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生产管理制度十二篇

生产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目的

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奖惩规定

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1)采购标准及技术。

①工作标准。

a.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到采购部和品管部。

b.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定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

c.品管部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

②处罚规定。

a.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处罚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人民币,如影响生产进度,处罚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人民币。

b.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处罚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人民币。

c.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处罚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币。

(2)入库验收。

①标准。

a.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

b.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示。

c.仓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

d.不合格材料若需特采入库,须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入库。

②处罚规定。

a.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处罚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人民币,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处罚50~300元人民币。

b.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处罚50~200元人民币。

(3)入库材料的保管。

①标准。

a.入库原材料须标志清晰、完整(标志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示明确。

b.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志清晰、完整,账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

c.仓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志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②处罚规定。

a.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

b.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志或标志不清晰、账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处罚仓管员50~200元人民币。

(4)来料检验/分析。

①标准。

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示,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

②处罚规定。

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处罚1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5)仓库发料。

①标准。

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志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志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志材料可要求仓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

②处罚规定。

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志,每次分别处罚车间领料员和仓管员50元人民币,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管员各承担50%的损失,同时处罚每人罚每人1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2.过程控制

(1)客户要求的转化。

①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

②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200元人民币,对其直接主管处罚200~500元人民币。

(2)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确定。

①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

②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处罚相关责任工程师50元人民币;导致不合格品造成损失者,每次处罚相关责任工程师50~2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100~300元人民币。

(3)设备有效性的管理。

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处罚直接责任人50~2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100~500元人民币。

3.检验管理

(1)无标志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

(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处罚直接检验员20~200元人民币。

(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50~100元人民币。

(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厂长和品管部,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币。

(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人民币,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人民币。

(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人民币。

(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处罚50~200元人民币。

4.现场控制

(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处罚责任人20元人民币。

(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

(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厂长或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表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处罚相应操作员20元人民币,设备带病作业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处罚10元人民币。

(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

(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或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示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处罚50~100元人民币。

(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志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处罚50~2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200元人民币。

(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处罚20元人民币;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人民币。

(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道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人民币,产品不合格需特采者,须经品管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道工序者,处罚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人民币,同时处罚其直接主管100~200元人民币;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道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处罚工厂检验员50~100元人民币,处罚厂长100~200元人民币。

(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标志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志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处罚50元人民币。

(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序,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储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志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20元人民币,不按规定存放或标志材料/半成品者,每次处罚直接责任人50元人民币;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志(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志,每次分别处罚工厂领料员和仓管员50元人民币,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管员各承担50%的损失,同时处罚每人100元人民币,处罚其直接主管200~500元人民币。

(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人民币,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处罚相关责任人20元人民币,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人民币。

(12)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志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处罚车间主任50元人民币。

(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处罚,处罚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处罚金额的两倍。

(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处罚100元人民币)对本工厂进行处罚,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处罚金额最大不超过20__元人民币。

(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处罚50元人民币。

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人民币。

(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人民币;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人民币,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人民币。

(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人民币;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人民币,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人民币。

(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厂长100元人民币,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人民币;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厂长300元人民币,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人民币;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__元人民币,同时奖励厂长1000元人民币。

6.办事处质量管理

(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本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本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管部,以便于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

(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况,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管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投诉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处罚责任业务员200元人民币。

(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处罚相关业务员500元人民币。

(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人民币。

(6)对本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管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人民币;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处罚200~500元人民币;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处罚200~500元人民币。

(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两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管部,对信息反馈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人民币;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处罚相应业务员200~500元人民币。

生产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1、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1、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生产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的质量意识,减少生产品质异常,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完善生产车间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达到顾客满意,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车间所有与质量有关的过程及人员。

3职责

3.1各班组负责人/质管部人员负责质量奖罚的取证工作,各工序人员应做好配合工作;

3.2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罚的处置工作;

3.3厂务副总经理负责质量奖罚和重大质量事故处置意见的审批。

3.4生产部技术部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将当月的质量奖金进行考核分配。

4质量事故定义

4.1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1000.00元的。

4.2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00.00元而少于5000.00元的。

4.3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0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

4.4质量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加工、返工和处理的一切费用的估算值。

5质量奖定额及奖罚标准

5.1车间内部质量奖定额及标准

5.1.1质量奖包括在车间产量工资中,车间所有员工的工资中质量奖定额标准为80.00元/月。

5.1.2车间各工序生产员工违反生产人员个人卫生、生产设备卫生、生产环境卫生、物料传递卫生、生产工具卫生管理、生产员工个人遵守制度所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质量奖考核处罚金额标准按照《食品车间管理及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5.1.3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加工时间不超过1小时)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20.00元/次扣罚。

5.1.4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50.00元/次扣罚。

5.1.5当出现不合格,属于非批量的重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100.00元/次扣罚。

5.1.6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加工时间超过1小时)的一般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100.0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长按150.00元/次的扣罚。

5.1.7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严重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150.0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长按200.00元/次的扣罚。

5.1.8当出现不合格,属于批量的重大质量事故,对相应的责任岗位人员按200.00元/次扣罚,对相应的责任班长按300.00元/次的扣罚。

5.1.9岗位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需下岗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若全年中有三次类似情况公司将按劳动用工合同相关要求处理。

5.1.10当月质量奖考核处罚超过相应人员的质量奖定额标准(质量事故除外),将扣罚当月的全部质量奖金并下岗培训学习;若全年中有三次类似情况公司将按劳动用工合同相关要求处理。

5.2质量奖励定额及标准

5.2.1岗位技能熟练且工作态度良好,能起到表率作用的10--50元/次奖励。

5.2.2对质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实施的,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给予奖励10-100.00元。

5.2.3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未造成安全事故的20--200元/次奖励。

5.2.4发现水、电、气、冷、原料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未造成成本浪费的10—100元/次奖励。

5.2.5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发现品质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未造成批量损失的奖10--100元/次奖励。

5.2.6工作执行力强且结果好的10--50元/次奖励。

5.2.7工作效率高且质量优先的10--50元/次奖励。

5.2.8发现坏人坏事及不良行为及时制止和上报的20元以上/次奖励。

5.2.9工作热情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帮助新员工适应环境的10—50元/次奖励。

5.2.10发现优秀人员及时向公司推荐并协助引进的50—200元/次奖励。

5.2.1 5.2.11对全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将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200.00元。

5.2.12对全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将授予“优秀基层管理人员”证书并给予奖励300.00元。

5.2.13对全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将授予“优秀团队”证书并给予奖励500.00元。

5.2.14对全年内班组开展质量管理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给公司带来显著效益的,年终由生产部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公司奖励班组全体1000.00元

6考核方式及责任认定范围

6.1公司领导及后勤职能部门现场检查各工序自检、互检情况未严格执行的或询问各工序作业指导书相关工艺参数、设备要求等相关生产技能问题,在岗人员不能准确回答相关问题时,处罚10.00元/次。

6.2公司相关部门组织的质量相关培训及考核结果达不到要求的,处罚10.00元/次。

6.3第二方审核人员(公司外来客户)现场询问生产岗位相关问题时,在岗人员不能准确回答相关问题时,处罚20.00元/次。

6.4第三方审核人员(认证审核相关人员)现场询问生产岗位相关生产技能时,在岗人员不能准确回答相关问题时,处罚20.00元/次。

6.5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到公司检查时,各工序在岗人员没按要求做好的,处罚20.00元/次。

6.6当质量事故是质检人员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质检人员责任,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7当质量事故是班组长发现的,并即时上报处理的,如属一般质量事故可免除班组长责任,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8当质量事故是操作人员自己发现的,并即时报质检或班组长处理的,如属非批量性质量事故经济损失小于100.00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员责任,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9当质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艺技术或工艺计划资料指引误导的,可免除生产操作员及质检员责任,对相应责任人按次扣罚。

6.10当质量事故起因是其它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产操作相关人员责任,否则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11当质量事故起因是原材料检验或保存不当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产操作相关人员责任,对相应责任人按次扣罚。

6.12如果后工序发现前工序质量事故,未形成批量的只对前面责任工序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扣罚,形成批量的对班长、操作员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13当发现品质异常质检员要求停机改善而未停机改善,对检验员置之不理,没有进行改善措施,继续生产造成的不合格,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岗责任者和班长。

6.14故意将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或私自报废、处置不合格品的,按该类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关条款所表述的两倍以上扣罚岗位责任者和班长。

7奖罚处理流程

7.1当月车间内部质量奖奖罚处理流程

各级管理人员开据扣罚单—通知扣罚责任者--车间主管确认—生产部技术部确认—质管部确认—厂务副总经理审批--报人力资源部扣款--车间月末公布当月质量奖扣罚情况

7.2当月车间内部质量奖奖励处理流程

车间内勤统计—车间主管确认—生产部技术部确认--质管部确认—厂务副总经理审批--人力资源部奖励--车间月末公布当月质量奖扣罚情况

7.3公司年终质量奖奖励处理流程

由生产技术部、研发部、质管部提名并在《四川省智强食品有限公司奖罚单》上填写推荐理由和拟定奖励意见,报送厂务副总经理批准。

生产管理制度 篇4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节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5、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第四条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

6、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委员会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抓好安全教育与安全考核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技术考核。

第五条 其他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检查所分管的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所分管部门内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5、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第三节 中层领导安全职责

第六条 车间(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

4、不定期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一级、二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第七条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负责全厂的安全工作。

2、负责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3、负责全厂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督查工作。

4、参与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协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隐患通知的下达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全厂动火、动土作业票据的审批工作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指导工作。

6、协助部室领导做好对消防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调度员安全职责

1、全面协调、组织生产事宜。

2、协助部室主任组织、协调在生产中所出现的有关事宜。

生产管理制度 篇5

一、危险化学品由本公司物资供应部负责进行安全管理。

二、危险化学品采购人员,必须到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店或有生产许可证的工厂购买危险化学品。

三、采购人员需向供货单位索要与危险化学汽相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四、使用危险化学品人员要认真阅读和熟悉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提示的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

五、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穿戴整齐防护用品。

六、未成年人员和怀孕妇女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

七、对剧毒品要制订“五双”(双人验收、双人发货、双人保管、双把锁,双本帐)管理制度,领用审批等规定。

八、对生产、维修、使用的压缩气体,易燃气体(氢气、乙炔、氧气等)要专人保管,隔离存放,噪火种热源,防止曝晒。

九、本单位所需的酸性,碱性蚀品,或互为禁忌的其他危险化学品要分类存放和保管。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经过防蚀处理的场所。

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配备充足的消防器具。

生产管理制度 篇6

为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规范公司系统职工用电管理的紧急通知》,以及加强公司生产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的管理,切实做好公司降损节能工作、树立公司依法经营企业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成立生产用电和职工生活用电管理委员会。

二、各单位生产用电必须装表计量,并由管委会核定生产用电量指标,每月结算一次,当月节余电量,集存到下个月结算;

三、公司所有员工(含内退、离退休职工)必须按对外普通用户一致的标准装表计量,并按国家核定的电价激纳电费;

四、职工用电应按照等同普通客户一样的有关用电规定进行用电,严禁违章窃电行为,并不得向外转供电;

五、新装职工用电应按正常程序向公司提出申请,严禁在未办理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搭线用电。

六、各供电所应每月按规定时间向公司用电稽查大队上报职工用电及生产用电报表;

七、用电稽查大队每月应对全公司范围的生产用电及职工用电情况张榜公布,并对职工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有计划地对职工用电及生产用电进行检查;

八、各单位生产用电超过用电量指标,按市场价结算电费,查出违章用电、窃电按有关电力法律法规追补电量、电费,并依《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九、查出职工生活用电违章用电、窃电,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1、领导班子成员罚款20xx元,并予通报。

2、中层干部罚款1500元,并予行政降职直至撤职处分。

3、职工罚款1000元,并予行政警告处分。

4、内退、离退休职工罚款500元。

5、村电工、临时工罚款500元,并予以解聘。

十、窃电、违章用电职工取消一年电贴补助,非生活用电窃电、违章用电依有关电力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生产管理制度 篇7

一、为了充分发挥职工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企业和员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须服从上级和车间的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如不服从安排,消积怠工,视其情节给予处罚或辞退。

三、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或生病按程序提前请假,经同意后方可有效,否则按旷工论处。迟到5分钟扣款5元。迟到30分钟不计发当日工资。 四、车间内严禁吵架、斗殴,寻衅闹事,违者重处,并赔偿其损失。严禁醉酒,上班工作中严禁喝酒,否则当日不安排工作,并按旷工论处。 五、工作时不得随意串岗、脱岗和戏闹,不做有损企业形象的事。 六、凡发给个人劳保用品、工用具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七、提高服务质量,搞好服务态度,密切与代宰户、点宰户的关系。因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放走一个代宰户扣责任人50元,引进一个代宰户并经营两个月以上的奖励引进人50—100元。 八、搞好清洁卫生。每天工作完毕,对车间工作场地、设备、工用器具全面打扫清洗。一次未清扫,扣卫生责任人10元,两次扣20元,依次类推。 九、节约用水用电,下班时,务必关好门窗及水电。否则,扣车间工资50元。 十、搞好安全生产,屠宰车间务必按操作规程办事。若违章操作,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并追究其经济损失。 十一、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在生产过程中,因加工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十二、每月开会学习一次,不得误时,迟到10分钟扣款10元,无故不参加扣款20元。 十三、按时参加生产科组织的各项劳动,如无故缺席每次扣款15元。 十四、讲究职业道德。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在生产场地购买产品,初次扣款50元。严禁将企业产品占为己有,凡发现偷拿产品者,以一罚十,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并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车间产品指定人员分发和保管。发给营业员销售的猪肉及其他产品由专人编号,再由指定人员拣号分发,任何人不得选肉,确保公平公正。若为私利、为亲朋人为选肉的每次扣款80元。副产品除水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剩余副产品务必存入冰柜,否则出现差错或变质,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劳动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研究

内容提要: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民法债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提出使缔约阶段也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进一步完善了债法理论。虽然劳动合同不同于民事合同,属于兼具有公私法性质的社会法范畴调整,但鉴于劳动合同领域劳动权利救济的缺陷并参考国际劳动立法的经验,我国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确立是必要

成本分摊制度创新是新一轮农业制度变迁的突破口

摘要:制度变迁成本的分摊可以内部制度化,也可以向外转移,还可以向后累计推移。二十年来农业制度变迁虽然比较成功,但是在成本分摊上仍然留下了不少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了新一轮农业制度变迁的阻力。文章先对制度变迁成本进行一般分析,然后再具体分析农业制度变迁成本的分摊方式及其影响。

关于XX县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思考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使用财政性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以法定的方式,遵循严格的程序,购买货物、支付工程或服务的行为。近年来,XX县从大宗货物采购着手,逐步拓宽采购领域,规范采购程序,建立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工作迈出了 。

摘要:在知识产权制度的背后,可以发现本国现实、国际关系和法律传统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不可估量。因此,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完善,在满足国际公约最低要求的限度内,须顾及这些因素。从而得出结论,非授权软件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显然是不宜承认的。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本国现实国际关系法律 。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期待一场深刻的变革

农村的土地,是一种属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市场经济要求一切资源均需以效益最大化进行配置,但对土地资源,一般来讲,无论哪个国家,也无论哪种社会制度,实际它都必须优先考虑土地对民生发展的影响。就我国来讲,我国的土地制度是历经了解放前的封建土地私有制,解放后的集体所有制,改革开放后的家 。

生产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规范不合格质量责任处理,强化质量管理措施。

二、适用范围

2.1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外审核、日常稽查、产成品流通环节发生不合格项责任追溯;

2.2顾客投诉、产品生产过程及物料贮存过程出现的不合格品的责任追溯处理;

2.3其它影响产品质量控制及质量成本控制责任的追溯处理。

三、定义(不合格包含:不合格项和不合格品)

3.1不合格项指不符合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事项,根据不符合程度分为一般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

3.1.1一般不合格项是指偶发、孤立、后果不严重、易于纠正的不合格;

3.1.2严重不合格项指区域性或系统性失效、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后果影响较严重的不合格。

3.2不合格品指不符合公司企业标准要求的产品。根据不合格品缺陷程度、批量及直接经济损失分为一般不合格、重大不合格、特大不合格。

四、职责

4.1质管部负责拟订、修订及归口实施《质量管理奖惩制度》;

4.2质量处罚及奖励由责任部门/或质管部提报,生产副总经理审核批准、财务部配合执行;

五、质量处罚

5.1不合格项责任处罚

5.1.1产成品在市场流通中被抽检不合格或被客户投诉、退货,追究责任机组罚款200元/次(首道工序罚70%,下道工序罚30%)。同时:指标不合格处每次车间主任100元、班长50元、当班质管员50元/次的罚款。

5.2制程过程不合格品责任处罚

5.2.1生产过程中原纸有严重质量缺陷,机组没有发现或发现不报,按损失大小对责任机组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

5.2.2对于生产过程控制中造成的单提(未构成件),因为生产责任人没有认真进行自检,被质管员巡检发现,属严重不合格品(影响产品使用、外观异常不良或偏离国标下限可能被投诉),每提追究责任机组或岗位责任人2元/提罚款。生产部门各机台自检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隔离未混入产品中,由生产部自己处理,质管部不做处罚。罚款由当班质检员当天进行汇总上报,直接扣减责任人当日收入。

注:以上两项,生产部门自行查找分清责任人,不能分清责任主体的由机组平摊。

5.2.3对于生产过程控制中造成的整件不合格成品,该不合格品不计入产量,经评审质量缺陷程度属于可降级或单独销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责任机台罚款5元/件;经评审质量缺陷程度属于不能销售的不合格品追究责任机台罚款10元/件。在不合格批中,经生产返工并报质管验收合格的产品,可以计入产量,但返工造成的破损包装袋按大袋2元/个、中袋1元/个累计物料损失对责任人进行扣减,返工期间不另行支付工资。以上各项扣减款项平均分摊到责任机组全体人员。

5.2.5质管员对入库的成品进行抽检或仓库出货检验时发现整件成品不合格,外观如赃污、合格标识漏贴错帖、提长件高不合标准、包装松垮、包装方向错误、外袋包装扭曲变形等问题,处以直接责任部门相关人员每件2元的罚款;包装数量短少、日期错误等问题的,对责任部门相关人员每件处以5元的罚款;

5.2.6在常规产品、定牌产品、新品试制、设备故障前及故障后等生产正式开始前,发现没有对首件产品进行检验确认,造成批量或严重不合格,处罚责任机台所有人员每件10元的罚款;若不合格品连续生产超过1小时或造成10件以上产品不合格的,同步对车间主任、班长、质管员每人处以100元/次的罚款。

5.2.7仓库管理员对生产部提交报废回笼的边角余料进行当场共同确认,如发现其中夹杂有工具等非生活用纸异物,追究生产部责任机台每人罚款2元/个(仓库提报处罚单)

5.3影响质量成本的责任处罚

5.3.1物料、原盘纸、产成品因搬运、贮存不当,导致物料、产成品损坏或在后续生产过程中废料率提高,根据损失大小追究仓库管理员及具体责任人50到100元/次的罚款(经评审确认属于客观原因除外)。

5.3.2质管员在抽查中一次性发现产品超重数量大于5件的,处罚责任机组每人50元/次的罚款。

5.3.3库存物料未执行先进先出导致物料呆滞或过期,造成质量损失,根据损失大小追究仓库管理员100到500元/次的.罚款。

5.3.4原盘纸纸储存期间包装封闭不良,每发现一个追究责任部门主管及具体责任人各10元/个罚款。(生产急需而来不及包装的原纸不适用此条款)。

5.4影响质量控制的责任处罚

5.4.1在产品生产、储运过程中,有故意破坏、损毁、涂改、添改、更换产品标签者(质管部指定人员校正动作除外)或其它物资品质的追究具体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5.4.2原盘纸在生产车间因标签管理混乱,导致质量问题无法追溯,追究责任人罚款20元/卷(属仓储责任的处搬运工20元/卷的罚款)。

5.4.3对讽刺、辱骂执行产品检验、质量稽查等人员,其行为恶劣并影响到正常工作者,追究当事人罚款100元/次。对殴打执行产品检验、质量稽查的,罚款500元并给予开除。

六、质量奖励

6、1质管部每月对班组制程/成品合格率进行评分,最高得分的班组每人奖励50元/月。

6、2在质量管理过程中,个人表现突出,对质量事故的发生起到较好的预防或纠正作用,由部门主管提名,质管部确任,给与50元/月的个人奖励。

生产管理制度 篇9

一、岗位安全职责

(一)、厂长安全职责

(1)厂长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审定、颁发本公司统一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安全生产“三同时”原则;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3)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4)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及时解决重大隐患。

(5)在新、改、扩建项目中,遵守和执行“三同时”规定。对其他重要的经济技术决定,应负责制订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6)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二)、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1)协助厂长领导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技部门开展工作。

(2)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厂长做好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主持召开生产调度会,并同时部署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

(4)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组织车间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厂长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订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三)、技术设备科长安全职责

(1)对全厂的设备、建(构)筑物的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全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3)保证防尘防毒等设备和设施与其他设备和设施同等对待,加强管理与维修。

(4)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5)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6)负责组织制定本厂安全技术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7)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8)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规定。

(9)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储存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10)主持或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11)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生产管理制度 篇10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凡2米以上的悬空、高处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勾。

3、高处作业时不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漏电保护装置和可靠安全接地方能开动使用;机械设备在未切断电源,不准进行维修和移动,严禁无证开机。

5、无安全措施和指挥信号,不准进行起重吊装操作。

6、未经有关人员批准不准任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7、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无证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危险区域。

8、酒后不准上班操作。

9、穿拖鞋、高跟鞋、赤脚或赤膊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0、穿硬底鞋不准进行登高作业。

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进场及施工过程中,对全体工作人员的精神文明教育常抓不懈;树立职工“爱岗敬业,热爱集体,珍惜企业荣誉”的良好风尚。

2、各工点挂牌作业,全体人员配胸牌上岗,并统一着装。

3、在各主要工点、作业场所、交叉路口或有危险的地方立醒目的安全、服务性标识牌、警告牌。

4、各种主要规章制度张挂有序。

5、工地范围场地平整,材料堆放整齐、标识齐全。

6、有专门的生活、施工垃圾堆放地点,并及时清理。

7、诚恳接受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的指导和批评并积极改进。

8、服从当地政府及国家有关机关的管理,认真履行应尽的义务。

9、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促进施工生产施工临时道路、运输道路和施工现场,经常洒水整修,防止扬尘。

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

消防保卫制度

1、进入现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

2、不准在施工现场地和宿舍内明火燃烧杂物和废纸等,现场明火作业时应有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

3、不准在易爆品附近使用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等。

4、不准在宿舍、办公室内乱接电源,非专职电工不准乱接熔丝不准以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

5、宿舍内照明不准使用60w以上灯泡,灯泡离地高度不低于2.4米,离开帐子等物品不少于50厘米。

6、食堂、浴室、炉灶的烧火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清理炉灶余灰、不准随便乱倒。

7、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

8、不准将火种带进仓库和施工危险区域、木工间及木制品堆放场地。

9、不准在宿舍区、施工现场和公安局规定的禁区内燃放鞭炮和烟火。

10、电焊、气焊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执行动火证制度,不准在易燃易爆物附近电气焊。

浙江恒力建设有限公司

生产管理制度 篇11

为保障我场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生产效率,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管理办法

1、我场实行场长负责制,生产过程的各项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人员任命由场长确认生效,全场所有职工,必须遵照执行。

2、技术副场长一名,场长因故不在现场,按场长指示由技术副场长负责督促日常生产的管理。

3、技术员和配种技术员也参与我场管理工作,配合技术副场长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4、饲养员按照场长指定的各项操作规程开展日常生产工作。

5、场长、技术副场长现场检查每天猪场工作完成情况。

二、工作人员规定

1、我场饲养员持有健康证,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患者不准从事养猪工作。

2、对新进员工,由我场技术员现场培训,技术员参加由区兽医站组织的培训。

三、饲养饲喂

1、按我场制定的操作规程规定,对不同猪群合理添加饲料,产房仔猪要少喂勤添,当日当次喂料应确保猪只能采食干净,防止饲料污染腐败。

2、根据饲养工艺进行转群时,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分别进行饲养,饲养密度要适宜,保证猪只有充足的躺卧空间。

3、每天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地面清洁。

4、每天观察猪群健康状态。

四、灭鼠、驱虫

1、定期投放灭鼠药,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无害化处理;同时做好灭蝇、灭蚊工作。

2、选择高效、安全的抗寄生虫药进行体内外寄生虫控制,选用药物符合国家对兽药相关规定。

生产管理制度 篇12

(1)严格执行服装工艺标准,加强企业内控。

(2)做到产品工艺标准,样板三统一。

(3)做到技术要求、检测、操作标准、号型规格、图解、样版、包装等规格齐全,并制定各工序的工时定额标准。

(4)编制工艺技术文件时,语言要标准、通俗易懂,方案要合理、条理清楚。各种标准要经济实用、先进、合理。

(5)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严格监督检查,规定标准是否得到贯彻执行

(6)及时收集各种工艺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及时反馈、及时上报、及时解决。做好技术文件的归档和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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