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考勤管理制度(合集31篇)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精选31篇)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 为了公司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考勤。

第三条 冬季上班时间是8:00~12:00、2:00~6:00,夏季上班时间是8:00~11:30、2:30~6:00,具体以公司通知为准。

第四条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办公室人员在综合部签到,市场部人员和项目人员在现场签到,签到由本人自签,代签视为无效,各部门必须认真管好签到记录,综合部监督检查签到情况。

第五条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为早退,工作日不上班又没有请假的为旷工,考勤以签到薄签到时间为准,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为事假。

第六条 负责考勤管理的人员要严肃考勤纪律,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不得徇私_弊、弄虚作假。

第七条职工请事假,须至少提前一天向部长报请,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部长批准,五天以上由经理审批。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事假期间不计工资。

第八条 迟到十分钟以内扣五元,三十分钟以内扣二十元。

第九条 职工因工负伤,需要休息者,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由经理审批,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条 凡因婚、丧、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一条 职工休假期满及时到部门销假,开始正常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十二条临时工工资以天计,做满一个月享受两天休息,临时工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每月旷工累计三天除名。正式工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取消月度奖,连续请假三天以上者取消当月月度奖,年终奖相应下浮,全勤奖也相应下浮,一个月连续旷工超过十五日,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部门月底汇总当月考勤,将考勤结果上报出纳,不得徇私_弊,弄虚作假,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并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

第十四条 职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法定节日加班的工资计算遵守劳动法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生产和工作上任务紧需要加班的,一般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单日工资补发。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__公司

20__年九月三日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

核查考勤规定

为加强考勤管理,完善考勤制度,特对核查员工考勤规定如下:

一.所有干部,员工必须按规定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

二.上班半小时内由部门主管及组长对本部门及本组人员进行点名核对,确认该员工上班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考勤文员在每天上班半小时后到车间查询员工考勤。查考勤时,考勤员根据部门主管及组长提供的考勤记录进行核对,同时抽查组别人员的到位情况(如迟到、请假、旷工等)。

四.考勤文员须对所有计时人员进行每天核对上班情况。

五.各部门主管及组长必须认真核对本部门及本组人员的考勤异常情况,并如实上报,查实发现有虚报者,将给予相关人员记过处理。

六.以上规定望大家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之。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3

1、使用前请到管理部门采集指纹档案。

2、使用前请保证手指的清洁,不要沾油污、沾水。手指脏、爆皮、干燥、过凉会出现考勤不识别现象如果因手指爆皮引起多次识别不成功请申请管理部门用密码考勤。如果因手指干燥、或天气冷手指凉引起不识别,请将手指放嘴边哈气后重新识别。

3、使用时将手指摆正,尽量大面积接触指纹采集窗,轻轻按压,看显示器提示信息,提示考勤成功时再移开手指。

4、如果提示不正确或屏幕没反应,请将手指拿开,再重新按压。不要将手指一直放在指纹采集窗上。如果使用三次仍然提示不正确或屏幕没反应,请及时同管理员取得联系,切误对考勤机进行任何操作。

5、不要用力按压指纹采集窗,不要用指甲或其它硬物划伤指纹采集窗。请保证指纹采集窗的清洁,做好防尘、防水、防油污工作。

6、请保证指纹考勤机的使用环境,不要将其放置在阴冷、潮湿、高温环境。

7、请不要恶意破坏考勤设备。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4

为便于管理,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

一、考勤管理

1、渠道主管和巡店经理每个工作日早晨必须按时在公司签到,外出办事须在公司报备。

2、工作时间手机不得关机,便于随时联系。如因无法联系造成工作延误的,按旷工处理。

3、如有病事假须提前在行政专员处填写请假单,由上级领导批准。或者电话请假,假后补签请假单。否则视为旷工。

4、导购员按照各自所在商超的统一管理排班,由巡店经理打考勤,月底上报行政专员。

5、导购员如有病事假须向所在店面主管和巡店经理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巡店经理上报渠道主管批准,否则视为旷工。

6、每月巡店经理巡视店面时如发现导购员无故脱岗,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视为旷工。如果巡店经理隐瞒不报,将处以与导购员同等的处罚。

7、新导购员入职,由巡店经理带领办理店面的相关手续。

8、各岗位人员如要离职,须提前15天向公司递交书面报告,并将相关工作事宜交接完毕后方可离职。否则扣罚当月工资,如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赔偿。

二、销售票据管理

1、导购员要妥善保管销售票据,并及时领用、更换相关票据,每周上交相关票据(包括店面销售小票、专用收据、销售汇总表、店面POS数据),由巡店经理汇总后交给会计助理。如有一项缺失,处罚10元。

2、导购员填写各项票据必须字迹工整清晰,禁止涂改。如有数据缺失,则每缺失一项处罚10元。

3、巡店经理负责票据的核查,如因巡店经理工作失误,未核查出错误,则处以同等处罚。

4、导购员票据填写上报全月无差错的,奖励50元。

三、列会和培训

1、每周由渠道主管召集列会,各岗位人员准时到会,不得迟到。

2、每周列会后进行商品知识和销售技能培训,由导购员轮流主讲。

3、渠道主管提前一周通知导购员做相关准备,导购员如因未做准备导致培训无法进行,处罚50元。

4、每周列会时,申请办公用品,巡店经理以书面形式交由渠道主管审批后,在行政专员处领用。

四、信息反馈

1、导购员要积极收集竞品相关信息(价格、新品、促销活动等)反馈巡店经理,巡店经理汇总后上报渠道主管。以便于制定相应的销售政策。

2、渠道主管要求的专项调查,各导购员和巡店经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否则处罚50元。

3、导购员和巡店经理针对顾客的意见建议要及时处理,做好登记,超出职权范围的及时上报渠道主管协调处理,如因失职引起顾客投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处罚当事人50元。

五、价格及促销活动

1、巡店经理要及时将最新的商品价格和相关的促销活动方案通报导购员,导购员在2天之内更换标价签。

2、巡店经理和导购员及时落实相关促销方案,促销活动开始前做好店面场地布置、商品补货陈列、准备物料等相关工作。

3、如因标价签变更不及时、促销活动落实滞后、未按照促销政策执行等原因造成损失的',当事人须赔偿公司损失并处罚50元。

六、商品管理

1、导购员做好商品台账,保证账实相符。每月最后一天盘点,并在次日通过微信群上报公司,盘点表在下周列会时交由巡店经理整理后,转交会计助理。如盘点数据上报不及时,或者上报数据有差错,处罚当事人10元。

2、导购员管理的商品如有损坏或丢失的,应照价赔偿。

3、公司不定期抽查,如发现台账或盘点表弄虚作假的,处罚当事人50元,并责令其赔偿损失直至开除。

4、导购员要保证货物正常流转,缺货及时通知巡店经理补充,滞销和库存过大的商品及时通知巡店经理调整,如因未及时补退货造成销售损失或者商品积压的,处罚50元。

七、费用报销

1、巡店经理和导购员根据费用申请和促销活动方案报销相关费用。

2、巡店经理和导购员将有效报销票据交由渠道主管审核批准,由渠道主管统一报销。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5

考勤管理

第一节、考勤规定

第一条、作息时间

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8:30-17:30,午餐时间:12:00-13:00。

第二条、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员工佩带工作卡上岗。第三条、人事专员负责日常考勤,并在每月第三个工作日之前将上个月的考勤表汇总,作为计算当月工资的参考之一。

第四条、工作卡作为员工考勤和内部工作证件,不得遗失或损坏;如工作卡不慎丢失或忘带,到行政办办理补卡手续或登记。

第五条、因公外出

(一)员工经批准在市内办理公司事务视为因公外出。因公外出时间一般在1个工作日以内;

(二)员工因公外出时,需于外出前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外出原因,填写“因公外出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事专员存档;

(三)外出交通工具一般为公交车,特殊情况下可向总经理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乘坐出租车,如办理紧急事务,携带重物或贵重物品,去银行存取大量现金等;

(四)员工因公外出不得办理私人事务,如有违反,一经发现,将视作旷工一天处理,同时员工自行承担外出所有的交通费用;

(五)因公外出乘坐交通工具请索取发票,以备报销之用。第六条、迟到、早退的界定

(一)迟到: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至30分钟;

(二)早退:提前5分钟至30分钟下班者,视为一次早退。

第七条、如遇考勤机故障致使本人不能按时打卡,或员工因公外出或忘记打卡,请在人事专员处填写“打卡异常登记表”。因公务或忘记打卡的员工必须于次日午餐前登记,交人事专员处予以确认。

第八条

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一)当月迟到/早退次数将影响到当月的绩效考核;(二)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按事假半天处理;

(三)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如事先请假,并于事后补齐手续,按事假处理,如未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按旷工论处。第九条、以下行为视为旷工:

(一)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岗的,未按请假流程请假或假期满后未经批准擅自延期的;

(二)上班时间脱岗,办理私事或拒绝工作的;

(三)出差员工未按要求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的;

(四)提供虚假证明骗取休假的;

(五)员工未提出辞职申请或未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即离开公司的,视为旷工。

第十条、无故旷工者,每旷工一天按日工资标准(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或月累计旷工七天者,按规定处罚后,视为主动离职。

第二节、加班与调休

第十一条、经直属领导批准的延长工作时间视为加班(出差员工除外)。以下情况属于加班范围:

(1)因工作需要,由部门领导指定在休息时间内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2)因工作需要,由部门领导指定需在周末或节假日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第十二条、加班需要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一)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二)人事专员根据考勤记录或其它加班证明资料核实加班考勤,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其他证

明材料的,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三)不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四)开会、培训、应酬、出差。

第十四条、加班原则

(一)尽可能限制加班加点,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

(二)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

(三)确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员工本人需填写“加班审批表”,直属领导批准后进行加班。

第十五条、加班申报程序

1、工作日加班,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当天下午五点前,要填写“加班审批表”,报直属领导审批后,交人事专员备案。

2、周末或假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5点前填报“加班审批表”,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直属领导签署审核意见,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给人事专员。

3、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者,相关直属领导要加以额外说明。

4、如果员工提出加班申请时,需要签字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电话联系领导获得批准,并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签名的“加班审批表”交给人事专员,待领导回来后补签。

第十六条、加班调休

(一)公司加班补偿一般实行调休制。

(二)调休时间标准:

1、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2、周六、周日加班按1:2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4、因特殊原因不能实行调休的员工,核发加班工资进行补偿。第十七条、加班时间以小时为单位计算,最小加班时长1小时,满半小时即按1小时计算。

第十八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将在不影响部门职能发挥的情况下,有计划地安排调休。为便利公司的正常营运,调休应尽可能安排在淡季。员工调休需填

写“假期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由人事专员处备案。

第十九条、加班员工享有加班补贴。加班补贴包括交通补贴和误餐补贴。

第三节、假期管理

第二十条、假期分为有薪假期、无薪假期。有薪假期薪资包含每月员工所发放的所有薪资福利项目;无薪假期即休假日无任何形式的工资,当月工资应扣除休假期间的工资。

第二十一条、事假

(一)事假为无薪假期,其最小统计单位为半天。超过半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病、事假可以冲抵调休或年假;

(二)员工事假单次最长不得连续超过5个工作日,全年累计不得超过12个工作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三)员工需请事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紧急情况或因病不能到岗,应及时报告直属领导,事后补办请假和销假手续。未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二条、病假

(一)公司正式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有薪病假,超过5天,计为无薪病假。病假也可由年假冲抵;

(二)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病假者,请一天以上的病假需出具合肥市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病历和假条,不能提供该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三)员工有薪病假期满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

(四)医疗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医疗期间按全薪的80%发放工资;

(五)病假超过一个月医疗期后,仍确实无法工作,经公司批准可在合同期内保留职位,此期间工资按照不低于合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第二十三条、工伤假

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因公工伤事故,直属领导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总经理。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

工伤假。工伤假属于有薪假期。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到医保定点进行检查。

第二十四条、法定假日

公司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规定,每年享有以下有薪法定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女员工可在妇女节(3月8日)享有半天有薪假期(遇休息日不顺延)。具体的放假安排参照政策规定及公司具体情况另行通知。第二十五条、年假

(一)年假天数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二)年假以工作日计算,不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年假为有薪假期,可分期休假,最小可分至半天。

(三)年假原则上只能在本使用,不补休、累积或以薪资代替。当年年假未使用,则视为对公司的无偿贡献。

(四)员工休年假需提前一周提出申请,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安排,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人事专员核准后方可执行。部门负责人休年假需报呈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婚假

(一)婚假天数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婚假遇节假日不顺延。婚假为有薪假期。

(二)员工请婚假,需提前一周向人事专员书面递交休假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并做好假期工作交接方可休假。

(三)婚假自结婚注册之日起,半年内有效,且需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第二十七条、丧假

(一)员工的直系亲属(本人或配偶的父母,子女)去世可以申请3天丧假。

(二)丧假为有薪假期。

(三)丧假按自然日计算天数,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不再另外给假,属一次性假期。

第二十八条、产假

(一)女员工可享受产假,产假天数参照公司相关规定。怀孕女员工必须于预产期前至少一个月凭准生证申请请假。产假结束后回公司上班需向人事专员提供子女出生有效证明(如:出生证等)进行销假;

(二)在职男员工配偶合法生育时可享有护理假,护理假天数参照公司相关规定。男员工休假前须持准生证申请,休假完后须向人事专员提供有效证明(如:出生证)进行销假。护理假按自然日计算天数,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不再另外给假,属一次性假期。

(三)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奖励假天数参照公司相关规定。

(四)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有薪假期以供月检;

(五)产假为有薪假期,按自然日计算天数,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不再另外给假,属一次性假期;

(六)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七)产假结束后需续假的,按事假处理;

(八)哺乳期规定:女员工产假后婴儿一岁以内可享有哺乳期,哺乳期为每天两次,每次半小时,该假期为有薪假期。

第二十九条、休假程序

(一)各类休假均应提前申请,请假人填写“假期申请表”,说明请假类型或内容及天数,逐级审批。假期审批权限及程序如下:

1、请假(含调休)天-1天,员工填写“假期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人事专员备案;

2、请假(含调休)天以上(含天),员工填写“假期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签字→人事专员备案;

3、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字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电话联系领导获得批准,并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签名的“假期申请表”交给人事专员,待领导回来后补签;

4、请假超过5天(包括年假、婚假、产假等),应提前向人事专员申请,依

审批程序审批,并协助直属领导做好人员接替工作。

(二)年假、婚丧假、产假等特殊假期,须经人事专员事先统一核准天数。

(三)休假结束后,员工应在返回当日销假,公司按员工销假日期计算假期的实际天数。

(四)员工因突发事件未能按照上述手续事先请假,则应在当日上班后2小时内电话通知公司领导,说明请假理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然后在销假时补办请假手续。超过三天未补办手续,按旷工处理。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6

一、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制定本规定。

二、考勤项目

出勤,迟到,早退,旷工,请假,加班,值班,出差,外派学习,培训等。

三、出勤

按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为出勤。

四、迟到、早退

1、迟到或早退,包括:上班、开会、学习、训练、培训等。

2、自然年内,迟到或早退一小时内,累计五次计旷工一天,依次类推。

3、自然年内,迟到或早退一小时至二小时,累计三次计旷工一天,依次类推。

4、迟到或早退二小时以上,每次计旷工一天。

四、旷工

1、虽按时到岗上班,但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擅离岗位,按旷工论处,每次计旷工一天。

2、不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按缺勤天数计旷工天数。

3、超假一天,计旷工一天。

4、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

5、连续旷工三天,或合同期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到三天者,予以辞退。

五、事假

1、员工因私事可请事假。若事假期将满,不能如期返岗,应至少提前一天以电信方式续假,返岗后补办事假手续,否则超假按旷工论处。

2、一个自然月内请事假累计达到七天,或者一个自然年内请事假累计达到十五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3、一个自然年内请事假累计达到五天者,取消年终评优、职级晋升、工资上调资格。

4、一个自然年内请事假累计五天(含)以内的,一天扣发一天工资;第六天起,一天扣发二天工资。

六、病假

1、请病假需持县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重大疾病或手术住院治疗的,另行处理。

2、一个自然年内请病假累计六天(含)以内的,每天按日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发工资;累计七天至十四天的,每天按日工资的百分之三十计发工资;累计十五天至二十九天的,不发工资;累计三十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3、一个自然年内请病假累计达到十五天者,取消年终评优、职级晋升、工资上调资格。

七、婚假

1、员工享有三天婚假。

2、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的员工享有十天晚婚假(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三天婚假在内)。

3、婚假为一次性假期。婚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八、产假

1、产假三个月。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件的,持准生证办理产假手续。难产及剖腹产凭病历适当延长产假。哺乳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男员工配偶生产享受产期陪护假五天。

3、产假及陪护假期间,工资照发。

九、工伤假

工伤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十、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不幸去世,员工享有三天丧假。

2、丧假为一次性假期。丧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十一、补休

1、由公司安排的加班或值班,可在加班或值班后申请补休。《补休单》有综合部人力资源开具。需补休员工按请假程序办理补休手续。

2、补休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3、应工作需要,补休累计到自然年年底未能休完的,不再累积到下一个年度,于次年一月份将补休折算出勤日补发工资。

十二、加班

1、因生产或工作需要加班,应由该部门事先提出加班申请(包括:加班事由、加班时间、加班小时、加班人数),报综合部,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安排加班。

2、原则上,加班可安排补休。计发加班工资的,由部门每月随考勤上报综合部人力资源。综合部人力资源汇总后报公司审批。

4、加班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加班一小时为一个工作小时,以八小时为一个计算单位。每满八小时的计补休一天,或计发一天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标准参照节假日值班费标准执行。

十三、值班指:夜间值班,公休日值班、法定节假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值班人员。

夜间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发夜间值班费。

公休日值班计补休一天。遇法定节假日连休值班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发节假日值班费。

法定节假日值班(含与公休日连休)由公司统一安排,按公司有关规定计发节假日值班费。值班人员领取节假日值班费,不计补休。

十四、出差员工出差须填写《出差单》并按批准权限报批。签批的《出差单》由出差本人交考勤员备案。

十五、外派学习(培训)

员工被公司安排外出学习或培训,办理相关手续后,考勤员备案。

十六、请假程序

1、员工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按准假权限报批。

2、员工向部门经理、车间主任请假;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向公司分管领导请假。

3、请假批准后,员工本人将《请假单》交考勤员备案。

十七、准假权限

1、一般员工请事假,部门经理准假权限为一天(含);公司分管领导准假权限为三天(含);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正常补休由部门经理批准。

2、部门经理、车间主任请假二天(含)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三天(含)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正常补休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副总经理及公司高管级人员请假(含:补休)由总经理批准。

十八、考勤管理

1、考勤由综合部人力资源归口管理。

2、考勤表由综合部人力资源统一印制下发。

3、各部门、车间考勤员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真实记载员工出勤情况,按规定填写当天出勤记录,如实统计考勤数据。

4、每月五日前(遇法定节假日放假顺延),考勤员将上月份考勤表送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交综合部人力资源。

5、离职人员的考勤由考勤员在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时一并统计,附于离职交接表后面。

6、月度考勤汇总表、工资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综合部人力资源于每月二十日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7

1.总则

1.1、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1.3、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1.4、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2.考勤

2.1工作时间

(1)常白班,公司实行干五休二制度。作息时间: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30。

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1:45,下午13:00-17:00。

(2)两班运转或三班运转,由部门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3)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2.2考勤

(1)(公司考勤机)公司及各管理处考勤记录设备为指纹考勤机,员工应于上班前及下班后进行指纹考勤。

(2)如员工因公外出无法签到、签退,应于前日或次日内将部门领导签字的《出

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附件)通过oa系统送交综合管理部。

(3)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应当于出差前一个工作日将《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送交综合管理部,如无法在出差前送交的应于出差回来后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

(4)实际到岗但无故未签到、签退者,视为当日缺勤一天,漏签一项的视为缺勤半天,缺勤均按事假处理。

2.3迟到、早退

(1)于规定上班时间以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2)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不列入缺勤记录。

2.4事假

(1)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带薪休年假。

2.5病假

(1)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病假需出示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2)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其医疗期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6旷工

(1)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不到四小时者视为旷工半日;超过四小时者当日

记旷工;

(3)一年内连续旷工15日或累计旷工30日,公司将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7加班

因工作原因休息日出勤视为加班,加班需经部长确认并提前上报《管理人员加班申请单 》(附件),原则上每人每月内加班不超2个工作日。

3.假期

3.1国家法定节假日

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共十一天。

3.2年假

(1)职工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申请休年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需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年假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3.3婚假

(1)员工晚婚休婚假为17天,非晚婚休婚假3天。

(2)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婚假需在结婚1年内使用,不可分次申请。

3.4产假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5工伤假。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6丧假

(1)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3天;

(2)(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1天;

(3)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需赴外地的员工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路程假。

3.7公假

(1)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集会、训练、技能鉴定或其他活动;

(2)依法律规定应给予的公假或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4.请假、销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4.1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在oa上填写《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逐级审批。3天以下(含3天)的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3天以上七天以内(含7天)假期由部门主管审批后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7天以上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并交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出勤异常情况确认单》审批完毕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查。

4.2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1天补办请假手续。

4.1需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需在上班后第1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销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5.异常出勤期间工资的核发

5.1迟到、早退:按照《员工工作纪律处罚条例》执行。

5.2事假、旷工:扣发当日工资。

5.3病假:在医疗期内的其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其本人工资的70%发放。超过医疗期的按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5.4加班:原则在加班月内安排调休,若因工作原因无法调休,按相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

6.附则

6.1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此前的相关规定执行。

6.2本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相冲突的,按国家法令执行;与公司此前的相关规章相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20xx年7月15日起实施。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8

一、作息制度

1、机关干部职工统一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缺岗。

2、实行考勤签到制度,每天上、下午两次签到,时间按规定作息时间。签到时间为10分钟。

3、严格请销假制度。班子成员请假由局长审批;科长请假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包括副科长);一般同志请假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同意,局长审批,一天以内由科长、主管领导审批。机关人员请假期满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下班或中途外出办事的,必须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打招呼,事后办理请销假手续。

4、集体活动应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集合地点,无故不参加的以缺勤对待。

5、未请销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随意缺勤者,按实际天数视为旷工。一个月内累计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计算。

二、假期有关规定

1、婚假、产假、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丧假。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病故时可给丧假3-5天。

3、全年事假参照《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按工作年限执行。

三、奖惩措施

1、上班期间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从事在电脑上打游戏,乱串科室,大声喧哗等影响正常工作的不良行为,否则以脱岗论处。

2、除按国家规定假期外,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规定的休假天数每天扣发年终奖10元。

3、旷工一天扣发30元。年度累计旷工超过10天的,取消本人评先资格及所在科室先进集体荣誉。

4、若发现一次代签,对代签人和被签人双方各罚款10元。

5、办公室设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每周结束后汇总公布。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条

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项

第一项

员工每周正常工作时间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据科室和岗位实际情况,具体安排上下班时间和周休息日。

第二项

实行全院员工打卡考勤制度,员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规定作息时间内,严格按单位的规定进行打卡。

第三项

员工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未按时打卡者视为迟到,未经批准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第四项

员工应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每次均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因工作关系当天未按时打卡者,应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书面材料经科主任签字证明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查,如科主任不在,应向院办说明情况,再及时补签,否则按旷工处理。(文章转自实用文档频道__09)

第五项

员工因工出差,凭《出差单》到到人力资源部核实考勤情况。

第六项

员工工作卡编号、职务由院办统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时间应予以佩带,一次未佩带,罚款10元;

第七项

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员应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将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报院人力资源部。认真、及时、准确记录员工的出勤情况,在次月2号前将《考勤表》上报办公室。

第八项

院人力资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会上将全院一周总排班表打印下发至相关科室。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每周检查一次员工的打卡情况,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

考勤处罚的管理

第一项

上下班每迟到或早退1分钟,罚款2元,以此类推;当月累计迟到与早退时间超出30分钟后,超出部分每分钟扣10元。

第二项

一次性迟到或早退超出30分钟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2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三项

未打卡者每次扣罚3元,同一时间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罚5元。

第四项

旷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旷工1天扣2天薪金;旷工2天扣4天薪金;连续旷工达3天或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且不计发当月工资和奖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各类补贴及奖金。

第五项

工伤

1、工伤凭医院发票给予报销医疗费。

2、工伤凭医院出具的休息建议书,经过科室和分管院长同意后,休息期间工资照发。

第三条

假期管理

第一项

病假:凡本院员工病假,需交诊断书,诊断书必须由专科医师及专科主任签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内者,扣除相应工资,第五天起,按天扣发相应的工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连续病假超过60天者,按自动解聘处理。工伤视情况而定。扣除的工资中基本工资归院方,效益工资归科室其它人员

第二项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需到院办填写请假条。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准,并报院办备案;一天以上者需经院长批准。(事假期间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均不发放)在未批准前离岗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待岗学习,扣三天应得工资。旷工三天或累计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请假或旷工扣除的基本工资,扣除的效益工资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员分配。

第三项

休假:医院实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的休息制度。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医院和科室安排员工休息,积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项

婚、丧假:员工结婚或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

三天假期(外省员工扣除路途时间),晚婚假期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发给基本工资,不享受效益工资。

第五项

产假:员工产假为90天。每月发放生活费200元。

第四条

请假手续

第一项

员工使用各种假期,必须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由各科室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超过两天者必须有院长批准,各分管院长请假应该由总经理批准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应事先向科室主任报告,经科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后主动向主任作出说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二项

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和及时到医院上班,应提前电话征得科室主任的批准,回院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项

员工请假后,因特殊情况需申请续假的,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向相关部门提出续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续假。若无法事先办理续假手续,应先口头征得同意后方可续假。回院后,须补办续假手续,若逾期不归,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项

员工请假结束回医院后,应及时相关人员消假,没有及时销假者,后果自负。

第五项

员工享受婚假、丧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签署意见,报院行政人事院长审批后生效。

第六项

各科室各种请假手续必须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备案审核。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管理责任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员工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员工工作时间内出勤、缺勤进行监督管理与确认,负责对员工假期申请进行如实批示,指定部门考勤对接人(通常为部门通讯员)配合人力行政部进行本部门日常考勤管理,以及对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进行合理处理。

出勤管理

员工需对工作时间出勤进行打卡记录,无故缺失打卡记录视同缺勤。

迟到早退定义

在上班时间开始后打卡的视为迟到,在上班时间结束前打卡的视为早退。

注:迟到不再设置5min缓冲时间。

缺勤负激励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按缺勤时间折算扣除当日出勤工资,最小计算单位为分钟;迟到或早退达到30分钟至3个小时视同旷工0。5天;迟到或早退超过3个小时视同旷工1天。

加班申请

各部门在休息日或节假日内,因公司需要完成工作任务的,可提前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实施加班。

加班认定

员工加班须打卡上下班,认定加班时,须有审批通过的加班申请和加班记录证明,二者同时具备才能认定加班。

加班调休

员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原则上安排调休,最小计算单位为0。5天。具体调休时间可视实际工作安排而定。员工当年加班产生的`可调休天数,须在次年3月1日前调休完毕。

缺勤管理

1、旷工1天按2倍工作日出勤工资给予负激励;

2、无故迟到或早退年度累计达5次或无故旷工年度累计达到1天的,取消当年所有晋升/调薪机会;

3、无故连续旷工达到3天或年度累计达5天的,认定为严重违反公司。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一、全体员工每日的正常工作时间一律以8小时为原则。上班时间公司视天气及生产需要而定,并做好事先通知。

二、每加班15—45分钟(包括45在内)记为半小时,超过46-59分钟以1小时计算。

三、考勤规定

1、迟到

上班前3分钟内不到工者视为迟到。

l 每迟到一次扣人民币5元。

l 迟到6-10分钟(指正常到岗时间后6-30分钟)以旷工1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记旷工一天。

2、早退

下班时间未到或未经公司许可而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

每早退3分钟内记旷工1小时,如超过半小时为旷工一天

3、旷工

公司员工未经请假不上班者为旷工,旷工按三倍工价扣除。

l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不到工者均以旷工论处。

l 考勤员私自更改考勤记录的,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2日论处。

l 连续旷工三天者公司将做无条件除名处理,并扣除当月应发工资的10%。

4、事假/病假

员工请病、事假需遇严重生病或重要事情的情况下可申请,但必须事先批准,未经批准自行休假者将做旷工处理

l 生产工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当班组长或生产助理批准,假期超过三天需上报部门负责人。

l 班组长需请假者,填写请假条由部门负责人批准。

四、休假规定

全年节日为七天,春节初一、初二、初三;五月一日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一天。春节期间当班人员工价按三倍计算,其它节日期间当班人员工价翻倍计算,若有其它休假,另行通知。

五、员工请假规定:

请假均以书面申请,批准人可酌情批准,假满销假,延假续补,否则按旷工处理,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

六、考勤方式:

按照考勤本要求详细记录,月底统计填考勤统计表,并由考勤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于次月3号之前提交行政部。

以上制度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望每一位员工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理顺工作流程,严格履行审核批准程序,保障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日常考勤管理

第一条各部门设立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每周对人员的实际出勤情况进行汇总、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及人事管理部门汇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人事管理部门对考勤的真实性及准确性负有监督、核查的权利。

第二条公司的考勤周期为每月的1日至次月的31日,各部门专(兼)职考勤管理人员于次月3日前把经过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考勤汇总表、假期审批等考前表单上报公司人事部门。人事考勤专员在2个工作日内对公司所有考勤记录审核完毕。

第三条公司实行大小星期工作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公司不提倡加班,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高效率完成本职工作。各部门因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需要调整作息时间,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报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因生产经营的需要加班需由部门负责人提前1天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请,事后应及时补批手续。

第五条公司实行休假储备制度,即员工的加班可以作为日后同等时间的调休,公司节假日外休息可以冲抵员工的加班。各考勤管理人员应建立员工调休台帐,及时记录个人的休假储备情况,员工加班调休及冲抵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二章员工假期管理

第六条事假:是指因个人原因未到岗工作的时间。

1、事假的批准程序员工请事假必须先填写请假单,获取核准后方可休假,一般情况下不得事后补假。特殊情况下,必须持有相关证明或事先向主管领导电话说明情况,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照事假处理,否则一律按照旷工对待。请事假半小时以上的,按事假计发薪酬。

2、批准权限部门经理可以批准1天以下(含1天),副总经理可批准3天以下(含3天),超过3天以上的事假需要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授权按照授权权限批准假期。各级管理人员不得超越权限批准事假。

第七条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或休息的时间

1、休病假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人及时告知本部门负责人,本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记录考勤并上报人事考勤部门,本人或委托人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上交休假证明。

2、休假证明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开出,员工因急诊在就进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要休假的,需要就诊医院出具急诊和休假证明。

3、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应先向直接领导口头请假,以当日挂号票或诊断书为依据,看病时间一次满二小时或全月累计满八小时以上,按病假处理。

4、患病员工按休假凭证或准允休假的时间休息,计算病假时间以员工实际休息时间为准。员工实际休病假时间需由部门负责人在假条上签字认定。未经批准,实际休息时间大于休假凭证开具的休息时间的,按旷工处理。

5、员工在外地因病休息,需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和休假证明。

6、在病假凭证上,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7、病假工资按照本人基本工资的80%支付,低于北京市政府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医疗期。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法定期限。

1、医疗期计算应从员工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在规定的计算周期累计病休时间达到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时限的,视为医疗期满。病休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根据有关规定,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其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确定医疗期,医疗期计算标准见下表。

3、员工患有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经医院确诊后,医疗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主管副总审核、批准后,可酌情适当延长医疗期。

4、员工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部门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婚假: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员工的用于结婚的假期。

1、员工休婚假应书面提出申请并填写假条,按规定给婚假3天。爱人在外地工作且到外地结婚,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2、符合晚婚规定的员工,另给予奖励婚假7天。晚婚假自办理登记手续之日起一年有效且一次使用,不允许拆分,一次使用不足部分视同放弃休假。

3、再婚的员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第十条丧假:按规定给予职工处理其直系亲属丧事的假期。

1、员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及抚养职工长大的抚养人去世,需要本人料理丧事的可给假三天。如亲人在外地去世,其往返路程时间,可按丧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2、员工的祖父母去世,确需本人料理丧事的,经领导批准,可给丧假一天。故去亲人在外地,路程时间按事假处理,路途费用自理。

第十一条探亲假:是指员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按规定给予的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本规定的探亲假假期按照公司经营状况及公司需求,总经理有权决定是否批准。

1、本公司双方股东已婚员工原则上每月休假1次,假期为4天(含路途时间),一般休假时间确定在周四至下周一。

2、本公司双方股东未婚职工原则上每年休假2次,休假时间为1周。

3、享受探亲假的职工不再享受年休假,本人探亲假期小于年休假,剩余假期可以一次休完,探亲假一般不可以积累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批准。

4、公司其他已婚员工在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员工探望配偶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5、未婚员工与父母不住在一起,公休日不能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员工探望父母假期每年为10天,享受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年休假,探亲假小于年休假的,剩余假期可以一并休假。

6、员工休探亲假须提前1个月审批。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休假,休假审批单交人事考勤专员备案。

7、员工经批准的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在探亲假期间因病而超期者,需持县以上医疗部门急诊证明,可按病假处理,其他超假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休假假期,员工累计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为15天。

2、年休假一般在1个工作年内安排,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集中或分段安排个人年休假,公司一般不跨年安排年休假。

3、公司年休假一般由公司统一安排,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休年休假的,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4、累计工作年限按照本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无法提供缴费证明的,按照在本公司工作年限计算。

第十三条工伤医疗期:是指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接受治疗和领取工伤津贴的期限。

1、公司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确诊的诊断证明,对照《北京市工伤医疗期分类目录》,确定医疗期,发给工伤津贴。

2、工伤医疗期一般为一至二十四个月,严重工伤不超过三十六月。

3、工伤的认定及工伤医疗期待遇以北京市工伤保险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产假: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所需休息恢复健康的时间。

1、女员工生育,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员工符合晚育条件的,奖励产假30天。经批准,奖励假可由男方享受。

3、女员工休产假应履行休假审批手续,并报公司人事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哺乳假:婴儿未满周岁的女职工每班工作时间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如路途较远两次哺乳时间应合并使用。

第三章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特殊考勤处理

1、迟到:员工迟到,说明合理原因后,经得领导同意,迟到时间按事假处理;未说明任何理由无故迟到的,按旷工处理。迟到在10分钟以内的罚款10元,10分钟以上半小时以内的罚款20元,迟到半小时以上按事假甚至旷工处理。

2、早退:员工早退期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未履行休假审批程序或特殊情况未补审批手续,一律不能享受休假待遇。

第十八条本制度所列各项假期其薪酬待遇,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或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考勤规定归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二○一○年元月一日起生效。

20xx年xx月xx日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章 总则

一、 本制度参照常林集团考勤休假管理制度制定,适用于力士德公司所有员工。

二、 本制度各种假期不积累,不跨年使用,天数连续计算(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第二章 休假

三、 请假手续办理

(一) 要求

1. 员工请假时,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填写《请假条》,获得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

2. 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履行请假手续时,应在上班时间前通知主管领导及部门考勤员,并在休假3日内及时补办相关休假手续,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二)审批流程

(一) 休息日

公司每周的作息时间遵循年历规定,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安排人员在公休日加班(值班)的,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由本人填写《调休单》报部门经理审批后交考勤员,可在规定时间内补休。

(二) 法定节假日

1. 现执行法定节假日明细:

2. 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时,支付当日岗位工资300%的工资报酬,不再补休;

3. 原则上不提倡法定休假日加班,但因工作需要加班(一般指一线的生产操作岗、生产支持岗,或常年需值守的特殊岗位),需提前填写《加班审批单》, 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执行,对于不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加班的员工,将不予认可; 对于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值班的员工,将予以安排调休,不再额外支付加班费用。

(三) 事假

1. 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2. 每月事假超出7天(不含公休日),取消当月绩效工资;

3. 原则上,单次事假超15天或者全年事假累计超45天者,取消岗位,如返回视情况重新竞聘;

4. 月度事假及公休日累计超15天以上者,当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

(四) 病假

患疾病的员工医疗分为门诊治疗和住院治疗两类。

1. 门诊治疗:

门诊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3天,请病假时需提供县级及以上诊断证明。超3天后,按事假对待。

2. 住院治疗:

(1) 原则上,住院治疗的员工一次请病假不得超过15天,请假时需取得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或住院押金单据等;办理连续请假手续时,还需提供上一

次医疗期内的医药费用单据。

(2) 需住院治疗却因家庭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住院医治的职工,如取得市级及以上人民医院的诊断证明材料,并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可享受“住院治疗”的待遇。

(3) 由于急诊原因住院而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要在病休3天内补办,方可按病假对待,逾期的按旷工处理。

(4) 医疗期:

A.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B.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 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C.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 薪资标准:

病假期间的工资按下列方式计算,期间不享受绩效奖金:

A. 本企业工龄20年及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B. 本企业工龄10年以上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90%;

C. 本企业工龄10年及以下的,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

D. 1年内病假累计超过180天的,在规定医疗期内发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病假救济费。

4.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人力资源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五) 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经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认后可以根据国家规定申请工伤假。

1. 职工发生工伤时,所在部门负责人须在8小时内将《安全事故报告单》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填写《工伤责任认定表》。事故发生部门24小时内将《工伤责任认定表》分别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备案,没有备案记录的,不予发放工伤工资。

2. 工伤医疗期薪资:

(1) 休工伤假期间,岗位工资福利补贴不变,但不参与绩效奖金的分配。为了便于执行,工资标准参照员工的社保缴纳基数,如果员工的岗位工资低于社保缴纳基数,则执行员工的岗位工资。

(2) 休工伤假满6个月但未超医疗期,因工伤未愈不能正常上班者,期间依据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生活费(期间必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每次请假的期限不得超过15天)。

3. 复工后,因工伤复发再休假时,应到市级及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如不够评残标准,不再享受工伤假,按病假对待。

4. 工伤医疗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医疗期超过二十四个月仍不能工作者,参照事假标准执行。

(六) 产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条款,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享受法定的产假。

1. 符合计划生育的女员工,须凭准生证原件、产假期间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用的缴纳收据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

2. 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产假158天(含节假日、公休日)。

3.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职工请产假除按规定的第一款要求审批外,还须到计划生育办公室进行审核。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7天,护理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4.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5. 自生育起1年内,每天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需以书面报告形式呈现,明确开始及结束时间。

6. 产假薪资

女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生育后,于2个月内提交相关生育资料到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女职工的医疗费及生育津贴;男职工(参保生育保险的)的家属如无工作的,生育后提供相关资料,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在人社局报销一部分生育医疗费。

(七)年休假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1. 年休假的休假天数:

(1) 累计工作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

(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

(3)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年休假为15天;

(4) 以上休假天数指工作日。

2. 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况:

(1)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公司规定内的工伤假、婚产假除外,下同)累计2个月以上的;

(2)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3个月以上的;

(3)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的员工,非出勤天数累计4个月以上的;

(4) 在校实习生、刚工作未满一年的。

3. 相关规定:

(1) 职工依法享受的各种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

(2) 各部门在当年度内须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完员工年休假,年底清零。

(3) 年度内员工因故需请事假的,须在年休假休完的条件下申请。

(4) 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第2条列举的情况之一,将不得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4. 公司1年内可以承担1次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回家往返路费(家庭住址距离公司驻地200公里以上),报销标准参照本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规定》。

5. 员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工资及福利待遇不变。

(八) 婚丧假

1. 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3. 以上情况需持结婚证原件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休假。

4. 凡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及配偶父母、子女)死亡,丧假假期为3天。

5. 需去外地参加丧礼可算上来回路程,婚丧假期间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为保证公司正常工作运行,规范员工的.作息时间,严格工作纪律和办公秩序;以规范化管理和人性化管理为原则,公平公正、科学高效考勤管理方针,制定本考勤制度。

1.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三班倒人员除外)使用钉钉考勤;职工上岗同时办理钉钉账户录入;考勤、出差、请假、加班、外出应照常钉钉打卡签到。

2.考勤时间:

2.1白班人员,每天四次指纹签到。

冬季:10月1日~下午4月30日

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为7:50~8:15;下班打卡时间为11:55~12:10

下午上班打卡时间为13:20~13:35;下班打卡时间为17:25~18:00

夏季:5月1日~9月30日

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为7:50~8:15;下班打卡时间为11:55~12:10

下午上班打卡时间为13:50~14:05;下班打卡时间为17:55~18:30

每周实行5天工作制度(特殊情况特殊计算)

2.3随着季节的变化,如有其它变动办公室会另行通知。

3.权限管理

3.1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管理工作

3.2办公室负责?钉钉系统维护及权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统计及核算工作;

3.3办公室依据钉钉系统中的考勤数据对考勤进行月度汇总,于次月5日前对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超市员工上班时间安排:

早班:7:30――20:30

晚班:10:30――24:00

以上班次每周轮换一次,超市服务员每两周休息一天,不得连休。

1、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2、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3、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工作时间开始后或结束前15分钟到4小时内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半天论;4个小时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1天论。

5、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旷职处理;擅离工作岗位,按旷职处理;旷职期间,工资不发。

6、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每月考核的依据。

7、员工应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迟到一次扣5元,当月累计迟到早退五次扣100元。

8、员工无故不上班或外出不办理任何手续者,作旷工处理。

9、考勤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店长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各类假条的保存工作。

10、员工请事假、病假、公假等,必须到办公室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报有关领导签字后,具体程序如下:

(一) 病假

1.员工生病请假需填写请假条。

2. 如病重不能到岗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通知部门领导说明病情,

事后补交请假条。

(二) 事假

1.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请假,如必须请假,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2.员工请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经理批准。

3. 员工有急事不能上班,必须托人带信或打电话请假,经经理批准后,事后补办手续;

4. 员工请事假,必须在批准的期限内上班。特殊情况超假,应申述充分理由和出示证明,以补办续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便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论处;

6. 事假期间遇有法定节日,应将节日假扣除。事假期间,公司不发工资。

11、 辞职申请应提前1个月向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本人、接任者和负责人共同办理工作交接。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6

公司各部门: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据《公司制度》再次严明考勤管理。

一、 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础,也是计发工资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据,全体人员都必须重视。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月末会做出考勤统计报告。

二、员工上班必须打指纹卡签到,一日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时间外签到,视为迟到,迟到一个月累计超过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处理。因公外出办事无法签到者,应填写《因公外出通知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处理。

三、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要填写《请假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呈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再交人力资源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者,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相关负责人,并于上班当日补办手续。无请假单或未及时补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因公外出办事的人员,应向前台登记并告知去向及预计返回时间。因公出差的人员,应填写《出差登记表》,获得批准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如当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应告知前台,由前台统计后将人数报给食堂,为免浪费,报餐后又不能在公司进餐者,必须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前台,如临时取消用餐者公司将给予10元/人/餐作为经济处罚。

六、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会依据指纹考勤记录,请假单,因公外出通知单,出差审批表等统计考勤,如无考勤记录又无任何凭证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七、 以上考勤制度,请各位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八、 前台工作人员必须对以上做如实登记,对每月迟到、早退或报餐未就餐者进行统计汇总,并于每月张贴公告栏通告全公司。

特此通知。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7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全体人员组织纪律管理,维护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请大家遵照执行。

第二章考勤登记

第一条公司员工上下班必须进行考勤登记,公司领导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其他员工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的考勤通过签到、签退本(考勤机)进行登记。

第二条非轮班制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轮班制员工的工作时间根据具体排班确定。

第三条如因特殊原因(如出差、出外勤等)无法登记考勤,必须经部门批准,以部门批准的《出差申请单》作为考勤依据。

第四条各部门设专人(兼)负责考勤工作,按月汇总考勤情况,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五条当月考勤统计结束后,不予办理补登考勤手续,未有考勤记录的一律视为缺勤处理。

第六条考勤统计以自然月为周期,是核发薪酬及各类补贴的依据。

第三章迟到、早退、旷工及处理

第七条员工超过指定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15分钟以内到岗的视为迟到,当月迟到累计超过两次的超过部分每次罚款30元。

第八条员工未达指定下班时间离岗在15分钟以内的'视为早退,早退每次罚款30元。

第九条当月迟到、早退合并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3次以上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第十条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超过30分钟以上到岗或离岗;

二、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员工旷工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按旷工天数扣除岗位工资,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予以开除处理。

第四章加班及补休规定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前必须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作为日后申请补休或核算加班费的依据。

第十三条在正常工作时间无法完成正常工作量造成的延长工作时间以及在非工作时间内参加的培训,不作加班处理。

第十四条每月加班累计原则上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五条员工加班后各部门经理应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安排补休,按以下标准支付加班费:

一、正常工作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二、公休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100%核算加班费;

三、法定节假日加班,以岗位工资为基数按200%核算加班费。

四、员工申请补休必须填写《补休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加班待休时间并按审批程序报批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五、普通员工申请补休在3天以内(含3天)由本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分管副总审批,部门经理申请补休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申请补休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申请补休由董事长审批。

六、加班时间每季度冲销一次,上一季度的加班记录最多留3天到下一季度,其余按规定核发加班费。

七、加班待休时间原则上不能跨年度使用。

第五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六条月休假

一、因公司办公地点及地理位置因素,各级职工每月享受4天带薪公休假,500公里以外的职工可享受2天路途假。

二、职工因路途遥远,可双月攒假,但不得超过10天。

第十七条公假

下列情况按公假处理:

一、因公负伤;

二、公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

第十八条年休假

一、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员工的年休假按以下方法计算: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年未满5年5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5年未满10年7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10年未满20年10天

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满20年14天

三、年休假可分两次使用,但不作跨年累积。

第十九条病假

一、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可以核给病假,但1天以上(含1天)的病假须有区以上医院证明。

二、连续请病假3个月以上,病愈申请复工须有市以上医院证明,并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批准,复工后给予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旧病复发的,应立即停止试工,前后病假合并计算。

三、病假可用加班冲销,但必须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病假处理。

第二十条事假

一、员工因处理个人事务,可以告请事假。

二、事假可用休假冲销,但必须由本部门通知人力资源部并补办有关审批手续,如当月未能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并办理审批手续,则仍按事假处理。

三、事假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天,连续请事假不得超过15天(含公休日)。第二十一条婚假

一、转正后登记结婚的员工可以申请休婚假。

二、婚假假期为3天,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10天(再婚除外)。

三、请婚假在登记结婚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须提供结婚证明。

四、婚假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二条丧假

一、已转正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申请5天以内(含5天)带薪丧假。

二、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三条产假

一、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二、正常产假计算方法(工龄满两年以上享受以下规定,不满两年另行议定)

1、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晚育(女方满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子女)增加15天;

3、难产属剖腹等的增加15天;

4、双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5、产后三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优待证》增加35天。

三、流产假计算方法:(必须领取了《同意生育通知书》或《生育证》)怀孕2个月以下(不含2个月)1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不含4个月)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不含7个月)42天

怀孕7个月以上75天

四、申请休产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产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四条护理假

一、女方生育期间核给男方10天护理假。

二、申请休护理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三、护理假包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第二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女员工生育后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凭区以上医院证明按下列情况核给计划生育假:

宫内放环3天

输卵管结扎21天

第一次人流14天

人流同时放环17天

二、计划生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第二十六条探亲假

一、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若父母或配偶在省外,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按规定享有探亲假,但申请休探亲假的员工不再享有当年的年休假,当年已休年休假的员工不能再休探亲假。

二、未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每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父母,两年一次,假期45天。

三、已婚员工探亲假计算:

1、探望父母,四年一次,假期20天;

2、探望配偶,每年一次,假期30天。

四、已婚员工探望配偶的探亲假自双方结婚之日起一年后方可享受。

五、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同居一地的,只能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员工的父母与其配偶不在一地的,不能在同一年既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假又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假。

六、探亲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只能一次连续使用。

七、请探亲假须提供相关证明。

第六章请假审批程序

第二十七条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如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申请,必须在当天上班后两小时内以可能的方式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于回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审批手续。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填写《请假审批表》,年休假、病假、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计划生育假、探亲假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申请获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登记、存档。

第二十九条普通员工请假在3天以内(含3天)由三级部门经理审批、超过3天由二级部门经理审批,

二、三级部门经理请假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条连续休年休假在5天以上(含5天)必须提前7天提出申请,休婚假必须提前10天提出申请,休产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休探亲假必须提前30天提出申请。

第八章假期与薪酬的关系

第三十一条公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计划生育假按出勤处理。

第三十二条病假一年内累计在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按以下比例发放工资:当月病假累计在15天以内(不含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80%计发工资;当月病假累计超过15天,病假期间每天按60%计发工资。

第三十三条按本公司工作年限满一年以上,病假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超出期间停发工资,改发当地最低社会保障金。

第三十四条事假按天数扣除当月工资。

第三十五条探亲假按天数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有变更或新规定的,按国家、地方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8

药监局内部考勤制度为了加强机关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和上班时间外出。因工作原因迟到、早退或外出者,要向局领导讲清原因。

2、作息时间及季节性变更执行市政府的统一规定。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执行国务院的统一规定,必要时可根据我局的具体工作需要做适当地调整。

3.请假须事先办理手续,病假凭医院证明。因事需要请假者,要向负责人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来不及请假的,应事后补办。

4.办公室应认真统计考勤,将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情况记录清楚,月底公布。

5.一月内请事假三天以上者,迟到、早退、外出五次者扣发当月奖金。

6.无请假手续者;假冒请假原因,经查实弄虚作假者;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论处,处理办法执行局有关规定。

7.每个人的考勤情况列入年底公务员考核内容中。

二、请销假制度

1.职工休假一律实行请假条制度。

2.工作人员除公体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因事(病、婚、产、丧)需要休假的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并经有关负责人批准。

3.请假要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和各类假的具体要求办理审批手续。一般工作人员请假由科长批准,超过1个工作日的由主管局长批准;科长请假由主管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请假;局长请假向办公室通报。请假人因特殊原因当日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4.因遇特殊情况需续假的要在休假期满的前一天通知主管人员,得到批准方可连休,否则应立刻归岗工作。

5.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岗位,以旷工论处。旷工期间的待遇按照《劳动纪律》的有关规定执行。

6.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休假及休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一)事假期间的待遇:

1、根据冀政[1985]149号文件规定,事假全年累计超过一个月,不足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发本人标准工资的60%;超过六个月者,超过的天数停发全部工资。

2、事假期间不发奖金。

3、利用事假违犯党的政策谋取私利的,扣发请事假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并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

(二)病假、工伤假

1、职工因病、伤、残确需休病假或住院治疗的,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证明,并经领导审核批准。

2、病假期间按实际休假天数扣发奖金。

3、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两个月在六个月以内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全额发给,其津贴要减发,其比例按照活津贴的80%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执行劳保工资,劳保工资的比例按照国家现行政策执行,劳保期间不计算工龄。

4、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5、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6、工作人员为了休病假而开假证明和小病大养,对其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停发全部工资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因工负伤人员在休养医疗期间原工资照发。

(三)婚假、产假、丧假

1、婚假职工结婚,给假7天。如按法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实行晚婚的奖励假15天(包括公休日)。休婚假期间工资和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2、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产假、晚育假及其它计划生育假按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3、丧假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准假7天,其他非直系亲属(祖父母、外祖父母、叔、伯、姑、姨、舅等)准假3天,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不变。

四、值班、加班管理办法

(一)节、假日值班

1、节假日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人员要按要求准时到岗,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3、值班完毕,办公室要及时整理记录,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天数统计好。

4、按《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300%计发;其它公休假日值班其报酬按日工资的200%计发;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的其报酬按日工资的150%计发。

(二)公休日加班

1、工作人员要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争取在规定的工作时间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各科室及有关人员要合理安排工作,尽量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占用公休日加班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3、安排加班要严格掌握工作时间。能半天办完的事情不安排一天。一般工作2-4小时按半天计算,工作4小时以上按1天计算。

4、加班审批手续。加班人员要在加班前认真填写“加班审批单”,说明加班事由及加班时间,由科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局长审批。加班人员要将“加班审批单”及时报办公室。

5、办公室对工作要认真负责,月底要核实本局人员的加班情况,做到“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与考勤相符;真实可靠,不漏报不多报。一般不允许补报加班,也不再补发加班费。

6、财务人员月底要认真审核考勤和“加班审批单”,手续完备的按规定计发加班费.

五、劳动纪律

(一)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二)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团结协作,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安排。

(三)职工应积极进取、尽职尽责。不准做有损于他人、有损于单位形象的事情。

(四)工作时间严禁打扑克、打麻将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活动,违者扣发当月奖金。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中午不喝酒,更不许酗酒闹事;如发生酗酒闹事、打架斗殴要给予当事人通报批评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行政处分。

(六)对不服从分配、玩忽职守发生责任事故或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有权令其停职检查,停职期间扣发工资30%,并扣发其当月奖金。对于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反劳动纪律无正当理由旷工的处理:

1、对无故旷工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处分。

2、无故旷工1天,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月的奖金;无故旷工一天以上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半年奖金;无故旷工五天以上十五天及以下,扣发旷工期间的全部工资、当年的奖金。

3、无故连续旷工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三十天,除按照以上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单位予以辞退。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19

1、凡幼儿园安排的各项活动(集会、学习)迟到一次扣款5元,早退一次扣款10元,病事假扣款15元,无故缺席扣款30元。

2、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款10元,超过30分钟按旷课一节扣款20元,并扣发一个月10%的全勤工资。

3、旷课一天扣除2天日平均工资,并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旷工超过2天(含2天)以上者,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并扣除实际旷工天数两倍的工资,按合同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病事假扣除日平均工资,病事假一天(半天折半)、两天、三天分别扣发一个月全勤工资的10%、30%、50%;病事假三天以上扣发当日工资和一个月全勤工资;病事假经过批准,时间在两小时以内且不影响工作的不扣工资,但每人每周不超过一次,超过部分则按请假的时间比例扣款。

5、凡星期五请假者,星期六算作请假,凡一周请假超过两天(含两天)者,且与星期六、星期日相连,星期六、星期日也算作请假天数。

6、法定婚假,丧假原则上发给基本工资,超假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并按事假处理,

下列情况视为旷工处理

(1) 未办请假手续而误课、误工者;

(2) 请假未经批准而离岗者;

(3) 逾期未归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 未请假私自调课或请人顶上课者;

(5) 各单位组织活动缺席者(含教师外出听课,培训学习,参加会议等)。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0

一个公司如果要使管公司整体营运正常,得有一套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小编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管理制度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1

考勤对象:

水利工程学院本科在校全日制所有学生

一、课堂考勤办法:

1、学生课堂考勤情况由各班学习委员和班委记录、任课教师记录、辅导员抽查记录、学风督察小组记录四部分汇总而成。学风督察小组由学习部成员组成,协助学工办、任课教师对课堂到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各班学习委员记录当天全部必修课程的到课情况,经任课老师、班长和学习委员签字确认后由学习委员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将本班该周的课堂考勤单(纸质稿)上交到工三a344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工办老师及学风督察小组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员名单及未到原因,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由老师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凡是在查课时,未在教室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

4、学风督察小组将各个年级、班级的抽查记录一并汇总,并对照假条进行核实,于每周六前统计好上交学工办,并且在每周一由学工办对上一周的出勤情况进行统一通报。

5、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实澄清,并于异议时间前来办理异议,逾期不候。

(1)向负责本年级考勤工作的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查询记录,若有误,由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汇总到学工办核实更正。

(2)对于请假等情况,请本人到学工办查阅假条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况之列的,由本人上报学工办处理。

二、考核实施办法:

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德育评分细则第四节中(三)的第8条规定,上课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0.5分,旷课一学时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若在正常考勤检查和抽查中出现:

1) 不配合学院考勤工作、不及时递交考勤表、不作为、态度恶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2) 包庇隐瞒真实考勤情况,每人每次扣德育分0.3分。

3)对考勤检查及负责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顶撞、恶意辱骂等行(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严重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违纪处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每学期已注册后,旷课者,视其旷课数量,给予下列处分:

1) 一学期累计旷课11至25学时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

2) 一学期累计旷课26至40学时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 一学期累计旷课41至55学时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4) 一学期累计旷课56至70学时或擅自外出十二至十四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一学期累计旷课71学时以上或擅自外出十五天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4、抽查过程中,学风督导小组成员如有包庇,或者对工作玩忽职守的,由学工办进行全院通报批评,如果多次失误并导致严重后果,则撤销该成员职务。

5、根据《水利工程学院“优秀班级”评选办法(试行)》评选细则的第八条规定, 班级学风建设方面,加减分细则如下:

1) 班级成员不按时上课,出现早退、迟到、旷课现象减0.5分/人次。

2)班级成员不按时上早、晚自习,减0.5分/人次。

3)班级成员在考试中出现舞弊行为,并被监考或者巡考人员当场抓获,减2分/人次。

6、学习委员统一隶属于学习部,各个班级学习委员的年终测评外加分将由学习部根据学委工作表现统一分配。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2

第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劳动考勤的主管部门,负责考勤信息的收集、汇总及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应主动配合综合管理部开展考勤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实行综合工时制,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7︰30,其中12:00—14:00为午餐、休息时间。有工作任务时,员工应自觉缩短午餐、休息时间,加快完成工作任务。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实行轮流值班制。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员工上下班实行打卡制度,每日上下班各打卡一次,“钉钉”同适用。员工正常出勤没有打卡记录视为考勤异常,需于2个工作日内填报考勤异常说明表(即事由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综合部备案。

第四条员工因公外出应“钉钉”报部门负责人审批。每月2日前,各部门将上月部门员工外出登记表汇总交综合部备案。

第五条员工考勤记录作为个人绩效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钉钉”为准)。

第六条员工迟到、早退30分钟及以内,每次扣罚30元;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达到6次或全年累计达到12次,按严重违纪,予以解聘处理。

第七条员工旷工1天,处以两倍日薪的等额罚款。当月累计旷工2天或全年累计旷工5天,按严重违纪,予以解聘处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事由单》,并在“钉钉”上按流程审批后执行;特殊情况需来电请示,并于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未经审批的请假作旷工处理。

第九条事假。每位员工当月请事假5天以内(含),按请假天数扣发工资。当月事假累计超过5天,当月绩效工资不予发放;当年事假超过20天,予以解聘处理。

第十条病假。员工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病例、诊断证明书)。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对公司全体职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公司全体职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领导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规定的实施。

第二章 考 勤

第五条 根据岗位不同,工作时间分为四种:

1、 常日班。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 实行单休制,每周日为正常休息日。

4、 特殊岗位,由其主管安排工作时间,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 迟到、早退

1、 于规定上班时间五分钟后三十分钟内到职为迟到;

2、 于规定下班时间前三十分钟内离去为早退;

3、 月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日计。

4、 员工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准时到职,可呈请部门领导核准后,办理请假手续,不列入缺勤记录。 第七条 事假

1、 职工人员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

2、 事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事假年累计达14天者取消其年假,达20天者按自动辞职处理。

第八条 病假

1、 职工因疾病、非因公负伤必须休养时,可以申请病假;

2、 病假以半日为最小计算单位,不满半日以半日计;

3、 申请一天以上病假需出示国家承认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 员工因患病或工伤不能工作并进行医疗期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旷工

1、 未经准假或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未到职者,以旷工论处;

2、 迟到、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视为旷工半日;

3、 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十条 值班、加班

1、 领导安排非工作时间守岗者为值班。

2、因工作需要加班必须向部门领导申请,然后提交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当日或工作期内未完成的工作不属于加班。

第三章 假 期

第十一条 国定假日

按实际规定执行,办公室需提前三天发文通知。

第十二条 休假

1、 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均可按规定享受休假。

2、 员工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定时间,按下列规定给予休假:

(1)一年以上五年以下者七天;

(2)五年以上者,每一年增加一天,累计最多不超过十天;

(3)如有其他安排者,另行协定。

3、 休假最小额度为一天。

4、 休假不得跨年度累计,如确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公司将按规定给予补偿。

5、 职工休假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6、 休假可优先用于抵扣事假。

第十三条 婚假

1、 员工婚嫁休婚假3-10个工作日。

2、 申请婚假须附结婚证明。

3、 婚假不可分次申请。

4、 婚假需在结婚一年内使用,由于工作原因经公司特殊调整者除外。

第十四条 产假

1、 女职工产假为90天,产前15天开始休假;

3、 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 妊娠3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45天;

5、 申请产假需复医院证明或预产期证明;

6、 女职工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每次30分钟。

第十五条 工伤假。

1、 工伤假依据医院诊断书核给,期限按国家和西安市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丧假

1、 父母(含配偶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三天;

2、 (外)祖父母、配偶的(外)祖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逝世可请丧假一天;

3、 申请丧假须附医院死亡证明或讣告或户籍注销证明;

4、 需赴外地的员工可增加路程假二天。

第十七条 公假

1、 公司指派参加公司外的集会、训练或其他活动;

2、 政府召集或公司安排与工作有关的考试、技能鉴定;

3、 依法律规定应给予公假的;

4、 公司核定的其他公假日。

第四章 请假、调班、消假、计划外值班审批权限和程序

第十八条 职工请假应由本人填写《请假单》。一天以下(包括一天)的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一天以上假期由部门领导审批后交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的假期需提前一周申请。

第十九条 职工调班应由本人及代班人员填写《调班单》。节假日值班调班由部门领导审批。

第二十条 职工将经过审批的《请假单》、《调班单》交到考勤人员处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 员工因特殊情况当天无法出勤且未事先请假的,须在上班后30分钟内电话报备上级领导,并在上班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二十二条 须提供证明的假期,如果事先无法提供,须在上班后第一天到考勤人员处提交证明,方可消假。无法提供证明者,按旷工从严处理;

第二十三条 员工因工作需要,申请计划外值班,须事先填写《计划外值班登记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交与考勤人员,否则不记入考勤记录。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考勤。

1、 记录员工出勤情况。 8:25~8:30 前台打卡登记

8:40 前台记录汇报每天已到公司员工,将考勤交给企管人员。 8:40~9:00 考勤人员核对前台未记录人员的出勤状况、请假单、调班单。

2、 每周一考勤人员根据周末考勤状况、调班单、请假单、计划外值班登记表核对周末值班出勤。

3、 每月26、27日统计当月公司考勤,28、29日汇总公司其他办公地点的考勤,30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上报审批。

第二十五条 其他办公地点

1、 各办公地点考勤人员每日记录员工考勤。

2、 每月27日下班前将考勤资料交本办公地点负责人审批后,连同所有考勤资料交公司考勤人员。

第二十六条 各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应随时掌握、经常检查职工出勤情况。

负责考勤工作的同志要坚持原则,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考勤登记和统计工作。

第六章 工资的扣发及处罚

第二十七条 迟到、早退者,第一次扣罚5元,第二次扣罚20元,第三次扣罚100元,累计五次扣发基本工资20%。

第二十八条 旷工者,扣发旷工时间三倍的薪资。

第二十九条 事假者,扣发事假期间薪资。

第三十条 病假者,在本公司工作五年以上者扣发薪资的50%;三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70%;三年以下者扣发薪资的90%。 第三十一条 符合考勤未到岗原因之一,即扣发全勤奖。

第三十二条 负责考勤者和有关人员有意隐瞒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处以伍拾元罚款。

第三十三条 考勤延误或薪资核算延误对主要责任人处以贰百元罚款。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今后若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4

一、市场部、各门店、配送中心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特点,采取不同的考勤制度,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1)苏宁市场部(包括原行政部、谈判部、财务部)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行政部签考勤卡,员工到岗后应及时签到,到岗后未签到者按未到岗处理。(午休时间无论是否休息,必须签卡)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总部人事主管负责。

2)配送中心员工早上、中午、晚上各时间段内上、下班必须到办公室签考勤卡,签卡方式与总部要求相同,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配送中心主管负责。

3)门店在严格执行>的前提下,考勤管理由两部分组成。促销员执行考勤卡签卡制度,其他员工(包括业务人员、库管员、收银员)执行打卡制度。签卡、打卡方式及注意事项同上,考勤的具体执行和监督由门店人事主管负责。

二、违反上述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和处罚措施如下:

1)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内者,每次扣罚30元。

2)迟到、早退在半小时以上者(含半小时),按当日旷工处罚,扣除5倍的日均工资。

3)不按规定签到、打卡者每次扣罚30元。任何员工不得拖人、代人签到或打卡,否则对双方各处以50元罚款。

4)各部门负责打卡、签到的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包括保安人员)必须严格自律,市场运营将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动纪律、考勤管理进行检查,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对当事人、操作人员和部门管理人员各处以50元罚款。

三、各部门员工应自觉遵守青百公司>和苏宁电器>,对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上述两制度中的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四、各部门考勤管理者,每月20日前必须将当月考勤上报市场运营管理部,对违反劳动纪律和考勤管理的员工,罚金将从其当月工资中扣除。

请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一、请假审批程序:员工请各种假(含存休),均应写出请假条,先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再按审批权限审批,经批准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休息,未经批准擅自休息者按旷工处理。(无特殊情况,严禁电话请假。)

二、请假内容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存休等。

三、事假:因事必须由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以30天为限,否则将解聘或解除劳动合同。)

四、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有公立医院证明,具备医院建休证明、病历和收费单据(三者缺一不可),方可办理病假手续,手续不全者按事假办理。

五、其它请假按>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假审批权限:

(一)对促销员请假的审批权限:

(1)半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柜长批准。

(2)1天以内由门店的部门经理批准。

(3)2天至5天由门店店长批准。

(4)5天以上的请假不与批准。

(5)促销员2天以上的请假,必须逐级审批,严禁越级审批。同时门店部门经理必须通报厂家经理,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予批准。

(二)对其他员工请假的审批权限:

(1)3天以内(含3天)总部、门店、配送中心分别由市场运营部部长、门店店长、配送中心经理批准。(各级管理者请假3天以内的,由直接上级批准)

(2)3天以上由苏宁总经理批准。

(3)超过20天者由青百总经理批准,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七、员工请各种假期间和薪资扣罚标准:

1、事假:按请假天数,扣发全部日均工资。

2、病假:按请假天数,扣发日均绩效工资。

本人月工资×60%

日均绩效工资=×请假天数

30天

3、旷工:按旷工小时计算,每旷工一小时,按本人平均小时工资的5倍扣罚工资。

4、其它请假期间的工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5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8:30~12:05 13:55~18:10。

4、保洁员:7:3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必须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达到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必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6

1、厨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7

一、工作人员应按照学校的要求按时上班,统一时间下班。工作时间均应在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擅自离岗。有事离校须请假。

二、凡学校要求教职工参加的会议、集会和活动,均属考勤范围,如出现无故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的,均作迟到一次处理。有事不能参加的须请假。

三、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班的均应请假。批条的权限:半天以内向生产组长请假;半天及以上向食堂主任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先无法请假的,事后应充分说明理由补假,否则按矿工处理。

四、考勤结果处理:

迟到(早退或离岗)在5分钟内扣款5元;5分钟以上每分钟加扣0.5元,一天累计60分钟以上作旷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扣工资30元。特殊情况需向食堂管理人员请假,每月请假一天扣工资15元(厨师及司炉工25元),二天累计扣40元(厨师及司炉工 60元),三天以上每天按月薪的二十分之一扣款,当月奖金按日平均扣除。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8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三条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签到(打卡):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交予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第四条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公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注:下属机构工作时间以当地为准)。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当月考勤截止日期为每月底;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前(上班前)和晚17:00后(下班后);(下属分支机构以当地为准)第六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给予除名;第七条未打卡者必须要有真实合理的解释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有直接主管签字核实)。 1)忘打卡者:将从当月的工资中扣除罚金10元/次;若因工作关系忘记打卡,需直接主管签字的书面证明,当天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需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及上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说明单,否则均按缺勤处理。

2)打卡机不识别:须及时在未打卡登记表上登记,并找本部门上级领导或者其他人证明在未打卡登记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不做扣罚处理;若当时没有签字确认(后补的)也将扣除罚金10元/次,并需提供当天的工作证明;第八条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的员工必须填写外出登记单后,经直接主管签字核实后上报行政部,方能离开,不办理者,均按缺勤处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上级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并报行政部备查;第九条统计人员伪造、涂改现象者当日一律按旷工处理。第十条员工出勤情况每月底由行政部统计并交财务部一份,作为核发工资和绩效考核的依据。第十一条全年出勤率累计低于97%或事假超期者,不予考虑当年调资。第十二条员工旷工半天扣发当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两日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旷工7天者应予解除劳动合同。请、休假管理制度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第一条请假程序:1)员工休假需事先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批假人必须保证部门工作不受影响下批假),并到行政部办理相关手续,休假结束后应立即到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2)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3)请假有效程序为:请假人向逐级领导提交书面的《请假单》,经最终审批权限人批准后交行政部备案。附:《请假单》

第二条批假权限普通员工部门主管请假,需总经理审批后按批准意见执行,并到行政部备案。第三条请假要求与相应的规定1)员工请假无论时间长短及假类形式,除急诊病假及突发事件(必须在当日10点之前本人或家人电话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外,一律需按照请假提前时间要求事先提交书面的请假单,否则按旷工论处,病假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病假不得超过12天;事假每月累计请假不得超过3天,每年累计请假不得超过12天;超过者公司予以劝退。 2)员工假满后应及时至行政部销假,确有突发事件导致假满仍不能及时上班者须及时报知批准人,可按事假处理。逾期不归又无报告者按旷工处理;第四条病假1)员工因病请假属病假。病假应及时告之本部门负责人。凡请病假者必须出具北京市三级以上医院(私立医院无效)的病假证明,无病假证

批准人批准假期的期限请假提前时间部门主管1天需提前2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分管领导 2天需提前2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

总经理(董事长) 3天(包含3天)以上需提前5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批准人批准权限请假提前时间总经理(董事长)审批需提前5天申请并报行政部备案

明者按事假处理; 2)员工病假经核实确属严重需住院,连续7天,按公司病假管理制度执行,连续病假达到十天者,公司可考虑为该病假员工所在岗位聘用其它人员,并协商辞职、辞退事宜。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连续住院治疗或休养,不能继续工作的,根据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可享受规定的医疗期,医疗期间,只发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额的生活费,公司给予北京市最低社保补助,医疗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公司可以予以辞退;病事假扣罚标准如下:1--3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2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保除外)。 4--7天扣除当日标准工资50%,绩效保底、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保除外); 7天(不含7天)以上扣除当日工资,绩效、补助全部扣除(住房、社保除外); 3)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第五条事假1)员工因私请假属事假,并应依据批假权限及请假时间进行请假和审批; 2)若遇突发事件,不能履行请假手续,应及时通过电话请假并获批准,并于返岗后当日内填写请假单,部门负责人核实确属实情后,准予补假;返岗当日内报行政部备案; 3)事假以小时为申请单位,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试用期员工请并事假,试用时间顺延,累计达5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5)月累计事假三天以内,扣除请假天数乘以日工资,月累计事假超过三天以上,公司予以劝退; 6)未按以上规定请假者,均以旷工论处(一天当旷工三天,连续三天者,公司予以辞退);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29

1各部门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考核、班前点名,根据考核情况将迟到、早退、旷工情况如实填写《考勤记录表》。

2每月第一天,各部门负责人核对上月考勤,核对后员工签字予以确认。

3每月第二天各部门负责人将考勤簿上交财务。

4财务部,总务部员工及管理人员考勤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在打卡机上打卡,外出办事须向上一级主管请示,经批准后方可外出。

5部门管理人员核对本部门考勤完毕后,需在考勤薄上签字确认。

6迟到

6.1十分钟以内为迟到,每次罚款十元。

6.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二十元。

6.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每次罚款五十元。

6.4超过六十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理。

6.5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7早退

7.1提前十分钟以内下班者为早退,每次罚款十元。

7.2超过十分钟,三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二十元。

7.3超过三十分钟,六十分钟以内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五十元。

7.4超过一个小时提前下班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7.5一个月内早退三次以上另按旷工一天处理。

8旷工

8.1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并罚款一百元。

8.2每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除相应处罚之外,并开除。

8.3每月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9公休

9.1员工每月享有三天带薪假及春节三天、劳动节两天、国庆节两天、元旦一天的带薪假。

9.2员工正常休班必须由部门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进行休班,特殊情况须调休的由个人协商换休,向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

9.3部门负责人休班由店经理安排批准。

9.4节假日休班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休(春节假期本月调休不完,可安排下月调休)。

9.5饭店副总经理休班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10事假

10.1事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

10.2事假一天扣除二天工资。

10.3假期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病假

11.1因突发疾病无法到酒店当面请假时,由当事人或护理人以电话的形式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说明病情、就诊医院或诊所、请假期限等。

11.2部门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向店总经理详细说明情况及请假期限,请假人完假后第一天补填《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就医医院或诊所的病历,报店总经理办理补签手续。

11.3员工病假十天以内(不含十天),享有三天带薪假,须按日工资扣除假期工资,病假超过十天不享有三天带薪假。

11.4请病假员工最迟于请假的当日将《病假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核实,店总经理批准后准假。完假第一天将医院或门诊病历复印件交部门负责人存档。

11.5饭店员工病假两天以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两天以上一个月之内由店总经理批准;一个月以上,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病假期间员工不享有工资。

12工伤假

12.1员工因工受伤(违规操作除外),经判定属工伤,依据医院证明指导

确定假期。

12.2员工工伤假期在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发基本工资,十五天至一个

月发基本工资的80%,一个月以上公司与员工协商解决。

13婚假

13.1正式员工工龄满一年,享有三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享有七天带薪婚假,工龄满二年以上的员工且为晚婚的享有十天带薪婚假(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四周岁)。

13.2婚假须提前十五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申请交办公室存档。

14丧假

14.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伯父母、叔婶去世,享有三天带薪假。

14.2丧假当天请假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5产假

工龄满二年以上女性员工享有六个月产假,产假必须提前三天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店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产假期间员工只保留工龄,产假结束按照公司需要另行安排岗位。

16员工实习期休、请假

16.1实习期间当月出勤十五天以上,享有一天带薪假(根据部门安排);培训期不享有带薪假。

16.2培训期、实习期间因病或因事可据实请假,请假员工应提前一天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请假两天之内(含两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由店总经理批准,工资结算扣工资(扣款金额=岗位工资÷30天×请假天数)。

17加班

17.1饭店职员原则上不允许安排加班,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加班的,由负责人填写《加班申请》,报店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工资按加班天数×(岗位工资÷30)计算。

17.2春节加班(三十、初一、初二),加班工资=(岗位工资÷30×加班天数)×2;并在同月内享有相同天数的带薪休假,本月轮休不完的可延至下月休完。

18受留店察看处分的职工,察看期间不享有休班;

入职、辞职、辞退、开除、自动离职

19在劳动法规允许的范围之内,饭店有招工的`权利同时饭店有权辞退、开除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0入职

20.1经人力资源部面试、复试、考核合格的员工须准备以下物品办理入职手续,

20.1.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0.1.2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20.1.3有效健康证,户口为饭店所在区以外的员工须提供有效暂住证;

20.1.4泰安四个办事处以外的女员工须提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

20.1.5有专业专业技术证书要求岗位须提供专业技术证书;

20.1.6其他能够证明自身能力证书;

20.1.7物品保证金。

20.2员工入职后须经七天的入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计入考勤,考核不合格饭店只提供伙食,不计工资。

20.3经考核不合格的员工须持《试工通知单》到仓库上交工装,仓管员在《试工通知单》备注一栏内签字确认,离职员工持《试工通知单》及物品保证金收据到办公室请店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离店手续,到财务部领取物品保证金后离店。

21辞职

21.1试用人员辞职应提前七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报告,并说明辞职理由,部门负责人将辞职报告交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尽力挽留,挽留无效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办理离店手续

21.2在职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辞职报告,并说明辞职理由,部门负责人将辞职报告交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尽力挽留,挽留无效经酒店总经理批准办理离店手续。

21.3被辞退员工离职前须按照酒店交接管理规定的要求与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22辞退

22.1因员工不能适应企业发展或企业决策减员等原因经饭店办公室提出,饭店总经理批准,各相关部门根据公司要求做好被辞退员工的思想工作,被辞退员工由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带领办理辞退手续。

22.2各部门不得无故辞退员工,若须辞退员工部门管理人员须向饭店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辞退。部长级以上员工辞退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22.3被辞退员工离职前须按照酒店交接管理规定的要求与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交接主要涉及以下方面:

22.3.1饭店为员工配备的物品交接;

22.3.2业务渠道交接;

22.3.3文件资料交接;

22.3.4未完成及已完成工作交接;

22.3.5相关协议交接;

22.3.6其他公司认为需要交接的内容。

23开除

23.1凡严重违反各项管理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后果严重的经饭店研究决定或总经理批准可对当事人作开除处理。

23.2饭店不予给被开除员工结算工资仅退回物品保证金。

23.3被开除员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应付赔偿责任,公司保留申诉的

权利。

23.4被开除员工离职前须办理离职手续,并按照酒店交接管理规定的要求

与相关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24自动离职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5员工或用人部门认为员工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饭店办公室申请在饭店内部调换工作岗位。在调换新岗位一个月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饭店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26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饭店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27员工辞职、被辞退或被开除,在离开饭店以前,必须交还饭店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饭店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辞职、被辞退原因离开饭店的员工离开饭店半年内不准回饭店工作,开除、自动离职原因离开饭店的员工饭店永不再用。须回饭店工作的须经饭店总经理批准。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30

一、员工作息时间

1.公司作息时间

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4:00分—18:00分

2.分店作息时间

4月—11月,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7:30分—21:30分

12月—3月,上午9:30分—13:30分,下午16:30分—21:00分

3.员工休息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息日,工作时间不含用餐时间、休息时间、加班时间。

4.迟到、早退和旷工:在上下班时间30分钟以内的为迟到或早退,主管级以上(店内前厅经理、厨师长)员工迟到/早退,需处罚30元/人次;主管级以下(不含主管)迟到/早退,处罚10元/人次。超过31分钟则为旷工,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则开除处理。

5.公司、分店财务必须将考勤于每月15日前将考勤表及相关单据统计完毕,交至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助理处备档核查。

二、休假规定

1.事假:须由当事人至少提前一天向直属上级提出书面申请,经直属上级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后方可休假。电话或他人代请事假无效,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无工资和奖金。

2.病假:员工病假须经出示市级以上医院诊断书,方可向直属上级请假。无诊断书,须经店长或部门经理核实确认并出具书面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病假期间基本工资根据工龄标准:不满一年按40%发放,不满两年按50%发放,两年以上按60%发放。病假期间无奖金。(如员工病假期间工资低于大连最低工资标准80%,则按照大连最低工资标准80%工资补足)

3.产假: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手续。(产妇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申请日期,产假期间含法定节假日和正常休息日)

4.婚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员工本人结婚可给有薪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规定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有薪婚假7天。(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拆分假期)

5.年假: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五天带薪休假;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十天带薪休假;连续工作满二十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十五天带薪休假。(年假可拆分休,也可用于可预计的的事假,具体细则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6.探亲假: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回家路途在24小时以上的员工可申请最长1个月的无薪假期。(探亲假、年假课合休,两假累计不超过1个月)

7.丧假:员工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死亡时可给有薪丧假3天。

8.销假:员工休假日期满,必须持请假条到批假部门即时销假,否则视为旷工。

最新考勤管理制度 篇31

考勤管理制度

上下班时间和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的工作制。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至中午1点,下午2点至傍晚6点。公司允许各部门适当调整,分批安排员工在中午12点开始午餐或午休。

2、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每月的工资计算以当月考勤情况为依据,员工的考勤统计以员工打卡记录为主,结合参考《请/休假申请表》,《出差申请》,《员工外出情况登记表》,《客户接待工作事项表》等资料。

3、除下列情况外,其他没有打卡的将被视为迟到、早退或者旷工,并按相应的规定处罚。包括:当天出差或者有外勤任务且已向行政人事部报备的;事前申请的假期已经获得所有批准的;因个别情况已事前征得总监级以上的同意并在行政人事部报备的;特殊情况如遇突发交通阻塞;其他正当且可接受的理由。

4、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和打卡。每天打卡两次,员工必须在早上9点前打卡上班,在傍晚6点后打卡下班。

迟到的处理

1、员工无故迟于早上9:15打卡上班的记迟到。迟到不能在事后以任何假期冲抵。

2、在一个自然月内,员工迟到2次以内(含2次)的,如单次迟到在30分钟内的(含30分钟),必须于当天下班后无偿加班2小时或以上,加班时间不计算为补休且不计算餐费补贴。当天迟到但没有按规定无偿加班2小时或以上的,记当天旷工半天,扣除旷工的相应工资和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并记录在该员工的档案中。如单次迟到在30分钟以上的,记事假半天,扣半天事假相应的工资和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

3、在一个自然月内,员工迟到3次以上的,按如下规定执行:

当月迟到第3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当月迟到第4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4%。当月迟到第5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5%。当月迟到第6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6%。当月迟到第7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0%。当月迟到第8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2%。当月迟到第9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4%。当月迟到第10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6%。当月迟到第11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18%。当月迟到第12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0%。当月迟到第13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2%。当月迟到第14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5%。当月迟到第15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28%。当月迟到第16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0%。当月迟到第17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35%。当月迟到第18次,扣当月工资总额的40%。

4、如遇恶劣天气、偶遇交通阻塞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经核查属实的,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处理。

早退的处理

1、员工无故早于傍晚6:00打卡下班的记早退。早退不能在事后以任何假期冲抵。

2、员工当天有签到记录没有迟到,但没有签退记录的,如没有在翌日下班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批准的《请/休假申请表》,记当天旷工半天,扣半天旷工相应的工资,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并记录在该员工的档案中。

3、员工当天没有签到记录也没有签退记录的,如没有在翌日中午1点前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批准的《请/休假申请表》,记当天旷工1天,扣1天旷工的相应工资,全额扣除当天相应的'补贴并记录在该员工的档案中。

请假

补休假

1、员工如需申请补休假不超过半天的(包括半天),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确实有可休的假期,提前1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然后交行政人事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补休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2、员工如需申请补休假1至3天(含3天),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确实有可休的假期,至少提前1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然后交行政人事部获批准后,方可休假。补休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3、员工如需申请补休假3天以上,需先向行政人事部核查确实有可休的假期,至少提前2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再呈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才可以休假。补休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4、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书面申请,须打电话向行政人事部查询确有可休的假期,然后知会部门经理需要休假。员工在回到公司后必须补填《请/休假申请表》,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签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5、以下行为将被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相应补贴,如确实因急事或者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被视为旷工的行为包括:没有事先申请补休假;申请补休假未获批准的;未如期复工、既不续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

事假

1、员工如需申请事假2天以内的(含2天),须至少提前1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然后交行政人事部获批准后,方可休事假。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2、员工如需申请事假2天以上,必须提前至少2天提交《请/休假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结合业务情况审批,经主管总监或以上领导批准,再呈报总经理,审批通过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才可以休事假。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3、请事假的最小单位为半天即4小时。

4、以下行为将被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如确实因急病或者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除外。被视为旷工的行为包括:没有事先请事假;请事假未获批准的;未如期复工、既不续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

5、部门经理和以上级别的员工申请事假必须事前得到总经理的书面审批,交行政人事部存档,才可以休假。

病假

1、员工如需申请病假,须提前半天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2、如因急病或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员工须打电话或发信息知会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员工必须在病愈回到公司后补填《请/休假申请表》,和履行相关手续。

3、员工无故、或者在没有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延长医疗或病休时间的,当旷工处理。

4、原则上公司允许员工每年有5天的有薪病假。一个自然月内最多可享受2天有薪病假。

5、请病假1天以内(含1天),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6、请病假2天的,必须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7、请病假3天的,必须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请病假的第3天工资以80%发放。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8、请病假累计天数4至6天的(含6天),必须补充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请病假的第4至6天工资以70%发放。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9、请病假累计天数7天以上的(含7天),必须补充出具病假期间就医的资料,包括三甲医院的医生诊治书复印件、收费收据和休假建议书,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请病假的第7天和之后的病假天数,工资以60%发放。病假中的相应补贴全额扣除。

10、如下行为将被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事假中的相应补贴,如确实因疾病或者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的事件除外。被视为旷工的行为包括:没有请病假;请病假未获批准;未如期复工、既不续假也不返回公司上班的;经公司核查有弄虚作假成分的行为、而员工不能提供可信服的解释等。

因公出差/外勤

1、员工外出工作必须事先告知直属上司、部门经理或者内勤,如均不在的话,须知会行政人事部。

2、员工因公出差或外勤的,应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出差申请》/《员工外出情况登记表》,由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3、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通知,必须在出差/外勤时电话或者信息通知行政人事部,回公司后补填《出差申请》/《员工外出情况登记表》,部门经理和相关领导确认后交行政人事部存档。

4、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如所属部门或者行政人事部没有人知晓员工行踪的话,则视为旷工,按旷工的相应处罚规定执行并全额扣除相应补贴。

加班管理制度

1、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的工作计划性,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要求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完成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超时工作,部门经理、主管总监和行政人事部有责任杜绝没有必要的超时工作。

2、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按计划完成工作的,不列入加班。

3、如因项目赶工或者确实有需要加班工作的,员工必须事前履行加班申请手续,填写《加班申请》,经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同意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核存档后,方可加班工作。加班每周申请一次,且必须在每周一的17:00前提交并获所有批准。

4、如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请在当天提交加班申请,请部门经理予以特别注明。

5、如没有按规定和时间提出加班申请、或者加班申请没有全部获得批准而超时工作的,公司将不认定员工的超时工作为有工作需要的加班,将不计算加班时间和不计算加班餐费补贴。

6、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会议、招待活动等不属于加班。

7、员工在出差期间恰遇休息日或节假日而必须继续工作的,需事先履行加班申请手续并获部门经理和主管总监审批。

8、加班时间以2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加班不满2小时的不计作加班。工作日加班时间每天不能超过3小时;休息日、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每天不能超过7小时,超出范围的不计作加班。累计每月加班时间不能超过36小时。

9、工作日加班2至3小时的,可享受20元的餐费补贴1次。休息日、节假日连续加班2至7小时的,可享受20元的餐费补贴2次合共40元。

10、为保障员工安全,晚上加班超过21:00的,请员工搭乘出租车返家,公司报销当次回家车资。

11、公司原则上采取补休的办法作为加班补偿。员工如需申请补休,请履行相关手续。

12、原则上每季度清算加班补休一次,如确实因为工作需要未能安排补休的,在获得部门经理及主管总监同意后可将加班时间顺延至下一季,但必须向行政人事部报备。

行政人事部特别提醒:

1、作为公司的一员,所有员工必须尊重、遵守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并履行相关流程和手续。

2、员工必须养成上、下班打卡,请假事前申请和通报工作时段行踪等的良好工作习惯。

3、行政人事部在每月的6号前统计上月的考勤情况。

4、旷工扣除工资的计算:旷工天数x2倍的工资。一个自然月累计旷工2天以上(含2天)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立即辞退该旷工的员工,并不需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除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对公司的贡献等之外,员工的考勤情况也与员工的绩效考核以及调薪直接挂钩。

6、年假,婚假等其他假期请按原定的规定执行。

7、请公司所有员工严格遵守,行政人事部将加大监督和管理的力度。

8、制度如有任何更新或修订,行政人事部再通告知会公司员工。

行政人事部

20xx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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