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室管理制度 音乐舞蹈室制度(通用3篇)
一、舞蹈室由音乐舞蹈组组长为管理负责人,辅导老师负责日常管理。
二、舞蹈室要严格管理,做到防灰尘、防蚊蝇、防老鼠、防雨水。
三、进入舞蹈室必须更换舞鞋或室内鞋。不得穿室外鞋或光脚进入舞蹈室,防止弄脏地面。
四、禁止携带尖锐物、颗粒物、化学药水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舞蹈室,防止意外伤害事件发生。
五、禁止在舞蹈室吸烟、燃点蚊香、蜡烛和使用火烛。
六、禁止在舞蹈室喝水和吃东西。
七、禁止在舞蹈室吐唾沫、吐痰和扔脏物。
八、禁止脏手和脚在墙壁上触摸,禁止在舞蹈室乱写滥画。
九、禁止碰撞和倚靠壁镜,防止玻璃破碎伤人。
十、禁止在舞蹈室内嬉戏和追逐打闹,防止摔伤和碰伤。
十一、禁止学员触摸电源开关插座和电器,注意用电安全。
十二、每次教学活动结束后,必须清理室内卫生。
十三、教育学员爱护舞蹈室和幼儿园的财产,损坏者照价赔偿。
十四、坚持科学训练,防止学员在训练中受伤。
十五、离开舞蹈室前,必须关闭电器,锁好门窗。
为加强舞蹈室的`管理,使其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特作如下规定:
一、舞蹈教室是供教师组织学生进行舞蹈训练专用,由舞蹈队负责人进行管理。
二、凡需使用舞蹈教室的,须经管理员批准。
三、学生进入舞蹈教室应服从教师的安排,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安静,严禁喧哗。
四、进入舞蹈教室,应穿软底鞋或练功鞋,严禁穿高跟鞋和硬底鞋入内。
五、爱护室内一切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按学校物资管理规定罚款,对蓄意损坏者,除赔偿罚款外,应严肃处理。
六、保持室内整洁,定期打扫;禁止携带食物或饮料入内,严禁吸烟,吐痰。
七、舞蹈教室使用完毕后,应将器材物归原位,并检查相关器材使用情况,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八、器材外借,需经管理员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内设施设备损坏、遗失、被盗,则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房室钥匙应由舞蹈室管理人员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须做好登记,用后验收。
为完善舞蹈兴趣小组的'内部管理,增强各队员的主人翁意识,发挥其才华,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从而树立一个优秀的团体形象,特制如下制度:
一、 学习制度
舞蹈兴趣小组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情集体讨论处理。舞蹈兴趣小组实行不定期会议制,讨论解决存问题,表扬提出,批评不足并加以改正。舞蹈兴趣小组每周二、周四下午课外活动进行练习,有特殊情况可作变动。依时参加会议,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或遇特殊情况要向指导老师或队长请假,经批准方才有效。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兴趣小组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及德育处负责人内部讨论、学校批准,开除出队。排练时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服从分配,同时协助管理好队里的事务。
二、 评任制度
队长、副队长任期为一年,任期满后可申请,经批准后可参加换届改选。
三、退队手续
舞蹈兴趣小组队员正常情况下不允许退队,因私人原因可申请退队(以书面形式),经指导老师及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舞蹈兴趣小组章程
四、总则
第一条 舞蹈兴趣小组是德育处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陶冶艺术情操,提高创作水平,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内外交流,是舞蹈兴趣小组队员的宗旨。
第三条 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热爱舞蹈工作,有敬业精神,经本队指导老师及德育处负责人考察、批准后均可成为本队队员。
第四条 队员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有讨论、建议、批评、监督的权利。可优先参加本队组织的各种活动。优秀者可推荐参加“文娱积极分子”的评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义务:自觉遵守本队章程,积极为本队争荣誉,并维护本队的声誉。开会、搞活动不迟到、不缺席。积极配合各队员完成工作,并且要认真高效、高质量完成。
五、组织机构
第五条 本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体队员大会,执行机构是负责人。
第六条 负责人由指导老师、队长及副队长组成,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 负责人的工作责任
指导老师:负责教学工作及小组的日常工作
队长:负责本队的纪律、队伍排列及练习。
副队长:协助队长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