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库房管理制度优秀4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仓库设置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一、库房管理目的:
(一)仓库标准化管理,保证材料及产品在存储期间的质量。
(二)及时为生产提供优质的材料、零配件以及半成品。
(三)及时为销售部门提供合格优质的产成品。
(四)明晰、完整、及时记录出入库情况,定期与财务部汇报数据。
(五)出入库管理办法:原材料和成品按以下九个大项分类管理。
1、塑料件;
2、橡胶件;
3、标准件;
4、电子件;
5、电机;
6、软化剂;
7、外加工;
8、包装物;
9、产成品;
二、原材料入库。
外购原材料到货后,库房管理员应按实际情况填写《入库单》,并仔细核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核对无误后入库。
三、产成品入库。
(一)经品质部验收合格并填写《检验移交单》后入库。
(二)对需要质量验收的原材料。
四、入库时先标识。
(一)待验品,按规定及时通知质检部门进行验收,经认定合格的原材料放入指定合格品区域。判定不合格则标识“不合格品”标识,隔离堆放。
(二)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规格型号、颜色、质量及单据等不符合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及时查清、解决问题,必要时通告对方。
五、对临时寄存在库房的货品
必要时划出区域,隔离存放,做好“待处理品”标识。
六、对退货产品的处理应按《退货单》进行清点和出入帐,并查明退货原因。
对退货属返修产品,需报生产部与供应部,由生产开具《返修产品领料单》进行返修;对退货属报废产品由品质部验收签字后入废品库,并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报耗。
七、对于不合格品、生产过程中合理消耗产生的废品需入废品库
经品质部和生产相关责任人签字后方可入库。废品库需明确划分。
八、入库物资堆放
必须符合先进先出的原则。
九、原材料的出库与发放:
(一)凡属产品配套原料,由生产部出具生产通知单和生产领料清单。由仓库保管员进行分解消化,车间专人来领取原材料,严格按《生产领料清单》的规格、型号、数量等发放。
(二)用于生产过程中造成报废或损失而需进行补料,则需由生产部开出《补料单》后方可发放。
(三)非生产所用的物资发放,需严格审批手续、必要时需务副总经理批准,凭《领料单》发放。
(四)物资(包括成品)的发放力求先进先出,具体按仓库物资先进先出执行规范进行操作。当面点清数量,核对规格名称,并及时登记处入帐(手工及电脑帐),做到帐、物相一致,帐、帐相符。
(五)废品库内物资由生产部负责处理,并保留处理清单。并负责组织出库,仓库人员严格清点数量,出库时开具产品出库单,并及时登记入帐。
十、物资贮存与防护
(一)物资定期盘点数量,确认库存的余缺情况,上报相关部门,并有财务部进行抽查。
(二)仓库应编制平面定置图,将物资合理布局,合理存放,禁止混放、倒塌和包装破损,妥善保管,杜绝积压,反对浪费,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仓库做到通风、干燥、清洁、安全,防尘和避光防止产品损坏变质。储存易燃物品的库房还应做到密封、并远离火源、热源。
(四)有色金属上货架,保持通风,非金属及电器材料,应分品种、规格、型号存放,摆设合理。
(五)做好物资的标识管理,包括产品标识及监视和测量状态标识,严防误用。
(六)对有贮存期限要求的物资,按时检查库存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变质苗头。对超期物资标志待处理标识及时开具送验单交品质部重新验证,验证符合要求的标志合格品可继续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标志“不合格品”识移交废品库。并作好记录。
(七)对于长期库存(既超过质保期限经质检部合格的库存物资)在电脑帐及手工帐中做好标并及时及通知财务部。
(八)非工艺损耗或其他原因而产生的材料多余,仓库必须及时配合车间做好退料工作,退料需查清余料原因,核对材料的应余数,及时办理退料手续及入帐。
(九)对于残余的原材料或不满包装的材料根据实际包装情况,进行封口或封箱处理。
十一、应急情况处理
(一)遇到紧急情况如失火及突发性天灾时应及时联络值班领导,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灭火使用泡沫及干粉灭火器(易燃物品需使用泡沫灭火器)。
十二、库房管理规定
(一)公司各类库房由指定专人负责。
(二)采购人员购入的物品必须附有合格证及入库单,收票时要当面点清数目,检查包装是否完好,发现短缺或损坏,应立即拆包核查,如发现实物与入库单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库房管理人员应向交货人提出并通知有关负责人。
(三)库房物品存放必须按分类、品种、规格、型号分别建立帐卡。
(四)严格管理账单资料,所有账册、账单要填写整洁、清楚、计算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四)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物资出库必须填写出库单。
(五)库房物资未经允许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
(六)每月需对库房进行盘点、整理,对帐实不符及时上报,不得隐瞒。
(七)严格按照公司管理规定办事,不允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库房。
(八)库房管理要做到清洁整齐、码放安全、防火防盗。
(九)库房内严禁吸烟,禁上明火,禁止无关工作人员入内,库内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鼠,相关管理制度张贴于明显位置,禁烟、禁火标识应设置于库房大门外。
(十)因管理不善造成物品丢失、损坏,物品管理人员应承担不低于物品价值20%的经济损失。
一、库房设专人管理,并做到责任落实。
二、入库验收,对入库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其验收内容包括:
1、对生产厂家和经销商的卫生许可资格进行查验;
2、货物有无随货同行的化验单或合格证;
3、对入库食品进行感官检查,查验有无异常或变质;
4、食品馐上标识是否完整、清楚;
库房管理员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应拒绝入库。
三、食品验收入库时做好入库食品的验收记录,供货方提供的化验单、合格证等与验收记录一起妥善保存以备查。
四、入库食品应存放在货架上,隔地、离墙,分类存放,标签立卡。
五、库房保持良好通风,无蝇、无鼠害、无虫害。
六、库存食品应定期检查,发现霉变、生虫、变质或超过保持期的食品要及时废弃处理并做好记录。
七、库房应专人负责清洁卫生工作,并应随时保持清洁卫生。
八、有毒、有害物品严禁存放于食品库房中。
(一)物品验收入库:
1、对单验收:对照进货通知单的品名、规格、质量、价格等逐项检查商品,注意有无单货不符或漏发、错发的现象。
2、数量验收:一般是原件点整数、散件点细数、贵重商品逐一仔细检对。
3、质量验收:通过感官或简单仪器检查商品的质量、规格、等级、价格,如外观是否完整无损、零部件是否齐全无缺、是否变质过期、易碎商品是否破裂损伤。
4、数量在100件以上的验收5%;10-99件的验收10%;10件以下的全部验收。
5、入库物资规格、型号、数量正确,质量符合要求,方能验收入库。
6、对符合要求的材料填写入库单。(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员自留,一份仓库管理员自留记账,一份交给出纳报帐)
7、验收一般应在当天完成,大批量进货三天内验收完毕。
8、采购的材料一律进仓库。(除库外堆放的物资,如:黄沙、石子、砖块等土建材料)
9、材料进库时,在存货卡上按其数量加,发出时按数减,并结出余数,标在存货卡上。
(二)存放:
1、一律按材料的。名称、型号、规格等集中按固定位置摆放。摆放要整齐,不能积压的材料要用层架平放。
2、材料分类摆放,易碎、易燃、易挥发的材料应隔离摆放。
3、采取防护措施,做到防锈、防潮、防霉、防老化,做好虫、鼠防治工作。
4、对保管条件发生变化(高温、潮湿等)影响材料安全的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采取措施,以便及时纠正,确保材料的储存和保养质量。
(三)出库:
1、领用材料,需凭各管理员签发的领料单,一式三份,一份领料部门留存,一份仓库管理员留存,一份交出纳。
2、库存物料在发放前应进行检查或性能检测,如不能使用,由仓库管理员填写日常工作台账,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废处理。
3、领料单应注明材料用处,个人专用工具(如钳子、螺丝刀等)要填写个人领料单,由个人保管,如有遗失,由个人承担责任。
4、对离职员工的领用工具及时收回。
5、领用工具,如自然报废,需填写报废单,由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如意外报废,要写明原因,否则照价赔偿。
6、借用疏通机、电钻、电锤等贵重工具时,必须在当日下班前归还仓库。
(四)库房管理:
1、库房内设置: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并有相应的标识牌。
2、除仓库管理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3、每天打扫卫生,清除浮灰,每周整理仓库一次。
4、仓库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经常检查消防器材是否放置合理,注意器材使用期限。
5、仓库范围内不得生火及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
6、仓库管理员离库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窗锁门,切断水、电源。
7、仓库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交由他人自行入库取物。
8、仓库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内应禁止吸烟,配备专用消防设备。
(五)盘存:
1、每月月底对库房内物资进行一次盘点,登记在《盘点表》上,并做出下月补充物资的采购计划。
2、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查库、清点造册,并与会计核对,保证帐、卡、物三相符。
3、按照常用物资储备,及时提出进货计划,主动备货,做到品种齐全对路,不断档,保供应。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保证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库房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等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三条 物资储存场所的消防器材配置,应按《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备。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安排专人维护和保养。
第四条 严格执行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做好防火、防窃等工作。
第五条 在仓库、堆垛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六条 仓库的各种安全设施,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校验、保持完好状态,做好记录。
第七条 仓库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物品入库验收制度和物品发放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名称、规格、安全标签、质量、数量、包装。无产地、铭牌、安全标签和产品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
第八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合格证。具有责任心强,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质和懂得防护、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
第九条 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所保管的物资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十条 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库内物资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无能力整改的,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整改。
第十一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确须在露天存放时,必须做好防火、防晒等措施。规定禁止在露天存放的危险化学品,严禁在露天存放。
第十二条 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化学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十三条 库内储存化学品的面积和间距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堆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 平方米。
(二)堆垛与堆垛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 米;堆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 米;堆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 0.3 米。
(三)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 米。
(四)装有照明灯的仓库,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 米。
第十四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化学品的仓库及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报安全部门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装置的标准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