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俱乐部规章制度(通用3篇)
第一章 总则
领队是俱乐部户外活动的执行者及组织者,在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对领队的管理,进一步规范领队的行为,维护客户的权益,特制定领队管理制度。本制度对本俱乐部所有活动中的领队和协作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俱乐部的权力和义务
一、俱乐部的权利
1、有权利对领队的能力进行评级和考核;
2、有权利检查领队的带队情况;
3、有权利队领队进行奖惩。
二、俱乐部的义务
1、有义务为领队进行技能培训,提高个人能力;
2、有义务为领队购买保险;
3、有义务推广领队发起的活动。
第二条、领队的权利和义务
一、领队的权利
1、有权利对公司提出的不合理要求予以拒绝;
2、有权利根据活动风险对活动进行调整,但必须征得俱乐部同意;
3、有权利接受劳动报酬;
4、领队有权利对俱乐部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领队的义务
1、有义务遵守俱乐部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
2、 有义务不断的提高自身能力;
3、 有义务接受俱乐部的评级和考核;
4、有义务接受俱乐部的检查和奖惩。
第三章 领队评级
第一条、领队分级
一、一星级:必须持有小羊军团领队证书的或持有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证书或导游证书的,在俱乐部的服务时间大于3个月;
二、二星级:必须持有小羊军团领队证书的或持有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证书或导游证书的,能带3级包括3级以下线路的领队,在俱乐部的服务时间大于1年;
三、三星级:必须持有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证书或导游证书的',能带6级包括6级以下线路的领队,在俱乐部的服务时间大于2年;
四、四星级:必须持有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证书或导游证书的,能带6级包括6级以下线路的领队;在俱乐部的服务时间大于3年;
五、五星级:必须持有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证书或导游证书的,能带9级包括9级以下线路的领队;在俱乐部的服务时间大于4年;
第二条、新加入领队须有3个月的试用期。
一、领队致少组织2次AA活动;
二、领队致少参加2次俱乐部所组织的单位活动或商业活动;
三、试用期的领队作为协作对加俱乐部的活动的,俱乐部不付任何费用;
第三条、表现突出者,经过俱乐部审核后,可破格提前进级。
第四章 领队守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俱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认同俱乐部的企业文化,恪守职业操守,遵守俱乐部的服务的理念,为人诚信、守承诺。
第三条、熟悉了解某某地的风土人情、人文地理、自然文化、历史背景等,努力丰富自身的业务知识水平,以比较丰富的知识和阅历满足客户的需要。
第四条、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户外能力,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应变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五条、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掌握多种技艺才能,提高综合素质,能够充分体现俱乐部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第六条、保持高度地安全意识,任何时候安全带队放在第一位。
第七条、行为规范
一、不谈论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题,不对外谈论俱乐部的内部情况,注意线路机密,不泄露活动的收支细目。
二、坚持诚信原则,必须按约定内容和标准为客户提供服务,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行程内容。紧急情况下,领队有权调整计划,变更路线,但必须向客户说明原委,征得多数客户同意签字,并立即报告俱乐部。
三、一般情况下禁止领队协作主动与异性队员混帐。领队及协作不应随便单独去队员的房间,禁止单独去异性队员的房间。
四,不得私带亲友随队参加活动。
五、带队过程严禁饮酒。
六、不得主动向队员索取小费、装备、礼品等。
七、尊重队员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八、平等对待全团队员,要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
九、对队员提出的侮辱人格尊严或违反俱乐部规定的不合理要求,应态度鲜明,予以拒绝。
十、不得为迎合个别队员的低级趣味而在讲解、聊天时掺杂格调低下的内容。不与队员开低级庸俗和政治性的玩笑。
十一、带队、接送队员时着工作装,带领队证。着装整洁、服饰要与场合相协调。
十二、举止礼貌得体,工作前不吃异味食物。
十三、带队过程不铺张浪费、不虚报费用、不瞒报收入。
十四、不私下带队、不转卖队员。
十五、按时参加俱乐部的例会。
十六、讲话要注意分寸,坚持五不讲:
1、有伤队员自尊心的话不讲;
2、有损队员人格的话不讲;
3、埋怨责怪队员的话不讲;
4、蛮横无理的话不讲;
5、讽刺挖苦的话不讲;
十七、与队员交往时要做到四不计较:
1、队员不理睬领队、协作的主动招呼不计较;
2、队员性情急躁语言欠妥不计较;
3、队员提出的意见不客观不计较;
4、工作繁忙得不到队员者体谅不计较;
第五章 活动规范
第一条、活动强制规范内容
一、【难度级别】内容,可按小羊军团标准划分难度,如新开线路需认真和俱乐部资深领队商议后决定。
二、【风险评估】内容,需对线路中的各种风险详细描述并有对应策略。
三、【盈利活动】规范,一律注名“商业活动”。
四、【装备】内容,对不同线路要详细说明队员所需的个人装备和公用装备。
五、【注意事项】内容,说明徒步线路的性质,对队员的身体要求、年龄要求,对队员的环保要求,队员领队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队员的其他要求。
第二条、活动风险控制
一、所有活动(含AA活动),所有队员领队必须强制购买保险。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领队把活动保险单以邮件形式发给俱乐部指定的负责人。
二、领队所发布活动,人数在15人以上的,必须配备一名协作人员(需在活动帖中注明),并以此类推增加相应协作人员。协作人员必须是本俱乐部的领队,严禁使用其他俱乐部领队。
三、出发前要向队员对风险进行详细说明,活动中发现风险要及时告知队员并采取合理措施。
四、活动中要对各种风险作出正确预判,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对风险做出有效防范和规避。
五、出发前严格检查队员个人装备和物资。对讲机、GPS、药品、绳索等涉及安全的公用装备要准备齐全。
第六章 监督和检查
第一条、监督检查人员有权对领队发起的活动安全风险做出评估,如发现领队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系数过高,有权阻止领队发布高风险活动。
第二条、监督检查人员会不定期对领队所发布的活动参与队员进行回访。如遇投诉,领队有申诉的权利和配合调查的义务。
第三条、监督检查人员要制定详细调查备忘录,定期公布调查情况。
第七章 处罚和奖励
第一条 处罚
一、 有下列行为处于罚款200元并降1级
1、活动贴不规范的;
2、活动结束后没有提交保险单据的;
3、出发前对风险没有详细说明的;
4、队员个人装备和公用装备不齐全的;
5、没有按要求人数配备协作人员的;
6、调查确认领队违反俱乐部制度达到处罚标准的。
二、有下列行为的处于罚款500元并降2级
1、 领队或队员未购买保险的;
2、 使用非俱乐部领队配备协作人员的;
3、 活动中发现不可预知风险告知队员。但是采取不当措施,没有给队员造成人身伤害的;
4、 监督执行人员马虎大意或不严格按要求执行本规定的;
5、 调查确认领队违反俱乐部制度达到处罚标准的。
三、有下列行为的处于罚款1000元予以开除
1、第二次违反领队或队员未购买保险规定的;
2、活动中发现不可预知风险告知队员,对风险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队员造成人身伤害的(采取有效措施并将风险告知队员造成伤害的除外);
3、虚报费用、瞒报收入的;
4、领队私下带队、转卖队员的;
5、调查确认领队违反俱乐部制度达到开除标准的;
第二条、奖励
一 、活动中表现优异的领队公司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 、年终俱乐部会对表现优异的领队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三条、申诉
一、处罚和奖励需认真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后由俱乐部负责人通过会议形式做出。
二、领队对处罚有不服的可向公司负责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做出,公司将成立申诉调查小组对是将进行再次调查。申诉调查人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对调查事件做出详细说明。
三、申诉是被处罚人员的基本权利,不得对申诉人采取打击报复。
四、不接受处罚的俱乐部有权解除合同。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条 本制度由俱乐部负责人会议通过,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一、活动报名和费用
1、有意参加户外运动的集团同仁自带2张一寸免冠照片在人力资源总处文康部体育组报名注册会员(会员报名注册时间:12月11日——12月25日止,过期不予办理)。
2、另设报名地点:综合运动场看台下体育办公室(18:30——21:30)报名信息窗口:
3、每次活动之前预先收取活动费用。活动费用将在活动计划中详细说明,并根据计划预收费用(多还少补),主要包括:交通费,餐饮费,保险费,门票,特殊装备使用费用等。发生的具体费用经统计无异议后由活动队员共同分摊。
二、活动方式和内容
1、活动方式是以自助性为主的休闲、登山、露营、攀岩、垂钓、溯溪、溪降、岩降、烧烤、徒步、穿越、漂流等各类户外活动,报名者对此活动方式应有所了解,对活动中出现的卫生设施简陋,登山途径艰苦应有心理准备。
2、报名者应事先准备好野外宿营的装备,包括帐篷、睡袋、防潮垫、地席、照明设备、水壶、碗筷等。山上早晚天气较凉,请注意服装保暖问题。
三、活动组织方式
1、组织形式:每周星期二公布户外活动路线及相关费用
每周星期二——星期三会员报名参与
每周星期四公布参与活动的录取名单和出发方式
每周星期五缴纳本次活动所需全部费用
2、公布方式:所有活动公告详见人力资源总处电子公告栏
四、安全责任及保险
1、户外活动有诸多不可控因素,不同活动的地理环境、强度、技术难度、危险度各不相同,请根据自己的体力、经验和装备状况选择参加适当强度和危险度的活动。
2、报名者须及时提供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俱乐部将为参加者办理短期旅游意外伤害险。对于活动中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由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意外伤害保险赔付。
3、在活动期间参与者应对个人不遵守活动规定和领队的要求,或活动场地的安全法规而造成的事故(包括环保事故)负责,应对因此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负责。
五、领队及队员。
1、由俱乐部根据户外活动的难易度派遣领队。领队是本次活动的核心领导者。领队要充分考虑活动计划的周密性、安全性。活动中,领队负责组织、协调、带队、联络等工作。领队对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情况有作出决策的权利,参加者不得有异议,如有意见可保留到俱乐部后再提出。
2、集团户外活动俱乐部不同于旅游团体,参加活动的队员要有团队意识,活动过程中应体现集团的体育精神风貌,团结协作,互助互爱,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环保及其它
1、在户外活动中要注意环保。不得随处抛弃垃圾,不可降解的垃圾应装包带走,可降解的垃圾应集中起来就地掩埋。不砍伐林木,不伤害动物,不污染水源。野外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操作规范。
2、每次活动根据报名人数来确定车辆,所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退出者须承担车费、保险费等,余款退还本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退出者,俱乐部退回本人全部预收款。
3、户外活动对于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大雨、道路塌方等)或报名人数太少(8人以下)而取消不能进行活动的,不负违约责任。
俱乐部保留对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凡加入济南篮球俱乐部的会员将被视为熟知俱乐部管理制度并承诺严格遵守。
第2条俱乐部以锻炼会员身体、提高会员篮球水平、更好的工作生活为宗旨。
第3条俱乐部会员要服从篮球俱乐部负责人的管理和安排,遵守篮球俱乐部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听从领队、教练的管理和指挥。
第4条俱乐部会员在俱乐部活动中要做到:
训练比赛不影响正常工作;
训练注意安全、团结队友;
比赛尊重对手、服从裁判;
遵从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安全第一,成绩第二的原则。
第5条此制度之内容在会员参加俱乐部活动时有效。
第二章概念
第1条虎扑篮球俱乐部
是由全体提出书面申请并承诺严格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的篮球运动爱好者自愿报名加入的团体。
第2条会员
首批申请加入篮球俱乐部的篮球运动爱好者统称“VIP会员”!通过试训的统称“试训会员”!临时加入没有通过的统称为“临时会员”。选拔队员由教练组和VIP2/3会员通过时才可以成为正式会员!
第3条集体同意
指占俱乐部会员总人数2/3以上的会员同意。
第4条活动与集体活动
凡一切与俱乐部有关的行为称为“活动”。包括:提交入会申请,交纳会费,集体活动,联系场地,安排时间,约定对手,报名等。
训练、比赛、开会、年会等称为“集体活动”。
第5条年
制度中所涉及的“年”为农历年。第一“年”截至日期为俱乐部成立后超过12个月后的春节。
第三章会员、组织及职责、改选及制度修改
第1条会员
首批申请加入虎扑篮球俱乐部的篮球运动爱好者直接成为会员。
任何年满18周岁并承诺严格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的篮球运动爱好者可递交书面申请并成为“试训会员”。“试训会员”在参加2次以上集体活动后,若没有超过全体会员1/3之人数提出反对,即通过试训转为会员。
由会员介绍,承诺严格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临时参加集体活动的篮球爱好者称为“临时会员”。介绍其参加集体活动的会员必须向其详细介绍俱乐部管理制度。临时会员参加集体活动,需在集体活动前48小时与俱乐部经理或副经理进行确认后方可参加集体活动,其参加集体活动的费用由本人或介绍其参加集体活动的会员负担。
俱乐部会员不足10人时,俱乐部进入“非常时期”。俱乐部处于非常时期时,管理制度另议。
俱乐部及俱乐部活动不代表其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也不对其他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负责。如需代表,需俱乐部会员集体同意。
第2条组织及职责
篮球俱乐部内设经理、副经理、教练、教练组等组织。
教练组由教练、经理、副经理及队内骨干组成。教练组采取以教练意见为主的集体协商制。
教练组负责协商安排集体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包括组织热身、安排上场阵容、布置战术、换人等。
教练组委托专人负责会员考勤。教练组有权对不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的会员采取不首发、换下、不安排比赛、停止训练等措施。
若经理、副经理、教练、教练组中任何成员临时有事,必须临时指定其他会员代替其行使职责。
第3条改选、集体同意及俱乐部管理制度修改
超过全体会员1/3的人数书面申请提出改选或修改方案,教练组应于接到申请后7日内召开俱乐部全体会议。新管理制度需经过俱乐部会员集体同意,否则人选与管理制度维持不变。
俱乐部管理制度如违反国家法律,该条条款自行废止,其他条款依然有效。
第四章权利
除特殊约定外,全体会员享有同样的权利。
第1条会员需平等对待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未履行义务者不能享受权利。
第2条会员有加入俱乐部的权利,也有退出俱乐部的权利。退出俱乐部管理制度需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第六章第4条之规定。
第3条会员有参加集体活动的权利,也有建议活动的权利。
第4条会员有对俱乐部、教练组提意见直至提出改选的权利。
第5条会员有请假的权利,请假需遵守管理制度第五章第8条。
第6条会员有得到管理制度文本,得到全体会员通讯录的权利。
第7条会员有监督俱乐部经费及公共财产使用的权利。
第8条教练组成员仅在球场下行使职责,球场上没有其他权利。球场上,教练、经理仅享有篮球规则规定的权利。
第9条“试训会员”不享受第4、7条的权利。“临时会员”不享受权利。
第五章义务
除特殊约定外,全体会员必须同样履行以下义务。
第1条会员需平等对待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未履行义务者不能享受权利。
第2条会员有严格遵守俱乐部管理制度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及其后果负责的义务。
第3条会员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平时团结会员、比赛中尊重对手、服从裁判的义务。
第4条会员有按时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5条会员有按时参加集体活动、比赛,训练时提前15分钟到场、认真做准备活动的义务。
第6条会员有在集体活动时统一穿着队服及护具、保管好队服、穿着整洁的队服、爱护公共财产、保持场地环境卫生、节约饮用水、维护俱乐部形象的义务。
第7条会员有服从教练组安排的义务。
第8条会员有在接到集体活动通知后马上明确回复是否参加的义务。使用“知道”、“尽量参加”、“收到”等含糊词语将被视为同意参加。若当时不能确定,应立即说明原因并于集体活动前48小时明确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在集体活动前24小时及时通知。
第9条“试训队员”需履行第1、2、3、5、6、7、8条的义务,“临时队员”需履行第1、2、3、5、6、7条的义务。
第六章经费
第1条俱乐部经费以会员交纳会费为主。由教练组或教练组委托专人(两人或以上)负责统一保管。经费主要用于统一购买篮球服及印制号码,集体活动用球,年会召开,训练比赛费用的支出等。经费使用需俱乐部集体同意。经费账目随时受会员监督并定期公布。球鞋、护具由会员个人承担。
第2条试训会员入会需交纳会费100元,临时会员入会交纳会费30元。如该年需购买篮球或篮球服,另行收取200元。购买篮球或篮球服需俱乐部会员集体同意。会员会费剩余不足30元,需在下次参加集体活动时再次缴纳会费100元。
第3条俱乐部经费结余自动滚存至下一年。若教练组改选,原财务负责人需在7日内将全部财物移交给新教练组。
第4条会员退出俱乐部,若该年会费剩余不足30元,全部扣除;剩余多于30元,扣除30元。
第七章管理
第1条每次参加集体活动会员扣除会费30元,本人同意参加集体活动却无故缺席者每次扣除会费30元,在集体活动前24小时向教练组请假批准后扣除会费20元,在集体活动前48小时向教练组请假批准后扣除会费10元。
第2条“试训会员”每次参加集体活动需缴纳会费35元,“临时会员”每次参加集体活动需缴纳会费50元。
第3条违反管理制度第五章第6条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后每次扣除会费5元。
第4条会费全部扣除完者,需在下次参加集体活动时再次缴纳会费100元。
第5条全年集体活动出勤率不足30%者,由会员转为“临时会员”;出勤率不足50%者,由会员转为“试训会员”。
第6条俱乐部经费结余首先用于奖励经费,其次将用于年会费用。若俱乐部经费结余不够奖励经费及年会费用,则由参加年会的会员均摊。全年经费结算于召开年会时进行。
第7条原则上仅于农历年前召开一次年会,年会计入集体活动考勤。
第8条全年集体活动出勤率排名前三名的会员,将有领导和副领队请客不少于200元。
第9条教练组决定的其他奖励。
第10条全部奖励将于年会上颁发。
第八章财产
会员服装由个人妥善保管,遇遗失、损毁个人应及时购买同一款式或相似款式。篮球由教练组或教练组委托专人保管,集体活动时应带到场地或委托他人带到场地。
第九章其它
俱乐部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教练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