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体系【通用3篇】

公司管理制度体系(精选3篇)

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篇1

1、目的

为加强公司仓库物资的管理,建立健全物资收发及报废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开发公司仓库的管理。

3、定义

3.1、贵重物资是指单位价格为1000元(含)以上的物资。普通物资是指单位价格为1000元(不含)以下的物资。

3.2、呆滞物资是指超过3个月以上未领用的采购入库物资。

4.职责

4.1、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物资收发存工作。

4.2、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物资与苗圃场苗木的账务工作。

4.3、仓库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由其直接上级复核检查。

5、入库物资的管理

5.1、入库管理规定

5.1.1、购买物品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物资申购单》核对进货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办理验收手续,核对无误后开具《物资进仓单》,由送货人与仓管员在进仓单上签名。与《物资申购单》不符的物资,不予办理入库手续。对专业技术要求较强的物资,需由专业人员验收签名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5.1.2、各部门将尚可使用的'物资寄存于仓库,必须办理物资寄存手续。主办部门将物资分类整理,填写《寄存物资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搬到仓库办理寄存物资入库登记手续。仓库管理员应检查该物资是否有破损或损毁迹象。并在寄存物资表上注明。《寄存物资明细表》见附表1

5.2、贮存保管

5.2.1、物品入库后,对其进行分类编号存放,确保物品摆放整齐。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应按规定进行存放,确保安全。

5.2.2、仓库根据贮存物品的特点和自身环境、设施条件,设置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并配备必需的货架。

5.2.3、所贮存物品按规格型号分区域放置,合理有序,防止损坏。对温度、湿度和其他条件比较敏感的物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并配适当的防护措施,加注'物品'标识,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和防火措施。

5.2.4、对于易受潮变质的物品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场所;对于易锈物品应存放于防雨、防潮的场所。

5.2.5、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物资库存。每月对贵重物资清点一次;每半年对仓库物资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年终由财务部组织人员进行年度清查。盘点应认真做好记录填写《物资盘点表》,发现账实不符、质量变损等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物资盘点表》见附表6。

5.2.6、对于变质、失效或报废的物品,按第7条款规定进行物资报废处理。

5.2.7、仓库管理员须妥善保管贮存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准确、并及时登记《物资进销存明细账》。每月6号前完成《物资进销存月度报表》,并报送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物资进销存月度报表》见附表7。

5.3、出库管理

5.3.1、各部门要以书面形式指定部门物资领用人员(以下简称领料专员),非指定领料专员不得领取仓库物资。物资领用流程如下:领料专员开具《物资领用单》交部门负表人签名复核,凭《物资领用单》领料联到仓库领取物资,领料专员与仓库管理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领用部门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未能签名的可先电话通知仓库发放物资,但事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仓库补办领用手续。各类物资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

5.3.2、领料专员将物品领出后发现规格或其他原因不适用要求退回仓库,领料专员需填开红字《物资领用单》并标明“退回”字样。仓库管理员收到退回物资时在红字《物资领用单》签字,并凭领料联冲销账务。

5.3.3、被使用部门退回仓库或拒绝领用的新购物资,仓管员在收到物资的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采购部,采购部须在收到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回复。未及时回复处理的,仓管员须于3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请示处理。入库物品退货时,仓管员填开红字进仓单并标明“退货”字样,收货人签收后冲销账务。

5.3.4、对办公室及员工宿舍领用的物品由行政部统一办理领用手续,其他部门及个人不予办理领用。

5.3.5、物品借用及归还手续。部门领料专员填写《物品借用登记表》一式二份,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仓库办理借用。借用物品必须注明预计归还日期,无法按时归还的须出具经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延期借用证明。归还物品时仓管员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则由借用部门负责维修后再行归还,如需报废的则由借用部门办理报废手续。《物品借用登记表》见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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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5.3.6、对非有机分解的消耗类物品,(例如:枝剪、镰刀、灯泡……等)原则上以旧换新的方式领用,领用人凭已损坏不能用的物品换领。收回的废品由仓库统一处理。

6、非入库物品的管理

6.1、对工程材料、绿化苗木等非入库物资,仓库管理员有权对物品送达数量进行核查,但不参与实物的管理与接收工作。该类物资按照公司工程类物资管理制度执行。

6.2、公司苗圃场的实物管理由绿化部负责,其账务登记由仓管员负责。苗圃场苗木收发由苗圃管理员填写《苗木进/出场单》一式二联,其中第一联记账联须于每周五下班前交仓管员,第二联存根联由苗圃管理员留存。按请示成批种植苗木的进出单据,由苗圃管理员在种植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苗木进/出场单》交至仓管员。《苗木进/出场单》须由两个以上经办人签名确认。苗木的报废由苗圃管理员按照7、1条款规定进行办理。《苗木进/出场单》见附表8。

7、物资报废规定

7.1、拆迁旧物资及大型物资报废程序。

拆迁的旧物资,主办部门将可重复使用的物资分类整理,填写《寄存物资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搬到仓库办理寄存物资入库登记手续。不能重复使用的物资由主办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并填写《报废物资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名-->通知仓库及相关技术部门到现场复核签名-->相关部门会签(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等)-->董事办审批-->仓库通知相关人员作报废处理。《报废物资登记表》见附表3。

7.2、除第7.1点规定之外的物资报废程序。

确定需报废的物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物资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名后搬到仓库仓库定期汇总《报废物资登记表》提出报废申请-->相关部门会签(使用部门、技术部门、财务部等)-->董事办审批-->仓库通知相关人员报废处理。

7.3、经审批确认尚可使用的的物资,由仓库管理员按规定通知相关人员办理物资寄存手续。

8、呆滞物资的管理.

8.1、呆滞物资是指超过3个月以上未领用的采购入库物资。3个月的计算开始时间以首批《物资进仓单》上的日期为准。

8.2、仓库管理员于每月6号前完成《呆滞物资月度统计表》,并报送财务部、采购部各一份。《呆滞物资月度统计表》见附表4。

8.3、申购部门在一个年度内产生的呆滞物资累计发生三次(含)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超过1万元,仓库管理员将会同采购部向行政部报送,由行政部进行处理。

9、其它规定

9.1、严格执行仓库岗位责任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内。仓库内禁止烟火。因玩忽职守造成物资损失、仓库被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9.2、对不按《仓库管理制度》办理物资收发的部门及个人,仓管员有权记录违规事项,并对违反制度规定2次以上(不含2次)的部门及个人书面上报行政部,由行政部进行处理。《违反仓库管理制度事项统计表》见附表5。

9.3、仓库均应设置安全防患措施,并保持门、窗、柜、锁牢固完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库房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设备,::其种类和数量均应符合要求,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地点,仓库管理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

9.4、离开仓库应随手关闭照明、电脑等一切电源,并锁好门窗,做好安全工作。

10、相关记录

10.1、《寄存物资明细表》

10.2、《物品借用登记表》

10.3、《报废物资登记表》

10.4、《呆滞物资月度统计表》

10.5、《违反仓库管理制度事项统计表》

10.6、《物资盘点表》

10.7、《物资进销存月度报表》

10.8、《苗木进/出场单》

10.9、《物资领用单》

10.10、《物资进仓单》

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目的

⑴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其他成员可参考执行。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对于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水平应有一定幅度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工资成本的增加引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年薪制,结构工资制,工资特区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二章、工资总额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通过建立工效挂钩机制,对薪酬总额进行控制。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第八条、薪酬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为了加强对薪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人力资源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董事长、总经理助理及其它人员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十一条、工资模式

年薪=基薪+绩效年薪

1、基薪按月预发(年基薪额的1/12)或根据合同约定兑现;

2、绩效年薪,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经考核后兑现。

第十二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做出实施细则(附件一: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

第四章、结构工资制

第十三条、适用范围除实行年薪制、工资特区及非正式员工工资制外的员工。

第十四条、工资模式

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其它

一、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

(一)基本工资参照xx市职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而确定,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我司拟定为1960元,(《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二)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多少、经验丰富与否,在本企业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

2、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参照员工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岗位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核心层A、中层骨干B和基层C三个层次及管理类、行政类、财务类、销售类、技术类等五大类,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照岗位重要性分划为10个等级。见下表二:

表二:岗位分类及标准

3、岗位工资其它规定⑴公司岗位工资标准须经董事会批准;⑵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变化而修改岗位工资标准;⑶新进人员被聘岗位以及岗位级别调整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初步意见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对从事专业性较强岗位的人员,公司可视情况而定。⑷根据“变岗变薪”原则,员工晋级则增薪,降级则减薪。薪酬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表三:各等各级岗位技能工资额度

4、由于各个员工业务技能差异,为了重点激励优秀员工,在职等不变的情况下,为优秀员工提供工资上升通道,我们将各个职等的岗位工资分为十级,简称“一岗十薪”;根据岗位评价情况和薪酬市场调查,确定公司最低和最高工资分别为500元和10000元,并推算出各等级工资数额(详见上表三),岗位工资入等入级的原则:根据岗位说明说评价入等,根据能力评价入级。

二、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在本公司工作。工龄工资=公司工龄x100(即在公司每工作满一年,加工龄工资100元)。

三、津贴

(一)津贴是公司员工薪酬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交通津贴、通信津贴、误餐津贴等。

(二)交通津贴:由企业负责人根据员工居住地与工作地点情况具体核定。

(三)通讯津贴

1、通讯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效率而设置的一种补贴;

2、通讯津贴分为4个级别:员工级、部门经理级、副总经理级(含总助)、总经理级;

3、通讯津贴标准如下:员工:根据员工岗位性质等具体情况,由企业负责人核定;部门经理:

①业务类:150元/月/人;

②管理类:100元/月/人;总经理助理:200元/月/人;副总经理:300元/月/人;总经理:实报实销;

4、除总经理通讯津贴实报实销外,其他人员通讯津贴一律凭发票在限额内按部门每月报销一次。

(四)试用员工享受通讯津贴、午餐津贴、交通津贴;按时发放。

四、奖金

(一)奖金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二)奖金种类及金额:

1、奖金种类分为年度奖金和总经理特别奖2种。

2、年度奖金

⑴年度奖金是为奖励员工完成公司年度整体经营任务所设立的定期奖金,金额根据公司全年实现经营利润而定。

⑵年度奖金采取次年首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达标、待达标三种。考核优秀者、考核达标者,年度奖金按本人月工资额的4—6个月标准给予发放;考核待达标者,年度奖金按本人月工资额的2—4个月标给予发放。

⑶年度奖金发放采取在年底分一次性发放的方式。

3、总经理特别奖:根据公司整体经营和发展需要所设立的专项奖金。具体奖金项目及金额由总经理决定,单独发放。

4、试用员工原则上不享受奖金待遇,特殊情况除外。

五、其他

1、奖金考核由经理、办公室根据该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贡献大小和出勤记录等考核结果确定。

2、特殊贡献人员的奖金额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可突破规定;

3、各项奖金由总经理通过隐密形式发放,任何人不得外传。

4、学历工资

第十五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除实行年薪制,其工资模式原则上采用结构工资制。与公司订立临时劳动合同的人员,其工资模式采用简单固定金额工资制,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对其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其实发工资总额。

第十六条、新录用人员工资

新录用人员包括企业从学校直接录用的毕业生、从社会招聘、其它单位调入人员以及接收的复转退伍军人等。

1、试用期工资:事务型员工:元/月;管理(技术)型员工:元/月;部门副职:/月;部门正职、技术人员:元/月;特殊技术人员、高管及其它例外情况,由董事会决定。

2、试用期员工管理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特殊人才的薪酬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方法见工资特区。

4、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按所在岗位及其工作能力、实绩、个人综合素质等确定其基础工资及相关补贴等。

第五章、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公司为员工集体交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其相关标准按当地社保基金大厅公布为准。住房公积金:另行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根据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政策的变动情况,公司可以适时、适当调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系数。

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休假和年度体检,具体规定见公司《员工手册》。

第六章、工资特区

第十九条、设立工资特区的目的

设立工资特区,使工资政策重点向对企业有较大贡献、市场上稀缺的人力资源倾斜,目的是为激励和吸引优秀人才,使企业与外部人才市场接轨,提高企业对关键人才的吸引力,增强公司在人才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二十条、设立工资特区的原则

1、协商原则:特区工资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2、保密原则:为保障工资特区员工的顺利工作,对工资特区的人员及其工资严格保密,员工之间禁止相互打探;

3、限额原则:工资特区人员数目实行动态管理,依据企业经济效益水平及发展情况限制总数,宁缺毋滥。

第二十一条、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工资特区人才的选拔以外部招聘为主。其条件为名优院校毕业生、企业人力资源规划中急需或者必需的人才、行业内人才市场竞争激烈的稀缺人才。

第二十二条、工资特区人才的淘汰针对工资特区内的人才,年底根据合同进行年度考核。有以下情况者自动退出人才特区:

1、考核总分低于预定标准;

2、人才供求关系变化,不再是市场稀缺人才;

第七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二十三条、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员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二十四条、非正式员工工资制的确定与发放通过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八章、薪酬的计算及支付

第二十五条

1、工资计算期间为当月的1日至当月的最后一日,并于翌月5日支付。如遇支付工资日为休假日时,则提前于休假日一个工作日发放。

2、公司因不可抗力因素需延缓支付工资时,应提前于前一日通知员工,并确定延缓支付的日期。

第二十六条、员工离职或被辞退时,本人或其抚养者可以向公司提出申请给予工资事宜,从请求日起三日内,公司应支付该员工已出勤工作日数的工资。

第二十七条

1、凡符合下列规定的员工工资,按日计算:

⑴新聘者;

⑵离职或遭辞退者;

⑶停职而复职者;

⑷其他;

2、按日计算工资方法:出勤工资额=基本工资×(该月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二十八条、员工请假(假期含正常休假日)时的工资规定,详见《行政手册》。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扣除,按下列方式计算:缺勤工资扣除额=基本工资×(缺勤日数÷该月应出勤日数)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条、为实现新、旧薪酬制度平衡、顺利转换,现有员工的基础工资在原有的工资标准总额的基础上,就近上套。

第三十一条、公司为员工购买的各项社会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公司统一按标准代缴。

第三十二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双月薪包括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

第三十三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十四条、本方案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附表一:人力资源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表

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篇3

1目的

为加强xx集团各项资产管理,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各项资产的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各项资产的布局、购建、投资等,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属下所有子公司以及相关联营公司。

3资产管理原则和体制

3.1.xx集团实行统一归类、统一核算办法、统一调配的管理方法。

3.2.xx集团实行'全集团统一管理、各分公司分别核算、使用部门(或人员)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即由集团财务中心资产管理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集团行政办负责实物管理和调度,各分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资产管理和监督,各分公司行政办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资产实物管理和调度,各使用部门(或人员)负责所使用资产的具体保养和维护。具体构架如下:

4管理职责

4.1集团财务中心资产管理部。

4.1.1在集团公司董事局的领导下,负责资产管理政策的决定和调整及集团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

4.1.2负责资产管理计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以及各部门、各分公司资产管理工作计划的审批。

4.1.3负责集团全面资产报表和数据的汇总、编报以及资产管理档案的建立和完善。

4.1.4参与重大资产项目购建、变动、投资在资产管理环节的决策。

4.1.5负责较大资产项目变动的审核。

4.1.6直接负责集团本部环节的资产明细核算。

4.1.7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评。

4.2集团行政办

4.2.1在资产管理工作方面接受集团资产部的指导和监督。

4.2.2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制定资产实物管理责任制。

4.2.3负责全集团资产的实物管理和统筹调度。

4.2.4直接负责集团本部各部门资产的调度和管理。

4.2.5负责各分公司行政办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4.2.6集团行政办应设专(兼)职资产管理员。

4.3各公司财务部

4.3.1负责按本制度的规定和集团资产管理部的政策要求,制定各公司范围内的资产管理办法。

4.3.2负责各公司范围内的资产核算和资产报表的编报和说明。

4.3.3负责各公司范围内的资产实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4.3.4负责各公司范围内的资产使用效率分析。

4.3.5各公司应设专(兼)职资产管理核算员。

4.4各公司行政办

4.4.1接受集团公司行政办的领导,在资产管理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和各公司财务部的指导和监督。

4.4.2负责各公司范围内的资产实物管理和日常调度工作。

4.4.3负责各公司范围内的使用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的统计和评价工作。

4.5各使用部门或个人

4.5.1在资产管理环节接受各级财务部的监督、指导和各级行政办按规定进行的调度。

4.5.2对所领用和保管的资产负责,按规定使用和保养,确保各项资产按规定发挥效用。

4.5.3对所领用和保管的资产负责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4.5.4对所领用和保管的资产负责定期报告其使用效果和磨损情况。

5资产范围、分类和含义

5.1范围:xx集团资产管理制度所指的资产是指纳入集团财务中心资产管理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未售出开发产品、未开发的土地。

5.2分类:本制度所指资产划分为三大类,第一大类为固定资产;第二大类为低值易耗品第三大类为未售出开发产品、未开发土地。

5.3含义:

5.3.1固定资产:xx集团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含20xx元),并在多次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实物形态的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本集团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本集团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以上定义不包括家具用具,家具用具需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列为固定资产管理。

5.3.2低值易耗品:xx集团的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内达不到固定资产条件的财产物资。具体规定如下:

5.3.2.1易碎物品:如玻璃器具、陶瓷用具等。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2.2家具用具:单位价值3000元以下的,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2.3电讯设备:手机、对讲机、普通电话机(电话交换机除外),无论价值多少,全部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2.4除以上三类物品外,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的办公用品、维修工具、交通工具、经营用具、厨房用具等都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3未售出开发产品:指已办理竣工验收和交接手续,尚未售出的作为房地产开发产品建造的楼房。

5.3.4未开发土地:是指为开发房地产项目而购买但尚未进行开发的土地使用权。

6固定资产管理操作规定

6.1固定资产购置原则

各项目行政部门需根据实际情况,在无法实现内部调配的情况下,方可购置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用。

6.2固定资产购置程序

各部门、各项目需购入固定资产时,必须由所需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同级行政办审核签字后,根据公司制定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主管采购部门采购。

6.3固定资产增加的操作规定

6.3.1购建: 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购入时实际价值加上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税金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入账价值。

6.3.2接受捐赠

6.3.2.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6.3.2.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6.3.3自行建造: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6.3.4投资者投入:从投资者手中取得固定资产,应会同技术部门根据合同凭证上所列内容,逐项点收,其价值应以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

6.3.5盘盈:固定资产盘盈应尽快查明原因,由各级财务部根据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董事副总批准后才能正式处理。

6.3.6固定资产改建、扩建:各公司、各部门需将原有固定资产改建、扩建的,由实物保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行政办签字确认,集团行政办审核后,报集团资产管理部审定,呈集团陆总裁批准实施。其价值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6.4固定资产减少的操作规定

6.4.1内部转移: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各级行政办依据资产调度权限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后才能进行,固定资产实际转移时,应由各级行政办填制《固定资产转移表》(见附表),财务部门、行政办、使用部门应根据《固定资产转移表》内容登记有关账簿、卡片,核算部门必须将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一同转出,做好核算和统计工作。同时转出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固定资产档案,固定资产卡片应随转出的固定资产一齐转出并进行转出登记,转入固定资产的公司财务部、行政办、使用部门应将该项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固定资产档案,固定资产卡片中进行转入登记,集团行政办应将该项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档案中进行登记。

6.4.2出售:企业在出售固定资产时,应由使用部门或财产保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出售单',经同级行政办签字,依据集团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据以办理固定资产出售手续,财务部门根据'出售单'进行固定资产出售的账务处理。

6.4.3对外赠送: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外赠送固定资产的,需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捐赠单',经同级行政办签字,集团行政办确认,报集团资产管理部审核后,呈集团陆总裁批准,各部门根据已审批的固定资产捐赠单'办理消账手续。

6.4.4对外投资: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向其他单位投资固定资产时,财务部门应根据董事局确定的合同、协议价格入账,实物管理部门在对外转出固定资产时,不仅要从账面转出固定资产原值,同时还应转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6.4.5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

固定资产需要报废或发生毁损,应由使用人员及部门提出需报废或发生毁损的资产状况及原因的报告,经各级行政办查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各级财务部门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经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汇总评审,根据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进行。对于由主观原因造成的毁损应100%追收责任赔偿款,由于主客观两方面原因所造成的毁损应根据其发生毁损的实际情况按责任金额的10-50%追收责任赔偿或行政处罚。固定资产报废后的残值处理应由各级行政办与使用部门一起参与,必要时财务人员应参与监督。

6.5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修理

6.5.1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

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按各项资产的说明书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固定资产因使用或保管不善而发生毁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不按正确方法操作各类机械设备及违章驾车造成的.损失及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6.5.2固定资产的修理

固定资产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在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修复使用。使用部门应即时通知实物管理部门,不得擅自修理。实物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应赶往使用地点查明原因,指定有关部门负责修理,并填写《固定资产修理登记单》。固定资产发生修理费用,由负责修理部门填写报销单,连同《固定资产修理登记单》作为报销依据。

6.6固定资产保险

固定资产的保险、续保、索赔工作由签订财产保险合同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被盗、丢失或遭受不可抗拒力损坏,实物管理部门及时报案追查原因,同时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手续,财务部门协助主管部门完成此项工作。

7低值易耗品管理操作规定

7.1低值易耗品采购和保管的操作规定低值易耗品采购和保管的操作规定按集团公司采购和保管有关规定进行。

7.2低值易耗品领用的操作规定

7.2.1各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低值易耗品申领单》,按《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7.2.2各使用部门应根据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按月编制《低值易耗品领用报表》。

7.2.3各级行政办应对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编制《低值易耗品档案》及维修、保养记录。

7.3低值易耗品报废的操作规定

7.3.1低值易耗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正常磨损而损毁报废,应经各公司行政办鉴定,确认报废后,报同级财务部审核,由同级财务部根据报销权限统一报分公司执行总经理、董事副总审批。

7.3.2低值易耗品由于非正常磨损而发生毁损报废(含短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由使用部门或保管人提出申请,经行政办鉴定,确认报废原因后,报同级财务部审核,由同级财务部根据低值易耗品报废毁损的金额

的大小逐级报批。

7.4发生的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含正常与非正常报废),各公司财务部根据已审批过的报废清单及时报送行政办、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办理消账手续。对于非正常报损还须向当事人追收责任赔偿款。所有报废物资处理应由行政部门负责,现款收入应及时交财务办理入账手续。各公司财务部应根据每月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情况编制低值易耗品月报表,每月10日前报集团资产管理部备案。

8未售出开发产品管理

8.1未售出开发产品定义

指已办理竣工验收和交接手续,尚未售出的作为房地产开发产品建造的房屋建筑物。

8.2未售出开发产品管理的职责分工

8.2.1未售出开发产品的实物管理归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需根据未售出开发产品的性质、特点,会同住户中心、工程部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维修、保养计划,报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备案。

8.2.2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必须建立未售出开发产品档案及分清未售出楼房的完损等级,其等级主要分为:

a、完好房

b、基本完好房

c、一般损坏房

d、严重损坏房4个等级。

8.2.3为了使开发产品在未售出之前保持完好状态,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根据物业公司制定的维修、保养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写出分析报告,供董事会参考。

9未开发土地管理

9.1未开发土地定义

是指为开发房地产项目而购买但尚未进行开发的土地使用权。

9.2未开发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操作规定

9.2.1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必须设置土地使用权账户,通过'土地开发成本'科目归集,待实际开发时,根据用途转入相应的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9.2.2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必须 3 天之内及时将有关合同、土地使用证等有关资料报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备案。

9.2.3土地使用权发生变更时,必须在一周内将有关变更资料报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备案。

9.2.4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应建立全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档案资料,对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做好明细记录,供有关部门查阅。

9.2.5土地使用权取得价值应以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计价;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投入的土地应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10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操作规定:

由于融资及其他经营业务的需要,需将公司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物的,由所需部门填制抵押物登记表,经实物管理部门确认,集团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集团总裁办批准后办理有关抵押手续,同时将已确认批准后的抵押物书面报送同级财务部、行政办及集团资产管理部备案。

11资产清查盘点的操作规定

11.1为确保全集团资产的账实相符,各项资产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

11.2各项资产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清查至少每半年一次。

11.3各项资产盘点应分类进行。

11.4各级财务部和行政办以及实物使用部门或人员应共同参与各项资产盘点,财务部门在盘点过程中负责组织、监督和审核。

11.5每次盘点前应进行准备,制定盘点方案,设计好各项盘点表格。

11.6每次盘点应填编盘点表,并将财务部提供的账面财产清单与实际盘点数对比,结出差异,查找和分析差异原因,对差异根据不同情况,按照集团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12资产核算原则

12.1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资产核算规定的修改和制定。

12.2集团公司各级财务部具体负责各自范围内的资产核算工作,并受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的指导和考核。

12.3集团实行统一的资产计价办法,资产计价采用国家规范的历史成本法。

12.4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残值比例根据公司性质按国家规定的比例预留,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为10%,内资企业为5%,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20年)、机器设备(10年)机械设备(10年)、变电设备(10 年)、电器设备(5年)、装饰物品(5年)、通讯设备( 5年)、电子设备(5年)、办公设备(5年)、运输工具(5年)、厨房设备(5年)、电气设备(5年)、耐用家具(5年)、仪表仪器(5年)、娱乐设备(5 年)、其他设备器具(5年)。

12.5各级财务部应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作好所管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努力做到固定资产账、卡、物一致。在采用电算化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应按单项进行明细核算。

12.6财务部门应对所管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及时的核算,所有低值易耗品领用或进入使用前必须先通过'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反映,并应编制低值易耗品清单或建立低值易耗品档案。

12.7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法。

13资产管理和使用责任制

13.1xx集团资产实行实物使用和管理责任制。

13.2集团资产管理部及各公司财务部应与集团行政办及各公司行政办签定资产实物管理责任书,按责任书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资产事物业绩考核。

13.3各级行政办应与各使用部门或人员签订资产使用责任书,按使用责任书的内容和标准考核和评价各使用部门或个人的资产使用和保养业绩。

13.4各种资产责任书中的考核标准应以盘点结果及资产报表分析结果为关键内容。

13.5资产考核指标

13.5.1酒店、会所的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损耗率控制在营业收入1%以内。

13.5.2资产的完好率达到95%。

13.5.3财产流失率为0。

13.5.4项目综合管理水平达到集团公司评定为:优。

14资产规划

集团资产管理部应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及各种年度的中期(3年左右)的、长期(5-10年)的财务计划,会同各公司财务部、各级行政办及有关部门制定

集团的资产总规划和各公司的资产规划,包括资产购建、调拨、投资、报废、出售等。

15各种资产管理表格设计(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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