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企业制度(精选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 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第二条 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 凡出现影响安全、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常情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二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继续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轻微异常,暂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轻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 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 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立即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 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恢复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 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根据当时设备及系统情况迅速处理,并报告值班长、风厂厂长、主管领导;当发生第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长和风厂厂长,值班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 在缺陷处理时,特别是安全措施复杂或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 暂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复杂、难以满足安全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 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
内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 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须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 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 设备具备启运条件; 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 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 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除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情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 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 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归属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要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班长根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厂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 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
第十六条 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 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 未及时发现一般性设备缺陷,每次考核50元。
第十八条 未及时发现重要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条 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通报嘉奖。
第二十条 不填写或不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设备缺陷单由各风厂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作废。
一、为加强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等)的维护管理: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公司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公司,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日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三、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置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置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置,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灭火器材管理人每周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公司或友邻公司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巨化锦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8月
1、目的
1.1有效开发、利用公司内部的智力资源,实现内部资源的整合,充分打造公司知识共享的氛围,支持公司人力资源战略和内训计划的实现。
1.2积极培养和建设内训师队伍,为员工提供锻炼和成长的舞台,体现内训师在公司整体培训教育体系中的核心作用。
1.3挖掘综合素质人才,激发员工潜能,培养优秀人才。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内训师的权力
3.1.1参与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具有培训课程、培训课时、培训方式、讲师选择的建议权。
3.1.2优先享受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进阶、专业技能及管理培训课程。
3.1.3按照级别享受课时费的权力。
3.1.4按照所开发课程的定级享受课程开发费的权力。
3.2内训师的责任
3.2.1内训师是公司员工内部兼职的行为,不能因为培训或接受培训而影响本职工正常工作。
3.2.2参与课程的前期培训需求调研,协助分析公司员工培训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资料。
3.2.3协助人力资源部编制年度培训计划。
3.2.4开发设计相关课程,如培训教材、辅助教材、案例及游戏、授课PPT、试卷及标准答案等,并定期更新以上材料。
3.2.5负责培训学员的考勤和考核工作,通过培训后阅卷、后期培训跟进、达到预定的培训效果。
3.2.6对其他讲师的授课技巧、方法、案例、授课内容等提出改进建议。
3.2.7积极学习、努力提高自身文化素质、综合能力以及授课技巧。
3.2.8学习、消化外部培训课程,将其引入公司,并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开展内训。
3.2.9根据人力资源部设计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开展培训,如有改动应在开课前3天征得人力资源部的同意。
3.2.10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努力学习,积极创新,开发新的课程。
3.2.11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单项及年度培训效果评估,及各类培训总结。
3.3根据职级评定结果,做报表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术语
4.1内训师:即内部培训师,指能够结合公司的发展要求,研究开发公司实际需要的培训项目,以及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掌握并运用现代培训理念和手段,策划、开发培训项目与培训课程,制定、实施培训计划,并从事培训执行活动的人员。
4.2来源:内部讲师即为我司员工兼职担任
4.3组织分工:内训师在行政上归属于所在部门科室,在培训业务上各级内训师归属于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
4.4内训师等级
4.4.1公司内训师划分为四个等级:内训员、初级内训师、中级内训师、高级内训师;人力资源部建立公司内训师资料库,收录公司所有内训师培训档案。自公司制度发布之日起,公司高管自动成为中级内训师;部级、科级自动成为初级内训师。
4.4.2内训员:具有本岗位备2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4.4.3初级内训师:具有本岗位备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担任半年以上内训员且考评合格者,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4.4中级内训师:具有本岗位备5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担任初级内训师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成绩90分以上者,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4.5高级内训师:具有本岗位备8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或担任中级内训师1年以上且年度考核成绩90分以上者,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4.4.6特殊人才,要求可以适当放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定级。
4.4.7公司为初级(含)以上内训师颁发正式聘书,聘书有效期为一年,次年第一季度公司根据内训师年度考评统一颁发新的聘书
5、内训师选拔
5.1选拔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5.2选拔工作的分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内训师选拔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内训师竞聘报名及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5.3选拔的条件5.3.1申请人需为入职半年以上的在册正式员工。
5.3.2认同企业文化和管理理念,自觉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5.3.3具有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敬业精神,热爱培训工作,能够在不影响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配合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5.3.4在本岗位专业技能上有较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
5.3.5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感染力、组织协调能力,具备编写讲义、教材、测试题的能力。
5.4选拔流程(见附件三:选拔流程图):
5.4.1公司人力资源部下发招聘/选拔内训师的通知。
5.4.2各部门负责将通知在本部门内落实,做好内训师的报名组织工作,包括传达内训师选拔精神,鼓励员工竞聘,《内训师自荐/推荐表》的收集、整理、上报。为完善整个公司内训师体系建设,本次申报除自由申报外,熔配科、成型科、工务一科、加工科、检验科、动力科必须满足至少1人申报,其他部门科室必须满足本部门至少一人申报。
5.4.3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内训师申报的实际情况,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公示初选合格名单,同时下发试讲通知,人力资源部组织评审小组(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领导)听取初选合格人员10分钟不限题目的试讲,并进行打分(附件四,内训师试讲评分表)。
5.4.4根据评审小组意见及试讲得分,整理出合格人员名单,上报公司高管审批。
5.4.5试讲不合格者和高管审批未通过者,进入后备讲师资料库,次年可直接进入试讲环节。
5.5公司人力资源部对试讲通过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可申请外训老师进行一次企业内部TTT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聘用环节。
6、内训师聘用
内训师经过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并经过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内训师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文聘任,并颁发相应级别内训师资格证书,证书一年一审,根据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对内训师进行年度考评(考评方式见第十条),优秀者可根据情况给予晋升,颁发新的聘书及资格证书,考评未通过者将给予半年的考察,如果不符合要求将不再聘用。
7、内部课程开发
公司内部培训课程分为:工艺技术类培训课程、岗位能力类培训课程、管理技能及其他类培训课程三大类,内训课程开发以培训需求调查表及年度培训计划为基础展开。
7.1工艺技术类培训课程工艺技术类培训课程是为了更好记录、总结、分享、传承工作中所形成的对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等有帮助的方式和方法,而开发的以科室为单位的.系列课程,包括:工艺类教材编写、工艺调整总结、各种与生产工艺、产品质量先关的技术类培训等。
7.2岗位能力类培训课程岗位能力类培训课程是以更快的了解岗位工作内容,更好的胜任岗位工作为目标而开发的以科室为单位的系列课程,包括:入职培训、基本岗位胜任能力培训、岗位能力提升培训等。
7.3管理技能及其他类培训课程此类课程内容、授课形式不限,可涵盖工作、生活多个方面,内训师可选择自己最擅长板块设计课程,此类课程目的是激发员工潜能,共同分享、共同进步,课程包括培训计划内课程,优秀的计划外课程等。
8、内训师管理
8.1公司人力资源部统筹管理内训师队伍,建立、完善内训师档案,同时可与兄弟公司及周边企业合作,掌握外部内训师的详细情况,以便进行资源整合。
8.2内训师的直接领导应大力支持内训师的日常培训工作,在内训师不耽误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尽量给予充分的配合及资源支持。
8.3内训师应该严格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计划来执行课程的讲授,如果因自身原因无法进行课程的讲授,需提前三天通知人力资源部,另行安排其他讲师
8.4内训师授课标准流程图(见附件5)
8.4.1培训需求调查:内训师在执行培训之前,需深入接触受训人员,并进行实际的培训需求调查,掌握准确的培训需求信息,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制作培训课件。
8.4.2内训师在进行授课时,如果是标准化的课程,不需要提前会课,如果是非标准化的首次讲解的课程,需要在开课前3天进行会课,会课由人力资源部人员、内训师、目标学院代表等共同参与,并进行课程的意见反馈,内训师对课程进行优化。
8.4.3人力资源部提前3天发布培训通知,内训师至少提前1天与人力资源部就培训场地、所需设备、是否试讲等信息进行共同确认。
8.4.4课程进行过程中,内训师要注意控制课程的进度,维持课堂纪律。调动学员学习情绪,加强互动。
8.5内训师培训效果跟踪流程
8.5.1课程结束后,由学员进行课程的评价反馈和讲师的评价反馈,表单由人力资源部收集、统计分析、留档备案,并根据分析结果给内训师建议意见。
8.5.2课程结束二周内,培训师要与培训学员或培训学员的领导进行沟通,了解培训效果,并进行课程改进、完善。
8.5.3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师的集体学习,提升活动,不定期组织内训师进行培训经验交流,根据公司年度培训目标,对不同的主题简历课程开发小组,各小组定期召开讨论会,对课程的开发进行定期总结,并上报人力资源部。
8.5.4重要培训课程,内训师需要根据人力资源部的要求在培训后3天内出具其培训总结报告。
9、内训师的考核
9.1日常考核
9.1.1人力资源部负责内训培训工作的日常考核,通常在培训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日常考核主要通过受训学员对课程及讲师的评价反馈为主,同时还与所授课程类别,参训人数等信息有关。
9.1.2人力资源部要对每次课程后的各项材料收集齐全,保存完整,计算精确,用于年度考核基础数据支持。
9.2年度考核
9.2.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月组织对内训师进行年度考核评定,内训师年终考核项目分为:课程开发数量、讲师评价得分、课程评价得分、年度授课课时总数四部分组成,每部分单项满分都为100分,按照本年度实际完成情况给予评分。
9.2.2课程开发数量: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分解任务,内训师需在本年度内严格按照计划完成相关课程开发,超额完成一门课程开发并完成授课给予单项加10分的奖励,课程开发占年终考评分权重为30%。
9.2.3讲师评价平均分:根据一年内所上课程的讲师评价平均分来统计,此项占年度考评分权重30%。
9.2.4课程评价平均分:根据一年内所上课程的课程评价平均分来统计,此项占年度考评分权重35%。
9.2.5年度授课课时总数:内训师统计时间范围内授课课时的累加,超额完成按照完成率得分,此项占年度考评分的5%。
10、内训师奖惩及晋升
10.1内训师的奖励
10.1.1课时费:(标准x系数,45分钟为1课时)等级内训员10元;初级内训师30元;中级内训师50元;高级内训师80元新人入职及实习人员培训,授课课时按照实际课时的0.5倍统计。
不享受课时费的情况:
1、工作职责内要求的授课,包括部门各项认证的培训等类似课程;
2、试讲、非正式授课;
3、领导层对下属的辅导、分享、交流等;
4、其他无法判定的情况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判定。均分(讲师评分x50%+课程评分x50%)90分以上(含85分)80—90分(含80分)70—80分(含70分)70分以下系数10.80.60.4
10.1.2统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所有内训师可是进行统计,课时费按照季度发放,本季度课时费随本季度最后一个月工资一起发放;
10.1.3课程开发费:略
10.1.4年度优秀内训师:根据培训年终考评结果排名,同时个人年终综合考评需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备注
10.1.5非物质奖励:包括职位的晋升、评优、外派培训等形式,将优先考虑内训师团队成员。
10.1.6根据季度统计得分结果,得分最高的前三名通报表扬,并在年度考核中给与加分,季度优秀内训师前三名分别给予:1.5分、1分、0.5分;年度优秀内训师将给予增加2分。
10.2内训师的惩罚10.2.1不服从人力资源部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的授课的,由人力资源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同等级2课时费的负激励,在季度统计中扣除,当年连续2次或者累计3次者,取消内训师资格。
10.2.2内训师因正常工作或个人原因,不能正常授课时,应提前三天通知人力资源部进行变更,未及时通知培训组织部门,造成恶劣影响的,当年连续2次或累计3次者,取消内训师资格。
10.2.3当年内进行过课程讲授,年度考核低于70分,内训师资格降低一级。
10.2.4受到学员两次以上重大投诉经检查属实的,内训师资格降低一级。
10.2.5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内训师活动,无故不参加或未请假者,首次给予口头批评,第二次给予2课时费的负激励,当季度末扣除,累计五次(含五次)以上者,内训师资格降低一级。
10.3内训师的晋升与降级
10.3.1内训师的晋升:内训师的晋升时间为每年的1月份,在年度考核结束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晋升至下一级,由人力资源部颁发新证,并进行发文通报;高级内训师的晋升不再有等级的区分,连续两年年度考核90分以上者,将内训师资格审核由一年一审,变为二年一审。
10.3.2内训师的降级:一年内培训课程未达到指定要求,切无下一年具体执行计划的,进行降级处罚;个人能力无法适应课程要求,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相关部门评定后,进行降级处罚;连续二年在年度培训考评中低于70分者,给予降级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