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使用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0篇)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指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必须执行本规则。
2、使用单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合格并出具自检报告后,方能交付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
4、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配套土建基础技术图样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5、职责权限:公司所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6、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7、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8、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后应予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该设备的注册登记机构报告,办理注销手续。
9、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10、考核办法:
1)、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规定的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者,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通报、停产、停用、罚款等处罚。
2)、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每人次罚款500元。
3)归特种设备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或谎报的,一次性处罚1000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前期管理,提高公司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设备前期管理工作程序,即设备的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及初期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能
第四条设备前期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部分,必须在公司经营方针目标和规划的统筹安排下,在总经理领导下,由制造部、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有关部室、车间相互协调配合下完成。
第五条总经理、生产和技术副总负责设备规划和选型方案的综合平衡、决策。
第六条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设备投资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分析,拟定新购置设备的技术协议,提出设备选型的初步意见,对所选设备的工艺性、精度、性能、生产效率、技术条件的准确性负责。
第七条制造部负责设备供货方的确定、设备购置的商务谈判、安装调试及设备使用初期整个前期过程的管理,对所选设备的实际性能与技术协议的一致性、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负责。
第八条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计划立项、投资金额,组织投资经济效果分析。
第九条各部室,使用车间参加调研、选型,提供设备调试的操作人员、试件等条件,配合做好设备使用初期管理。
第三章设备规划立项
第十条设备规划的内容
设备规划的工作内容:根据公司经营方针、目标,考虑到今后生产发展、新产品开发、节能、安全、环保等方面的需要,通过调查研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结合公司现有设备的能力、资金来源,综合平?而制定公司中、长期或短期的设备规划。
第十一条设备规划的依据
(一)以公司经营规划和年度生产、新产品试制等计划大纲为依据,满足提高产品产量、产品更新换代、扩大品种、质量升级、产品加工工艺要求;
(二)根据原有设备技术状态劣化程度和有无修复价值而提出的设备改造与更新要求;
(三)考虑到安全生产、劳动条件和环境保护;
(四)以国内外新型设备的发展情报为依据,提高设备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
(五)选择最佳的设备投资方案。
第十二条设备规划由公司工艺主管部门和设备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编制,有关部室、车间参与编制。
第十三条设备立项在设备规划确定后,由制造部负责、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有关部室、使用单位配合,确定需要更新改造设备的明细。
第十四条各单位申请更新改造项目的程序:
1、使用单位填报《新购设备申请表》;
2、公司工艺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3、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4、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根据年度更新改造费用确定是否列入年度更新改造计划。
第十五条各车间用维修费购置二类机电产品只需填报《设备购置申请单》交设备购置部门即可。
第十六条投资额在20xx万元及以上的设备,须报董事会进行讨论决策。
第十七条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要经过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
第十八条进口设备的立项,需报董事会公司审批。
第四章设备选型
第十九条设备选型
设备选型由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必须遵照“选用国家推广的产品,不选用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的原则,认真选型,必要时设备管理部门和设备使用单位参与意见,最后交设备管理部门备案,组织外购。
第二十条设备选型的要求
(一)必须遵照选择“技术先进、生产适用、运行可靠、便于维修、价格合理的设备”的原则;
(二)设备工作能力要能满足产品要求,并有提高,要有适应产品升级的能力,注意制造厂的产品质量在同行业和地区的评价与服务信誉;
(三)工作精度能稳定地满足工艺和产品设计的要求;
(四)可靠性、适应性、维修性良好,标准化程度较高,维修资料齐全;
(五)操作简便,能改善操作者的劳动条件;
(六)尽量考虑与公司现有设备相关联或成套;
(七)设备投资的技术经济效益高;
(八)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环境保护等有关政策法令、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九)能耗低,符合国家能源政策和规定;
(十)选型时广泛收集市场设备货源信息、情报,不仅要到制造厂调查询问,还必须到使用单位实地考查,必要时应做性能试验;
(十一)自制专用设备按《自制专用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管理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在进口、大型、精密、关键生产设备的选型时,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必须严格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根据产品工艺和生产发展的要求,初步订出所选设备的型号、规格、价格,并向制造部提供购置设备的技术条件及必要的参考样本;在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的组织下,由使用单位、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制造部及有关单位对初选设备进行选型考察,其结果由制造部牵头共同填写《设备选型调查表》并由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审定。运输、理化、检验、计量、电算、福利、办公等方面的专用设备,统一由制造部购置或由制造部委托归口单位购置。
第二十一条制造部与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如对所选设备有争议时,由总经理、生产和技术副总仲裁解决。
第五章设备购置
第二十四条国产单台或成套设备的价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进口单台或成套设备价格在10万美元以上的大型、关键设备要求以招标议标方式采购,具体招议标工作由公司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组织,有关使用单位参加,设备的招投标工作按公司《设备购置招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国产单台或成套设备价格在100万元以下,进口单台或成套设备价格在10万美元以下的一般设备,具有一定批量的应组织集中采购,不具备集中采购条件的可由公司有关部门在广泛论证、货比三家的基础上,经过综合比较后择优选择。
第二十六条设备购置权限
1、凡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二类机电产品订购合同金额在四万元以下由设备购置具体业务人员经办,但须向设备部门主管领导报告订货工作情况;
2、凡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二类机电产品订购合同金额在四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其订货业务须由两人共同询价。询价结果需向设备部门主管领导汇报,经批准后,由两人共同签订订货合同;
3、凡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二类机电产品订购合同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由设备部门主管领导牵头组织三人订货小组,向不少于两家的供货单位询价、进行价格性能比较,并将询价选择情况报告生产和技术副总,由生产和技术副总审查决定供货单位。
第二十七条凡未经设备主管部门领导同意,擅自签订的订货合同,一律无效。对私自购置的.标准设备、非标准设备、二类机电产品,原则上不予办理任何手续.
第二十八条设备购置合同管理
设备购置工作管理人员,根据设备购置计划确定的项目,按照设备选型决策和购置设备申请表的内容,进行设备货源调查、询价、择优选定购货方式,在与制造厂达成技术协议的基础上,谈判有关合同事宜,最后签订订货合同。若拟设备与设备购置计划,项目在型号、规格等技术要求不符时,及时向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反馈信息,由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合同
设备购置合同的要求:
(一)设备订货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等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二)设备订货合同必须内容完善,双方承担责任明确,文字准确;
(三)设备订货合同必须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动因素(如质量验收标准、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等)及违约的责任;
(四)对大型、精密、关键、稀有、进口设备的订货合同,要有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要规定到供方制造厂监制、验收、试车和供方来公司安装调试等售后技术服务工作;
(五)设备订货合同的法律审查、审批、签约和合同登记管理,必须按公司有关的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进口设备到达后制造部要及时申报商检,组织开箱检查,由使用车间与制造部共同认真填写开箱检查记录,及时联系处理发现的问题。
第三十条大型、精密、引进设备应实行预验收制度,预验收一般应由制造部、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和使用车间参加。
第三十一条设备的入库验收、库存保管、出库移交等管理工作,现按《物资技术保管规程》的要求办理。设备技术资料由制造部及时归档管理。
第六章设备安装验收及初期管理
第三十二条设备安装的工作内容包括安装计划的编制、实施、安装调试和验收。
第三十三条设备安装工作的要求
1、根据公司设备规划、外购设备订货合同的交货期,编制安装计划(包括用工、用料、费用预算)。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必须在开工前一个月下达施工单位;
2、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负责提供安装平面位置图与工艺要求。制造部负责提供基础图并委托设备动能公司或其它单位负责设备安装。
3、其它被委托安装设备的单位根据安装计划与使用单位以及有关单位协调工程进度,具体组织实施搬运、上位找平、配电、配水及气管等工作。
4、设备安装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国家有关机械动力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实施。
5、精密、大型、关键、稀有及进口设备的调试由制造部组织,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等参加。
第三十四条、设备试运转一般分为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精度试验三个阶段。设备试运转和各项精度检验的记录要齐全。
第三十五条、对于无法调整及消除的问题,从设计、制造、安装及调整等方面进行分析、归纳,反馈信息,及时处理。
第三十六条、对整台设备试运转要做出评定结论,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生产的手续,并注明参加试运转的人员及日期。
第三十七条、设备安装的最后验收,必须在设备调试合格后进行,由制造部、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生产安全主管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共同做出鉴定,填写有关施工质量、精度检验、试运转记录等凭证及设备安装验收竣工单。
第三十八条、设备安装验收竣工单一联交设备购置单位存档,一联交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档案室存档,一联交使用单位存档,一联交财务管理部作为列入固定资产的凭证。
第四十条设备使用初期管理
一、设备使用初期管理是指设备从安装竣工投产到稳定生产这一段时间(一般为半年左右)的管理工作,重点是对大型、精密、关键、稀有及进口设备的管理。
二、设备使用初期管理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进一步观察和记录设备投产初期运行情况,设备加工精度、性能稳定性及可靠性;
(二)、制造部会同使用单位的设备员、设备操作人员应对设备初期使用发生的故障部位、原因、次数及损失情况进行认真的记录和分析;
(三)、对发现的设备设计、制造上的缺陷和问题,及时向制造厂进行信息反馈,以便尽快取得补救和改善;
(四)、对进口设备,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制造部必须认真做好设备档案和资料翻译及归档工作,制造部及时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
(五)、技术中心(制动研究所)对设备投产后的经济效果进行分析,以评价设备选型工作的质量;提出改善措施,以提高设备的经济效益。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一条设备前期管理工作的检查,不仅要检查系统的纵向连续性,而且要检查设备的横向的协调性,渠道是否通畅。按各单位的经济责任制处理,涉及面较广的问题报请主管设备的公司领导处理。
第四十二条由于设备可行性分析论证错误造成设备规划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领导和选型责任者的责任。
第四十三条由于选型不当投资效果达不到论证要求给公司造成损失,要追究有关领导和选型责任者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对大型、精密、关键、稀有设备要考核固定资产完成后的实际效果是否达到论证报告预定指标(即投入产出比、资金回收期)。对一些初期管理好的设备要建议公司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前期管理的协调由主管设备的公司领导负责。初期管理结束后,由公司领导组织对有关部门,根据公司《管理标准检查与考核办法》,结合公司方针目标、部门工作计划、个人工作标准,纳入经济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由制造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设备投入使用前期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总则第一条设备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为加强设备管理,促进设备管理现代化,使企业的设备得到充分的使用并得到及时维修、改造和更新,更好地为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产品质量...
总则
第一条设备是企业重要的生产要素,为加强设备管理,促进设备管理现代化,使企业的设备得到充分的使用并得到及时维修、改造和更新,更好地为降低消耗、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服务。
第二条设备管理与维修要贯彻执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生产依靠技术进步,坚持设计、制造、使用和维修相结合,日常维护保养和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和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技术、经济和管理措施,对企业主要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达到设备寿命周期延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
第四条按照设备综合管理要求,设备科必须加强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的设备前期管理的各项制度。
第五条实施设备前期管理做好设备的规划投产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规划决策、外购设备的购置或自制设备的设计制造、设备的安装调试、设备使用前的初期管理四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组织安排、协调和管理。
第六条设备动力科必须参与或负责设备更新改造、自制设备以及生产技术措施项目和零星购置设备的规划决策工作,对改进、扩建工程公用设施的设计,设备动力科参与审查后方能实施。
第七条设备规划方案的确定,应由技术副厂长主持,副总工程师参加,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共同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做出决定,并编制费用预算和资金筹集方案,列入企业技术措施规划,经批准后,责成有关部门实施。
第八条设备的技术经济论证,应有几种方案分析比较,并考虑设备寿命周期费用和设备综合效率等因素进行评价,选择最佳方案,在分析对比时,要注意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搜集的数据准确,运用系统工程、价值工程等观点评价计算,使选择的方案、经济效益最好,投资回收期最短。
第九条设备的选择要遵循技术先进、经济效益高、生产适用、维修方便等原则,具体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技术先进性;
2、设备的生产效率;
3、生产的产品质量;
4、耗能水平;
5、安全环保性;
6、设备的适用性;
7、满足生产工艺程度;
8、设备的可靠性;
9、设备的维修性;
10、人机匹配操作方便。
第十条外购设备的订货,首先选择能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型号,选择制造质量确定可靠,售后服务好的两个供应商,对他们的设备技术性能和投资费用进一步对比,从中选定。
第十一条设备在选型时,应尽量与现有机型统一、减少机型繁杂,保留技术先进、可靠性和维修性好的型号,有利于设备管理、维修工作的标准化、通用化和系列化,节约费用(如图纸、备件、修理、技术准备工作等)。
第十二条设备的订货合同管理。设备的订货应按企业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实施,签订合同后建立台帐,逐项登记,与技术措施计划核对,发现有未落实的项目,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订购,已订购落实的设备,应排出交货日期顺序,按时进行催交和组织到厂,保证新设备早日到厂安装投产使用。
第十三条设备购置申请的批准程序。全厂所有设备(包括低值易耗设备)的购置,均应有批准依据,新增设备和更新设备按年度技术措施计划执行,零星购置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新增或更新申请表,经有关部门会签后,由分管资金平衡的副厂长、副总工程师批准,交设备动力科负责购置。
第十四条企业的重点、关键设备,除了要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外,还应由设备主管副厂长决策批准。
第十五条设备动力科应参与或负责设备自制的设计工作,根据企业技术措施规划或年度技改计划,由总设计师办公室下达自制设备(主要包括自制非标准设备)设计任务书,其中应明确规定设备的各项技术参数、可靠性、维修性要求、验收标准、完成期等内容,技术工艺科学按设计任务书要求,提出设计方案。设备动力科要参加方案的论证,提出自制设备有关可靠性、维修性方面的意见。
第十六条自制专用设备的鉴定。专用设备制造完成后,由制造单位向计划、工艺、财务、设备部门填报完工通知单,工艺部门会同制造车间,对已完工的专用设备进行检查,并准备有关资料,向设备动力科发出鉴定通知,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由主管副厂长或总机械师主持,召集设计、制造单位(安装调试工作由制造单位一并完成)、使用单位、检验、计划、财务及总设计师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参加,进行技术鉴定,鉴定合格后,由使用单位签字确认能够使用,设备动力科进行移交,再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十七条自制设备移交时,设计部门应将下列技术文件资料交设备动力科签收,整理后归档:
1、自制专用设备使用说明书;
2、使用、维修用图纸及资料;
3、配件、附件清单;
4、备件图册;
5、备件和附件或专用工具;
6、精度检验单;
7、试车验证记录;
8、合格证;
9、费用结算表副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车间特种设备的管理,具体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压力容器、压力管道。
第三条车间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第四条车间定期限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二章特种设备的使用
第五条使用特种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条例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六条车间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对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第七条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及时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八条车间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六)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记录以及节能改造技术资料。
第九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车间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作出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自行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条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特种设备不符合能效指标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第十二条公司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特种设备安全、节能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有关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第十五条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第十七条特种设备检查实行班组日检、车间周检、公司特种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三级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有关部门必须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和附属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
一、整齐:工具附件放置整齐,工具堆放合理,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管道线路完整。
二、清洁:设备内外清洁,各滑动面、丝杠、齿轮、齿条、挂轮等处,无油垢、无碰伤、无划痕,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水漏气,切屑垃圾清扫干净。
三、润滑:按规定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标、油线、油毡齐全、清洁,油路畅通。
四、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和操作规程,精心保养,防止事故。
一、全体放射人员应自觉遵守防护规定,尽量缩短时间,增加距离,使用屏蔽,避免不必要的照射,降低照射剂量。
二、操作开机前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如铅帽、铅围裙、铅眼镜、铅手套等,照像时铅房门必须关闭。
三、在机房门口醒目处装挂电离辐射标志牌,并经常检查连锁装置功能是否正常,加强对机房外非有关人员防护管理工作。
四、积极开展放射剂量检测工作,包括个人剂量检测和工作环境检测,并对检测结果分析原因,及时改进防护措施。
五、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得佩带金属装饰品,如耳环,戒指,项链等。
六、尽量减少透视下的骨插管,骨折整复,示教,取异物等次数于时间,必要时采用点射,尽量减少暴光时间,控制个人受照剂量。
七、禁止滥用放射线,对孕妇特别是妊娠前三个月、婴儿、儿童尽量避免使用。
八、在现有条件下,尽可能使放射部门建筑物的防护设 施符合规定要求。新建筑物一定要按规定设计、施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一、目的
要求生产操作人员与维检人员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对设备切实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讲究文明、严格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顺达公司在线生产设备使用、维护作业区。
三、定义
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设备的物理运动和化学作用,必然会产生技术状况的不断变化和不正常现象,以及人为因素造成的损耗,如果不及时处理会造成设备的过早磨损,甚至形成严重事故。设备的寿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维护保养的程度。
四、职责
1、凡参加生产过程的一切人员都要关心和参加设备维护工作,其中生产操作人员负有用好、维护好设备的直接责任。
2、设备科具有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作用。
五、设备的使用
1、岗位操作工、岗位维修工必须按各自岗位的要求,切实做到“三好”、“四会”即:“三好”-用好设备;管好设备;维护好设备;“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故障。
2、使用设备必须遵守“六不准”规定。
(1)不准拼设备、严禁超压、超速、超载、超温等超负荷运行。
(2)不准乱开、乱拆、乱装、乱割、乱焊。
(3)不准随意改动整定值,严禁取消安全装置。
(4)不准在无润滑状态下运行。
(5)不准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及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6)不准未持有“岗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及检修设备。
3、设备环境管理:
各生产部门必须把设备环境划分为责任区,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作业区、班组及个人。
a、设备环境的管理标准
(1)无垃圾,无积尘,无积水,无油垢。
(2)根据设备性能的要求和工作条件,分别设有防火、防焊、防冻、防漏、防鼠等措施,无易燃、易爆危险。
(3)规定安全走行路线,设置安全标记。
(4)各种设施及管道涂色鲜明,易于识别。
(5)场地平整,物品堆放整齐。
b、设备的“四整”活动
整理:把不用的物品清除掉。
整顿:把有用的物品有秩序地存放好。
整洁:工作场所要每天清扫,责任区要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整齐。
整修:物品、道路、场地、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等若有损坏时,要及时修复。
c、设备“四保持”的内容
保持设备的外观整洁;
保持设备的结构完整性;
保持设备的性能和精度;
保持设备的自动化程度。
d、设备清扫的一般分工
(1)设备的外表面清扫:岗位操作工(生产运行人员)。
(2)电气室内设备外表清扫:维修电工。
(3)设备内部的清扫:由点检委托维修方进行。
4、发现设备异常时的处置:生产操作人员和岗位维修人员在使用、点检或交接班检查中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进行处理,若有困难时应由点检责任员提交检修人员处理或列入检修计划
5、设备的润滑及紧固
(1)设备的各部螺丝要经常保紧固状态,为防止松动,必须定期检查和紧固。设备内部螺丝的紧固工作一般都纳入检修计划,平时容易松动的螺丝则列为日常点检项目,随时发现随时紧固。
(2)为保持设备在正常润滑状态下运行,必须加强润滑的设备都必须严格执行给油脂标准。
(3)凡人工或手动加油的设备由岗位工按规定进行加油,难以承担时可由维修工(或专职点检人员)按规定加油。
(4)凡自动加油或一次性加油的设备,由专职点检人员委托检修人员按计划定期补加或更换油脂。
(5)点检中发现有漏油时要及时处理。
6、给油脂标准的主要内容
给油脂部位、该油脂方式、油脂牌号、给油脂点数、给油脂量与周期、更换量与周期、作业分工等。
7、润滑工作的“三个”要点
选择合适的油种;
选择给油量;
选择给油周期。
8、安全装置的检查,校正试验及防腐工作。
(1)对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行程控制等装置必须严加监护检查,及时校验。责任分工的原则是:谁点检,认负责。如责任者不能承担时,可委托有关部门专业人员进行。
(2)四周有腐蚀性气体的和要求控制温度的设备,必须经常开动排气或空调设备,使设备处理正常的工作环境。
(3)安装在地下的设备,必须保持排水设施的良好和畅通。
(4)做好设备本体、钢结构件及管道等防腐工作。
六、设备维护的检查评比
设备维护保养状况的检查评比是搞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主要措施,应作为作业区、班组操作工和维修保养工生产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1、定期进行生产厂与生产厂,作业区与作业区之间设备使用维护检查评比,是推动文明生产和群众性维护活动,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不断提高设备完好率的重要措施。
2、“四级检查”制度,即“日检查”、“月检查”、“季检查”、“春秋集团大检查”。
(1)日检查,即班组长每天日常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处理问题,
(2)月检查,即每月月末由设备科、作业区组成综合检查小组逐台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和评比。
(3)季检查,以主管厂长组成检查组,每季一次检查。
(4)春秋集团大检查,由北营机动部组织,对全厂春秋各进行一次设备状况大检查。
七、设备技术状况管理
1、评定设备有效或失效的主要内容(七条标准)
(1)对生产有无影响(质量、品种、规格、成本);
(2)设备运行参数(如功率、压力、速度、振动、温度)是否超过规定;
(3)有无威胁设备、人身安全或影响主要零部件的.隐患缺陷;
(4)对设备有重要影响的外部工作条件是否正常;
(5)主要能源消耗指标是否已超过规定值;
(6)主要零部件磨损程度是否已超过规定;
(7)设备主要零部件的使用寿命是否明显缩短。
2、设备的分级(三级)
a级:关键设备;
b级:重要设备;
c级:一般设备。
3、设备技术状况实行三级考核管理。
(1)钢铁工业协会考核的“钢铁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及主体生产设备”。
(2)北营公司考核各分公司的“公司考核主要生产设备”。
(3)厂矿自行管理的设备称为“厂矿考核一般生产设备”。
4、设备技术状况分为一、二、三级,一、二级设备称为完好设备,三级设备称为不完好设备。
(1)一级设备标准
a、基础稳固,无腐蚀、塌陷、倾斜、裂纹,连接牢靠,无松动断裂脱落现象。
b、结构完整,无裂纹,零部件齐全,磨损、腐蚀和变形在允许的技术范围内,一般定修能处理。
c、润滑良好,无明显渗油现象;其他水、风、气(汽)等,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d、计量器具、仪器、仪表、安全防护装置和继电保护设施齐全,灵敏、安全、可靠。
e、运行正常,电气设备绝缘良好,达到公称能力(按设计标准、出厂铭牌、科学试验或经三结合小组鉴定后规定的能力)。凡是同时具备以上五条标准的设备称为一级设备。
(2)二级设备标准
a、基础无严重腐蚀、塌陷、倾斜、裂纹、连接紧密、无松动、断裂、脱落现象。
b、结构和零件部位基本完整齐全,虽有缺陷,但不影响设备结构强度和生产安全运行,一般年修能处理。
c、润滑基本良好,无严重漏油现象,其他水、风、气(汽)等亦无严重跑冒滴漏现象。
d、主要安全防护装置和计量器具、仪器仪表齐全,动作可靠。
e、运行正常,可达公称能力90%以上。
(3)三级设备标准
凡不符合二级设备5条标准之一者称为三级设备。
1、要求上报设备完好率的计算公式:
主要生产设备一级台数+主要生产设备二级台数
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100%
主要生产设备考核台数
主要生产设备一级台数+生产设备二级台数
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100%
公司考核主要设备台数
一般生产设备一级台数+设备二级台数
一般生产设备完好率=×100%
一般生产设备考核台数
6、设备维护状况为甲级、乙级、丙级维护标准。
(1)甲级维护标准
设备本体及周围,整齐清洁,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设备润滑装置保持齐全完好。
设备各部紧固、调整良好,基础螺栓及各部连接键等齐全无缺,全部紧固无松动现象。
电气设备、继电器保护装置和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各种仪表完整齐全,准确可靠。
严格贯彻岗位责任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运行记录、点检记录等。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乙级维护。
a、润滑基本完好,但油量不足或油脂不净尚未造成有关部位明显磨损和损坏。
b、地脚螺丝齐全紧固,其他螺丝有个别松动。
c、虽有设备运行记录,但记录不够认真。
(3)有下列之一者为丙级维护。
a、设备本体及其周围长时间没有清扫,有大量积灰、油垢、砂泥或杂物堆积。
b、润滑部位严重缺油或油脂不净,以及油号不符,以致造成有关部件不应有的磨损和损坏。
c、地脚螺丝或主要部件连接螺丝松动,没有及时紧固,以致引起振动或造成有关部位不应有的损坏。
d、油、风、水、气(汽)有较严重的跑、冒、滴、漏现象。
e不贯彻岗位责任制度,没有设备运行记录或在设备运行记录上乱写乱画,不认真记录,不注意保管等。
7、设备技术状况检查和隐患整改。
(1)设备技术状况的检查坚持自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认真检查,详细记录。
(2)设备科每月组织作业区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检查记录结果填报设备完好率报表,并对作业区进行考核。
(3)检查发现隐患和缺陷应按分级管理原则进行整改。
a、能通过正常维护保养解决的隐患,作业区应安排维护人员整改。
b、通过计划检修整改的项目,应列入各类检修计划。
c、不能处理的项目上报设备科,由上一级部门协助整改。
八、附则
本管理制度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顺达公司设备科。
1.目的作用
正确使用设备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避免设备的不正常磨损或损坏,防止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和大修周期,降低备件消耗,减少维修费用,确保生产正常进行的关键之一。因此,设备使用单位和生产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为了加强该项工作的管理,确保设备使用规程能在公司范围内认真贯彻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严格按照《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加强对本部门设备的管理,在生产作业活动中贯彻好“设备使用规程”,认真抓好各设备在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的管理,将工作做细做扎实。
2.2设备动力科应帮助和指导各车间制定和完善各种设备的使用规程,使之达到合理、规范的要求。平时要多深入到车间督察制度执行情况,对违反设备使用规程的现象应及时给予纠正,并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应通知其主管领导严肃处理。
3.设备使用规程的编制要点
3.1设备使用规程应根据设备的性能参数和生产工艺的要求,制订正确使用方法。它是生产活动中操作者必须执行的法规。为此,认真编制好设备使用规程,是保证安全运行的前提。
3.2每种设备都必须有具体的使用规程。
3.3每种设备都应在投产前编写好使用规程。
3.4设备使用规程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部分:
3.4.1设备的性能参数。
3.4.2交接班制度。
3.4.3操作者应具备和做到以下四点:
a.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b.操作顺序;
c.紧急状态的处理;
d.在使用过程中设备与人身安全注意事项。
3.5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3.5.1操作者必须专业培训,持有操作证。凡新上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在持有操作证的操作者的指导下方可操作。
3.5.2设备启动前,必须按使用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
3.5.3生产线上或集体操作的设备,要熟悉和掌握开机前的联系方法和内容。
3.5.4进行必要的试操时,必须观察上下工序和观察设备区域内是否有人工作或置放物件。
3.6操作顺序
必须先发出启动设备的警告信号,然后按设备使用规程规定的动作程序进行操作,设备在启动和运转过程中,应注意检查(观察)是否有不正常的现象。
3.7紧急状态的处理
当设备在启动过程或运行中,发现异常情况时,为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必须要当机立断的立即停车。
3.8在使用过程中设备与人身安全注意事项
3.8.1非本机操作者未经批准,不得使用本机。
3.8.2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取消或改变安全装置。
3.8.3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乱割乱焊和改变设备结构。
3.8.4关键要害岗位(如总降站、变配电所等),实行两人操作确认制,即一人操作一人在旁监护,避免出现操作失误,导致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3.8.5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的操作人员应详细向接班的工作人员交待本班设备运行情况和尚未处理的设备故障,并填好交接班记录,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3.8.6设备在运行中发现故障,凡在本班可以处理的,不得交下一班处理,本班无法完全处理,未完成部分可交给下一班,接班人员应接着处理完成,并详细检查,一切正常后,方可开机。
3.8.7设备的运行部位或运转区域内检修,必须在停机后设备处于静止状态下进行。
3.8.8设备在启动运行中,应对周围环境进行监视,注意前后工序的衔接与配合,注意仪表指示变化。
3.8.9必须保持设备区域的文明卫生,每班工作人员应每日对设备进行擦拭及区域内的打扫工作,以保持设备和区域的整洁。
4.设备使用规程的制订和审批
4.1设备所在车间、部门的主要领导负责召集车间设备、工艺、安全有关人员会议,布置制订本车间、部门设备使用规程的工作。有关生产工艺操作内容由工艺人员编写;安全部分由安全人员编写;设备管理员负责汇总编写工作。
4.2车间主任负责召开使用规程的会审,设备、生产、技术副主任及设备、工艺、安全主管工作人员参加。
4.3两个及以上的车间通用设备的使用规程,由设备科主管科长负责召集会审。
4.4设备使用规程经会审后,报设备科审核,呈报主管副总批准,贯彻执行。
5.设备使用规程的修改
5.1生产工艺改变时必须经技术科长的审核批准,以文字形式提前一周内通知设备组,设备主管人员根据修改工艺,对原规程进行修改。
5.2修改后的新规程须经车间设备主任审核签字,送设备科审批后生效。
5.3操作人员如发现规程有误或不完善之处,应向车间设备组反映,设备员应及时深入现场了解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6.设备使用规程的贯彻
认真贯彻执行设备使用规程,发挥其应有作用,保障人身和设备运行安全。因此各级领导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
6.1车间主任必须组织全车间职工学习贯彻执行设备使用规程,考核合格率应达100%。
6.2单台新设备使用前,必须由设备组设备员组织学习使用规程,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6.3新工人、学员及调换岗位的人员进人岗位前,必须经过学习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单独操作设备。
6.4车间设备组应经常或定期地深入车间检查规程执行情况,发现有违章操作现象,及时制止和列入车间对班组或岗位的考核。
7.设备运行记录要求
7.1生产过程中,运行的设备在负荷、温度诸因素的长时间作用下,机械零部件会磨损变形;电气原件的参数变化,会引起设备运行参数的改变,岗位操作者应及时记录下这些参数,可以准确地掌握设备运行规律,以便对该设备及时进行维护检修,避免设备事故的发生。
7.2设备在投入运行前,必须做好适用的运行记录表格。
7.3设备在运行中出现不正常现象,必须随时记录,记录的数据要准确、清楚、完整。
7.4设备运行记录经机组或单台设备按照班、日、月装订成册,归档备查。
7.5设备运行记录的内容,应反映设备的实际运行技术状态。需记录的内容有以下方面:
7.5.1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设备本体发生异常现象,如运转不平稳,出现振动噪音,检测装置显示数据不正常,局部升温超过规定;零部件不正常磨损、变形,出现轴向窜动,腐蚀及异常气味火花、冒烟等情况。
7.5.2设备控制系统的突然变化和异常波动的数据,如断电保护频繁的情况。
7.5.3电气设备电磁性能参数的变化,如绝缘、整流、接地、电控激磁、变频等方面的参数及电压、电流、电阻、电容等变化情况。
7.5.4动力供应参数,如蒸气、压缩空气、工业水压力、流量、流速、温度等变化情况。
7.5.5设备润滑参数,如集中润滑油的压力、流量、温度及油脂质量变化,管路的泄漏和堵塞等异常情况。
7.5.6设备发生事故或故障的全过程(包括时间、现象、原因、特征和后果),发生前有异常迹象等。
7.6车间设备组每月定期发放和收集运行记录,并负责整理归档。
7.6.1设备组在收集整理运行记录时出现有不按规定填写运行记录者,应及时向设备主任报告,给予经济处罚。
7.6.2设备组应经常深人岗位检查运行记录填写情况。
8.附件
一、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三、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增加用电负荷应办理审核、审批手续。
四、电热设备周围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五、消防安全管理科室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并做好检查、维护记录;
六、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异常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七、电气设备禁止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八、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安全要求;
九、每年应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性能检测,并做好记录。
十、医院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第13号令)指定本制度。
1、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必须执行本规则。
2、使用单位新增并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3、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合格并出具自检报告后,方能交付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
4、特种设备验收检验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试验报告、配套土建基础技术图样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移交使用单位存入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5、职责权限:公司所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兼职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必须将特种设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设备的法规和标准,并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和纠正特种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3)编制常规检查计划并组织落实;
4)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5)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6)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6、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证书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7、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人员数量应与工作量相适应。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8、特种设备或者其零部件,达到或者超过执行标准或者技术规程规定的寿命期限后应予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该设备的注册登记机构报告,办理注销手续。
9、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为了更好地保证泵站设备长周期运行,贯彻以维修为主,检修为辅的原则,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狠抓责任制、包机制,充分调动操作工,维修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设备完好水平,特重新修订本制度。
一、维修工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并同是做到:
(1)每天定时上岗检查自己所负责设备的运行情况,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并查看运行记录。
(2)发现设备缺陷,若不停车可消除的应立即组织消除,需停车消除的,及时向设备管理员反映,由设备管理员列入设备检修计划消除之。设备缺陷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时,应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向站领导汇报。
(3)检查设备零部件是否完整齐全。
(4)检查设备运行,跑、冒、滴、漏及整洁情况,防腐、防冻、保温设施是否完整有效。
(5)检查设备操作压力、温度等,是否超负荷运行。
(6)检查设备润滑情况,润滑部位温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7)做好当天的设备运行及检查、维修记录。
二、操作工作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同时必须做到。
(1)坚守岗位,按设备巡检路线定时检查设备运行情况,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2)定期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若发现润滑油液位低于最低限度时要及时补充,发现润滑油变质或乳化时,应立即换油。
(3)对于动设备要定期切换,备劝每天要盘车。
(4)保持设备整洁及周围环境卫生。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十字作业法”。
(6)积极支持维修工的工作,及时向维修工反映设备运行情况。
三、设备管理部门对岗位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有监督指导权。
(1)定期抽查操作工和维(检)修工的巡回检查记录及现场情况,对执行巡检制度好的单位(个人)有权向上级部门推荐,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执行不好的给予批语和适当的经济制裁。
(2)对站内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设备故障苗头及不正常状态,立即组织人员查找原因,尽早消除。重大隐患而暂时又未危及安全生产时,必须及时研究消除缺陷的对策。若缺陷严重,而又危及安全生产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一、射线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工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密切观察运行状态,并注意设备的运行情况,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关机,并组织病人、陪护人员及医务人员撤离现场。
二、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及专业维修人员,及时排除故障。事故严重者要向卫生、环保部门报告。
三、在排除故障及放射线测试过程中,工作人员一定要按规定加强个人防护。
四、排除故障后经严格测试,确保安全到位,并调到设备符合正常运行标准,方可使用。
一、班级网络设备包括投影机、视频展台、屏幕、音箱、网络接口和电脑。
二、这些设备均由班主任、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和使用,学生不得擅自操作。
三、班主任要协助教师做好上课前的准备工作,出现问题应及时报告信息网络管理员,以便及时处理。
四、对容易丢失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学期末归还信息网络管理员,开学时重新领取,出入要有详细记录。
五、班级电教、网络管理员要定期接受电教教师的培训,定期保养本班的所有设备,并做好使用记录,以周为时间单位,将网络设备使用记录上报信息网络人员。
六、班级的网络设备,属于设备本身缺陷(包括软件)出现问题,由学校负责;凡人为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均由当事者承担责任。
七、老师不得随便更改电脑操作系统。
八、班主任是班级网络设备和所有机器的主人,是直接责任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出现的问题都由班主任负责。
九、所有老师都要经过培训上岗,不会不能自行操作。出现问题要负全责。
十、教师使用前,必须经过班主任。使用后和班主任交接。
一、办公设备的申请和购买。
1.工作人员根据需要提出办公设备的购买申请,并填写《办公设备需求单》,报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负责人批准;购买单件设备金额大于20__元的需总经理批准。低于200元的办公用品行政部能够采购,大于200元的办公用品有采购部负责采购。
二、办公设备的领用。
1、设备需求部门根据审批的《办公设备需求单》到行政部领取。
2、对部门领取的设备进行编号,以便盘点。
三、办公设备的使用和保养。
1、使用设备前应详细阅读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使用,各部门主管负责监督检查。
2、公司各类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由各部门参照规范,正确使用,注重平时保养。
3、行政部对办公设备运行,保养情景进行监督检查,对设备的维修,更换零件要进行登记备案。
四、办公设备维修管理
1.设备发生故障无法使用时,设备使用人应报行政部处理;无法解决的由采购部联系供应商统一报修。
2在保修期内的设备,采购部应联系供应商进行维修;保修期外的设备,按照最经济可行的报修方案进行维修,包括委托维修商来完成任务,由部门主管按照维修的真实情景,填写设备维修单中的“维修记录”。
五、建立维修档案
1、所有设备的维修都必须建立完整的维修档案,由行政部统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名称,维修日期,故障现象,故障原因,维修资料,维修费用,维修单位等。
2、行政管理部应定期统计,汇总维修情景,针对各类故障产生的原因提出预防与克服的措施,通知使用部门加以防范。
六、办公设备使用监督
1、行政部负责对办公设备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2、行政部对违规使用办公设备人员有提请处罚的权力。
七、办公设备的盘点及赔偿
1、行政部负责对公司所有办公设备进行分类,并建立办公设备管理台账,每季度盘点清查一次,作到账物相符。
2、在规定的使用年限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毁损,丢失,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1、严格执行中心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保管、使用好各自保管的器材、设备,不损坏,不遗失,不作私用。
4、严禁将设备、器材带出单位或借给他人用,若因工作需要时,要严格办理相关手续。
5、器材,设备若有损坏、遗失,将追究直接管理者的责任。
6、所管理的器材、设备若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并积极检修。
以上制度,请各位教职工务必遵照执行!
为规范全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设备的管理,保证信息系统设备的稳定运行、及时维护,实现安全、保密、高效、节约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厅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主要设备(管理机、票控机、打印机、扫描枪)及附属设备(USB KEY)实行定位安装、特许使用、专人管理,不得易地使用、挪作它用、借给他人或其它单位使用。
二、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主要设备属定向生产的专用设备,信息系统使用人员不得对设备频繁开闭;不得随意搬运主要设备及附属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晃动或搬运机箱及设备;不得私自拆卸、维修或人为损坏设备;严禁私自拔插、藏匿、丢弃、损坏网线、电源线、USB KEY及设备间的连接线。
三、为了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和设臵设备参数;不得安装和运行与本业务系统无关的软件。
四、为了严格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人机交互操作对应关系,正确记录设备操作人员操作信息,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的密码要个人牢记、互相保密、严禁串用,密码视同个人印章管理。为安全起见,应不定期更换密码;如密码泄露造成损失,追究操作人员个人责任。
五、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设备使用人员要爱护设备,不得粗暴操作;工作人员在下班或确认不再用机时,必须正常关闭设备后方可离开;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和使用票控设备和管理设备。
六、操作人员发现系统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有责任和义务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报告管理人员;如发现异味、冒烟、打火、异常声响等,应及时关闭机器、切断电源、保护现场、做好记录报告管理人员;在故障不明之前严禁再次启动设备。
七、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人员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耗材,不得铺张浪费;更换打印票纸、碳带、打印头需打开打印机时,要先关闭打印机,摘下戒指、手表和其他饰品,防止打印头被意外损坏。抬起打印头安装耗材的`打印机,耗材安装完毕时,应轻轻压下打印头,避免强烈冲击。
八、设备应做好防火、防盗、防磁、防潮、防尘工作,应定期保养维护。销售票信息系统的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除尘保养,按规定清洁打印头和走纸轴。维护和保养打印机时,要严格按照打印机的维护和保养规程操作,严禁违反规程进行清洁保养,以免造成打印机和打印头的损坏。
九、设备上严禁搁放物品,严禁将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磁性物品及有腐蚀性和刺激性的固、液、气体物品放臵设备旁;使用的回型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应妥善存放,防止进入机器,避免造成事故。
十、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设备的网络接入与运行要严格遵守煤炭专网接入管理制度。
十一、违反本制度视同违反工作纪律处理。
十二、本制度由山西省煤炭票证管理中心解释。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处理前端操作规程(试行)
为了更好地使用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指导各企业、各换开票单位对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业务处理前端——票控机的正常使用操作,规范其操作使用步骤,特制定此日常操作规程。第一步、检查是否插好票控Key和用户Key,依次打开UPS、票控机、打印机。
第二步、待票控机自检完成自动进入煤炭销售票系统登录界面后,输入操作员名字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功能主界面。
第三步、核对票控机系统时间,维护票控机本地信息,下载服务器信息。
第四步、检查所安装的票号、开票量及开票量控制模式。如需要,再次直接安装或下载后安装票号和开票量。
第五步、选择开票类型,进入开票界面核对电子票的票号和纸制票的票号是否一致。
第六步、填写销售票各项信息,核对是否正确,打印开具销售票。
第七步、开票过程中随时检测网络连接情况,及时手工上传未上传的开票明细;离线开票的票控机,月末到上级单位管理端刷卡,上传开票明细。
第八步、开票结束,要选择退出界面正常关闭功能,按正常步骤关闭票控机,不得直接关闭系统。开票过程中不得拔插key。第九步、如需要,根据情况查看、打印各种报表(日报表,月报表,年报表)。
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使用人员岗位职责(试行)
为增强山西省煤炭销售票管理信息系统操作人员的责任感,强化操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发挥信息系统管理功能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保证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特制定信息系统操作使用人员岗位职责。
一、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票控系统操作技术和业务。
二、操作人员应爱护系统设备,保持工作场所干净整洁,不得在使用系统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信息系统主要设备由专人操作,严禁未授权人员使用系统设备,未授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查询有关资料;增强安全意识,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做好防范工作。
四、为保证信息系统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系统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系统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使用信息系统和保养维护信息系统设备。
五、严格按业务前端操作规程开具票据,传送票据。
六、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要掌握本单位用户KEY和票控KEY的票号,并及时将上级管理部门下发的票号、票量下载到用户KEY上,并安装在票控KEY上,保证票控设备的正常使用。
七、管理人员每月末须查看本单位(含下级单位)的机打票开具情况,督促各使用单位务必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开票信息全部上传,网络故障或未联网时通过用户KEY上传。
八、信息系统出现故障,操作人员应做好故障记录,注明出现故障时间、原因及采取的措施,及时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九、信息系统操作人员要及时、完整、准确收集整理本矿(厂)基本信息资料,及时通过管理机登录后台管理信息系统,准确录入、变更有关信息(如:购买方、集运站、品名等)。
十、用票单位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通过管理机认真做好票本管理、开票量管理以及报表统计等工作。
十一、定期对报表信息进行分析,为指导日常工作和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设备维护保养的管理行为,确保设备的长期平稳运行,并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对公司所有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时的相关事宜。
第二章设备维护保养职责
(1)公司设备的维护保养所涉及到的主要人员为设备主管、设备维修工及设备操作人员。
(2)设备主管的职责如下:
1、对车间的设备负责维护保养、操作运行的完全管理责任,依照设备技术维护标准执行维护保养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下正常运转。
2、贯彻预防为主的维修方针,对设备进行适时维修、周期项修模式,严格执行维护保养周期,减少设备事故,降低维护费用。
3、根据生产工艺需要,向工程部提供设备改造建议、需求。
4、贯彻三级检查制(设备职能部门、车间设备主管、维修工),对各项保养工作进行质量抽查。
5、负责执行设备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对重大设备事故应保留现场,汇同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处理。
6、对车间停用设备负责妥善保管,保持完好,并做好保养工作。
7、总结、交流、推广有关设备保养工作的先进经验,组织参加培训保养技术工作。
8、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组长和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保养的自查互查工作。
9、建立和健全设备保养工作的各项记录档案资料,定期填写各种报表,统计分析保养质量和周期计划等完成情况。
10、每周汇报设备运行及保养工作。
11、编制编制月维修机物料维修计划、预算和季度停车设备检修工作计划。
(3)设备维修工的职责如下:
1、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
2、负责设备的二级维护保养工作。
3、督导设备操作人员的设备点检维护工作。
4、依照设备技术维护标准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记录定期整理、分析。
5、负责备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4)设备操作人员的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设备的操作规程,做好设备运行的记录。
2、负责设备的清理、清扫工作。
3、监测设备的运行,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上报。
第三章设备维护保养的准备工作
(1)设备主管编制维护保养方案,将设备的保养工作落实到具体的人员,并制定相应的考核方案。
(2)设备维修工应提前准备好设备的各种维护保养记录表单,并准备好设备维护的工具及用品。
(3)设备主管在维修工上岗前对其进行技术培训,使其掌握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保养规定等,达到“三懂”(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四会”(会使用、会检查、会维护、会排除故障)的要求。
(4)在设备使用前,设备维修工会同车间技术人员设备技术维护标准对设备的精度、性能、安全、控制等进行全面的检查与核对,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使用。
(5)设备操作人员在上岗前通过岗前设备操作指导书培训,确定岗位的同时需要确定所操作的设备,不得随意调换。
第四章设备维护保养实施
(1)设备保养工作由维修工为主,设备操作人员为辅,必须按照设备设备技术维护标准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2)每日下班前,维修工应详细填写设备完整的维护保养记录,并说明设备的运行状况,由设备主管对其进行检查。
(4)设备主管应认真审阅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表格,根据记录在必要时更改设备的维修保养规范,使设备的维护保养方式更加合理化。
第五章设备维护保养规范
(1)设备的维护保养分为日常维护保养、周期维护保养。
(2)设备的日常保养的规范。
1、维修工在每日晨对设备进行点检,查看有无异状填写设备点检记录。
2、设备操作人员应在设备启动前按照设备操作指导书的规定对设备进行点检及简单的维护处理。
3、设备操作人员在设备的运行过程中要来回巡检,发现设备异常立即进行停机处理,并及时通知设备维护人员。
4、每日下班前,设备操作人员应将设备运行故障维修填写生产台账记录,并用20分钟左右的时间清理设备、清理工作场地,确保设备的干净、整洁。
(3)设备的一级保养规范。
1、设备的一级保养原则上以三个月为周期,干磨多尘的设备以一个月为周期。
2、设备的`一级保养以操作人员为主、设备保养专员为辅。
3、设备一级保养的操作要点如下所示。
①拆卸指定部件、箱盖及防尘罩等,对其进行彻底清洗。
②疏通油路、清洗过滤器,更换油线、油毡、滤油器、润滑油等。
③补齐手柄、手球、螺钉、螺帽、油嘴等机件,保持设备的完整。
④紧固设备的松动部位,调整设备的配合间隙,更换个别易损件及密封件。
⑤清洗导轨及各滑动面,清除毛刺及划痕。
(4)设备的二级保养规范如下所示。
1、设备的二级保养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也可在生产淡季进行。
2、生产设备的二级保养以设备保养专员为主、操作人员为辅。
3、生产设备二级保养的操作要点如下。
①对设备的部分装置进行分解并检查维修,更换、修复其中的磨损零部件。
②更换设备中的机械油。
③清扫、检查、调整电气线路及装置。
(设备一、二级保养是公司运营设备后续保养重点计划工作)
第六章特殊设备的维护保养
(1)公司的特殊设备主要指公司的“精密、大型、稀有”设备。
(2)日常工作中,设备维护保养人员需要指导设备操作人员不断整理公司特殊设备所处的环境,使设备的运行环境满足特殊设备的运行要求。
(3)特殊设备操作人员在设备的日常保养中必须严格遵守设备养护规范,不得随意拆卸部件,特别是精密部件。
(4)特殊设备保养中所使用的润滑品、擦拭材料及清洗剂等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使用,不得随意更换。
(5)特殊设备在运行中若出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并向设备保养专员报告,不允许带病运行。
(6)特殊设备不进行工作时应对整机或关键部位罩上护罩,如长期停用,也必须定期擦拭、润滑及空运转,防止设备零部件的腐蚀、受损。
(7)特殊的附件及保养工具应设立专柜由设备操作人员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以防丢失和锈蚀。
(8)特殊设备保养时的“四定”。
1、定使用人员。特殊设备的使用人员应选取技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并保持稳定,无故不得更换。
2、定检修人员。特殊设备的检修人员应固定,使其熟悉、积累此类设备的检修经验,能快速、准确地处理问题。
3、定操作维护规定。由设备维护主管会同技术部相关人员根据各设备的特点逐台编制维护保养规范并严格执行。
4、定保养计划及备件。设备维护主管根据每台设备对生产的影响分别确定每台的保养计划及方式,保证设备维修时备件的及时供应。
第七章附则
1、本规程由运营设备制定,其解释权、修改权归运营设备所有。
2、本规程经运营副总审批后,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一、总则
第一条设备的重要性(管理思想)
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产品的数量、质量、成本消耗等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于设备,设备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因此,必须处理好生产与设备的辩证关系,摆正现代设备在当今企业生产活动中的应有地位,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第二条意义、目的(管理目标)
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简称维护制度)要求生产操作人员与维修人员密切配合,严格履行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对设备切实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讲究文明、严格管理,使设备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第三条维修业务分工
公司实行全员维护制,即凡参加生产过程的一切人员都要关心和参加设备维护工作。其中,生产操作人员负有用好、维护好设备的直接责任,要承担设备的清扫、紧固、调整、给油脂、小修理和日常点检等业务。停机检修(特别是定、年修)期间,生产操作人员应按责任分工或任务分配承担设备管理、环境清扫等设备检查准备工作以及清洗加油、搬运、刷漆等检修辅助工作。承担的具体项目内容,应与维修人员协商确定,并以双方签订的生产与维修分工协议为准。
二、设备的使用
第四条“三好、四会”
岗位操作工、岗位维修工必须按各自岗位的要求,切实做到“三好、四会”,“三好”即用好设备、管好设备、修好设备,“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会点检、会紧急处理故障。
第五条使用设备必须遵守“六不准”规定。
1、不准拼设备.严禁超压、超速、超载、超温等超负荷运行。
2、不准乱开、乱停、乱拆、乱装、乱割、乱焊、乱改造。
3、不准随意改动整定值,严禁取消安全装置。
4、不准在无润滑状态下运行。
5、不准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及独立从事维修工作。
6、特殊岗位不准未持有“岗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及检修设备。
第六条规程、标准
启用设备前必须具备设备操作规程、设备维修技术文件。
设备维修技术文件应包括维修技术标准(即油脂使用标准、继电保护标准和法定检查标准等),详见设备维修技术管理制度。
第七条执行
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规程、标准和制度。如需修订应按规定程序审批,未批准前仍按原文件执行。
第八条发现异常时的处置
生产操作人员和岗位维修人员在使用、点检或交接班检查中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处理,若有困难时应由专职点检人员提交检修人员处理或列入检修计划。
三、设备的环境
第九条设备环境管理的责任与标准
设备使用单位要把设备环境划分为责任区,把管理责任落实到工段、班组及个人,设备环境管理的标准:
1、无垃圾、无积尘、无积水、无油垢。
2、根据设备性能的要求和工作条件,分别设有防火、防爆、防漏、防鼠等措施无易燃、易爆危险。
3、规定安全走行路线,设置安全标记及安全设施。
4、特种设施及管道按规定喷涂不同颜色油漆,易于识别。
5、场地平整,物品定位堆放整齐有序。
1、井下所使用的一切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2、对新进的防爆防备,必须认真逐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3、对验收合格的防爆设备,应有记录,其内容包括(设备型号、设备编号、设备验收情况、设备检修人、设备验收人,设备验收时间)。
4、防爆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长期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设备,防爆检查员应重新检验。
5、井下防爆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防爆和完好标准进行,对没有合格证的设备一律不允许安装。
6、定期对开闭锁继电保护装置、计量仪器进行检验和整定,其检验周期为一年。
7、避雷器、地面电气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前测试一次。
8、各类电器检验保护装置的绝缘耐压试验,每四年进行一次。
9、新装、大修变压器后必须进行检测。
10、井下高压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每季应根据短路电流和负荷变化进行一次整定值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11、各种保安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台、拉杆、高压验电笔、放电棒、绝缘夹)使用中每年进行一次试验。
12、计量仪表每二年检验一次。
13、矿井主要设备(主扇、水泵、绞车)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测试。
14、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
15、井下低压开关继电保护每季检验整定一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
16、井下接地网电阻每季测定一次。
17、主提升机,主扇风机,主排水泵、人车罐笼等除日检外,还要定期检修,月检,半年检,其周期按有关规定进行。
18、加强机电设备的运行与维修保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购买、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部门登记。
三、对在用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厂部或班组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或按国家和行业有关的时间规定,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或上报公司。
四、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五、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对其进行全面检检、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陆患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应当予以报废,并向有关监督臂理部门办理注销。
七、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安装、操作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或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
八、公司设备部门要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内窖包括:特种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使用堆护证明书等文件及安全技术资料;设备的定期检验和自查记录;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