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设备设施制度(精选5篇)
1.设备点检由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组成。
2.每天对磨机和排煤风机等A类设备进行巡检。
3.每周四对吊车、皮带、布袋除尘器、仓式泵、水泵及其它风机等B类设备进行巡检。
4.每月15日对全车间所有设备进行巡检。
5.所有减速机一年内更换两次润滑油,每年在四月和十月。
6.常用备品备件每周清查一次,非常用备品备件每月清查一次,如有欠缺及时补齐。
7.油库储备润滑油,原则上每种油保证两个重桶,如有损耗及时补齐。
8.润滑油泵每月倒换一次
9.所有设备的润滑必须严格按照“喷煤车间设备润滑五定卡”执行。
10.原则上要求检修人员在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卫生。
一、机修车间设立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厂全部机具设备的登记入册,建立设备档案,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做好记录,保养完毕后,要履行签字验收手续。
二、设备管理员要根据实际需要做好机具设备、仪器、仪表的购置计划,经主管审批后方能采购。
三、本厂所有的机具设备、工具、仪器、仪表要确定使用年限,根据价值大小列入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在使用年限内,如有丢失、损坏应予以赔偿,经管理员检验,确属质量问题的需由设备管理员和主管鉴定后方可减免赔偿。
四、固定不能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如车床、磨床、油泵试验台等,由专门操作人员保管、维修、保养。其他人一律不得上台操作。电焊设备由钣金工人专门使用、保养。
五、一般公用的工具,如绞刀、前轮定位仪等,由仓库保管员保管,使用借出、归还要登记,办理交接手续。由于使用中违反操作而损坏的,由使用者赔偿;由于保管不当引起的损坏,由保管员承担责任。
六、举升机之类的重大公用设备,厂部指定专门班组保管维修,并由设备管理员巡查监督。如发现违章操作,要给予30--50元罚款。造成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七、要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对长期闲置不用的设备,要妥善保管好。
八、厂部每季度要对机具、设备、仪器、仪表进行一次检查。平时要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于保管好的要予以表扬,如发现丢失、损坏的要追究责任。
九、设备管理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如发生失职引起设备损坏,造成损失的要追究责任。
1.车间每天早上和16:00分别召开点检例会和点检工作汇报会,以了解和掌握设备状况,同时与一检修技术组取得联系沟通。点检人员无故不得缺席。
2.每天的计划检修项目,网上发往一检修技术组。如遇网络故障,必须及时告知一检修技术组。
3.点检人员每天上报当日已处理项目和计划检修项目,内容要求完整、详实、准确,不得谎报瞒报漏报。
4.每天的汇报内容包括已处理项目的'完成情况和设备状况,以及计划检修项目和存在缺陷的设备状况。
5.计划检修项目应标明计划完成期限,特殊要求另外注明。
6.计划检修项目应根据设备状况、生产要求和备件材料的准备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上报。
7.点检人员每天、每周五统计计划检修未完成的项目,做到心中有数,并及时与一检修技术组联系协调处理,不得对生产造成影响。
8.检修工作原则上要求日事日毕。当天没有及时处理的或未能处理完毕的项目,要及时向车间汇报并说明缘由。
9.如有必须停机才能检修的设备问题,
a)必须马上停机处理的设备问题,点检人员要立即向车间汇报请示,同时联系当班工长和一检修技术组,协调停机检修事宜。
b)可以等到高炉计划休风时同步停机处理的设备问题,应及时写入计划检修项目。
c)以上两种情况之外者,点检人员应及时向车间汇报请示,同时联系当班工长和一检修技术组,协调停机检修事宜。
10.对于其他人员发现的设备问题,点检人员要认真核实,原则上列入计划检修项目。急需处理者,点检人员要及时向车间汇报请示,同时联系当班工长和一检修技术组,协调检修事宜。
11.本制度未涉及内容,参照喷煤车间已颁布制度执行。如与已颁布制度冲突,则以本制度为准。
12.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喷煤车间所有。
13.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一、目的
设备是生产的物质基础,润滑是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必要条件。为减少设备磨损,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内容包括设备润滑管理职责,油品的贮存与保管,润滑用具的管理使用与过滤标准,润滑油品的使用,设备润滑油(脂)标准和废油品的回收。
2、本制度适用于硫磺车间设备的润滑管理。
三、职责
1、车间职责
1.1车间设备员负责全车间的设备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润滑相关台账。
1.2 负责组织本车间职工认真学习设备润滑手册,贯彻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提高操作人员的润滑管理水平,并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操作人员对润滑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1.3 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润滑油品消耗定额,按时提出年、季、月润滑油品的使用计划。
1.4 认真填写设备润滑档案和“五定”,负责提出有关润滑油方面的改造措施和革新方案。经设备部审核后组织落实。
1.5 严格执行“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负责本单位润滑油品及用具的管理和使用,按规定时间对在用油品提出检验分析申请。本装置的润滑必须有专人管理。
1.6 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1.7 负责本单位不合格油品的回收工作。
2、班组长职责
2.1认真组织班组成员学习车间润滑管理制度,提高班组人员的设备润滑管理水平。
2.2检查督促本班设备操作人员做好设备润滑及润滑器具的保管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
2.3保证本班一级过滤润滑油桶油位在1/2以上并做好交接班。
3、操作人员职责
3.1 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制度。做到“三级过滤”和润滑“五定”。
3.2妥善保管并认真维护好润滑器具,做到经常检查,严格做到专油专具,定期清扫,并纳入交接班内容。
3.3按规定定期补加或更换润滑油(脂),认真做好加、换油记录,做到无油不启动、低油位不开车。
3.4 按时检查滤网、油位、油压、油温和油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3.5 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
3.6 对自存自用油品要定时检查,认真交接,对固定式油桶(箱)应按时脱水。
3.7 常用阀门丝杆螺母之间,要定期注油〔脂)润滑,不常用的要用油脂封闭。
3.8 按规定将废油回收到指定位置的指定容器,认真做好废油回收工作。
四、润滑油(脂)储存和保管
1、车间下设润滑站,润滑油站由当班保证润滑器具和地面的卫生清洁
2、润滑油站要采取通风措施,冬季做好保温
3、润滑油站内严禁动火,润滑油站附近要有消防器材并做好标示
4、入库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库存三个月以上时应检验,不合格油品应及时进行处理,直到再次检验合格为止。对车间入库的油(脂)要及时建立台账,注明名称、代号、入库时间,并作好分类、分组保管。
五、润滑器具管理与过滤标准
1、车间按照各岗位用油实际情况配齐应有的润滑油具,基本用具有: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抽油器、提油桶、油壶、接油盘、过滤漏斗、油脂桶、油脂铲、油脂枪等。
2、各润滑用具应标记清晰,专油专用,定期清扫。一般情况下,领油大桶、固定式油捅(箱)每三个月清扫一次;其余各用具每周清洗一次;用具各部的过滤网要班班检查,及时清洗。各用具使用或清洗后,应按指定地点放置整齐,严禁随意放置,以免丢失或损坏。
3、各岗位的润滑油具由当班班长及使用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交接班时做好交接
4、在用的润滑器具一定要保护好过滤网,由车间定期每月指定当班清洗过滤网
5、设备润滑的润滑油(脂)必须符合装置的润滑工工艺条件要求,不得乱用、混用;容器换装不同种类、不同牌号的油品时,必须按规定彻底冲洗干净,方可改装别的油品。
6、润滑油的滤网要符合规定:压缩机油、机械油所用过滤网,一级过滤网为60目,二级过滤网为80目,三级过滤网为100目。
六、润滑油使用
1 设备必须按规定要求用油,不得任意滥用和混用,不合格油品不准使用。设备润滑用油见附录A(补充件)或设备说明书。设备所用润滑油的规格、数量、润滑点、加油时间及加油周期等,必须严格按照“三滤五定规定”执行
2 因操作条件改变或规定油品缺乏,需变更油品时,应报有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审批,车间不得随意更改。
3 润滑油品代用必须符合同等质量或以优代劣的原则,规定油品得到供应后应停止代用。
4 如需要更换不同型号的润滑油品或油品经检验不合格需要更换时,应先将原油品清除干净,然后再加入新油品。
5 新安装设备第一次(跑合期)投入运转的一般设备,应在15~30天内更换一次新油;正常运转时,换油周期应根据工作条件、润滑油检验报告而定。
6 具有独立润滑油系统的大型机组检修后,润滑油循环一定时间,经检验合格,方可试车或投入运行。
7 运行中的大型机组润滑油应每月检验一次,条件恶劣或运行后期应适当增加检验频次,应化验黏度、水分、机械杂质、闪点、酸质,如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应及时处理。润滑油的检验报告要妥善保管,以备查询。
8、发现漏油、跑油时要及时查出原因,上报车间,立即消除并作好记录,禁止跑油、漏油
9、主要、大型运转设备换油时,应该在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监督下进行,并按规定记录在设备档案。
1.点检人员每天早上8:30上岗位,中午11:30─13:00为吃饭休息时间,13:30上岗位。16:00回车间开汇报会。无故不得在休息室逗留,每违反一次考核xx元。
2.无故缺席点检工作汇报会,每次考核xx元。
3.点检人员的手机和对讲机为工作联系之用,联系不通者,每次考核xx元。
4.车间配备的点检装备携带不全者,每次考核x元。
5.原则上检修项目必须按时限完成,点检人员负责监管督促。如有延期而无充分理由者,每次考核xx元。
6.记录填写未达要求,每次考核xx元。对弄虚作假者加倍考核。
7.漏检未造成任何影响的,每次考核xx元。;造成本系列停机而未影响高炉喷吹者,每次考核xx元。;造成设备事故的,每次考核xx元。
8.本制度未涉及内容,参照喷煤车间已颁布制度执行。如与已颁布制度冲突,则以本制度为准。
9.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喷煤车间所有。
10.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