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驾驶员规章制度实用三篇

企业驾驶员规章制度(精选3篇)

企业驾驶员规章制度 篇1

为切实加强公交车辆运营管理,理顺经营秩序,提高线路及车辆运行质量,切实服务好城区居民出行,根据公交实际运行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各车司机一定要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服从公司管理。

二、各车司机要按发车表发车,早上发车时间提前五分钟到站点,对表后发车,迟到3分钟以上扣款50元。

三、班次必须整点发车,整点进站(包括整点进入每个小站点),如果提前2分钟以上或晚3分钟以上进站的扣款20元。

四、同方向两个站点之间有两部车辆以上的为串车,串车有错方每次罚款10元。

五、严禁中途调头,中途甩客,否则发现一次取消当月服务奖,发现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运营中不开启或关闭监控设备的扣款50元。

七、驾驶中做本岗位不相符的行为每次扣款50元。

八、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教育无效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在公交站牌、站点不按规定停车,中途乱停乱放的发现一次扣当班人员50元。

十、待岗驾驶员岗位,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一、驾驶员有事需请假(上午班的.需前一天下午六点前报,下午班需提前至少四个小时,否则就按脱班),经过调度室批准后,由调度员找人替补。

十二、驾驶员拒绝生产安排无正当理由拒绝顶班加班,每次扣100元。

十三、依线运营,不能私自变更行车路线(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否则,一经查实扣款300元,第二次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十四、不服从调度人员指挥及时发车的每次扣款50元;有顶撞现象的待岗;

十五、在运营管理中,被处罚人对管理人员侮辱谩骂的待岗;人身攻击管理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永不录用,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构处理。

十六、如遇雨、雪、雾天气及特殊情况,运行时间及线路另行调整。

企业驾驶员规章制度 篇2

制定人:

监督单位:

X市搅拌站建材有限公司,自承包贵司搅拌车以来,为配合贵司混凝土运输业务需要,加强驾驶员管理。

一.目的:

为加强制度化管理,提高驾驶员纪律意识,确保车辆和搅拌站有秩序的经营,特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搅拌车驾驶员。

三.驾驶员的基本职责

全体驾驶员必须模范遵守本雇佣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

四.工作时间

由于搅拌车驾驶员工作的特殊性。交接班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工作一天休息一天。

五.考勤方法

公司实行考勤机识别与人工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请按照点名机规定的时效内进行上下班签到,因个人疏忽造成的考勤时间不准确有个人承担。考勤工作委托搅拌站办公室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驾驶员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打卡:驾驶员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忘记打卡的驾驶员,需要其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把驾驶员漏掉打卡的时间如实填写“补勤条”上报人事部给予补签,截止次日9点前仍未上报人事部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每月每驾驶员补勤记录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将不予补签,全年不超过10次。各车间主任及部门经理严格把关发现不如实上报补签时间的给予罚款50元/人/次。

六.奖罚违纪界定

驾驶员违纪分为:超勤、公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哺育假、丧假、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十三种

1.超勤:驾驶员月出勤天数超过28天(不含28天)以上者,每天奖励20元。

2.公出:

①公假不记罚款、计算工资。填写需请假条注明事由,因工作需要临时公出不能返回打卡的次日9:00前填写“补勤条”外出事由及外出时间,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签字后送交人事部给予补签。

②驾驶员出差,应事先填写《出差申请表》,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经理批准;《出差申请表》交人事部备查,待出差返回及时填写“补假条”经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后送交人事部补签,同时《出差申请表》人事部审核签字交出差人员连同《差旅费报销单》一同送交财务审核报销。

3.事假:驾驶员在确保最低出勤天数26天的情况下,不罚款、不计算工资。可根据驾驶员需要及生产协调填写‘请假条’,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签字交人事部备案。事假超过2天需由生产总监或副经理签字交人事部备案。事假总出勤天数不足26天罚款20元/天,事假总出勤不足20天罚款50元/天,事假总出勤不足15天罚款100元/天,事假不足10天罚款200元/天(不足天数罚款按照出勤最低26天开始计算),不足十天将给予开除,再次上岗工龄将从上岗之日计算,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

4.病假:驾驶员在出勤总天数28天以上的情况下,病假给予补助10元/天(需提供病历或处方)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上报人事部审核给予补助。驾驶员在出勤总天数26天以上的情况下,不罚款、不计算工资。病假3天以内有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批,病假3天以上上报生产总监和副经理签字上报人事部备案。

5.婚假:驾驶员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开办酒席,需提前10天填写婚假“请假条”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签字上报人事部备案,将给予7天假期,提前上班将给予20元/天奖励,由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出具证明经人事部审核上报财务,未能提前10天请假将不予奖励。

6.产假、哺育假:驾驶员提前1个月上报产假“请假条”须填写产后是否继续在本公司工作,经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复交人事部备案将给予18个月假期,18个月内公司将继续保留驾驶员的工龄,并在产假后上班的第二个月给予400元奖励,如超过18个月假期公司将不再保留驾驶员工龄,视为离职,在职期间只允许一次产假,超过一次将视为离职。

7.丧假:指驾驶员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准假天数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需填写请假条经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审核交人事部备案。

8.迟到:按各季节及特殊驾驶员工作时间5分钟内不计迟到。60分钟内算迟到罚款10元/次,如不如实打卡再罚款10元/次。

9.早退:按各季节及特殊驾驶员工作时间5分钟内不计早退。60分钟内算早退罚款10元/次,如不如实打卡再罚款10元/次。

10.旷工:按各季节工作时间迟到或早退超过60分钟按旷工处理罚款20元/次,如不如实打卡再罚款10元/次。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旷工:

①有事不请假,不补假

②无故旷工

③捎假、口头请假

④未准不来

⑤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都视为旷工,月出勤满26天以上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不来视为旷工,旷工罚款20元/天。连续旷工3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另罚款100元,全年累计旷工7天,公司将给予开除。

11.脱岗:工作时间内,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处理私事罚款10元/次。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违者罚款10元/次,如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全部损失,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此条罚款与迟到、早退、旷工可并罚)。

12.睡岗:指在工作时间内睡觉的罚款20元/次。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注:公司统一放假不计奖罚,不计出勤天数。公司统一放假外允许驾驶员2天事假,如月出勤不足26天不计罚款,驾驶员请假天数超过公司放假+2天事假且总出勤不足26天情况下则按旷工处理。

七.缺勤绩效工资扣发规定

1.月出勤满26天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2.月出勤不足24天扣发月绩效工资20%,扣发年绩效工资。

3.月出勤不足22天扣发月绩效工资30%,扣发年绩效工资。

4.月出勤不足20天扣发月绩效工资40%,扣发年绩效工资。

5.以此类推,月出勤不足15天扣发月绩效工资100%,扣发年绩效工资。

6.公司统一放假天数+2天事假,绩效工资足额发放。

7.缺勤天数大于公司统一放假天数+2天事假按照如上出勤天数扣发。

八.综述

1.以上各条如发现作弊、包庇、给予每人罚款500元/次,并通报批评。

2.华飞公司所有驾驶员都有责任和义务监督执行本制度,同意并遵守本制度个各项条款,本制度如有未尽事由需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读修改条款或新增条款,人事部备案后方可按新制度执行,未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修订前仍按此制度执行。

3.本制度自20_年_月_日起执行。

企业驾驶员规章制度 篇3

1、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2、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服从办公室的调度,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有关规定的证件,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将本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4、自觉遵守交通安全规定,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驾驶车辆时必须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开车斗气、开快车等。

5、爱护车辆,及时对车辆进行保养,并保持车辆整洁、干净。

6、下班时,车辆要及时入库,不需要入库的要按规定的停车点停放整齐,不准乱停乱放。

7、了解车辆的性能和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报修,并配合修理人员检修,对修好的车辆负责验收,不准车辆带“病”上路。

8、认真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管理人员每周一统计各车工作量,做到实事求是,不虚报、不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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