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汇编(精选32篇)
1目的
本规程规定了公司内部车辆的使用、维修管理办法,提高车辆工作效率,保证驾驶安全和车辆完好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内部车辆调度、行驶、维保、使用的管理。
3职责
3.1驾驶员负责车辆安全驾驶、维修、保养及年检。
3.2办公室主管负责对车辆车况、驾驶员身体状况、情绪、行为的检查、监督。
3.3办公室主任负责统一调度公司用车,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及车辆维修、保养、年检的管理。
3.5总经理主管公司车辆管理的控制。
4相关文件
《交通守则》
《交通道路法规》
5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
5.1车辆的调度管理
5.1.1车辆统一由办公室主任调度,各部门因公用车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按实填写[派车单](qr-wd01-03-01),否则办公室有权拒绝派车要求。
5.1.2各部门公务用车原则上满足:紧急公务、载物、取款、雨天远途接送客人等工作需求。
5.1.3驾驶员根据派车单指定地点路线出车,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
5.2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5.2.1驾驶员每日出车前,应用湿布对车辆外部及内座擦拭一遍,并对车况进行详细检查后,试发动五分钟。
5.2.2驾驶员要爱惜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按车辆维保规定,定期更换润滑油和易损件,保证车辆的完好率。
5.2.3保持车辆内外的干净、整洁,雨天泥泞地段用车后应及时清洗保养,正常情况下应在本单位车库清洗。
5.2.4出车途中遇到意外刮碰,或交通事故应及时报告和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报警,不得私下协商或擅离事故地点。
5.2.5车辆需要保养、大修、更换配件及年检时,必须事先报告办公室主任,填写[车辆维保、年检申请单](qr-wd01-03-02),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5.2.6车辆年检、检修,日常维修及更换零配件,结算时必须附上维修厂家更换零配件的`明细清单上报财务,否则财务有权不予报销。
5.3车辆使用管理
5.3.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车辆管理规定,文明行车。
5.3.2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的思想,保证乘员的安全、舒适、准时。
5.3.3办公室主管负责检查并监督驾驶员不得在酒后、疾病、情绪反常等不适宜驾驶的情况下出车。
5.3.4严禁利用职权私自用车或将车交给非驾驶员和外单位驾驶员驾驶。
5.3.5按照公司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严禁将车开到非指定地点过夜或逗留。
5.3.6办公室主任对车辆行驶公里和油耗进行测量、检查和控制。
5.3.7经常自检车辆,做好年检,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5.4车辆肇事处理
5.4.1车辆碰擦
驾驶员应立即向办公室汇报,由办公室主任按实际情况决定处理意见:
a)双方协商解决;
b)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解决。
5.4.2交通事故
在公共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若有受伤人员,首先对受伤人员进行护救,呼叫救护车或另外叫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
保护现场,通知交通事故管理部门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
向办公室主任汇报,由办公室主任到场协助交警进行事故处理;
通知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以确定理赔方法。
6使用的记录表格
序号名称编号存放地点存放时间
1[派车单]qr-wd01-03-01办公室一年
2[车辆维保、年检申请单]qr-wd01-03-02办公室一年
1、 为加强对集团车辆维修的管理,降低维修费用,有效的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定。
2、 车辆司机在每日下班前对车辆进行检查、发动,发现问题后应立即上报车辆主管,并进行自修。
3、 若司机无法自行修复车辆存在的问题,需要定期保养或者维修,需经得主管部门同意后,送到修理厂维修。
4、 司机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时,必须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修理,如果私自在其他地点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5、 在车辆的修理过程中司机和车辆主管需要加强监督,发现修理项目与送修项目不符时,应及时上报集团办并与修理厂进行协商。
6、 根据车辆的行驶里程或使用时间,公司车辆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车辆主管统一安排,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进行大修、中修时,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报交综合办报审,经审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厂修理。
7、 司机与车辆主管应向修理厂索要车辆修理的详细项目及费用明细,车辆主管应将其与维修说明表、车辆管理表等相关内容存在一起,结算维修费用时一并出具查证。
8、 在日常维修车辆时,更换零部件的费用在预算以内时,给予报销;否则,多余部分不予报销。
9、 车辆在中途发生故障急需维修时,须电话征得车辆主管同意方可维修,如果有随车人员时需在修理费用单上作签字证明。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进一步做好公司服务工作,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日常管理
(一)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根据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再交行政部审核。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
(二)主管副总批准后,驾驶员凭派用单出车,出车前要进行出车登记,登记时间,出车路线,严格按照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三)驾驶员在使用途中,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四)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经部门长审核后交行政部。
(五)出车前进行例行检查: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2、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轮胎、油等是否正常;3、核对公里数;4、替车时,加油量计入被替车辆油耗。
(六)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
(七)驾驶员对所驾车辆负保管的职责,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害或丢失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八)严禁私人用车。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逐渐达到车辆管理到人,责任一对一。
(九)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
(十)依车辆的限载为准,乘员、载物均不得超载。
(十一)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十二)因违规被扣驾照或交纳罚款外出的,按事假处理。
(十三)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第三条安全管理
(一)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二)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三)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四)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五)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六)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七)交通事故的`处理。
a)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b)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使用者与公司共同负担,使用者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八)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a)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b)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c)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九)车辆发生损坏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a)班后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b)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c)车辆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地或在工厂内停车场地,发生相互碰撞损坏,由当事人或肇事者赔偿。
第四条维修管理
(一)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二)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第五条油料管理
(一)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行政部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行政部管理。
(二)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三)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第六条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a)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b)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c)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d)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e)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f)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g)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第七条个人用车
(一)如公司使用员工车辆外出,员工可向公司申请报销油费等相关事项。
(二)员工因个人需要外出拜访客人等情况,公司不予报销个人油费。
第八条附则
(一)行政部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公用车辆。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所属公用车辆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公用车辆的使用审批、安排调配、油卡管理、保养维修等。
3、申请用车须知:员工因公外出,可申请用车,各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审批。
4、用车审批:
(1)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界首范围内办公室调配派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
(2)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填报《用车申请单》→离开界首地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实施用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办公室核实公差公里数和用油情况,并登记备案。
5、司机职责:原则上司机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公司无司机时,由用车部门自行协调解决驾车司机,严格按照用车管理程序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自行承担40%,发生事故按扣除保险后公司损失金额和驾驶员所负责任比例进行处罚:①负全责罚60%,②负主责罚40%,③负同等责任罚30%,④负次责10%。⑤无责免于处罚,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车辆,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卫生,按照公司规定的地点停放。
三、保险保养维修
1、由办公室确定公用车辆的保险和定点维修保养单位,按照择优、可靠、经济的要求选择保险单位,定点维修保养原则上在规定的4S店进行。
2、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车辆保养维修:
车辆保养维修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总经理查验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借款→进行定点保养维修→根据财务审批程序进行财务审核结算。四、油料管理
1、公用车辆的用油由办公室按照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做好车辆用油的摸底调研工作,实行一车一卡的形式进行车辆用油管理。
2、由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基数负责油卡充值,由办公室负责油卡使用管理,详细统计每车每卡每月用油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每月与财务部门进行油量和油费核对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驾驶人员随身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加油,确实需要现金加油的,需报办公室审批,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核报。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进行:
由驾驶人员提出充值申请→办公室查验核实并登记提报总经理审批→交财务部门执行充值→财务部每月汇总与办公室核对→按财务审批程序申请核报。
五、用油补贴
1、补贴对象:经公司办公室确认总经理同意,自带车辆办理公事的.相关员。
2、补贴发放:由个人每月25号-30号用加油发票报办公室备案总经理审批后,按财务核报程序领取当月用油补贴(未经办公室备案的,不予报销)。
3、享受补贴的自带车辆人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行驶安全,公司只发放用油补助,其他一切与车辆有关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责。
(一)日常保养
每天工作结束后,司机必须将自己驾驶的车辆停放在指定停放点。并进行日常保养,详细记录。日常保养结束后,由汽修人员负责检查,验收。保养不到位者重新保养直到合格为止。
常规保养的'内容包括:打黄油、吹散热器及空滤器、车内外卫生、清除车身杂草、污物等。吹散热器和空滤器时要里外反复吹,直到吹通为止,空滤器两周更换一次新的。TMR车搅拌箱传动轴和装载机大小臂与转斗销子每天打黄油一次。所有车辆传动、转向系统及后桥每周打黄油一次。保养结束后必须将周围垃圾清理干净。及时更换TMR车切割刀片(更换是采用间隔法则)。
(二)定期保养
1、所有车辆每月必须更换机油及机油滤清器,并作记录。
2、每周所有车辆必须全车清洗一次,必要时做到即时清洗。
3、TMR称重系统每两星期必须矫正一次。冬季来临之前必须提前更换防冻液和冬季柴油。必要时对车辆采取防冻措施。
(三)车辆维修
1、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与汽修人员联系,出现故障的车辆不得擅自使用,直到汽修人员排除故障后才可以继续使用。
2、设备修理人员必须及时快速的检修故障车辆。
(四)车辆配件储备及车辆管理记录表
1、车辆及设备常用配件及易耗品要仓库有贮备,便于定期保养维护使用;易损件产库有备货便于常规问题及时修复保证生产。
2、管理记录表均由牧场自行制定,车辆管理记录表中必须能够体现车辆管理、使用、维护等项目的记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结合公司的业务经营特点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是以独立法人注册的有限公司,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属于投资人。
第三条
公司发生对企业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资本性支出、经营性支出及利益的分配等重大财务决策,均需由董事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和缴纳各项税费。
第五条
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监督工作,有效地利用企业的各项资产,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宏顺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公司。
第二章 会计机构设置
第七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服从总经理的领导,财务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对财务的组织领导工作,并负责监督实施。
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设四人,部门主管、主办会计、出纳、服务结算。
部门主管,主要负责整个公司的财务工作,包括融资、税务、编制预算、进行财务分析等,在部门内一般负责总账、会计报表、税务报表审核、整车及服务成本结转,凭证审核;
主办会计,主要负责对账、记账、制作凭证、开整车发票、报税和做日常辅助报表; 出纳员(外出纳员),主要负责收取整车款和公司日常业务支出,联系银行业务。如果有融资车业务,要负责与银行交涉办理整车合格证核对及存取业务;
服务结算员(内出纳员),主要负责收取服务收入款,备件收入款,精品安装收入款,作服务业务结算,并每日将收取的款项交公司财务,作营业日报表。负责融资车款的收取和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章 资金及账务管理
第九条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公司以此进行工商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公司据此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 公司筹集的资本金,在经营期内,除投资者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一条 为适应业务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各种合法方式筹集资金,但事前必须征得董事会和管理公司的批准。筹集的资金是企业的“负债”,偿还期在一年以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内)的是流动负债,偿还期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是长期负债。适度的负债是企业开拓经营、促进发展的措施之一。
第十二条 公司享有对投入及筹集资金的经营权,可用于对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其它资产的占用。资金管理的目的,在于令各项资产的占用趋于合理。
第十三条 公司筹集资金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利息支出,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以前,计入相应资产的价值。
第十四条 流动资产的管理
(一)公司的货币资金,由财务管理部集中、统一管理。
(二)公司的资金执行预算管理。即总经理有在董事会批准的预算内支出的审批权,如果预算内支出不够,必须以专项审批单的的形式向董事会申请特别预算,专项审批单经分管财务经理审核后,董事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现金的管理
公司现金的收、付、存由财务管理部统一管理。以下情况例外:
为便利工作,给经常有小额现金支出的部门(如收银员、食堂、采购员、牌照员等)核定一定数额的备用金。定额备用金的限额由总经理审批。
现金的使用范围:依据国家规定的现金适用范围严格执行。
(三)存货的管理
公司的存货包括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在途物资。
售后服务部对零部件应确定合理库存。正常补库经部门经理和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外采部分,是指通过非厂家零配件(包括精品及装饰)销售渠道采购的商品,单笔采购金额超过3,000元或者1个月内采购次数超过两次(含两次),必须与供应商签定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事前经市场部审批、报财务部备案后执行。 库存商品包括商品车、二手车、零配件、精品及装饰、油漆、辅料及代销商品等。公司对库存商品中的商品车、二手车采用个别计价法进行核算。零配件、精品及装饰、油漆、辅料及代销商品等数量进价金额法进行核算,会计核算按进价总金额登记进、销、存变化,库管员设置明细帐,登记数量、金额的进、销、存变化,要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对库存商品要求定期(季度)或不定期的进行实地盘点并出具相应盘点报告。代销商品必须严格执行库存商品管理相关规定,且单独设置“委托代销商品”和“应付代销商品款”科目进行过渡核算。
存货发生短损、溢余,应及时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将结果以内部行文的形式上报总经理审批后区别情况分别处理。若涉及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必须上报董事会批示后方可处理。存货盘盈,计入“营业外收入”;存货盘亏毁损,剔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的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存货毁损且属于非常损失的,剔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劳动物资。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分为实物资产、工具及消耗品三类。
实物资产(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20xx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工具及消耗品(即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下的实物资产),在领用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除工具外的公司公共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办公室统管,其他各部门单独使用的,由各部门管理。工具由售后服务部专职库管员负责管理。个人专用工具由使用人专门管理。
对工具以及个人专用工具由库管员设置工具使用台账,实施帐外资产管理。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月末将未确认收入的滞库车等领用零部件及材料部分应转入“在途物资”核算。
(四)公司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帐款、预付帐款、待摊费用、其它应收款项等),同属流动资产。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摊销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除待摊费用之外的各种应收预付款项,财务管理部应分别按客户或供应商设置明细帐,经常核对并督促清理,严防呆帐、坏帐的发生。要求财务管理部于每月底三个工作日前向各责任人下发催款通知书,到每月5日上报财务月报时,将催款未果的情况统计上报财务管理中心。
(五)公司暂不计提坏帐准备金,一旦发生坏帐损失,必须经管理公司审批后,根据管理公司批复意见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一)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购买固定资产需向董事会上报专项申请,申请中要注明购买理由、购买价格、使用及管理部门等,同时要上报资产购买合同,待董事会审批后方可购买。
(二)固定资产的计价,按以下规定办理:
1、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购入价加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包装、安装调试、保险费用和缴纳的税金计价,国外购入的还应包括进口税金。
2、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3、其他单位投资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按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计算。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
5、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的变价收入作为改扩建的固定资产价值。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所附单据确认的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单据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市场价格计算。
(三)公司的固定资产,分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分别核算。
(四) 公司的固定资产,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线法)计提折旧,计算方法:
1━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100%
折旧年限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月折旧率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按《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统一按资产原值的5%计算。
(五)在建工程支出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或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支出。在建工程支出按实际成本计价。
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提的折旧。在建工程完工以前因试营业发生的营业收支,计入当期损益。 (六)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1、计提折旧范围:房屋和建筑物;在用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和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2、下列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次月开始计提折旧;当月减少(或停用)的固定资产,从次月起停止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仍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不再补提折旧。
3、公司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按实支数核销,不采用预提方式。一次核销大修理费用较多时,可分期摊销,摊销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
4、公司公共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统管;销售部门单独使用的,由各销售部门管理。各部门分别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财务部要求各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全盘,要求帐帐、帐实核对。
5、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清理、报废的净收入(或净损失)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分别计入营业外收支。固定资产清理及处置必须经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核,执行总经理审批。各司试乘试驾车辆(不论上牌与否),在处置时必须上报财务部。
具体管理办法参阅行政管理手册相关章节 第十六条
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资产
(一)公司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店徽)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软件等。
(二)无形资产按以下规定计价: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2、自行开发按法律程序认可的无形资产,按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实际净支出计价。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无形资产价格评估计价。
4、投资方作为资本金或合作条件投入的,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三)无形资产的摊销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有规定使用年限的,按规定的使用年限分摊;无规定使用年限的,其摊销期限五年。转让或出售无形资产取得的净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四)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对原有固定资产进行装修、装潢的净支出等。其中开办费包括筹建期间的人员工资、培训费、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利息支出等开办期间的损益。
开办费自投产营业之日起,按五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按“租赁期与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则分期摊销;固定资产的装修、装潢净支出,按立项装修、装潢后固定资产的耐用年限分期摊销。
其他资产包括临时设施、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临时设施是指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进行而建造的各种简易设施。临时设施以建造时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摊入工程成本,报废清理回收的残值扣除清理费用后计入“营业外收支”。
第十七条 成本费用管理
(一)公司有关购、销、存业务的各种耗费(包括直接耗费和间接耗费)均计入成本或费用。 (二)下列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1、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购建支出及相关费用。
2、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其它支出。
(三)公司采用个别计价法(与厂家相应系统核算方法一致)计算和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维修车间领用物资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维修成本。
(四)公司的费用开支,根据其发生环节和费用属性,分为“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计入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
2、员工福利费:指除法定社会福利外所有在员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即在员工医疗、员工就餐、交通、住房等方面投入的非法定性费用,主要含各项补助,如话费补助、交通补助、住房补贴等、驻外人员探亲差旅费、员工餐费、过节费、医药费等,但差旅补助不包括在内,根据帐务处理归属于差旅费。
3、工会经费:所有在组织员工活动方面所投入的费用。职工教育经费:聘请培训讲师、外派参加培训所产生的培训报名费、资料费、培训差旅费以及内部购买培训教材等所有在员工培训方面投入的费用,包括培训而发生的差旅费。公司每月按职工应发工资总额的2%比例计提。
3、公司的工资及奖金分配,原则上应坚持工资增长速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员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速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公司制定薪酬制度、分配方案及工资总额,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 销售及利润管理
(一)公司商品销售收入按以下原则确认。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销售商品,以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且发票帐单和商品(或提货单)已交付购方(交付提货单者,则不论商品是否已发出)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按合同约定全部价格作为本期销售收入的实现,未收到款项的部分确认为企业的债权。
3、预收货款,发票帐单和商品(或提货单)已交付购方(交付提货单者,则不论商品是否已发出)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二)销售商品时,给予购货方的销售折扣、折让、计入相应商品的“商品销售折扣与折让”科目,这里包括赠送各式商品和服务的成本(仅限于管理报表)。销售商品退回,冲减当期商品销售收入。
(三)一个会计期间内各项收入之和减去各项支出(成本、费用和损失等)之和的差额,是企业的利润;以上差额小于“零”时,则表示企业当期亏损。
(四)公司的净利润交由董事会统一分配。
第四章 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
第十九条 公司实行独立核算。在会计核算中,财务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处理会计事务,编制财务报告,进行业绩评价。
第二十条 会计核算应遵守会计核算的基本操作规范。
第二十一条 财务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范的规定,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会计报表包括会计报表主表、会计报表附表及其说明。
第二十二条 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篡改会计报表的有关数字。
第二十三条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对应关系的数字,应当相互一致。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的数字应当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的内容核算方法有变更的,应当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第五章 税务
第二十四条 公司依据税法规定,保证纳税及时、准确。
第二十五条 公司流转税,依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正确核算。
第二十六条 公司企业所得税,依税法规定正确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按所得税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第二十七条 公司依个人所得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依国家其他规定缴纳国家征收的各种税费。
第二十九条 公司享有各种减免税政策,应依据享有减免税的规定处理利得。
第六章 会计监督
第三十条 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一)会计人员进行监督的依据是:
1、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2、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
3、省、州、市财政部门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4、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5、公司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6、财务管理规范及公司各部门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会计人员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财务经理及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三)会计人员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人员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财务经理、总经理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四)会计人员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五)会计人员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纠正无效的',应当立即向财务经理、总经理报告,请求处理。
(六)会计人员应当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七)会计人员应对公司相关商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按照董事会要求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审计时,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示意当事人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 会计工作交接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置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人员交接,由财务经理负责监交;财务经理交接,由总经理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管理公司财务总监或审计部派人会同监交。
(五)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每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帐有关帐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4、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六)财务经理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应在移交清册上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七)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八)会计人员临时离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财务经理或总经理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的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其它
(一)印鉴的保管和使用
1、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管理部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由总经理保管(总经理离岗时交由行政办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员保管)。
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使用需经财务经理审核批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3、严禁在空白单据上加盖公司印鉴。
4、所有印鉴应放置于保险柜内,每天用完后放回原处。
5、印鉴的具体管理规定参照行政管理细则之“印信管理办法”。
(二)公司所有生效合同一式两份,财务部存一份原件、行政办公室存一份复印一份。 (三)各部门人员的人事变动,财管部按人力资源部管理细则的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有关个人挂帐部分必须清理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在科目余额中不得有离职人员的往来帐目。
第七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 加强公司各种会计档案的保密性,任何人不得乱放或丢失,严禁转借。
第三十四条 财务管理部门必须每月按时向上级及财税部门报送报表,因逾期造成的经济罚款由财务人员自负。
第三十五条 当月的财务报表及分析,财务管理部必须在次月的五日前,由财务经理做分析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经理,并上传财务总监。财务分析应着重分析以下内容:
1、本月收入情况分析,要进行对比分析,针对变化较大的部分从财务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2、本月成本情况分析,要进行对比分析,针对变化较大的部分从财务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议。
3、费用分析,对本月预算执行及超出预算的费用要着重分析。
4、其他重大财务事项说明及分析,包括人员、资金等重大财务事项。
第三十六条 各种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各种分析、总结等,在年终时必须分别造册,登记归档,按不同的保管年限进行保管。
第三十七条 每年年度结账后,按要求打印会计账簿,订本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现金日记账)由经管人按结账方法的规定,注销空白账页,交保管人员统一登记归档保管;会计要按要求打印会计账簿,活页账要由经管人按顺序编写连续号,撤出空白账页,用线绳锁紧账册后交保管人员统一登记归档保管。
第三十八条 会计报表要按月度顺序存档保管。
第三十九条 凡存档期已满需销毁的会计资料,在办理有关手续后按规定销毁。
第四十条 为配合每年度税务年检及公司管理条例,每年二月份前进行上一年度财务自查审计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上报总经理。
第四十一条 立卷要求:
1、凭证装订整齐。
2、账簿要结清封死,填写齐全,印章清晰,印花税票要粘贴足额,并画销或注销。
3、报表要按月份装订成册,规定报表之外的附加报表和临时报表,尺寸要控制在统一报表尺寸之内。
第四十二条整理分类:
会计档案按年度分成报表、账簿、凭证三大类,报表报年度、季度、月份分别组卷,凭证按时间和凭证号顺序组卷。 第四十三条
会计档案的调阅
会计档案调阅时,由档案管理人员调出所需账册,调阅人当时查看。借阅人应对档案完整性负责,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
第八章 说明
第四十四条 公司将根据经营或管理情况的变化,对本管理制度和相关财务管理附则进行适当修订和补充,经董事会核准后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由宏顺公司财务管部负责解释。
1.目的
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和行政用车。
3.职责
3.1行政办主任负责对维修服务提供方进行评定和选择,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3.2车队负责人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3.2维修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3.3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4.工作流程
4.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4.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4.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4.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4.1.4驾驶员每周一进行检查保养。
4.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4.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4.1.7车队负责人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4.1.8定期保养内容
4.1.8.1行驶5000公里,检查调整制动片间隙,更换机油滤芯、柴油滤芯、机油,紧固各部件连接螺栓,检查、保养电路系统。
4.8.1.2行驶20000公里,更换空气滤芯。
4.2具体实施
4.2.1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4.2.2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车队负责人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4.2.3一般情况:由驾驶员将所需修理的项目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行政办主任检查---审批---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行政办主任确认维修---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支付费用----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当实际维修与申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时,必须重新填写报批。
4.2.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主管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口头向主管进行维修申请(陈述例外性)---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
4.2.5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车队负责人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厂。
4.2.6行驶途中发生的修理,修理工时费、材料费必须有正式发票方可报账。
4.2.7维修费用预估超过3000元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4.3建立车辆档案,所有车辆的事故、故障和相应的保养维修必须进行记录并进行存档。
4.4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采购和领用
4.4.1公司负责统一购买车辆维修的易损件。
4.4.2易损件和易耗品的领取需填写领料单,经上级批准后方可领用。未经批准不允许在外自行补购。
4.4.3随车工具由驾驶员领用,定期清点;如报废必须经主管同意后,以旧换新,遗失全额赔偿;
4.5 油料的补充
4.5.1 燃油的补给应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需请示行政办主任。
4.5.2 每天行车回来后应将油箱加满,并记录加油量和加油时的公里数。
第一条公务车仅限用于公司公务接待,各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车辆费用纳入用车人(部门)核定的车辆费用,所有人员需严格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二条派车单制。公务车辆派出执行派车单制,用车人用车前需严格填写统一印制的《某某公司派车单》(见附表一,以下简称派车单),司机见派车单出车,若无派车单严禁出车,否则由司机个人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车辆返回后由用车人签字并由司机在一个工作日内持派车单由车辆管理人签字确认。
第三条派车流程。用车人到办公室填写派车单完毕后交由本部门经理或分管领导批签,后交由车辆管理人审核,由行政主管签批,最后由董事长确认后方可派车。事情紧急时经董事长同意后,可由行政主管电话通知司机出车,回来后由用车人于半个工作日内补齐派车单及相关程序,否则由用车人个人负责本次出车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必须配备专职司机,严禁非公司专职司机驾驶公务车,否则由该车辆专职司机和驾驶者共同承担一切费用及后果,并对该车辆专职司机和驾驶者各处以1万元/次经济处罚。
第五条用车费用。公务车按其排量核定燃油费(见附表二),行车里程按实际发生数计算;司机报销时需附派车单,一次一报,财务部门按派车单进行审核报支,并计入用车人部门车辆费用,没有派车单或派车单没有严格履行签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审核报支,否则由财务部门负担费用。
第六条其他费用。公务车发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凭票实销。
第七条差旅费。司机差旅费按普通员工出差标准凭票报销,若一天多次往返济南等就近地区且当天返回的,补助40元伙食补助,报支时必须由车辆管理人审核签批,实际发生费用超出此标准者须由分管领导签批、经车辆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财务部核查后报支。
第八条车辆维护与维修。司机要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与维修,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车辆付费维护、维修前由司机填写《某某公司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简称:《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见附表三)经车辆管理人签字同意并经行政主管审批,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车修理公司进行维护、维修,并凭《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报销维护、维修费用。
维修、维护费用低于1000元(包括1000元)时由行政主管签批;超过1000元时由董事长签批。无《车辆维护和维修申请单》或未到指定汽车修理公司进行维护、维修的不予报销;如因司机未能对车辆及时进行维护、维修而致车辆不能正常运行者,对司机给予1000元/次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5万元以下经济处罚,并同时给予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
第九条外租车辆。当公司公务车辆不在或不足时,须报经行政主管及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由用车部门自行向外租用车辆,返回后由用车人持单由行政主管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支;外租车辆按1.35元/公里报支费用,过路过桥费用实报实销。租车所有费用全部在用车部门费用内列支。
第十条严禁将公司公务车辆非派出时间开离单位,特殊情况时需经行政主管批准,否则一经发现给予司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发生的后果由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人。
(一)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车辆管理。
(二)车辆管理人须严格审批派车单,保证派车单所填项目真实。
(三)严格审查用车费用。
(四)定期检查车况,监督司机对车辆的修护和保养。
(五)负责对司机的安排与管理。
第十二条用车人管理。
(一)用车人须公务需要才可申请派车,严禁公车私用。
(二)如实填写派车单,写明目的地等项目。
(三)外出途中,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司机绕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确需绕行或中途停留,须电话向行政主管请示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一经发现给予用车人1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发生的后果由用车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司机管理(对所有司机适用)。
(一)因工作需要时,司机必须无条件执行派出任务。
(二)司机务必保证全天手机畅通,否则依据公司手机管理制度执行。
(三)司机非出车时间必须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否则按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四)司机出车返回后务必按第二条规定到办公室报到,否则依据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迟到、旷工执行。
(五)因工作原因占用司机休息时间可由司机向行政主管申请于非出车时间补足。
(六)司机必须熟练掌握公司企业简介、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公共礼仪、青岛市简介,此项内容作为司机上岗资格的基本考核内容。
(七)司机须严格按照派车单所载目的地出车。出车后,及时返回,不得随意绕行或无故拖延时间。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况紧急,用车人确需绕行或中途停留,司机经核实后须无条件配合。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的运营管理,本着“方便治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保证安全”的原则,保证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加强车辆的日常管理、使用和维护,使车辆更好地为工作服务,根据公司现有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相关司乘人员。
三、权责单位:
公司所有办公用车统一由总务部管理。总务部为车辆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调配、使用以及保养修护等管理工作。车辆总体由总公司总务部统一管理,派驻到分公司的车辆,日常管理权属归分公司管理。
四、公司用车划分:
1、公司经营正常用车,已派驻到分公司的公务用车。
2、公司配给干部的自用车辆。
3、职工个人自带车辆。
五、车辆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司机对所驾驶车辆负责,不得随意交换驾驶,因特殊情况须交换车辆,要经过总务部分管负责人批准,并随时做好交接记录。
2、除总公司领导正常用车外,司机和机关其他人员个人用车,须事先向分管负责人申请。未经批准擅自用车者,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适合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事故或车辆损坏的,由私自用车者和司机负全部责任。
3、所有车辆晚上必须停放在公司车库及器械公司停车场,不得将车辆随意在外停放。有特殊情况时应征得使用领导或分管负责人同意。私自在外停放,造成车辆丢失、损坏者,司机承担全部责任。
4、公司车辆统一由总务部调度和指派管理。
5、公司用车遵循以下原则:优先保证外贸部门关于公司客户来厂参观、考察、验货及洽谈事宜的接送;采购部门涉及供应商处联系及研发部取样等车辆之使用;同时间同方向不同派车单尽量兼并出车。
6、车辆审批权限:一般用车由总务部主管经理审批,公务用车需要出市区或者远程出差须经总经理批准。
7、总务部依“轻重缓急”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审批者,不得派车。如公司车辆一时调配不开,由总务部进行其它车辆调剂;公司内无车辆可用时,经申请批准后可联系外部租车,并在发票上要注明始点和终点及所办事宜,否则不予报销。
8、司机换驾公务用车交接车辆时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
(二)、车辆治理
1、机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加油等统一由分管车辆调度的领导和总务部进行管理。
2、车辆有关证照和相关手续,由司机妥善保管。涉及车辆的养路费、年审、保险等事务由司机把握办理时间,报总务部或分管车辆调度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司机负责具体办理,总务部协助办理。
3、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所有车辆停放在固定停车位置,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合适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做好安全防范。
4、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任何车辆不准随意更换存车地点,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通报总务部并征得同意。
5、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如有事请假或者休班需提前提出,由分管领导批准,将车辆安排妥当后方可休假。
六、车辆使用制度
1、全公司用车打乱对口用车,各种车辆均由总务部统一管理,总务部分管负责人负责协调。优先保障总公司领导工作用车,统一安排各分支机构工作用车。
2、各分公司及总公司各部门用车应提前通知总务部,以便统一安排。主管经理领导不在时由上级领导或者总务部主管经理经理指定专人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
3、遇有特殊情况急需用车的,应及时通知总务部,可以视情况临时调派待命车辆。
4、总公司领导外出可以带车,其他人员一般不派车辆。如因特殊情况需派车的,须经总经理审批,由分管负责人协调安排车辆和司机。
5、需要派车情形主要有:xx市区十公里外有急事需办理的;财务部提取大额现金的(万元以上);外出携带物品较多,自行车或公交车不便携带的;其他特殊情况,经主管经理领导同意的。
6、分公司已派驻的车辆若因公需其他部门及单位需用,需征得分公司主管经理领导和总务部经理同意,方可出车。
7、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办公正常用车,用车人在到达办事地点30分钟可以返回的,可等候接回;超过30分钟的,车辆需要返回。
8、各分支机构及个人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时,应事先向总务部申请,经审批同意后可派车。
9、节假日和下班后,除领导正常工作用车外,其他人员用车,要提前告知总务部主管经理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各分支机构及个人不按照规定用车,总务部有权拒绝派车。
10、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需要后个人用车的原则。
11、办公外出需用车时,用车人须向负责车辆调度的总务部提出申请,由总务部主管经理统一进行安排、调度。总务部主管经理外出时,由其指定专人安排调度。
12、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分管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13、司机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总务部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七、车辆安全制度
1、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
2、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八、油料管理制度
1、汽车用油,由总务部统一购买、供应和管理。总务部建立用油登记簿,根据车型核定百公里用油量,专人负责,单车核算。
2、驾驶人员因出车途中确需购买油料,回单位后要有随车领导或用车人员签字,并凭相关证明或派车单到总务部登记,由总务部审核,纳入该车本月用油记录。
3、严禁司机倒卖、外借油料,如发现处于油料原价5倍罚款。
4、对所有车辆分别进行加油统计,由总务部负责登记,每月将各台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进行审核公布,监督各车辆耗油在核定合理范围内。
5、总务部对公司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进行监控管理。
6、公司车辆实行一车一卡,统一油卡加油。尚未领取油卡的车辆经总务部主管经理同意暂时使用现金加油,公司车辆禁止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报总务部同意,方可执行。
7、司机应及时了解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100元时,及时上报总务部申请油卡充值或及时换卡。
8、油料补贴仅限于公司配给个人的车辆及职工自带车辆。每月油料补贴具体金额参照公司总务部油料补贴规定。
九、车辆维修及保养
1、车辆维修应先进行技术鉴定估测,列出费用预算。
2、修理费用在500元以内的,经总务部主管经理审批后,到定点修理厂修理。超过500元或需大修的,需经总经理审批。
3、车辆如需购置零件、配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4、建立车辆档案制度。内容包括行车里程、维修部件及金额、耗油量、事故简述及处理决定等,由总务部指定专人逐项逐次登记,按月统计。
5、每周由司机自行对车辆进行保养一次,保养期间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车辆整洁和车况良好。
6、车辆保养要做好保养记录,问题当时不能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总务部。
7、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统一结算的办法。维修费用由总务部按照维修预算、维修通知单和结算单与定点维修站每月结算一次。
8、具体维修程序:需要维修的车辆由使用单位提前申请,由总务部鉴定,编制维修预算并填写维修通知单,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开具维修通知单,司机凭维修通知单到定点维修站修理。维修后司机在维修站开具的结算单上签字验收(结算单必须注明所更换配件的型号、产地、品牌等),并编制维修决算,一并交总务部核对验收,由总务部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和结算。
9、凡因车辆在外地机器发生故障无法到指定地点修理,司机必须及时报告总务部主管经理,如有随车领导或其他工作人员可予以证明,经同意后方可在外维修,但修理费将纳入该车当月的修理费用。
10、公司车辆应在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务部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1、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务部主管经理批准。
12、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灵敏,处理及时。
13、驾驶员要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搞好清洁卫生,出车前必须检查灯光、水箱、电瓶、制动、各项操纵等有关安全部件,及时添加机油、电瓶液等,保证车况运行良好。
14、车辆需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先认真检查发生的故障,初步判定故障发生部位,并如实向总务部报告,报批同意后,方可修车。
15、车辆必须到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16、修车时间由总务部视具体情况妥善安排。
17、驾驶员在每天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应当进行例行保养,包括以下项目:
①打扫、清洗汽车内外卫生。
②检查安全隐患处,各部机件紧固和轮胎气压。
③检查添加燃料、润滑油。
④其他一般检查项目。
18、车辆的年检、保险由司机及时上报,由总务部予以督办。
19、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总务部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20、车辆在正常运行中出现故障,司机个人能维修的,由司机自己动手修理(除突发性故障)。
21、凡属司机驾驶不当和对车辆保养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故障及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修理费用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2、每次出车前,司机应察看轮胎情况,观察仪表盘的各种信号指示灯,如有异常,应及时报告,坚决杜绝开带病车上路的现象。
23、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司机负责,除雨天外,每天必须洗车一次,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十、违规及事故处理
1、公司统管的公务用车,非公事务出车或者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责任事故及意外事故由本人负责,公司概不承担。
2、公司所属车辆(私人自带车辆如纳入公司统一管理也属于该类情形)不能开出XX市,因公出去必须经由领导同意。
3、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视具体情况追究责任。属于司机全部责任的,司机要做出书面检查和按交通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所付修理费用的x%。属于对方责任的,按交警裁决执行。
4、如果发生车辆故障或交通事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公司及保险公司或交警。必要的情况下,总务部主管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
5、司机行车不得违反任何交通制度或法规,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6、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罚款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或证件不全。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酒驾。
④、其他违反交通规则的情形。
7、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和其他经济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用车人、公司共同负担。
8、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交管部门报案,并立即与主管经理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9、发生责任交通事故,经保险公司理赔后,还需分担的,由相关责任人按比例进行赔偿。
10、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使用者负责。
十一、发生费用处理
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系安全带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己承担。
2、车辆的维修费用,由总务部统计后交由总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负责支付。
3、经总务部核准同意的油料补贴、停车费、过桥费、维修保养费、车辆清洗费等凭票据实报实销,统一核算。
4、非公时间及非工作状态发生的事故所产生费用均由驾车者(责任人)自理。
十二、司机一般规范
1、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上下车时,主动招呼;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2、离车注意事项: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妥善保存好。
3、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等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4、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
5、司机必须穿着整洁,工作态度好。应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6、司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值班司机须待命,通勤车司机要求夜间在配送中心住宿。
7、司机须保持车内整洁,司机及公司员工乘车时在车内不准吸烟。
8、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请假。
9、驾驶员平时要认真保养好车辆,及时擦洗车辆,保证车辆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准时出车,安全行车。
10、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违章罚款单位不予报销,严禁酒后开车、开英雄车和带故障车。
11、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严禁随便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凡违规驾驶和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承担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
12、出车要做到证件齐全,安全第一,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违章行车,严禁私自在外停放,严禁私自将车辆交换驾驶或交由其他人员使用。
13、驾驶员要服从调度和领导,增强服务意识,凡出现不服从调度、私自出车等问题,司机要写出检查,屡次不改的,调换其工作岗位。
14、严格执行内部车辆管理制度和车辆使用办法,认真学习公司的有关文件及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和交通安全学习。
15、要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以维护公司的形象为荣,发扬奉献精神。
16、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3)未经总务部负责人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
(4)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
(5)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用来办私事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严禁酒后开车,如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驾驶者负责,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7)司机对总务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8)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总务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9)出车前,司机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10)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总务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1)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有关单据。
(12)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
(13)司机在上班期间发现问题即予以解决或上报,在车辆的清洗、维修、加油等问题上司机之间不得相互推卸责任。
(14)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15)车辆属公司公共财产,必须在日常使用中小心驾驶,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十三、罚则
1、车辆洗车原则上由司机清洗,车辆过脏,可酌情处理。
2、驾驶员违规出车,视具体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3、凡发现维修中弄虚作假的,给予责任司机作假部分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转岗、待岗。
4、凡私自出车、违章驾驶等造成的事故由司机本人负责,费用由本人承担,一年内发生两次交通事故或一次重大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一律转岗。
5、如出现本制度规定的违规行为将酌情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纪律处分或直至开除。
1、 负责车辆管理以及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驾驶员要努力学习车辆驾驶技术、保养维修常识和交通规则,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2、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其验证等事务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办公室有权定期检查车辆管理情况,由车队长负责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强化安全意识。
3、 驾驶员因公用车时,须事先向办公室主任申请调派,主任可依事情重要性合理安排派车,不按规定申请者,不得派车。
4、 每车设车辆使用记录表格,并在使用前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努力降低单车运行成本。
5、 每车设置车辆养护记录表,由车队队长于每次加油及修理或保养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一并转办公室审查并存档。
6、车辆保养
6.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写车辆请修报告,注明行驶的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6.2车辆应有指定厂商保养,特约维护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一律不准报销。自行修复者,可报销买材料零件费用。
6.3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损耗急需修理更换配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与领导沟通后进行修理,但修理费不得超过500元。
6.4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身故障所需修护费用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指定车辆驾驶人或车辆负责人分担。
6.5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7、违规与事故处理
7.1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违反交通规则被罚者责任及罚金自负。
7.2未经许可将车擅自借予他人使用者重罚。,如非公派出车各种事故维修费用由驾驶员自负,并追究责任。如非公派出车遇到交通肇事一切自负,如被拘留按旷工处理。
7.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到交通肇事,应立即通知l22事故科和保险公司理赔科,勘察现场,分清事故责任并立即通知办公室,并与相关人员联合,协调处理,如属轻微事故,可进行初步处理后再向办公室报告。
7.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分担。
8、费用报销。
8.1公务车用油,由公司车辆行驶里程,用油量等以现金或油票等方式在指定加油站为车辆加油。
8.2公务车维修费用以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9、 驾驶员管理制度
9.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遵守公司员工管理手册,安全驾车。同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9.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9.3司机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9.4出车前要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如高速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9.5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自行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车队长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修,违者费用不予报销。
9.6出车在外时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钥匙及行驶证件交给管理人员。不准私自用车。
9.7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9.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违者罚款50元/次。
9.9司机酒后驾车或私自用车造成的一切违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机本人承担。
9.10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追尾、争道、赛车等)。行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适用快速处理方式解决;如必须现场处理,应立即报警待处,不得逃离现场。如因违反交通规则、违章驾驶而发生事故的,司机应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9.11车内不准吸烟,要保证车内干净整洁。
9.12提倡敬业精神,自觉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端正驾驶作风。凭用车申请出车,与用车部门搞好协作,要准时出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一)使用前的准备:
1、操作者检查铲车的轮胎气压、确认水箱加足水,机油面在油尺规定范围内,电瓶要有电,风扇、发电机皮带10—15mm间隙,特别是电路连通并且没有裸露的电线。
2、观察车底地上有无油渍、水渍,发现及时查找原因;同时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低速试刹车、灯光是否好用。
(二)设备的`启动
1、打开电源总开关启动车辆,变速操纵手柄、大臂、铲斗操纵杆放置在空档。
2、冬季时发动机转速在800—1000转/分钟情况下空转3—10分钟,使发动机、液压油升温;每天早上启动时,活动所有油缸:大臂上下升降3次;铲斗收放3次;左右转向各3次,保证液压油路畅通。
3、行驶时铲斗抬离地面高度与前桥高度一致为宜。
4、铲车为无极变速,变速操纵手柄选择低速前进档,缓慢起步;同时注意周围人员及障碍物。
(三)设备的使用
1、在路况较差路面、急转弯、紧急情况下减小油门减速通过;牛场限速15km/h,牛舍限速5km/h。
2、方向盘右手边是大臂与铲斗操纵手柄,操作人员要缓慢操作,宁慢勿快!
3、换档时不准踩油门,当车辆完全停止才可以由前进档换为倒档,反之如此。
4、铲车不准用二档铲料,应用一档,因为二档是行走档;用铲车铲起紧贴地面重物(精料、石块、沙子)时,前轮不得离地;如铲不起来,出现轮胎打滑现象,不得用铲斗撞击货物,立即收斗车辆倒出。
5、提升大臂使铲斗的下端超过卸料点上端时卸料,边提升边使铲斗向前翻转,卸料时要柔和;不能利用操纵杆控制大臂长期处于最高位置,否则损坏液压油缸。
6、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称重显示器上的数字所代表的不同牛群日粮,同时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7、操作人员必须明确知道正确的投料顺序;必须严格按照TMR配方添加原料,合理控制加料数量。
8、加羊草、苜蓿草捆时要散开检查,3秒钟内加料不得超过250kg。
(四)设备的停放
1、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两车之间距离不能小于1米,关闭设备总电源。
2、停放的位置因地制宜,但环境一定保证干净、整洁、无易燃物,地面平坦、坚硬。
3、铲斗必须平放在地面上。
4、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专人专车,车内不准吸烟。
一、日常管理
1、公司车辆分为办公室直管车辆、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办公室直管车辆主要用于公司领导公务活动、科室紧急情况用车,一般情况下,科室工作人员外出不派车;业务科室专配车辆主要用于本科室业务工作用车。必要时,办公室对业务科室专配车辆实行统一调度。
2、办公室直管车辆由办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报请总经理同意。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费用按1元/公里标准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车辆保险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办公室根据相关政策,考察选择保险公司。
4、驾驶员通讯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除指派用车外,驾驶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保证在岗在位,自觉服从调度,做到随叫随到。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车入库或停放在办公室指定位置。未经批准不准擅自出车。不准驾车到娱乐场所。
5、驾驶员请假半天以上,须将车钥匙交回办公室。
6、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二、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5、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三、维修管理
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四、油料管理
1、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办公室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办公室管理。
2、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五、奖惩办法
(一)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著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设立车辆安全奖。对安全行车无事故者,按每月50元标准给予奖励,年终对照本规定由总经理和财务部进行综合评比确认后,实施奖励。
(二)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1、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2、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3、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5、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6、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7、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8、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的,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一,为保证公司车辆安全,高效,合理使用,加强公司内部车辆,井队值班车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公司各部门,各井队要求用车单位向调度室申请登记并申报用车事由,车队据此填写《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车辆只限于因公使用。使用部门和个人先到调度室真写《小车申请使用单》然后到车队登记,车队填写《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用车人必须在行车记录和加油票上签字认可。
三,内部车辆管理:
1.要求车队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内部车辆使用管理表》所设内容认真填写,严密监控内部车辆运营状况。
2.车辆费用结算,由车队依据《内部车辆行驶单》《内部车辆使用登记表》所记载内容与司机所带《公司车辆行车记录表》核对无误后并交财务一份,《小车耗费情况登记表》进行挂账。
3.日常维修保养:车辆维修保养,司机要通知车队,确认维修项目,价格,维修时间,车队审核后,才能实施。
4.额定油耗:公司所有车辆,必须确定油耗指标,按百公里油耗指标执行,月底依据所报油耗,由车队进行综合核算,评定燃油消耗的合理性。
四.1.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同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保持车辆清洁,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不会检修时,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维修意见。在公司指定维修点修理,末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去维修,无论在定点修理厂或在行途中,经车队同意的修理或购置的新配件必须交回旧配件。
3.出车在外时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择停放地点和位置,如车要离开时要锁好保险锁,车辆被盗,司机要对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经常检查,保证证件齐全,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不准酒后驾车。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若属于个人原因,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五.1.车辆开支:车队司机所有不能预算的开支,都要向车队领导汇报,确认其合理性才能实施,事先不汇报,而私自开支的其本人承担全部费用。
2.司机对车队和调度室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以向经理反映。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队或调度室,并说明原因。
六.司机末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习驾驶。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实施,由车队解释各部门
七.值班车管理规定:
1.驻井队值班车下派到井队值班,车辆调派使用由井队长负责,车队协助管理,每月由井队考勤考评,月底报车队备案挂账,驻井值班车要服从井队管理,不经井队允许,不得私自开车,不得将车辆交给公司,井队或其它人员驾驶,出现任何问题,公司不负责任。
2.货物转运,损坏赔偿:
值班车将货物装上车后,开据入库单或,所装一切货物的责任都由司机本人承担,要保证货物安全运送到位,到井场或目的地卸货清点无误后,责任即可免除,如所装货物丢失滑落,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司机应承担全部责任。
3.如遇道路翻桨,老乡挡路,天阴下雨等各方面原因,导致遇阻司机应积极配合主动为公司排忧解难。
4.密切注意车辆性能变差,下降当燃油与润滑油的消耗增多,劲力性下降时向车队汇报,以免造成车辆使用成本增大。
5.对于值班车加油,应按规定程序,上报井队长,队长安排人员确认无误时才可加油,井队出具出库单,写明数量,使用人,负责人签字,在将出库单交回车队车队交回财务挂账。
6.值班车应认真填写《井队值班表》和《行车记录表》,井队领导考评后,上交车队,车队将此表交回挂账,每月月底必须将两表交于车队。
7.驻井值班车私自使用井队燃油,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伙同井队人员共同作弊的,井队人员交行政办处理,予以除名处理。
8.车队依据各部门的申请,合理调派所需车辆,做到优质高效服务,积极配合主动为公司排忧解难。
八.工作原则及标准:
1.原则性:坚持执行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按车辆使用范围和对象配车,不派人情车,关系车,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科学性:要求熟练掌握公司车辆特点和规律,加强预见性,计划性,统筹安排,灵活调度。
3.合理性:选择最佳行车路线,不跑弯路和绕道行驶,不一条线路重复派车(特殊情况除外)以免增加不必要的成本。
4.灵活性:从公司的实际复兴出发对于紧急要用车的,要灵活机动,恰当处理,不能误时误事,耽误生产。
一、申请车辆。
1、每日由用车部门发起用车需求申请。经部门主任审核后,送综合部和分管副经理签字。然后将派车单交付给车辆管理员进行派车。
2、如需申请车辆于八点前出发去,需于前一天向车辆管理员说明,以便及时安排车辆。
3、原则上,每日市场部用车3—4辆,网络部和综合用车1辆。
4、车辆管理员,根据上月五个司机出车里程数,从少到多的顺序进行派车。
5、车辆管理员,每日上午9:00和下午2:30,分两次在“XX公司宣传群”内公布派车情况。
二、车辆使用。
1、员工申请车辆下乡走访渠道或者进行查勘、验收等工作,上午不得晚于8:30出门(如遇晨会,可延迟半小时),下午不得晚于2:30出门。
2、员工申请车辆去,需提前在“往返市公司公务车交流群”内进行告知,以便捎带文件资料。
3、员工出车时,在“XX公司宣传群”内进行说明,格式为“XX部门XX员工,乘用司机车辆前往地。”
4、员工用车完毕回公司后,在“XX公司宣传群”内进行说明,格式为“XX部门XX员工,乘用司机车辆,用车完毕,大家若有需求可申请使用。”
三、考核。
1、员工申请车辆后,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扣除当月绩效5分每次。
2、员工申请车辆后,未及时在群内发布用车动态,扣0.2分每次。
一、员工车辆的管理
1、员工需停放车辆应报员工所在部门,各部门及时更新车主、牌照后以书面形式交物业管理部备案,获准后方可停放车辆。
2、员工停车位仅供员工车辆免费停放使用,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不负责车辆保管。如停车区域发生被盗、车损或遇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使用人相关损失的,停车场所有人、管理者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车辆进入公司后要遵守交通规则减速慢行,并遵照管理人员的指挥或遵循交通标志线行进。
4、员工车辆必须按规范一车一位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及指定区域内。停放在车位上车辆,车头向外依次停放,停放公司垃圾中转站以上路面车辆,须沿道路右侧顺序停放。不得影响车辆通行,阻碍交通。若有违规停放,经查获或举报核实,物业管理部将对违规停车车辆进行处罚。
5、员工车辆严禁停放在小巴停车场,大吧停车场优先保障客用车辆停放,在客用车辆较多或公司举办赛事活动时禁止停放。
6、车辆停妥后,在离开前,请再检查停放是否适当,并确认车窗已关好,以防物品失窃。车辆内请勿放置贵重物品,管理人不负保管及遗失赔偿责任。
7、进入停车区域内的车辆,如对公司设施设备造成损坏,需照价赔偿。请勿在停车区域内抽烟,车内垃圾应丢弃到垃圾桶内,不得随地抛弃,以保证环境整洁。烟蒂、火柴等应确认已完全熄灭,方能丢弃在指定处,以免造成灾害。
8、严禁装载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区域,车内不得放置危险物(如易燃物、易爆物等),管理人员如发现可疑车辆时,车主应主动开启车门及行李箱接受检查。
9、停车场内禁止冲洗车辆,只能以擦拭方式清洁车辆,以避免地面积水确保场地干净。
10、停车区域严禁喧哗、乱(急)按喇叭及猛踩油门造成噪音。
11、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若发生故障,如需检修,车主应先将车移离车道,以免妨碍交通。检修人员或检修车辆进入,车主应全程陪同至完成修复,场地恢复原状后方能离开。
二、违规处罚
1、员工车辆停放管理部门为安保部。
2、安保部对不按规定停放在车位上或指定区域内,乱停乱放或有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行为,安保部按50元/次予以处罚。
3、安保部对处罚车辆采取贴条通知方式,并每天在公司内网上予以公布。
4、被处罚车辆车主须在5日内到安保部办结处罚手续。逾期未缴纳罚款,安保部将通知人力资源部予以双倍处罚。
5、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人员,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以理服人、以礼待人、耐心教育,防止简单粗暴的态度。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有关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三、其他
1、本制度由公司办、安保部制定和解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或废止亦同。以上制度望传达到各位员工,未传达的将追究领导责任。
2、本制度自公示之日起执行,其他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广田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定义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指对公司使用的车辆、驾驶员以及交通安全等的综合管理。
4.职责
4.1人事行政中心
4.1.1负责本制度的解释与修订;
4.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制定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监督实施;
4.1.3负责公司车辆的配置规划、具体购置与统一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配使用;
4.1.4负责公司车辆的保养与维修,办理车辆年审、保险等相关手续;
4.1.5负责建立、健全公司车辆档案资料;
4.1.6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4.2车辆使用部门
负责对本部门驾驶员和使用车辆进行管理,贯彻执行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3公司领导
根据不同权限负责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及费用的审批。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车辆使用管理
5.1.2未经审批,其他人员不得公车私用。
5.1.3未经审批,公司车辆不得外借和租赁。
5.1.4车辆使用贯彻“谁使用谁负责”原则。
5.1.5用车申请流程
5.1.5.1以部门/个人名义申请用车,须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详见附件一),注明各次用车的理由、时间、地点等信息,并由用车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交至人事行政中心;如出现异地办公等用车部门负责人不方便签名确认的情况时,用车申请人可填写好电子版《车辆使用申请表》后发至用车部门经理,用车部门经理在网上确认后转发至人事行政中心总监处。原则上《车辆使用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天交给人事行政中心,如计划有变,应及时通知人事行政中心。
5.1.5.2如当天来回,经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确认后即可出车;如需过夜,应报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确认后方可出车。确认后,人事行政中心根据当天用车情况安排司机、车辆。未经批准擅自动用车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5.1.5.3如临时工作急需用车的,当天来回/过夜分别须经人事行政中心经理/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电话确认同意后才能使用车辆,并于用车后三天内补办相关审批手续。
5.1.5.4驾驶员出车前,需进行证件检查和车况检查:检查行车证件是否齐全有效,检查车辆轮胎、机油、冷却水、仪表、后视镜、方向、刹车等。
5.1.5.5车辆行驶中,驾驶员必须注意车辆使用状况,发现故障或安全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报告。
5.1.6人事行政中心在调派车辆时,要根据公司当天使用车辆的型号、乘车人数、次数、行车路线和急缓程度,有计划地安排使用车辆。
5.1.7驾驶员交接车辆时,要办好交接手续,并检查车上各种证件和随车设备是否齐全、车辆外观有无破损、车况是否良好等。
5.2车辆的保养、维修
5.2.1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5.2.2恶劣天气检查:雷雨、台风、大雾等恶劣天气必须加强车辆的安全检查工作,检查内容与月度检查内容相同,重点检查车辆灯光、雨刮是否正常。
5.2.3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在定点维修保养厂家进行维修/保养。如发生异地出差时车辆爆胎等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人事行政中心行政主管,经批准后,方可在外维修/保养,否则不予结算。
5.2.4车辆维修前,专职司机应进行现场检查,鉴定故障原因、维修项目及维修价格,并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表》(详见附件二),按流程报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维修。单次维修/保养金额为1000元及以下的由人事行政中心分管领导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由董事长审批。
5.2.5车辆维修后,需由专职司机及维修公司共同验收,检查车上装备、物品是否齐全,故障是否排除,损坏的机件是否修复;确认维修达标后,由专职司机签名后方可作为报账依据。
第一条公司小车由行政部公室负责调度,以满足公司接送客户及公司各部负责人外出办事需要。
第二条小车的使用申请需凭部门负责人签字的申请单方有效。申请单须提前2小时报行政部,以利于同地点合并用车,否则不予派车。以下情况一般不得审批用小车:
1、一般人员出差办事;
2、采购员外出采购;
3、各类人员因私外出。
第三条以下情况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出差期间,由行政部经理代签):
1、当本公司车辆调用不够,需借车用时;
2、长途用车(杭州、杭州地区以外);
3、在不影响公用前提下,各类私人用车;
4、公司试用合同工以上员工结婚用车;(每人1辆,半天内)
5、公司员工丧事送花圈用车;
6、公司员工伤、病、孕去医院用车(原则上优先考虑用车)。
第四条小车的签发使用:
1、小车出门一律凭小车出车单;
2、小车单应为一式三联,一联为出门联;二联为结算联(平时存司机处);三联为行政部存档务查联。
3、用车时间、里程必须控制在出车单允许范围内,无故超出用车时间和范围必须说明经过,视情况处理;
4、公司严厉禁止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调用。
第五条小车驾驶员的考核:
1、驾驶员须在上班后在小车内待命,迟到一次扣10-50元;
2、在无出车任务的情况下,必须在车内或指定休息室待命,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3、驾驶员在车单开出5分钟以内需出车,延误一次扣10-50元;
4、严禁无单驾车出门,发现一次罚款50-200元;
5、出车回来后须马上与调度员取得联系,以利安排用车,一次不遵守扣10-50元;
6、小车费用(过桥费、油费等)报支时应附上结算联,由使用者签字,以便凭结算联复核费用,加强费用的控制;
7、驾驶员要做好小车保养工作,故障须及时修复。因故障影响出车一次扣10-50元;
第六条各类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正大门:上午8时至下午5时准许一切载货用的机动车辆(包括货用汽车、三卡、手扶拖拉机、铲车等)和人力车的进出,但需填写进出登记,方可进入,严禁一切人员进出。
第七条经警人员有权对所有进出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进行处理,并及时汇报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x有限公司。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车辆。公司车辆用于公司业务、财务、行政部门人员外出办事时使用。
二、车辆使用管理
1、职责
(1)公司行政部门经理负责公司所有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公司车辆的有效使用。
(2)公司车辆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贵阳市及安顺地区路况。如因驾驶员驾驶证问题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3)公司所有车辆的钥匙原则上应由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出车时,驾驶员应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回到公司后,驾驶员应及时将钥匙交回行政部门负责人,并在《车辆使用登记表》上签字,表明车辆已返回。如违反规定私自出车,或未签字的,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4)驾驶员在离开车时,需确认车门窗户全部关闭上锁后,方可离开。如发现有未关者,一次罚款50元。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行政部门经理批准。
(5)公司车辆需出车,由行政部主管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车辆。一经发现,罚款100元/次。
(6)未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借。一经发现,罚款2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2、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1)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需提前到行政部门做出车辆使用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由行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根据情况具体安排车辆。
(2)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车辆使用登记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用途、来往目的地,公里数等记入并由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后,通知车辆驾驶员准备出车。如发现未做记录的,罚款20元/次。
(3)车辆驾驶员每次出车前需到公司车队办公室做好登记,并填写好《车辆使用登记表》。漏登记的,罚款20元/次。
(4)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出车通知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的时间安排出车。
(5)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如未获得批准迟到者,罚款50元/次。
(6)公司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在无照驾驶、驾车外出、驾驶员将车辆借予他人使用等情况下,出现违反交通规则,发生违章罚款,交通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由驾驶员承担一切后果。
(7)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如未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一经发现,罚款50元/次。
3、车辆管理:
(1)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发现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如发现问题,一条罚款20元/次。
(2)驾驶员如需要车辆维修保养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表》,注明行驶里程等具体内容,经行政部批准后方可送修,保养打腊等应事先向行政部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进行。
(3)公务车外出加油需到行政部门登记《加油卡使用登记》领取加油卡后到加油站加油,使用完毕后,油卡需及时归还行政部。行政部门负责加油卡加油情况的查询,每月打出加油明细。如发现异常情况,不如实加油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开除。
(4)在驾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公司行政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
(5)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年检工作,车辆的一切资料由行政部门存档保管,并在车辆保险,年检到期前通知车辆驾驶员,协助办理保险,年检等手续。如未按时年检及保险,由行政部门车辆档案负责人及司机共同承担损失。
目的
严格管控公司加油卡使用,做到充值有记录,使用有记录,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为公司车辆消耗核算提供依据。
管理部门与监督人
加油卡由经理助理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人员对加油数据统计,各驾驶员对使用记录数据负责;财务部负责油卡充值以及每月加油卡使用明细与支出款的核准。
加油卡分配和充值:
1) 公司车辆加油指定地点为福州市中国石化森美所属加油站。
2) 中石化加油卡分主卡和副卡,主卡由经理助理负责统一管理,副卡由车辆驾驶员负责专门保管,实行一人一车一卡一密码制度,驾驶员不得将副卡密码告知他人。
3) 每辆车配置专用副卡一张,仅限本车加油使用,不得转用或私用。
4) 副卡采取限额限次的管理办法,即限制金额限制加油次数,具体参数参照附表。副卡充值根据预先设定的金额和频率,由主卡负责人向财务部申报批准后自主操作。
5) 加油卡余额不足但车辆必须加油时,驾驶员可以向主卡负责人提出临时充值,但主卡负责人可以拒绝非工作时间(7:00-20:00)的申请。
加油流程:
1) 驾驶员出车前检查车辆的'油量,根据路线自行安排加油地点和加油时间,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2) 车辆加油须用专用的副卡进行刷卡计费。
3) 加油卡加油完毕,设备自主打印加油小票,驾驶员必须索要小票,并在小票上记录加油时车辆行驶公里数。因加油站系统故障无法打印小票时,当日须向经理助理说明,由驾驶员做好加油金额、加油量和公里数的记录。
4) 驾驶员必须遵守:不准无卡加油,不准异车号加油,不准加不相符的油品,不准
带其他容器加油。
5) 当天加油当天将加油小票交到办公室,在小票上写明加油车号,并由驾驶员签字确认。
核准:
1) 每月由办公室汇总加油情况,做出分析报表,按照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对驾驶员进行油耗考核。
2) 同时办公室每月将加油小票汇总,并与加油卡网上使用记录进行核对;如出现核对不一致时,要查询当日车辆使用记录,落实当日驾驶员进行当面核准。
3) 如经查实因驾驶员疏忽未能提供加油小票造成信息核对不一致,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加油费由本人承担。
4) 如经查证因驾驶员加油卡私用或非指定车号加油,加油费用2倍罚款,并警告处理。
特殊情况:
1) 因疏忽将加油小票丢失者,当日须写文字说明交由经理助理签字确认,驾驶员做好加油记录。
2) 驾驶员发现副卡丢失时,应立即通知主卡负责人并电话挂失。因副卡丢失造成的补办工本费由驾驶员承担;如因挂失不及时或密码未妥善保管造成的卡内金额盗刷,全部损失同时由驾驶员承担。
3) 因特殊情况须现金加油时,必须提前申请经主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加油。未经过授权的现金加油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本制度自xx年11月10日起生效实施。
总经理办公室
-11-08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 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
3.3 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车辆使用范围
4.1.1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车辆使用程序
4.2.1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须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
5、车辆管理
5.1.1公司车辆实行分工责任制,对自己所管辖车辆全面负责,司机只有权负责自己所管辖车辆的费用报销。
5.1.2公司车辆分工负责如下:
5.1.3公司车辆均须建立车辆档案,由生产部总经理生产助理负责统一管理。
5.1.4除公司允许的特殊员工以外,禁止非专职司机驾驶公司车辆。遇特殊情况必须更换或替代司机的,应先征得PMC部车辆管理员的批准,若司机擅自将车辆交于他人使用,无论造成事故与否,皆给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者,由司机自负其责。
5.1.5公司车辆按车辆分工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司机必须定期(每日下班前)检查各自的车辆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检修,否则,追究司机的责任。
5.1.6公司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一般不允许在外过夜),若因司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被盗或损坏,司机须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5.1.7司机每次出车后,须如实填写用车的里程和耗油量,按公司报销流程执行,司机需实事求是报销费用,杜绝弄虚作假,一旦查出将追究经济责任并开除处理。
5.1.8保安员须实时登记公司车辆的进出厂时间。
6、车辆保养、维护
6.1.1公司车辆的保养、年检、厂内维修等工作,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具体车辆之责任司机由车辆管理员指定安排。
6.1.2司机应自觉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内外整洁(车辆每周至少要清洗一次);行政部会随时进行检查,发现有碍车容的现象,经指出后仍不作改善的,对责任司机给予10元/次罚款。
6.1.3当车辆出现故障时,责任司机应及时跟进维修;车辆维修之前,司机应将车辆损坏情况详实报告车辆管理员;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上时,应先征得副总同意方可进行维修,并将更换下之零配件带至公司核备。
7、司机管理
7.1.1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以保证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要检查随车证件(行驶证、驾驶证、保险证和养路费证)是否齐全,以及检查车辆性能(车辆刹车、灯光、油、水、电瓶、轮胎气压等)是否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汇报和排除,避免病车上路。
7.1.2司机在运送货物时,应仔细核对货物与单据是否相符,严格按照送货、接货时的交接手续办事,保证货物的安全运送。
7.1.3司机在接送人员时,应热情主动,尽量满足用车人员的公务用车要求;严禁中途甩人。
7.1.4司机因公务驾车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属个人过失的,其罚款由当值司机自行承担20%;属车辆本身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其罚款由公司承担。司机如被扣证不能驾车时,在扣证期间应接受上司安排的其他工作。
8、事故处理
8.1.1司机在公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时,要立即报警、报险,并保护现场,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领导汇报。由车辆管理员负责派人前往现场了解事故经过,处理善后工作,并办理保险理赔手续。
8.1.2司机因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费用,经财务部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司机负次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5%,个人承担5%;
②司机负一半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90%,个人承担10%
③司机负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由公司承担80%,个人承担20%。
8.1.3凡未经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公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其事故责任概与公司无关,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部分的费用(包括须赔偿给他人和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司机全额承担。
8.1.4因工作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公司将视情况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8.1.5公车私用发生车辆丢失、受损的,由当事人负责经济赔偿,并给予行政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追究车辆管理员的领导责任。
9、本管理办法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10、本办法自xx年x月x日起生效执行。
电器有限公司
总经办
审批:。
第一章车辆使用
1.公司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2.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人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处罚50~200元,经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8时者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则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事先向主管申报,由主管核实车辆暂无公用方可批准。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承担。
7.驾驶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并定期将车辆清洗干净。
8.车辆的各类证件要保管完好,贵重物品及车匙不得放在车内,以防发生盗窃。
第二章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保养、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保养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指定地点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300元时,应与主管联系请求批示。
4.若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辆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实际情况与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或主管负担。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它相关的规章制度。
2.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告领导,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3.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不准疲劳驾车、不准酒后驾车。如因故意违章或以上原因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除外)。
4.上班时间未派出车的,应在公司配合工厂做好各方面工作,必要时协助其它部门工作。
5.未经批准不得将车辆随意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负面效果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第四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1.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立即与公司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3.发生意外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经协商后共同负担。
第五章奖励条例
1.驾驶员在一月内若没有任何交通违章以及赔付,并且在安装过程中没有出现包括返工、客户投诉、延时延期等在内的一切造成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以及损失的事件,则奖励驾驶员100元的额外绩效奖。
2.对全年无违章、无事故的驾驶员奖励300元。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的奖励100元。
4.举发、设法防止危害公司利益之事情,使公司免受损失者,奖励100元。
1.车辆管理
1.1基本原则
l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l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租赁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l公司的车辆由公司的专职司机驾驶,其他有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同意,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l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l总经理出国期间或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
1.2用车原则
l公司车辆用于保障总经理日常接送,业务活动中接着公司领导、政府部门领导、重要客户和重要合作伙伴。
l本公司人员在业务中下列情况可以申请用车:陪同重经领导或贵宾、携带大件贵重物品、提取大额现金、公共交通无法到达、气候条件很差、事情紧急。
l员工和家庭成员出现生病或紧急情况可以向公司申请用车。
l员工非紧急事项的'私事用车请勿申请公司车辆。
2.车辆调度流程
2.1申请和调度
l公司员工使用车辆请提前向行政部申请,填写《派车单》,明确用车事由、用车人、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到达地点、行驶路线、过桥过路费数额;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办理车辆调度。
l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填写《派车单》的,可以通过电话向行政部申请,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出车(回公司当天即补办手续)。
l行政部接到派车申请后,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合理调度。
l行政部做出调度后,确认《派车单》中所填信息,并通知司机。
l司机出车前在《派车单》上填写车辆初始公里数,用车结束后填写截止公里数,并交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2.2车辆使用
l用车人凭经确认的《派车单》使用车辆。无《派车单》或行政部(或总经理)的口头通知,司机不能出车。
l司机须提前作好出车准备工作,保证能够按时出车;用车人上车后,司机问清到达地点及行车路线。
l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要谨慎驾驶,避免违章或发生事故。对于用车人应热情服务,尽最大可能满足用车人的工作需要。
l如果用车人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使用时间、行车路线时,请提前通知行政部,便于行政部合理安排后续用车。用车人请勿利用工作用车的机会,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用于非工作需要。
l用车人应遵循交通规则合理用车,请勿要求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否则一切责任由用车人承担。
l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违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机或用车人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l车辆使用结束后,司机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到,并报告车辆截止公里数,便于行政部掌握车辆状况或作进一步安排。
3.车辆维护
3. 1车辆维护工作
l公司的车辆应落实司机负责维护。车辆维护的优劣作为司机绩效考核的一个项目。
l司机应负责公司车辆的车况车貌,保证随到随用。车辆内使用的装饰用品、清洁工具和简单维修工具由司机向行政部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
l司机应充分了解车辆使用的状况,及时对车辆作保养和维修处理。
l司机负责完善车辆年检资料、维修资料、配件更换资料、保险资料等,并交由行政部统一归档。
3.2车辆维护费用
l车辆需要装饰、保养、维修时,司机应提出申请,由行政部选择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修理厂家,询价后报总经理办公室核批,获准后及时执行。
1、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得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开车前,驾驶员必须仔细检查刹车、制动器、喇叭、前后灯、转向系统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时应立即修理,严禁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3、驾驶员身体不适,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不得担任驾驶工作;
4、驾驶员在行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5、严禁驾驶员行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严禁酒后开车;
2)严禁超速行速;
3)严禁超载行驶;
4)如超车过程中与对面来车有可能碰车时,不得超车;
5)不准超越正在超车的车辆;
6)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7)驾驶车辆时不准吸烟、饮食,与人闲谈或其他妨碍安全的'行为;
6、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及四周情况,并用喇叭或手势使周围的车辆、行人避让;
7、在施工现场驾驶车辆时,要低速慢行,随时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8、车辆没有停稳前,不准打开车门和上、下人,开车门要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9、人货车载重行车时,要注意防止急刹车、急转弯;
10、随车携带的消防灭火器要确保完好有效,有破损或故障要及时配换修理;
11、停泊车辆应安全牢靠,为防止偷盗要上安全锁或启用防盗报警器。锁闭车门窗,司机返回停车场取车,应仔细留意车辆情况有无意外损伤。
1、车辆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员工根据情况确需用车,可到办公室填写《用车申请单》,报请部门经理审核,再交行政部审核。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出车。
2、主管副总批准后,驾驶员凭派用单出车,出车前要进行出车登记,登记时间,出车路线,严格按照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
3、驾驶员在使用途中,必须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
4、用车部门填写用车单,经部门长审核后交行政部。
5、出车前进行例行检查:1、检查证照是否齐全;2、车况,如车灯、水箱、刹车、轮胎、油等是否正常;3、核对公里数;4、替车时,加油量计入被替车辆油耗。
6、严禁无照驾车、酒后驾车、带病驾车。
7、驾驶员对所驾车辆负保管的职责,经证明有故意或过失的行为,造成所保管车辆有损害或丢失等后果,应负相应责任。
8、严禁私人用车。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由他人驾驶,否则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逐渐达到车辆管理到人,责任一对一。
9、保持车内清洁,禁止吸烟。
10、依车辆的限载为准,乘员、载物均不得超载。
11、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反交通法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12、因违规被扣驾照或交纳罚款外出的',按事假处理。
13、公司所有车辆一般不得用于办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况私人用车必须经领导批准。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司机补助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用车人承付。
14、公司车辆实行定人定车责任制,专人驾驶,禁止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
15、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16、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禁带故障出车。
17、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
18、车库和车辆须按规定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
19、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办公室,并在回单位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20、交通事故的处理。
21、事故发生后,应先保护现场并急救伤员,及时拨打122报案,立即与行政部联络,通知保险公司,以利于车险索赔。
22、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坏、人身伤害、其他财产损失等,除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外,差额部分根据交警部门处理结果,由使用者与公司共同负担,使用者负担视责任性质而定。
23、车辆被盗赔偿。发生车辆被盗的,除向保险公司索赔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由当事人依据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4、因驾驶员个人原因,不能提供车辆证件,导致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拒绝受理,其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25、驾驶员擅自将车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赔偿车辆全部实际损失。
26、经批准的私事用车。
27、车辆发生损坏时,除向保险公司索要部分赔偿外,其余部分当事人分别承担赔偿责任。
28、班后不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由当事人全部承担。
29、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私自用车,由驾驶员全部承担。
30、车辆因公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地或在工厂内停车场地,发生相互碰撞损坏,由当事人或肇事者赔偿。
31、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一般情况下驾驶员须拟出维修清单经批准后方可维修,由办公室会同财务科负责结算维修费。汽车大修须经办公室认真调查核实后提出车辆维修计划,报总经理批准,按规定办理维修报批手续。
32、因公外出,途中车辆发现故障需临时维修,须请示随车领导同意后,方可就地维修。驾驶员需持旧部件及有效票据进行费用核销。凡未按要求、私自维修的,费用自行承担。
33、实行“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分车核算、定时公布”制度,驾驶员持油卡加油。行政部直管车辆,油卡充值由财务人员购买,主卡由行政部管理。
34、除长途行车和特殊情况外,不得自行购买油料。外出途中购买油料须经随车领导签字,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办理报销。
35、驾驶员应建立行车记录,如实记录行车日期、时间、去处、事由、乘车人、里程、加油等情况,作为审核差旅费和有关费用报销的依据。
36、对模范执行本制度,工作成绩显着的驾驶员给予奖励。
37、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38凡发生行车事故者,驾驶员需写出书面检查,扣发驾驶员当月奖金。事故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岗位直至待开除公司。
39、擅自出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0、驾驶员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发生事故,由该车驾驶员承担一切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1、工作时间外,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发现一次,扣发岗位补贴20元;造成损坏,损失费用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
42、未带齐相关证件、违反交通法规,受到交警部门处罚,费用由责任人自理。丢失车辆证件、牌照及驾驶证的,驾驶员承担全部证、照补办费用。
43、酒后驾车发生事故,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开除处理。
44、驾驶员私自将油料外流,一经发现,赔偿三倍油料价值款,给予开除处理,并在公司通报批评。
(一)使用前的准备:
1、操作人员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确认水箱加足水,机油面在油尺规定范围内,空滤油加足,制动液在规定范围内,电瓶要有电,风扇皮带10-15mm间隙,特别是电路连通并且没有裸露的电线。
2、检查拖拉机的外观、轮胎、各种水管连接可靠,与搅拌车连接的PTO轴正常。
3、观察车底地上有无油渍、水渍,发现及时查找原因。
(二)设备的.启动:
1、左脚踩离合器启动拖拉机,副离合器(动力输出)必须断开,冬季时发动机转速在800-1000转/分钟情况下空转3-10分钟,使发动机升温。每次启动时间不超过15秒,启动间隔不少于2分钟,连续启动3次失败检查原因,故障排除再启动。
2、一档起步,稍给油门后逐次挂高速档,避免突然加大油门,应缓慢增减油门。起步时不得开启动力输出,同时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低速试刹车、灯光是否好用。
3、当水温达到60℃以上才能全负荷工作,正常水温75-90℃,如果冬季温度不够,可在水箱前放纸壳挡风。
4、注意周围人员及障碍物。
(三)设备的使用
1、特别注意!拖拉机与TMR搅拌车配合工作时,车辆只要在行进中就关闭动力输出(备注:有些TMR供应商说其设备在行进中可以进行搅拌,牧场操作者和管理者根据设备厂家要求进行)。
2、机油压力过低、水温过高、排烟不正常、异常响动,立即停机检查。
3、在牛场内行驶时车速不得高于15km/h,牛舍内不高于5km/h;遇到道路不平或紧急情况要减速通过。
4、当车辆完全停止才可以由前进档换为倒档,反之如此。
5、使用过程中发现水管、油管龟裂、松动,立即停车、更换。经常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6、拖拉机以牵引、提供动力输出为主要工作内容,所以根据工作对象不同选用不同型号及厂家的拖拉机(国产和进口拖拉机型号提供动力有差异,选用时一定问清TMR设备厂家推荐的型号及厂家)。
7、拖拉机在行驶中,驾驶员不得离开座位,脚不得放在刹车和离合器踏板上。有司机养成脚在离合器踏板上,使离合器片经常磨损需要频繁更换。
8、不能用脚尖或脚心踩离合器,以避免无力或脚滑;踩离合器要迅速,一踩到底;松离合器要分为快、慢、停、快。
9、副离合器的使用:拉副离合器要迅速,一拉到底;松副离合器要分为快、慢、停、快,逐渐增加负荷。
(四)设备的停放
1、不准高温、高速下停机,应逐步降低水温。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设备总电源。
2、停放的位置因地制宜,环境一定要保证干净、整洁、无易燃物,地面平坦、坚硬。有车库条件的一定放置在车库内。
3、在低于0℃的情况下停放时,未用防冻液的拖拉机必须放尽发动机内的冷却水。冬季较冷时可以使用废弃的黑白膜盖着发动机部分。
4、拖拉机与TMR搅拌车保持直线位置,拖拉机车头向外停放,或者前方2米范围内无障碍物,如果冬季启动不了可以用铲车拉着火。
5、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专人专车,不能轮流开车,车内不准吸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三条 权责单位
本公司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 行政用车管理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五条 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六条 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 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第七条 公司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八条 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九条 驾驶员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驶。
2、为体现公司形象,驾驶员工作时间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
5、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6、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7、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8、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9、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补加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0、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1、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2、原则上由司机负责公司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公司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即向有关各方汇报。
13、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十条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擅离工作岗位。
4、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接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5、服务态度不好,影响公司声誉。
6、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十一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员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第四章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十二条 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第十三条 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主管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十四条 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部门主管审查并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十五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五章 费用报销
第十六条 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十七条 私车公用按公司规定的报销额度,凭合法票据报销。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十九条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二、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管理,综合管理部经理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和安排,保证公司合理有效用车。
2、公司车辆由专职司机驾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车。司机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回家或者私用,违者将给予辞退。
3、车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外租和外借。
4、车辆使用完毕后,专职司机应把车辆停回指定存放点,并锁好车把锁,关好车门车窗。
三、车辆使用流程和注意事项
1、用车流程
1.1内部人员(专职司机驾驶)
1.1.1用车部门经理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后填写《用车登记表》,信息要填写完整、准确,包括用车人、出车日期、目的地、事由、出车起止时间、出车司机、车牌号码、起止公里数。
1.1.2综合管理部批准后,方可出车。
1.1.3出车结束后,专职司机要把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把车钥匙交由综合管理部经理保管。
1.2内部人员(非专职司机驾驶)
1.2.1用车人员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后填写《公司用车登记表》,信息填写完整,包括出车日期、出车起止时间、事由、用车人、司机、车牌号码、公里起止数。
1.2.2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用车。
1.2.3用车结束后,用车人员要把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把车钥匙交由综合管理部经理保管。
1.3外部人员
1.3.1外部人员用车须报公司领导同意,综合管理部备案后,方可用车。
1.3.2用车结束后,综合部工作人员填写《公司用车登记表》,详细记录出车情况。
2、注意事项
2.1车辆使用过程中,严禁非公使用车辆,一经发现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在需要停车时车辆应停放在停车场或者适当、合法的位置。
2.2车辆驾驶者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严禁司机酒后驾驶。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包括不按要求停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违章处罚、损毁、失窃等,应由驾驶者负全部责任。
四、车辆用油管理
1、职责
1.1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车辆用油进行规划、监督和控制;财务部辅助监督管理。
1.2综合管理部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保证车辆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正常运行。
2、车辆用油管理
2.1公司车辆统一使用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
2.2公司车辆禁止使用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车携带油卡;若遇到特殊情况需用现金进行加油,需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和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2.3禁止车辆油卡之间交叉使用,若遇到特殊情况需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同意后可以使用。
2.4车辆油卡实行定时定点充值。每月月末由综合管理部在中国石化充值点统一对公司车辆进行油卡充值,并索要发票,作为报销凭证。
2.5车辆油卡充值前,财务部向中国石化转帐汇款,综合管理部携带相应转帐手续去中国石化统一办理油卡充值。
五、车辆保险管理
1、公司车辆保险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包括信息存档、查阅以及保险购置。
2、综合管理部建立《公司车辆保险一览表》,实时监控车辆保险情况。
3、综合管理部在车辆保险到期前两周,做好车辆保险市场调研,并把调研结果向公司领导汇报,根据领导安排统一购置。
4、车辆档案由专人管理,包括车辆登记证书、完税凭证、保险单、行车证复印件等,对于车辆信息的变更要及时存档,保证车辆档案完整性。
六、车辆保养、维修和年审
1、职责
1.1车辆保养、维修由综合管理部指派专人进行负责管理。
1.2管理人员对车辆保养、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建立车辆保养、维修档案。
1.3驾驶员负责及时检查、发现故障,简单的故障做到随时排除;驾驶员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及时上报公司。
2、日常检查、保养和维修
2.1驾驶员做好出、收车检查,保持车况完好和车辆内、外卫生整洁。
2.2驾驶员每周检查车辆发动机、油路管线等重要部件以及机油、汽油和润滑油使用情况。
2.3行驶过程中驾驶员要注意车辆的异常情况,发现异常,安全停车。
2.4每月驾驶员检查车辆的消防设备,每台车配备干粉灭火器一台。
3、定期保养、维修。
3.1驾驶员按照保养规定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3.2车辆需要保养前一个星期,驾驶员要告知综合部管理人员,得到公司领导批准后对车辆进行保养。
3.3车辆保养和维修要到指定的维修站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维修站。
3.4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要及时检查,判断故障的严重程度以及对安全行驶的影响,积极主动排除。
3.5如果无法处理的故障,驾驶员及时向领导请示,征得领导同意后按照就近原则到附近修理厂维修,并对故障产生的原因和防范措施进行汇报。
3.6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部件交由公司验审,不得私自处理。
4、年检
4.1综合管理部派专人对公司车辆进行年检。
七、车辆罚款管理
1、车辆违章罚款
1.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法规和交通标示,不能违章行车,若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1.2驾驶员熟知车辆停车相关规定,不得把车辆停放在不允许停放车辆的位置,否则后果自己承担。
1.3以上违章罚款若找不到具体责任人,则由综合管理部主管和相关责任人处理。
八、驾驶员管理(安全、方便快捷和保密)
1、仪容仪表
1.1驾驶员着装整洁大方,语言文明,举止得体。
1.2驾驶员出车过程中不吸烟、不喝酒,不开情绪车;行驶中严禁拨打接听移动电话和浏览手机内容。
2、安全管理
2.1驾驶车辆时必须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
2.2驾驶员要熟知路况,方便快捷到达目的地。
2.3驾驶员安全行车,爱护公司财产,保障人车安全。
2.4驾驶员本着“节约”的原则驾驶车辆,长期停车等人过程中,车辆要熄火。
2.5驾驶员陪同财务人员出车时有保护财务人员的义务,特别是携带现金时,驾驶员不离其左右,起到安全保障作用。
3、保密管理
3.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不问,不传播乘车人之间谈话内容。
3.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公司领导专职司机还须保守知悉的领导私人信息。
4、其他事项
4.1综合管理部定期组织司机学习,学习车辆性能、安全驾驶以及车辆保养方面的知识。
4.2驾驶员要保持车内外卫生,保证每周洗车2-3次;大雨过后要对车辆及时清洗。
4.3驾驶员在车辆使用方面有监督的义务,严禁公车私用。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所属公用车辆。
二、使用管理
1、管理部门: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所属公用车辆的日常管理。
2、管理职责:负责日常公用车辆的使用审批、安排调配、油卡管理、保养维修等。
3、申请用车须知:员工因公外出,可申请用车,各部门负责人须严格审批。
4、用车审批:
(1)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界首范围内办公室调配派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
(2)使用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事人员填报《用车申请单》→离开界首地区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实施用车→用车完毕后确保车辆完好并归还给办公室→办公室核实公差公里数和用油情况,并登记备案。
5、司机职责:原则上司机由办公室统一协调管理,公司无司机时,由用车部门自行协调解决驾车司机,严格按照用车管理程序使用车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违章罚款自行承担40%,发生事故按扣除保险后公司损失金额和驾驶员所负责任比例进行处罚:
①负全责罚60%;
②负主责罚40%;
③负同等责任罚30%;
④负次责10%。
⑤无责免于处罚,不得擅自外借和私自使用车辆,保证车辆性能良好,整洁卫生,按照公司规定的地点停放。
三、保险保养维修
1、由办公室确定公用车辆的保险和定点维修保养单位,按照择优、可靠、经济的要求选择保险单位,定点维修保养原则上在规定的4S店进行。
2、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车辆保养维修:
车辆保养维修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总经理查验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借款→进行定点保养维修→根据财务审批程序进行财务审核结算。四、油料管理
1、公用车辆的用油由办公室按照每月实际行驶公里数做好车辆用油的摸底调研工作,实行一车一卡的形式进行车辆用油管理。
2、由财务部根据办公室提供的基数负责油卡充值,由办公室负责油卡使用管理,详细统计每车每卡每月用油情况,分别登记造册,每月与财务部门进行油量和油费核对工作。
3、油卡由指定的驾驶人员随身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加油,确实需要现金加油的,需报办公室审批,按照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核报。
4、油卡充值按以下程序进行:
由驾驶人员提出充值申请→办公室查验核实并登记提报总经理审批→交财务部门执行充值→财务部每月汇总与办公室核对→按财务审批程序申请核报。
五、用油补贴
1、补贴对象:经公司办公室确认总经理同意,自带车辆办理公事的相关员。
2、补贴发放:由个人每月25号-30号用加油发票报办公室备案总经理审批后,按财务核报程序领取当月用油补贴(未经办公室备案的,不予报销)。
3、享受补贴的自带车辆人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保证行驶安全,公司只发放用油补助,其他一切与车辆有关的责任和产生的费用由本人自行负责。
本规定自20xx年8月1日正式实施,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用车管理
(一)经理级以上(含经理级)员工海口市内办事可以直接向办公室申请派车,申请市区以外用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并提前一个工作日递交用车申请,市区内用车提前半个工作日递交申请。经理级以下人员外出自行搭乘公交车,紧急情况可以经总经理特批后用车。
(二)办公室派车视目前车辆情况,并依据申请人事务重要性,紧急性等安排出车。如提交申请时,遇无日常办公车辆或司机,则申请人自行搭车。
(三)司机出车后应及时填写《用车登记表》(谁使用谁登记签字,司机不得代签),海口市内办理公务应请示办公室负责人。长途出车在出车前、到达目的地及返回时通报办公室,以便了解与掌握车辆运行情况;
二、油卡管理
(一)车辆燃油实行限额管理,实行油卡加油。若因特殊情况需要现金加油,需请示总经办负责人,说明原因和用油费用,索取正规发票报销。机动油卡加油只能用在公司规定车辆上,不得私自加在公司之外的车辆,一经发现即解除劳动合同。
(二)专用车辆的油卡由车辆使用人自行保管,财务部统一对油卡充值;公用车辆的油卡由办公室保管,司机加油时连同车钥匙一并领取,公用车辆加油要登记数量和里程。
三、车辆证件检查
车辆证件不准转借、涂改、伪造;出车前检查车辆证件是否齐全有效(随车证件一般包括:行驶证正副本、车辆购置附加税、废气合格证、保险卡、燃油附加费等),如发现遗失、过期或需变更,司机应及时反映并办理有关手续。如因没有及时进行年审或者投保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分管该车辆司机承担。
四、司机必须凭办公室负责人签发的派车单出车,否则按私事用车处理。
五、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期间应按指定地点停放,关好车门窗,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将车辆私自驾离指定地点。车辆钥匙在下班前上交到办公室,车辆由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司机按公司统一调度进行驾驶,不得私自出车,若公司没有派车而私自出车者,依据公司惩处制度执行,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司机出车回公司,必须将车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将公司车辆私自转借给他人使用。
六、因司机违章而造成的罚款均由当值司机个人承担并交纳,如没有及时交纳所产生的滞纳金由本人承担。
七、司机驾驶证超期未按规定审验的,不准驾驶公司车辆;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人员,未经批准,不准驾驶公司车辆。
八、司机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九、司机要按规定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辆(设备)技术状况良好,车容整洁;公司领导或客人下车后,司机不得呆在车内抽烟或开空调;每周可到洗车场洗车一次,平时的车内卫生由驾驶员自行处理。
十、车辆实行专人专车管理的原则,若因工作需要,驾驶人需要交换车辆,必须做好相关交接手续并填写《车辆交接表》,凡车辆损坏责任不清者,由经手司机共同承担责任。
十一、司机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开机,服从公司调度,如发现关机、不接听、转移或不在服务区内等状态,视情况严重性,依据公司制度执行。
十二、司机应严守公司机密,不得随意参与车上宾客的谈话,不得泄露车上领导或客户谈论的内容,不得查阅保存在车内的文字资料、电脑资料,不得打开保存在车上的`皮包、包裹等物品。
十三、驾驶员需在入职时指定一名有正当职业的非直系亲属作为担保人。担保人义务对驾驶员在本公司期间的行为负责。
十四、每个月第一个工作日公示上月用车情况,包括各部门使用车量以及月油耗情况,以及专用车辆的使用情况。同时将当月出车情况汇总成电子文档。
十五、驾驶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不得串岗、脱岗,应在办公场所主动协助其他员工工作,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
十六、司机外出办理保险,或取车送车等非出车任务的,需自行搭乘公交车。
十七、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公司然后拔打报险公司电话,并保护好现场,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做善后处理工作;如因司机驾驶操作不当导致交通事故,所产生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不予承担的费用)由司机承担。
十八、司机(专用车辆使用人)要保证所负责车辆的正常运行,如有问题需及时上报进行维修,如因公司领导、客人用车时有问题(没有油或者车辆不卫生、车辆有异常情况等等)或影响公司运输任务而维修或临时产生的费用由司机承担。
十九、车辆维修和保养原则
公司所有车辆均须在指定维修厂家进行维修保养,维修前应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表,不得私自在非定点厂家维修。车辆的维修保养分为大修、中修和日常维修项目,维修金额在500至20__元之间的为中修,在2,000元(含)以上标准为大修,车辆中修、大修均需咨询二家以上报价,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维修。车辆检测维修时需两名人员到现场,与修理厂办理好交接(车内物品、油量、公里数等等)并双方签字,车辆维修时车内物品必须全部拿回公司不得留在车内,如因司机没有及时拿回而丢失,责任由司机来承担。司机不得因修车或其他名义,故意提高维修费用或者与修理厂一同赚取公司费用,一经查实,马上予以除名,并承担所有维修费用。
1.车辆管理
1.1基本原则
公司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公司有关车辆的购置费、保险费、租赁费、汽油费、维修保养费等费用均由行政部向总经理办公室报批后统一办理。
公司的车辆由公司的专职司机驾驶,其他有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须经过总经理办公室同意,否则将按违规处理,并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严禁无驾驶执照的员工驾驶公司车辆。
总经理出国期间或非工作时间,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
1.2用车原则
公司车辆用于保障总经理日常接送,业务活动中接着公司领导、政府部门领导、重要客户和重要合作伙伴。
本公司人员在业务中下列情况可以申请用车:陪同重经领导或贵宾、携带大件贵重物品、提取大额现金、公共交通无法到达、气候条件很差、事情紧急。
员工和家庭成员出现生病或紧急情况可以向公司申请用车。
员工非紧急事项的私事用车请勿申请公司车辆。
2.车辆调度流程
2.1申请和调度
公司员工使用车辆请提前向行政部申请,填写《派车单》,明确用车事由、用车人、出车时间、返回时间、到达地点、行驶路线、过桥过路费数额;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办理车辆调度。
公司员工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公司填写《派车单》的.,可以通过电话向行政部申请,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出车(回公司当天即补办手续)。
行政部接到派车申请后,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合理调度。
行政部做出调度后,确认《派车单》中所填信息,并通知司机。
司机出车前在《派车单》上填写车辆初始公里数,用车结束后填写截止公里数,并交由用车人签字确认。
2.2车辆使用
用车人凭经确认的《派车单》使用车辆。无《派车单》或行政部(或总经理)的口头通知,司机不能出车。
司机须提前作好出车准备工作,保证能够按时出车;用车人上车后,司机问清到达地点及行车路线。
司机在行车过程中要谨慎驾驶,避免违章或发生事故。对于用车人应热情服务,尽最大可能满足用车人的工作需要。
如果用车人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使用时间、行车路线时,请提前通知行政部,便于行政部合理安排后续用车。用车人请勿利用工作用车的机会,在未得到批准的情况下,用于非工作需要。
用车人应遵循交通规则合理用车,请勿要求司机违反交通规则,否则一切责任由用车人承担。
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违章或事故等意外事件,司机或用车人应及时通知行政部,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车辆使用结束后,司机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到,并报告车辆截止公里数,便于行政部掌握车辆状况或作进一步安排。
3.车辆维护
3. 1车辆维护工作
公司的车辆应落实司机负责维护。车辆维护的优劣作为司机绩效考核的一个项目。
司机应负责公司车辆的车况车貌,保证随到随用。车辆内使用的装饰用品、清洁工具和简单维修工具由司机向行政部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
司机应充分了解车辆使用的状况,及时对车辆作保养和维修处理。
司机负责完善车辆年检资料、维修资料、配件更换资料、保险资料等,并交由行政部统一归档。
3.2车辆维护费用
车辆需要装饰、保养、维修时,司机应提出申请,由行政部选择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修理厂家,询价后报总经理办公室核批,获准后及时执行。
一、概述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严格车辆使用程序,确保交通安全,制度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综合业务部是公司车辆使用的管理部门。
二、用车范围
1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综合业务管理部申请用
车。
2其他人员使用公务用车时,由本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业务管理部统筹安排。
三、调度权限
办公室负责人指定本部门专人负责调度公务车辆,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调用公务车辆。负责人不在时,可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调度,办公室为车辆管理指定部门。
四、派车程序
1、市区内用车,用车人应填写《用车申请单》交办公室统筹安排。公司员工用车必须有部门负责人签字,并提前2小时提出申请,遇特殊情况可随时提出用车申请。
2、外出(除市区以外)用车,除履行上述手续外,必须提前一天报主管副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3、为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用车的,应合并用车。
4、凡因公务紧急来不及填写《用车申请单》的,必须于事后一天内补办有关派车单据。(申请单见附表)
5、非工作时间用车(夜间、节假日等)须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6、驾驶员应掌握并及时向办公室报告车况和车辆使用情况,以便办公室对车辆进行有效调度。对不及时报告车辆情况影响车辆调度的驾驶员,公司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直至取消驾驶公司公务车辆资格。
7、外单位借用车辆,需经公司主管副经理和董事长(总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8、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务车辆,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罚款,如果造成车辆损坏的费用全部由当事人承担。
五、下列情况,违反交通或事故的经济损失及责任由驾驶员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员负担。
六、节油管理:
1车辆用油台账,每月核算一次,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对无误。
2驾驶员应做到合理用车,节约用油,将油耗控制在制定标准以内,特殊情况下需要增补邮票的须报公司批准。
3车辆在外加油须经公司领导审批,否则不予报销。
4驾驶员不得私自出卖油料和将油料赠送他人,如有发现,按贪污论处。
5办公室应按时办理好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各项手续,车辆有关证件及资料有驾驶员妥善保管。
为进一步方便公司车辆加油和加强油料管理,公司从即日起实行一车一卡加油管理制度。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油卡与车牌号码绑定,油卡密码为油卡卡号的后四位。
二、车辆加油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加油地点为市内任一中石化网点。
三、车辆加油需提前一天向行政部申请调拨资金,调拨的资金数量视车辆型号、车辆剩余油量及卡内余额而定。
四、司机加油前需将油卡拿到中石化任意网点的.柜台办理油卡“圈存”(“圈存”是指将网络上已分配好的资金调整至油卡上)。
五、司机加油时需由中石化的员工协助输入员工密码,中石化员工核对车牌号无误后输入员工密码即可加油。
六、行政部将通过中石化网络和加油卡主卡权限,核查每张油卡的加油次数、每次加油金额及卡上余额,并通过卡上余额随时调整每次调拨资金的数额。
七、行政部将通过中石化网络随时核查整理每辆车的各项加油数据并存档备查。
八、各位司机要加强自律意识,绝对杜绝为他车加油或其它违规用油现象。公司核查发现后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