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在现在社会,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队的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队的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种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现有车辆。

第二章车辆使用范围

第三条使用范围(公司所有车辆)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开会、业务需要、出差迎送。

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3、企业货物运输。

4、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第三章车辆使用程序

第四条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任何部门用车,必须头一天下班前,向行政部经理申报,才好按序安排派车。每次派车需经部门经理同意,填写用车申请单,车队长许可,行政经理审批,按申请单内容填写派车单,然后由车队调度员安排,并做派车备案后,方可派车,回来后应第一时间到行政部签到并上交派车单统计。车队办公室要有人值班,车队安排轮流值班,搞好卫生,做好当日出车统计,做到查有可依。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公司公务小车除副总和副总以上的领导可以配专车外,其他部门领导不配专车,但可优先使用。

2、各部门公务使用车辆时,应事先填写“出车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于行政部统一审批并开具派车单,由车队调度员统一调派。无论任何用车情况,其他部门及人员无权调派。长途派车可由调度员轮换安排。

3、驾驶员必须服从车队长的管理,听从调度员的调派,调度员为车队长的助手。在没有接到派车单之前,驾驶员应在车队办公室待命,不能在宿舍睡觉,严禁驾驶员接受任何无派车单的出车任务。若有特殊情况,须有公司领导或行政部负责人的电话通知。驾驶员若无派遣通知出车,按私自出车对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一人承担。

4、严格控制私人用车和外单位用车,如特殊情况私人用车,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并酌情收取油料费。

第五条驾驶员按照派车指令、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司机因公出车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油费、误餐费等先由调度员初审,再由行政部、财务部严格审核,每次报销的单据必须填写当次出车的时间、地点、事由、里程数等详细内容,并附派车单。

第六条用车完毕,驾驶员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认真按要求填写派车单内容,回公司应及时交回行政部作统计。

第七条对同一方向、时间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成本。

第四章车辆管理

第八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公司车队统一管理调派,车辆驾驶员为车辆安全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公司所有车辆均建立车辆档案,须填写车辆登记表。驾驶员如实填写用车里程和耗油量。车辆加油用公司油卡,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需电话请示领导,并保留加油票,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公司所有车辆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队长,车辆不得带病出车。严禁将车交由无证人员或其它证件不符人员驾驶。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由公司车队统一计划使用,各部门和驾驶员应顾全大局,听从指挥、调度,必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第十二条所有车辆按月进行内部财务核算,列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围。第十三条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损坏,驾驶员及车队负责人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如公司实行派车接送制度,因临时性或长久性改变行车时间、路线,均应由当事人事先报告车队长,车队长通知驾驶员和全体乘车人员。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发生过户时,需提前报车队审核,总经理审批,否则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每月10日前将上月车辆产生的各种费用及车辆行驶里程,由车队汇总后报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车辆管理要求

1、下班后车辆须按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不得擅自公车私用。凡酒后开车或私自出车肇事的,除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个人医疗、护理等费用自理。

2、公司车辆:周日休息的管理人员和员工,不得私自用车。特殊情况请示行政部主管或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用车。

3、车辆出门时,驾驶员应主动配合保安检查,装卸货物时要认真核查货物类别、数量,并时常做到自检自查。

第五章驾驶员管理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杜绝和减少企业车辆安全事故,保障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不断提高员工安全运营的自觉性,发挥其积极性,防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劳动纪律,以维护公司正常生产运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安全守则第二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安全、节约、高效、快捷。

第三条凡属企业车辆必须每次出车进行一次车辆安全检查,确保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

第四条驾驶员对车辆要做到“三勤”即,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平时做到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第五条驾驶员必须每周对所驾驶车辆进行一次详细的安全自检工作,并由该驾驶员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月检查记录统一交车队负责人。

检查项目:

1、检查水、润滑油是否正常。

2、转向部分:方向盘的紧固螺丝、转向杆联接块、横直拉杆和尚头、紧固螺帽、开口销是否紧固。

3、制动部分:检查刹车油是否达到标准(刹车油只可固定用一个品牌的)、连接油管是否有漏油情况、分泵段连接软管是否有裂纹、四轮分泵是否有渗漏、制动性能是否良好,目测底盘、发动机是否有漏油、漏水情况。

4、传动部分:传动轴紧固螺丝是否松动、传动轴间隙是否正常、轮胎气压是否标准、轮胎紧固螺丝是否紧固、四轮轴承是否松动、备胎是否正常。

第六条驾驶员确保良好的休息、足够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体力保证安全行车,要衣着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第七条驾驶员在工作中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内容,不该听的'不听,不该看的不看,不该说的不说,不散播消息,保守机密,守口如瓶。

第八条驾驶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将驾驶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第三节车辆报修程序

第九条企业车辆报修程序: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申报制度。首先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和维修意见交车队队长鉴定并出具车辆维修单,行政部负责人审核后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修理。事后认真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登记表,不按程序擅自办理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2、车队负责人签署车队意见。

3、任何车辆维修需经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进行,并到定点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4、维修完毕后驾驶员在维修结算单上签字验收,并将结算单交车队负责人处。

5、车队负责人及主管部门审核结算单,并签字认可。

6、与厂家结账时由财务部门人员同车队负责人根据结算单向维修厂家进行结算。

7、驾驶员出差在外车辆发生故障时,可先电话向车队长及主管部门汇报,在当地修理后回公司补办手续。

8、在保养维修过程中新发现需维修的部分,需按车辆报修程序进行口头申请报修,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并于事后三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手续。

第四节奖惩

第十条车队负责人在进行日常调度和安全检查时,按公司有关规定有权就车辆安全检查结果对企业内任何驾驶员做出奖惩,重大事项须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具体奖惩规定:

一、奖励:

1、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车队管理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年度内无事故,无违章,无处罚的责任驾驶员,奖励1000元,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2、对违反安全运行行为,敢于大胆制止并纠正的,奖励200元。

3、积极参加安全运行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的,奖励100元。

4、积极举报员工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200元(奖励人员名单不会公布)。

5、每月安全出车,无违章,无事故,无处罚者,奖励100元。

6、每季度无违章,无事故处罚,服从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上进,同比勤俭节约油费和车辆使用费用的,经评比最优第一名的,奖励300元。

二、惩罚:

1、由于司机原因造成送货不及时,导致安装队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车队队长每月核查一次车辆违章情况,驾驶员每月底处理一次,出现有交通违章罚款由当事人负责,出现交通事故,给公司、车辆、其它第三方、驾驶员本人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负责,并扣除当月的安全奖。若责任驾驶员每月没有对违章纪录进行处理,车队长进行监督核查责任人,公司将从当月的工资中进行扣除违章罚款金额。

3、员工争吵谩骂的罚款50元,员工间打架斗殴的罚款200元后果自负,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罚。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车人吃、拿、卡、要、以及拨弄是非、破坏团结、参与赌博,一经发现视情节给予处罚50—500元。

4、偷盗公司或员工财产的罚款500元,并根据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严禁公车私用、拉私活、偷油,违者每发现一次处罚200元,并由车队长核算给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6、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每次罚款100元,发生误时误事的,罚款500元。

7、驾驶员如发生行车事故,无论责任大小,必须向车队队长和行政部汇报,严禁私自处理,违者罚款200元。

车队的管理制度2

一、目的:

规范公司车辆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质,确保车辆使用及时、合理及安全化。

二、范围:

本公司所有公务用车。

三、工作规定:

1、公司实行一个司机负责一辆车辆。司机负有对车辆安全驾驶、车辆维护、车辆受检、车辆违章处理的责任。

2、由生产部负责统一车辆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机相关工作的安排。

3、由采购部负责管油卡的登记,由财务部负责审核。

4、由生产部负责监督车辆维修、保养、行车记录、车辆清洁及报销等相关工作。

5、司机人员每日行车必须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经使用者确认实际使用时间、里程、加油等情况,由生产经理审核,于每周一上午11:30前交综合部相关负责人。《行车记录表》将作为油费、路桥费报销的依据之一,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6、司机必须服从生产部门的调度服从上级的统一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行车。

7、在未经过公司批准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用车。

8、司机身上必须携带通讯工具,保持电话畅通。

9、司机出车,应保证行车安全。若出现事故,必须第一时间反馈至综合部协调处置。

10、车辆出现故障、损坏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反馈至分管领导和综合部,一经发现未及时反馈私自处理的,驾驶员记小过。

11、生产部与综合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每月发放浮动工资的重要依据。

12、司机离职前,应处理完车辆违章等相关事宜后方可结算工资。

四、相关细则

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不得酒后驾车,不得疲劳驾车,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驶车辆。

2、司机应经常对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3、出车时必须选择方便,快捷路径,不得无故绕道,应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省机油为原则。

4、无需出车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时,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

5、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摇起车窗玻璃、锁好车门,如车内丢失物品或下雨淋湿驾驶室,由该司机赔偿损失并通报批评。

6、司机每次出车必须严格做好行车登记,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头警告,两次及以上予以记过处分并通告批评。并将行车日志作为对“优秀驾驶员”评选的重要项目之一。

7、司机长途出车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需向上级汇报,不报或者隐瞒者自行负责车辆问题;相关陪同者,也有连带责任。

8、如装车物品因超高、超长、超宽有可能造成违反交规的情况时司机应事先现向公司说明。在征得公司同意后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宽的违章情形,司机免责。此外,司机在出车时发生的一切违章违规责任、均由其司机承担。

9、报销时,必须有《行车记录表》和加油时开具发票或小票作为凭证,且发票上填写公里数、车牌号,才予以报销。

10、车辆维护及保养

10.1本公司所有车辆所属司机应确实遵守车辆保养规范的执行,车辆附车辆保养手册,应熟读详记,维护车辆最佳状况。

10.2车辆维修及保养的地点应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司机不得私自更换。有特殊原因需要换点维修的,应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

10.3每日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轮胎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10.4对于车辆操控若发觉异常应立即进厂检查,申报车辆维修。

10.5至少每周洗车一次,随时保持车身外观清洁干净。

10.6随时注意里程数,于规定里程更换机油、齿轮等例行车辆保养。

10.7车内应保持清洁,不得零乱堆置杂物。随车工具完好、齐全。

10.8所有维修记录应详尽填写,吸取经验,防范类似事件的发生。

五、奖惩

公司将不定期对司机进行抽查,实行打分考核。对考核不达标的司机进行记过处理。每季度评选一次“优秀驾驶员”。被评为优秀驾驶员的司机,公司对其给予精神奖励及物质奖励。

六、本规定由综合部起草,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实行。

车队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和加强对司机服务水平的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顺利完成驾驶任务,为公司各个部门和其他单位提供良好的用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司机。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3条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不准危险驾驶、逆行、抢道,飙车、开斗气车、英雄车。

第4条公司所有车辆必须专人专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混开、混用。如有必要驾驶公司其他车辆时,必须获得相关领导批示后,方可换车、用车。并做好车辆交接。

第5条领导因公外出或前往外地学习、开会等,不使用车辆期间,其专职司机的工作由车辆主管负责安排。

第6条接送本公司员工外出公事或接送客户、领导指派的其他人员时,要提前规划合理行车路线,并及时出车,不得延误时间。

第7条车辆外借时,如不是本人驾驶时,交接前应告知对方司机本车具体车况及注意事项。交接后应及时检查(包括车辆外观、内饰、性能及车体各个常用部件)并及时填写用车记录。

第8条如有临时出车(下班后、上班前或节假日期间)司机都应积极配合公司领导的统一调度,并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

第9条所有司机严禁酒后驾驶本公司机动车,因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人员伤亡、交通处罚,一律由司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10条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予他人驾驶,更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练车。

第11条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管理人员,并说明原因。

第12条司机应经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还应做好车辆年检前的相关准备,车贴、车标清晰干净。

第13条公务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司机应礼貌地制止;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司机可委婉告知本公司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第14条司机下班前应主动问讯领导或相关人员是否继续用车,待确认无相关事宜后,需将车辆停放回对应车库,并将车钥匙交予门岗或办公室。

第15条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以下两点。

1.司机因需要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并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地段。

2.车中放有重要物品、现金或机密文件资料,而司机又必须离开时,应将车辆放置在明显醒目区域内,有必要时应随身携带。

第16条司机应做好出车准备和收车工作。

1.出发前,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2.收车后,司机应填写行车记录(包括目的地、乘车人、行车时间和行车里程等)。

3.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须告知相关管理人员。

第17条司机必须经车辆主管及相关人员同意后,才能进行车辆维修。车辆修理完后,应认真做确认工作。将拆换的旧件带回公司,并向修车厂索要正式发票。

第三章礼仪规范

第18条司机应注意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

1.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2.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3.个人言行得体大方。

4.在驾驶过程中,尽量保持端正的姿势。

第19条司机对乘车人员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

1.司机应热情接待、小心驾驶。

2.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领导)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并在注意燃油经济性的前提下适当保证车内温度,尽量提供一个舒适的乘车温度。

3.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4.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应将车停放至附近合法路段,(包括便道、停车场、收费或免费停车区),不得随意、逆向停车。由此带来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司机自行承担。

5.中途等候时,司机不准远离车辆,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翻阅乘车人放在车上的物品,更不得使用车喇叭催促乘车人。

6.乘车人带大件物品上车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第20条车内客人谈话时,司机不准随便插嘴。客人问话,应礼貌回答。

第21条司机必须注意保密,不得传播乘车人讲话内容,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

第22条接送公司客户时,司机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作自我介绍,然后打开车门请客人上车,关车门时要注意乘客的身体和衣物,防止被车门挤压、夹伤。

第23条司机在行车中听收音机或听音乐时应征得乘车人的同意,声音不要太大,以免影响客人思考或休息。

第24条在社交活动中,司机对待客人既要彬彬有礼又要不卑不亢,态度要自然、大方。如果对方主动打招呼,司机可按一般礼节同其握手、交谈。

第25条司机在社交活动中不得向客人索要礼品或示意索取礼品。对不宜拒绝的礼品要争得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接受。领导不在时,交回公司,由公司领导决定和处理。

第四章车辆养护规范

第26条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注意保养车辆,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第27条司机应每天抽时间擦洗自己所保管车辆。平时要保持前后挡风玻璃和车门玻璃的清洁,要经常清洗轮胎外侧和防护罩,并经常擦洗发动机室和后备箱。雨雪天气过后,待领导批示后方可去刷车场付费刷车。

第28条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时,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第29条司机应保持车内外的整洁美观,车外要擦洗干净,打蜡擦亮,车内也要勤打扫,及时更换香水、香包、香料,保证车内无异味。并确保擦车工具一应俱全。(包括车拖、纳米毛巾、鹿皮、刷子等)。

第30条司机平时必须检查润滑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灭火器和三角支架的安全、准确、可靠,保证汽车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第31条出车前,司机要例行检查车辆的燃料、冷却液、制动器和离合器总泵油是否足够,检查轮胎气压及轮胎紧固状况,检查喇叭、灯光是否良好,检查随车工具、备胎是否齐备。

第32条司机出车前必须按照车辆技术规程启动引擎,查听声音是否正常,查看有无漏油、漏水和漏气。如有故障应予排除,如不能自行修理可上报公司领导或相关负责人。

第33条行车过程中,司机应密切注意道路上的机动车、三轮车、畜力车、电动车和行人动态,与前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通过十字路口、繁杂地段和转弯拐角时要主动礼让,避免剐蹭。

第34条收车后,司机要将车身、车轮挡板和车底等处全面冲洗干净,清洁车箱内壁、沙发、脚垫。

第五章违章与事故处理

第35条因司机故意或其本人过失造成的交通违章,如:违规停车、证件不全、超速、压黄线、逆行、闯禁行等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由当事人承担全额罚金。

第36条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如认定是司机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造成的交通事故和车辆损坏,如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当事人可免除赔偿责任。如在保险范围之外,当事人应负责赔偿车辆损失差额与保险金差额。造成人员伤亡的有当事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37条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除支付维修费用外,司机还应按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第38条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事故现场司机应做到以下几点。

1.迅速与公司联系,接受公司的相关指示。

2.如发生人身伤害,应迅速拨打122、120。并看护好现场。

3.应记录对方车辆的驾驶证号和车牌号,填写“事故报告单”。

4.记录对方的住址、姓名、工作单位、电话和身份证号码等,以便事后联系。

5.牢记对方车辆损坏的部位与程度,条件许可时,可利用手机、照相机拍下现场实景。

6.尽可能记录事故现场目击者的姓名、住址和联系电话等资料。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

第39条为了确保上述规定能得到认真贯彻执行,使公司司机的总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公司将不定期对所有在岗司机进行文明、礼仪、安全方面的考核。

第40条考核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本部门考核与用车人员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的内容包括仪态仪表、敬业精神和安全行车等方面。

第41条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年终公司将给予现金奖励。

第42条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和表现突出者,公司可视具体情况给予现金、表彰等奖励。

第43条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和发生事故者,公司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辞退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44条本制度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相关制度制定,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地45条指定车辆修理厂,指定加油站或油卡加油。

第46条统一制定车辆管理台账。

车队的管理制度4

(一)车辆管理

1、建立车辆档案。对每台车辆的交付使用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等情况记载存档,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随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2、每台车必须明确专人保管。

3、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将车辆安全停放保管好。

4、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在收车后或上班前将情况报告车队领导,以便及时排除。严禁派车后才报告。

5、未经领导同意,车辆不得擅自交给外单位的其他人员驾驶;如将车辆交付给他人驾驶,造成事故,后果由本车驾驶员负责,并按车队目标管理办法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本车队驾驶员互用车辆必须征得车队领导同意方可用车。

6、车辆调派。按照统一管理、统一调派的原则,车辆优先保证区人民政府领导公务用车、政府外事接待活动用车,凡属公务用车,一律由车队负责人调派,严禁私人私自接洽动用车辆;驾驶员要自觉服从工作安排,因公务外出城区以外及省内各地,驾驶员应向车队告识行车动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不服从调派;在外执行任务,要服从用车领导的工作需要。相对固定的公务车,如领导不用车,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车辆听从车队的统一安排调度。

7、本车驾驶员如有事或生病,必须在上班前请假,便于车队领导调整调度车辆。

8、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的发动机及车身内外清洁,并保持车辆各零部件完好和发动机运转正常,有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视其情况按目标管理办法论处。

9、严禁车队的公用车辆参与私人婚丧嫁娶及公车上坟活动,违者将严肃处理。

10、驾驶人员不服从管理和调派,私自动车,经批评教育,屡教不改的,车队有权收回该车钥匙。

(二)油料管理

1、车辆在出车前必须在本车队指定油站加足汽油。

2、车队车辆严禁用汽油桶加油存放在车上或库房内。

3、车辆跑长途和在外执行任务确需加油时,先由驾驶员支付现金购油,回本车队后经车队领导审核登记,报分管主任签字报销(但必须是油站的正式发票)。

4、车队自购的IC加油卡,限于专车专用,以便核算。严禁互相挪用IC加油卡及将转送、转借他人。如需内部调济使用、须经车队领导同意。

5、积极开展勤俭节约活动,定期进行核对和核算,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做到油料不浪费、不流失,力争做到每台车辆都能节油。

(三)车辆维修管理

1、经常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对车辆必须做到勤检查、勤擦试。

2、凡需维修的车辆,必须经车队长检验、审核,并经分管主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

3、车辆维修和送修前必须先有检验、审核,并到指定修理厂家进行维修,不得随意乱送修理。

4、维修经费必须控制在最低限度,维修经费在1000元至3000元以内,必须经车队队长检验、审核,报请分管主任同意;超出3000元以上的车辆维修,必须在车队队长检验、审核同意报请分管主任按程序报批后,方能修理。

5、驾驶员保管的车辆,如进厂修理,驾驶员必须在场配合修理工修理车辆。如遇有换件,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进行检验后,交旧领新,方能换件。

6、保养车辆所需材料,必须通过车队领导及主修技师鉴定后,如有确实不能使用的零件,方可交旧领新更换;未经车队领导同意,严禁在外擅自购买配件和更换配件。

7、如行车途中车辆零件损坏影响行车,确需更换的,可酌情购买,回队后经车队领导审核,报告主管主任签字方可报销。

8、汽车轮胎的使用期,一般情况下,必须在行驶达4—5万公里以上,方能更换。

9、汽车电瓶的使用期,一般情况下,必须在3—4年以上年限方可更换。

10、因公务出车在外修车和购买材料,要厉行节约、物美价廉。严禁利用修车和购买材料拿回扣、虚开发票报销,如有违反将从严处罚。

(四)责任制考核及奖励

按照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原则,由车队拟定综合行车公里奖(其中包括安全奖、优质服务奖、公里数奖)三项指标考核基数内容如下:

安全奖每月50元,全年600元;优质服务奖每月10元,全年120元。以上两项指标与行驶公里挂钩。每行驶壹公里包括安全奖、优质服务奖,12座以下面包车、越野吉普车及其它轿车计费每公里0.03元。车队负责人及中巴车驾驶员,按车队全年综合奖的平均数领取。年终以实际公里数核算

(五)处罚

1、事故处罚

(1)、5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500元)扣除本月安全奖;

(2)、10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1000元)扣除三个月安全奖;

(3)、2000元以内的责任事故(含2000元)扣除六个月安全奖;

(4)、3000元至5000元的责任事故(含5000元)扣除全年安全奖;

(5)、5000元至8000元的责任事故(含8000元)扣除全年安全奖和全年优质服务奖。

(6)、8000元以上的责任事故扣除全年三项奖。

(7)、人为的机械责任事故,除经济损失按事故责任损失处罚外,应追究其原因;情节严重的,由车队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办及分管领导研究,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8)、私自动用车辆外出造成车辆及零部件被盗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个人自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除当月优质服务奖10元,次数超当月者,往下类推处罚:

(1)、有事不请假,无故旷工一天;

(2)、不服从调派,无故误时一次;

(3)、违反值班制度,无故不值班一次;

(4)、违反油料管理规定一次。

3、其它处罚

(1)、超过加油实际数额提取现款的,根据情节轻重写出书面检查,并根据所超出的加油数额折价,给予加油处罚。

(2)、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动用车辆,参照营运部门出租价格处以双倍罚款;造成事故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3)、违章扣证罚款一律由本人负责。

(4)、车辆私自送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负。

(5)、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负责。

(6)、未经车队领导同意,私自购买配件(行车途中,无法请示,确需购置零件的除外)的,费用一律由本人负责。

(六)、值班制度

1、车队每天按排定的值班表进行值班。车队负责人实行带班制度。值班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工作用车,负责车队办公室的卫生与安全,负责开水供应、电话的接收及传递。

2、值班人员因公事不能值班的,按顺序往下类推或由车队另行安排;因私事不能值班的,由本人自行调剂。

3、未经领导同意私人私事不得随意调动值班车辆。夜间及星期天有公务出车,要作好行车记录。

4、值班期间,如有重要电话或重大事项,要及时向车队值班领导及办公室领导汇报。

5、凡无故不值班,或违反值班制度的,扣除当月优质奖1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政纪处分。

车队的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此制度是为了规范车队的管理,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公司形象。

第二章:司机的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司机的责任

一、安全行车。遵守交通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二、车队队长全权对其下属所有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条:司机的义务

一、车辆日常保养维护,保证车况良好。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二、服从领导和车队长的工作安排,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各项运输任务。

第三章:奖惩

第一条:因驾驶员本人主观意识造成的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由驾驶员自己承担罚款,需要扣分的也一并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坚决杜绝闯红灯,经常性超速等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事件的出现。严重违反并触犯国家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条:经常不清洗车辆的、不做好车辆日常维护的、不服从领导和车队长安排的,由车队长酌情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公司,公司每个月定时抽查各车辆的卫生状况和运行状态。

第三条: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行为,包括过路费、油耗、配件修理等,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特别恶劣的,将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公司鼓励和弄虚作假、破坏公司形象的行为作斗争,在外能劝止、举报这种行为的,公司将给以重奖,并为其保密。

第四条:司机一律不得私自动用公司车辆拉私活。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重罚或辞退。司机在路上严禁随意带人,一经发现公司将予以每人每次50元的罚款。

第四章:车辆的修理和维护保养

第一条:车辆需要修理的,须经车队长认可并上报办公室备案,定点修理,换下来的旧零件一律带回公司。对因有特殊情况需到指定地点以外修车的,必须报告办公室车队长批准。车辆在区外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原则上要报告车队,将车辆拖到指定维修厂修理。确需在外地修车的,应按程序请示汇报,经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车。否则,不予报销修理费用。

第二条:因司机操作不当、违规肇事、保养不到位而造成的损失,由司机自行承担保险赔付以外的损失。

第五章:车辆的调度

第一条:公司所属车辆全部收归公司办公室统一调配。由车队调度全权负责。

第二条:驾驶员在接到调度的出车任务后应按时按量按质完成运输任务。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车的,应及时向车队报告,说明缘由,待车队长批准。无故不出车,不能完成运输任务的,公司将严厉处理,酌情做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第六章:其他

第一条:出现本制度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第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9月26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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