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消防管理制度(合集3篇)

防汛消防管理制度(通用3篇)

防汛消防管理制度 篇1

1、消防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1.1分公司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1.2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1.3对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职工,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

1.4发生火灾后,立即报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补救,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5进行季节性和专业性防火检查,监督执行防火制度,督促解决火险隐患。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必须与建筑物高度同步装备:设消防水池、高压水泵,高压水泵应专线供电,供水管直径应不小于76

防汛消防管理制度 篇2

1、根据各实验室和楼层情况,在明显位置配备灭火器、消防栓。

2、消防、应急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3、消防、应急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4、消防、应急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4.1 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检测一次。

4.2 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4.3 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4 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5 其他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5、消防器材管理:

5.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5.2 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5.3 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5.4 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制定专人负责。

防汛消防管理制度 篇3

1、消防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措施。

1.1分公司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1.2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1.3对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和职工,加强管理教育和学习训练,

1.4发生火灾后,立即报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补救,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火灾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5进行季节性和专业性防火检查,监督执行防火制度,督促解决火险隐患。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3、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必须与建筑物高度同步装备:设消防水池、高压水泵,高压水泵应专线供电,供水管直径应不小于76㎜。每层设直径为65㎜的消防接口,从第四层起,每隔一层配备一条长度为20米的消防水带。

4、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种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4.1电机房、电工房、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室、值班室、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配备不少于1个。

4.2易燃易暴物品库、可燃物堆放场、木制作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非易燃的材料库每50㎡内不少于1个。

5、消防器材管理

5.1建立严格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指定专人保管,落实责任。

5.2各种消防器材是消防专用工具,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他用,如有违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处理,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5.3各种消防器材用于扑救火灾,用完后立即整理放回原处,如有损坏,应报安全管理部门,并报损重新配发。

5.4消防器材一律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统一购置,按各工程公司需用实际数量和预计施工现场的需要配发,需用单位必须事先提出下一年度的需用计划,否则不予配发。

5.5凡配发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的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要定期检查、保养,冬季要做好保温工作,使各种消防器材经常处于完好状况。

5.6严禁对消防器材乱拿乱放,严禁动用消防栓、严禁埋压、圈占、堵塞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

6、仓库防火管理

6.1要有严格的消防制度和责任制。

6.2库房和库区,必须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语牌。

6.3易燃易、暴物品的堆放,要与烟火明火作业场所及高压架空线保持适当的防火距离。

6.4仓库区域内,必须能使消防车通畅。

6.5库房内严禁乱拉临时照明线,要随时检查库房内的.电器设备、电线、灯具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6仓库的窗户应向外开,保持库内通风良好,通道及出口不准堵塞,要保持通畅无阻。

6.7非工作人员,不得私制进入库内,必须进库时,要经过本库保管员同意方可。

6.8储存化学易燃物品仓库,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6.9库区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应设有适当数量的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

7、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7.1施工现场易燃材料的堆放,应远离火源、电源,应随用随运,不宜堆集过多。

7.2施工现场的各种生产、生活用火,如熬沥青、烘炉、电器焊及烧水锅炉,冬季取暖火炉等安装、移动、增减等,必须经施工安全员和安全管理部批准。

7.3凡在有易燃物、材料场、仓库等地施工,严禁使用各种明火,禁止吸烟,不得携带火种及其他引火物进入上述地区,在施工现场要设有吸烟室。

7.4架设临时动力、照明电源线,应符合要求,严禁与金属材料接触或无安全措施横穿马路。

8、施工现场临时动火审批制度

8.1施工现场需动火时,必须到安全管理部办理动火手续后,方能动火。

8.2施工现场使用电炉子,必须到安全管理部领取准用证,方可使用。

9、施工现场无消防制度和消防设施以及消防器材罚项目部500元。

10、施工现场无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造成事故罚项目部500元、安全员200元。

11、防汛管理根据白银市区的气候,每年的6月至9月为汛期。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职工生活的正常进行,避免国家和职工生命财产遭受损失。各分公司、项目部在组织好生产的同时,还要做好年度防汛工作

11.1根据公司防汛工作的安排,建立年度防汛责任制,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确保安全防汛工作的完成,在防汛工作中,要求各分公司、项目部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服从统一指挥,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严防麻痹思想,提高警惕,执行防汛责任制。

11.2成立各分公司、项目部的防汛抢险队,按时上报安全管理部抢险队人员名单,抢险车辆的牌号,按抢险队员人数配备应急抢险工具。

11.3每年各分公司、项目部要将准备好抢险的物质器材及工具进行检查、更新、调配并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真正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用

11.4各工程公司(项目部)要对自己的办公地点、厂房、宿舍、高低压供应线路、排水沟施工现场在汛期来临之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处理不了的隐患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由公司安排解决。

11.5公司在汛期期间成立防汛领导小组,安排值班人员,防汛值班人员领导上岗负责并配备适当的管理人员和值班用车,值班人员要按值班表做好交接班记录。

11.6防汛发生的费用进入生产成本,凡所发生的费用较大者,要事先上报公司,经批准后实施。

11.7参加防汛值班人员,要按时上岗,保证通讯工具畅通,认真负责,要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11.8对防汛工作失职和不顾全大局而造成事故,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者情节轻者罚款500元—1000元,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12、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