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室管理制度(精选3篇)
1、工作时,精神状态饱满,激情投入,不散漫,不颓废,不将生活情绪带入幼儿园。
2、对待工作尽职尽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敢于挑战自我,敢于担当。
3、工作时间不接打私人电话,不用手机聊天,违者罚款10元/次。
4、幼儿园上课,或幼儿午休时间,禁止在班内上网聊天查看与教育无关的网页。违者罚款10元/次。
5、以幼儿园的工作为重,尽量不因私事请假,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6、每天早上按要求签到,如没签到或忘记签一次罚款5元。
7、教师在工作时间不得吃幼儿零食,否则点名批评。
8、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室,如必需离开,必须保证一名教师在班,时刻保持幼儿的安全。
9、上班时间教师不得流动串岗,扎堆聊天等,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0、家长投诉一次(根据情节严重与否)罚款(10-50)。
11、出现一次安全事故(如:抓伤咬伤碰伤摔伤碰伤事故)轻微事故扣除10元,比较严重一次50元或承担医药费百分之五十不等。
(1)协助分园园长实施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2)协助所在园区的分园园长,做好所在园区的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协助教学园长做好教育科研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4)协助制定学期教育工作计划、教研计划、审查各年级、班级学期工作计划,期末总结;参与检查班级所有的计划、教育笔记、备课笔记、幼儿成长档案、班务管理工作予以分析指导、总结评估;
(5)协助组织安排好教师的业务学习和教研活动,抓好教师的教学常规工作和幼儿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并做好检查、评估工作。组织好全园的教学观摩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6)协助分管副园长做好课题研究的组织管理工作,并总结成果;
(7)协助抓好教研组、学科组建设,根据每学期的教研、科研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贯彻、落实、并及时做好总结工作;
(8)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教科研能力,并有一定的成果;
(9)负责家长们工作,并扎实推进家长们满意工作的建设;
(10)主动向园长汇报工作。
一、人事
1、凡幼儿园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幼儿园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园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幼儿园分配。
3、新员工须经考核,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幼儿园正式教职工。
4、幼儿园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幼儿园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幼儿园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
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含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幼儿园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双休日、节假日等假期,工作期间由学校安排工作。
7、凡幼儿园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园长批准。
3、教职工每请假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及本月的满勤奖金。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逝世时,可给一至三日的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