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奖惩制度(精选34篇)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确保全校师生饮食饮水卫生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饮水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依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加强学校卫生饮用水监督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成立“预防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r的传染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配备兼职饮水卫生管理员;制定《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
2、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教师用水和学生用水采用桶装水,不采购无质量安全保障的桶装水。做到:
1)必须索取桶装水(包括纯净水桶的)的生产单位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及所用饮水机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或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饮水机必须做好定期清洗消毒,建立操作规程和清洗消毒书面记录,清洗消毒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清洗消毒由有清洗消毒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
3、由教导和食堂部门共同负责学生饮用水供应,以经检测的自来水供应为主。
1)食堂供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定期接受卫生监督局的锅炉和水质监测检查。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烧水间(食堂操作间),防止人为破坏水源,由专人负责。
2)用于烧开水的设备有有效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定期监测锅炉设备,由后勤部门监督检查。
3)负责烧水和供水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合格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兼职水质监测员。
4、在校内醒目位置设置饮水卫生公告,告知学生饮水安全须知。
5、学生科、各班主任做到:
1)教育学生注意个人卫生,做到自带杯具保持干净。不得将个人杯具转借他人。
2)教育学生不饮生水,提倡喝开水,少喝或不喝饮料。
3)一旦发现水质出现异色异味等,要立即停止饮用,并向卫生室或总务处报告。
6、饮水卫生管理员对供水全过程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有相应的记录。
7、发现饮水污染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现象,立即启动《饮水突发事故和水源性的传染病应急处理预案》,停止师生的饮用水供应,包括饮用桶装水或小卖部的饮料,并保护好水源,等待有关部门前来检测。同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系统防疫部门,最大限度地减小损失。
8、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因工作玩忽职守、渎职将追究责任。
9、因供水源污染或桶装水污染,出现重大饮水事故,要彻底查清原因,任何环节出现问题,将追查到底,找出责任人并处罚。
教学仪器设备是实验教学和人才培养的重要资源和支撑条件,为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作用和使用效益,加强仪器设备规范化管理,根据学校、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实行责任制,责任实验员是仪器设备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学校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以及相关要求,保证仪器设备状态良好、稳定可靠、随时可用。
第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均应逐台(件)建帐,并保证帐、卡、物相符对应;仪器设备应当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技术说明、使用状态等标识;相关技术资料、记录、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不得遗失、损坏。
第三条新购进仪器设备应当按照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项目和程序,由相关责任人负责验收;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应当按要求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有质量缺陷或其他问题的仪器设备,应当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对型仪器设备和进口设备仪器的验收,除遵循上述要求和程序外,还必须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型仪器设备和特种仪器设备验收后,还应当制定符合运行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四条仪器设备责任人必须加强对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例行保养,普通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检修,对无法自行修复的,由实验教学中心安排维修;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当及时报告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经核查确认后,采取相应的维修方案和措施。仪器设备报修需填写《仪器设备报修/消耗材料申购单》和学校的《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维修情况应当及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设施维修记录表》。对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予隔离并加停用标识,以防误用;维修后的仪器设备必须进行检定和校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实验工作所需的跨实验室之间的仪器设备共用,应以不影响相关实验室工作为前提;仪器设备的借出/租出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对普通仪器设备,可由责任人直接办理;但对外型仪器设备,必须经实验中心负责人批准;借用人或租用人需填写《学院仪器设备借用/租用申请单》,仪器设备返还时,责任人应当进行验收、确认;借用人或租用人若有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应当按有关规定负责修复、赔偿。
第六条仪器设备的责任人或使用人必须熟知相关仪器设备的技术规范,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管理、维护仪器设备;除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外,对责任缺失、管理不善、违规操作、玩忽职守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当追究其责任,并按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ˇ理。
第七条对有关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定期检定、校准或期间核查,确保其指标合格、性能达标;涉及对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仪器设备,必须由专门人员按照国家计量认证有关规范和程序管理、使用;相关工作应当记录备案并有可追溯性。
为进一步加强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杜绝或减少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小学生的生理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二、建立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机构。成立校长为组长,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班子成员、体育组组长、体育教师、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三、加强管理,严明纪律。明确要求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四、坚持每节课点名制度。任课教师进入课堂后一旦发现学生缺课,要迅速查明缺课原因,及时通知家长,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学校。
五、联系当地街道、社区,在游泳馆、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六、深入开展游泳安全专题教育活动。采取班(队)会、标语、黑板报、专题报告等形式,用游泳溺水死亡的案例教育、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七、每年夏季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拒绝溺水”学生承诺签名活动。要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认识到私自下河游泳的严重危害性,懂得生命的。珍贵,在思想意识上构筑珍爱生命、拒绝私自下河的防线。
八、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九、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既教育广大师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又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完善的工作流程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制定了排查摸底、学生申请、留校原因真实性审查、留校学生信息采集、与家长电话沟通确认、学院备案、情况分类汇总、上报学工处及制定假期辅导员值班制度,确保学生留校前家长知晓、留校后管理有保障。
二、明确要求,严格审批,备案详细
要求辅导员详细统计学生的留校原因,同时认真审核相关证件及证明。采集留校学生各项信息(包括留校时间、留校原因、个人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上课地点等),并报学院备案,做到对留校学生信息的全面掌握。
三、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切实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工作
学院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布置落实关于加强暑期留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并传达了我院20__年暑期学生留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年级辅导员认真作好宣传动员工作,强调暑期留校学生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控制留校人数。确保与留校学生之间信息畅通,密切关注留校学生人身安全。有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四、实习年级,特别关注
学院共有12级医保专业20多位同学在市三院临床见习,留校住宿;10卫管、信息、医保共有58名同学留校住宿开展实习工作。针对实习生,年级辅导员首先群发飞信给每位学生做到暑期防溺水安全、防暑降温安全和实习来回路上交通安全;其次,年级辅导员跟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员联系做到定期进宿舍查寝,做好暑期留校学生的宿舍安全管理工作;再次,向院领导及学校负责实习年级工作的科教办老师做好沟通工作,及时汇报实习年级的每位学生的最新动态;此外,跟每位同学的带教老师取得联系,实现实习年级学生管理工作的.多管齐下。
五、热情关心、妥善安排,不激化矛盾
按照学院要求,辅导员与每名申请留校学生进行深度了解情况,从关心学生生活与学习的角度出发,认真细致做好每一名学生的思想工作,对于省内的家庭比较近的学生劝说其回家复习或工作。对于外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详细了解期工作环境,要求学生树立安全防范意识。
六、落实辅导员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落实辅导员值班制度,告知值班电话、保持信息24小时畅通。如遇到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与院领导、班主任和学生家长联系;值班辅导员在值班期间每日定时汇总留校学生安全状况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同时不定期到宿舍走访,及时了解留校学生情况,有效帮助留校学生解决思想、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对外出学生做好备案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好工作记录。
1、值班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保护好幼儿园财产。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定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带班领导。做好当天记录。
2、严格值班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调好班(并报领导及带班教师批准)。保证幼儿园通讯畅通无阻。紧急信件或电话直接与本人联系。凡进出幼儿园的车辆及所有进校人员都要进行登记。
3、值班人员要详细登记每个来电的情况,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下棋、打扑克或离开工作岗位。吸烟人员要注意安全,严防火灾。
5、值班人员应该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每次值班结束要将值班室打扫干净,收拾整齐所有的物品,
6、每天检查幼儿园水、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带班领导要按时交接班,考好勤;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填写值班记录。负责本班护校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当天事情当天处理,事事有着落。
8、每天必须巡视各活动室,以便及时发现失盗等情况。
9、值班人员不按以上要求去做,造成幼儿园财产损失的,幼儿园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为确保学生能在校内安全愉快地学习、生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学生安全事故,特建立学校安全巡视值日制度,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1、值日教师早晨6:30分到校做好上课前学生的安全工作,禁止学生随意走出校门,严禁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并巡视学生课间活动,管理制度《学校安全巡查制度》。对学生有不安全行为给予制止,禁止学生做危险游戏,严禁手持器械活动(特别是刀具利器、棍棒之类物品)、严禁追跑打闹。
2、中午,下午放学做好静校工作。并与值日学生在校门口做好相应疏导管理工作。
3、按学校要求做好学校大门的开锁与上锁。非本校人员未经学校领导批准后一律不得入内。
4、当日值班教师负责好“一日文明检查”活动。
5、值日领导安排好课间巡视范围(a、学校操场。b、校园内)。
6、对校舍及操场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并做好其他安全预防(如警示学生远离有危险的活动范围)。
7、向值日领导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并积极协助消除隐患,做好各项巡查记录。
8、值日结束后由带班领导签字并做好下一班的交接工作。
9、值日领导、值日教师承担因失职而造成的事故责任。
楼道、梯间是供师生上、下,过路的通道,为了确保安全畅通,现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校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特点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条件、环境等客观因素,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护栏和扶手必须完好坚固、走廊楼梯照明设备齐全,预防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
二、学校坚决不搞无预案紧急集合一类的活动,课间活动和放学时,楼道口安排教师值守,维护学生活动秩序。
三、安排楼层值周教师,主要维持下课课间学生活动秩序、楼层学生活动纪律以及上下楼秩序,避免楼道拥挤。
四、升旗仪式、做课间操、下课或临时集会,各区域值班人员要值班到位,班主任老师要提前到班级中,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楼梯,散会或散场按班级先后有序离开会场,防止因拥挤、踩踏造成伤亡。
五、教育学生上下楼时必须分道而行,由该楼层梯间值班人员专门负责;要求学生上下楼梯时有序缓慢右行,要听从值班老师的指挥,严禁拥挤,当发现有学生摔倒时,学生应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将摔倒者扶起,及时送医务室处理。
六、教育学生不在教室里打跳,翻越门窗;不在走廊上追逐嬉戏,不翻爬护墙使身体重心外倾,造成危险;不在走廊上“齐步走”造成共振,以免损坏楼板。
七、师生共记“排队右行,脚步要轻,不摸不靠,肃静无声”十六字原则。
八、如因管理不善,安全岗位不到位造成伤害事故,岗位责任人要负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教育部门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规范学校路队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路队回家。
2.全校学生按放学路径分四大路队,向东汽配城方向为第一路队,从玉泉街向西方向为第二路队,向东方向为第三路队,向北茶城方向为第四路队。每班每个路队设路队长1名,负责本班路队纪律管理。
3.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4.中午、下午放学由班主任负责整队。做到“快、静、齐”。班主任要利用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5.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出校门后,路队靠右行进,速度不能太快,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追逐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如违反要求者,经路队长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向老师反映,纳入班级个人评价。
6.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路队情况。
7.每天值勤教师准时到岗,检查各班队伍,确保学生有序、安全地出校门。
8.值勤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反馈。
9.学生成长中心放学二十分钟后安排静校检查,检查校园内有无随便逗留的学生。
10.路队全部走完后,家长还没有来接的学生,由班主任交与家长沟通。
11.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在班里作出表扬和批评。
12.建立学生放学路队值勤表,实行责任制。学生成长中心负责学校路队管理工作,各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路队管理工作,校安全科负责每天值勤教师管理工作。
13.如遇突发交通事故,值勤教师需及时向校安全科、学生成长中心及分管校长汇报。
为了保持浴室的正常秩序和设施的完好无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浴室管理员负责学生刷卡就浴,就浴时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不要带贵重物品入内,否则,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二、洗澡时必须注意安全。室内行走要防止滑倒;不要大声喧哗;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将加重处罚。
三、洗澡时必须爱护浴室各种设施,保持室内卫生,节约用水;不准随意改动、搬迁、涂抹,违者将予以适当罚款。
四、洗澡时必须节约用水、洗毕应立即关闭龙头,不准用洗澡水打闹玩耍或洗涤衣物。遇有上述情况,相互间应予劝阻。
五、洗澡时必须保持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或大小便;不准乱扔烟头、果皮、破纸等杂物;不准将毛巾上的水拧在更衣室地面上。
六、严禁患有各种传染病者进入洗澡。
七、浴室工作人员在每次开放前一小时到岗,做好浴室开放准备工作。
八、就浴结束下班要及时清扫卫生,关好水、电、气,杜绝浪费。因故不能及时开放,立即向学院汇报,敬告同学。
九、工作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浴室用水、用汽及电路情况,做到运用熟练,安全运行。
十、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后勤保卫处。
十一、本制度自即起执行。
1、学生打卡浴室洗澡,每次2.0元。
2、要注意公共卫生,保持浴室整洁,不可乱扔杂物。
3、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开放时间,每次洗浴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不得抢先提早进浴室,超过规定洗澡时间要再次打卡。
4、要文明洗澡,不准在浴室内打水仗,争抢,嘻闹,不准夹带别人的物品。
5、要节约水电,爱护浴室公物,不准在浴室内洗衣物。
6、师生的物品、衣服必须放在柜子里,现金、手表等贵重物品请不要带入浴室,丢失概不负责。离开澡堂前,请将柜子锁好。
7、不得乱动与洗浴无关的设备及部件,如发现人为损坏浴室设施现象,根据情节进行赔偿和批评教育。
为保证学校财产及师生人身安全,使学校教学秩序、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消除校内不安全隐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检查制度。
一、校舍安全
各年级,各科室在每一天放学后,务必安排专人对所分管的教室、办公室、各专用教室进行检查,检查项目包括电器设备是否断电,用水设备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校内防护设施检查每周检查一次。
二、交通安全
学生外出乘坐车辆必须要贴合安全标准,要对学生进行安全乘车教育。教育学生乘车时要注意观察车况是否良好,乘员是否超员,司机有无驾照,司机有无饮酒。
三、饮食卫生安全
学校定期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吃零食、冰棒及腐烂、过期的食品。搞好个人卫生,严防病从口入。
四、消防安全
学校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每两周检查一次,包括用火、用电、消防器材等。
五、体育设施安全
由体育教师负责检查,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体育活动所用器材设备是否合乎安全标准。
各班级要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定期对所分管的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纠正,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坚决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为加强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教育和管理,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化责任机制,积极预防和减少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位上学幼儿必须由家长亲自负责接送,特殊情况由家长电话通知老师。
(二)认真落实学校领导、教师值勤制度。学校领导、值班教师要坚持到学校门前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安全通行,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引导学生不乘坐非客运车辆,不乘“无校车证”“黑车”、“病车”和超载车。要定期对本校学生乘车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证无牌、报废车辆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的违规现象,要积极与公安、交通等部门沟通联系。
(四)因特殊天气造成学校停课的,学校要尽早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告知复课时间。
一、学校各部门一定要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定期对教室、食堂、厕所、围墙、礼堂、图书馆等场所和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合格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轻者予以批评,重者(未有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予以记过处分。
二、学校各班级对学生要加强安全教育,在安全工作中,凡是无事故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并对班级加量化分5分,如有事故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量化分5分。
三、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师德规范要求,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每发现一次扣量化分2分,品质恶劣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造成情节严重者直接定为倒数2%或予以记过处分,表现优秀者,可以取得年度评优资格。
四、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表现优秀者,可评为年度“安全小卫士”,否则,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扣班级量化分1分。
为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管理,切实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方式和待遇
(一)聘用方式:
1、确定招聘计划:根据各科室工作需要确定招聘计划。
2、确定任职资格: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招聘对象岗位职责。
3、采取外部招聘方式:出现职位空缺需对外招聘人才时,科室上报招聘计划至中心委员会及中心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从社会中选拔人员。
4、招聘方式可采用公开招聘、个人推荐等方式进行。
5、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由办公室协助用人科室安排入职前培训,使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6、转正:试用期满xx个月考核合格者,经中心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
1、聘用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一聘用,实行年度考核,三年考核合格可续聘。
2、聘用人员的待遇按聘用年限、岗位性质和绩效情况,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
3、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交纳的方式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所有聘用人员加入本单位工会成为会员,享受在编在岗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5、所有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满xx年以上(含xx年),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且考核合格者,经中心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享受同岗同酬(等同于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待遇。
二、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聘用人员的考核和薪资管理。
三、薪酬结构
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奖金和其他津补贴(即降温费和烤火费)六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限原则上为xx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资每月x元(其中包含卫生费即妇女费、学历工资、职称工资以及防疫津贴),适用期满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的“五险一金”,该费用包括在工资中。
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积累,以进入单位工作当月起计算。具体标准为:试用期满后,每年考核合格,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按每年增加xx元的标准加薪直到满xx年。对在单位特殊岗位的聘用人员,经中心委员会研究另行确定。
3、学历工资:中专学历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加薪x元;第一学历为中专学历,后经考试获得大专学历且官方认可,并能提供官方认可的证明,将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x元;第一学历为中专或大专学历,后经考试获得本科学历且官方认可,并能提供官方认可的证明,将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x元。
4、职称工资:取得初级(士级)职称的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加薪x元;经考试获得师级职称并将证书复印件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x元;经考试获得中级职称并将证书复印件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400元。
5、奖金:奖金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岗位贡献。奖金一般体现为年终奖金,由本单位中心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
6、其他津补贴:试用期满,参照国家及妇联相关规定发放烤火费、降温费及妇女费。
四、工作纪律
请假程序:所有人员请假须写请假条,假条报办公室保存并登记备案,1天以内(含1天)由科主任批准,假条报办公室登记备案;3天之内(含3天)由分管领导任批准,假条报办公室登记备案;3天以上报书记、主任批准(科室安排好工作),假条报办公室登记备案。事、病假期及其他特殊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人员假期结束后,上班时必须到办公室进行销假登记。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以电话形式请假,如有突发情况来不及请假,请假人员可电话联系科主任/分管领导/本单位主要领导口头请假,当天由同事按请假程序代请假,并将请假单交至办公室存档备案。员工若无特殊情况,以电话方式请假视为无效请假,按旷工处理。
产假: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对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xx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xx日,符合江西省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将至少可休xx日产假。
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x年不满x年的,年休假x天;已满x年不满2年的,年休假x天;已满xx年的,年休假x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安排临时加班或值班,按国家规定予以补休。特殊情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职责
应用预防医学等相关理论、技术,结合工作岗位的实际,履行职务,完成指定的具体业务工作,制定和执行计划,进行工作总结。
六、聘用人员考核
1、根据“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科室必须承担本科室聘人员的教育、管理、使用、培训等责任,加强聘用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等工作。
2、聘用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管科室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并对该同志年度履行职责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办公室负责聘用人员总体日常考核、纪律监督。
4。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由分管科所室队负责人依据履行职责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做出综合评价,交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交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以此作为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5、聘用人员每年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员解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相关内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劳动者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损害单位形象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5、劳动者不服从单位领导或科所室队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6、劳动者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单位团结,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的。
7、劳动者月累计迟到(早退)xx次或不履行请假手续、当月累计旷工7天者,无特殊情况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天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9、劳动者因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受到处分的。
凡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单位可无条件予以解聘。
本制度自20xx年起执行。
说明:后期若有修订以最新修订版为准。
学校楼道是学生活动的主要交通要道,为了确保我校楼道畅通,防止校内发生摔伤、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营造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楼道安全设施。
1、学校在每一层楼梯口及每个楼梯休息平台处装配一盏60w的照明灯、一台应急灯,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照明。
2、学校在各楼梯醒目处设置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同时注意及时清除楼道的泥土,确保楼道的平整畅通。
3、学校在每一个楼梯的休息平台处装贴教师课间安全执勤及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要求事项。
4、学校在每一个楼梯的中间画一条红漆粗线,以提示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
二、加强楼道安全检查。
1、学校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各处楼梯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写好检查小结。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指定人员限期排除隐患。
三、加强楼道秩序管理。
1、全校各班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楼梯上下分流。
2、早自习下课、上午放学、下午放学、晚自习下课均实行单班先行3分钟。
3、教师严格履行值日职责。当天值日教师上午、下午提早到岗,上课铃响前5分钟按学校楼道教师值日表上的当天的值日教师名字顺序到指定的楼梯维护学生上、下楼梯的顺序。
4、在学生升旗和课间操结束后,被安排到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到楼梯口,负责维持学生上楼秩序。
5、学校在组织学生集会、观看电影、考试等活动时,班主任和相关人员要负责维持学生上下楼梯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6、值日学生每天下课期间坚持在各层楼梯口和楼梯转折处执勤,负责疏通学生上下楼梯。
7、行政值周领导每天安排好值日教师的任务,并明确其职责。行政值周领导每天加强校内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楼道照明方面)专人负责路灯、应急灯管理,确保学生住校期间正常使用率100%。
四、加强对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教育。
1、学生不得窜楼。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找人或办事,必须经得教师同意后才可以到别班去。
2、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行,不得超过楼梯上的红线。
3、下楼做课间操时,楼梯上只可以下楼,不得上楼。
4、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不得并排齐步走。
5、教育学生在集体上下楼梯行进时,个人不得擅自停下来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带、拾东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楼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6、教育学生在遇到停电、打雷或听到其他恐怖消息时,做到不恐慌、不乱跑乱窜,全面听从教师或班干部的指挥。
7、参加集会时,各班要听从学校广播的调度。
8、学生不按规定的顺序上下楼梯,造成不安全事故,该班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和楼道执勤教师(前5分钟为上节课教师,后5分钟为下节课教师)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任课教师、班主任、楼道执勤教师、值班领导的责任。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要给予奖励。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增强每个教职工防汛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是学校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领导、部署,督促、检查各部门防汛工作,协调防汛人员,保障防汛工作物资供应。
二、学校政教处、教务处主要负责教学工作中的防汛安全,加强防汛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教学安全。
三、后勤主任主要负责搞好校舍、办公设施、电器设备等防汛安全,组织检查防汛器材,保障防汛物资供应。
四、校委会成员主要负责校园及学生集体活动的防汛安全,在校长领导下组织防汛安全检查。
五、教务主任主要负责教学工作防汛安全,参与学校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教师搞好教学防汛安全。
六、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教室及学生防汛安全,经常开展防汛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防汛、灭火知识,保障全班防汛安全。
七、制定重大汛情紧急预案。学校制定了重大汛情紧急预案,成立了防洪抢险队,配备了必要的防汛设施和物资,落实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校传染病防控及相应保障措施、传染病监测与报告、疫情处理及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管理。
第三条 为了有效地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每年制定相应的防治工作计划,并将其列入校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成立学校传染病防治领导小组,由一名校领导负责全面工作,并且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传染病防治,配备专用的计算机、电话、等通讯工具。
第五条 校医室承担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接受上级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培训和指导。
第六条 校医室由专人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对校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进行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建立传染病登记册和预防接种登记册。
第七条 校医室定期进行各种形式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宣教,各医务人员定期进行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
第三章 疫情报告制度
第八条 校医室为责任报告单位,按要求建立疫情管理组织及电话直报。校医室设责任疫情报告人,负责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负责本校的疫情报告工作。
第九条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上报传染病报告卡,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十一条 责任报告单位对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乙类传染病中艾滋病、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对其他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伤寒副伤寒、痢疾、梅毒、淋病、乙型肝炎、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应于6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系统进行报告。
第十二条 有关单位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于第一时间报告校医室,校医室在2小时内向酒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专业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调查、采样与处理。
第四章 发生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三条 发现疫情马上启动疫情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在学校传染病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成立防控工作各组织机构,并分工协作。
(一)组织指挥组:负责对两校区的医疗机构进行防控工作的协调和组织指挥。
(二)卫生防疫组:负责整个校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出现疫情时实施对环境不间断的消毒,对易感人群进行预防注射,预防用药等。组织对疫区人员的体检、卫生宣教和疫情报告等。
(三)医疗救治组:对发生疫情的病人及疑似病人进行诊断救治,采用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并视具体情况请求上级医院会诊、支援或转诊。
(四)后勤保障组:负责所需药品、器材的采购、供应及生活保障。
第十五条 在两个校区分设隔离病房,用于传染病人的隔离治疗,并由专人进行清扫消毒。
第十六条 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统一要求,实施建议学校做出相应的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 建立疫情信息员报告制度,每天向校医室报告前一天的疫情,由校医室负责统计上报。
第五章 预防
第十八条 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体检。做好新生入学的健康教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以传染病为重点的预防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九条 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对各班班长进行一定的培训,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
第二十条 根据国家和地方法规为学生实施计划免疫,应接种率达100%。
第二十一条 对食堂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建立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定期检查。
第二十二条 对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和定期消毒进行监督,并建立相应制度,定期检查。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学校要努力做好防洪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及时疏通校园内的.排水沟渠,备足防洪抢险的物资,应急照明设施等。
二、注意收集防汛、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汛情雨情通报,及早部署防汛抢险工作。
三、学校在主汛期必须坚持昼夜值班制度,随时监测汛情的变化,接受上级防汛指挥部门的调度和命令,随时做好抢险准备。
四、积极开展防汛安全大检查,汛期和主汛期必须对校舍,设施设备,围墙、校门、排水沟渠以及学校周边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本单位排除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予以排除。
五、汛期必须严格坚持家长接送学生上学和教师护送学生回家。
六、主汛期任何人都不得要求学生到校补课或做其他工作,更不得带领学生外出旅游。
七、如遇险情发生,应组织抢险队在充分注意到不危及抢险人员自身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抢险,不允许因抢救公、私财物而发生伤亡事故。
八、在主汛期,全体抢险队员必须无条件的服从防洪抢险领导小组的指挥和调度,各校防洪抢险领导小组必须无条件地接受乡镇防洪指挥部发布的指令。
为了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秩序,特制定预防疾病工作制度。
一、各班主任每学期定期召开学生会,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具体做到:
1、饭前、便后洗手,不乱拉用别人餐具,不吃生冷食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勤洗脸、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报、勤晒被褥;定期对自己的餐具消毒。
2、不随意接受陌生人给的食品,不吃霉烂变质的食品。
3、不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接触,若必须接触,必须采用相应疾病的隔治方法才可接触。
4、若已察觉自己或他人患有疾病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迅速治疗,严重的或具有传染性的必须隔离治疗。
5、各班成立男女疾病观察员,观察班内学生病情汇报。
6、各班若有相联或同时有2人以上患有持续高烧;痢疾、咳嗽、呕吐等明显疾病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手段遏制病态发展。
7、患病者必须遵照医生要求用药,不能随意买药乱服用引起不良后果。
二、食堂店铺内部要做到:
1、内外环境整洁,无蝇虫病菌;
2、餐具使用前必须洁净、消毒;
3、购买食品要把好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经营许可证的定点采购食品原料,以防质量不好、过期的或发病变的食物或食品进入校园。
4、不得出售隔餐的剩余食品,剩余食品必须做到冷藏,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不能出售含有防腐剂食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5、食堂、店铺人员要每学期进行健康检查,须持证、着卫生服上岗。患有传染病者,坚决不允许上岗。
三、医疗室对每位患病治疗的学生要进行登记,对共性的、有传染性的疾病要及时汇报,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用药指导;不能及时治疗的,病情严重的要报告学校,转至大型医院治疗,不能延误治疗时间,导致不安全事故发生。
四、学校每学期召开预防疾病会议,根据各种疾病的发生周期特点,在不同时期对师生进行预防和低抗传染病常识,教育严防非典、禽流感、流感、流脑、疥疮、水痘等传染性病在校内传播。
五、学校要定时对学生宿舍、厕所、食堂、店铺、教室进行消毒,采取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螳螂和其他害虫,各类病菌的滋生条件。每周对食堂、店铺、厕所、饮用水处的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提出整治。
一、按照消防部门检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调食品使用电器、电热、电加热器时,先检查设备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电源,开启电源开关。严禁先开开关再插电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机械时,先检查零部件安装是否坚固,机器是否完好,才能进行操作使用。但机器在运转时严禁将手或物体伸入运转设备内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卫生工作中严禁把水撒在电器设备或电源设备上,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或引起电器设备等的损坏。
五、食堂灶台人员把油下锅后,严禁擅离灶台,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关闭鼓风机,油温下降时才能离开,防止热油燃烧引起火灾。如意外燃烧失火,速盖上锅盖或倒入沥水蔬菜,并迅速用灭火机灭火,严禁直接用水灭火,防止伤人。
六、食堂在电器设备运转中,炉灶在燃烧中禁止操作人员离开岗位,防止事故发生。
七、每天营业结束后要检查炉灶是否灭火,水、电、煤气是否关闭,门窗是否关好,万能离开操作间,但食堂内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员须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检查灭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时更新。
九、严禁工作人员在食堂特别在操作间吸烟,一旦发生火情迅速报警并通知后勤保卫处。 学校餐厅(食堂)消防安全制度
一、定期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做到熟悉所配灭火器性能和使用方法,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逃生自救。
二、餐厅(食堂)要配备专门的电、水、气的维修工,经常对餐厅(食堂)的水、电、气进行检查,非专业人员不准擅自接、拆电线、输气管道和电源、气源。
三、消防器材配备足够,完好有效,放在易用易拿的位置;不得以任何借口封堵安全出口,占用消防疏散通道,保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标志醒目。
四、进餐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食堂,不能在食堂内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准在餐厅(食堂)内乱扔烟头、火柴棒,工作人员不准在库房、操作间等地吸烟。
六、工作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安全,关闭门窗,切断不用电源、气源,留人值班。
七、炊事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明火,每周要对气体管道、阀门、开关、电源检查一次,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八、食堂工程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时,必须经过严格的申报审批程序,有专人负责安全的监控下使用。
九、每天有人进行安全巡查,每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寒、暑假前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本学期结束了,即将进入寒假,学校对全校学生提出几点要求。
首先,按照班主任老师的要求记好假期的时间安排,记住开学、返校的时间。
其次,按照班主任老师的要求安排好自己在家的作息时间及内容,在放假前一律不准出远门,做到随叫随到。
第三,在家注意各种安全:
(一)、一律不准私自出去滑冰,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到冰场玩耍。
(二)、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家庭生活中也有安全问题。
要防止烫伤,烫伤是生活中常常遇到的事故。在家庭生活中,最常见的是被热水、热油等烫伤。
要安全使用刀具。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菜刀、水果刀、剪刀等刀具,这些刀具锋利、尖锐,使用不慎,就可能造成伤害。在使用刀具时应当注意。
要安全使用煤气。煤气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许多方便,但如果使用不当,它也会造成灾难。尤其在冬天使用煤气要注意安全,发现异味及时检查管道和阀门,然后打开房门通风,并找大人来解决。千万注意此时禁止在室内打电话。
要安全用电。我们家庭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以下最基本的安全用电常识:
l.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
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
3.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在居室内活动也应注意安全。在家中居室内活动,还有许多看起来细微的小事值得同学们注意,否则,同样容易发生危险。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防磕碰。目前大多数家庭的居室空间比较狭小,又放置了许多家具等生活用品,所以不应在居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滑、防摔。居室地板比较光滑,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需要登高打扫卫生、取放物品时,要请他人加以保护,注意防止摔伤。
3.防挤压。居室的房门、窗户,家具的柜门、抽屉等在开关时容易掩手、也应当处处小心。
4.防火灾。居室内的易燃品很多,例如木制家具、被褥窗帘、书籍等等,因此要注意防火。不要在居室内随便***,更不能在居室内燃放爆竹。
(三)、同时日常生活中还要注意饮食卫生: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饮食卫生,否则就会传染疾病,危害健康,“病从口入”这句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要注意节日期间一定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
(四)、要保护视力
同学们在家要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保护视力十分重要。为此,应当做到:
1.不要躺在床上读书,也不要在走路或者乘坐汽车时看书。
2.不要长时间看电视、操作电脑或者玩电子游戏机。尤其注意这一点。
3.每天坚持定时做眼保健操,预防近视眼。
(五)、交通安全
1.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2.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觉排队乘坐的公共汽车
3、尤其注意冬天天冷路滑,注意防摔,不要在马路上打闹。
(六)、自我防范
受到不法分子侵害要报警,记住报警电话110,外出或在公共场所自我防范要注意什么?
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在自我防范方面应当注意:外出要征得家长同意,应当熟记自己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外出要按时回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设法告知家长等。
最后,做好假前各班级的值日,组织好自己班级的联络网,完成老师要求的作业。
1、学校在卫生防疫工作方面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2、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搞好学生个人、教室、处室、宿舍、校内及周边环境卫生,使学生懂得卫生常识,自觉防病防疫,防食物中毒。
3、规范饮食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在校外地摊、学校门面房饮食商店购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零食和饮料,以防不良疾病发生。
6、学校购买食品应实行规范采购,采购食品应具有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坚持“索证索票制”,严禁采购“三无”食品。
7、坚持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及学生近视、弱视、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碘缺乏、艾滋病等学生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建立学生体检档案和疾病档案。
8、开展“灭四害”活动,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宿舍、学校门面房饮食商店、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工作。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螂药物,并提前反复告知、专人投放。每学期要求投放药物1—2次,每季度集中投放灭鼠药一次。
9、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应急处理机制和卫生事故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食物、饮水中毒,立即做好应急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或漏报。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长治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学校安全工作包括学校安全的各个方面,校长是学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对本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明确各责任人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加强校园安全防范,消除隐患,确保校园不出安全事故。
各学校应认真履行以下安全工作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食堂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我校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目标年终考核制,考核情况纳入学校的督导评估和年终考核指标中,并作为学校教职员工考核的依据之一。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工作中成效显著,事迹突出的个人,提出表彰意见,报联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三、责任追究
根据“一职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忽视安全工作和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及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责任追究范围
1.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
3.因组织师生大型活动,未按照《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申报制度》执行,并未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而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因不按照教育局下发的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学校
安全管理,造成学校安全责任事故,事故损失无法挽回的;
5.事故发生后,未采取有效措施以造成更大损失和影响,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
6.其它需要追究的责任事故。
(二)学校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分类
学校在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中或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接受行政处罚外,按以下事故类别进行追究和处理:
1.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发生重伤、重度中毒1人及其它一些受伤情况,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对有关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在学校或系统内通报批评;学校视情节轻重酌情向相关责任人和相关教师追偿经济损失。
2.较大安全责任事故
指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重度中毒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全系统通报;并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诫勉、通报批评、行政警告、记过等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3.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2人或重伤、重度中毒4人,或财产损失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对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降级直至撤职的行政纪律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2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情节恶劣的,依据相关政策法规从重处理。
4.特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学校发生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重度中毒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20万元以上的`安全责任事故。
发生特大安全责任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并建议党工委、纪工委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视情节轻重向学校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追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受处理人员,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取消学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当年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
(三)责任追究办法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联校和教育局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研究后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联校抽调相关人员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写出调查报告。联校根据调查组认定的事实,由联校党政会提出对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保证学校水、电、气的正常供应,更好地为全校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1、学校水电工属总务处领导,负责水电设施的安装、保养和维修工作,要牢固树立为教学和全校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做到水管流畅,灯光明亮,供水、供电及时,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及各项教学活动、师生生活的正常秩序。
2、每天巡查学校的供水、供电、供气情况,发现故障,及时维修。每周详细检查一次教室、办公室、寝室过道、路灯、厕所及校内公共场所的水电设施,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对师生员工提出的水电故障维修要求,做到随叫随到,当日必须排除,若故障复杂或太多,不能当日到位的,要给予解释和答复。
3、负责全校各部门用房的水、电设施零星维修安装工作,管理全校公用电灯开关及水龙头的维护。对于校内水电线路的一般改造及装修,应由水电工个人负责解决,若确因技术和设备的限制,自己不能承担需请校外单位协助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负责施工监管和质量检查。在施工前要本着节约的原则,编制材料预算表。
4、严格遵守财物管理制度。水、电工具实行借还制度,用坏了的工具,要以旧换新,贵重工具要及时归还保管室。安装、维修所需配件,均须到学校保管室办理领用手续,对安装、维修情况、所用器材,要逐一登记,定期交总务处进行核对。
5、配合学校做好水、电、气的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经常检查各办公室、教室、寝室的用水、用电及用气情况,有权对违规用水、用电、用气者进行制止、批评、拆除设备直至罚款,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
6、对临时性、季节性使用的公用电器,如电扇、电烤火器等,要及时维护,并负责与各使用部门做好交接保管手续。
7、建立对外、对内的水、电、气表登记簿,认真核对每月水、电、气的起止数及实际用水、用电、用气的数量,及时抄表报财务室扣除水、电、气费。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查询更正。如用水电量异常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8、注意安全施工,确保供水、供电、供气安全。严防电线私拉乱接。消除各种隐患,避免和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
9、积极配合学校各部门组织各种会议、活动,做好相应水、电、气设备安装使用工作。
10、经常与自来水公司和供电、供气部门取得联系,以获取对我校水、电、气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协助好总务处做好相关水、电、气工作。
11、做好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工作。
12、对人为损坏的财产,协助总务处做好赔偿事宜。
13、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工作任务。
二、水电工岗位作息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六7∶15必须到岗,具体工作时间以保证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为准。
其中每天7∶15开始对全校范围(尤其是教室和宿舍)进行巡视。
三、奖惩
总务处不定期检查水、电、气供应情况,对及时处理各种突发情况、没有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工作得到大多数师生认可、考核等第达到优秀者给予每月50元的奖励。
检查(包括学校领导、行政干部、教师、总务处及教育处专干等的检查)时如发现离岗、无岗者或工作不能达到标准者,每月的第一次将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将扣除当月劳动报酬的10~20元,检查认定多次不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总务处将上报学校,由学校解除聘任。
四、其他工作事项
1、定期检查会议室、报告厅、多功能厅等其他用房的水、电、气情况,配合好老师的需用。
2、加强安全意识,下班前检查无人场所等水、电、气是否关好。
3、学校有各类活动,要听从学校统一调配安排工作。
4、工作时间外出超过一个小时需办理请假手续。
一、建立健全防汛安全组织
1、成立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防汛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防汛安全工作。
2、防汛的具体工作归总务处,具体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校的防汛安全管理工作。
3、学校实行并落实逐级和岗位防汛责任制,层层确立防汛安全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防汛安全规章制度
1、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以及教室等都应制定相应的防汛安全制度。
2、建立好各种防汛安全记录。
3、定期组织全校教师、学生进行防汛安全知识的学习与培训。
4、经常组织防汛巡查、校舍安全检查。
三、加强防汛安全设施的配置与维护
1、加强学校排水沟的清理与整理,保证排水沟畅通无阻。
2、清除校园内杂草,使汛期到来时校园内排水顺畅、不积水。
3、教室、楼道、实验室、办公室等,应达到消防要求。
4、学校周边井、沟、湾、河、池塘等危险地方,应加强安全设施,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校实行半封闭式管理,门卫二十四小时值班制。
二、除上学、放学时段开放大校门外,其它时间关闭大校门,只开值班室门。
三、学生上课、自习期间不准出校门,特殊情况须凭请假条,并进行登记后方可出校门。
四、来访人员进入学校,均应凭有效证件或向门卫说明情况,经校门卫同意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校门。
五、小商、小贩及其他社会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口叫卖、逗留。
六、客车、出租摩托车等不准在校门口停放、招揽生意。
七、未经学校同意工程车、载重车辆不准进入学校。
八、携带物品进出校门的,须经门卫查验后,方可进出校园。
九、未经学校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校门口及校内堆放物品、张贴告示、传单、广告等。
十、对于不服从门卫管理、劝告无理取闹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为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生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把我校师生安全工作真为了真正落到实处,把我校师生安全落到实处,根据临渭区,教育局和中心校,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各班主任和授课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必须清醒地知道学校、班级安全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全体教师应坚持时时事事向学生讲,时时,事事抓紧抓好安全工作的工作的制度,使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明善,成员各班主任。本学期,各班都要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的3-5人领导小组,做到班主任具体负责,并明确地分工与落实责任,执行好班级安全公约。要做好安排、检查、落实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实行谁失职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三、各班要开展并加强经常性的安全纪律教育和日常工作管理,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自救能力。
1、班主任每天对学生要进行日常行为规范及校记校规教育,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和养成良好社会公德的习惯。
2、要用文明、礼貌语言和行为占领学校的一切阵地,严格杜绝脏话和粗劣行为出现。
3、严肃门卫制度,值周员要执行放学开门和及锁门制度;正常教学时间任何一个学生进了校门后不得随意外出,不允许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值周员具体负责>
4、坚持按时上课,下课和自习辅导制度,特别是术科课,决不能给学生一安排而离开学生,一旦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6、学生放学由值周老师负责,班主任具体组织,送出校门。一旦出现偶发事件,值周老师应和学校、班主任联系、及时解决,且莫贻误。
7、任何一位老师都无权随意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和各种商业性庆祝性活动,以防不安全事故发生。
8、严禁学生***、玩电、溺水、上树和烂墙危房处玩耍及在公路上学骑自行车。
9、节假日、双休日由值周教师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并落实责任,如发生不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责任。
10、学校线路,校会每三周检查一次。具体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
11、学校定期对师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法律教育,使全体教师知法懂法,以防范不法分子的骚扰。
12、严格安全重大事故事故的报告制度,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班级责任事故(包括学生打架斗殴造成的伤亡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对于隐情不报、慌报或延期上报者,要追究班主任和当事者责任。
13、不安全事故发生后,班主任要密切配合学校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善后工作,对于思想麻痹,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故意违反纪律有关规定等原因,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学生伤亡事故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以上各条望全体教职工严格执行。
一、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7、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二、安全监督管理台帐制度
1、各学校保卫(科)要建立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2、台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值班记录;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帐;
(3)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4)重点部位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5)安全防范设施、器材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6)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
(7)安全工作例会台帐;
(8)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台帐。
为确保本校节假日期间工作正常运行,政令畅通以及校园防火防盗等安全需要,结合本校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值班实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1.值班由中层以上领导带班,夜班安排男教师值班,白班安排女教师值班,带班领导要对值班教师和保卫科进行综合协调,统一领导,做好全校的值班保卫工作。
2、节假日值班,白班和夜班人员必须做好交接,在下一时间段值班人员未到之前,不准离岗。午餐时间要把电话移交保卫科人员负责传接电话,上午11:30到下午1:30为午餐时间段,时长不能超过两个小时。
二、值班人员必须做到:
1.按时到岗,忠于职守。接传好电话,接待好领导或经批准进入的外来人员(由保卫科把关)。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夜间值班地点设在值班室,白班值班地点设在学校办公室,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变更值班地点。值班电话由值班人员随身携带,如需要携带值班电话到自己办公室加班,应通知保卫科人员,防止上级领导查岗找不到值班人员,夜间值班人员可到办公室使用值班电话向请示汇报值班情况。
2.值班人员要爱护公物,时刻保持好室内外卫生,及时清除垃圾。
3.值班人员遇事妥善处理,特殊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4.值班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将单位领导的电话及住址随便告诉外人。
5.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留宿亲戚和朋友。
6.值班人员本人如因事因病不能值班,要委托学校其他人员代岗,并提前通知校长室,不允许让非本单位人员替岗。
7.值班结束后,值班人员除将待办事告诉有关人员外应及时做好移交工作
三、加强校园巡逻(主要巡视教学楼内,楼外主要由保安负责),对重点部位要加强监视看管,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对可疑事项要进行排查。
四、因到岗不及时,责任意识不强,处置方法不当造成的.学校物质或名誉损失,由带班教干和值班教师承担。
1、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不要在教室宿舍生火,不要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要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学校,不要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攀爬走廊的围栏、球架或课室门窗桌椅,不要逞强斗殴,不要单独外出游泳或搞危险活动,不要抛掷砖头瓦块,不准在校内打汽枪,放弹弓,放鞭炮。
2、节假日外出活动要有大人陪同,学校组织外出活动要讲究安全。
3、不要跟不认识的人回家或离开学校,有不认识的人来接时要报告老师。
4、不要在公路上追逐吵闹;不要拦车爬车;不要在教室走廊打闹追逐,不要在楼梯扶手上溜滑。凡走到转角处,要适当放慢速度,以免碰撞。
5、在校外出时要先向老师请假,在家外出时应先向家人说明,不要在马路、大街上逗留太长时间。
6、路途中或在校、在家发生意外或危险时,应保持冷静头脑,大声呼叫或打电话求救。报警电话:110 急救电话:120 火警电话:119
7、牢记学校、家庭详细地址、父母等亲人的手机号码、BB机号码、家庭电话等。
1、每天开窗通风和清洁寝室内的卫生,以保持室内空气的新鲜和环境的舒适干净。
2、每个孩子一床一被一枕,要求交叉而卧,避免飞沫传染疾病。
3、值班老师应提醒幼儿睡前入厕,以免尿床现象的出现,提醒幼儿进入寝室后将自己的物品摆放整齐。
4、寝室每天用紫外线灯消毒一小时,在流行病高发的季节里,一定要加强消毒工作,可选醋熏、消毒水、紫外线灯等办法来每天消毒,以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5、值班老师不准睡觉,不准凑堆闲聊,不做与午睡管理无关的事,注意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6、值班老师要做到勤巡视,勤观察,如摸摸幼儿的头,有没有发烧现象,检查幼儿口袋里有没有带些小玩具之类的东西,帮助幼儿盖好被子,纠正幼儿不正确的睡姿等。
7、教师要培养幼儿与睡眠有关的自我服务能力,如按顺序穿脱—衣物、鞋袜、折叠衣服、被子等,对年龄小能力差的幼儿,老师要给予帮助。
8、席子、枕头每半月洗晒一次,床铺每星期用消毒水抹二次,地板每天用消毒水拖一次,被褥每月必须在太阳下暴晒1—2次,以达到消毒杀菌的效果。
为了积极创建平安校园,有效预防违法犯罪,保护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现将我校进出校门管理制度制订如下:
一、家长进出学校制度
1、家长不能随便进出学校,来校确须进校者,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请出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认真填写(来客来访单)。
3、当家长给子女送雨具、钥匙等物件,可写纸条交给门卫代送。
4、家长若将校内学生接出校外,须得班主任批准,经核实后才能出校门。
二、学生进出学校制度
1、学生上学后,班主任每天及时清查学生到校情况,对未上学的学生要打电话与家长取得联系,弄清未上学的原因。
2、学生在上课期间,不能随意进出学校。
3、双休日,学生无特殊原因,不能来学校。
4、非放学期间,学生出校大门必须有班主任批条。没有批条的,一律不准外出。
5、每天放学学生由教师带队送出校园。
一、高度重视汛期学校安全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将工作做深、做细、做实。要建立汛期学校安全“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岗位制度、信息通报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气象、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要特别注意防范洪水、台风、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治理。
一是对学校周边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与气象、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地质灾害清查和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监测,农村山区学校要加强对危及学校安全的易滑坡的山体及河道进行检查。
二是对学校校舍进行全面排查。要对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图书馆、厕所等校舍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受地震、台风、暴雨、洪水严重影响,泡水、浸水、下陷、墙体酥松透水的校舍,必须经过权威部门鉴定,并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恢复使用。
三是对学校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加强防汛施工管理,特别是对水电线路、配电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因排除学校地质危害、校舍安全隐患工作所引起的学校师生学习、生活不便的问题,各地要妥善安排。
三、强化应急管理和搞好应急处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汛期预警体系和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保障,加强防汛安全演练。遇有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可适当调整上放学时间等措施。在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各司其责,责任到人,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寄宿制学校要有专门人员在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值班制度,及时报告险情,以及将学生组织疏散到安全地带。各校要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学校安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四、切实加强汛期安全教育
要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力度,利用班会、广播、板报、安全教育课、印发小册子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要高度重视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加强暑期安全教育,通过有效方式进一步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监管,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