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观病人管理制度【推荐三篇】

留观病人管理制度(精选3篇)

留观病人管理制度 篇1

一、由于各种原因不需或不能立即住院,但病情尚须观察的病人和门诊输液治疗的病人,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留观时间不超过72小时。

二、属于留观范畴的病人:

(一)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二)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或诊断明确反复发作的.疾病短期内可控制者;

(三)符合住院条件但病区无床者;

(四)其他需要留观者。

三、留观病人一律由首诊医生建立留观病历,并将病情与急诊科医生进行交班、留观结束可将病历归入健康档案中。

四、急诊科医师要严密观察留观病人病情,随时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病人病情发生较大变化时要主动与首诊医生取得联系并及时处理。

五、护士应随时主动巡视病人,按时护理并及时记录,向医生反映病情变化等。

六、医生、护士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留观病人交接班工作,并写出书面记录。

七、患者离开留观室时应有门诊留观医师医嘱,护士根据医嘱办理住院、转科、转院手 续及健康宣教。

八、医院留观室由医院负责组建,急诊科直接管理;其他科室的留观病人由急诊科医师管理,但有病情变化时留观科室随时会诊。

九、留观床位设置规模适宜、利用科学合理,确保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床位使用率控制在50—75%,剩下的25—50%,主要用于安排急诊患者。

十、留观室工作人员执行留观室各项工作制度,留观患者需要遵守留观室管理制度。

十一、对于疾病较重不宜门诊诊治的患者,医院应当积极调剂本院床位,尽快收入住院病房;对于疾病较轻的患者,医院应当积极动员患者转至病床使用相对不足且对该疾病具备 治疗条件的下级医院继续治疗。

十二、出现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的病员,急诊科必须以书面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医务科,非上班时间上报总值班;急诊科做好登记并保存签收的上报材料。

十三、医务科每月一次随机到急诊科查看,结果作为急诊科月质量管理的考核指标。

十四、急性传染病、精神病、I类、H类病人(按照急诊病情分级)患者不属于留观范畴。

十五、违反留观制度,首次罚当事人200元,扣科室绩效考核分2分,再犯罚500元, 扣分科室绩效考核分4分;超过2次罚金与扣分累计翻倍,以每个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

留观病人管理制度 篇2

一、凡暂不具备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必须输液或观察的病人,可留急诊科观察、治疗,观察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72小时,特殊情况需延长留观时间(如抢救中毒、昏迷等病病人),应报医务科审批。

二、有下列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

⑴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⑵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

⑶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⑷其他需要流管者。

三、遇有专科性较强的病人治疗时,医师应根据情况收住专科。如专科无床,留观中需请专科会诊,以指导处置,并与专科联系,一旦有床,应及时转入专科治疗。

四、急诊科医生、护士应对留观室所有病人进行床头交接,详细了解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及治疗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五、责任护士须完成所管病人的治疗、护理、相关检查及记录等。危重、特殊病人的转科由责任护士护送并与病房护士交接。

六、严格执行各项查对制度,每日核对医嘱,发现疑问立即向有关人员反馈。未经核对的医嘱不得执行,一旦医嘱执行有误,不得隐瞒,立即通知医师并采取补救措施。原则上不执行口头医嘱,紧急情况执行抢救口头医嘱时,护士必须复述并保留药物空瓶,以便抢救完毕后核对。

七、加强对儿童、年老、体弱、昏迷及意识不清病人的管理,24小时内必须有专人陪护;床头挂有防意外伤害的警示标识牌,使用床档;躁动不安者四肢约束带约束,以防坠床等意外事件的发生;患儿床旁不放置热水瓶,以防碰倒发生烫伤。

八、留观患者根据病情需要由值班医生或护士商定陪伴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非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逗留。

九、留观病人应遵守本院各项有关规章制度,探视人员和陪伴人员不得在观察室内喧哗和吸烟。

十、严格执行护理分级管理的相关制度,按时巡视病房。

十一、严格遵守毒麻药物管理制度,杜绝不安全隐患。

十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消防知识的宣传,责任落实到人,随时查除不安全隐患,所有工作有员必须掌握消防应急事件的处理。

十三、保持地面清洁干燥,必要时放置“防滑警示”,以防病人摔伤。

十四、加强急救物品、药品、器械、设备的管理,时时处于应急状态,以确保急救措施的.顺利实施。

十五、严格执行病历记录有关规定:

(一)急诊留观病人按住院病人的要求书写病历内容,严格执行十三项核心制度。

(二)凡收住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手写内容要求用蓝色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准确、整洁,不得删改、颠倒、剪贴。医生应签可辨认全名。

(三)凡留观时间超过24小时的病人,应当有对应的主治医师查房记录,超过48小时的留观病人,应当有对应的高级职称查房记录。 留观时间超过72小时的病人,应当有医务科审批痕迹。

(四)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十六、急诊科应有针对上述规定的考核及奖惩规定,并根据规定定期进行自查。

留观病人管理制度 篇3

1、根据病情需要,必须急诊观察的'患者,可在观察室进行观察,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72小时。

2、有下例病情可选择急诊留观:

(1)暂不能确诊,病情又不允许返回者。

(2)诊断明确短期内可治愈者。

(3)符合入院条件病区暂无床者。

(4)其确需要留观者。

3、凡留观患者,办理急诊收住手续后,送入急诊观察室。

4、需留观的患者,医生应向值班护士交待病情、观察项目、观察要求、注意事项,按规范下达医嘱,及时完成急诊留观病历。护士应随时巡视,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治疗、护理工作,发现病情变化及时报告医生。

5、值班医生或护士长根据留观患者病情需要确定陪伴人员,人数不超过2人。

6、患者离开急诊观察室,应有医师的医嘱,护士根据医嘱为患者办理出院、转科、转院手续,做好费用结算和健康宣教。

7、急性传染病及精神病患者不属留观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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