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备件管理制度(精选3篇)
1.目的
1.1加强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规范验收程序,保证设备材料质量,保证工程质量。
1.2保证设备材料验收工作及时、准确地进行,提高验收工作效率。
2.原则
2.1设备材料的检验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电力基本建设技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华电集团、华电国际、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有关规定。
2.2根据设备材料采购主体不同分别进行检验验收,包括建设单位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和承包商自行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2.3国家规定的压力容器检验项目应前移到设备生产厂家完成。
3.释义
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管理是指通过明确设备材料检验验收相关各方的职责,规范设备材料检验验收流程,采取必要的检验验收手段,保证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符合工程设计和规划的技术质量要求的管理过程。
4.管理要求
4.1在设备材料检验验收中,要明确各相关单位及部门的职责,以确保设备材料在领用前为合格产品。
4.1.1设备物资组职责
归口管理设备材料检验验收工作。
4.1.2代保管单位职责
4.1.2.1负责组织设备材料到现场的验收工作。
4.1.2.2根据订货合同、技术协议、装箱清单对到货设备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进行清点核实。
4.1.2.3针对所检验的设备材料性质、特点、数量合理存放。
4.1.2.4负责收集各单位、部门验收人员提出的有关设备、材料质量和数量上存在的问题、处理意见及建议,并负责进行汇总并签字。
4.1.2.5接到设备材料到货信息后,应及时联系提货和组织卸车。
4.1.3三期办职责
4.1.3.1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4.1.3.2接收有关的设备材料的技术资料。
4.1.3.3检查设备材料的有关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4.1.3.4负责提出被检验设备材料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4.1.4监理单位职责
4.1.4.1负责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4.2当各方面意见发生分歧时,负责协调并拿出决定性的意见。
4.1.5施工承包商职责
检验设备材料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安装要求,对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提出处理意见。
4.1.6供货商职责
负责提供设备材料的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及有关资料文件。对验收中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做出明确答复。
4.2施工承包商采购物资的检验验收
4.2.1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购的物资,经自检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同时提供采购的设备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质量保证文件。
4.2.2施工监理接到施工承包商的验收申请后,组织三期办、设备物资组、施工承包商进行验收、核对。
4.2.3三期办、设备物资组、监理单位根据协议和技术规范书等资料,按照工程要求对施工承包商自购物资进行检验,包括:
4.2.3.1有无短名单报批手续;
4.2.3.2有无中标确认文件;
4.2.3.3所采购的产品是否为确认单位产品;
4.2.3.4采购的设备/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2.3.5数量是否足够,是否与申报的用途一致;
4.2.3.6相关各方认为有必要时,可请专门的检验机构对物资进行检验;
4.2.3.7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确认处理意见,督促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
4.3设备材料接收、开箱验收、保管、发放管理规定
4.3.1物资代保管单位在提货和卸车过程中,应及时清点数量,检查外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物资组,并取得相关记录(照相等)。
4.3.2在设备材料到货后,设备代保管单位负责设备材料的接收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所属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到货日期、主设备名称、箱件编号、运输方式、承运单位、包装方式、单位、数量、存放位置等,形成设备材料接收记录并及时录入pmis系统。同时填写《设备材料接收明细表》(附件1)。在接收过程中设备供货厂家或其代理必须在场并签字确认。
4.3.3根据施工进度情况,设备代保管单位根据施工承包商的要求编制开箱计划,并报设备物资组审核。
4.3.4设备代保管单位原则上要在开箱验收前7天通知供货厂家,同时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监理、设备物资组、三期办、档案室、施工承包商准时参加开箱验收(通知单形式由代保管单位自己确定),如各单位及部门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又没有提前协调更改验收日期,则视作认可验收结果。
4.3.5供货厂家未能按时派人(或书面委托)到现场参加开箱,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设备代保管单位有权组织其他单位自行开箱验收,验收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建设单位向供货厂家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
4.3.6设备代保管单位将整个开箱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填写《设备验收情况记录》(附件2),后付《设备、材料开箱资料移交清单》(附件3),材料的验收还要填写《材料验收记录》(附件4),各参加开箱单位签字确认,并各执一份。以上记录应统一编号后提交设备物资组,代保管单位将收集到的设备材料开箱资料在当天移交档案室,代保管单位将开箱情况及时(3天内)录入pmis系统。
4.3.7设备开箱过程中出现的设备材料缺陷等问题,设备代保管单位要填写《设备材料异常单》(附件5),各参与验收的人员共同提出处理方案,由代保管单位汇总后,由监理单位协调形成统一的方案,供货厂家或其它责任单位应及时处理解决设备开箱过程中的缺件、缺陷等问题,物资代保管单位应在问题处理后重新组织验收,如在验收过程中无法确定处理方案及责任,则按《设备材料缺陷处理及索赔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3.8设备代保管单位在填写设备开箱验收过程中的各种表单等记录时,各表单的编号要统一,必须具有唯一性。如某种表单有多份补充内容时,可于编号后添加英文字母a、b、c加以区别,验收记录及相应的附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提交设备物资组一份。
4.3.9设备代保管单位负责开箱设备的保管工作,必须严格按《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保管规程》的要求,对设备材料进行保管。
4.3.10代保管单位保管的设备材料如因其保管、保养不善而导致设备材料丢失、损坏的,代保管单位应承但全部责任。
4.3.11每台机组投运和每个标段完工后,代保管单位向设备物资组移交相应的设备材料清册,验收发放记录等资料。
4.3.12工程竣工后,代保管单位将剩余设备材料集中堆放,造册,与设备物资组共同盘点移交设备物资组管理。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5.2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属设备物资组。
1、目的
规范全厂各车间的材料备件计划的申报程序和管理办法,使其计划申报流程清晰,相互之间责任明确,高效能满足各车间的生产所需。
2、使用范围
炼铁厂各车间所申报的材料备件计划。
3、材料备件计划申报要求
3.1各车间在申报材料备件计划时,根据生产、计划执行与车间库存的材料备件情况,要有依据、有核算进行编制,力求准确、全面。要本着实事求是、物尽其用的原则,杜绝浪费现象,减少库存资金,并确保本单位材料与备品备件计划符合工程和维修生产需要。
3.2在编制计划时应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技术要求、供应时间和地点等。各车间所申报的材料计划中,所申报的材料必须附准确的计量单位,如:钢材、油脂、石棉板等材料单位必须为公斤、吨,不得用根、捆、桶、卷等计量单位。
3.3主要材料备件或大型的材料备件在申报计划时,必须注明上次更换的日期和下次使用的日期,以便设备科根据寿命管理原则合理利用资金申报材料备件计划。
3.4各车间所申报的备件计划,图纸由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绘制和查找,并附到材料备件计划中。
3.5根据公司新《招标管理办法》的要求,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备件及时供应,要求将通用备品备件(水泵、皮带机、行车、电葫芦等备件)计划按季度上报,因此,厂各单位在每年的2月10日前、5月10日前、8月10日前、11月10日前分别上报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和下年度一季度的通用备品备件计划。
3.6根据炼铁厂20xx年11月21日下发的《材料备件管理流程与考核办法》规定,设备科每月20日前将材料备件计划交总计划员的要求,要求各单位需在每月的10日前将本单位下月所需的材料备件计划交于设备科相关技术人员审核,各车间申报计划一式两份,由车间主任和设备主任签字报设备科。月度计划必须以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格式申报。
3.7特殊急需的材料备件计划执行计划执行炼铁厂20xx年11月21日下发的《材料备件管理流程与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也以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格式申报;
3.6材料备件计划审核
3.6.1审核程序
区域组长设备主任车间主任设备科专业技术员计划员设备科长设备厂长总计划员
3.6.2专业分为:机械类、电器类仪表类、自控类、液压类
3.6.3专业审核负责人及其责任
机械类负责人:负责审核厂下属各单位所申报的机械类材料备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图号、数量,并负责所核定备件的配图工作。
电器仪表类负责人:负责审核厂下属各单位所申报的电器类仪表类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自控类负责人:负责审核厂下属各单位所申报的自控类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液压类负责人:负责审核厂下属各单位所申报的液压类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3.6.4在审核计划时,计划人员如发现某些计划的名称、规格型号不全、不清、不明时,各车间设备主任应积极、主动在最短时间内落实材料及设备、备件规格/型号,并确保正确无误,否则因型号、规格不全、不正确造成的损失由本车间自行负责承担。如造成浪费或影响生产处以价值的的20%罚款。
3.7材料备件计划申报管理
3.7.1各车间如不按时送报计划,如无特殊情况,考核责任车间500元(10分)。
3.7.2材料备件计划不按规定要求申报,影响整体计划申报,考核责任人50元(1分)/项;
3.7.3各车间的材料备件计划必须有车间主任和设备主任签字审核,缺一方签字考核责任车间200元(4分)。
3.7.4对未报备件和材料计划而引起设备停产或检修不能更换扣车间5000元(50分)。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的版本作废。希各单位严格按规定办,如各个环节有误扣个人或单位的工资。
一、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材料的利用率,做好节能减排,节支降耗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材料消耗台帐,材料消耗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各班组的材料消耗报表,由班组长进行统计汇总,月底上报核算员,并在当月绩效工资中进行考核。各班组实际材料消耗,以材料消耗票据为基准。
1、材料计划
(1)、当月材料计划由班组长上报核算员,计划要准确,对错报材料计划造成积压与损失,按其价格的15%对责任班长进行处罚,同时扣除该班组绩效考核分值5分。
(2)、各班组次月材料计划,必须按当月15——20日前填报至队上,由材料员汇总上报。对各班组迟报者,每超一天,扣除绩效考核10分。
2、材料的领用、发放
(1)、各班组材料领用,必须执行以下程序:班组长开票,队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领取。
(2)、急用材料领用后,次日补办手续;否则,每超一日,扣责任班长绩效考核5分。
3、材料消耗
(1)、电工班的材料定额为0.059元/吨煤,钳工班的材料定额为0.072元/吨煤,地面运行班的材料定额为0.0032元/吨煤,井下运行班的材料定额为0.059元/吨煤,当月实际材料消耗超出定额时,按超出部分的30%处罚;其中主管队长占10%,班长占20%,并扣除班组当月绩效考核5分。
(2)、严格落实设备包机制,责任到人。对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按矿有关规定外,该设备所消耗的`材料与当班责任人工资分配挂钩,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20%,累计扣除;设备维护保养不到位或检修质量不合格,造成材料浪费与当班责任人及设备包机责任人工资分配挂钩,每发生一次,扣除当月绩效工资20%,累计扣除。各班交接班时,要对设备认真检查,并填写交接班记录,设备损坏要明确责任,以便于班组核算。
(3)、各班组材料均实行超罚节奖制度。
4、材料浪费、丢失
(1)、对发生材料浪费、丢失现象的班组,按其材料原价的100%进行赔偿,视情节大小,对责任人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同时扣除班长及主管队长当月绩效工资10%。
(2)、严格执行机电设备巡回检查制及设备定期维检制度,大力提倡修旧利废、节支降耗。
(4)、队上的新旧材料均属矿上所有,任何人不得私自转移、挪用、出售,一旦发现,对责任人按情节及其价值的大小处以100——500元罚款,除追回该材料外,上报矿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