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项目的管理制度(精选7篇)
一、编制说明
1、根据本企业在近几年的施工中,对危险性较大的部分分项工程和易发生事故的部位进行实际总结,进行编制预防监控措施。
2、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为依据。
3、在施工中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灵活执行、严格监控、安全预防,监控防护措施一定要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最佳效果。
二、集中降水井人工开挖预防监控措施
1、采用人工开挖集中降水井时,根据地质报告给定的有关数据,合理选好降水位置,即要达到集中降低地下水位,又要保证基础大孔桩开挖施工的顺利进行和安全生产。
2、降水井开挖前,适先必须选购护井圈,护井圏常规选用预制砼井圈,规格为直径不小于1.5米圆型圈,高为60㎝,厚度不小于10㎝砼标号为c20以上,表面完好,不破损无裂缝的合格产品。
3、挖地表土层可选用机械或人工开挖,挖到2米深时,采用机械安装护井圈,井圈安装一定要平直,不许出现倾斜现象。
4、人工下井开挖时,要四周均匀挖土,保证井圈自由落体垂直下沉。
5、护井圈上口要高出地面30㎝,防止土石块落下伤人。井下作业人员一定要配戴安全帽和防水服装,井下作业人员轮换间歇。
6、吊土所用三角架一定要牢固,所用滑轮固定紧,防止倒塌发生安全事故。
7、吊运土所用容器选用新水桶,每次装土不超过三分之二,见水后采用潜水泵抽水,随抽随挖。
8、设专人指挥和检查,检查井口四周土质变化,一旦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预防发生安全事故。
三、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
1、人工挖大孔桩预防监控措施时一定严防监控,重点防范,必须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前一定要掌握地质资料,了解土质等级分布情况。
3、施工时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安检技术部门编制的施工专项方案及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组织施工,杜绝违规和违章作业施工。
4、土质坚硬,桩基较浅,设计上没有砼护壁的大孔桩,要随时观察土质情况,保证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
5、土质较软,设计要求有砼护壁的大孔桩,施工时必须进行护壁,防止坍塌,每次挖深不超过0.8米,要随挖随护,砼达到初凝期后拆模,继续开挖,流进行作业施工。
6、桩口四周必须清理干净,所挖的余土及时运走,防止土石块坠落,砸伤井下施工人员。
7、挖桩时不许带水作业,遇有地下水时,一定要降水,才能施工。
8、施工现场设专职人员观测地质变化,一量发现险情,马上停止施工,决不许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出现险情时,要由技术人员和专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护方案后,方能复工生产。
四、高空作业预防监控措施
1、高空作业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容易发生危险的部位,所以必须引起高度注意,施工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防护,做为安全施工预防监控措施的:'重中之重'来抓来管。
2、高空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高空作业必须按安全技术规程进行维护,经安全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经检查不合格或有隐患时,不准施工作业。
4、临边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措施,按规范搭设防护栏,防护栏所用材料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搭设时要固定牢靠,挂好安全立网和水平安全网。
5、洞口作业施工,必须设置牢固盖板,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防护设施,防护设施要根据洞口尺寸,位置按规范要求进行防护,防止人员和其他物品坠落发生事故。
6、悬空作业施工,必须设置防护栏网、栏杆和其他安全设施。所用的设备须经技术鉴定或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时根据施工项目设置安全防护措施。
7、操作平台搭设,操作平台要经技术人员计算和设计,按要求进行制作或搭设,移动平台轮子与平台结合要牢固可靠,平台四周应有护栏。悬挑式钢平台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平台物料不易过高,保证荷载系数。钢丝绳不破损,使用时要由专人检查安全情况。
8、高空交叉作业施工时,在支模、粉刷、砌墙各工种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钢模板、脚手架拆除时下方不许有其他人员操作。二层以上施工时,通道口必须搭设防护棚,超过24m以上作业时,应设双层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9、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必须执行验收制度,在施工进行高空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空作业施工。验收时检查项目一定要齐全,验收数据要真实,所用材料是否符合标准,防护设施是否可靠,并做好验收记录,凡不合格者,决不准使用,施工中要进行抽查检验。
五、模板支拆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一)模板安装
1、当安装模板时,超过3m高时,应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不准在墙上或梁底模板上行走。3m以下可采用移动高凳。
2、模板吊装,选用卷扬机或塔机吊装,按规格和型号吊装,不许混吊,应设专人指挥,起落地点要准确。
3、模板安装时不许上下交叉作业,模板安装没固定前不准堆放物料。
4、安装边缘部位的模板或悬挑模板时,按规定进行临边防护设施。
5、支撑柱选材一定要符合规格和标准,满足荷载需要,防止模板坍塌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
(二)模板拆除
1、拆除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在做业区范围设警戒区挂警告牌,拆除时设专人警戒。
2、拆除时应从一侧向另一侧拆除,先将支撑拆掉后再拆模板,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禁止将支撑全部拆掉,再大面积拆卸模板,必须按顺序拆除。
3、拆除大跨度梁下支撑柱时,应当从跨中开始分别向两端对称进行拆除。
4、拆除时必须设脚手架或专用平台,保证操作人员站稳。
5、模板及其支撑应随拆随运。拆下的模板及其支撑等有人接应,妥善传递,用垂直运输机械运下,严禁随意抛掷砸伤人员。
6、模板拆除,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等级后,方可拆除。
六、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及吊装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塔式起重机必须购买正式厂家产品,并符合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及使用证。
2、塔式起重机的安装拆除必须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安装和拆卸要制定专项安拆方案。
3、塔式起重机刚必须装有力矩限制器,超载限制器,超高限制器,行走限位器及吊钓保险卷扬机滚筒保险装制等全部装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方可使用。
4、塔机安装安后必须进行试运转和验收,填写验收单,参加验收人及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
5、塔机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懂得塔机性能。要做到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能够及时排除,预防发生机械事故和其它事故。
6、塔机在工作中要设专人指挥,必须熟记并使用国家标准gb5052-85《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信号,工作中司机、指挥人员密切配合,任何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7、司机要牢记和坚决执行'十不吊'。
七、脚手架搭拆预防监控措施
1、脚手架搭设前,应制定施工方案,按方案给定的计算数据,搭设形式、尺寸进行施工搭设,确保构架稳定,承载可靠和使用安全。
2、施工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做到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有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人员不得从事脚手架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带。
3、脚手架所用材料,必须选用同一种材料,禁止钢混搭,材料型号不一致的材料混用,材料一定要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材质要求,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搭设脚手架要根据不同墙体,不同用途进行搭设不同方式的脚手架,满足施工的需要。
5、脚手架搭设场地要平整、夯实,并设置排水设施,保证排水畅通。
6、脚手架搭设一定要稳定,坚固,24m以下单、双排脚架,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严禁使用拉筋的柔性连墙件。脚手架高度在24m以下必须按规范设剪刀撑。
7、脚手架上的脚手板应满铺、铺稳、离开墙面120-150㎜,脚手架应设防滑条。
8、脚手架外侧应设防护栏,挡脚板,并用密目网封闭,按不同高度设水平安全网。
9、脚手架拆除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上下垂直作业。拆除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拆除时应有可靠的防止人员与物料坠落的措施,严禁抛掷物料砸伤其他人员。
10、遇有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时,禁止搭拆脚手架作业施工,夜间不许搭拆脚手架施工作业。
八、施工用电安全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数据,数值及标准进行施工架设安装,满足和保证施工需要,符合安全用电标准。
2、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必须设专用电杆,线路截面应符合临电设计和规范要求。
3、采用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电缆直埋时,敷设深度不小于0.6m。
4、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必须设保护接零,在同一供电系统内,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5、放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所有配电箱应配锁,由专人负责管理。
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控制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7、照明额定电压的要求,一般所宜采用200v的照明器具,对特殊环境下施工照明应按下列安全电压供电的照明器具。
(1)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安装,维修或拆除,必须由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上岗操作证的电工作业人员完成,电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的,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关于加强节能减排的发展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及中国建筑业协会《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建筑业协会在省内组织开展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周期内严格进行过程管理,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材、节水、节能、节地)、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的工程。
第三条
开展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活动应遵循分类指导、行业推进、企业申报、先行试点、总结提高、逐步推广和严格过程监管与评价验收标准的原则。验收评审工作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和《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评价主要指标》进行。
第二章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条件:
1、应是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交通运输及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建设项目。
2、应是开工手续齐全,已列入当年开工计划且施工组织实施方案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导则》等相关文件的工程。
3、应是具有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并在开工前经专家审定通过的工程。工程应自始至终做好水、电、煤、油、各种材料等各项资源、能源消耗数据的原始记录。
4、应是工程建设周期内完成申报文件及其实施规划方案中的全部内容。
5、建设规模在2万平方米以上(西安市区以外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具备较大规模的市政工程、铁路、交通、水利水电等土木工程和大型工业建设项目。
第五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申报程序:
1、各地市建筑业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申报条件择优选择本地区或本行业有代表性的工程,推荐为陕西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
2、申报单位填写《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连同“绿色施工实施规划方案”,一式两份,按隶属关系由各地市建筑业协会或主管部门汇总报陕西省建筑业协会。
3、陕西省建筑业协会组织专家评议,对目标列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发文公布并组织监督实施。
第三章组织与监管
第六条
陕西省建筑业协会负责陕西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目标确定和实施过程的组织与监管,以及应用成果的验收评审推广等工作,并组织专家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的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
第七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推荐部门,要加强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行业自律管理,制定监管计划,至少每半年对绿色施工实施方案的内容检查总结一次。
第八条
承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落实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实施规划,强化过程管理,使其真正成为工程质量优、科技含量高、符合绿色施工验收标准、经济和社会效益好的样板工程。
第九条
已被批准列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的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后,可以取消或更改: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的较大事故以上等级的质量、安全事故;
2、不符合国家和陕西省产业政策,使用国家和陕西省主管部门或行业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材料、技术、工艺和设备;
3、转包或者违法分包;
4、违反建筑法律法规,被有关执法部门处罚。
第四章验收评审
第十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承建单位完成了《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中提出的全部内容后,应准备好评审验收资料,并填写《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申请表》一式两份,按申报时的隶属关系提出评审验收申请。
第十一条
提出评审验收申请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承建单位应提交以下评审验收资料:
1、《陕西省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申报表》及立项与开竣工文件;
2、绿色施工规划方案和相关的施工组织设计;
3、绿色施工综合总结报告(扼要叙述绿色施工组织和管理及采取的技术、材料、设备等措施,综合分析施工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方法、创新点和“四节一环保”的.成效以及体会与建议);
4、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出具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证明);
5、综合效益情况(有条件的可以由有关单位出具绿色施工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工程项目的概况、绿色施工实施过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四节一环保”创新点等相关内容的录像光盘(一般为10分钟)或PPT幻灯片;
7、相关绿色施工过程的验收材料,包括通过绿色施工总结出的技术规范、工艺、工法等;
上述文字性的书面资料一式五份并刻光盘一份,录像光盘两份。
第十二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验收的主要内容:
1、提供的评审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2、是否完成了申报实施规划方案中提出的绿色施工的全部内容;
3、绿色施工中各有关主要指标是否达标;
4、绿色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创新点以及对工程质量、工期、效益的影响。
第十三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验收专家从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专家库中遴选。每项示范工程验收专家组由3~5人组成。
第十四条
验收专家要对相关方面和与施工现场相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座谈和随机查访,并形成文字记录。
验收专家组应根据评审验收内容,对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实施情况做出综合评价。
第十五条
验收专家实行回避制,不得聘为本单位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的专家组成员。
第十六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的评审验收工作分三个阶段:一是由推荐部门实施过程现场查验并做出检查总结;二是由验收专家组依据申报资料进行验收并形成综合评价;三是召开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形成等级意见。专家必须认真核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承建单位报送的申报资料,并实地查验施工现场的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并经专家组全体成员共同签字后呈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第十七条
陕西省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评审委员会由7~9人组成,评审时由验收专家组组长向评委会汇报,评委会根据汇报的情况实行记名投票,通过评审的工程必须有三分之二及其以上的专家评委同意。评审意见形成后,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生效。
第十八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项目评审按绿色施工技术水平高低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九条
通过评审合格、优良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向社会公示七天后,如无投诉,由陕西省建筑业协会予以确认公布,并颁发证书和标牌。
第五章激励机制
第二十条
凡通过评审确认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工程,在申报陕西省建设工程评优、评先活动中,在满足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予以优先入选。
第二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积极支持倡导施工企业开展绿色施工活动,对于达标优良的绿色示范工程应给予奖励;施工企业也应建立节能减排激励制度,对于创建绿色施工的示范工程中有突出贡献的项目部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对已通过评审确认的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如发现质量安全问题,陕西省建筑业协会要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经鉴定确实不符合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条件的,有权做出取消其绿色施工示范工程称号的决定,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三条
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尽可能地采用数据记录,无法用数据表达的须有影像资料或文字说明。
第二十四条
评审工作发生的费用,由申报企业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
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为:确保获得'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的建立
本工程设计复杂,专业施工工种多且立体交叉作业多。如何作到忙而不乱,杂而不混,科学有序地组织施工,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工程建设的安全尤为重要。为此,特制定以下具体安全措施。
首先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为副组长,专业工长和班组长为组员的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项目形成纵横网络管理体制如图:
各类人员职责如下:
1、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等,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
2、项目副经理:直接对安全生产负责,督促、安排各项安全工作,并随时检查。
3、技术负责人: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实,解决施工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问题。
4、安全监理:督促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项目内安全活动及安全教育的开展,监督劳防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5、施工工长:负责上级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实施,进行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监督并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
二、安全管理组织计划
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将严格执行二级交底和教育制度,即项目总工、项目安全负责人向施工工长和部门负责人交底,施工工长、部门负责人向施工班组交底。
三、安全防护措施
该工程专业工程繁多,其安全防护范围有:基坑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筑物周边防护、建筑物五临边防护,建筑物预留洞口防护,现场施工用电安全防护,现场机械设备安全防护,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现场防火、防毒、防台风措施等。
1、建筑物周边防护
该工程外脚手架采用普通双排钢管脚手架,其搭设标准按国家规范的具体要求搭设和防护。在二层设置一道防护棚,外脚手架使用前必须经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施工工长、搭设班组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签字、挂合格牌后方可投入使用,其检验标准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凡保证项目中某一条达不到标准均不得验收签字,必须经整改达到合格标准后重新验收签字,然后才能使用。
2、 '五临边'防护
临边防护应按计划备齐防护栏杆和安全网,拆一层框架模板,清理一层,五临边设一道防护,其栏杆高度不小于1m,并用密眼网围护绑牢,任何人未经现场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拆除,项目要对违章违纪行为制定严密的纪律措施。
3、四口防护
楼层平面预留洞口防护以及通道口、楼梯口的防护。洞口的防护应视尺寸大小,用不同的方法进行防护。如边长大于25cm的通口,可用坚实的盖板封盖,达到钉平钉牢不易拉动,并在板上标识'不准拉动'的警示牌。大于150cm的洞口,洞边设钢管栏杆1m高,四角立杆要固定,水平杆不少于二根,然后在立杆下脚捆绑安全水平网二道(层)。栏杆挂密眼立网密封绑牢。其它竖向洞口如电梯井门洞、楼梯平台洞、通道口洞均用钢管或钢筋设门或栏杆,方法同临边。
4、现场安全用电
现场设配电房和备用发电机房,主线执行三相五线制,其具体措施如下:
⑴现场设配电房,建筑面积不小于10m2,并且具备一级耐火等级。
⑵现场塔吊、钢筋加工车间、楼层施工各设电箱一个。
⑶主线走向原则:接近负荷中心,进出线方便,接近电源,接近大容量用点设备,运输方便。不设在剧烈振动场所,不设在可触及的地方,不设在有腐蚀介质场所,不设在低洼和积水、溅水场所,不设在有火灾隐患的场所。进入建筑物的主线原则上设在预留管线井内,做到有架子和绝缘设施。
⑷现场施工用电原则执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注明责任人。
⑸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
⑹照明使用单相220v工作电压,室内照明主线使用单芯2.5mm2铜芯线,分线使用1.5mm2铜芯线,灯距离地面高度不底于2.5m,每间(室)设漏电开关和电闸各一只。
⑺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丝代替电熔丝。
⑻本地区雷雨天气较多,现场防雷不可忽视。由于塔吊、脚手架都将高于建筑物,而且本工程属于超高层建筑物,很容易受到雷击破坏。因此,这类装置必须设置避雷装置,其设备顶端焊接2m长φ20mm镀锌圆钢作避雷器,用不小于35m2的铜芯线作引下线与埋地(角钢为l50×5×2500mm)连接,其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
⑼现场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机械设备安全防护
⑴塔吊的基础必须牢固。架体必须按设备说明预埋拉接件,设防雷装置。设备应配件齐全,型号相符,其防冲、防坠联锁装置要灵敏可靠,钢丝绳、制动设备要完整无缺。设备安装完后要进行试运行,必须待几大指标达到要求后,才能进行验收签证,挂牌准预使用。
⑵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移动式机械,除机械本身护罩完好,电机无病外,还要求机械有接零和重复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⑶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⑷各种机械要定机定人维修保养,做到自检、自修、自维,并做好记录。
⑸施工现场各种机械要挂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牌。
⑹各种起重机械和垂直运输机械在吊运物料时,现场要设人值班和指挥。
⑺所有机械都不许带病作业。
6、施工人员安全防护
⑴进场施工人员也、须经过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⑵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纪律和国家法令、法规、规定的要求,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综合管理。
⑶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其配带方法要符合要求;进入2m以上架体或施工层作业必须佩挂安全带。
⑷施工人员高空作业禁止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和打赤膊施工。
⑸施工人员不得任意拆除现场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如机械护壳、安全网、安全围栏、外架拉接点、警示信号等。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方可。
⑹施工人员工作前不许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嬉笑打闹。
⑺施工人员应立足本职工作,不得动用不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机电设备。
⑻夏天酷热天气,现场为工人备足清凉解毒菜或盐开水。
⑼搞好食堂饮食卫生,不出售腐烂食物给工人餐饮。
⑽施工现场设医务室,派驻医生一名,对员工进行疾病预防和医治。
⑾夜间施工时在塔身上安装两盏镝灯,局部安装碘钨灯,在上下通道处安装足够的电灯,确保夜间施工和施工人员上下安全。
7、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⑴项目建立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
⑵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有专人负责,制定出教育训练计划和管理办法。
⑶重点部位(危险的仓库、油漆间、木工车间等)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设置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
⑷建立动用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明确审批手续,并有监护措施。
⑸各楼层、仓库及宿舍、食堂等处设置消防器材。
⑹焊割作业应严格执行'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⑺危险品押运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必须经培训和审证,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
8、风灾、水灾、雷灾之防护
⑴气象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警报后,值班人员及有关单位应随时注意收听报告台风动向之广播,转告项目经理或生产主管。
⑵台风接近本地区之前,应采取下列预防措施:
①关闭门窗,如有特殊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②熄灭炉火,关闭不必要的电源或煤气。
③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④放在室外不堪雨淋之物品,应搬入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⑤准备手电筒、蜡烛、油灯等照明器具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⑥门窗有损坏应紧急修缮,并加固房屋屋面及危墙。
⑦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情。
⑧准备必要药品及干粮。
⑶强台风袭击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关闭电源或煤气来源。
②非绝对必要,不可生火。生火时应严格戒备。
③重要文件或物品应有专人看管。
④门窗破坏时,警戒人员应采取紧急措施。
⑷为防止雷灾,易燃物品不应放在高处,以免落地造成灾害。
⑸为防止被洪水冲击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四、防火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⑴氧气、乙炔的贮存和使用
①乙炔瓶、氧气瓶必须按规定年限进行技术检查,使用送检合格的气瓶。
②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同车运输,不得同库存放;在运输贮存氧气和乙炔时,应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使用过程中防止气瓶受曝晒。氧气瓶要有瓶帽和防震胶圈,乙炔瓶必须配有减压器和阻火阀。
③使用氧气和乙炔时,两种气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氧气瓶距离明火不小于5米,乙炔瓶距离明火不得小于10米。
④操作中严禁粘有油脂的手套、工具、棉纱等同氧气瓶、瓶阀减压器及管路接触;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
⑤检查漏气应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检验。
⑥气瓶不得放空,氧气瓶必须留有0.l~0.2mpa表压的余气,乙炔瓶必须留有不小于0.3mpa表压的余气,同时,乙炔瓶的工作压力不得大于0.147mpa表压。
⑦乙炔瓶的搬运、使用都应竖直放稳,严禁在地面上卧放并直接使用。一旦要使用已经卧放的乙炔瓶,必须先直立静置20min再连接乙炔减压器后使用。
⑧乙炔瓶应贮存在通风良好的库房里,必须竖直放置。周围注明防火、防爆标志,并贮备灭火消防器材,采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乙炔瓶库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2米。当乙炔瓶库与氧气瓶库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时,中间必须用无门、窗、洞的防火墙隔开。
⑨禁止在乙炔瓶上放置物件、工具或缠绕橡皮营及割炬等。
⑩短距离移动乙炔瓶时可将气瓶稍倾斜,用手移动;要移动到另外场所,应使用橡皮轮胎的手推车来运输。
⑵模板、木枋的堆放
①模板及木枋应堆放在通风良好的指定场所,远离火源或与火源有效隔离。
②模板、木枋堆场周围应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的灭火器材。
⑶油料、油漆、天那水的'存放和使用
①油料、油漆、天那水单独分类存放,库房周围有醒目的防火标志及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
②开启油料、油漆,天那水等易燃液体的容器时,应采用碰击不发火花的工具。
③使用以上材料时,操作者严禁吸烟,操作范围内亦严禁烟火。
④性质不明,包装损坏的货物一律不得同库存放。
⑤保持库房通风整洁。
⑥货物堆码不应超高,深底应有垫讨。
2、动火作业制度
建筑工地材料复杂,作业程序多,人员流动大,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大,而扑救的困难却比较多,因此工地防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有序的进行,把火灾危险减小到最低,现场作业必须遵循以下动火作业制度。
⑴现场动火前相关工长必须填报动火作业申请表,报项目消防管理部门(保卫组或监理组)审查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领导审批,否则一律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⑵现场动火作业前必须清理作业现场的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准备必需的灭火器材,作好防火花飞溅的措施准备,并在动火申请中注明。
⑶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熟悉所需灭火器材的性能,并能熟悉使用。
⑷动火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及辅助作业人员应密切注意作业范围特别是下方情况,发现火灾危险要立即停止作业并积极扑救;发现火情无法控制,在灭火的同时要派人报告,以便项目组织人员扑救,防止火势蔓延。
⑸现场管理人员可随时要求正在进行动火作业人员出示动火审批表。动火作业未经批准,罚款50元/次。
五、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是生产得以正常进行的前提,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止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作业环境差,生活条件差,参与施工的作业人员大都是农民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素质较差,为使他们掌握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端正对安全生产的态度,结合实际工程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教育的程序及形式
新工人进场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和现场防火安全教育,即: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项目进行的现场规章制度和遵章守纪教育;班组进行的本工种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班组安全制度,纪律教育
;施工现场防火救火的基本知识。
项目进行的安全生产教育由劳资员组织,项目领导,工长,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班组安全教育则以班前安全活动为主要形式。
2、安全教育的内容
⑴对项目管理人员
①安全组织计划与安全职责;
②国家与地方劳动保护法规、规章和制度;
③提供安全的施工条件,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工作;
④施工工艺标准和安全措施以及与安全管理有关的行为科学知识;
⑵对工人的安全教育
①本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②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注意事项;
③本工程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④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⑤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要求;几种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讲解。
⑥现场消防水源的位置及管理办法。
⑦发生电器火灾扑救应注意的问题:首先要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切不可用水和泡沫灭火器。
1、目的
为切实做好施工中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智能化工程部工程施工项目。
3、职责
部门/岗位职责
现场施工负责人/城市负责人负责做好施工中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及安全生产的培训。
施工员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作业中做好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4、方法及控制过程
4.1在施工现场,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明确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做到安全与施工齐抓,共同努力,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4.2所有施工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整齐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并留意地下杂物及高空施工情况;在使用电动工具和导线敷设作业时,须按照操作规范配戴防护眼罩、手套,以免意外事故发生。如因违章操作而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3在进行较危险或影响他人安全的施工时,需在施工场所的'周围设置围栏、扶手、遮盖等防护设施,同时要有明显警示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
4.4在由于降雨或其它原因易滑的场所,如:道路、楼梯、脚绷架等上面进行施工时,必须设置防滑垫、安全网等防滑、防坠落设施。
4.5在往高处运送材料时,要将物资妥善包装,以防设备或材料掉下伤人或损坏设备,如因违章操作而造成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6在工地现场临时放置长或宽的物资时,要结紧绳索,采取措施防止风、振动等造成倒塌及散落等意外。
4.7在现场仓库放置的各种物资、工具在使用进程中应做到轻放、轻用,确保物品、设备的安全,延长使用寿命。
4.8物资从仓库搬运往施工现场时,应控制重量及数量,保证搬运过程中做到不洒、不漏等意外。
4.9施工员在搬运很重或长的物体时,应注意周围设施、设备和行人,以防碰撞或擦伤。
4.10施工员每日在使用工具前必须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或有损坏的应及时报修处理。安装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检验,对有明显损伤、变形、腐蚀或不符合要求及易引发安全事故的产品禁止使用。
4.11施工员进入工地地下室施工时,必须准备好安全的照明器具,并在两人以上的同处地方进行作业。
4.12施工员在高空作业前须先检查施工场所是否安全,高空作业设施、工具是否完好,并扣好安全带、安全帽在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4.13施工员在接近电气外露的场所施工或带电作业时,应使用防止触电的绝缘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在阴雨、潮湿的天气,禁止户外带电作业。
4.14气压焊接作业必须由持有合格证书的施工人员操作,并需在技术员指挥下进行。同时移去附近的可燃物,或者用不燃的物体覆盖。
4.15当施工不可避免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时,施工项目组应以悬挂标语、标牌或者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向管理处及业主解释清楚,以求得谅解,得到协作与支持。
4.16城市负责人/城市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并每月负责对现场施工的安全进行检查,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1、目的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严防触电、机械伤人。确保工器具的完整性,提高工器具的使用效益,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施工作业过程的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1.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dl5009.1—20__
3.1.3《中国x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
3.1.4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2相关子系统
3.2.1安健环管理
3.2.2档案管理
3.2.3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
3.2.4纠偏与控制
3.2.5评估及改进管理
4、专用术语定义(略)
5、职责
5.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
5.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6、执行标准
6.1各施工单位应重视对小型机械、工器具的管理,必须建立统一的帐册,明确名称、型号、保管人、检验日期等,报废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6.2所有的`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熟悉操作知识的人掌握使用。
6.3所有的机具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鉴定。修复后的机具应试转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登记造册。
6.4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报废、已破损、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6.5所有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领导或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6.6所有的电动工具,绝缘工具都要按规定进行绝缘检查,检查后的工具应张贴合格证,注明试验日期、下次试验日期并登记造册。
6.7电动工具、机具必须接地良好。
7、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各施工单位安监部应对小型机械、工器具的安全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价,对执行不力,出现偏差和有章不循的单位应进行考核和处罚。
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1、总则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于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捉耳光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小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防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电焊间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木工间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水平。
(2)木工间制作职工对安全防火知识必须有深刻的认识,木工间的落手下清工作必须做好,下班前要随手下把锯末、刨花、木头片等清理出去,保持木工间整洁。
(3)木工间应尽量不堆或少堆木头,放在露天的木头应遮盖,四周清理干净,堆放木制品的房间要打扫干净。
(4)木工场地,严禁吸烟,冬季严禁用电炉,火炉取暖。
(5)刨花、木屑要随时清理,并做到料完场清。
(6)近舅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靠牌,做好记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7)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油漆间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力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入内。
5、材料仓库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然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代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6、机修间
(1)机修间的安全訑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全放位置选择合理,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归类存放,配备一定数量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每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7、职工宿舍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由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平方米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近旮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祝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8、食堂
(1)食堂环境,炊事员应负责天天打扫,物品堆放整齐,堆放的柴火不宜于过多,以烧一天的柴火为宜,每餐烧好后,应整理好柴草,及时熄灭火种,严禁火种引出。
(2)食堂除炊事员外任何不得擅自动用灶火。
(3)每餐生活垃圾,必须当时清理掉,用箩筐倒入垃圾箱内。队部防火领导小组和生活卫生小组每月作一交次防火卫生大检查。
(4)对食堂炊事员要及时进行防火知识教育,食堂必须按规范配备安全灭火器,并对全体职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知识教育。
1、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本施工组织设计是单位工程具体指导施工的文件,也是工程编制月、周作业计划的基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作业设计的依据。
2、编制原则
2.1严格遵守国家现行和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及交付使用期限。
2.2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政策、技术标准、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操作规程,采用施工技术的先进性、针对性、适用性和经济合理性相结合,体现技术先进、组织严密、管理科学和经济合理,同时内容简要、层次分明、结构严谨、图文并茂和醒目易懂。
2.3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做好技术、物资资源、劳动力、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现场的施工准备工作。
2.4必须采用网络计划技术、计划协调技术和系统分析方法安排施工进度。积极开发计算机的推广和应用。合理安排季节性施工的工程项目,保证施工活动的连续性和均衡性。
2.5结合现场及项目部实际情况,开展方案对比,选择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顺序、施工流向、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技术组织措施等。
2.6尽量减少临时设施,采用动态管理等方法,合理储存物资,减少物资运输量,科学地不止施工平面图,减少施工用地,做到文明施工。
2.7执行《计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加强计量器具、数据管理,使用法定的计量符号、单位。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部门和责任
3.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组织项目部内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公司的技术部门参加编制,生产、设备、材料、预算等部门需要提供有关资料时,必须密切配合。
3.2由项目内业技术员或技术负责人自行确定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目录,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参加编制人员进行分工,规定完成时间。
3.3各编制人员完成各自的编写任务后,由内业技术人员汇总初稿,交项目技术负责人。
3.4项目技术负责人接到初稿后,组织编制人员、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对初稿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和需要增加的内容等。
3.5公司技术部门对初稿进行修改后定稿。
4、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报批
4.1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应以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试行)中规定格式、顺序、内容及要求来组织编写。
4.2一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并报局科技处备案。
4.3大型或特殊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由公司总工程师进行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4.4特大或群体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局科技处审核,报局总工程师批准。
5、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6、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
6.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目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介绍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平面布置等。
6.2交底手续应表明时间、地点、交底人签字,保存记录并归档。
7、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发放范围及管理
7.1经批准后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门发放给项目三份及有关专业人员、专业施工队。
7.2项目资料员收到技术部门发来的施工组织设计后,列表登记发放,发放范围为项目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资料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