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规章制度【汇总34篇】

社团规章制度(精选34篇)

社团规章制度 篇1

一、性质

本社是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充满爱心的在校学生自发组成的面向校园和社会进行各种爱心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学生机构;接受校团委的领导

二、目的

尽中学生力所能及,向校园和社会上各阶层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促进中学生道德修养,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爱心事业,弘扬爱心文化,争取更多人士参与爱心事业,让爱心之花撒满世界。

三、宗旨: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四、成员组成:

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所有志愿服务于本社的在读学生。

五、入社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规章制度》,品质优良,有爱心有热情,自愿加入本社,并支持本社开展工作,服从安排的学生,经申请、面试合格后可成为社员。

六、组织机构及职能

(1)组织机构

三层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四个执行部门: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组长若干名,组织部长、秘书部长、宣传部长、文艺部长。

(2)职能

社长:负责领导和监督本社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本社处理各项对外事务

副社长:协助社长进行工作的统筹和管理,并分管各个年级。

组织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策划,安排及执行

秘书部:负责会议考勤、通知及记录,并负责资料的整理

宣传部:负责宣传社团宗旨、策划社团形象以及各项活动开展的宣传。

文艺部:负责组织举行活动中的文娱表演

七: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参加社团内部评优的权利

2、有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的权利

3、有权讨论和参与本社重大事务

4、有权监督和质询本社工作,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理事会成员和其他社员进行监督

6、有权推荐本社优秀社员担任本社干部成员,推荐本校优秀学员成为本社社员;

(2)义务

1、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执行本社决议,服从本社领导,积极完成职责人的各项工作;

2、不能无故缺席本社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提前请假,或事后补假;

3、维护本社利益,维护学校声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全员社员积极提供自己所了解到的社会公益活动资料和特困群体信息,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打算,为本社发展出谋划策。

5、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临时不参加要及时告知组长或指导老师。

6、按时上交社团所规定的各种材料。

八、奖惩机制:

根据每位会员实际表现,社团于每次活动和每学期末将评选若干优秀小组、优秀社员、优秀社团干部。在全体社团大会上,颁发奖章及荣誉奖状。

九:社员退社和社员资格的撤销

1、社员于九年级上半学期末退社仪式中,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社员资格

3、违背本社宗旨和严重损害社团声誉,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予以撤销社员资格;

4、社员未参加社团会议,并未主动进行请假的社员,予以劝退;每学期未参加社团活动超过两次者,予以劝退;

5、不服从安排,不遵守社团纪律的成员,经社团研究可予以劝退;

十:附则

1、本社全员会议有权对本规章制度作出适当修改;

2、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星火爱心社;

3、本《规章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社团规章制度 篇2

(一)总则

1,为规范本社团联合会的经费管理,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制度。

2经费管理应本着手续齐全,严格管理的原则。

(二)经费来源

3经费来源合法。原创:本联合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为各社团的注册费,校团委的拨款以及企业的赞助费及其他合法收入。

(三)经费使用

4经费用于为发展本联合会及校内各社团发展而举办的学术,宣传,福利等各种活动及日常办公支出,不得用于与本联合会宗旨无关的活动。

(四)管理细则

一,经费,帐务管理

5实行钱帐分管,设立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各一名,分别由财务正,副部长担任。

二,经费入帐管理

6社团注册费:校内每个社团在成立时向本联合会交纳成立注册费25元,每学年开学后的第一个月内向本联合会交纳年度注册费25元。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应及时做好入帐和登记工作。

7学校通过校团委对本联合会活动经费拨款入帐管理。

8企业活动赞助经费经常委会审核后直接交帐务主管和财务主管入帐,任何人不得收取任何数量和形式的回扣。

三,经费支配管理

9各部门需要支出50元以上费用前,应先向财务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方可支出,否则不予报销。

10收支严格进行书面登记,原创:并保留详细的清单和发票,凭据作帐,做到帐目明确,清晰,无误。

11节约社团联合会内部的资金,提高经费的利用价值,避免不必要的开支。做到专项资金专项使用。

12严格遵守财务报销和资金申请的手续制度。

13每次活动的资金预算方案经团委审批后,应交到财务部存档备案。

14每次活动结束后,各部门应尽快把发票交到财务部。财务部应及时对该次活动的收支情况进行整理,报帐和总结。

四,开支说明

15本联合会的经费按用途和性质可分为日常办公开支,专项活动开支和特殊开支。

16日常办公开支为本联合会配备必要办公用品,宣传用品等的开支。

17专项活动开支为本联合会举办经学校批准的大型活动的开支。

18特殊开支为本联合会与外校同种性质学生组织,外界企业进行联系的开支。

19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非经校团委或常委会批准,工作餐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得开支。

20根据校团委有关规定,资料的打印,复印支出不得作为本联合会的开支。

21帐务主管每月作一次财务总结,于社团联合会全委会上公布,并上报校团委。

22学期结束,财务部作学期财务总结报告,公布帐目,并作书面存档。

23本联合会的经费使用情况由财务部委托主管财务的常委在社团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布,接受监督。

24本联合会换届时,应将所有物资交接清楚,列出物资清单,由新旧财务部长,主管常委及指导老师签名认证后存档备案。

社团规章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中国石油大学老年书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我校离退休职工自发和自愿组成,为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成的宗旨开展各项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在中国石油大学离退休处老年大学领导下实行会长负责制。

第四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大学离退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有关书画活动,弘扬祖国文化,歌颂祖国、宣传礼貌社会。

(3)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的书画特长。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1)组织会员联谊会,密切会员间的信息交流;

(2)组织策划会员的书画交流活动;

(3)组织策划本会会员内部书画展览;

(4)组织会员参与社会上各种书画交流活动;

(5)开辟与协会有关的交流平台,供会员交流;

(6)为协会会员供给各种与协会相关的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协会的会员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程序:

(1)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2)提交入会《会员登记表》,提交理事会讨论经过;

(3)按年度缴纳会费。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提议的权利;

(4)对本协会财务帐目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形象;

(3)按时交纳会费(含相关活动经费);

(4)会员对自我的安全负全部职责;

(5)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会员退会:有下列情景者即为退会:

(1)会员本人申请退会(可口头申请);

(2)未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除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的,经理事会表决经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经过协会章程和协会选举办法;

(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3)审查和经过理事会的年度规划及财务报告;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协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1)本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共7人组成,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理事3人,均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离退休处备案(协会根据实际情景能够减少或增加成员);

(2)理事会尽量做到分工明确、运作有序、办事高效;

(3)理事会的职权是:

a)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b)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规划和财务状况;

c)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d)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e)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4)理事会各组成人员的职责:

a)会长:全面负责协会工作;

b)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活动的会籍管理。

c)秘书长:负责协会的各类文件的书写和收发及整理,协会通知的拟定和整理。负责协会的物资帐务处理,保证帐物相符,并协助做好安全与后勤工作。

(5)协会的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热诚协会组织工作,不计报酬;

b)在本协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c)身体健康,能坚持本协会的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协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协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根据协会规模的大小,能够设置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可设小组长一名,作为协会兼职联络员和信息员并负责小组活动的组织开展。

第五章、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原则

第十七条、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活动经费);

(2)离退休处下拨的资金;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会员会费的交纳: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即在每年度末缴纳下年度的会费。

第十九条、经费的使用:

(1)会员交纳的会费及协会组织活动产生的费用须用于本协会正常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2)会员缴纳的书画装裱费用按实结算。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协会的财务规章制度,强调公开,透明化管理:

(1)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全部要开具正规发票,有活动参与人员两人以上证明后,交会长审批;

(2)自成立之日起建立明确帐目,所有帐目要及时入帐;

(3)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协会的财产;

(4)协会理事会定期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

第廿一条、协会的资金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理解会员大会、协会理事会和离退休的监督。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廿二条、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协会会长负责,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第廿三条、协会的安全管理:

(1)协会所有的活动开展必须在贴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会员开展活动时必须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黄、赌、毒等违法违纪行为;

(2)会员一般情景下只能在协会指定的场所开展活动,若有新增地点,必须在活动开展前报理事会审批;

(3)会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注意自我的言行举止,不得出现有损学校和协会的形象、协会名誉的行为;

第廿四条、协会的活动管理:

(1)协会每年按计划组织活动,活动计划发至个人;

(2)协会会员不得借用本协会的名义开展与本协会主

题无关的活动,严禁开展不健康的活动;

(3)相关活动公告将以文字通知的形式在协会活动地点公布,重要的`紧急活动另行电话通知。

第廿五条、协会的宣传管理:

(1)协会的所有宣传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包括协会每次活动信息的发布,协会大型活动的策划工作;

(2)理事会的其他成员应当协助办公室的宣传工作;

(3)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的,各小组长是本次活动宣传报道的第一负责人。

第廿六条、协会的会籍管理:

(1)协会会员的发展、会籍的管理由协会办公室负主要职责;

(2)协会会员一旦入会,会籍保存一年,履行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下一年。自动延续其会籍;

(3)按年度建立会员名册,妥善保存相关的材料。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廿七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经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经过。

第廿八条、修改后的章程报离退休处备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廿九条、协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提议。

第三十条、协会终止前,经会员大会指定人员清算财务情景。

第三十一条、协会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离退休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离退休处备案之日起生效。

社团规章制度 篇4

1、社团的成员为喜爱舞蹈,并有一定舞蹈基础的各年级的学生。

2、学生要想加入本社团,要有个人的申请或老师推荐,同时还要通过指导老师的面试,方可成为社团的团员。

3、社团由一名团长,一名宣传委员和若干社员组成。团长、宣传委员由团员竞选,老师考核产生。

4、没有特殊情况每天大课间都要参加在舞蹈教室的社团活动,社团活动没有特殊情况不能迟到、早退或不到,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活动,必须有请假条。如若违反将受到团内批评的处罚,多次不参加社团活动者做自动退团处理。

5、舞蹈艺术团的舞蹈学员必须带上训练所需用品(舞鞋、舞蹈服等)上课。

社团规章制度 篇5

第一章总则及宗旨

一、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协会是由院团委社团联合组织,是我校培养计算机优秀技术人才的荟萃地。

二、本协会为全校性、专业性、服务性的学生团体组织。

三、本协会的目标是通过专业知识讲座的举办,以及形式多样的技能竞赛活动的开展,培养同学们对计算机的兴趣,全面提高会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本校培养出更多更精的计算机专业人才。

四、本协会受我院党委、团委、学生工作处的指导和监督。

1、带领更多同学了解计算机,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

2、协会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计算机水平。

3、普及计算机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第二章会员管理

一、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

1、凡学生沈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自愿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协会;

2、热心协会工作,积极支持协会工作的计算机爱好者。

二、会员入会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个人简历一份;

三、会员权利:

1、享有本协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获得参加协会举办各项活动相关资料的权利;

3、对协会工作的批评、监督、建议、表决权。

四、会员义务:

1、自觉遵守协会章程,认真执行协会的决议;

2、积极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协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3、潜心钻研计算机应用技术,积极带动会员讨论、交流、学习;

4、不徇私,各类赛事做到公平、合理;

5、禁止在协会机房上传未经协会审核的软件及散播反动、淫秽等不健康内容;

6、会员自愿退会要写书面申请,经协会批准后连会员证一并交回;

7、历届成员不得对本协会造成不良影响,否则追究其责任;

8、会员自觉维护协会声誉,不做有损协会声誉的事;

9、协会负责人要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管理事务,为其他会员服务。

10、员必须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协会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于退会费。

第三章协会内部管理

一、经费来源:

1、会员缴纳的会费;

2、捐赠和赞助;

3、协会自筹经费为主。

二、协会经费用途:

1、计算机科学技术讲座和交流活动

2、进行技术宣传和技术服务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奖励费用

三、经费管理:

1、协会副会长管理协会会费;

2、经费管理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管理人员调动或离职时,要与接洽人办理交接手续;

四、召开例会:

1、协会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两次,各部负责人向上汇报工作总结。例会由会长主持,会长安排下阶段工作。

2、会议通知、会议事务安排、会议记录、会议考勤等工作由组织部具体负责。

3、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及无故缺勤,特殊原因须事先做到书面请假,开会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交头接耳,不得吸烟,吐痰。

4、无故不参加例会者,给予公开批评,警告以及罢免该同学的社团职务。

5、在期末评定时,对计算机协会所有成员进行评比考核,将给予不同程度的评定加分,对于表现突出者学期给予表彰。

6、不准不经协会的允许以协会的名义私自拉取赞助。

第四章协会组织机构

一、协会负责人定期由管理宣传部选举产生,各分部负责人由会员选举产生。协会如需更换负责人,须到系履行变更手续。协会设会长一名,设备组组长2人、活动组组长2人、组织组长2人。

二、各项活动由策划部策划,并交于组织组组长,活动后各部长向协会负责人总结活动总结。

会长:统筹全局,协调各部。批准百元以上的财务支出。负责各活动全局发展动态进程并及时做出适当调整。做出协会短中长期的发展目标并实施负责协会一切组织活动和日常事物,指定和安排会内活动,制定计划,方针。具有最终决定权和否决权。

组织部:

负责策划每一次活动开展的全程和每次应具备的活动用具,赛场布置并负责每次活动中的文艺节目的插入和有关活动的组织。并设制各类活动的海报,展版结合协会整体规划,协助其他部门策划各种形式的校内外宣传活动。

设备组:组建、维护、更新计算机协会网站,做好网络学习带头作用。

附则

1、协会会员尊重计协大局、服从协会领导。

2、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计算机协会。

3、本章程自即日此起开始生效。

4、非计算机协会会员不得进入网络试验室机房。

社团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一本社团被称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瑜伽社团,是由瑜伽爱好者组成的团体,依照规定向学院团委登记。

二本社团的工作原则是“关爱他人,扬人所长,严格管理,积极引导”。

三性质:本社团是由成立小组自发组织而成立的非盈利性组织。

四任务:

1宣传瑜伽的好处,普及瑜伽知识,提高社员的水平。

2积极发展社员,不断壮大队伍,切实为学员服务。

3尽量满足社员的正当要求,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4开展校际性的交流活动,加强校际间的友好往来。

五目标: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使协会发展成为学院及郑州市都有影响力的学生组织。

六本社团受外语系团总支的直接领导,接受其全部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

一社团设社长一名,任期二年,由全体成员直接选举产生。

二社团设副社长一名,协助社长处理协会事务,,&监督各部门情况。

三社团常设组织如下:

1财政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2宣传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3外联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4组织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四财政部职责:

1负责各项文件档案建置工作

2会费的收缴,各项活动的预算审核,财务帐册的编制管理。

3社团的各项财产的管理和维护。

五宣传部职责:

1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宣传活动,包括各式宣传材料(海报,宣传画等)的制作工作。

2在校内宣传社团信息提高社团的知名度等。

六外联部职责:

1与学校其他社团及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

2负责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费的征集。

七组织部职责:

1社团各式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备案。

2负责对会员进行瑜伽知识的传授。

八会长因故无法工作时,由副会长代理,至原会长任期届止。若副会长亦发生相同情况时,由各现任干部中选临时会长,临时会长任期至成员大会召开后选出新会长之日。

第三章

一会员资格:

1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正式在籍学生。

2瑜伽运动爱好者。

3赞同社团成立原则。

4完成入会手续者:包括填写成员注册表及缴纳会费。

5注册登记经社长审核签字者。

6没有受到学校处分和不良习惯者。

二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优先参与协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2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罢免权。

3享有大会中发言权,表决权。

三社团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各项会议议案。

2遵守训练场纪律和礼仪

3按时参加每次训练及成员大会,遵守社团纪律

4爱惜社团所有教学器材

5按时缴纳会费

四社团成员登记应于该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审核通过

五成员退出社团时应办理推社手续,社团取消成员资格或个人原因,会费不退还。

第四章会议

一社团常规会分为成员大会和干部大会两种

二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末固定召开。由社长主持,社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半数以上正式学员临时召开成员大会。

三成员大会须由成员半数以上出席,方得开会。

四社团干部每月固定召开一次例会,由社长主持召开,各级常设干部须参加。此外,视活动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章选举罢免

一社长候选人资格如下:

1校规中明文规定社团负责人必备条件。

2社团正式成立

3具有服务热忱,有领导筹划能力者

二社长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

1德才兼备,自愿参加竞选者

2由上任社长推荐者

3由干部三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4由正式会员五人以上推荐者

5若无上述情况者,则于投票当日开放自由报名

三社长选举定于学年下学期末成员大会中,以不记名投票决定。

第六章经费

一社团经费来源如下:

1各成员缴纳会费

2赞助金及自由捐款者。

3其他合法收入

二社团年度总决赛应与每学期中了前制成报告提议。

三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会费应全部用于社团建设及其他开支,尽量节俭节约,在资源有限发挥协会效能。

第七章对外活动

一社团与其他校内外社团所举行的交流活动,联系活动,必须经过院团委审核通过。

二社团所聘请的校外指导教练及外籍教练,需经会长,副会长上报学校批准。

三社团所举行的各项活动,成员需严格听此会长,副会长项目组领导,对于不听从领导,造成后果由个人自负,协会保留追罚权利。

第八章附则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本瑜伽社所有。

二本章程自公布起实行。

社团规章制度 篇7

1、维护舞蹈社团形象,在工作中生活中,社团队员要团结友爱,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文明礼貌。

2、队员在会议和活动过程中,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常规训练须准时到场签到,不得代签,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与活动,应提前向负责人或指导老师作出书面请假。一学期内多次缺席或请假者,给予退会处理。

3、各队负责人每一个月,对本队学习、活动进行一次书面总结,记录每次学习内容,以及会员的学习情况和要求。

4、在常规训练过程中,必须以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不可打闹、嬉笑,不可做与训练无关的.事情。

5、社团的一切活动以《团章》为最高准则,所办活动必须在学校规章制度的允许范围内开展。

社团规章制度 篇8

秘书处:

1、记录每次例会的会议内容及考勤情况。

2、收取各社团活动前后的相关资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等并向会长提交活动资料。

3、收存各级学生社团编印的刊物.

4、每学期初编制“师院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一览表”。

5、制定并逐步完善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起草和发布文件,文告消息及通知。

6、整理社团活动的各种相关信息,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收集社团联合会外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7、管理社团联合会的财物,做好物品的借出与回收。

8、负责每学期的社团注册、注销、审批工作等。

9、负责管理学生社团活动基金,内设财政部;

(1)财务管理明晰,按时上报账簿、财务报表及原始票据,以便备案及公布接受监督;

(2)社团活动预算决算明晰,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10、负责安排活动现场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灯光、音响、舞台布置等)。

11、负责学生社团活动策划书的初步审查、社联及部门活动的策划。

12、负责管理部门内部事务的安排与协调(包括内部联谊、会议记录、人员考核等)。

换届时有资料移交手续组织部:

1、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的工作及其主要学生社团干部的培训;

2、对各系社团及院级社团开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促进校内各级社团联系,维护各级学生社团的利益,就社团工作问题向学校各部门进行咨询,积极与各大高校加强经验交流。

4、负责组织每年的社团评比、评先活动。

外联部:

1、负责外事活动。

2、为内部同学提供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机会为社联争取经费。

信息部:

要负责社团的集体宣传、师院社联网的更新维护;责与校内的社团保持密切联系,更新社团信息,并与兄弟院校同类组织的联系等工作。

宣传部:

1、书写社团联合会的各种通知。

2、宣传全院社团工作成果。

3、负责做好与兄弟院校社团的宣传交流,及时掌握并汇报兄弟院校社团的发展动态。

4、负责社团联合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道德观的养成。

5、在有重大活动时通知各社团负责人。

6、协助其他部门与各社团的联系与沟通。

公关部:

开展重大活动时协助外联部

办公室

1、值班安排及值班人员管理。

2、办公室物品管理,负责添置必要文具纸张等。

3、监督办公室物品外借及各社团借用办公室。

4、社联会内部财务工作。

5、档案管理:

(1)理各社团的总结等各种资料。

(2)集整理社联会内部的各种资料。

(3)制复印办公室所需各种文件。

6、管理联络社联会内部人员及处理各社团社长的建议。

社团规章制度 篇9

社长:

副社长:

社员:

社团规章制度

社团规章制度

总则

第一条社团作为一个新生的团体,在学员学习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完善社团的管理制度,进一步活跃学习气氛,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拟订本章程。

第二条社团是由我校在籍学生按照自愿的原则组织和参加的群众性组织。社团应遵守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基础等。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开阔学习范围。

活动内容

1.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开拓同学们的思维,促进同学之间的友谊。 2.收集社员在学习方面有关问题,定期进行交流、总结,开阔社员的知识方面。 3.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其它有益活动。

总负责机构

社团联合会(有本班各个社团社长副社长等共同组成)

社长纪律

1、自觉带头遵守党和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日常的行为应以《大连市102中学学生行为规范》的规定为基准

2、干部在工作过程中,应自觉严格遵守社团各种规章制度。

社长要求

一、本社团干部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积极上进。

2、热爱社团工作,能严格要求自我,以身作则,在学生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负责的各项任务。

4、作风民主、团结同学、自觉接受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社员要求:

一、本社团社员必须具备条件

1.组织纪律性

2.奉献精神

3.整体精神

4.有加入本社的意愿

5.对本学习有兴趣的学生

二、社员入会的程序

1.提交入社申请。

2.经本社负责机构讨论通过。

3.经登记,即为本社正式社员。

三、社员享有下列权利

本社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以本社名义举办的活动。

3.对本社的工作有监督、批评、建议权。

4.遵守协会章程,执行本社决议,接受协会监督。 5.积极参加协会组织和各项活动。

四、社员的纪律处分条例

社员退社以书面申请为准,四次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2.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社章程行为或有严重损害本社团声誉的行为,予以开除。 (若有特殊情况须对正副社长或组长请假)

3.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4.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辞退;

5.社团团员不交团费,给予开除社团,并给予“警告处分”。

社团规章制度 篇10

1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财 务 管 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 比 制 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 则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细 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 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 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三、说 明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2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现社团共包括:广播站、海韵文学社、未名话剧社、英语俱乐部、NINE-X动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摄影社、极影轮滑社、等。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20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4)、任何社团、社团成员不得在非活动期间滞留在活动室。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每一学年终结,实践部将对各社团进行学年考评。对表现突出的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对表现糟糕的社团,将取消社团资格。

3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 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 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 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 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七条 本校学生社团受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学校团委受党总支的委托,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 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条 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 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三章 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 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 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 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 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 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 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 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 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 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 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 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 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 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 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 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 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 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七章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 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 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 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社团规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原则

第一条青扬篮球社团的目标:篮球进校园

第二条青扬篮球社团的口号:团结、友爱、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第三条青扬篮球社团人的基本素质:团结、进取、自律

第四条遵章守纪,服从教练和队长的安排是每个队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纪律

第五条队员应按时参加每次集体活动,通告有比赛或训练活动而不能到场的队员应事先请假,两次缺席或不参加球队活动又无说明者视为自动退队。

第六条球队队员须服从教练及队长的指挥、安排和要求,出现问题应及时向领队、队长或教练汇报,共同解决问题。

第七条队员上场后,必须端正态度,积极投入比赛,认真执行球队战术安排,服从场上队长的组织,如有违反,立即将其换下,并取消其下场比赛的上场资格

第八条在场上应服从裁判,讲究体育道德精神,尊重对手。

第九条场下队员不得随意走动,应积极做好热身准备,认真观看比赛,并从中学习战术配合及经验。

第十条队友之间要和睦相处,建立亲密的兄弟关系,对队友比

赛场上的表现有意见和建议的可以当面、及时提出来,不得有在背后批评、议论队友等行为

第十一条所有队员应以我们共同的利益为准则,团结互助,做到品德与球艺共同进步。

第十二条队员应处理个人情绪,不得将个人不良情绪带到比赛和训练场上。

第十三条比赛时,所有球员一律服从教练及队长、领队的调度和安排,服从裁判,不得擅作主张。

第三章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所有队员都享有比赛时上场的权利,上场时间由教练及安排。

第十六条所有队员都有义务收集球讯和联系比赛。

第十七条所有的队员都可以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如遇到调配及其他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向教练、领队或队长提出。

第四章:礼节问题

第二十二条进场前:进场前一分钟,在所有赛前的准备活动后,全体队员(包括主力出场队员和场外替补队员)围成一圈,由队长数”1,2,3”,然后说“十一建”,所有队员再跟着大吼“必胜或加油!”,提升士气。

第二十三条进场:在有裁判的时候,一定不要先行进场,要在裁判的带领下进场,对方怎么进场不管,我方要站好一排,由第一名队员带头,由中场中线直走,同时齐声大喊“向学习”。直至中

圈再散开,站好各自的位置。站好位后,中圈跳球手要主动向对方握手,其它队员也要主动向各自位置上的队手握手。

第二十四条比赛中:如果与对手有任何摩擦,注意要自己控制情绪,这种时候不要多言,裁判,队长和教练会临场处理,我方队员应该主动退让一步,主动上前表示友好,或关心对方情况或伤势,主动说“不好意思”。就算有任何其它事,都不能出现打架骂人的言行,一切等比赛结束后再做处理。

第二十五条比赛结束:队员不要马上离场,应该在中圈附近站成一排,对对手举手致敬,还要说“向学习”,然后再集体先向裁判席举手行礼,再向全体到场观众举手行礼。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章制度自20xx年9月8日起实施。

我相信通过以上工作计划的实施,在加以校团委的正确领导,一定可以在20xx年这一充满了机遇与挑战的年份里,再创佳绩,续写辉煌!

社团规章制度 篇12

一、社员须严格遵守宗村小学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己。

二、社员之间必须保持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尊重,文明礼让。如产生矛盾要合理解决,避免将矛盾激化。如有在社团活动时违纪者将按造成影响程度予以批评、警告、退出社团处理之一。

三、在社团活动期间凡是发生任何意外必须通知社团负责老师或社长。

四、社员要自觉保护社内物品,积极维护社团形象,自觉进行宣传。

五、从即日起,定于每周五开展活动。若无特殊情况,请所有社员准时参加。如三次以上无故不到者,将被认为自动退出社团。

六、如社员因病、事等未能到会或参与社团活动者,须提前通知社长请假。

七、服从社长团与老师的安排,不得发生顶撞老师,社长的行为。

注:为保证社团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此规章制度。

每位社员应团结合作,各施其职,出谋划策,共同发展,壮大社团。我们是因为兴趣才走到一起,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这份热情,共同为社团贡献自己的光和热。

社团规章制度 篇13

现社团共包括:广播站、海韵文学社、未名话剧社、英语俱乐部、NINE-X动漫社、POP街舞社、DISCOVER摄影社、极影轮滑社、等。

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一、社团组建。

1、各社团必须有确定的社长及社团成员。社团人数在20人左右。

2、组建新社团须先写创社申请书,上交到实践部,经实践部、团委书记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创建。

二、社团活动。

1、各社团须在每学期初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本社团该学期的活动总计划书(包括社团成员名单、社团活动安排等)。

2、活动申请。各社团在组织活动时,必须事先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申请书,经团委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3、活动组织。

(1)、活动宣传海报必须张贴在宣传栏中,不得随意张贴在诸如走廊墙壁等处,不得覆盖其他张贴文件。

(2)、活动期间,不得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3)、活动期间保持活动场地清洁,不得损坏学校设施。

(4)、任何社团、社团成员不得在非活动期间滞留在活动室。

4、活动总结。各社团每次活动结束后,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活动总结及活动照片。

三、社团考核。

1、每学期末,各社团须向实践部上交一份该学期社团活动总结。团委实践部将根据各社团总结、平时社团活动考察记录及违规情况对各社团进行考评。

2、每一学年终结,实践部将对各社团进行学年考评。对表现突出的社团给予表扬,评定为先进社团,对表现糟糕的社团,将取消社团资格。

社团规章制度 篇14

一、纪律管理

1、准时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不迟到、早退。

2、活动期间不能私自离开活动室。

3、画室内不得打闹。

4、严禁带吃的东西进入活动室。

5、如有事不能准时来或不能来的同学,需有班主任老师签名的请假条。

6、每次活动开始,社长负责清点社团成员人数。如有缺席,须及时向指导老师汇报。

7、社团成员不能私自进入活动室,不经社长及指导老师允许不能带非本社团成员入内。

8、无故旷课三次按自动退团处理,退团后本社团将不再录取。

二、物品管理

1、爱护社团活动教室内所有物品,若有损坏,落实到个人,由损坏者赔偿;若不知具体损坏物品成员,则由集体赔偿。

2、社团内的书籍不能带出活动室;如果借阅,需到负责人下登记;归还时,如果书籍破损,借阅者需拿回修补;若无法修补,按现价赔偿。

三、卫生管理

1、活动室要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2、每次活动结束进行打扫卫生。按值日表进行。

3、打扫要求:画具、桌椅摆放整齐。教室需拖地。

四、其它

1、活动结束后,由社长负责锁门。

2、社团社长、副社长要齐心协力组织好社团的`各项活动。

3、社团所有成员都有为本社团发展献计献策的责任和义务。

4、每月对社长、副社长的工作进行评价,对社团管理提出个人意见。

社团规章制度 篇15

1学校社团规章制度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 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 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 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 日 常 管 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 财 务 管 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 比 制 度

社团规章制度 篇16

一、团委员会:

设团长一名,团支书一名,副团长一名,全权负责团内一切事物。其职责制订、实施团学期工作计划

2、审阅各部学期工作报告(计划);

3、对各部部长和成员考核、审查;

4、对具有特色的综合性活动统筹安排;

5、召开例会和临时性会议。

二、新闻部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副部长一名,干事6~8人。

该部职责

1、撰写新闻稿,负责对日常新闻稿件的审阅、筛选、修改、校对,及时报道校园热点新闻事件。

2、负责查阅、核对发稿情况,整理、统计各部的稿件数量(每月底进行)。

三、采访调研部: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副部长2名,干事4~6人。

该部职责负责团的对外采访工作及新闻事件的收集,尤其是围绕当前学校的热点问题,比较有深度地进行采访报道。

2、协助新闻中心完成相关活动的调研工作。

四、展板海报部:

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两名,计划招募部长1名,副部长2名,干事6~8人。

该部职责

1、负责新闻中心及团内各类宣传展板海报的制作。

2、负责对新闻中心及团内各类宣传展板海报的粘贴及展览。

五、团的纳新流程

1、报名:12月5日~8日中午11:00~1:00在学林路团纳新咨询处登记个人信息。

2、面试:12月10日~11日中午11:50~1:00和晚上7:00~8:30都可参加面试,面试地点为西礼堂校会三楼,面试时需交团报名表,见附2。报名展板海报部的同学,如有意从事绘画设计在面试时需交一幅绘画作品,内容自拟;有意从事书写工作则需交一张自己写的软笔书法,内容自拟。

社团规章制度 篇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教育的“三个面向”,努力培养“四有”人才,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更好地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具有共同志向、兴趣爱好的同学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团体。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参加各类社团,建设受欢迎的社团,发挥个人的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三条指导方针:弘扬主旋律,开展具有思想性、学术性、娱乐性活动,丰富课余生活,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承认各社团章程,对某种社团具有浓厚兴趣,均可申请入会。

第五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如:仪容仪表必须合格,做事做人必须文明)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三)发挥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团组织生活。

第七条本校学生社团受学校党总支的领导,学校团委受党总支的委托,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本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自筹。需聘请人员,自己联系。

第九条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团委审查同意,并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备案。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十条学生社团登记时,均需按照学生社团的相关类别进行申请。一个社团只能进行一类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学校团委。

第十二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负责人;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团委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和备案;

(二)对学生社团实施学期检查;

(三)对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四)对学生社团违反本条例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学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学校团委审查通过。学校团委有权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社团刊物进行整改和停刊。

第四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会员会议由会员组成,会员会议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会员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二)审议批准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三)对社团变更、注销等事项作出决定;

(四)修改社团章程;

(五)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十八条各社团应当不定期召开会议,并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报学校团委批准和备案。

第十九条会员会议作出决议,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条社团执行机构是会员会议领导下的社团日常事务处理机构。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负责人由学生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会员会议选举通过,经学校团委审查后产生。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中学生社团负责人:

(一)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二)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社团负责人;

(三)其他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有关事项。

第五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义务

第二十三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二十四条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和组成机构,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执行机构负责人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登记机关反映问题和情况。

第二十六条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二十七条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六章学生社团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应按照本社团宗旨,树立“精品意识”、“品牌意识”,积极开展具有社团特色,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的活动,发挥社团“自我发展、自我锻炼、自我服务”的功能,为繁荣校园文化服务。

第二十九条社团活动以校内为主,要坚持业余、资源、小型、多样、服务的原则。

第三十条各社团需在每学期初修订好本社团章程,并分别在学期初和学期末向学校团委交一份本学期的活动计划和总结以及每次活动的教案。学期末各社团要组织一次成果汇报展示,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

第三十一条中学生社团跨校进行交流活动,必须经学校团委审核并报校长批准。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三十二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组织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会员会议决议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社团被责令解散的;

(五)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应当向学校团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尽快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三十五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活动范围与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

(二)不接受本条例规定或各校的有关规定和指导;

(三)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四)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五)其他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形。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将其解散。

(一)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二)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有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三)背弃社团宗旨,情节恶劣的;

(四)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进行整顿后仍未注册的;

(五)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10人的;

(六)社团连续一学期未进行活动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行使及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已明确规定的内容,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各社团自行制定细则进行规定。

社团规章制度 篇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学生依法行使自由活动的权利,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引导社团健康发展,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共同利益,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和《浙江财经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并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生社团活动开展基本规范

第二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我校校纪校规;

第三条学生社团有权根据社团本身性质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符合社团成员共同兴趣的活动;

第四条学生社团须在每学期的前两周内,讨论并确定学生社团工作指导思想,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并报予社团联事务部,由事务部转交活动组织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方可执行活动计划;

第五条各社团针对社团会员开展的活动次数,每学期不得少于两次;大型活动一学年≤2次(即面向全校及以上范围内的活动);

第六条各社团开展活动,须紧扣社团工作的宗旨,不得开展有悖于社团宗旨的活动;

第七条社团活动须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第八条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活动;

第九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提前告知有无商业性赞助,以及赞助的形式、赞助的内容等详细情况;

第十条学生社团开展活动需注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不得开展过于危险或容易引发事故的活动;其他活动也需事先准备好防患措施和紧急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不允许通过百本分、德育分、智育分等作为宣传活动的手段,含“参加即有分”等的活动,即一般观众可获分的活动不予审批;唯参赛者或优胜者可获分的活动可以进行。

第三章学生社团一般活动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一般活动是指各社团每学期或每学年开展的非日常性活动,如一年一届的比赛和其他周期在2个月以上的活动等,具体以上报的活动为准。

第十三条二级学院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

1.1提交策划:二级学院学生社团须提前1周,将活动策划以电子稿或纸质的形式递交至各学院学生社管处;

1.2社管审核:各学院社管可以在社联在线的.“资料下载”下载活动审核单(一式两份,一份社管可自行留底,一份返还社团由社团转交社团联)社管依据活动策划对社团活动进行审核,将活动内容、审核结果填制审核单中,再交予学院团委老师处审核;

1.3学院团委老师审核:学院团委老师审核通过后,需在审核单相应空格处盖章,视为活动审核通过(此章即表明该活动合格,可以举办,因此社团联不再进行进一步审核)。

1.4转发策划:二级学院社管需将审核通过的策划策划发送至社联在线“活动审批”处留底,并在策划首页注明“xx学院社管审核通过”

2.社团取回执单:二级学院社团到文化中心110社联办公处上交已盖章的活动审核单,社团联根据审核单和上述1.4所注字样,出具回执单,社团填写活动回执单(回执单填写和使用具体说明请见附录二),回执单须加盖“浙江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活动审批章”方可生效。

第十四条校级学生社团活动的审批:

1.1提交策划:校级学生社团须提前1周,将活动策划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社联在线“活动审批”板块,活动组织部审核后将在周一,周四两天统一回复。

1.2各社团可在“活动审批”之下的“已通过审批活动”查询是否活动已经通过。

2.社团取回执单:校级社团在文化中心110填写已审批的活动回执单(回执单填写和使用具体说明请见附录二),回执单须加盖“浙江财经大学社团联合会活动审批章”方可生效。

第十五条回执单作用:

1.学生社团完成活动审批后,可凭回执单开展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务必保管好社团活动回执单,并于活动开始前向活动组织部负责该社团跟踪打分的人员出示此回执单。

2.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时须提前1-2日通知社团联活动组织部进行活动跟踪。若未及时通知,该社团相应的活动分视为自动放弃,事后不予以追加或者补加。

3.未及时出示回执单的学生社团活动,活动组织部将在此活动的星级考评表中进行相应的扣分。

4.活动结束后,学生社团须根据活动实际组织情况做一份活动记录,存入本社团档案,并在每学期期末统一上交社团联,作为后期社团评比依据。

第四章学生社团日常性性活动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学生社团开展的日常性活动是指社团每学期定期经常开展的日常活动。如每周或半月一次的培训、沙龙或其他形式的活动,频率要求不得低于两周一次,否则不视为日常性活动,具体以上报的活动为准。

社团规章制度 篇19

英语沙龙在社团管理上一贯坚持自由、灵活、有序原则,对社员提出的关于社团建设和社员自身权利的合理要求和建议予以高度的重视,尊重社员的意愿,对社员负责。社员在按照有关制度享有入会和退会自由的同时在社团组织中要服从英语沙龙社团的领导,遵守社团各项规章制度,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具体管理条例如下:

1、英语沙龙社员须有热情饱满的态度,吃苦耐劳的精神,随即应变的思维,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对分配的工作能够认真负责,努力完成任务;

2、社员须严格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衣着整洁方,微笑待人,礼貌用语,不做有损英语沙龙形象的事情;

3、社员不得在与会期间喧哗吵闹,不得随意乱拿社团内部物资。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与警告、箭、开除等相应的.处分;

4、开社团及部门会议时社员不得迟到、早退、无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须先向部门负责人提前请假,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达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5、社员不得以权谋私,不得以社团名义从事不法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分别处于警告、批评、通告、辞退;

6、培养社团意识,全面了解社团,为社团的发展献计献策。

7、正确行使社员权利,确实履行社员义务。

二、社团定期根据有关规定对社员的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坚定正确的方向,热爱祖国,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强化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注重师表形象,做文明学生。

3、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团结社团会员,配合社团各部门工作。

4、遵守英语沙龙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有关文件,领会文件指示精神,执行各项决议。

5、结合社团特色,注意全面发展,学习一技之长,提高自身素质。

6、重视专业学习,拓宽知识面,认清我要学和要我学之间的关系。

英语沙龙是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补充,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渠道。英语沙龙将进一步结合学校有关规定对社团进行管理,把社团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从而规范社团行为,实现同学、社员、学校和英语沙龙监督的三维一体化。对此,我们将始终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强社团内部的管理,规范各个部门的行为、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推进各个部门的工作,进而使社团内部的各项工作更上新高。

社团规章制度

各社团内成员要本着尽忠职守的态度,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计划。

1、社团内成员不得玩忽职守,利用职务便利破坏学校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别的同学举报),给予社团考核中扣分的处罚,一次扣2分!

2、各社团在组织每一次、中型活动时,必须具备四份书面材料:活动前三份(申请活动书,活动计划书、活动具体内容),活动后一份(活动后的总结)。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动不能举行。没有活动后总结书的,在社团考核中扣0.5分!

3、未经团允许,社团私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聚,扰乱学校秩序,产生不良影响的,在社团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学生处的处罚。

4、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发生各种矛盾、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属于社团部门的疏忽、不认真的,在本社团考核中扣1分!

5、社团成员必须服从团统一领导和管理,未经批准,擅自举办活动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该社团负责人责任。

6、若有同学映社团的不足或搞活动时不认真,缺乏公平竞争的意识,将给予该社团扣1分的处罚!

7、社团组织活动,在全校范围内影响面较、效果较好的,在社团考核中给予加2分的鼓励!

8、各社团要相互助、相互协作,不允许出现排斥、损害社团利益和影响的事件发生,如有类似事件,将对其社团进行严重警告,在社团考核中扣5分!并对该社团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和留职察看!

9、学校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搞各项活动应该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社团故意分裂在校学生,有严重的级别歧视,将给予本社团在考核中扣10分的处罚!给本社团主要负责人停职处分!

10、各社团在一个学期内最少要组织两次全校性型活动,要充分作好活动前的准备,作到“办一次活动,成功一次!”

本规章制度的决定权属于团,任何人(团领导除外)无权修改!希望各社团能够认真完成各次活动,很好的为同学们服务!

社团规章制度 篇20

第一章社团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关于社团组织机构管理:

1、学生设社团理事会。

2、每个社团聘请一名以上校内指导老师。

3、学生社团部由团委、教育处管理。

二、社团理事会

1、负责老师(2名)指导社团理事会的日常量化管理工作。

2、主席(1名):负责组织筹划学校社团工作,检查、评比社团活动。按时召开社团负责人例会。

3、副主席(1名):负责协助主席工作,并对各社团工作进行总结。

4、宣传委员(2名):协助主席进行督促、检查、评比社团活动。负责接待解说工作,并对各社团小解说员进行讲解培训。

5、组织委员(2名):活动和例会的组织、实施和总结。负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6、干事(2名),协助主席开展组织、宣传、检查、评比活动等方面工作。

三、社团理事会职责

1、社团理事会需遵守社团制度并维护社团章程、利益。

2、社团理事会成员不得以个人原因延迟或取消例会或正常活动。

3、有如下情况者不得做为社团理事会成员:受到法律制裁或学校处分者;因违纪受到过社团罢免的负责人。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销

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过班主任和家长的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各社团成员指导老师应统一备案。学生社团成立、变更、注销,需上报管理部门,并做好相关手续登记,并报社团理事会登记备案。

一、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3、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4、有规范的章程。

5、新社员的招募:

(1)招募时间定于每学年的第二周周三下午第三四节课。

(2)由同学们自愿报名参加,报名者须在社团报名表进行统一登记。

(3)由各社团社长根据本社情况确定社团人数,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上开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毕后,社长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A、社团章程

B、指导教师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C、社团成员登记表;社团负责人名单。

二、注销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社团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注销社团。

2、由于特殊原因,本社团难以继续的,可以自行解散。

3、社团活动没有达到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发展学生素质要求的,予以注销。

4、社团活动卫生差、纪律差、出勤差、效果差,或给学生带来负面影响的,予以注销。

社团注销前应提前向上级部门提交注销申请,经学校团委、教育处同意后,予以注销并做好备案手续。

第三章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努力学习、踏实工作,掌握相应的本领,为本社团争光。

2、自觉遵守本社团的章程。

3、维护本社团的'荣誉。

二、社团成员必须履行下列权利:

1、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和本社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接受本社团的教育和培训。

2、在本社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每学年结束,享有转会的权利。

4、社团成员有权向社团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促进社团的健康发展。

第四章关于社团活动管理

一、关于社团活动的筹划:

1、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各社团须向社团部上交一份本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上交工作总结。

2、每次活动各社团必须有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后要有总结。

二、关于社团活动的开展:

1、活动时间或次数:每周三第3、4节。

2、活动形式:活动形式要求新颖,能为每个成员提供参与和获得成功的机会。

3、社团活动每学期要有详尽的计划和总结:每节课做好社团活动记录。

社长、副社长每次活动要注意室内卫生、纪律、成员参与度,对本社社员出勤情况要进行准确登记,活动后与社团各负责人一同总结本次活动情况,于社团例会前上交社团理事会。

4、社团活动的检查:

社团理事会将对各社团活动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纪律情况、场地卫生、出勤情况(师生)和成员参与度等,并对检查情况进行详细量化成绩统计,作为优秀社团评比的依据之一。

5、指导教师不在,社长必须大胆管理,带领同学们正常活动。

6、每个社团应选出一名口才较好的小解说员,由社团理事会宣传委员进行统一培训。以备参观指导时宣传社团活动情况。

7、每个社团都要对自己的优秀成员进行表彰,以资鼓励。理事会也会根据各社团社长的表现对优秀社长进行表彰。

第五章社团例会管理制度

一、社团理事会例会制度:

社团理事会例会定于每月第一个周一下午第四节课召开,理事会成员及各社社长不得无故缺席,会上由社团理事会主席对上月各社活动量化考核成绩(场地卫生、出勤情况、纪律情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反馈。

二、各社团例会管理

各社团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召开例会,总结本社纪律、卫生、出勤和参与度情况,并可在会上讨论以后的活动安排。

第六章社团奖惩制度

一、每学年末将根据社团活动量化管理成绩及对学校做出的贡献,进行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学校还将在全校组织社团活动成果展示活动,对校级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员予以表彰。

二、在社团活动过程中表现突出,为社团争得荣誉的成员可以进行优秀社团成员评比;参评成员在校期间曾经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或本学年有一门以上学科考试不及格的不得参评;

三、不遵守社团章程,一学期三次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违反校规校级被学校处以警告以上处分的将给予除名。

社团规章制度 篇21

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团部工作,加强各协会团结合作,鼓励各协会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各协会工作的顺利进行,作出以下规定:

一.部门:

1.社团部新干事招聘都要经过面试、实践考查等几个方面的系统考核,接受公文、礼仪等培训。

2.每个星期社团部干事至少要签到2次,办公室值班一次。

3.每次部门例会(逢双周三中午12:30)各委员、会长、干事都必须参加。如果有特殊事情必须提前请假,说明原因并征得部长的同意。例会缺席、迟到者,一律罚抄部门规章制度一遍,并于第二天交到部门。(缺席3次或3次以上,将自动取消会长、干事资格)

4.经社团部批准参与部门活动的非部门内人,部门须帮他们记名表彰。

二.协会:

5.出版刊物都要加上社团部指导老师(谢文胜)

6.每学年开始,各协会要交一份这学年的新生培训目录。各协会每次培训课的名单都要上交(包括主讲人,课程名,参加培训新生的名单)。社团部将不定期派人去各协会交流、学习,监督各协会工作情况。

7.每次大型活动,都必须邀请社团部指导老师(谢文胜);邀请部门的各兄弟协会,让兄弟协会之间有更多的交流机会。

8.每次活动的计划书要尽量写详细,并且在活动3周前交社团部策划组审批,后交外联组,帮各协会去拉赞助。

9.每次活动的所需品(包括场地、道具、物资等),都必须在活动前一星期进行申请或登记。

10.协会每举办一次活动,都要写一份总结,而且要上台演说,让兄弟协会一起交流、学习成功经验。共同探讨不足之处。

11.各协会与外校交流都必须写一份外联活动反馈表。(书面)

12.各协会每月要交一份月总结,交电子稿。

社团规章制度 篇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是体育系的众多领导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章程开展学习、工作的,是全系学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社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三条:本社遵守《体育系社联章程》,是体育系社团的一个组织群体。

第四条:本社以“培养同学们的实践能力,鼓励同学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宗旨。

第五条:本社一切工作受系团委、社联监督管理。重大事务由社团常委会议、社团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决定后拟稿,上交系团委审批后施行。

第二章会员

第六条:社团是同学们自己的群体组织。凡是在我系在籍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对学习有兴趣的同学均可以成为我社的会员,都应该遵守本社章程。

第七条:每学期对各成员进行综合考核,表彰最优秀的成员。

第八条:成员基本权利;

一、讨论和决定本协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所有成员一律平等。

四、有参加协会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第九条:成员基本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的决议

二、成员有维护协会荣誉和财产的义务;

三、维护本社荣誉以及各成员的正当权益的义务。

四、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注:如社团或协会活动未请假,三次不参加本次协会就算自动退回)

第三章社团社长

第十条:社团设主席一名。

第十一条:社团主席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社团会议,掌握社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向系委团委汇报社团的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代表系社团向院社团联合会汇报工作,请示工作。

第十三条:社团主席指导、帮助、督促社团的所属各个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四条:配合院团委、社团联合会对其社团的工作审查。

第十五条:以身作则,带头搞好自身的情况,严格的要求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修养。带领社团成员遵守体育系的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各项工作。当主席暂缺或不在时,副主席代行主席职责。

第四章组织结构

第十七条:社团设有秘书处、宣传部、外联部,四个部门。

第十八条:秘书处;

一、负责拟订学期详细计划,并写成书面的形式由主席核查后上交分团委审核。

二、负责策划每次活动的计划;

三、并负责监督活动时的一切情况,并详记;

第二十条:宣传部;

一、负责宣传社团的对外活动前的工作;

二、设计制定活动前的海报工作;

三、制作社团在招新前海报宣传栏工作;

四、对社团活动摄影并对外拟稿宣传报道;

五、业务上接受上级的指导。

第二十一条:外联部;

一、负责联系校内与校外社团的联系;

二、为社团拉赞助;

第二十二条:编辑部

1、建设、管理和维护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网站

2、利用网络平台宣传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

3、通过网络平台解答各社团疑惑,收集各协会意见和建议

4、保存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和各协会的电子版资料

5、负责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协会活动的现场采访、新闻报道、照片采集和网络宣传五章社团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社团日常规范;

一、遵守体育系及社团的规章制度;

二、社团的所有会员,以学习为中心,向成绩优秀的同学学习。互帮互助,提倡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竞赛;

三、每个会员必须维护体育系、社团的公共利益,不得破坏体育系及社团的公共财产。外出时,不得做损坏体育系及社团形象的事情;

四、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及比赛,参加时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事情时,必须请假;

五、社团进行比赛的同学,在比赛时听从负责人的安排;

六、如果有会员对社团干部的工作不满意,可以直接向主席或分团委老师反映,社团将会给成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第二十四条: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长管理条例:

一、各成员要严格履行和遵守本社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二、认真对待每次例会,不得无故迟到、缺席,无故缺席一次给予口头警告,两次通报批评,三次开除,迟到需解释原由;

三、要树立良好作风、个人形象。

第二十五条:考核制度:

一、每学期,社团对各会员进行一次综合考核测评,根据具体情况对各会员进行内部提干、评优及退社决定;

二、每学期,各会员要对各个干部进行一次考评,依表现给予升级或降级决定;

三、每次例会或活动,考核各成员的出勤、表现情况做记录,作为综合考核依据;

四、考核事项:出勤情况,开会表现情况(遵守纪律程度,积极性,重视程度等),活动表现,完成任务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对社团提有益建议的情况。

社团规章制度 篇23

一、宗旨

学校摄影社团是为了丰富学生校园文化生活,激发学生对摄影艺术的爱好为宗旨,通过普及摄影知识,提高学生的摄影技术和艺术修养。

自觉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与社团活动,有一定摄影基础的学生优先。

二、参加对象

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要求上进,自愿参加社团活动,对摄影感兴趣的本校学生。

三、活动方式及内容

1、服务学生、服务学校。

2、开办摄影讲座,学习理论知识及基本操作。

3、组织外拍活动,以老团员带新团员,现场指导。

4、与外校摄影社团共同参与活动,扩大本社团影响。

5、举办校内摄影作品比赛,组织社员参加校内、校外各种摄影大赛。

四、活动时间

每周五放学后下午15:40-16:25

五、活动管理

1、责任制

本社团为社长负责制。

社长:负责社团及社员职能和工作的协调以及整体事务的安排。负责与校德育处、校团委、外校社团联系,以取得支持,寻求帮助,负责管理社团设备,有关相片、底片、文件等。

六、权利和义务

权利:可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参加社团组织各种摄影比赛或图片展览。

义务: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本章程,维护社团声誉。

(2)接受社长领导,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协助社长开展各项工作。

(3)自觉学习基本操作及理论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

七、退团情况

(1)对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的社员做出记录,当缺席次数达到社团开展活动次数的70%,将开除其社团社员资格。

(2)对严重违纪影响恶劣的社团社员,开除其社团社员资格。

八、成果呈现方式

举办摄影佳作欣赏会,与摄影社团社员进行技术及经验交流。

九、需要报学校审批的活动

1、两个或两个以上社团活动。

2、与校外社团或个人举办的活动。

3、从校外邀请来校举办的摄影讲座、组织的摄影沙龙、研讨等活动。

4、面向全校举行的活动。

5、社团的外出活动。

社团规章制度 篇24

本社团为“自由舞步”街舞社,为了使社内成员共同进步,要求社内成员遵守以下规章:

1、热爱舞蹈,努力训练,听从安排。

2、社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

3、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诚实可信。

4、维护公共秩序,遵守公共场所有关规定。

5、在社内承担职务的社员,须以身作则,积极工作,努力训练。

6、社内成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集合地,准备训练。

7、社内成员不准打架、赌博,对违反规定的成员社内将给予处分。

8、请假必须经负责人同意,方可请假。

9、不准在训练室内吸烟,如有发现将给予处分。

10、社内各项活动都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未到处理。

11、多参加体育锻炼,用心观察舞蹈动作。

备注:

1、社内成员每人100分扣完开除。

2、请假手续需本人亲自履行,一律不准代请。

“自由舞步“街舞社处分制度:

1、凡未经批准不参加训练的,扣20分。

2、社内成员一经发现有打架事件,扣60分。

3、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扣20分。

4、迟到扣5分。

5、每请假3次,扣10分。

6、吸烟扣10分。

社团规章制度 篇25

为了保证“电子制作小组”活动有计划、有实效地开展,加强活动的过程管理,特制定本活动管理制度。

1、学生根据自愿原则,选择参加电子制作小组。

2、自觉爱护活动器材、注意环境卫生,保持场地整洁,教学期间必须保持严肃、严谨,保持室内工作有序进行。

3、自觉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4、在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移动实验设备,损坏仪器者,照价赔偿。

5、学生需按指导教师要求进行试验,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指导的学生,教师有权要求停止并取消参加该爱好小组其他试验的资格。

6、实习操作结束后,学生应协助指导教师按规定清理场地,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教室,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

6、严格遵守请假制度,不得迟到、早退及旷课。

社团规章制度 篇26

第一章:总则

1.本社是在学校领导下的学生业余团体,遵守学校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学校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课堂服务。

2.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积极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学校文化生活,营造学校文化氛围,推进学校文化的发展。

3.深化素质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本事和写作水平。

第二章组织

1.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维护学校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2.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指导教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社长1名,副社长1名,正副秘书长各一名,策划部部长1名,网宣部部长1名,修改部部长一名,文学部部长一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1.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各司其职。

2.在自我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职责,并出具书面说明。

3.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其它事项。筹办每学期的征文比赛。

4.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理解社长的委托,能够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5.秘书长职责: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申请教室

6.副秘书长职责:协助秘书长进行工作,会议出席登记,申请加分

7.修改部及文学部职责:带领部门成员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8.策划部,承担一切活动策划。

第四章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必须的写作本事,有强烈的职责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教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1.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

2.应积极向外宣传文学社、及时维护文学社形象的,每个月至少向社刊投稿两篇以上。

3.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积极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我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本事,陶冶自我的艺术情操,提高自我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作严肃处理。

4.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必须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仅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5.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情景,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2次作自动(或强行)退社。

1.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享有向文学社提出提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4.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5.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五章活动开展

1.每学期出版一期刊物。

第六章:奖惩

1.三周内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动离社处理。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者或受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

1.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本章程与学校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学校规章制度为准。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文学社。

社团规章制度 篇27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本社团制定了以下制度:

1.团员应准时参加排练,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和演出,需事先向团长或老师请假。

2.团员在参加基础训练和排练中,应思想集中、演唱认真,努力达到老师提示的艺术要求。团员有艺术见解或合理建议,应课下反映,不允许当场发生争议,以免影响排练计划的进行。

3.训练时应保持排练场地卫生整洁,在社团活动期间不允许携带零食进入活动场所。

4.积极参加演出,遵守演出纪律和演出场所规章。

5.团员应当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树立虚心、勤奋、刻苦的学习风气,不断提高各自的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6.合唱社团是一个集体,合唱不仅是学习音乐,也是一项最好的培养合作精神的活动.要求队员具有凝聚力,保声部要讲求和谐统一,要讲团结,讲互助.学会倾听他人,学会融入。

7.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退出合唱社团。

8.每学年合唱社团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合唱社团。

9.社团的活动时间:每周星期三下午4:00至放学。

10.综上所述违反三次以上者取消优秀团员评选资格。

社团规章制度 篇28

一,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全称为"xx学院xx协会"。

第二条: xx学院是以学生为主体的具有专业特色的组织,受校团委、学生会领导,由社团协调中心负责具体管理。

第三条:本协会的活动原则是脚踏实地、突出特色、服务大局。

二,宗旨

1、带领更多同学提高自身素质培养精英人才。

2、协会本着互相探讨、互相学习、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精神努力学习、勤于钻研、勇于进取、勇于开拓,以提高会员的综合能力。 3、普及互联网知识,繁荣校园文化。

三,会员入会的要求和手续

1、凡xx学院学生,能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协会章程,愿意加入并积极工作者,均可加入本协会。 2、申请入会后须经批准后方可成为会员。 3、每年吸收一至二批会员,人数不限。

四,会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会员平等地享有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2、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会员应执行协会的一切正确的决议,并根据协会活动需要缴纳会员费。

4、每个会员都有义务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并提数据。

5、有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6、积极参加协会活动,加强本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

7、关心协会建设,自觉维护会员间的团结。

8、自觉抵制和反对计算机黄、赌、毒以及网络传播的反党、反动言论。

五,组织制度

1、协会将举办各种活动,以加强会员的交流。

2、入会采取自愿原则,连续三次无故不参加协会集体活动都作自动离会处理

六,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 2、捐赠和赞助。

3、协会有偿劳动所得和其它收入。

七,协会经费用途

1、协会内部交流活动2、形象宣传

3、有意义的其它活动

八,内部管理

1、协会成员互相团结、互相沟通,以增进全校广大同学的综合能力为目的。 2、凡本协会成员可免费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会员入会时需交纳一定的会费。

4、凡本协会,有义务服从协会的各项活动的安排,支持并积极参与。 5、会员平等地享有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权利。

6、会员必须遵守协会规章制度,维护协会荣誉并积极主动参加协会活动。活动期间,每位会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可事先向会长或副会长请假,无故缺席者三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请假三次作一次旷课处理;请假五次作自动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

7、会员不准迟到或早退(特别情况除外),迟到、早退累计八次作退会处理并不退会费。 8、协会成员凡在活动期间不予合作,对协会有不良影响者,会长有权扣留会费、会员证、免去会员资格。

9、希望协会成员提供宝贵的建议,遵守制度,共建我们自己的协会。

九,奖惩制度

1、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且有一定的领导才能者,可视情况定为会长或副会长的候选人。 、惩罚制度

2、对本协会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协会各项安排者可给予必要的、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

3、对协会章程不服从,在上机中出现严重失误者给予适当怨罚或视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取消会员资格。

社团规章制度 篇29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培养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人才,特此针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会费管理以及考核标准作如下规定:

第一部分学生社团的申请和成立

1、凡自愿发起成立社团者,首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成立申请书、学生社团成立登记表、业务主管部门或主管部门或主管人的推荐书、学生社团的章程、办事机构地址或联系方式、主要负责人简历、社团人数等。

2、学生社团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名称、宗旨、经费来源、组织结构、负责人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章程的修改程序、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学生社团的终止程序、其他必要事项。章程应与团委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社团发起人应持挂靠单位的介绍信(函)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部领取《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申请人登记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挂靠单位意见表》、《长春工程学院社团组织审批表》、《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逐向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部审查,院团委批准后,社团方可正式成立。社团指导部将《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组织登记表》一式三份,分送院保卫处、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备案;学生社团的印徽、成员证件模本应保管理机构备案。

5、社团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对未获批准的成立申请,社团指导部必须提出不予批准的书面意见。

第二部分日常管理

1、每年开学初,由学院组织各协会统一纳新,所有会员要认真详实填写会员登记表.每年纳新后,各协会对全体新会员进行注册.

2、每学期开学第二周,由各协会将会员证统一上缴社团指导部进行注册,逾期不予注册,按退会处理.注册后会员按长春工程学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关规定每学期加社会实践分0.5学分。

3、每学期初第二周,由各协会根据各自情况制定并上缴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本学期的活动支出预算。每学期各协会须于第十七周前由组织机构对本学期活动进行总结,并上缴至社团指导部。对于各协会临时增开的大型活动及跨校活动,须于活动前两周向社团指导部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能开展活动。

4、各协会开展活动前,须认真填写《长春工程学院社团活动登记表》,对活动前未填写者,取消该活动的评比资格。

5、各协会组织机构每两周至少开一次例会,对前一阶段活动进行总结,对下一阶段活动进行计划。

6、每学期各协会内部组织机构对会员进行评比及量化考核。考核结果须上缴社团指导部存档备案。

7、学生社团创办刊物,须报团委、党委宣传部批准;不得创办面向校外的刊物。学生建立跨校、跨地区的团体和举办面向校外的刊物,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学院禁止非法组织和非法出版物。

8、每年十月初,由社团指导部统一组织各协会进行组织机构换届选举活动,如有特殊情况,组织机构须临时变更的,须由协会上缴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换届。

9、每学期末,社团指导部对各协会组织机构进行任职评定。

10、每学期第十八周各协会将本学期活动资料上缴社团指导部,社团指导部每学年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对特色鲜明、卓有成效、反映良好的学生社团,给予重点扶持和表彰。详见本条例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财务管理

为了更好的监督各协会经费使用情况,发挥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的宏观调控作用,本着对会员负责的宗旨,针对各协会的实际情况,学院团委特颁布此制度。

1、学生社团自行筹备经费。各学生社团经费主要包括会员费和捐赠、赞助等方式获得的资金或实物。

2、各学生社团可依据本协会实际情况,收取一定的会费,会费可以每学年收取一次,也可以一次性收齐。会费的收费标准由学院团委社团指导部,结合该学生社团的具体情况确定。

3、各学生社团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允许范围内加收或提高会员费,但须提前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变动原因,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审查同意后,方可依照新会费标准收取会费。

4、会费必须用于社团的基本建设和活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或以个人名义报销。

5、各学生社团可以接受校内外企业或单位的资金或实物,但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收取捐赠。接受捐赠时,不得承诺学院规定范围以外及有损学院社团形象的条件。

6、各学生社团秘书处管理社团财物,秘书长管理经费,应建立清晰的财物收支管理制度和协会财产登记。经费支出前,由社团主要负责人讨论通过,方可支出,任何人不得擅自作主。

7、各学生社团每学期注册一次,须向团委社团指导部汇报上学期的财务收支情况,同时上交本学期的会费支出预算计划。

8、各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本社团财务管理,学院团委将对各社团财务管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财务管理混乱的学生社团,团委将对其限期整顿,情节严重者,院团委及有关部门将给与严肃处理。

9、会费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两名以上主要负责人在场,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收据应有经手人签名)。会长、经手人及秘书长在会费记录本上签字方可。

10、各学生社团对会费的管理必须做到公开透明,让会员及时了解会费花销情况。

11、各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上届负责人应把明确的会费记录本和剩余会费转交给下届负责人并在组织调整大会上做详细介绍,如果在会费交接过程中出现问题,上届负责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部分

评比制度

为了规范社团活动,促进社团发展,加强院团委社团指导部对各学生社团的管理与监督指导,同时使社团评优更加规范科学,特制定此制度。

一、总则

量化考核基础分为60分,上限100分,下限0分,对管理有方,活动积极的学生社团予以加分,不按规定行事或出现错误予以减分,各社团应严格按照《长春工程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及有关规定开展活动。考核分数达到60分视为合格,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的学生社团可参与社团评优,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社团及社团干部取消其评优资格,并且酌情对学生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细则

一、社团负责人大会出席情况各社团负责人每学期按通知出席社团负责人大会,迟到一次减1分,无故缺席或早退减3分,无故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予以通报批评或免职。

二、会员招收情况各社团在招收会员时按照院团委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章程及有关规定者,视情况减2-5分。纳新宣传有力者加2分。

三、活动上报和完成情况

1、各社团举行全校性或涉外性活动必须提出申请,经团委批准后方可举行。没有上报私自活动的,一经查出每次减2分;上报后未经批准擅自活动者每次减5分;出现严重后果的,酌情取消评优资格,给予主要负责人处分直至注销其社团评比资格。

2、活动上报并经批准后执行情况良好,经查实后根据活动规模及影响,酌情加2-5分。大型活动并且社会影响极佳,酌情加8-10分。

3、社团工作有创新的、工作成绩突出的加5分,在对外活动中获得省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10分;获得市级表彰的社团活动一次加5分;活动在校级宣传资料上有报道的加3分。

四、各社团内部建设

1、社团内部组织机构完善、运作良好者加5-10分,组织机构不完善或有其它的问题者减10-15分。

2、各社团必须建立自己的财务管理条例,帐目清楚加5分;帐目不清楚者减5分;出现问题者减10分,问题严重者追查负责人责任。

五、活动次数

各学生社团每学期至少开展5项活动,不足5项者缺少一项减5分,每项活动须上交社团指导部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纳新、例会和讲课不算活动)

六、各社团例会制度

各社团应每月举行一次全体会员大会,社团组织机构一周例会一次,商讨和交流协会活动及管理问题,无故不举行者每次减3分。

七、各社团换届应提前上报换届时间及名单,不上报者学校对其新一届组织机构不予承认,问题严重的协会由团委整顿且减5分。

八、按时参加团委社团指导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按时递交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主动上交账本等资料,不按时交者每次减3分。

三、说明

1、院团委有权修改完善本条例。

2、对违反本条例的学生社团负责人,视情节给予处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不予发毕业证及学位证。

3、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院团委所有。

社团规章制度 篇30

高级中学纵横棋社创立于20xx年第一学年,社团建立的初宗是为了丰富广大学生业余文化生活并从中培养自己的情操。本社提供给广大爱好棋类游戏的学生一个自由发挥自己此方面才能的交流平台。为了做好纵横棋社的各项工作,制定本章程如下。

第一章

第一条 棋社性质: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纵横棋社是由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学生棋类爱好者自发组织,是属于学术艺术性类的学生社团,棋社接受学校团委的直接领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及社团工作条例,执行学校的相关决议,为学校服务,为学生服务,为教学服务。

第二条 棋社宗旨:让学生在活动中活跃思维,提高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团队精神。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校领导及老师组成部分:纵横棋社指导老师一名,由有此方面兴趣及实力的老师担任。

第四条 学生组成部分:纵横棋社社长一名,以后由社员竞选,全面领导棋社各项工作的开展,组织每次会议的召开和各种活动;向学校有关方面申请开展活动;写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副社长两名,从社长竞选中得票数靠前的社员担任并分别兼任围棋部、桌游部部长,负责、主持各部活动,协助社长工作。

第五条 棋社下设机构:组织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社团组织建设,做好棋社的发展工作;代表本社与校内外社团联系和开展活动;组织开展各项交流友谊比赛等活动。

宣传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棋社活动宣传、社团海报等。

监管部长一人,由民主选举,负责管理社团内部纪律以及开除违章社员等。

设计部长一人,由社长任命,负责设计报名表,面试内容和方式等。

象棋部部长一人,由社长任命,负责安排象棋部活动等。

第三章 社员

第六条 社员入社:

1.凡江苏省木渎高级中学在籍学生,遵守校规校纪,承认并遵守棋社章程,热爱下棋,具有参加棋社的认真态度和活动热情,具备一定的下棋水平,或希望通过棋社活动提高下棋水平,愿意并按时积极参加棋社的活动,均可申请加入纵横棋社。

2.申请者需填写诚信承诺书,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棋社社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第七条 社员权利:

1.享有参与棋社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向棋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棋社内工作的权利。

3.享有向棋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4.享有向棋社推荐棋类爱好者加入棋社的权利。

5.高三社员上学期集体退社后,仍可享受以上“2” 至“ 4”项权利。

第八条 社员义务:

1.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2.有自觉遵守棋社纪律,严格执行棋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棋社交派任务的义务。

3.有宣传棋社、维护棋社形象的义务。

4.有推荐棋类爱好者加入棋社的义务。

5.有按时参加活动,不得进行无序活动的'义务。

6.有爱惜活动器具的义务。

7.有服从社团指挥的义务。

8.另有补充见纵横棋社诚信承诺书。

第九条 社员退社:

1.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棋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棋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2.毕业生自然退出棋社,自毕业之日起,不再享有棋社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3.我社社员必须保证遵守诚信承诺书,否则自动取消社员资格。

第十条 退社手续:为不影响高考复习,原则上高三上学期集体退社并由棋社举行集体退社仪式。社员中途退社的,经本人申请,棋社研究批准,即可退出本社。

第十一条 社员奖惩:本社采取积分制,本社社员在进行友谊赛(包括社团内部和外部)中赢得一定的积分,每学年进行一次奖励。

第四章 活动开展

第十二条

1.加强与校内外其他社团联谊活动,促进彼此间的交流与合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2.每周定期举行一次活动(规定不能活动的时间除外)。

3.活动内容由各部部长提前交至社长处并经审批后方可进行活动。

4.如需开新部,须向在校上届社长提出申请,并经同意后方可建立新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补充修订完善。

第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学校规定冲突之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纵横棋社委员会所有

社团规章制度 篇31

1、在社团里,绝对不能容忍那些抱有随便玩玩态度的人,禁止在社团里,做任何一切违反校规校纪的事情。如有发现,一律请社团,毫不留情面,所以请大家自重。

2、社团里大家应该和睦相处!这个是进入街舞社的基本条件。

3、在社团里,每次都按时训练,认真着,据情况给于一定的加分。

4、上课时,如有不认真的情况,按情节扣除分数。

5、根据街舞社,社长和副社长的规定。

6、学校把排球房旁边的舞蹈房分配给我们,每周三的下午放学以后。必须要准时到

7、如有事情需要请假,应当事先联系社长,或者社长。没有原因而不到者,一律扣除分数,累计一定的次数,则自动退出出社团,具体次数(等我们讨论出来)

8、社团每个月都会举行一次斗舞活动,所有人都要参加。让大家感受下街头文化,更好的学习他人的优点,弥补自己的不足。(具体的时间和地点,由社长另行通知!)

社团规章制度 篇32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使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要求

1、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生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社团活动前要制定工作计划,简要注明本学期拟开展的活动计划,报学校政教处审核。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

4、各社团开展活动要紧扣社团宗旨,以提高社团会员的技能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开展有悖于本社团宗旨的活动。

5、社团活动要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能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6、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7、每次活动,要邀请家长、老师或社会志愿者担任社团活动导师以保证活动安全。

二、活动实施

1、学生社团在组织各项活动之前须提交活动申请报告,未经批准组织社团活动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学生社团按工作计划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必须在上交政教处备案的社团活动计划中注明并得到政教处或学校的同意;如属临时性或特殊情况的活动(含外出活动)需就该项活动向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政教处和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开展。

3、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首先向政教处申请报批:

(1)、全校性的比赛及其他活动;

(2)、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3)、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申请举办上述活动须在活动两个星期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学生社团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负责人;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指导教师意见;组织方式;

4、学生社团不能开办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

5、社团开展活动,凡是名称或组织成员为跨校的均为跨校活动,此类活动必须经过政教处批准。未经许可,不得组织跨校性活动,特殊情况须经政教处和学校报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

6、活动负责人要统筹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三、其他

1、活动结束后,社团的负责人须及时进行记录总结并保留有关资料。

2、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张贴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署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项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图画和标志。

社团规章制度 篇33

1、书法重在于静,专心对待每一张作品。

2、每周聚会必须带好练习书法所需工具(如字帖、毛笔、钢笔等)。

3、每周活动时间准时到活动室练习书法,若有事者,必须向社长请假。

4、如发现不是来练习书法,而是来“消遣”的,请自动退出。

5、练习书法时,不准吃东西,不准窃窃私语,不准随意走动,不准乱丢垃圾,看小说等。

6、活动时必须保持安静、清洁。

7.爱惜公物,不得在墙壁,门,窗等乱涂乱画,不得在桌子上乱刻,乱画.

8、严格遵守以上规章制度,如有人不服从者,请自动退出。

9、互相帮助,互相学习。

社团规章制度 篇34

1、宏帆中学街舞社于20xx年9月17日在学生处团队办公室正式成立,是学校举办的正规社团。

2、热爱宏帆,热爱生活,热爱街舞。冲着街舞而来,敢于吃苦,出来混日子不想上自习的绕道走。

3、社团自愿加入,由于现在人数较少,想参加的同学可以在社团活动时间直接到二教楼八楼舞蹈房隔壁街舞社的教室(计算机室楼上)报到加入。每周社团活动时会有AZ街舞工作室专业的舞蹈老师来为我们上课。社员有严格遵守街舞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各团员团结互助,有矛盾和平解决,不得与其他团员辱骂打架,否则视情节轻重加以处分直至驱逐出团。

5、积极宣传hiphop嘻哈文化(包括MC、dance、DJ、Graffiti、Parkour、Skate),吸引新玩家加入,帮助新人。

6、社团组织的活动社员要积极参加,主力社员必到,有事不能到或早退要向管理人员请假,无故擅离者按情节处分。

7、一切涉及钱的活动实行AA制。

8、社团街舞交流群:。群内回定期发送一些与嘻哈文化相关的视频的活动海报,有望提高舞技的社员多多观看。群内应多交流与街舞有关话题,不得使用暴力黄色及辱骂词语,不得发布色情黄色图片,一旦违反,立即踢掉。

9、社长和副社长由每学年第一次社团活动中的battle选出。负责各种活动、组织排练、组织社员参加街舞圈内的新人比赛。社长平时的吩咐社员应服从,有意见可以提出。另外会选出一名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同志社员排练和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

10、社团活动不得迟到或早退。

11、街舞社是一个跳舞的地方,不是给一些不学习的人一个逃课的平台,来了之后必须跳舞,若有生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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