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合集30篇)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精选30篇)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1

第一条 目 的

为了提高公司员工素质、合理使用公司物品、维护公司财产,便于公司对人和物品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物品的定义

公司物品是指公司办公用品和机械设备,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两种形式,固定资产指:无论价值多少,使用或保修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或数量较多,总值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应列为固定资产,如打印机、电脑、照相、摄像等设备。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指:笔、纸、笔记本、文件袋、打印机耗材等固定消耗品。

第三条 公司物品使用规则

1 公司物品领用流程

(1)凡领用办公物品,各人须先至本部门负责人处申请报备,由部门责任人统计本部门申请物品的数量和种类后,于每月26日上报至行政部,下月初6号前由部门责任人至行政部一次性领取。原则上,行政部每月只发放一次办公物品,各部门不再额外多领计划外和办公文具配置标准外的办公物品。

(2) 大件物品如文件柜、电脑等由行政部采购后直接安置到申购部门。

(3) 领取办公物品时须做好领用登记手续,物品领用后将责任到人。

2 公司物品使用规则

(1)固定资产

保修期内,因个人原因损坏公司固定资产的,按照《公司经济损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低值易耗品(办公文具):

办公文具正常使用期限为2-6个月内的,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遗失的,个人照价赔偿或自己添置,公司不再额外发放。使用中非人为损坏、由质量问题引起故障的办公文具可将故障的物品退还到行政部,以旧换新。办公文具在正常使用期限内,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遗失的,由当事人自行添置,公司不再额外发放。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浪费行为的,行政部下月将不予审批新用品,并对其责任人按照《公司经济损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个人辞职时须归还所有领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3) 行政部和财务部每年年底对公司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点公司物品,对固定资产按部门进行编号,编制《固定资产盘点表》。

3 公用物品的使用、借用和责任规定

(1)物品使用

办公室、会议室、客休区等地方的公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门当天值班人员轮流监管。公用固定资产因质量问题物品出现故障的,由行政部负责维修,公用固定资产因人为损坏并产生维修费用的、因保管不善丢失的,参照办公物品使用规则进行赔偿。找不到责任人的,由部门人员承担。并对其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司经济损失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2) 物品借用

借用公司相机、车辆或其他物品时须做好借用登记手续,注明归还时间。逾期未归还又未通知行政部者,将给予相关处罚;无论是否逾期,归还物品时未按要求做好归还登记手续,将给予相关处罚;若逾期未归还且丢失所借物品者,除照价赔偿借用物品(按物品购买时的价格根据使用年限折旧赔付)外,还将给予相关处罚,所有借用的可重复使用的办公物品及证照,个人辞职时须归还。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4 采购管理

(1) 行政部每个月26号根据各部门的采购请求制定采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2)物品采购无论数量多少,发票至少有采购本人和本部门其他人签字,报总经理审核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3)行政部采购经办人应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的原则,本着质优价廉的原则,经过多方询价议价比价后形成《公司物品采购价格表》。

(4)行政部采购经办人应尽职尽责,不能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或贿赂,若因严重失职或违反原则造成不当行为者,作辞退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公司通过司法程序追究其责任。

4 附则

本办法由行政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自颁发日起开始执行。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2

一、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职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 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现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等相关文件,制订本制度。

二、此制度适用于全体职工。 加班认定原则及操作程序:

(一) 加班认定

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能允许职工加班:

(1) 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 作业的;

(2)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 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 为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二)加班审批程序

1、要求职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如职工自愿提出 加班,应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1),写明加班时间、地 点、事由,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部门章,月底随考勤表 汇总至处劳动人事科。

(三)不认定加班的情形:

1、如已发生加班情况,但在当月考勤中未见《加班申请单》的;

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四)每位职工每月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

三、 加班补休及加班费支付

(一)休息日加班的职工各部门首先在加班发生当月内安排补休,各部门负责人需填写《加班补休单》(见附件2),并与《加班申请单》一同在当月内报送到处劳动人事科。

(二)如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安排补休的,则需要依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支付职工加班费。加班费支付标准如下:

(1)安排职工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四、 对我单位职工的加班情况,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受理职工 提出的加班申请,判断是否属于加班范畴;并对职工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随每月考勤报至处劳动人事科。

五、本制度即日起实施,解释权在处劳动人事科。如本制度与上 级相关文件的规定有抵触部分,依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3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经公司研究,决定启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管理员统一为员工设置人脸识别图像。

2、考勤机全天开机,所有员工上、下班,都必须录入面像考勤。

3、考勤时,将面部置于考勤机前方,对准屏幕,待语音提示“本人姓名”后,即操作成功。 考勤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勤机,不得重复、随意录入面像考勤。

4、考勤机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考勤机界面。

5、严禁恶意破坏考勤机,如发现人为损坏,由当事人双倍赔偿。

6、因停电或设备故障导致考勤机无法运行的,临时使用签到表。

三、考勤管理

1、由于公司岗位不同,人员上班时间不尽相同,请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 不 早退,不无故旷工。

2、考勤时间:

(1)实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员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7:30之前签到,中午:12:40-13:00之前,下午下班后30分钟内签退。 无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没有及时上报的一律旷工计。

(2)实行倒班制的员工,按交接班时间进行签到和签退。

无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没有及时上报的一律按旷工计。

3、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20元,10分钟—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满半天的,视为旷工半天;满半天不满一天的,视为旷工一天。

4、因公或特殊原因(停电、不能识别等)无法签到者,由本人填写考勤补登记录单,部门负责 人签字后,送人力资源审核、备案。

5、无人脸识别考勤的职工,一律按无效考勤处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4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经公司研究,决定启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根据《员工手册》及《公众制度汇编》关于《考勤管理》之规定,再次严明考勤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公司领导除外)

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管理员统一为员工设置人脸识别图像。

2、考勤机全天开机,所有员工只要上班,都必须录入面像考勤。

3、考勤时,将面部置于考勤机前方,对准屏幕,待语音提示“谢谢”后,即操作成功。考勤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勤机,不得重复、随意录入面像考勤。

4、考勤机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考勤机界面。

5、严禁恶意破坏考勤机,如发现人为损坏,由当事人双倍赔偿。

6、因停电或设备故障导致考勤机无法运行的,临时使用签到表。

7、启用时间:20xx年4月1日。

三、考勤管理

1、由于公司行业特性所定,各类人员上班时间不尽相同,请严格按照公司及各管理处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2、考勤时间:

(1)实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员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上班前60分钟内签到,中午:12:00—13:00,下午下班后30分钟内签退。

(2)实行倒班制的员工,按交接班时间进行签到和签退。

无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没有及时上报的一律按迟到、早退或旷工计。

3、迟到、早退5分钟未超过30分钟(含)扣罚10元。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满半天的,视为旷工半天;满半天不满一天的,视为旷工一天。

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年累计旷工七天以上者视为其自动离职。

4、员工外出办理公务的,原则上应到公司签到后再外出;无法先签到或当天需要外出办理公务的,应事先进行外出登记。

各管理处员工在客服部登记,职能部门员工在人事部登记。

未经允许私自外出一律视为旷工。

5、任何类别的请假(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护理假等)都须填写《请假单》,换休填写《换休单》,经同意后方可休假。未经同意私自休假一律视为旷工。

6、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一律凭公司领导签批的《加班申请表》核计加班时间,无申请表一律不予认定加班。

7、主管级以上员工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及请假审核,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按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予以连带处分。

以上各项考勤制度的重申望引起全体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特此通知。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5

一、时间安排

有效识别时间: 上午: 7:00-11:55

下午:夏季14:00-18:10

春秋冬季 13:00-17:10

二、相关规定

1、考勤次数安排:一日两次签到、两次签退;上班铃响前30分钟开始签到,放学铃响后开始签退,10分钟内签退完毕。

2、在“有效识别时间”段内签到、签退者为有效考勤,其他时间段签到、签退无效。

3、晚于上班时间10分钟内签到视为迟到。

4、上班时间因故外出者需有书面请假条,无假条且未在“有效识别时间”段内签到、签退者视为旷工。

三、使用注意事项

1、由于考勤机签到速度有限,请大家上班提前几分钟签到。 2、如遇特殊情况考勤机不能正常使用时,改用其他方式签到、签退。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6

为规范厂区停车秩序,保障厂区交通顺畅,办公环境秩序井然,确保员工车辆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进入厂区的机动和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停车区域停放;

2、严禁车内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厂区;

3、任何车辆严禁占用、堵塞厂区内,办公楼前的主干道;

4、机动车在厂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鸣号;

5、严禁在厂区内试刹车,学习驾驶车辆的行为,造成损害的责任自负;

6、机动车必须停放在划定的车位界限内,并且不占用相邻车位;

7、机动车停放时注意观察前后左右的车辆安全,锁好车门,贵重物品带离;

8、因个人原因在停放车辆时对公物造成损坏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9、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必须整齐停放在西侧停车棚,不得乱停乱放; 10、

11、 任何车辆的车主不得随意丢弃车内垃圾、杂物; 门卫有权劝阻、制止乱停乱放行为,并上报办公室对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当事人进行处罚;

12、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当事人,每次罚款100元。由办公室下发罚单,当事人签字后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山东思源水业工程有限公司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第三条 公司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行政部申请派车并填写《派车申请单》,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乘车人数、出车地点等信息,经车队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部分车辆须由董事长签字批准),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车队负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第五条 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报请车队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补签《派车申请单》,交行政部存档。

第六条 车队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市内的原则。

第七条 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八条 驾驶人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当期驾驶人员负责。

第九条 每辆车须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每次出车信息由驾驶人员填写,乘车人签字确认;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里程表和行驶记录不符的,按超出的公里数扣罚当事驾驶人耗油款。

第十条 车辆使用人在办理公务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车单中所规定的时间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提前致电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第十一条 车辆使用人不得向驾驶人员提出违反公司车辆管理规定的要求,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原则上公司车辆是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的,未经董事长批准不得擅自私用,经董事长特批后方可做为他用。

第十三条 凡公司员工及其直系家属需借用公司车辆私人使用时,须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在《派车申请单》上注明“私用”,车队负责人签字并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予以安排出车,并在车辆使用完毕后根据实际耗油量向使用人收取所耗费的燃油费用。

第十四条 因私人事物借用公车时,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在扣除保险理赔金额后全部损失由使用人个人承担。

第十五条 任何人不得将公司车辆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由此给公司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责任由经手借出车辆责任人及无证驾驶人承担,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情节严重的将对当事人予以辞退处理。

第三章 车辆的停放

第十六条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和行驶证交至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和行驶证。

第十七条 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指定停车场内,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十八条 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场,未经董事长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 费用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私人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审批,所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私人全额承担,并按相应车辆油耗比例及行驶公里数承担燃油费及车辆磨损费。

第二十条 燃油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二)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行政部登记领取加

油卡加油,如遇到特殊情况或长途行车需现金加油的,应上报车队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并开具正规发票回公司报销。

(三)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第二十一条 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一)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二)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车队负责人统筹安排。

(三)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车队负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四)车辆须在指定厂家维修,维修时司机应在现场监督,以保证维修质量、缩短维修时间;如出现增修项目,应及时汇报,维修后按维修申请审核无误后方可在价格单上签字确认,若发现弄虚作假,严加处罚。

(五)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车队负责人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六)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七)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二十二条 其他费用管理:

(一)车辆行驶每年所需缴纳的通行税费、年检费、维修费同车队负责人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

(二)车辆出省外出公干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必须先经车队负责人连同《用车申请单》、《车辆行驶记录表》进行审核后,按公司报销制度执行报销;费用与实际情况不符、无法做出合理有效说明的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三)在出车中由于驾驶人员管理不当所造成停车卡、行驶证丢失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损失费用均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第五章 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行政部报告。

第二十四条 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第二十五条 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二十六条 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一)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60%的费用;

(二)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40%的费用;

(三)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20%的费用;

(四)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五)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 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一)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

(二)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100元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

(三)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公司大会上检讨。

(四)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第六章 驾驶人员守则

第二十八条 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十九条 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并随身携带,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第三十条 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驾驶人员平日应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第三十一条 驾驶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

运行。

第三十二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三十三条 车内严禁吸烟,如有乘客需吸烟的,驾驶员应予以劝阻; 第三十四条 所有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待命出车,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办公室主任请假,不能出勤时也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程序办理;若驾驶人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第三十五条 驾驶人员及副驾驶位置上人员在高速上行车时应系好安全带。

第三十六条 驾驶人员应爱岗敬业、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

(一)做到礼貌用语,不得私自散布谣言、打听消息、攻击他人长短、宣泄私愤。

(二)不得打探领导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车上人员交谈的内容。

(三)对所接待客户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公司业务核心机密或公司领导私人信息的,应予以回避。

第三十七条 未经乘车人员同意,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打开音响和空调系统;空调使用应在当天气温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开启。

第三十八条 夜间、大风、雨雾冰雪天气情况下出车的,驾驶人员应检查好车辆各部分机件和油、水、电路等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在车况不佳的情况下出车;途中应严格控制车速,密切注意信号变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第三十九条 驾驶人员执行外派任务时临时发生身体不适的,应将车辆平稳停在安全区域内,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续工作后,立即就近诊疗。

第四十条 驾驶员执行出省外派任务时,单程距离超过100公里的,应在途中合理进行短暂休息,并检查车况;单程距离超过200公里的,应每间隔1小时进行合理休息并检查车况,严禁持续疲劳驾车。

第七章 相关奖惩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为所有专职司机设立安全无事故奖:

(一)安全无事故需满足三个条件:没有出现保险理赔;公司没有出资赔付;即便出险,但事故无责任。

(二)安全行车无事故连续累计满一年的,奖励1200元;第二年连续全年无事故的,奖金再加200元;以此类推,连续累计无事故则每年加200元。

(三)期间若专职司机驾车出现意外事故,则累计全部归零,重新开始计算。

第四十二条 公司驾驶人有以下情况者,一经核实,公司将给予处罚:

(一)未经批准出车者,处罚100元。

(二)未经批准将车交由他人驾驶者,处罚100元。

(三)酒后驾车但未发生事故者,处罚200元。

(四)未经批准将车停放规定点之外者,处罚50元。

第四十三条 驾驶人出车过程中所造成的违章行为受到交警部门处罚的,公司将按以下比例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一)因公务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灯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

(二)因私人事务或外单位人员用车的情况下:

1、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2、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3、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为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所有罚款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以外人员用车的,尽可能的将本制度提前告知对方。

第四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深圳市和合珠宝有限公司

20xx年6月12日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8

1.目的

为维护公司各类资产安全,避免个人在非允许条件下携带公司资产离开公司,提高保安人员检查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类资产出门的管理,公司员工及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

3.职责

3.1 经办人负责填写合乎要求的《物品出门条》,并留存《物品出门条》第一联。

3.2 经办部门负责人负责对物品名称、数量、物品类别、出门事由信息的准确性及合宜性进行审核。不符合准确性及合宜性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

3.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物品的出入进行检查,办公区的物品外出由审核批准,与生产有关的物品由车间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审核批准后方可将相关物品带出公司。

3.4 当班保安员需要做好严格检查,所携带物品必须与《物品出门条》的填写内容相符,才可放行。

3.5 针对贵重物品及发货《车辆放行单》的外出,保安人员必须要保存相关材料,并交回公司(具体按照之前的方案执行)。

4.管理规定

4.1公司范围内各类资产出门,经办人须填写信息完整的《物品出门条》。

4.2《物品出门条》签字、审批基本步骤:

当班安全员检查确认所携带物品与《物品出门条》上所注明信息一致,予以放行。 经办人完整填写部门、物品名称、数量、物品类别等相关信息。 根据物品所属部门分别由行政部负责人(办公区物品)或生产部负责人(生产相关物品)签字确认。

4.3保安员发现所携带物品与《物品出门条》上所注明的信息不相符(物品名称、数量等)或者《物品出门条》填写、审批不规范时,有权不予放行,其物品予以扣留。 5.处罚规定

发现违犯本制度的行为,给予当事人每次20元的处罚。 本规定从20xx年5月1日开始实行。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9

为了简化程序,方便操作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特对差旅费开支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住宿费、车船费、生活补助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电话费。

二、差旅费补助标准

(一)住宿费、城市市内交通补助和生活补助费三费合一,统称为出差补助费,实行按出差补助天数凭据报销,其中:出差补助天数按出差往返天数减去一天核算。

1、一般工作人员两人以上一并同行出差的,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住宿费60元、城市市内交通补助费20元、生活补助费20元);

2、一般工作人员一人单独出差的标准:每人每天140元(注:指住宿费增加40元);一般工作人员异性两人一同出差的,按一人单独出差补助标准核算。

3、若临时出差办事一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生活补助20元和城市市内交通补助20元;若临时出差参加会议当天往返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和生活补助20元。

4、参加会议不计算会议期间出差补助费,但参加会议往返期间,按往返天数减一天核算补助天数,并按标准计发出差补助。

5、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只报销住宿费,标准为:县市级(含县级市)以下住宿费每人每天150元,地级及以上每人每天200元;

6、随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一起出差的司机,若与领导分开住宿的,司机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100元;

7、总经理助理及以上公司领导出差,若有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70元;若无专车随行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8、一般工作人员带专车出差,出差补助费(含住宿费)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9、若出差往返期间,乘坐长途火车,在火车上过夜,则相应核减在火车上过夜的住宿费。若连续出差在同一城市(两个月及以上的),必须采用在当地租房的方式解决住宿问题,公司据实予以报销。特殊情况,没有采用租房方式解决住宿问题的,必须事先向分管副总经理申请,并经同意,报销时,由经办人附分管副总经理签批的书面报告,否则,不予报销住宿费。

(二)车船费:实行按直线和规定标准据实报销,先由出差人员按实际直线路线分段填报(注:若出差人绕道的车船费,不予报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可购买火车硬卧票,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购买火车软卧票。

(三)乘坐飞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以上领导出差可乘坐飞机。出差人员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必须事先请示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只能按同一出差路线的火车票标准报销。

(四)本公司人员到集团公司外地子(分)公司或办事处办事,只报销车票,住宿、进餐由外地公司统一安排;若未安排住宿和进餐的,另按制度报销;

(五)连续出差时间20天以上,凭话费清单报销出差期间电话费的80%。

三、差旅费审核责任界定

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线路和相对应的票价,分管副总经理负责审核出差人员出差时间(若单位负责人出差,直接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核),财务部负责票据的合法合规合理性审核。

四、本公司内部承包合同有约定的,仍按内部承包合同执行。

五、差旅费报销程序

公司所有人员出差,所需差旅费用一律不准在公司借款(注:参加会议费用准许凭会议通知的金额据实借款;小车司机出差准许借支过路费,并核定1000元/人以内的周转金,超过部分不准再借)。要

求出差人员回公司的次日五天内向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总经理办理出差报销手续,不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报销手续的,每超一天按报销金额的5%扣减工资(连续出差的以最后一次回公司时间计算)。报销程序为:

(一)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由出差人填报差旅费报销单,单位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后,再报财务部审核,企管办登记后,财务予以报销。

(二)公司副总经理出差,其差旅费直接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经企管办登记后,财务部按集团公司总经理批示予以报销。

(三)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轮船的费用,必须先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在机票或船票上签字认可后,再按以上报销程序办理。集团公司总经理未批准的,按第二条第三款执行。

六、出差规定

因工作需要出差,必须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安排(注:特殊情况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否则,其费用不予报销;副总经理出差必须经集团公司总经理同意。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长必须对 出差费用据实审核,严格按本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从20xx年2月10日起执行,同时,废除20xx年1月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和20xx年1月27日下发的《差旅费开支补充规定》。

八、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其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财务部。

企业管理办公室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10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规范XX单位值班人员值班期间的工作,使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在岗尽责。切实保证安全生产,根据铝业公司相关规定,结合XX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应于兆丰铝业公司XX单位。

2值班长工作制度

2.1按集团公司及铝业公司的要求:XX单位值班长由副总师以上领导担任。

2.2 值班长必须24小时坚守工作岗位,协调指挥安全生产活动。每天的值班时间为当日的8点至次日的8点。参加0点班运行班前会。

2.3 值班长值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岗位。值班期间严禁饮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换班时必须亲自联系同级别领导替岗,并通知值长室记录备案。

2.4值班长值班期间,全面掌握当日安全生产动态。协调解决当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日常生产的正常运转。值班期间应接收各车间值班员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每晚19:00—19:30向铝业公司值班长汇报XX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汇报内容包括:生产指标完成情况、各级干部上岗及作业现场跟班情况、领导安排工作的落实及人身安全及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等情况。

2.5 值班长指挥生产必须遵循《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类问题,在有突发事件时,要组织和协调各车间相关领导进行处理,并负责督促相关车间对事故进行分析,拿出处理意见。

2.6 值班长须参加每天下午的生产会,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主持碰头会和生产会,值班期间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并检查落实情况。

2.7 值班期间要经常询问安全生产情况,发生重大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和协助相关领导组织处理问题。

2.8 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统筹安排厂区范围内的各类人员、车辆、物资,积极应对和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所属各车间必须无条件服从。

3 值班长工作标准:

3.1 值班长要全面掌握XX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

3.2 值班长要全面掌握XX单位当日的生产动态情况(包括: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主要生产系统运行情况。)

3.3值班长要掌握当日发生的各类生产(设备)事故情况(包括:影响生产时间及产量、事故原因、组织过程及结果、分析及处理情况)。

3.4 值班长要掌握领导交办任务和工作的落实办理情况,并于当日19.:30前向铝业公司值班长汇报公司当日安全生产情况。

3.5 遇有重大事故及突发事件发生,值班长要立即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组织处理。并根据情况向厂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3.6 值班长在值班期间应对XX单位所辖区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车间处理并做好记录。

3.7 值班本设在主控室值长处,每天早会时,值班人员要主动签字,当日值班长值班结束时,应主动向次日值班长交代当日的工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4值班员工作制度

4.1 根据XX单位机构组织情况,值班员共设4名,其中包括:车间部室三名,汽车司机一名;值班员由熟悉本车间安全生产情况的车间管理人员担任。重点负责本车间生产组织、突发事故处理等工作,对重点岗位进行走动管理,加强对4点、0点的走动巡查,参加班前会,安排当班生产情况,并在班前会议记录本签字。

4.2 值班员值班时间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为当日的8点至次日的8点。

4.3 值班员必须全面掌握当日的安全生产动态情况。各值班员每天向厂值班长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协助值班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处理。

4.4 值班员应协助值班长解决当日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采取措施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转。

4.5 值班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值班纪律,不得擅离岗位。发生事故要听从当班值长的调度,需要到现场时应立即到达,对影响生产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处理,并要配合相关车间认真分析,妥善处理。

4.6 掌握各自车间当日生产检修岗位的现场运行情况,对各自的运行检修工作岗位进行巡查。

4.7 在值班期间值班司机和车辆须服从值长调度。综合工作部须将排定的司机值班表报值长室备案。

5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检查和监督。

5.2 值班人员未经许可有擅自调换值班时间的,一经发现要考核调换双方值班人员各40元。

5.3 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岗位巡检的。每少一次考核值班人员10元。

5.4 当在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未及时赶赴现场的,按照重大操作领导干部上岗规定进行考核。

5.5 发现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饮酒、参与赌博等行为的,考核200元。

5.6 值班司机未经许可擅自出车的,考核值班司机50元。

5.7墙材厂要根据此规定好制定本厂的值班管理规定安排值班人员。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值长室起草。

本标准由值长室归口。

本标准有值长室负责解释。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11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类车辆进出公司管理,使各类车辆进出、停放等更加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应范围

公司内部与外来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 细 则:

1.货车进出规定

1.1部门派空车外出提货,须按程序签《派车申请单》,出公司大门时同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并打开车厢查看,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2 委外加工发货车辆,必须严格按程序签《放行条》,须有货物发出部门的发出人签字确认,保安员核对车牌号、货物情况、签发时间,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3 部门用车,空车提货等同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同意后,车辆出大门时保安员按程序开车厢查看、放行;

2.外来货车进出规定

快递公司车辆等进厂时按程序登记,一般情况下,小快件的配送车辆不准进厂;出厂也同样必须要有《放行条》才准带货物出厂,如果是较晚发货的,发货部门必须签好《放行条》并注明情况交到保安室。

3.公司内部员工摩托车、自行车进出规定

3.1 摩托车、自行车进出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否则保安员不准其进出,违者乐捐50元;

3.2 除早、中、晚集中上下班时间,公司大门自动门可以开启,除此外只有货车小车进出才准许开启自动大门。节假日,自行车、摩托车与员工进出只准许开侧门,不准随意开启自动大门;

4.所有进出公司的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在公司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外来的货车、摩托车等也必须遵守此规定,此内容由保安严格监督执行。初次发现进行口头警告,如再现经发现则由保安员上报行政部,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5.车辆停放规定

5.1公司货车回公司不装、卸货时除非特殊原因,否则只能停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停车场上;

5.2 公司内的小车,包括外来的各小车只能停放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停车场上,不准随意在公司其它地方停放,不准进入展示车间东侧道闸以北区域;

5.3 公司内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只能在产品展示与客户体验中心南侧相应停车区集中停放,不准随意停放在公司其它位置,由当班保安监督执行,一经发现行政部将进行处理;

5.4 外来货车等车辆如发现随意停放的,保安员要进行指引,规劝。

6.进出车辆检查规定

6.1 所有外来办事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公司。

6.2除停在停车场上在保安视线范围内,没有进入车间、仓库范围内的车辆外,其它所有车辆(货车、小车)都必须按此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否则不准外出公司。

7.《派车申请单》、《放行条》见下,此规定由保安员严格执行。

8. 已发放通行证的公司车辆,需将通行证放在车辆玻璃右侧,可不必按照此规定执行。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12

一、食堂按学院规定时间供应饭菜,用餐者须按时就餐,不得提前在窗口聚集起哄。

二、遵守餐厅秩序,购买饭菜应当依次排队,严禁插队,每人每次限购两份。如发生纠纷,应当服从纠察和有关人员调解。

三、用餐者应当以节约为荣,浪费为耻,爱惜粮食,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吃剩的饭菜和残渣等应当倒入泔水桶内,不得乱扔乱倒。

四、用餐者须爱护公共设施,爱护购餐凭证,保持整洁。严禁撬他人的饭格子,不准在餐厅内进行球类、溜冰或者其他体育活动,严禁在餐厅内猜拳行令、砸酒瓶。

五、尊重服务人员、 纠察人员, 服从管理, 不得无理取闹。

六、外来人员来本院食堂用餐,必须经饮食服务中心同意,并收取搭伙费, 本院人员不得为外来人员代购购餐凭证。

七、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进入餐厅摆摊或者进行其他经营性活动。

八、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九、本规定由学生生活管理处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13

一、试卷保密室是存放国家考试试卷的固定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二、试卷保密室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规定的标准设置,室门钥匙和保密柜钥匙要指定专人分别管理,两人共同在场签名登记后才能开启。

三、试卷存放前,保卫处、试卷管理部门要联合对保密室的安全设施状况进行安全检查;在试卷存放期间,要指派专人检查、监督。

四、存放试卷期间,试卷管理部门应实行两人以上专人24小时轮流值班守护制度,严格执行值班岗位责任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各项登记和记录;保卫处要做好巡逻工作。

五、保卫处应严格做好值班人员的审查工作,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同志不得担任值班工作。保密室工作人员要签订《保密责任书》。

六、试卷保密室的使用单位,须提前2天向试卷保密室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指定专人存取。

七、试卷管理部门要制定试卷保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应急机制。

八、试卷保密室值班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 试卷保密室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负责地做好值班工作。

2.值班期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之事,如会客、饮酒、文娱活动、电话聊天、串门等。

3.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试卷管理人员进入试卷保密室,值班人员必须对其进行身份确认,并做好姓名、性别、进出时间、事由的登记。

4.值班人员必须注意防火防盗,不得擅自在值班室使用非配备电器。如发现问题,立即向本部门领导和校保密办公室报告。

5.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好值班交接记录。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14

一、严禁油气储罐超温、超压、超液位操作和随意变更储存介质。

二、严禁在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作业人员离开现场。

三、严禁关闭在用油气储罐安全阀切断阀和在泄压排放系统加盲板。

四、严禁停用油气罐区温度、压力、液位、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系统。

五、严禁未进行气体检测和办理作业许可证,在油气罐区动火或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六、严禁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落底。

七、严禁向油气储罐或与储罐连接管道中直接添加性质不明或能发生剧烈反应的物质。

八、严禁在油气罐区使用非防爆照明、电气设施、工器具和电子器材。

九、严禁培训不合格人员和无相关资质承包商进入油气罐区作业,未经许可机动车辆及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罐区。

十、严禁油气罐区设备设施不完好或带病运行。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15

为保证医院安全、稳定和对内、对外工作的连续性,促进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值班的具体工作,由医院办公室拟定方案后,报医院主要领导批准实施。医院分管领导审批后,交医院办公室备案。

三、医院后勤值班,原则上医院办公室等部门参与;但具体工作由管理后勤的领导人员具体安排。

四、后勤值班实行24小时,两班倒值班制度,每日晨8:00交接班。

五、每周工作六天,保证每周休息一天。如遇周六、日因公不能休息者,由主管领导安排补休一天。

六、当班期间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医院。如有急事外出,应有人替班,并留下联系方式。

七、值班人员应认真书写值班记录。

后勤人员值班工作职责

1、值班人应准时上下班,交接班时对门窗、电源、电器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安全;

2、值班期间对来访、办事人员以要热情接待,耐心解答各种问题,不清楚的要及时请示并作好登记;

3、值班人员对在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正确地进行处理,自己不能处理的要迅速请示汇报;

4、值班人员在值班结束时要做好交接工作,特别是值班期间未尽工作、钥匙等要交代清楚。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16

一、加班原则

1.健康优先原则:

各级管理者在安排加班时,应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2.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加班发生12个月以后,员工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

3.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处于哺乳期(即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一周岁)内的女职工,公司尽量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之内从事的劳动和工作)。

二、适用范围

全体员工适用于加班费用报销,但下列人员(除法定假日加班工作)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偿:

(1)管理者或持股者(包括持有分红权、股权、期权等)。

(2)参与销售提成制度的各类人员。

(3)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三、加班认定

1.当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条件之一时,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 周六周日算公休日加班,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加班算节假日加班。

3.值班不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直接主管确定因个人原因导致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周一至周五工作日内,每日因需要延迟工作不超过4小时的不算加班;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6)公司因工作需要,组织项目封闭开发、集训等情况。

四、加班费用报销

加班费用报销分为加班交通费和加班餐费两项内容。

1.加班交通费:

周一至周五延迟工作、公休日和节假日加班,在晚上21:30以后结束的,经直接主管认可,可享受加班交通费报销。最高标准人民币¥100元/每次,实报实销,以出租车票上显示的时间为准。

2.加班餐费:

加班或者延迟工作时公司将报销餐费,每满四个小时为一餐,标准为人民币¥10元/每餐,公司负责餐食将不再报销此项费用。

五、加班补偿

加班补偿原则上采用加班调休。员工加班后可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员工也可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领导和员工协商安排,二天(含)以上的调休需总经理批准。

六、执行原则

1.各级管理者负责直接下属员工的加班批准、记录、调休安排。

2.公休、法定假日加班时作息时间与正常工作日相同。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17

为保证学生宿舍热水的正常供应,确保供热设施的完好,杜绝水资源浪费,特制订本规定。

一、使用方法

1、将IC卡插入热水扣费机感应区,热水扣费机将显示IC卡内余额,学生宿舍热水实行流量收费,当水温低于280C将不扣费,热水单价按0.035元/升计费,打开热水开关(混水阀)出热水,热水扣费水表将根据热水使用量显示扣费金额。

3、热水使用过程中停电或IC卡离开扣费机感应区,热水将停止供应。

4、热水温度为450C以上,请不要直接使用,以防烫伤,必须经冷水混合后调节到适合的温度才能沐浴。

5、IC卡可在任何一台热水扣费机中使用,卡内的热水消费金额不能办理挂失,学生需妥善保管好IC卡,防止他人盗用,因IC卡遗失或保管不善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

二、相关要求

1、爱护宿舍内的供热设施,保证供热设施的正常运转。

2、自觉养成良好的沐浴习惯,注意节约用水。

3、供热设施由后勤管理处水电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和维修,若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报修,不得擅自增设、改装、拆卸供热设施。

4、供热扣费水表的电源插座为专用插座,严禁拨出或在插座上使用其它电器。

5、注意扣费水表防潮,严禁用水直接冲洗。

6、宿舍供水设施若出现人为损坏,由损坏者负责赔偿,不能确认损坏者的由该宿舍学生连带赔偿,凡故意破坏供热设施的按破坏公物给予处分。

以上规定请同学们遵照执行

右江民族医学院后勤管理处水电管理中心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18

为规范公司厂服的管理,使其制定、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公司厂服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标准由总经办负责制订,由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 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厂统一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提供给员工。

第三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第四条 发放标准: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发放夏装2件、冬装2件.

第五条 厂服领用程序

1、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出示厂牌,并登记领取数量、类型、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2、工作服的使用期限: 夏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一年,冬装厂服使用期限为二年;按员工领用之日起算。如公司统一换款式将另行通知。

3、厂服使用期到期后,若员工需要再领取厂服,须填写《厂服领用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审批后,方可到人事部重新领取新的厂服

4、如在厂服使用期限内,如属人为破损或丢失需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并照人事公告价自行补买(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因公破损可填写《厂服补领申请单》,由部门主管核准,总经理审批后,至人事部补领厂服

第六条 每年换发厂服发放时间根据每年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 超额领取的厂服的成本费用均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八条 从领用日期算起,夏装领用满一年后可以领换一件新厂服,冬装满二年后可以换一件新厂服,换装后不再扣除厂服成本费。但必须提前三天向人事申请,并填写厂服领用申请表。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不扣厂服费用:工作服发放之日满3个月后,员工离职,可带走工衣,离职时不扣厂服费用。

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离职扣回厂服费用:

1、入厂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领取厂服之日起不满3个月,如员工离职,厂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2、人为损坏或丢失,烂工作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3、试用期内的,把厂服带走的,扣回厂服费用

第十一条 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首次发放厂服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区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建立规范化的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4号)、《上海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库〔*〕29号)、区政府《*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青府发〔*〕89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执收单位)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有关规定程序批准收取的各类区级政府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

第三条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种形式。按照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以及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不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

我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首先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着手,并将逐步在所有非税收入范围内推行。

第四条区财政局是区级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设立和管理非税收入收缴银行账户体系,确定非税收入收缴程序,并对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工作实施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协助区财政局做好本部门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并对本部门及下属各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收缴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六条执收单位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地缴入区级国库或区级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

第七条缴款人是指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负有缴纳收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缴款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收费。

第八条代理银行是指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收费资金收缴、汇划清算及信息反馈等业务的商业银行。

第九条区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是指经公开招标确定的商业银行。开户银行除办理代理银行的所有业务外,还需负责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资金的归集工作。

第二章收入收缴管理

第十条非税收入收缴实行直接缴纳和集中汇缴两种方式。

直接缴纳是指缴款人按照有关规定,持执收单位开具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代理银行缴款,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集中汇缴是指执收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按日汇总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将所收款项集中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本着既方便缴款人,又有利于管理监督的原则,对于无需当场执收的收费,一般实行直接缴纳;对于必须当场执收的收费,应实行集中汇缴。

第十一条直接缴纳可采用以下形式:

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人开具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由缴款人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到本市各代理银行营业网点缴款,由代理银行将应缴款项直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收据联需同时加盖执收单位印章和代理银行收(转或清)讫印章才能生效。

缴款人可采用现金方式缴款,也可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借方凭证)联加盖缴款人预留银行印鉴后采取转账方式办理缴款。

第十二条集中汇缴可采用以下两种形式:

执收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向缴款人开具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D票据)直接收取有关款项的,执收单位应出具加盖执收单位收款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1D票据)收据联交缴款人,作为缴款凭证。执收单位于当日代缴款人将有关款项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执收单位需当场执收,无法使用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可按规定使用专用票据或通用票据当场收取有关款项,并根据当日所收款项,按收费项目汇总填写《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集中汇缴)》,于当日将所收款项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当日汇总所收款项不足500元的,可与次日所收款项一并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十三条根据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凡涉及区与中央、市分成的收费,其分成比例应当由国务院、财政部或市财政局规定,缴库方式根据市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收入退付

第十四条非税收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后,确需退付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根据各项非税收入退付的性质和退付频率,收入退付分为财政审批退付和备用金退付两种形式。

第十五条采用财政审批退付的,申请退付缴款人需填写收入退付申请书交执收单位,执收单位审核同意且通过其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经报区财政局监缴部门审批通过,由区财政局开具《上海市非税收入退还书》通过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将退付款项直接退给缴款人或划入缴款人指定账户。

第十六条财政审批退付一般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对于原以现金方式缴款且无银行账户或银行卡的个人,可采用现金退付方式。采用现金退付的,缴款人需凭身份证件和原缴款凭证向区财政局领取加盖"现金"戳记的《上海市非税收入退还书》,到指定的国库代理银行或财政专户开户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现金退付。国库代理银行或财政专户开户银行在核对信息无误后,将现金退付给缴款人。

第十七条经区财政局批准,采用备用金退付的,由区财政局为执收单位开设备用金账户,专门用于非税收入的退付。执收单位收到缴款人退付申请后,经审核同意可从备用金账户中先行预退,事后定期向区财政局申请补足备用金。

执收单位申请补足备用金时,应附缴款人退付明细资料,通过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区财政局监缴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区财政局通过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将退付款项划入备用金账户。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十八条区财政局是本区收费票据的主管机关,负责本区收费票据的发放、核销、稽查及其他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收费应使用上海市财政局统一监(印)制的财政收费票据(即执收单位向缴款人出具的收款收据,以下简称:票据)。

票据的种类包括通用票据、专用票据和《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用票据和专用票据主要用于集中汇缴收费项目,其使用范围由区财政局根据各项收费的具体征收管理需要确定;《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分为收据与缴款凭证合一的缴款书和没有收据联的集中汇缴缴款书两类。收据和缴款凭证合一的缴款书有缴款人直接缴纳缴款书(含滞纳金的缴款书)和执收单位代收代缴缴款书(不含滞纳金的缴款书)两种,具体使用范围由区财政局根据有关收费项目的收入收缴程序确定。

第二十条执收单位凭《收费登记购买证》申请购买适用票据。《收费登记购买证》只限领证单位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出售、涂改和伪造。

第二十一条执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票据领购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台账,并定期向区财政局报告票据使用和结存情况。执收单位应按规定填写票据,票据填写错误,应加盖作废戳记,并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

第二十二条各执收单位应建立健全票据监管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转让、转借财政票据。票据丢失的,应及时通过区级媒体声明作废,并报告区财政局。

第二十三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对于用量大、存放五年确有困难的票据,经区财政局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由有关部门(单位)负责登记造册报区财政局核准后销毁。

第五章管理监督

第二十四条区财政局应加强对非税收入收缴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收入收缴管理的各项监督检查制度。

第二十五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属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监督检查执收单位非税收入收缴情况,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

第二十六条执收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正确填写有关收费凭证,保证非税收入及时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采取集中汇缴方式收款的,执收单位应分设开票和收款岗位,并由专人负责,不得由一人兼任。

第二十七条缴款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缴款义务。对执收单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权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乱收费行为,缴款人有权拒绝缴款,并向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举报。

第二十八条缴款人有权向执收单位了解所缴收费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收缴管理方式的有关规定。执收单位应当在收费窗口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文件依据。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执收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国务院《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1号)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执收单位违反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的,按财政部《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受托代收单位未按规定将区级非税收入缴入区级国库或财政专户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代理银行或开户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故意延解、积压、挪用收费资金或拒收收费资金的,一经查实,由代理银行或开户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代理财政业务的资格。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20

各管理处、职能部门:

为确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经公司研究,决定启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根据《员工手册》及《公众制度汇编》关于《考勤管理》之规定,再次严明考勤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公司领导除外)

二、人脸识别考勤系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管理员统一为员工设置人脸识别图像。

2、考勤机全天开机,所有员工只要上班,都必须录入面像考勤。

3、考勤时,将面部置于考勤机前方,对准屏幕,待语音提示“谢谢”后,即操作成功。考勤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勤机,不得重复、随意录入面像考勤。

4、考勤机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考勤机界面。

5、严禁恶意破坏考勤机,如发现人为损坏,由当事人双倍赔偿。

6、因停电或设备故障导致考勤机无法运行的,临时使用签到表。

7、启用时间:20xx年2月26日。

三、考勤管理

1、由于公司行业特性所定,各类人员上班时间不尽相同,请严格按照公司及各管理处的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2、考勤时间:

(1)实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员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上班前60分钟内签到,中午:12:00—13:00,下午下班后30分钟内签退。

(2)实行倒班制的员工,按交接班时间进行签到和签退。

无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没有及时上报的一律按迟到、早退或旷工计。

3、迟到、早退5分钟未超过30分钟(含)扣罚10元。

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满半天的,视为旷工半天;满半天不满一天的,视为旷工一天。

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年累计旷工七天以上者视为其自动离职。

4、员工外出办理公务的,原则上应到公司签到后再外出;无法先签到或当天需要外出办理公务的,应事先进行外出登记。

各管理处员工在客服部登记,职能部门员工在人事部登记。

未经允许私自外出一律视为旷工。

5、任何类别的请假(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护理假等)都须填写《请假单》,换休填写《换休单》,经同意后方可休假。未经同意私自休假一律视为旷工。

6、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一律凭公司领导签批的《加班申请表》核计加班时间,无申请表一律不予认定加班。

7、主管级以上员工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及请假审核,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按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予以连带处分。

以上各项考勤制度的重申望引起全体员工重视,并自觉遵守、执行。

特此通知。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21

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健康节能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我公司对空调的启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 空调的启用

1、 严格控制空调机使用开启温度,夏季室内温度高于29 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

2、 空调的启动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启,严禁在冬天开启制冷或在夏天开启制热,否则,将对压缩机造成严重损坏,影响其正常的使用。

3、 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使用寿命,空调开启后,设置的温度要适中:制冷温度应设置在26摄氏度以上,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下;以免空调机长时间工作,压缩机发热、发烫,影响正常使用。

二、 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

1、 严禁在办公室及操作岗位无人员或人员长时间离开的情况下开启空调。

2、 各部室及白班岗位应做到下班前十分钟及时将空调关闭。

3、 各部室及生产单位空调使用管理责任人为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会议室的空调,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加强责任管理。

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现象发生,发现一次将扣发当事人、责任人100元。生产技术部及公司内各相关自查活动将定期、不定期组织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上述管理使用规定,并认真贯彻勤俭节约、按需使用的原则,做到下班后及时关掉饮水机和电脑、打印机等用电设备的电源。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22

1、为确保邮件收发事务顺利进行,避免邮件收发事务的延误和差错,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邮件”是指通过邮政和快递公司邮送的信函、报刊、资料和包裹。

3、邮件的收发工作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各相关部门协同实施。

4、一般信函、报刊由门卫室当班值班人员接收;快递、挂号包裹等需要签字接收的邮件,正常上班时间由业务内勤签收;节假日和早晚非上班时间由门卫值班人员签收。

5、门卫和业务内勤人员收到邮件后,均应在当天第一时间及时转交处理,遇节假日由门卫值班人员接收的邮件,应在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上班时转交处理,不准擅自留存和积压。

6、一般信函、报刊由门卫接收人员及时送达办公室。凡属签字接收的邮件,门卫室和业务内勤均应分别建立邮件收发登记薄,邮件转交相关部门和个人后,由收件人在收发登记薄上签收。

7、邮件转交处理的原则是:凡属外来的各种公文、信函、资料、报刊等统一转交办公室收文分发。属财务部门相关财务资料交财务部经理签收后处理。属采购部门采购的相关仪器、设备配件,由采购部签收后送交仓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属原料、包装物料样品,则分别送技术部检测和汇同生产、业务部门商定采购相关事宜。属客户联系邮寄的产品样品等,则由业务部送交技术部检测并落实客户相关需求事宜。

8、办公室建立收文和发文登记薄,凡党政机关、相关部门和单位发来的文件和公函,应进行收文登记,封面贴制文件处理标签,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公文内容,签署分发意思见后分别报送总经理、分管负责人阅处或相关部门办理。凡公司以文头纸印发的各种文书,办公室统一编号进行发文登记。每年年底,对全年的收发文进行全面清理收集,整理装订成文书档案,按规定分类建档保存,以便查阅和利用。

9、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无故拒收或扣压邮件的。每次扣0.2分;因邮件随意扣压或丢失,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予以警告以上处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10、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安庆市中天石化公司

20xx年12月20日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23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真正发挥薪金的效用,合理分配,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薪金结构

本公司薪金结构如下

第三条 薪金支付种类

薪金计算包括下列4项:

1. 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停止工作时,依规定不得扣除缺勤额;

2. 日结月薪制:员工因休假而缺勤时的薪金,应从薪金中扣除当日缺勤额;但全月不上班者,不支付该月薪金;

3. 计时制:依员工工作时间来决定其支付标准,不上班则不支付薪金;

4. 日薪制及计时制薪金工作,原则上是以基准内薪金除以工作天数或工作时数的金额为基准。

第四条 支付方法

1. 薪金支付通常以汇入事先告知的个人银行账户内;但在特殊情况时可,由人事部申请以现金直接支付;

2. 员工死亡时的薪金,可由人事部通知其家属带相关证件领取。

第五条 扣除额

下列规定可自薪金中直接扣除:

1. 个人薪金所得税;

2. 劳动保险费;

3. 工会协议的事项;

4. 其他法令所规定事项。

第六条 薪金计算期间及支付日

1. 采用月薪制的薪金计算期间,从每月18日开始到次月17日为止并于当月月底支付;支薪日若遇休假日时,可提前发放;

2. 采用日薪制及计时制的薪金计算期间,则以制订的工作天数作为计算基准;薪金支付日应与月薪制相同,于当月月底发放;

3. 薪金计算期间遇年度调薪时,调薪日前后工作时间分别计算。

第七条 缺勤扣除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事由来逃避工作的或勒令停止工作时,不予以支付薪金。

(二)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第八条 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

1. 薪金支付原则上依附表的有关规定作为基准内薪金及基准外薪金的依据;

2. 工作时间的单价计算公式如下:

时间单价 = 基准内薪金(不含抚养津贴)/一个月平均规定的出勤时数

第九条 调薪

调薪包括定期调薪及临时调薪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 凡具有调薪资格者,应于10月31日前将材料送人事部审核,并于12月31日前根据个人考绩给予定期的调薪;定期调薪以每年调整一次为原则;

2. 中途聘用人员、停薪留职者、试用期工作人员及兼职人员均不属于定期调薪的范围内;

3. 临时调薪的相关事项,另行制定;

4. 受行政处分的员工,不予以调薪;

5. 有调整的必要时,则依下列公式计算平均薪金的标准:

平均薪金 = 薪金的结算日前3个月的薪金总额/90日

(三)奖金

第十条 奖金计算期间及支付对象

奖金包括定期奖金及结算奖金两大部分,其规定如下:

1. 定期奖金的计算期间每年分两次在6月及12月分别支付给在职员工;

2. 定期奖金由基准奖金、级别加算及连续工作年限等构成;

3. 基准奖金的级别的加算方法是以基本工资及责任津贴为基础乘以支付比率再乘以出勤率;

4. 基准奖金的支付率以公司业绩及其他变动因素的衡量而决定;

5. 级别加算及支付率的规定;

6. 出勤比率的计算根据下列公式:

出勤率:1-[(0.007请假日数+0.0035带薪休假的调换天数)+(0.002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0.0035迟到、早退、私自外出次数)];

7.连续工作年限的加算

3年~5年未满 每年加发300元;

5年~20xx年未满 每年加发350元;

20xx年~20xx年未满 每年加发400元;

20xx年以上 每年加发450元;

8.结算奖金是依据年度中的收益及成果分配规则,以前年度进入公司且于奖金支付日仍在公司工作的员工为支付对象。

(四)临时津贴

第十一条 临时津贴支付的对象及支付额

凡具有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支付临时津贴:

1. 因公务而受伤须长期休假者,可支领平均薪金3个月;但已申请劳保灾害补助及团体意外险补助时,须从平均薪金中扣除相等的金额;

2. 其他经由公司认为有必要者。

(五)特别事项

第十二条 特殊职务津贴

凡从事特殊职务的员工,可依下列规定支付津贴:

1. 特殊职务的资格:

(1)酒店服务人员;

(2)兼职性质的员工;

(3)洗碗工、清洁工。

2. 以上津贴,凡适用于公司的薪金规定者例外;

3. 奖金可视其绩效不定时发放;

4. 不支付奖金时,可采用不同的奖励方式。

(六)附则

第十三条 本规章自年月日起实施。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24

1、2#厂房工作区域实行人脸识别考勤方式,员工出勤时应在考勤机上人脸识别考勤。

2、部门考勤员负责本部门员工考勤的管理工作,负责考勤系统里本部门人员维护、班次管理、人员排班等工作。

3、人脸识别考勤时间:员工正常出勤时上班前1小时内人脸识别签到有效,下班后无加班任务的1小时内人脸识别签退有效。未经部门同意也无加班任务的禁止在工作区域逗留。

4、员工中午休息时间不需要人脸识别考勤,但要求在规定时间吃饭和出勤,部门(班组)考勤员做好考勤记录,公司将不定期抽查监控录像,对于出现迟到和早退的将给予处罚。

5、班车晚到的,需在上班时间后1小时内填写《离岗登记表》,注明班车到达厂区的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当天未填写的按迟到处理。

6、上班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需当天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到达2#厂房员工入口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下班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需在第二个工作日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离开2#厂房员工出口的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未按要求填写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7、人脸识别考勤无效的,进入2#厂房后需先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出勤登记表》,注明到达2#厂房员工入口时间,并履行审批程序,所在部门(班组)考勤员需记录其当天出勤情况,班组考勤员需及时将考勤反馈至部门考勤员。当天未填写的按旷工处理。连续两次人脸识别无效的,请联系人力部重新注册人脸信息。

8、忘记人脸识别考勤的,月度内前两次不扣考核分,第三次月度考核扣2分,第四次月度考核扣6分,每出现一次在上一考核扣分基础上累加4分计算。

9、员工当月因私外出离岗时间累计计算,每累计4小时记为半天事假。

10、因有事晚到公司的,提前2小时告知主管负责人(班组员工除告知领班外,也需告知分管工程师或分管部长)的不记为迟到,到公司后需立即填写《离岗登记表》,因私晚到超过2小时的需填写请假单,离岗时间累计计算,每累计4小时记为半天事假。

11、员工除需人脸识别考勤外,部门和班组考勤员也需记录考勤。

人力资源部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25

1 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公务车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管理,保障用车安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公务用车的申报、费用核算、车辆维修保养的管理。 3 管理程序

3.1 公司公务车由公司办公室统一使用管理,严格各项申报、审批制度。

3.2 公司各处级以上领导出省用车,必须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将《公务用车单》填清报送公司办公室安排。

3.3公司各部门省内用车,由分管领导审批,市内用车由部门领导同意,并提前填清《公务用车单》报送公司办公室,由小车班统一安排车辆。

3.4 公司领导省内用车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同意后,签写《公务用车单》报送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负责安排;市内用车可通知小车班安排车辆。

3.5 公司公务车辆禁止私用,杜绝一切形式的公车私用。

3.6 对各部门公务用车实行计费核算。计费标准:总费用=过路过桥停车费用+公里数单车每公里成本。该费用纳入本部门办公费用统一考核。

3.7 保障公司公务车安全行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定时保养、维修车辆,5000—7000公里保养一次,维修严格遵守公司审批制度,维修前必须事先申报事项,经领导同意后,到公司办指定维修厂家修理,500元以上公司办主任批准,数额较大的提交公司办公会决定;每半年结算一次费用,报公司审批。

3.8 公司公务车由财务部统一投保,年审时公司车管站按时向市公安局交通车辆管理所报审,确保车辆安全。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26

为实现公司考勤系统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网络化,加强公司人员考勤管理,决定在公司各院及抄表班全面部署汉王“人脸通”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制定本管理规定。自下发之日起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时间安排

1、有效识别时间:上班:6:00-8:30

下班:17:30-19:00

农电工:上班:6:00-8:30

下班不需要签到

2、迟到:考勤机自动处理数据,晚于上班有效识别时间签到视为迟到。

3、早退:考勤机自动处理数据,早于下班有效识别时间签到视为早退。

4、旷工:迟到、早退、未签到,计算工时累计高于1小时,为旷工半天。 迟到、早退、未签到,计算工时累计高于3小时,为旷工全天。

二、相关规定

1、考勤次数安排:

北院:各部室人员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汽车队、物业公司每天早上考勤一次;值班员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录入考勤机。

南院:中心管理人员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其他人员及生产班组一线人员每天早晨考勤一次;餐饮中心人员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录入考勤机。

客户中心大楼:营销部人员前台人员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城区抄表班人员每天早晨考勤一次。人员每天按时倒班,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录入考勤机。餐饮中心人员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录入考勤机。

2、只有在“有效识别时间”段内签到者为有效考勤,其他时间段签到无效。

3、对于外出工作而不能正常时间签到者,应将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说明原因的材料报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4、有事提前请假,请假人员须提前一天将请假条送人力资源部,特殊情况,按公司《职工考勤管理办法》补办请假手续送人力资源部。

5、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勤时间的单位,可由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报人资部备案。

三、使用注意事项

1、请在较黑暗处使用考勤机,不要进入过多阳光。

2、由于考勤机机械签到速度有限,请大家上班提前15分钟到单位签到,如有签到困难者可以点“←”键输入工号再录入,为定向签到信息模式;如依然签到困难,可以在考勤机中重新录入信息。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27

为规范员工就餐行为,塑造文明、和谐、清洁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1、讲究文明卫生,保持食堂清洁,不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食堂之内禁止抽烟。

2、就餐时请有序排队,不准拥挤、插队,不准协助他人插队和一人打多份,违者罚款20元/人。

3、就餐时须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嬉戏,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影响他人就餐,不得使用不文明用语、做不雅动作等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4、员工就餐以吃饱为原则,厉行节约,饭吃多少盛多少,不允许剩饭、剩菜,避免浪费,如发现故意浪费食物者将严肃处理。

5、爱护食堂桌椅、餐具等财物,如有损坏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6、公司实行刷卡就餐制,员工一律刷卡就餐,员工休息期间饭卡不得借给他人使用,违反者罚款处理,刷卡时请告知食堂工作人员,如遇特殊情况立即告知工作人员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饭后解决,不得与食堂工作人员争吵,甚至辱骂。

7、外来人员就餐由接待部门到总经办领取餐券就餐,员工不得私自带领外人进食堂就餐。

8、饭后须各自整理桌面,食物残渣倒入指定的桶内,禁止将剩菜剩饭带出食堂,餐具用完后一律交回“饭盘回收处”,餐具回收时要轻拿轻放,未经允许携带食堂餐具出食堂区域范围者,作偷盗论处。

9、食堂管理员及食堂员工负责监督、检查就餐情况,发现违纪现象应及时制止。对屡教不改者,视情节给予处理。

10、为了您有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员工就餐管理规定。

总经办

20xx年3月8日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28

1.目的:

为了科学、安全、有效地贮存和管理各种化学危险品,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及危险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被本公司定义为化学危险品的所有物品。

3.具体要求:

3.1 酒精

a: 酒精属于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在2号防火柜内存储。存储时,应有良好的密封,避免酒精自然挥发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在外的酒精应远离热源,避免阳关直射。在外存储的酒精不得超过40KG。

b: 报废的酒精依照《生产线卫生管理规定》返回到酒精回收处。 危险品管理人员定期(每天早晨)对报废的酒精进行回收。

c: 可用和报废的酒精应分区管理,并做好标志,防止误用。

d: 回收完毕后,剩余的废弃溶液应设专区存放,有一定批量后,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自行处置。

3.2 稀料和助焊剂

a: 稀料和助焊剂属于易燃、易爆的物品,应在1号防火柜内存储。存储时,应隔离贮存,有良好的密封。使用完毕后,应交给管理员放入防火柜。

b: 报废和过期的稀料和助焊剂应进行妥善的封存,储存的容器上应有危险品的规格型号、张贴危险性标识等信息。

3.3 各种胶类

3.3.1 存储胶类时应根据其特性存储

a: 低温胶应存储在低温冷柜内,每次使用后,将使用量登记在《周转记录》上。

b: 738、1641、3145等需要潮湿才能良好固化的胶类应存储在干燥箱。

3.3.2 报废的胶体应设专区存放,有专门人员进行收存。

4.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的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5. 贮存的化学危险品的场所应《危险品贮存情况登记表》

6. 化学危险品管理人员负责每天检查危险品的存储情况,并填写《危险品贮存情况检查记录表》

7. 相关文件:

7.1 《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8. 相关记录

8.1 《危险品贮存情况登记表》

8.2 《危险品贮存情况检查记录表》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29

1. 目的 规范SHU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处物品进出的管理过程。

2. 范围

适用于规范SHUX国际广场物业管理处对进出管理区域的各类物品的管理过程与质量要求。

3. 管理规定

3.1 物品进入管理区域

3.1.1 门岗与外围秩序维护员礼貌询问客户物品类别和去向,观察判断物品情况,禁止违禁品、易燃易爆品、化学等危险品进入管理区域,并报告当值秩序维护领班。

3.1.2 施工单位使用的装修物品,应提前申请,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入内。

3.2 物品离开管理区域

3.2.1 物品出门前,持物人应到物业管理处当值秩序维护领班处办理《持物出门证》,由综合组主管签字并盖物管中心公章。

3.2.2 客户搬迁时,物业管理处当值秩序维护领班应与客服主管确认该客户是否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况,租户搬迁必须得到业主同意,如无拖欠方可签发《物品出门证》。

3.2.3 客户持物出门时应携带《物品出门证》并主动配合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检查,门岗秩序维护员主动上前请持物人出示《物品出门证》,大件物品与贵重物品应列出物品清单。

3.2.4 门岗秩序维护员仔细核实出门物品与《物品出门证》的名称、现状、数量、出门时间等是否相符;确认《物品出门证》中是否有物业管理处经办人签名与公章。

3.2.5 如《物品出门证》与物品相符合,门岗秩序维护员感谢持物人员的配合,收回《持物出门证》,并在《持物出门证》上注明物品搬离时间并签名确认。

3.2.6 如《物品出门证》与物品不符合,门岗秩序维护员要求持物人重新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物品出门证》,并暂时拒绝物品搬离管理区域。

3.2.7 如持物人拒绝办理《物品出门证》或证、物不符且强行离开时,门岗秩序维护员应先

行劝阻并及时通知当值领班到现场解决,必要时通知监控中心录像备案。

3.2.8 如《物品出门证》缺少签名与公章,或因客观原因无《物品出门证》的,门岗秩序维护员应立即报告外包方安全主管,经与物业管理处客服主管沟通确认后,由安全主管

签名后放行。

3.3 物业搬运现场管理规定 3.3.1 大件物品或大量物品进、出管理区域前,持物人均应提前告知物业管理处前台接待,前台接待负责通知客服主管、工程部经理、物业管理处安全主管人员与外包方安全主管做好相应准备。

3.3.2 物业管理处安全主管人员根据客户搬运物品的实际情况,与客户约定指定搬运通道、搬运时间、指定电梯等具体事项,确定客户现场负责人与联系方式。

3.3.3 物业管理处工程管理部在客户搬运前24小时内完成对指定搬运通道公共部位的防护,包括地面、墙壁、电梯等必经场所的铺垫和保护。

3.3.4 客户搬运物品应从物业管理处指定的时间、通道、路线进、出管理区域,使用指定货梯,并对搬运物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以免损坏公共部位,如搬运物品过重、过高或过长时,应从楼梯运输。

3.3.5 监控中心负责对搬运现场和路线进行重点监控,现场秩序维护员负责维护搬运现场的公共秩序,发现异常或违规行为立即要求现场责任人暂停搬运并上报领班处理。

3.3.6 搬运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嬉戏打闹、不得乱扔杂物,以避免影响其他客户的正常办公。

3.3.7 客户搬运车辆应停放在物业管理处指定区域,不得占用公共区域、不得妨碍交通、不得堵占公共道路、消防通道与电梯口等。

3.3.8 搬运结束后,现场秩序维护员应立即查看搬运现场,督促客户及时清理应运输产生的各类垃圾、杂物。如发现公共设施损坏立即与责任人确认,并由工程管理部维修主管现场确认损失价值后要求责任人照价赔偿。

3.4 门岗秩序维护员每天交班前将当日收到的《物品出门证》交当值领班,由领班统一交安全主管每月归档。

人脸识别考勤管理规定 篇30

1. 目 的

为杜绝员工因违纪吸烟而间接导致安全事故,防止火灾火险事故的发生,保持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结合公司现行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同仁、华奕及相关供应商(入厂施工人员)

3. 权 责

3.1 管理部

3.1.1规划厂内吸烟区的设计及制定其辅助设施、安全管制措施等;

3.1.2对吸烟区进行日常监督管制,对违规违纪人员给予制止或提报处罚;

3.1.3保安负责监督管理吸烟人员违纪行为及吸烟时间;

3.2 各烟民

3.2.1 遵守吸烟区的管理规定,配合总务部门对厂内吸烟区域的管制;

4. 吸烟区开放时间

白天:09:50~10:30 午饭休息时间:11:30~12:40 14:50~15:30

晚上:22:00~22:40 夜餐休息时间:00:30~01:40 04:00~04:40

5. 管制要求

5.1 除厂内指定吸烟区外,其余场所禁止吸烟。

5.2 所有员工及外来人员吸烟必须在吸烟室,烟头集中丢放烟灰桶内。

5.3 所有吸烟人员必须配合安全管制,在警戒线以内吸烟,严禁跨越境界线外吸烟;

5.4 所有吸烟人员必须自觉维护吸烟区的整洁卫生,不得随地吐、乱扔烟头及乱弹烟灰等;

5.5 吸烟人员应自觉维护吸烟区之安静,不得大声 、吵闹及嬉戏;

5.6 非吸烟人员严禁在吸烟区逗留、闲聊;

5.7 吸烟完毕后,必须将烟头熄灭丢入烟灰桶内。

5.8 吸烟完毕后,应立即离开吸烟区,无故不得在吸烟区内滞留、闲聊;

5.9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可燃物品(图书、报纸等)或食品进入吸烟区内;

5.10 严禁将烟头以外的其他物品丢入烟灰桶内;

5.11 任何人员不得破坏吸烟区的各项标志及设施;

5.12 清洁工对吸烟区进行卫生清洁时,暂停吸烟。

5.13 公司全体员工均有义务监督举报吸烟人员违规行为;

6 .罚 则

6.1员工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吸烟区记小过处分一次;

6.2 在吸烟区随处乱扔烟头、吐痰等记警告处分一次,两次以上者记小过一次;

6.3 在吸烟区内嬉戏、吵闹,记警告处分一次;

6.4 在警戒线以外吸烟,记警告一次,罚款20元;

6.5 在吸烟区内不配合安全管制或者破坏内部设施设备等,记小过处分一次;

6.6 其他入场施工人员(供应商)违反本规定,直接进行经济处罚,每次500元,罚金从工程款项中扣除;

6.7 进吸烟区不带离岗卡者,记警告一次;

6.8进、出吸烟区不刷卡或超过5分钟者,一律记警告一次.

6.9其他未明事项,由管理部按实际状况进行处分或罚款;

7. 其他事项

7.1 本规定由董事长批准后分发实施,修改亦同时。

分发:光学事业处 触屏事业处 财务部 管理部 战情中心 营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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