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信,肯定对各类书信都很熟悉吧,书信是具有明确而特定的用途和接受对象的一种交际工具。怎么写信才能避免踩雷呢?这次为您整理了信息化管理制度(优秀10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1、目的: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2、范围:公司生产车间
3、内容:
3.1质量管理
3.1.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1.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1.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1.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3.1.5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2工艺管理
3.2.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3.2.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2.3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2.4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5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配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3.2.6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3.2.7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3.2.8在用工装应保持完好。
3.2.9生产部门应建立库存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做好各项记录。
3.2.10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3.3定置管理
3.3.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3.3.2及时运转、勤检查、勤转序、勤清理、标志变化,应立即转序,不拖不积,稳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3.3.3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3.3.4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3.3.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3.3.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3.4设备管理
3.4.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3.4.2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4.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3.4.4设备台帐卡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3.4.5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3.4.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
3.4.7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3.4.8设备运行中,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不离岗(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3.4.9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3.4.10保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3.4.11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3.5工具管理
3.5.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3.5.2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5.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3.5.4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3.5.5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3.6计量管理
3.6.1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A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B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C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部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3.6.2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品质科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3.6.3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3.6.4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部。
3.6.5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3.6.6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3.7能源管理
3.7.1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
3.7.2开展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工作。
3.7.3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定额。
3.7.4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杜绝空车运行。
3.7.5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3.8劳动纪律(同行政部下达的管理制度)
3.8.1车间可据公司制度,具体制定管理细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8.2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分配公开、公正。
3.8.3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技术质量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3.8.4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3.8.5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3.8.6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管制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3.9文明生产
3.9.1车间清洁整齐,各图表美观大方,设计合理,填写及时,准确清晰,原始记录、台帐、生产小票齐全、完整、按规定填写。
3.9.2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工装、工具、卫生、安全等。
3.9.3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下班提前5~10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3.9.4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尘垢(生产过程中允许有浮尘存在,但下班应该进行清理)。
3.9.5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冒、滴、漏。
3.9.6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3.9.7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3.9.8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长风扇。
3.9.9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相关记录没填写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3.9.10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保管。
3.10安全生产
3.10.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3.10.2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周例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10.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10.4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3.10.5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3.10.6学徒工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3.10.7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3.10.8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3.10.9重点设备(如数控中心),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3.10.10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3.10.11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3.10.12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4、奖惩:
4.1生产部每周最少2次不定时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打分评比。
4.2生产部每天上下班对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进行打分、评比,进行全厂公示。对于全月综合评分超过90分,分别给予前三名100元、80元、50元的奖励。连续三月获奖的,奖金翻倍。
4.3对于全月评分不足60分的,每低于60分一分,罚款2元,并全厂通报。
4.4对于车间现场管理的奖惩金,在连同当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5、执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第三天后执行。
1、家长如发现孩子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家长有责任及时告知班主任,以便老师多加关心和帮助;如根据医嘱孩子的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家长应当以书面说明告知学校,并根据医嘱(需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休学手续并安排治疗、休养。
2、班主任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有身体、心理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或违纪行为等问题,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情况,必须家校共同采取恰当的措施予以帮助。
3、班主任每天晨会课、午会课时按点名册清点学生人数,如遇学生非正常缺席(即无事假、病假情况但无故缺席者;中途擅自离校者),班主任应立即与其家长联系,调查其缺席原因;班主任查明缺席原因后,需向年级组长汇报情况;如遇未查明缺席原因者,则年级组长需及时向政教处及分管领导汇报情况,做好后续教育工作。
4、学校如有重大活动、节假日安排或需家长配合进行的工作,会发放相关的《告家长书》通知家长,家长应在仔细阅读《告家长书》后填妥回执交回班主任,并配合学校做好工作。
一、信息的管理机构
1、供销科为企业质量信息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厂各种质量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工作。
2、各车间、科室的质量信息工作由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从而组成我厂质量信息的管理网络,保证我厂质量信息的畅通。
二、质量信息管理
(一)质量信息管理的主要任务
1、全面、及时、准确地收集各种质量信息。
2、对质量信息进行比较,分析、加工、整理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的反馈。
3、利用各种质量信息,准确地反映和预测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因素,供领导决策。
4、掌握用户使用产品的情况,收集国内外同类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发展动态。
(二)质量信息的处理
1、供销科按照质量信息管理规定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汇总到质检科,对反馈来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剔除不真实部分,以保证质量信息的准确性。为做好这项工作各科室要设专职或兼职质量信息员并建立质量信息台帐。
2、质检科经过对质量信息分析后,确定由责任部门进厂处理,责任部门要填写信息记录单,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质检科并结案归档。
3、为了促进质量信息的正常运运行和有效利用,对开展质量信息处理不当,耽误信息传递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一条为促使全系统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重大项目管理与决策中的信息、咨询与监督作用,更好地为全县重大项目管理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上级机关关于统计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科室统计信息化建设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规划、建设和维护。
第三条计算机及网络系统统一安装防病毒软件并确保及时更新。
第四条定期进行系统软件、硬件检查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对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可能出现的故障,应有防范、补救和排除等措施。
第五条禁止在局域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任何软件。
第六条严格执行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在网络上进行任何非法活动。
第七条各科室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硬件和操作系统方面出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局办公室,并由局办公室与相关软、硬件维护单位联系,取得技术支持,及时排除出现的问题。
第八条信息化培训应将统计内容列入年度专业培训计划,信息化管理员要钻研业务技能,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年至少组织本部门及系统内统计人员开展一次信息化业务技能培训。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禁止上外网,禁止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储存、处理涉密信息。
第十条做好统计数据定期备份资料,保障统计资料的延续性和联贯性。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作好信息管理,加快我校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在我校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各别属于机密的信息则不允许非核心人员私自传送和带走。
2、市场信息:对于学员文件、来往传真、电话、档案;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学员信息、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第三条信息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我校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全校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第四条信息管理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学校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第五条总校及下属各工作点、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信息管理机构与相关人员
第六条学校信息室,以及各信息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人员。
第七条各科部依据《行政管理条例》负责相关行政信息的日常管理。信息管理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电脑技术人员、文员。
第八条学校信息室负责我校整个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所有信息的汇总和档案管理。对全系统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
第九条各科部负责人主要负责行政信息的管理。
第十条学校信息室信息专员,主要负责市场信息的系统化、专业化管理。企业信息专员分为行政信息和市场信息两个岗位。
企业信息专员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参与编制总经理办公室主持的信息管理制度。(行政信息专员)
2、在业务中心总监指挥下,负责市场经营中各类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达,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市场信息专员)
3、与行政部联合处理日常工作中关联到业务机构的行政工作。(行政信息专员)
4、辅助指导我校其他各部门业务的信息统筹处理。(行政信息专员、市场信息专员)
5、对集团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6、学校信息室日常负责监察我校全系统的业务信息管理和活动;负责搞好全系统业务人员关于市场经营信息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信息中心人员依照本办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信息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项,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接受指示后执行具体处理。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支持信息管理人员坚持原则,按信息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学校对敢于坚持原则的信息管理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信息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有关工作。被撤销、合并单位的信息管理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信息文件资料移交清单和造册,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节行政信息管理
第十五条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学校行政活动中。
第十六条行政信息管理主要依据学校相关文件中的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管理中心管理规定;
4、学校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5、学校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四节市场信息管理
第十七条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第十八条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客户)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第十九条信息中心市场信息专员直接在业务中心总监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学校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和对外信息发布,并开展网络商务系列工作。
2、负责业务(客户)信息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传呈业务中心总监,建立、保管客户档案并不断维护;
3、在业务中心总监的指挥下,负责与客户的电话、电子邮件的信息交流,负责与客户文件资料函件的撰写、整理、内部报批、外部发送;
4、指导、协助各市场机构对业务信息的收集,督促各市场机构将业务信息及时、准确呈报到学校,整理、分析各市场机构业务信息形成客户分类档案,并及时将重要的信息报告给业务中心总监;
5、负责定期撰写学校业务市场分析报告,协助学校业务决策;
6、监察、收集、整理竞争对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行业性文章、资料;
7、负责直接业务情报、业务信息的整理。
8、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一条行政信息专员在各级行政负责人的指挥下,主要负责以下非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日常打印、复印等文字文件电脑处理工作和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等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2、负责学校非市场事务的洽谈和管理、日常信息交流;
3、接收、整理、呈报、发送非直接业务单位(如媒体机构)的信息文件资料;
4、学校内部一般性业务管理文件的拟稿;
5、各种与行政管理有关的信息资料工作;
6、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二条信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制度中下列具体规定: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信息中心管理规定;
4、安全保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指导,以服务为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注重规范,以普陀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网上专栏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主要任务:
1、建立“信息公开”网上专栏:
在学校门户网站已有“信息公开”专栏的基础上,根据规范要求作适当修改,并更新、充实有关内容。
2、定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普陀区教育局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公开相关办学信息。
四、工作制度:
(一)责任制度
1、实行领导责任制。校长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是本处室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
2、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定期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交流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经验,解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3、各处室对外公开内容经本处室初审后,报校办公室和校长复审后公开。
4、各处室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及时报送需公开的内容,负责人要把好信息公开内容的初审关。
5、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做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全面性,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审议制度
1、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办公室)负责对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的审核把关,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2、办公室切实负起审核把关责任,督促有关处(室)及时报送学校信息公开信息。
3、审议坚持公开内容产生过程要公正、合理;公开事项决策过程要民主、科学;公开的结果要真实、可信。
4、学校重大事项或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或党支部大会研究审定,方可实施公开。
5、审议一次并做好审议记录,收集审议情况、存档备查。
(三)信息同步更新制度
1、要认真做好信息的上网和更新维护工作。主动公开信息在文件产生的第一时间上网,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超过30天。
2、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政务公开、机构职责等,其它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要及时撤下。
(四)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
1、要求提供的学校信息属于本规定可能影响第三方权益的,除第三方已经书面向政府机关承诺同意公开的外,应当书面征询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提供。
2、要求提供的学校信息属于本规定需要征求其它行政机关意见的,行政机关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作不同意。
(五)备案制度
1、各处室负责人应及时将学校信息公开内容材料进行备案。
2、各处室负责人应及时将新的学校信息公开内容经分管领导或审议小组审核后,进行备案,并及时对外公开。
3、各处室负责人要定期对备案材料进行整理,按期送档案室归档。
4、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档案,指定专人保管。
(六)反馈制度
1、适时采取上门咨询、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评议中发现的问题。
2、各处室负责人要定期进行信息反馈,及时反映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3、监察机关要认真受理效能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和反馈。
4、设立“学校信息公开”公开投诉电话,电话:xxxx,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考核制度
1、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每年对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处室的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该项工作的情况进行考核;
2、上述人员在年终总结中必须对所承担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
3、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根据处室和具体工作人员开展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八)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依据相关法律给相关人员予警告或行政处分:
1、工作人员违反《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应尽义务的;
2、不按规定向申请人提供应该提供的信息的;
3、违反规定收费的;
4、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第三方合法权益受损害的;
5、违反保密审查规定,未经审核,公开保密信息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情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
第十四条公司各个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应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组织购置或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室的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变更后,办公室应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相关费用列入申请部门费用。
第十七条办公室应维护计算机及设备的注册信息和分布信息,确保每一设备的信息真实可查。
第十八条信息设备的淘汰、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淘汰或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置。
第十九条公司信息设备耗材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发放。办公室应根据公司耗材储备情况和各个部室的需求情况,在每个季度初拟定《耗材采购季度计划》,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组织采购和发放工作。耗材供应应及时、充足,保证经营管理需要。
办公室应根据各部门消耗情况,核定耗材定额,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耗材管理人员应按部门、品类设置耗材使用台账,详细登记各部门耗材使用情况,并根据定额定期考核。
第四章oa系统管理
第二十条办公室是公司oa系统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oa系统资源分配,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公司oa系统管理执行《中煤龙化公司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对计算机设备、服务器要定期对其操作系统和文件进行检查,经常查杀病毒,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负责服务器运行日志记录工作。
第五章网络管理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通畅,网络共享和网络安全。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搭建公司的远程访问平台,确保平台7x24的不间断的网络服务。对网络数据流进行安全过滤,应用防火墙和安全策略进行入侵监测和病毒监测。
第六章数据及申报管理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司数据进行异地备份,并保证备份数据安全,确保数据丢失后,可以通过备份还原数据。养成时时备份数据的习惯。
第二十五条办公室应协助各部门设计备份策略,综合使用日志备份、差异备份和完全备份来维护数据库的数据安全,以便数据损坏后可以成功的恢复数据。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信息系统使用部门负责权限内数据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整理、审批和按时申报工作。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应加强密码管理,并定期更换。系统登录密码不得相互泄漏。
第二十八条操作人员操作完毕应及时退出应用程序,以防他人非法进入系统。
第二十九条涉密文件以纸质方式发送,不得以电子公文形式在网上传递。对网上处理信息应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制度,坚决杜绝发生泄密、盗取信息等现象。
第三十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化设备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来访人员或非本部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公司设备,时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盗。下班之后操作人员应按照正确程序关闭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电源,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失窃。
第三十一条信息化设备的具体使用者为该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每台计算机中保存的文件、资料等保密信息,第一责任人负保密责任。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利用工作便利及非法手段调阅非共享信息。
第三十二条操作人员应有强烈的病毒防范意识,使用u盘、光盘及网络信息准用存储设备时,首先须对其进行杀毒操作,确认其未带病毒后才可在系统上使用。定期进行杀毒处理,发现计算机遭受计算机病毒感染时应立即隔离,尽快杀毒。工作数据要经常做备份,检查、杀毒后备用。
第三十三条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信息系统或使用公司信息系统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任意方式对数据的恶意操作,如篡改、删除、转移等。
(六)未经授权查阅其他人的电子邮件,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违反本规定,公司将视情节和公司奖惩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项目登记流程:
1、拟跟踪的项目须在总裁办进行项目信息登记,所有项目信息登记后才为有效信息。由经营部总经理进行登记。xx总经理电话xx2,手机:xx6,邮箱:xxxm。
2、进行项目信息登记时,首先到xx总经理处查询项目状态,在经查询无人登记之后,将项目信息录入公司项目管理数据库中,并给登记人员相关回执。
3、项目信息登记必须详细,见附件《项目登记表》要求。
4、若项目名称信息登记出现异议,以总裁办登记资料详细者优先。
5、对于集团性质的战略合作伙伴,任何业务人员只能登记该合作伙伴的某一具体项目,否则为无效登记。
二、项目数量管理要求:
1、每名副总裁名下最多可登记40个项目信息。
2、每名总经理名下最多可登记30个项目信息。
3、每名高级经理名下最多可登记20个项目信息。
4、非公司正式编制的合作方最多可登记10个项目信息。
三、项目登记制度为排他性制度
公司保护已登记人员的项目跟踪优先权,后登记人员想参与已登记人员的项目,须按如下方法处理:
1、新登记人员应主动与原登记人员自行协商合作事宜。如能协商一致,则把该项目的登记人员改为合作登记。
2、如协商无法达成合作意向,则由副总裁或总经理进行协商。
3、如若副总裁或总经理协商不成功,则以谁先获取标书作为由谁跟进此项目的标准,另一方自动退出。
四、公司每年年初和年终中各进行一次项目信息库清查工作。
对于超过一年以上且无合理解释的在途跟踪项目给予删减,项目删减前将通知登记人员和其主管领导,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项目信息库清查调整按以下规定执行。
1、项目信息登记人超过所规定数量,业务人员自行调整更换,调整出来的信息,进入公司的公共项目信息库。
2、如有员工或合作伙伴所登记项目超过限制数量,总裁办通知其本人进行项目登记的调整,如果十个工作日内未按总裁办要求进行调整,总裁办有权自行对其所登记的项目进行调整。
3、其他人员跟踪公共项目信息库中项目并中标者,从中标人员提成中扣出一万元作为信息费奖励给最初登记人员。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实现建业集团信息化目标,规范集团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集团信息系统,透过对信息化规划、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软件系统管理、网络建设管理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控制,确保信息系统的使用效率,满足建业集团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对信息管理的需要,促进建业集团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规范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与解释
(一)集团:除非个性指出,本制度中集团指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二)集团总部:指包括集团各职能部门在内的行政管理范围;
(三)城市公司:指集团下属房地产开发城市公司,包括多项目城市公司和单项目城市公司;
(四)多项目城市公司/单项目城市公司:多项目城市公司指同时运作2个(含)以上项目,并且受项目规模、产品业态、合作方式、区域分布等因素影响,需要若干相对独立的团队来运作各个项目的城市公司。除多项目城市公司之外为单项目城市公司;
(五)负责人:除非个性指出,本制度中负责人指集团在投资发展、产品管理、营销管理、客户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等职能领域的主管领导,包括副总裁、助理总裁、总监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信息化系统使用管理、计算机软件系统管理、计算机、计算机外设及计算机网络设备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原则及职责
第四条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信息化管理应纳入到企业本身的发展战略中,要与企业未来的业务发展和管理发展充分结合,信息化规划要适合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阶段需要;
(二)提前规划原则:企业信息化需要以发展的眼光,站在企业优化的高度,从企业整体出发来规划企业信息化;
(三)分步实施原则:建业集团的信息化建设统一由集团总部的信息管理部门进行整体的、系统的规划,具体实施过程中将采取按计划分阶段分地区的逐步实施。
第五条集团信息化管理的管理主体包括总裁、总裁办公会、运营管理负责人、信息管理部、城市公司管理部。
第六条集团总裁在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集团信息化总体目标和方向;
(二)审批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
(三)审批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结果;
(四)审批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重大采购合同。
第七条总裁办公会是集团信息化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审议机构,由总裁召集,组成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总裁、执行总裁、各主管负责人。其职责包括:
(一)拟定集团信息化总体目标和方向;
(二)审议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
(三)审议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结果;
(四)审议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重大采购合同。
第八条运营管理负责人在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集团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
(二)审核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
(三)审批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计划和招标书;
(四)审核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结果;
(五)审核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重大采购合同,审批一般采购合同;
第九条信息管理部在集团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订和调整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
(二)组织实施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
(三)协助集团招标采购部进行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的招标、采购;
(四)集团总部各类信息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的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组织处理集团总部各类信息系统故障;
(六)制订各类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十条城市公司管理部在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助信息管理部组织实施城市公司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
(二)城市公司各类信息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的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
(三)组织处理城市公司各类信息系统故障;
(四)协助信息管理部制订各类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三章信息化规划管理
第十一条建业集团的信息化规划(具体参见《信息化规划细则》)主要就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结合企业内外部的实际状况,站在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制定出清晰准确的信息化建设目标;
(二)确定信息化如何帮忙企业实现业务战略,并且明确每个业务部门在信息化过程中要到达的目的,要获得的价值,以及实现这些价值的方式;
(三)正确评估现有的信息系统性能,在评估过程中,要结合业务流程和组织特点给出全面的评估;
(四)确定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基础项目,给出各个项目的优先顺序及其价值,对于信息化项目需求的轻重缓急应当具有明确的规划,先实施企业最需要的基础核心项目,并以此为基础,衍生其他项目的建设。
(五)选取与企业最匹配的的技术,信息化建设与企业发展相匹配是最好的选取,不能盲目追求最先进的技术。
(六)有效控制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充分思考投入产出比。
第十二条建业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能够采用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协助规划和集团内部自行规划两种方式,如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则以咨询公司为主进行信息化建设规划,信息管理部指定相应人员参与和配合咨询公司,并组织进行信息化建设规划的过程监控和成果验收。
第十三条如不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则由信息管理部负责组织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制订,具体流程如下:
(一)在总裁办公会群众讨论的基础上,总裁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向信息管理部发出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包括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方针;
(二)信息管理部组织集团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企业环境分析、战略分析、企业现状分析、企业关键业务流程的分析与优化;
(三)信息管理部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优化流程的业务运作模式,组织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城市公司提出各自信息化业务需求,进行集团信息化现状和需求分析(包括系统基础网络平台、应用系统、信息安全、数据库等需求);
(四)信息管理部组织制订集团信息化规划草案(包括信息化的总体构架和标准、信息化项目分解、信息化保障分析、IT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主实施计划、应用系统建设实施计划等);
(五)运营管理负责人对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草案进行审核;
(六)总裁办公会对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草案进行审议,报总裁审批,构成正式的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审批表见附件一)
(七)信息管理部组织实施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
第十四条建业集团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采购招标管理流程:(详见《招标管理制度》)
(一)在总裁办公会讨论的基础上,执行总裁提出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采购招标要求;
(二)由信息管理部协助招标采购部拟订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计划和招标书提交运营管理负责人审批;
(三)审批透过后由信息管理部协助招标采购部组织发表招标信息并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组织招标、开标和评标活动,拟订候选名单;
(四)候选名单报运营管理负责人审核,审核透过报总裁办公会进行审议,构成中标结果提案报总裁审批;
(五)审批透过后信息管理部负责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
第十五条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非招标采购,包括各类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网络设备、各类软件系统的购买,采购管理流程如下:
(一)执行总裁根据信息化建设规划确定集团信息化设备及软件的采购要求;
(二)信息管理部协助招标采购部,根据信息化建设的采购要求组织商务谈判活动,并由信息管理部拟订集团信息化采购合同;
(三)集团审算部和合约法务部分别对信息化设备及软件的采购合同文本进行预算审核和法律审核,透过后报运营管理负责人、总裁办公会审核,执行总裁进行审批,重大采购合同由总裁进行审批;
(四)审批透过后由信息管理部签定采购合同,实施采购。
第四章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
第十六条信息管理部负责集团各职能部门计算机及相关信息系统设备的配置技术标准、升级、维护等管理(具体参见《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细则》)。
第十七条信息管理部负责收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最新市场行情信息,向招标采购部带给购买参考意见,并负责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在未通知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的状况下,各计算机和网络使用人不得随意更换、拆卸计算机内的零部件及网络设备,如有发生,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计算机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知情人员务必及时报告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由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修复,对不能进行现场处理并修复的设备,由技术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
第二十条对需要送修的计算机或网络设备,应由设备的使用职责人或保管职责人提出书面送修申请,由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审核,运营管理负责人(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透过后,送相关外部机构维修。
第五章软件系统管理
第二十一条集团和城市公司所有专业职能部门软件系统的开发、管理、审核和备案工作均由信息管理部统一进行(具体参见《软件系统管理细则》)。
第二十二条集团或城市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向信息管理部提出新增或修改软件系统的申请,信息管理部根据需求状况制定引进或开发计划,并根据以下状况报批:
(一)对于全集团性质的软件系统(如ERP系统、O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软件系统等)的引进、实施均需要报信息管理部总经理、运营管理负责人审核,总裁办公会审议,总裁审批后实施;
(二)对于部门内部使用的不涉及集团或城市公司层面的软件系统需要报信息管理部审核,该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三)集团内部软件和系统的自我开发具体参见《建业集团软件开发管理规范》、《软件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软件系统的实施和验收以软件使用的相关业务部门为主,信息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四条各类应用软件系统(包括ERP系统、O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软件等)的使用人员均应按系统要求的规范进行操作。
第二十五条信息管理部负责各类应用软件系统的升级、维护和管理。
第六章网络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信息管理部根据集团、各城市公司对网络的需求,统一规划,制定相应的建设方案报运营管理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集团总部(城市公司)计算机网络线路、设备、服务器均由信息管理部(城市公司管理部)统一组织安装、管理、维护,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线路和设备,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改变计算机配置(具体参见《网络建设管理细则》)。
第二十八条信息管理部应制定详细的网络工程技术指标和要求,列明设备清单,提交招标采购部,协助招标采购部选取合格供应商,确认合同技术条款。
第二十九条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应按合同要求组织网络工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施工完成后组织项目验收。
第三十条信息管理部和城市公司管理部应遵守集团保密制度,对集团和城市公司网络和服务器的安全、完好负责,定期对网络线路和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信息管理部和城市公司管理部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泄漏本集团或城市公司的网络结构、网络布局、布线系统及软件结构、代码、软件注册码或序列号等有关网络方面的任何机密。
第三十二条集团或城市公司凡发现网络设备或线路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通知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派人处理。
第七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集团及各城市公司的信息系统安全由信息管理部统一进行监控管理(具体参见《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细则》)。
第三十四条集团信息平台系统、财务管理软件系统务必定期、定时进行数据库的备份和数据下载,予以保存,由信息管理部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的备份工作,保证系统故障后能及时恢复。
第三十五条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应对本人使用的系统帐号和口令保密,由于帐号、口令泄漏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帐号拥有人负全部职责。
第三十六条信息管理部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负责收集、整理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的病毒报告,追踪最新病毒动向,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或及时下载最新杀毒软件补丁,指导计算机使用人员进行病毒防范。
第三十七条各用户应配合信息管理部做好计算机登记、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八章突发状况处理
第三十八条信息管理部应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制定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应急程序,保证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具体参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管理细则》)。
第三十九条网络系统核心设备或主干网络线路发生故障,或因服务器软硬件故障、遭受黑客、病毒攻击,集团主要的应用系统停止服务或系统瘫痪等状况时,信息管理部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理程序,组织力量解决突发事故,恢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第四十条突发事故发生后,信息管理部需及时通知运营管理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以上岗位领导。
第四十一条突发事故处理完后,信息管理部需组织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并提交分析评估报告给运营管理负责人、执行总裁。
第四十二条接到当地供电部门或公司内部临时停电预报,有关部门应及时通知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并通知各部门(或城市公司)作好备份和应急准备。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与《信息化规划方案制订流程》(编号:XX-ZD01-LC01)、《信息化规划方案制订流程描述文件》(编号:XX-ZD01-LC01MS)配套使用;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与下列工作细则及标准文件配套使用:
(一)《信息化规划细则》(编号:XX-ZD01-XZ01);
(二)《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细则》(编号:XX-ZD01-XZ02);
(三)《软件系统管理细则》(编号:XX-ZD01-XZ03);
(四)《网络建设管理细则》(编号:XX-ZD01-XZ04);
(五)《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细则》(编号:XX-ZD01-XZ05);
(六)《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管理细则》(编号:XX-ZD01-XZ06);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使用过程中部分事宜需要参考《招标管理制度》(编号:ZB-ZD01)。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进行起草与修订,由计划考核部及总裁办公会进行审核,总裁批准后发布。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相关事项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信息管理部。
附件一: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审批表
表单编号:
建业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XX-ZD01)
发布日期:2007-02-1415:25:49.0
文件编号:XX-ZD01编制日期:2007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原则及职责
第三章信息化规划管理
第四章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
第五章软件系统管理
第六章网络建设与管理
第七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八章突发状况处理
第九章附则
附件一: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审批表
项目名称:
报送日期:
城市公司/集团部门:
附表编号:
项目主要资料(具体资料见附表):
信息管理部总经理签名:
签名:年月日
运营管理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名:年月日
总裁办公会审核意见:
参与各方签名:年月日
总裁审批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带给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职责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状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状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常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带给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公司各个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应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组织购置或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室的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变更后,办公室应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相关费用列入申请部门费用。
第十七条办公室应维护计算机及设备的注册信息和分布信息,确保每一设备的信息真实可查。
第十八条信息设备的淘汰、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淘汰或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