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用设备管理制度(通用3篇)
1、设备设施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它的性能、特点,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2、系统应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设备状态良好,工作正常。
3、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系统控制中心,打扰值班人员工作损坏系统设备。
4、使用的系统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严禁无安全标志的设备。
5、建立建全通信设备、设施、仪表的技术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妥善保存。
6、对系统采取定期检查发现的`故障以及处理的情况必须进行详细登记备查。
7、对所有收集的技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便于指导今后的工作。
8、设备、设施维护、保养人员必须查明事故原因,检修情况都必须进行记录。
(一)仓库管理
1.入库
(1)卸货及运输:
①外包装检查: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在装卸货物前,医院在场人员首先应对货物外包装情况进行认真查看,重点查看外包装有无受撞击痕迹、倒伏痕迹、水浸痕迹和破损,如发现应予以详细记录,并由交货人现场确认。
②货物装卸:对于大型及精密医疗设备卸货时,医院在场人员应严密观察装卸过程,如发现危险行为或情况应及时停止装卸,以防止货物损坏。
③货物运输:货物到院后运输时,医疗设备科在场人员应跟踪院内运输全过程,发现货物有倒伏等危险迹象应及时制止,以防止货物损坏,直至货物安全落位。
(2)开箱及验收:
①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物资开箱验收应有供货商、最终用户代表、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共同在场。
②医院主管工程师和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应控制开箱现场,严格遵守逐件开箱、逐件清点、逐件登记的原则。
③设备包装箱在验收未结束前严禁移离验收现场,直至全部验收工作结束,且对包装箱进行认真查看后,方可处理。
④设备验收文件需现场由最终用户代表、医疗设备科参加验收人员和供货商验收人员共同签名确认后方可归入档案。
⑤对于随设备的操作手册、维修手册等重要文件,需进行仔细登记,并由保管人在验收文件上签名确认。
(3)入库手续办理
医疗设备科仓库保管员根据验收完成文件和发票原件及时办理货物入库手续。
2.出库
医疗设备科仓库保管员需在入库手续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督促用户部门办理固定资产领用手续。
3.库存保管
(1)暂存物资保管:对于无法进入医疗设备科仓库的大型精密医疗设备,仓库管理员及固定资产管理员应对其开箱安装前存放场地进行经常查看,防止碰撞、雨淋和水浸。并要与存放地(最终用户所在科室)及医院保安部进行交代。
(2)备用物资保管:对于医疗设备仓库库存备用物资,应按类存放,先进先出,保持整洁,通风防潮,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二)在用物资管理
1.分户帐管理:严格执行医疗设备固定资产分户帐管理,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应按期对最终用户分户帐及帐下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年度盘点: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每两年对全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目的是在尽可能对一线临床科室影响小的前提下保证医院固定资产帐帐相符,帐物相符,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3.分户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使用科室财产保管人员更换前,必须通知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由该部人员协助做好帐物移交工作。如未办理固定资产管理移交手续而导致的后果,由接替者及科室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固定资产移动管理
1.跨科借用:由于医疗需要,经借与被借双方负责人同意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跨科借用,固定资产借出方需由财产保管人保留借方财产保管人借条。该借条必须注明设备名称、固定资产编号、设备完好状况、设备归还日期等。如未办理借条事宜或借条丢失所造成帐物不符等结果,将由借出方财产保管人承担相关责任。
2.资产转科: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临床业务需要进行转科使用,主动提出一方需向医疗设备科提出书面申请,
①原值单价小于等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物资帐目变更后,方可实施财产转移。
②原值单价大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院长批准,由双方财产保管人携带分户帐到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后,方可移交相关资产。
3.资产出院: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因支援或捐赠转移出院外,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必须根据医疗器械主管院长的批准相关文件,凭接受方接受文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手续。
(四)固定资产报废管理
1.报废申请:对于不能继续使用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资产所有方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并提交医疗设备科进行工程技术鉴定。
2.报废物资鉴定:医疗设备科主管工程师应本着严谨的科学态度,对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意见。
3.报废申请审批:《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经医疗设备科负责人审核,
①原值单价小于等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
②原值单价大于人民币1000元,医疗设备科审核,医疗设备主管院长及财务主管院长批准,方可实施办理报废手续。
4.报废物资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需通知财务科和审计监察科进行现场监督并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签名确认。如可提供维修利用的,由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工程技术保障部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上注明。如无利用价值的,方可处理。
5.固定资产帐目变更: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将已完成的《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凭此单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帐目变更。
(五)固定资产(万元以上)档案管理
1.卷宗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卷宗是从医疗设备科接到医院批准采购的申请书开始,由采购执行者建立。该卷宗包括:论证、申请、批复、联系、招标、签约及相关全部资料。
2.档案建立:设备到货验收后,由医疗设备科固定资产管理员将其卷宗全部文件与设备验收文件一并装订、编号,建立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3.档案调用: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档案是医院医疗器械固定资产的原始纪录,因接受检查、维修等事宜需调用档案,必须征得档案保管人员同意,并在借出当日归还。
(六)许可证档案及数据库管理
1.许可证档案建立:医疗器械相关许可证是其引进和使用合法性证明。与固定资产档案相关的许可证归入其固定资产档案之中。此外,其他医疗器械相关许可证由医疗设备科医疗器械物资供应部建立许可证档案和计算机数据库,以便于检索和检查。
2.数据库监控:医疗设备科采购人员应定期对许可证档案及其数据库进行审核,以防止采购许可证过期的物资。
(七)医疗设备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根据医院财务部门规定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下:购入价人民币≥1000元,折旧期为六年(按月平分)注:折旧期结束,设备仍可使用,按原值3%收取一年,以后不在收取折旧费。
企业的机电设备技术状况分为四类:完好、带病运转、因病停车(包括暂时残缺)待报废。
车间备品备件的管理基本包括:
1、运转设备的易、损件,要做好库存明细,必须保证两套以上的备件库存
2、对于c类设备备件的管理库存明细,做好出入库台帐明一目了然,确保库房备件管理准确无误
3、每月25日对本车间所有备品备件进行仔细盘点,对于已消耗备件应及时上报计划,确保库存备用。
4、库房实行文明管理
a、库房保管认真做到:
两符: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三清:质量清、数量清、规格清;
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
四定:定区、定排、定架、定位;
b、科学管理物资,做到:
“十不”: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坏、不沉、不爆、不混、不失。
①、设备的零部件齐全完好,虽有病损或较小缺陷(变形、开裂)但又制止恶化,并在按时保修和计划检修、正常负荷条件下,能保持安全运转。
②、设备性能基本良好、不松动、无异响、无漏油、无漏气、无漏水现象,传动,润滑和冷却等主要系统工作正常、控制系统灵敏可靠。
5、带病运转设备
零部件有明显缺陷,不能保持运转周期,已降低负荷或者震动和温度较高等情况下勉强维持运转的设备。
6、因病停转的设备
零部件严重损坏或残缺,暂时不能开动,但修复后仍可运转的设备。
7、待报废设备
主要零部件严重损坏不能开动、在技术无法修复或没有修复的'价值,应报废,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备不准随意按报废设备处理,已经批准报废的设备,不再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