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制定考勤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优秀7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第一条
请销假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
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
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2、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
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
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
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6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北京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
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 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
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一、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班。
作息时间为: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三、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签到有效时间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报道签到的,应提前通知或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凡超过公司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凡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均属早退。无故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内扣10元,迟到/早退半个小时以上、一个小时以内者扣5元,迟到/早退一个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4、旷工规定:凡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即为旷工。旷工一天从工资中扣20元。
5、加班规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应在考勤表中注明,未注明不按加班处理。加班时间可以调休或按1:1的比例冲抵事假、病假等。
6、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到岗的,应提前打电话通知办公室,得到许可后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按迟到、旷工处理。
四、请假规定
1、员工请假应按规定填写《请假条》,并经经理批准后,将请假条上报考勤备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即使办理请假手续,应向领导说明。
2、员工请假在二天以内的,由经理批准;二天以上的应由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休假时间结束后,无故未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五、节假日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
2、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进行调休。
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行。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办公室员工及管理人员。
3、管理规定
3.1.考勤规定
3.1.1打卡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30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四次,即早上上班和下班各打卡一次,下午上班下班各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行政人事助理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月底由行政人事助理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行政人事助理进行管理。
3.2.1行政人事助理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5日前汇总交财务部。
3.2.3倒休
3.2.3.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行政人事助理确认签字后,部门经理签批。
3.2.3.2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
3.2各类假期规定
3.2.1病假
3.2.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2.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2.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2.2事假
3.2.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按旷工处理。
3.2.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2.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2.3有薪节假日
3.2.3.1公司规定安排的休息日。
3.2.3.2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束工作时间。
3.2.4婚假
3.2.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
3.2.4.2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人事助理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2.4.4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5丧假
3.2.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2.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2.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6产假与哺乳假
3.2.6.1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
3.2.6.2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基本工资为该员工月工资40%。
3.2.6.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从休产假日起计算),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含路途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3.2.6.4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3.2.6.5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2.6.6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行政人事助理备案。
3.2.7工伤假
员工因工(公)造成病、伤、残等,必须填写《工伤报告表》。
经行政人事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休假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待遇参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政策执行。
3.2.8公司特殊假
公司针对一周无单双休的员工,每个月给予2天有薪事假。此假仅针对员工家庭有特殊事情方可有效
3.2.8.1员工请特殊假必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且获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否则按事假处理。
3.2.8.2特殊假当月内有效,对员工未休的有薪事假,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3.2.9公司年假
公司为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特在法定年假的基础上,增设公司年假。
年假为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
3.2.9.1员工累计工作(从本考勤制度生效之日起计算)已满1年不满5年者为每满1年年休假1天(满2年为2天……),5年及5年以上年休假为5天。
3.2.9.2年休假当年内有效,对员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不以其他方式补偿。
3.2.9.3凡年休假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休假时间和工作交接情况,经部门经理、行政人事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批准)。
3.2.9.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工伤假超过半年的员工,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旷工1天或受各类警告以上处分的员工,取消当年的休假;受各类察看处分的员工,察看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对个别表现不好或完不成工作任务的员工,各部门领导有权取消其年休假待遇。
3.3请假制度
3.3.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3.3.2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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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考勤制度,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条办公室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人员实行签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或本人电话通知办公室负责人员,并在考勤表中注明事由。
3、迟到、早退规定
上班签到时间在公司规定的时间10分钟后的为迟到,下班提前5分钟无故擅自离岗的视为早退。
4、旷工规定
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口头形式向上级领导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四条员工应当按照本考勤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按时上下班,如有违反,按以下规定处理:
1、无故迟到30分钟以内者,每次罚款2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一个月内迟到五次以上者除经济处罚外,取消各类嘉奖、先进资格评选。
2、早退一次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早退三次者扣罚当月半天工资。
3、旷工半天扣罚当月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当月两天工资以此类推。旷工超过五天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4、员工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未能按时签到考勤时,需提前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否则按迟到处理。
第五条本规定自制定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四年二月十日
一、 目的
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让企业员工具备最基本的员工素质,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 适用范围
新疆多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 工作时间
1、 夏令时,上班时间为10:00,10:10晨会,下班时间为20:00
2、 冬令时,上班时间为10:00,10:05晨会,下班时间为19:30
考勤与早会10分钟时间员工须做好一切上岗前准备,早会后立即进入各自岗位的状态,若继续进行与作业无关的事情者,按迟到进行扣分。
四、 程序内容
1、、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需先指纹签到,签到时应按考勤机提示进行考勤,听到?“谢谢”后打卡成功:若听到“”请重新按手指“时,应重新刷指纹。
2、未参加早会者应填写“未按时早会说明书”说明原因并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交办公室备案,否则按缺勤处理。
3、因外出任务不能按时打卡早会者,因提前告知领导做好考勤记录,否则按缺勤处理。
4、因指纹签到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办公室登记上下班时间。
5、员工正常休息时间为每月4天。以先后顺序为准,如超过2人,或需要调换休息时间,由员工自行协商并上报领导。
6、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迟到者,情况特殊可不记迟到。
7、全勤奖:一个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每人每月奖励50元,以签到和宣誓为准。
8、员工连续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级原因,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员工自行离职。
五、 迟到细则:
1、 迟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会);
� � 2、 迟到30分钟以上,以早合时间为准,扣除2分即20元; 迟到超过一小时以上的扣3分即30元; 11:00点以后到岗的,扣5分即50元; 单月累计迟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额外扣5分纪律分即50元。
3、 单月累计迟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额外扣10分纪律分即100元。
4、 单月累计迟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六、 旷工处罚制度:
1、 未经请假,并未电话通知或转告公司领导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视为
旷工。
2、 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因各种原因须外出任务或作业时,应办理外出手
续,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达两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处理。
3、 以上旷工行为按责任人当月日双倍工资处罚。
七、 请假的相关规定制度:
1、 事假须提前一天办妥请假手续,由部门主管胡立明凭本人在事假单说
明的实际情况进行批准,如请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响公司业务和正常运营者,公司有权不准假或缩短、暂缓请假。
2、 员工事假天数原则上半年不得超过15天,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如
特殊原因须超出上述假期时限的,须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否则视为旷工。员工事假期间按事假时间扣除薪资,以本人当月工资为准。
八、 病假的相关的规定制度:
病假个人须提供病假单日的门诊病例或医疗证明,病假前均需报部门主管批准。相关病例证明须在病假结束后2个工作日后移交考勤主管。
九、 其他:
1、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事行政部。
2、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严格执行,望作为企业员工认真遵守。
新疆多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人事部制(执行)
一、为严格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纪律
(一)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严格遵照执行。
三、工作时间与休息
公司行政职能部门员工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包括公司总工办、综合部、财务部、经营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行政职能部门周六、周日为正常公休时间。
(一)公司作息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四、考勤规定:
1、公司办公室员工实行打卡考勤,打卡有效时间为:上午: 9:00以前(夏季8:30前),午休:12:00,下班: 17:30以后。
2、公司总工办两位负责人每周必须在办公室出勤三天半;副总经理与总经理必须在办公室出勤五天半,否则视作旷工处理,旷工半天从工资扣除100元,旷工一天扣除200元
3、迟到、规定:员工上班时,凡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均属迟到。迟到10分钟以内扣10元(总工办、副总/总经理扣20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扣30元(总工办、副总/总经理扣60元),一个月内迟到2次以内(累计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可免于经济处罚。
4、旷工、早退规定: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没有到岗的即为旷工,凡未经许可,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私自脱离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计旷工一天,漏打1次卡计旷工半天,漏打2次卡计旷工一天,旷工一天从工资中计扣100元半天从工资中计扣50元。
5、加班规定:凡因工作需要需加班者,加班时间从18:30以后开始计算,凡加班者次日上班时间可相对往后延迟,延迟时限为加班时限的百分之五十(加班2小时次日上班时间延后1小时)当日加班时长超过6小时,次日上班时间为13:00。凡加班者次日来上班时均需要到综合部签字备档。
五、请假程序和种类:
(一)员工请(休)假应先依规定填写《请(休)假申请单》,并经审核完毕后将请假单上报考勤部门备案方可休假(休假前离岗、休假后到岗均需打卡),若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应事先向分管领导说明。
(二)员工如遇特许情况(交通阻塞除外)不能按时到岗,因公务在外不能回公司打卡,应于上、下班前打电话通知综合部经理,得到许可后方视为正常出勤,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三)员工请(休)假时间在一天以内(含一天),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以内,部门经理审核,分管领导批准。三天及以上由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审核,公司领导(董事长)签字批准。
(四)凡因故请假者,无论事假、病假均应填写“请假条”,请假应按实际天数计扣基本工资。经有关领导签批后送综合部备案,综合部依据请假条核计考勤。无假条又未打卡者,一律按旷工论处。所有请(休)假单据均由综合部存档备查。
(五)部分负有外勤任务的工作人员,如确有公务外出,不能及时赶回打卡,应提前打电话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再由部门负责人通知行政人事部考勤员登记并签字确认。
六、休假种类
(一)病假:员工休病假一天的,必须提供医院开具的处方签,超过一天的必须提供三级(或以上)医院开具的病休条方算病假,否则视为事假:病假连续二十天或当月病假累计达三十天及以上的仍需休息的,必须由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并出具证明:特殊情况由综合部人力资源处拟定报告提出处理建议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二)事假;员工因私事须本人亲自办理,可申请事假:
(三)婚假;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注册结婚的,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必须提前一周向主管领导申请并附上结婚证复印件;符合晚婚条件的员工(女性25岁,男性27岁),可享受14天婚假:再婚只享受七天婚假:
(四)丧假:若员工的直系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五天丧假,若员工需要到外地奔丧的(重庆市以外地区),综合部人力资源处给予路程假二天,往返路费自理:
(五)产假及晚育假:女员工顺产假为80天,剖腹产产假100天,产前休息15天,女员工可享受晚育假20天;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假7天;已婚女员工怀孕流产的可享受产假,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根据市级医院证明,给予十五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给予四十天产假。以上假日均连续计算(含法定节假日)
(六)工伤假:员工因工负伤送往医院救治或休养的,由市医保定点医院出具诊断书及休养报告,休息时间按工伤假处理;
(七)生日假:公司员工可在生日当月凭生日假条休假一天;
七、假期待遇
(一)说明
1、病假、事假逢周日、节假日计入请假期,但基本工资不作扣除;
2、婚、丧假、工伤假的请假期间含节假日天数,即遇节假日不顺延;
3、婚、丧、生日假请休假时首先应满足项目需要,如遇项目不准许休假时员工可换时间补休。
(二)待遇
1、员工在法定休定假、婚、丧、生日、及调休假期间,所有薪资及福利按正常标准执行;
2、员工病假期间,基本工资按50%发放,
3、员工在事假期间,基本工资100%发放,
4、员工在工伤假期间,医治期间在三个月内的公司全额发放基本工资及工龄工资,三至六个月的。只支付50%的基本工资及100%的工龄工资,
八、考勤员应严格依照上述规定统计考勤,不得徇私舞弊,如遇到上述规定以外的问题,应及时请示部门负责人之后再行处理,重大问题应请示公司领导裁定。
本规定自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了确保出勤的准确统计,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及分公司。
2、 考勤方式及对象
公司考勤实行签到制,必须为本人亲笔签名。
3、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4、签到管理
4.1签到时间为每天早晨实际到岗时间,需为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
4.2 因公外出若会影响正常签到,须向办公室负责人做以解释,经部门主管确定,登记后方可。
4.3因私外出需须向办公室负责人做以解释,经公司负责人确定,登记后方可,工资考勤以实际扣除。
5、休假管理
员工休假需提前一天向本部门主管申请,经本部门主管协调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6、请假流程
6.1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交考勤人员备案,未在考勤人员处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按旷工处理。
6.2办公室人员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各部门员工请假一天经部门主管批准,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7、缺勤处理
7.1 迟到、早退者, 15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10元,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薪20元。
7.2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上的;没有事先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7.3旷工一天扣薪100元,旷工二天扣薪400元,依此类推。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计发当月工资,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8、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以往如有与此制度相抵触者,以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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