故障日期时间、报修日期时间、原因、维修结果、处理意见并签字确认。
3、未能修复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不得投入营运。
gps监控管理处罚条例
一、超速驾驶的处罚条例;
车辆超速:监控员通过监控平台发现车辆超速,应及时发送超速提示信息或电话告知;
(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高速限速为80公里/小时,有限速标志地段的,按照限速标志标规定的`速度行驶。如车辆超速10%以上(含10%),予口头警告一次;
(2)车辆超速10%以上(含10%)两次,全员内予以通报批评;
(3)对于三次以上并且屡次犯错且没有悔改之意。公司强制调回,进行停岗学习,并停发安全奖。
(4)以上车辆如有超速违章现象,罚款费用由驾、押人员自行承担。
二、 违章停车的处罚条例:
(1) 车辆出现违章停车一次,予以口头警告一次。
(2) 车辆出现违章停车两次;全员内予以通报批评。
(3) 车辆出现违章停车多次,并屡教不改者,公司强制调回,进行停岗学习,并停发安全奖。
(4) 以上车辆如有超速违章现象,罚款费用由驾、押人员自行承担。
三、 监控员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年内第一次对其进行警告批评教育;第二次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第三次停岗培训。
1、当班记录缺不完整、不齐全、字迹不工整;
2、对运行车辆报警未及时通知车辆单位处理警情并未做记录的;
3、发现车载设备故障不记录或记录后不汇报;
4、对超速、不按正常线路运营等情况隐瞒不报的。
一、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1、GPS监控系统由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使用、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分配的账号及密码登录使用GPS监控系统。
2、GPS车辆监控系统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由安全科GPS监控室安排监控管理员管理。使用参照《GPS系统使用手册》,因操作不当所引起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3、GPS监控系统的数据涉及公司的运营机密,任何人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不能以打印、网络传输、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等方式将数据携带出公司。
4、GPS监控系统的数据特别是车辆超速、超界线行驶等车辆违章行驶数据要及时、迅捷传递到车辆安全管理部门。
5、车辆限速规定:
(1)、高速公路车辆限速100公里/小时
(2)、一级路车辆限速80公里/小时
(3)、二级路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4)、城市道路车辆限速40公里/小时
(5)、夜间(22.00—凌晨6.00)车辆速度为白天的80%
6、疲劳驾驶的.限值:
客运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7、监控处理程序
(1)、报警车辆的监控和处理:
①当发现车辆超速行驶时,即向该车发出警告指令,若有车辆经警告不减速且持续行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②当发现有车辆向中心发出紧急报警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用电话方式进行查询,若查实车辆确实发生意外的,根据情况类型立即向公安或交警大队报告,并提供车辆位臵、行驶方向、行驶速度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③值班人员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值班日记上做好记录,并且在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上给予点名批评并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意识。
(2)、异常情况的处理发现出现异常信息情况时,即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
(3)、对连续60分钟没有信息回传的终端进行排查处理,做好记录,确认终端出现故障的,报告灵图柳州分公司,派人检修。
二、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1、终端设备安装后,首先在终端上设臵短信中心号码、本机号码以及IP地址,并测试终端和中心之间的短信收发是否畅通,然后进行功能设臵,让终端设备能够正常进行。
2、安装人员在安装终端设备后,要如实登记车辆和安装情况,严格执行登记规定,填写相应的《GPS安终端装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并对安装登记的真实情况负责。
3、车辆经营管理责任人或司机发现GPS终端运行异常,应及时向公司GPS监控室报告或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安排维修。因人为原因导致的GPS终端损坏或传输数据错误,车辆经营管理责任人或司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当GPS终端出现运行异常,由灵图柳州分公司技术部指定人员上车进行检查,不能在车上排除故障的,拆卸设备后要继续进行故障排除,还是不能排除故障的设备,在填写维修、维护单后,由灵图柳州分公司发送给终端供货商,由供货商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监控室职责
1、负责监控室计算机、网络硬件和车载设备的维护以及与硬件和车载设备提供商的联络。
2、负责监控室计算机软件系统的安装、设置和维护。与软件供应商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3、GPS监控软件使用者的组织及使用用户权限、监控频率等的设臵。
4、负责GPS车载终端的运行情况排查,出现故障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
4、对GPS监控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发现不足的地方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
(二)、GPS监控系统岗位职责
1、GPS监控系统由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使用、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分配的账号及密码登录使用GPS监控系统。
2、GPS车辆监控系统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由安全科安排监控管理员管理。使用参照《GPS系统使用手册》,因操作不当所引起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3、GPS监控系统的数据涉及公司的运营机密,任何人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不能以打印、网络传输、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等方式将数据携带出公司。
4、GPS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值班制度,并填写GPS安全监控日志记录表格,建立值班台账,完善交接班制度。
5、GPS监控人员负责监控车辆是否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三级(含三级)以下路上行驶。
6、GPS监控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速度,客车中途休息站的休息情况。
7、GPS监控人员如发现车辆违章情况,应及时打电话告知当班驾驶
员,并建立违规车辆处理程序和处理档案。
8、GPS监控人员负责监控车辆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如发现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应及时通知相关主管领导并记录在案。
9、GPS监控人员定期向GPS监控中心获取车辆违规信息。
10、接受安装GPS车辆驾驶员和车辆业主对其车辆运行位臵、速度、线路等的查询并及时做出回复。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三)、GPS值班制度
1、GPS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报告,由其他GPS监控人员值班。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发现企业监控平台不在线或运输企业存在超速报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提醒告诫,并做好有监控关记录。
4、值班期间,如发现严重超速违规的,经提醒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填写《抄告单》,填写好有监控关记录。
5、值班人员按时交接 ,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其他交接事项。
6、交接班时要逐项点清有关器材数量,并检查设施设备(电脑监控、报警设施和其它设备)等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在值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记录,由交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7、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
8、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如因设备器材,交接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事后发现或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9、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GPS平台监控室,更不能让无关人员操作、查询。未经领导同意,平台数据不得向外提供,做好保密工作。
为保证校园内的视频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酒后上岗。
二、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向学校主管安全领导报告并报修。
三、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或将易燃、易爆、有毒的危险品带进监控室;监控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或使用有干扰系统设备严禁使用有干扰系统设备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不得无故中断监控,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设置密码,密码只能有校长和分管安全的领导保管,未经允许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遵守有关保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五、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注意防潮,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六、保安人员不准向被监控人员介绍监控范围和效果,做好监控记录。每天向学校带班领导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
七、监控告知。在校门口设置告知牌:“你已进入24小时监控区域,请注意行为规范”。
监控室值班登记制度
一、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负责完成好学校赋予的安全监控任务,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和上报。
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个人需处理事务时,应征得值班干部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三、对监控到的盗窃作案嫌疑人,叫巡逻队员进行跟踪,及时抓获盗窃分子,确保校园的治安稳定。
四、每天对监控的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值班登记本保留存档。
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一、监控人员服从值班干部的领导,认真完成保卫干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三、不准在监控室聊天、玩耍、上网,不准随意摆弄机器设备,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四、学校领导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热情做好接待工作和给予积极配合。
五、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发现案件线索登记存档制度
一、保安队长负责每天对监控录像进行翻看,发现有价值案件线索应及时另存保留,并作好标记,为业务部门破案提供有效线索。本系统正常自动存放数据时间为一周。
二、监控人员对校园的打架、斗殴及盗窃、交通事故、火灾等录像应该另存存档保留,并做好标记。
三、对领导要求保留的录像应另存后通知教技中心制作光盘长期存档保留。
设备维修登记制度
一、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报教技中心。
二、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由教技中心负责每月的系统维护,以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1.0目的:正确的使用录像机,充分发挥录像功能,保证发生意外时有案可查。
2.0适用范围:适用于监控中心的管理。
3.0职责:通过监控系统对进出小区的人员、车辆及小区的重点位置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
4.0基本内容
4.1使用规定
4.1.1无特殊情况,必须保证24小时录像。
4.1.2爱惜录像机,经常性对录像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班长进行处理,严禁私自拆装及修理。
4.1.3正确操作录像机,按照规定对小区的部分区域实施录像。
4.1.4按时更换录像带,对录像带进行妥善保管,每个录像区域的录像需保留7天。
4.2火灾报警控制器操作流程
4.2.1正常监控下进入功能菜单无信息(火警、故障)时,显示处于屏保状态,此时除按:'设备启停'键、'esc'之外任意键,屏幕弹出'密码对话框',正确输入密码,屏幕弹出功能表。
4.2.2火警、故障联动信息显示及查询有事件发生时,画面自动转换为相应(火警、联动、故障)信息窗口,此时可按相关(火警查看、联动查看、故障查看)窗口,将详细显示编码地址,实际位置、类别、时间,此时值班人员应及时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若控制器处于手动状态,在核对真实情况后,按'火警确认'键,启动相关联动设备,并通过消防广播系统、指导人员疏散,同时向'119'报警。
4.3设定操作在功能显示表中按f1选择设定,f2确定即进入设定菜单,在此菜单中,手动/自动功能用来设定火警时已编辑联动设备的动作方式,打印设定中,按相应数字键1---8确定选择或取消。
4.4复位、关机非火警信息核实查明原因并记录、上报,现场处理正常后,方可复位。关机相当于计算机冷启动(线路短路时,不能复位或冷启动,否则易烧坏回路板)。
4.5查看操作:包括三部分:事件记录、回路地址、曲线显示
4.5.1设备故障记录为系统运行性能状态的主要查询依据之一。
4.5.2曲线显示:通过对具体地址曲线追踪,可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作好防范措施达到及时解决的目的。
4.5.3系统由专人24小时全天候值班管理不允许非法操作,按键应有节奏。
4.5.4系统作业密码仅限于相关人员知道。
4.6紧急广播操作程序
4.6.1开启
1)打开总电源开关。
2)打开power电源开关。
3)打开baose(功放)电源开关。
4)将调音台上四个红色的音量推杆推至最高音量处。
5)打开话筒开关,推动调音台上第4个白色的标有'紧急广播'字样的音量推杆,上下调节音量大小。
4.6.2关闭时按照开启的相反程序操作。
5.0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5.1《报警记录表》wg-ss-13-01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等级;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酒店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酒店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酒店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酒店各部门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酒店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酒店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五章 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销项工作制度。
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暂停经营、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酒店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及周边环境概况;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危险辩识与评价;应急设备与设施;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事故后的恢复与程序;培训与演练。
酒店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
附则
本制度由酒店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值班人员要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物件整齐,保持室内无灰尘、无杂物、无积水,工作台整洁有序,做到交接班前清扫卫生垃圾,干布抹擦设备。
二、禁止在监控室内抽烟、喝酒、用餐,禁止监控室内吃零食等。
三、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有害、有毒、有腐蚀等物品带进监控室;禁止监控室内使用蜡烛、酒精炉(灯)、电热丝炉、煤气灶等明火设备;禁止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的位置,熟练地掌握使用方法。
四、监控室内值班员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严禁私自查看、拍照、下载图像,如有案情,需要公安或校领导汇报,允许后方可执行。外来参观、学习报领导批准。
五、保证监控室内值班电话畅通,不得随意关闭或中断监控设备、视频等,不私自调试、拆装和维修设备,出现故障立即报告。
六、值班员要时刻保护监控室安全,加强防护防盗工作,确保监控设备正常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1、幼儿园保卫处负责监控室的管理工作,校长室有权对监控室进行检查监督。
2、监控人员负责做好安全治安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当班的`资料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3、严格按规定操作步骤进行操作,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安全有序,不得无故中断监控,删除监控资料,否则,将按《幼儿园考评细则》进行处罚。
4、监控用的计算机不得做与监控工作无关的事情。
5、认真学习监控的操作规程,维护和保养好监控设施。
6、保持监控室内卫生清洁、干燥,有关物品摆放整齐。
7、严禁非监控人员进入监控室,除幼儿园规定使用监控人员外,不得向其他人员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
9、严禁带零食进入监控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10、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监控录像资料;不得泄露学校安全秘密。
11、确保监控范围内夜间照明,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及时向村委保卫处报告。
12、发现网络使用异常情况及时向幼儿园报告。
13、幼儿园巡逻制度。
为切实加强车辆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上级交通管理部门文件指示精神,公司对所有营运车辆按装了GPS卫星监控、行驶记录仪一体机,并全部纳入具有资质的九通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监控平台进行监控,并在安全科配备了专用的GPS监控设备,为全面落实营运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责任,及时处理营运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特做如下管理规定:
一、由安全科具体负责公司所属所有营运客车的动态监控管理,实施24小时不间断监控,并建立监管台账,做好监控记录。并利用GPS设备信息发送功能每天广发安全行车信息,提醒广大驾驶员杜绝违法违规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对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执行夜间禁行规定的营运车辆要利用发送GPS信息、电话通知等形式责令其立即整改,并作好记录,依据公司制定的车辆GPS监控管理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司所属卧铺客车已全部安装了具有拍照传输功能的GPS终端,监控人员要在其营运时间内利用回传图片实时监控车内载客情况,发现超员立即处置。
四、监控人员要密切注意车辆监控终端使用情况,发现设备出现故障立即通知机务科进行维修更换,确保监控设备正常使用。对破坏监控终端、违规关停终端的驾驶员责令其脱产培训,情节严重者,取消其从业资格。
为更好地服务矿井安全生产,调度监视监控系统应用于生产中,现对该系统的使用与管理作以下规定:
施工单位编写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设施时,必须对安全检测系统作出设计,内容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一、 安全监视系统:
在使用过程中探头及线缆、接线盒由该地点的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监管,否则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安全监控系统:
1、各分站点由各分站地点的单位负责监管。线缆、接线盒、甲烷传感器由责任区内的使用单位监管,损坏或破坏除按原值(甲烷传感器3千元)赔偿外并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分站主机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看、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峒室内,其离地板高度不小于300mm或吊挂。
3、 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侧不小于200mm。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不得挂在风筒的同一侧,禁止用新鲜风流直吹甲烷传感器。
4、工作面完工后由使用单位负责回撤设备及线缆并及时交回调度室。
三、 监控系统的使用与管理:
1、掘进工作面距迎头回撤的距离不小于100m,放炮后挂在距迎头6m,采煤工作面放炮前向外回撤不小于50m,放炮后挂在距工作面10m范围内,线缆吊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标准,此项工作由本工作面班组长负责回撤及敷设。
2、使用单位应在开工前5天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提出安设监控申请单,交于调度室。掘进巷道从风机至工作面由使用单位敷设,采煤面从分站以外由本单位敷设。
3、机电处要建立校验制度,负责对各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校验工作,校验包括零点、灵敏度、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指示值等,使用单位要给予配合,机电处要制定甲烷传感器的使用制度、维护保护措施,确保正常使用。
4、采煤工作面、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如果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感器。
5、所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实现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有特殊情况除外)其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监控设备投入运行的最初二日,要进行第一次调试校正,以后必须每月进行调试校正一次,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试一次,每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7、安全监控设备在井下连续运行60日,必须将井下设备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确需停止运行的报总工程师批准方可运行。
8、瓦斯检查员完成正常工作的同时还必须检查所管辖的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误差数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将检测结果报检测值班员及工区,瓦检员应将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情况作为汇报内容,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9、安全监控维修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配合相关联的单位拿出措施,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做好记录。
10、调度室应有一定数量的监控设备的材料、零配件,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四、安全监控系统的信息处理:
1、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每班必须有一名值班员值班,值班员应认真监视系统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如实填写《中心站运行日志》接到报警(或断电)信号及事故报警后,应立即通知公司值班领导。
2、值班员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分析整理,写出主要情况、问题及处理意见的书面报告,并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送矿长和总工程师审批。
3、调度监测、监控系统信息的采集要保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去监测室采集数据;任何单位及个人严禁使用打印机打印资料。确因工作需要的数据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方可采集有关资料并签字存档。
五、技术资料:
负责检测的单位及有关单位要按照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建立建全以下台帐和报表并定期保存。井下事故记录还应长期保存。
1、设备仪表台帐
2、安全监控故障登记表
3、检修记录
4、巡查记录
5、中心站运行日志
6、安全监控日报表
7、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季报表
8、矿井安全监控设备布置图
一、非岗位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其他人员必须经管理处领导批准,方可入内并进行登记。
二、进入监控室必须穿白大褂、拖鞋。
三、监控室严禁使用干扰性电子及超负荷的电器用具。
四、非特殊情况不得使用报警电话。
五、严禁非岗位人员触摸、乱动各种操作按钮和开关。
六、不得擅自安装各类软件程序和玩弄游戏及看书报、杂志等。
七、室内严禁吸烟。
(1)甲烷传感器只有监测人员有权调校,每周必须用标准气样进行标校。
(2)监控断电功能必须每7天试验一次,并要有记录可查,确保断电功能灵敏、可靠。
(3)车场口的常闭风门必须上风门传感器,工作面风巷安设温度及风速传感器。
(4)工作面监测人员或瓦斯检查工每天必须对甲烷传感器用光学瓦斯检查仪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汇报调度室及通防队值班人员。当两个检测仪器误差大于0.1%时,先以读数大的为依据,通防队必须在8小时内用标准气样对甲烷传感器进行重新调校。
(5)因瓦斯超限断电的电器设备,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规定值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6)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转时,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小班提出申请经矿调度室、通防队许可,方可按计划时间实施,并汇报调度室。
(7)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能立即切断该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8)工作面的监控设备发生故障不能断电时,监控机房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调度室通知工作面所有作业单位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并将人员撤到进风巷。然后安排通防队立即到现场处理。只有监控设备恢复正常后,并向调度室汇报,工作面方可恢复正常工作。
(9)洒水灭尘时,严禁将水洒到甲烷传感器上。
(10)甲烷传感器每班移动由综采队当班班长与瓦斯检查员负责,当监测系统出现故障时,严禁采煤作业。
一、系统平台的建设、维护及管理制度
1、GPS监控系统由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使用、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分配的账号及密码登录使用GPS监控系统。
2、GPS车辆监控系统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由安全科GPS监控室安排监控管理员管理。使用参照《GPS系统使用手册》,因操作不当所引起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3、GPS监控系统的数据涉及公司的运营机密,任何人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不能以打印、网络传输、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等方式将数据携带出公司。
4、GPS监控系统的数据特别是车辆超速、超界线行驶等车辆违章行驶数据要及时、迅捷传递到车辆安全管理部门。
5、车辆限速规定:
(1)、高速公路车辆限速100公里/小时
(2)、一级路车辆限速80公里/小时
(3)、二级路车辆限速60公里/小时
(4)、城市道路车辆限速40公里/小时
(5)、夜间(22。00—凌晨6。00)车辆速度为白天的80%
6、疲劳驾驶的限值:
客运驾驶员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7、监控处理程序
(1)、报警车辆的.监控和处理:
①当发现车辆超速行驶时,即向该车发出警告指令,若有车辆经警告不减速且持续行驶。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②当发现有车辆向中心发出紧急报警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用电话方式进行查询,若查实车辆确实发生意外的,根据情况类型立即向公安或交警大队报告,并提供车辆位臵、行驶方向、行驶速度以及其它相关信息。
③值班人员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在值班日记上做好记录,并且在公司驾驶员安全例会上给予点名批评并按照管理制度进行处罚,提高驾驶员行车安全意识。
(2)、异常情况的处理发现出现异常信息情况时,即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
(3)、对连续60分钟没有信息回传的终端进行排查处理,做好记录,确认终端出现故障的,报告灵图柳州分公司,派人检修。
二、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维护制度
1、终端设备安装后,首先在终端上设置短信中心号码、本机号码以及IP地址,并测试终端和中心之间的短信收发是否畅通,然后进行功能设置,让终端设备能够正常进行。
2、安装人员在安装终端设备后,要如实登记车辆和安装情况,严格执行登记规定,填写相应的《GPS安终端装登记表》,不得弄虚作假,并对安装登记的真实情况负责。
3、车辆经营管理责任人或司机发现GPS终端运行异常,应及时向公司GPS监控室报告或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以便及时安排维修。因人为原因导致的GPS终端损坏或传输数据错误,车辆经营管理责任人或司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4、当GPS终端出现运行异常,由灵图柳州分公司技术部指定人员上车进行检查,不能在车上排除故障的,拆卸设备后要继续进行故障排除,还是不能排除故障的设备,在填写维修、维护单后,由灵图柳州分公司发送给终端供货商,由供货商对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
三、监控人员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一)、监控室职责
1、负责监控室计算机、网络硬件和车载设备的维护以及与硬件和车载设备提供商的联络。
2、负责监控室计算机软件系统的安装、设置和维护。与软件供应商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3、GPS监控软件使用者的组织及使用用户权限、监控频率等的设置。
4、负责GPS车载终端的运行情况排查,出现故障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检修。
4、对GPS监控数据进行分析、汇总,发现不足的地方要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
(二)、GPS监控系统岗位职责
1、GPS监控系统由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使用、管理,系统管理员通过分配的账号及密码登录使用GPS监控系统。
2、GPS车辆监控系统实行专人管理制度,由安全科安排监控管理员管理。使用参照《GPS系统使用手册》,因操作不当所引起的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3、GPS监控系统的数据涉及公司的运营机密,任何人没有得到公司的书面许可,不能以打印、网络传输、移动存储设备拷贝等方式将数据携带出公司。
4、GPS监控人员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值班制度,并填写GPS安全监控日志记录表格,建立值班台账,完善交接班制度。
5、GPS监控人员负责监控车辆是否夜间10时至次日凌晨6时在三级(含三级)以下路上行驶。
6、GPS监控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速度,客车中途休息站的休息情况。
7、GPS监控人员如发现车辆违章情况,应及时打电话告知当班驾驶
员,并建立违规车辆处理程序和处理档案。
8、GPS监控人员负责监控车辆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行驶,如发现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应及时通知相关主管领导并记录在案。
9、GPS监控人员定期向GPS监控中心获取车辆违规信息。
10、接受安装GPS车辆驾驶员和车辆业主对其车辆运行位臵、速度、线路等的查询并及时做出回复。做好监控记录,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三)、GPS值班制度
1、GPS监控人员必须按时值班,如有事不能值班,提前报告,由其他GPS监控人员值班。
2、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必须履行职责,认真监控,发现企业监控平台不在线或运输企业存在超速报警等违规现象,要及时提醒告诫,并做好有监控关记录。
4、值班期间,如发现严重超速违规的,经提醒后仍不及时改正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填写《抄告单》,填写好有监控关记录。
5、值班人员按时交接,并主动询问前班监控情况和有无其他交接事项。
6、交接班时要逐项点清有关器材数量,并检查设施设备(电脑监控、报警设施和其它设备)等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在值班记录本上作详细记录,由交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7、本班的工作应尽可能在交接班前处理完毕,需要续办或移交的事项,应向接班人员详细说明,并做好记录。
8、交接班双方要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如因设备器材,交接不清或续办事宜交代不明,事后发现或出现问题,交接班人员应负相应责任。
9、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GPS平台监控室,更不能让无关人员操作、查询。未经领导同意,平台数据不得向外提供,做好保密工作。
1、监控中心是设备运行、监控的心脏,直接关系到小区的各项安全、。为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持证上岗。
3、各种相关制度、规程、流程、应急电话等须上墙。
4、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相关工作流程、规定,值班时不得擅离岗位,须全神注视显示器、仪表、信号灯等,认真作好记录,交班时双方须对设备状态进行检查。
5、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监控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当值班人员发现报警信号后,须立刻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并按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6、防盗监视系统的贮存器,火灾报警控制器中的'报警记录,ba系统的信息记录,门禁、红外防盗系统报警记录等应保存、更新,硬盘信息记录保存三天。
7、严格监控中心来访人员,人员进出请填写《监控中心人员出入登记表》。
8、监控中心设备应由有资质的人员进行维修保养、计算机软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备份,定期清理垃圾文件、修复软件。使用者应在使用界面内进行操作,不得擅自修改系统程序、密码等。设备供货商/保修单位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调试、维修、系统升级时必须征得管理处同意、登记,且管理处技术人员在场情况下,方可进行,无关人员不得操作监控中心设备。
为更好发挥录像监控的作用,确保单位财物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使用管理制度。
一、录像监控应指定专人操作管理。
操作管理人员须经培训,了解设备的各种功能,懂得操作程序,能熟练使用。
二、加强监控室管理。
非监控管理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如有特殊需要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三、为确保监控设施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监控室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不得存放与监控无关的物品,做到每天小擦,每周大扫。
四、每日开机前必须对监控设施进行回放检查,如有图像不清、故障、死机等情况,应设法排除,或向领导汇报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凡未按规定进行检查而发生问题,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行必要的处罚。
五、落实监控岗位责任制。
每天登记监控日志,详细记录监控录像的运转、维护、检查、调阅的`情况,保证运转正常、图像清晰。
六、监控人员必须在每次开机时核对录像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误差不大于30秒。
七、录像资料必须按规定时间保存,防止缺损,保证录像资料的有效性。
八、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监控录像工作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保证监控工作高效运转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要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并按要求填写好值班日记,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交代给下一班;
不得擅离岗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代班、调班;
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接班的要提前通知在值人员,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下班;
接值班电话时必须文明用语、语言清楚、态度和蔼可亲,接到职责外的报警求助,不允许简单拒绝,应尽量提供咨询或联系有关部门给予帮助;
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设备管理专业人员或保卫处领导报告;
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接到“校园110”报警及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保卫处领导;
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人员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未经保卫处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配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或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并打印、分类装订成册归档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以上规定一经颁布,立即生效,望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发生,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准确有效地对井下各有害气体进行实时监测监控,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装备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58条的规定和aq1029-20xx标准正确安装,特别是甲烷传感器的安装应具有瓦斯超限断电功能。
二.各煤矿每月至少一次把井下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安装布置图和煤矿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报局调度中心。
三.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特别是甲烷传感器每7天必须使用标准气体和空气调校一次。
四.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发生故障(如出现数字信号中断、分站信号中断、传感器掉线、传感器数据不准或传感器数据出现负值等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处理,2小时处理不完的,立即上报局调度中心。
五.一周内不少于2次对井下各传感器用便携仪进行标校,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安全监测监控值班人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调试完毕。
六、定期检验监测监控设备是否具有风电闭锁和甲烷断电功能。特别是对甲烷传感器超限断电功能的测试,每7天必须测试一次。使用标准气样或调节甲烷传感器模拟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复电浓度,进行测试报警、断电、复电超值、断电范围、馈电状态。同时检查断电后是否自动恢复送电。瓦斯超限断电,严禁开关自动送电。
七.安全监控设备(包括分站)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监测设备,每七天必须调校一次,并有专职人员负责维护和收发,并做好有关记录。
八.安全监测监控设备铭牌的防爆标志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监测监控设备必须是本安型或隔爆兼本安型或其他防爆复合型。输入输出信号是否是本质安全型。
九.分站电源应按照防爆合格证的要求配接关联设备(传感器、断电器、开停等),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制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负荷侧。
十.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之间应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并有阻燃测试证明。
十一.拆除或改变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的电源线及控制线、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须报告矿调度室,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二.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co浓度、风机开停状态、风门开停状态等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十三.配齐所有资料: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规定、监测监控日报表和月报表、故障处理的紧急措施等方面的资料。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月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审阅并签字。
十四.传感器报警超过15分钟以上的,以书面材料的形式写出原因,由总工程师签字后上报局调度中心。
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监控室实行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2.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3.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4.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在室内娱乐活动,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6.注意防潮,防腐,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7.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8.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若在监控中发现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有关领导。
7.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三、保密准则
1.非监控室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师生员工、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2.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值班人员不得修改系统设置。
3.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校园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
4.经学校领导同意,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询调用。
5.微机储存、显示的有关监控数据、资料、发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员应妥善将其保存,未经领导批准不准泄露。
(一)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切实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事故防控方面的安全保障作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
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
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观察各地点监控数据有无异常变化,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其它工作。
6、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三)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监控设备。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2、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在煤炭行业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
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xx)要求。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绘制布置图。
5、各种传感器的备用量不得少于在用量的20%。
6、瓦斯监控设备每月至少调校1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15天必须将瓦斯监控探头用标准气样调试一次,其他传感器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调校。
7、发现瓦斯超限时按程序及时报告并处理,如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切断控制开关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20xx)允许范围时,方可人工复电。
(四)监控系统资料管理制度
1、安全监控系统应建立健全各种账卡及报表:
(1)设备、仪表台账
(2)监控设备故障登记台账
(3)设备检修记录
(4)巡检记录
(5)中心站运行记录
(6)监测日报表
(7)安全监测设备月报表、季报表
(8)监控系统示意图,并定期整理归档。
2、不可随意更改安全监控主机电脑系统,防止文件的删除或者数据丢失,保证监控软件的正常运行。
3、当班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认真监视终端机所显示的各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传输监测数据和上报各类报表及图纸,负责打印日报表。监控系统值班员每天必须将日监测报表报矿长、总工审核。
4、监控系统值班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无数据及瓦斯曲线不正常时,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瓦斯超限报警及系统故障处理情况要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5、监控系统值班员必须将每班下井人数及时发送短信汇报矿长。
6、当井下采掘面、通风系统、通风设施、设备发生变化,及时向服务站联系,做好系统监控图纸的更新。
(五)监控系统设备检修制度
1、地面监控中心站必须实现双回路供电,应设置防雷电、防火装置,监控设备必须专机专用,不得插入u盘、光盘等可能携带病毒的移动设备。
2、井下各传输设备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动力电缆等共用,要对电缆进行悬挂,电缆的敷设、连接方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xx)要求。
3、监控室必须配备空调设备及抗静电地板,配备两台主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配备打印机。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小时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系统必须有断电状态、馈电状态监测、报警、显示、存储、打印报表功能。
4、煤矿监控系统、甲烷断电仪等监控设备的馈电开关、启动器等的工作状态应采取措施进行测试,每月不少于3次,有测试记录可查。安全监测设备调校、校正每月三次,甲烷传感器、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监测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xx)要求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本在设备设置地点进行调校。
(六)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出现监测系统无数据传输、瓦斯超限、通讯停止或者风机停止运转时,应按以下程序处理并上报回复:
1、监控系统值班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值班员,并做好记录;
2、调度室值班员应立即汇报当班值班矿领导及总工;
3、由当班值班矿领导安排井下瓦斯检查工、监控系统维护员查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完毕后,瓦斯检查工、监控系统维护员应汇报调度室。
4、由监控系统值班员向上级安全监测监控中心回复指令,相关人员要在监控异常情况汇报上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