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惩制度通用7篇

为了确保生产工作的安全,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应制定规范的安全奖惩制度。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安全奖惩制度通用7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安全奖励制度 篇1

为了不断提升公司的安全环境,提高员工的反恐、安全意识,对积极参与反恐知识学习和举报安全漏洞有功的员工进行奖励,以不断激励员工更加积极地参与公司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满足以下条件的员工给予奖励:

1、 每次都能积极参加反恐知识学习,且学习成绩突出者

2、 举报吴出入证人员,经查实为外来人员的

3、 举报可疑人员经查实的

4、 举报内部阴谋经查实的

5、 举报无授权人员进入限制区域经查实的

6、 举报各类安全隐患经查实的

7、 举报犯罪分子偷窃、骗取公司财产经查实的

8、 其他对公司安全和反恐有提升和完善的情况。

奖励种类:

1、 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2、 现金奖励、公司礼物 申报流程:

行政部申报——厂长审批——总经理核准——公布执行 本制度经公布即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猜你喜欢:

1、安全奖惩连带责任制度

2、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安全考核奖惩制度

4、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篇2

第一条为加强交通部门各类安全事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理,根据有关法规、规章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和紧急突发事件(故)及时上报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部门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事故报告。凡发生死亡1人以上,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有一定社会影响的伤亡事故,以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死亡3人以上,经济损失30万以上或群伤事故,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严重泄漏、燃烧、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事故责任单位必须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及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立即向市、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并在4小时内形成正式的事故快报。

1、道路运输事故:市级运输企业负责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交管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值班室报告,交管所向交管处值班室报告。

2、水上运输事故:市级航运企业分别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航务处(海事局)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海事处向海事局报告。

3、公路桥梁施工和养护作业事故:市级路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向市交通局值班室和公路处值班室报告;区(市)县交通局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公路所向公路处值班室报告。

4、交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交通生产企业直接向市交通局值班室报告。

凡发生重特大伤亡责任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伤亡责任事故、危化品运输安全事故,市交通局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在向局领导和有关处(室)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按要求向市政府值班室、省交通厅值班室、市安监局值班室报告,交管处、公路处、航务处(海事局)负责分别向省运管局、公路局、航务局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报送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处置情况。

第三条 安全事故的统计。安全事故的统计时间为上年的12月26日至当年的12月25日,上月的26日至当月的25日。市交通局负责统计盛市级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在本地注册的国营、集体、民营、股份制交通企事业单位安全事故。

1、道路运输事故统计:按照交通部制订的《公路运输企业责任行车事故统计报告办法》的要求,区(市)县交通局和市级道路运输企业在每月5日前填报省交通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公路运输企业行车事故 (月、季、年)报表》交市交通局安全监督处,安监处汇总后在每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运管局、局规划处,并将《安全指标对比分析表》报局长、分管安全副局长等有关局领导。

2、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统计:水上运输安全事故由区(市)县海事处和市级航运企业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上报市航务处(海事局),航务处(海事局)在每月5日前报送局安监处,安监处在每月10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市级道桥施工和养护企业、收费公路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由公路处负责统计,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安监处;其它市级交通企事业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监督处报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表》,经安监处汇总后报局领导和市安监局等相关部门。区(市)县级交通企事业单位职工伤亡事故由区(市)县交通局负责统计,并报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条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市交通局和区(市)县交通局分别建立道路运输安全、水上运输安全、企事业职工伤亡事故档案专卷,落实专人负责保管。档案内容包括:上级领导对事故的批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处理事故的文件和批复、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快报和应急救援处置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决定、企事业单位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每月各类事故统计报表等。安监处、交管处、公路处、海事局对各类违章受到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的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分别建立劣迹档案,并在xx交通安全公示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

第五条本制度经xx市交通局修订后,从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安全奖励制度 篇3

目 的:规定安全隐患的分类、报告和奖励方法

范 围:全体员工

一、安全隐患分类

一类: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情绪低落、思想波动,以及不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其它忽视安全的行为等。

二类: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不当,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个体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等。

三类: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包括照明光线不良、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安全通道堵塞、物料存储存在安全隐患等。

四类: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包括各类安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管理方式方法的缺陷或不完善等。

五类:其它工艺、设备、消防、职业健康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报告程序

1、发现隐患逐级上报,即员工报车间,车间报安全环境管理处。

2、上一级接到下一级事故隐患报告,在24小时内必须作出书面整改指示,或作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3、报告形成书面文字后,应逐级上交至安全环境管理处备案待查。

三、报告形式

1、口头报告:报告人报告后由车间或公司安全员记录。

2、书面报告: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隐患内容、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

四、奖励

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隐患的危害程度可作为工资提升和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

2、发现1类安全隐患,奖励报告人20--30元/项;发现2 --3类安全隐患,奖励报告人5--15元/项;发现4类事故隐患,奖励报告人10--20元/项。

3、 发现第五类安全隐患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

4、 对发现的隐患,在报告时提出合理化防范措施或建议的,可追加奖励10元。

5、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职能部门申报,主管领导签字生效。

五、其它

1、 车间(部门)对员工上报的安全隐患,不整改和上报的,对责任人依据《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及《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2、发现了事故隐患,因车间(部门)不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的,造成的事故损失由车间(部门)承担,同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3、 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六、本制度由安全环境管理处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安全奖惩制度 篇4

1.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公司安全管理,有效规范干部、职工安全行为,激发职工参与安全管理主观能动性,同时为公司发展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大环境,特制订本细则

2.适用范围及要求

2.1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的奖励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的处罚。

2.2 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程、制度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干部、职工都应遵守,如在工作中违反均属违章,都将按本细则进行处罚。

2.3 对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来我公司检查、视察时发现的违章行为,将给予违章者加倍处罚。

2.4 各部门、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细则组织实施,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和执行,促使每一位职工都熟悉此细则。

2.5 公司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车间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违章作业(指挥)的车间和个人给予处罚。安环科负责建立职工奖惩管理档案,凡违章违纪人员一律参加月度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奖励和表彰

3.1. 对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制度或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效果良好的奖励20-200元;

3.2 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和物资,及时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化的奖励50-500元;

3.3 在公司组织的`安全月考或安全竞赛、月度安全绩效考评活动中成绩优异的奖励50-100元;

3.4 班组安全管理方面有创新,并在车间内部推广卓有成效的奖励50-200元。

3.5 对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的职工,根据事故隐患等级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3.5.1 报告岗位(含非本岗位)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5.2 报告本岗位的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等存在的非本人责任不落实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5.3 职工发现作业场所事故隐患,应立即向当班班长或车间负责人报告,由当班班长或车间负责人填写“事故隐患报告单”上报安环科或直接投递到中央控制室门口的安环科意见箱内,情况紧急时,现场

人员应当采取可靠措施进行处臵,同时逐级报告安全和生产部门。

3.5.4 本细则按照以下标准对及时报告事故隐患的职工给予奖励

(一)对报告一般事故隐患的职工奖励20-100元;(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或限期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职工奖励50-200元;(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车,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3.5.5 安环科负责对报告的事故隐患进行核实和统计,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对报告事故隐患的职工实施奖励。

注:本条款中“事故隐患”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处罚办法

4.1 凡在生产及检修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章行为的个人,公司对违章者处以100元的经济处罚,月度内有第二次违章行为的,下月直接调整为学徒工,期满后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恢复原岗位工资。

4.1.1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不到位。

4.1.2 因忽视安全生产,玩忽职守或发现事故隐患、危急情况不汇报且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4.1.3 设备检修、动火、受限、登高、动土、抽堵盲板、断路、吊装及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含电气“两票”)时无票证作业(现场作业、

监护人员不随身携带相关票证视为无票证作业);无票证作业时“三种人”分别承担安全责任。

4.1.4 凡4.1.2中涉及到的特殊作业安全措施未落实,就允许、开始作业。

4.1.5 违规使用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及有关附属仪表等未定期校验、维修和巡查或检查不彻底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4.1.6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含电工、电焊、起重、***充装、厂内车驾驶、压力管道、压力容器、危化品安全作业证等),车间未经公司批准私自调换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则对车间负责人按照严重违章处理。

4.1.7 各级领导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在现场发现职工违章不制止。

4.1.8 各部门、车间对专项和现场事故处臵应急演习组织、开展不力或对公司组织的综合预案演练重视不够,敷衍了事、影响演练进度和质量。

4.1.9 生产装臵大小修、抢修(含单项工程检修)没有事先对危险、危害因素分析和制定检维修方案、没有组织检维修前安全教育以及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等即进行检维修作业;检维修完毕后,没有组织验收和办理交付手续等。

4.1.10 其它违章行为被公司认定为严重违章的。

4.2 凡在生产及检修过程中,有下列较严重违章行为的个人,公司对违章者处以50元的经济处罚,月度内有第二次违章行为的考核100元;月度内有第三次违章行为的,下月直接调整为学徒工,期满后经《安规》考试合格后恢复原岗位工资。

4.2.1 特殊作业票证办理存在填写内容不清楚、安全措施不具体、漏项、审批手续不全、越级代签、字迹不规范;作业地点、作业内容、作业级别与实际不符及许可人和负责人不到现场共同确认等。

4.2.2 特殊作业无监护人;作业监护人没有确认和落实作业安全措施或落实的不全面(如动火没有消防措施、消防器材配备不足或受限作业没有抢救后备措施等);作业监护人擅离职守;监护人员代替操作人员进行作业;作业监护人没有做到善始善终。

4.2.3 进入厂区不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或着装不规范;进入装臵区巡检或检维修时不按岗位特点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用具;

4.2.4 机动车辆无证、无令、超速、带病、超载驾驶或无防火帽进入防爆区;

4.2.5 在防爆区域操作或检修时不使用防爆工具或使用非防爆的通讯工具。

4.2.6 职工对违章指挥行为不制止或未拒绝执行,发现身边职工有违章违纪行为未加以阻止或未向上级领导反映。

4.2.7 公司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车间无故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且未书面反馈信息(隐患整改延期必须采取临时安全措施)。

安全奖惩制度 篇5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各种人身伤亡事故及造成重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到奖罚分明,依据安监总局【20xx】139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及责任追究。

(三)权责

1、总经理:公司安全考核及奖惩制度的核准、授权与公布;

2、安全主任:拟定公司安全奖惩制度的规范及修正,组织各部门安全绩效的考核,各项奖励的颁发和惩戒的执行;

3、综合办公室:按照审批报表支付安全生产奖金。

(四)内容

1、考核方式:

总经理授权安全主任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部门对车间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车间对员工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时间:

每年考核一次。

3、部门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部门工伤事故发生率;

(3)部门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部门事故隐患整改率;

(5)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6)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7)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4、组长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

(2)所辖组内工伤事故发生率;

(3)所辖组内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率

(4)所辖组内事故隐患整改率;

(5)所辖组内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6)所辖组内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7)所辖组内的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5、员工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本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

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2)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机器设备安全注意事项;

(3)本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4)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五)考核处罚方式

1、生产部主管安全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生产部主管人民币100元;车间主管及组长考核内容不落实,一项次扣责任人人民币50元;员工考核内容不落实扣除人民币20元(均从安全奖金中扣除),并接受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如因部门、人员安全职责不落实,造成事故,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扣

款、解除劳动合同或按规定由国家相关的法律处理。

(六)奖惩原则

1、奖金的设置:

1)安全奖金由财务部另外拔给,在年终时以安全奖金形式打入个人工资帐户内发放;

2)年终时由安全主任组织评比一次﹐将评比结果上报总经理。

2、奖惩原则

(1)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

(2)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着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给予重惩;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3)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七)奖励方式

1、生产部年度无工伤事故,公司给予部门300无安全奖;

2、在安全生产、安全监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和人员,可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

3、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或事件扩大,为挽救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做出显着贡献的人员视情况可给予500元至1000元的奖励。

(八)处罚方式及责任追究

1、各参评部门本年度如发生一起工伤事故,则给予该工伤人员的组长书面警告、主管严重书面警告,同时取消该部门25%的安全奖;

2、不按规定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的组长,给予其扣除年终安全奖金的15%;

3、有违章操作行为﹐未造成工伤事故的﹐给予批评教育,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4、修机、安装设备时,未挂相关标识牌的,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并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5、未按《明火作业管理规定》办理动火申请作业人员﹐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6、未按规定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给予主管口头警告并责令完成教育培训工作,未按规定对在岗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未作培训记录的,给予主管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7、当员工违章操作、未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给予当事人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生产主管和组长视而不见、不提醒、亦不作任何处罚的,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8、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时,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9、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提出整改治理措施生产主管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0、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1、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安全主任处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2、对龙岗区、及各街道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责令改正指令书”和安全主任发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书”、未按时按要求整改的;责任人扣除25%的年终安全奖金;

13、不履行安全责任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扰乱正常安全管理秩序的责任人扣除50%的年终安全奖金;

14、不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的部门或人员,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5、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的机修人员,扣除15%的年终安全奖金;

16、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安全奖励制度 篇6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井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矿的班组管理,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奖励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班组。

第三条 组织结构:煤矿成立以矿长为主任,其他副矿级领导为副主任,各副总、生产、党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班组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班组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第四条 班组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矿井基础管理工作,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二、矿班子负责修定完善班组建设管理的有关考核奖励制度,使班组建设考核工作更具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实用性,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和谐发展。

三、矿班子组织定期检查指导班组建设管理情况,负责班组建设检查、评比、考核、验收工作。

四、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上级关于班组建设的有关要求,每月对各区队班组建设进行一次达标验收,确定达标等级,进行奖罚考核。

五、矿班子对班组建制的确定、班组长的选聘、班组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监督、审核、批准执行。

六、建立班组、班组长及后备班组长个人档案,制定班组长培养计划,逐步规范班组管理。

第五条 班组安全奖励机制组织:

一、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责。

二、人数多的班组可以设一名副班长,协助班长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三、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点必须指定一名组长负责,该点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六条 班组安全奖励机制教育:

一、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班组工作范围,掌握本岗位、工种操作技能。

二、工作人员熟悉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操作机械设备、工具。

四、工作人员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班组长必须对所属班组人员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了如指掌,安排工作时,合理、正确使用人员,做到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六、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理论水平。

第七条 班前会具体内容:

一、班前会的各项工作必须以班组长为中心。

二、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培训。

三、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结合当班生产任务,详细布置各项工作。

五、根据工作环境状况,布置安全工作,人员分散作业时,小组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

六、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

第八条 班组安全检查项目及问题(隐患)整改:

一、班组长必须组织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班前对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交待人员处理后方可生产。各岗位人员在班前要对所管辖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电钳工应对本班范围内的设备做重点检查。班中要对作业过程中的动态工程质量、设备的运转状况、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班后应对所干工程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做全面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当班处理完毕,且应在下班班前会上做重点强调。

二、班组长在工作过程中应检查班组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各岗位人员是否执行《规程》和《标准》,各岗位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彻底整改。

三、现场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并汇报区队、安监调度,由区队采取措施处理,区队处理不了的,由矿协调解决。

第九条 班组人员自保、互保、联保要求:

一、班组所有人员必须实行自保、互保、联保责任,明确互保、联保对象。

二、作业中互保、联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看互保对象是否严格按《规程》、《标准》作业;互相保证,保证互保对子安全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第十条 班组交接班制度:

一、为了确保生产正常、安全运行,各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交接班时,必须由上一班班长向下一班班长交接,不得委托他人交接班。

三、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本班安全及生产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处置措施,并对下一班工作重点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四、班组长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交接班记录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检查考核。

第十一条 班组管理:

一、各班组必须严格管理,增强班组凝聚力、执行力,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班组,并要有具体措施。

二、各班组实行精细化管理模式,以工作目标为中心,细化工序管理,控制影响工序质量的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推动各班组安全、文明生产。

三、以规范职工行为为切入点,行走做到“俩人成排、三人成行”,集体行动统一化;接受任务做到,“安排清楚,责任明确”,工作安排命令化;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质量可靠”,环境卫生清新化。

四、班前会要突出重点、方法新颖、效果明显。

五、现场安全实行确认制,工作前要进行安全确认、工作中要规范操作、工作后要现场讲评。

第十二条 班组安全文化管理:

一、班组安全文化应从观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入手,总结提炼适合本班组的文化形式,做为指导班组管理的方法。

二、班组安全文化就是要通过员工系统学习安全科学技术,班组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科学理念、安全文化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急救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工作经验介绍等,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技能。

三、班组安全文化还要结合会议精神、安全活动日、班前会、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班组安全文化的实效性。

安全奖惩制度 篇7

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制度

(一)本单位每年对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二)由保安部联合人力资源部具体执行考评工作。

(三)考评结果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后,按本制度中相应条款执行具体奖惩措施。

(四)考评细则:

1、考评共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情况;

(2)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落实情况;

(3)其他有关制度、职责的落实情况。

2、考评以当年每月《消防安全工作月汇总表》及保安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有关记录为准。

3、各部门起评分为0分,每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按评分标准加分,最终得分最高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不合格部门,得分最低的两个部门为年度消防安全工作优秀部门。

二、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及程序

(一)保安部具体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惩罚意见均由保安部消防主管根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经保安部负责人批准。

(三)惩罚的金额应在每月兑现,奖励金额每年兑现一次,奖惩金额与工资奖金挂钩。

(四)具体惩罚事项保安部消防主管提出,陈述处罚的原因、数额等内容,报保安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五)为加强友好百盛购物中心消防安全的管理,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切实实行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下列奖励规定:

1、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学习、训练成绩优秀、工作表现突出的,奖励:50元。

2、及时排除火灾隐患,积极扑救火灾,使公司、个人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的,奖励:100元。

3、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险事故,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在预防火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奖励:200元。

4、敢于管理,大胆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映,情况属实的,奖励:200元。

5、对消防设施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使其灵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奖励:50元。

6、全年无火灾事故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的部门奖励100元;全年无火灾隐患,并能模范遵守、积极贯彻学习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门,奖励:200元。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