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本文是勤劳的小编帮大伙儿整编的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最新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1、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实施。
2、根据灭火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3、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晒、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4、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堆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6、凡维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单位消防队或本地区公安消防队,做好应急措施。
7、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一、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1、每月对消火栓泵及消火栓管道阀门启动检查1次。
2、每月对消火栓泵远距离启动按钮和消火栓检测1次。
3、水带、水枪完好率每半年检查1次。
4、每半年对室内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检查、保养1次。
5、喷淋泵接合器和消火栓接合器有明显区分标志。
二、消防安全疏散系统
1、安全疏散指示标志、事故照明灯每季全部检查1次。
2、每日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检查1次。
3、对应急广播每月测试1次。
三、消防设施其它方面
1、对配置的移动式灭火器材每天检查,每月清洁、保养1次。
2、对消防设施检查、测试后,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3、及时修复故障和损坏的消防设施。
4、检查情况及时向单位分管领导汇报。
(一)由院办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二)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三)院办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院办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3、每12个月组织或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第一条为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运行,单位必须加强日常的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有明显标识。
第三条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
第四条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
第五条物品的堆放不得影响防火门、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应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始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第七条应按照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并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第八条自动消防设施应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送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九条必须配备责任心强、具有较高专业知识人员负责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其它无关人员不得随意维修保养消防设施设备。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一)车站每季度召开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全体成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车站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车站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车站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二、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受车站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
(二)义务消防队,应编制名册,明确负责人,并随组成人员的变化而及时补充、调整。
(三)车站的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知识、消防法规、消防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应有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状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车站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由义务消防队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
(二)车站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用电器具;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7、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三)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整改完毕,负责整改人员应上报至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个人或部门,车站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责任人进行惩处。
(五)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车站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车站应当提出解决方案
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六)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七)车站要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整改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五、消防值班制度
(一)车站要坚持24小时消防安全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
(二)值班人员要熟悉和掌握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熟悉消防重点部位的布局、建筑特点、防火区域及疏散通道走向、消防设备的配置情况;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
(三)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做到不脱岗、不睡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值班人员要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五)值班人员要对管理范围内的各种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六)值班人员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车站的人员要进行驱逐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七)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报警时,要进行实地查看,并及时将着火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扑救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做好详细记录。
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二)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
(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四)使用期间禁止将安全出口上锁,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七、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义务消防队负责实施对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无损。
(二)对消防设施、器材应进行登记,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消防设施、器材的类型、数量、部位、检修或充装记录和维护理责任人。
(三)灭火器维护管理要求:
1、灭火器应保持铭牌完整清晰,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应避免日光曝晒、强辐射热等环境影响。
(四)义务消防队员要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五)义务消防队员要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会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六)发生火灾时,义务消防队必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和物资、保护现场等工作。
(一)由园办负责组织落实消防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二)消防器材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确定配置数量、型号类型,合理设置分布点。
(三)园办负责建立灭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维护保养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责任人,并制作维护保养卡进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门维护管理责任人配合园办检查责任区域的消防器材情况。
1、灭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阴凉、易取用的'地方;贮气压力是否符合要求,喷射软管有无老化破损及喷嘴堵塞、灭火器箱上锁锁闭现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场所,有无丢失现象;
3、每12个月组织或 www.haozuowen.net 委托维修单位对所有灭火器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距出厂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手提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10年,推车式贮压干粉灭火器有效使用时间为12年,防烟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时间为距出厂日期满5年,防毒面具为8年,到期强制报废。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为了使本单位的消防设施保持良好的状态,以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的维护、管理。
1、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统一由本单位专人管理;
2、灭火器材每半年必须检测一次气压,每一年必须对罐体及灭火药剂进行一次检测、维护。
3、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应由专人维护、保养;
4、灭火器材放在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堵挡和损坏消防器材;
5、消防设备、设施及器材必须有维修、维护记录。
二、固定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1、为确保建筑物消防安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消防设施必须经当地消防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后应保持系统在自动状态下连续正常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随意中断运行,如必须中断,必须及时上报公安消防机构。
2、系统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触动。
3、系统投入正常使用后,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
(1)每日值班人员应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区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复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有关指示灯有否损坏,值班人员应将每日检查、处理问题情况记录在册。
(2)每周进行一次主、备电源自动转换试验。
(3)每季度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验和检查。
(4)每年本单位应联合生产厂家有关技术人员对自动化消防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三、水灭火系统的维护、管理
1、室外消火栓及结合器的维护、管理。
(1)每月检查消火栓供水情况,在放净锈水后再关闭,观察有无漏水。
(2)经常消除消火栓附近障碍物,清除井内积聚的垃圾、尘土等杂物。
2、室内消火栓的维护、管理
(1)严禁擅自使用消防水带、水枪,不得把消防水源当作生活水使用。
(2)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消火栓、水带火枪是否齐全好用;报警按钮、指示灯及报警控制线路是否正常);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每两月对水流指示器进行一次功能试验。
(2)每季度应对报警阀进行一次功能试验。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必须始终处于正常的警戒状态。
(4)每年应对给水消防系统进行一次模拟火警联动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