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整理的学校规章制度精选8篇,如果对您有一些参考与帮助,请分享给最好的朋友。
为确保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创造安静的学习环境,特制订学校校门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和学生遵照执行,请学生家长配合执行。
一、学生要按照学校规定的进校时间来学校,进校时整齐排队,骑自行车的要自觉下车推行。
安全值班的领导、老师都要按时值班,做好检查。
二、学生进学校后,一律不允许再出校门。
因有病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出校门,必须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批准并签批假条,门卫看到假条后才能放行。一般情况下,都不予批准。
三、家长接送孩子时,一律不允许进校门,严禁车辆进入校园。
孩子因病或其他情况需要到校将孩子接走时,要先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在大门口等候,不允许进入校园、更不允许进入教学楼内。
四、放学时,学生一律由班主任或最后一节上课老师整队送出,安全值班的领导、老师都要按时值班。
五、到校来访者,一律在大门口先与被访的老师取得联系,允许后方可进入(疫情期间一律不许外来人入内),车辆严禁入内。
若没有联系上,则不允许进入校园。
六、学生进校后,正常上课,大门紧闭;
放学后,学生都已离校,大门紧闭。
七、下列情况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学生私自外出的,严肃处理,班级扣分,德育处负责考核。
2.学生没有假条而将学生放行的,由门卫负责。
3.大门不关会造成学生外出,甚至发生事故的,由门卫负责。
4.来访的人以及来访人的车辆随便进入的,由门卫负责。
5.大门口无人值班而造成事故的,由门卫负责。
6.下晚自习时因无人值班而出现事故的,由门卫和值班老师负责。
为了实现“管理精细,质量上乘,特色鲜明,校园和谐”为总体目标,在“尚美立人”教育理念的引领下,以推进学校“尚美”文化建设,推行精细化管理,推动高效课堂教学为工作重点,进一步确立新的发展策略,创建出有特色的品牌学校,特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严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围绕《东海县特色学校建设方案》及每学年初学校制定学年特色项目实施方案,朝着“尚美立人”目标组织开展特色教育工作。
2、成立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特色项目实施小组,负责安排、组织学校特色创建相关活动。
3、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实际和教师情况科学分工,实行项目负责制。
4、项目实施小组根据年度特色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兴趣小组特色教育相关工作。
5、校级领导、特色学校创建领导小组、各处室负责人根据本岗位工作性质学年初制定出年度特色学校创建行动计划,特色项目实施小组成员学年初制定出年度个人行动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实施情况,并纳入考核,每学期进行总结。
6、特色教育按照“课程化、活动化、渗透化”方式运行,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每周一次的课表,开展特色教育活动;各项目负责人应当负责好各特色项目组内活动,并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全镇性特色活动及各级各类竞赛,科任教师在各自课程中应当积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
7、学校应当为特色创建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
8、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和辅导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9、学期末根据特色项目实施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对学校和教师进行考核,予以表彰。
一、指导思想
为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礼仪习惯,提高学生自律能力,以规范学生路队习惯为切入点,将路队建设成全面展示学生文明守纪良好风貌的平台,成为展示我校校园风采的靓丽风景线,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德工处少先队
三、实施细则
1、路队管理细化为上学路队、放学路队、课间操、升旗(集会)路队管理。
2、路队要求
(1)上学路队
1、早晨和中午上学,学生在学校指定地点按顺序排成两路纵队,待学校开门后有秩序地走进学校。
2、学生进校门后,按照行走路线自觉分队,有序行进。
3、禁止学生行进过程中跑跳、打闹、乱队和随意插队。
(2)放学路队
1、上午和下午放学时,各班均要排队放学,做到“快、静、齐”。
2、各班每一路队,在队伍前后安排两名路队长,协助老师维持路队秩序。
3、各班路队纵向保持一条直线,队伍横向两两对齐。路队长均手执班牌带队放学。
4、各班路队要匀速行进,前后学生之间要保持合适距离,行进过程中队伍要保持整齐、安静。
5、路队行进中若遇多路纵队汇集,应以“先到者先行”为原则,后续队伍应自觉暂停前进。待先行纵队行进完毕,其它队伍再依次尾随行进。
6、因值日等原因晚回家的学生,在出班级后应自觉形成一队(遇到其他班同学应主动站成一队)。
(3)课间操、升旗(集会)路队
1、当集合铃声响起时,学生迅速有序地走出教室,进行整队,做到快、静、齐。
2、行进时,队伍保持整齐、安静,匀速行进,队伍横向两两对齐,纵向保持一条直线。
3、队伍到达指定位置,由班干部指挥整队,学生边原地踏步边迅速调整队伍,使队伍前后左右保持一条直线,队伍应始终保持整齐、安静。
4、待课间操、升旗(集会)结束后,各班整齐有序的回教室。
四、考评办法
1、学校采取每天值勤学生定点检查与德工处、少先队抽查相结合考评办法。
2、每周总结评选一次,每个级部评选出两个“文明班级”,并对正、副班主任及路队长给予表扬。
3、对连续四周被评为“文明班级”的班级,学校授予“路队标兵班”的称号。
4、对路队管理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好,实施运行差;学校重大活动,因管理不善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进行通报批评。
5、在学校定期举行的路队、队形队列比赛中,值勤学生日常定点检查与德工处、少先队抽查结果占30%。
6、此考评作为逐级推选优秀中队辅导员条件之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教代会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也是校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第二条学校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学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学校教代会职权
第四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它有关学校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学校内部重大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以及其他与教职工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讨论决定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
四、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的工作。
第五条校长要定期向代表大会报告和通报工作,尊重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
第六条学校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校长以及职能部门正确行使管理权。教育教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责任感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学校教职工代表
第七条凡我校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为学校教职工代表。代表应具有参政议事能力,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热心社会工作的基本素质。
第八条学校教代会代表人数一般控制在全校教职工人数的25—30%,人数多少以有利于教代会开展活动为原则。
第九条代表实行常任制,履行教代会职权。
第四章学校教代会组织制度
第十条学校教代会每年至少召开1—2次代表大会。
第十一条因调离工作岗位或退休教职工不再履行代表义务,可由原工会小组另选他人替补空缺。
第十二条工会是学校教代会的工作机构。
第十三条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选举和表决须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第十四条特殊情况,经多数代表提议,经同级党组织的'批准,可以临时召开代表大会。
第五章学校教代会代表的义务和权利
第十五条代表的义务
一、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地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和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素质和能力。
二、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及时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三、积极参加教代会的活动,努力贯彻、宣传会议精神。
第十六条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向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三、有对学校教代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一、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和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三部分。
1、学校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校长负责制和法制副校长制度。
(2)值班制度。
(3)夜间巡逻及门卫制度。
(4)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
(6)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7)食堂物资定点采购、索证和登记制度,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
(8)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9)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0)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
(11)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12)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2、每学期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和经验,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调整和部署。
(2)及时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台账。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自身整改有困难的,必须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报告。在隐患彻底消除前,要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
(3)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应安排专人负责,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做好专门安全工作预案,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工作,必须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积极争取当地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4)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安全实践演练活动。
(5)要根据不同学段的安全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
(6)每学期开展学校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估总结工作,检查各个岗位安全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及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预案。
3、每天的常规安全管理工作
(1)根据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各个岗位人员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2)每天安排人员巡查校园,学生宿舍要安排24小时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上报。
(3)在学生上下课和晚自习等集中出入的时候,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并指定专人在关键位置进行疏导,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4)做好请假、销假工作,如发现学生未到,科任教师第一时间报告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络家长,明确其下落。
(5)做好低年级学生上下学交接工作。
(6)落实对特异体质、特殊心理和问题行为学生的教育和保护。
二、如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学校应当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的安全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根据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主体进行科学分类、造册登记,建立台账,并将学校难以解决的安全隐患上报给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建议适时召开联席工作会议,获得相关安全隐患整治责任主体的配合和协助,形成合力,及时消除校园周边的安全隐患,不断提高校园周边的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在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方面,学校可以积极主动采取如下措施,取得有关部门和家长的密切配合和支持:
(1)联系公安、建设和交通等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2)联系建设、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校舍、围墙、挡土墙、厕所、浴室、库房、水井、水池、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对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与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
(3)联系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4)联系公安机关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5)联系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6)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资源和技术力量,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
(7)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为了强化学校师生人身安全管理,特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一、全体教师必须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职责,认真做好安全监督、检查、护卫等管理工作。
二、学校严格实行全天候封闭式管理。值班教师及带班领导早晨必须提前到校,持械上岗、维持秩序,确保师生安全进入校门。
三、当天值班教师及带班领导要高度警惕、加强巡逻,若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及时报告或处理。
四、学校全体教职工均不得随意打开大门,让外来人员进入校门,对外来人员必须严格实行验证、登记制。若有外人来访,由值班教师或带班领导事先通知被访当事人,验证、登记后,并负责领入和送出校门。安装门铃,实行空堂教师负责制,由空堂教师替值班教师按以上要求履行其职。否则,不得允许任何人进入校园。
五、来访和接送学生的家长,原则上不得随意进入校园,若有事找某老师,先由值班教师通知某老师确认,后由某老师将学生家长请进来、送出去。
六、学生放学时,值班教师及路队护送学生的教师,必须按时到岗,组织和护送学生安全回家。
七、全体教师必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防范、自我保护、火速逃生等安全知识教育。做到警、校联系,家、校沟通,齐抓共管。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除了要抓好学校的工作外,家庭教育也是重要的一环。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长的言传身教,家长的素质和教育方法,对学生的成长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提高家长的素质,使家长了解学校,了解育人的目标和要求,做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同步,要办好家长学校,特制定家长学校工作管理制度。
一、由负责德育工作的校长主管家长学校工作,由德育主任具体分工负责。
二、做好家长学校工作的计划、小结,按时填写讲课日志。
三、班主任要负责本班的家长学校工作,准时通知家长到校学习,组织好听课,统计好出勤情况。
四、讲课要围绕教材和专题,认真备课,注意联系实际情况,深入浅出,形象生动。
五、在授课过程中,不单独接待家长,不处理其他业务工作。
六、及时收回家长反馈材料,并写出情况分析。
七、家长反馈达到95%以上,家长出勤率达到90%以上。
八、定期公布家长学校有关工作考核情况。
九、家长学校工作纳入班主任的学期考核中去。
1、全校师生应自觉爱护学校公物,维护校园环境的整洁美丽。
2、师生进入校园后,应主动服从学校各项管理,尊重学校各级工作人员,并服从工作人员的指导。
3、师生的自行车进入校园,应在指定地点停放,走廊、教室及办公室前不得停放自行车。
4、各办公室、教室及室外场地的维护保洁采用分区包干的办法,并建立相应的卫生保洁责任制,学校定期检查。
5、 课间休息及课外活动时,学生不得在教室内外走廊上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得随便进入办公室及其他教室。
6、对破坏学校公共财物的人,如在墙壁上乱写乱画者、私自启动学校各种设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对破坏校园绿化者,按花木原价进行赔偿。
7、对班级各种财物的损坏,按班级财产承包及赔偿制度进行赔偿,凡属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坏的,一律由班级赔偿;凡由学生个人损坏的,一律由学生自己赔偿;有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8、对实验室、办公室、图书室内的各种设备,工作人员没有按章操作而造成损坏的,视情节由责任者按原价的50%--100%赔偿;学生因故损坏上述设备的,按原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