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样管理制度(通用5篇)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采样管理工作,对采样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为保证采样工作安全,提高质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证取样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样品采样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二、工作要求:
1、化验人员采样时,装置人员必须与化验人员共同进行采样操作。当装置发生异常事件和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化验部门,以免化验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2、采样地点要有安全出入的通道,符合要求的照明、通风条件。装置区、罐区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平台、贮罐梯子上的'冰雪、杂物。
3、装置出口采样点要有明显的标识牌,以便采样人员识别。
4、酸性水、硫磺回收装置采样,重质高温易燃样品及催化剂采样,由装置人员操作采样。
5、用火分析的采样点应由用火所在单位安全人员负责提出。
6、对于带压管线及容器内的气体样品应说明主要组分名称。
7、非固定地点及非检验计划化验分析采样,由装置人员采样。
8、当泵送灌装、循环或搅拌等工作过程中,禁止进行采样。在设备停止工作后,静置30分钟后装置、生产部门才能通知进行采样操作。对槽车的静置时间为2分钟。
9、采样时应随时限制流出总量和流速。采样过程中的废液由装置人员负责处理,采样结束后由装置人员负责采样阀关闭情况的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10、任何采样设施、部件的维护保养、日常巡检工作由装置人员负责。任何采样设施、部件发生泄漏或冻凝,应由该处操作人员采取适当措施予以解决。
三、注意事项:
1、化验人员要完全了解样品的危险性及预防措施。并受过使用安全设施的训练,包括灭火器、防毒设施和防护服等。
2、进行有毒有害物质及高空采样时,必须执行“双人制”既一人采样、一人监护,并使用防毒用品及防护设施。
3、采样作业前,化验员必须与装置人员取得联系,与装置人员共同进行采样作业。采样人员要清楚安全通道位置。
4、用来采集样品的容器必须标明样品名称或贮罐名称。采样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和符合使用要求。使用采样器采样时,采样绳要用铜夹子进行良好接地。如使用手电,必须使用防爆手电。
5、进入装置区、罐区采样必须关闭无线电话等通信工具。
6、进入装置区、罐区时必须戴安全帽,穿防静电长袖工作服,必须穿无钉平底皮鞋。进行采样作业时,必须站在上风口处进行作业。
7、为了使人体上的静电荷接地,在采样前,化验人员应接触静电释放器。
8、样品容器装入液体时必须留下适当的空间,任何情况下,应留有至少10%用于膨胀的空间。利用钢瓶采样时,通常只装至其容积的80%。
9、为了消除静电,进行液化气、丙烯等样品采样时,在采样前直至采样完,采样设备应接地或与装置系统连接。
10、在充装样品之后,立即封闭接受器或容器,检验其是否渗漏。
11、严禁猛开猛关采样阀。在任何情况下,必须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口按照要求重新关闭上。化验人员除采样阀外,严禁触动其它装置设施。
12、在大气电干扰或冰雹暴风雨期间不得进行采样。进行登高采样、检槽车等作业时,严防坠落。严禁在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环境下进行登高采样、检槽车等作业。
1目的
为了确保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检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取样化验人员安全,杜绝人员中毒、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须对取样分析作业进行安全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品质化验中心所属范围内发生的取样、分析作业活动。
3定义
本管理规定,是指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化验而提供的室内外环境安全及工作活动安全而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4取样安全管理
1、取样前,根据所取样品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如果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岗位人员,凡发生以下情况应停止采样并立即与调度联系:
(1)取样现场通道发生障碍。
(2)无岗位操作工的配合监护。
(3)雷电、暴雨、浓雾、冰雪天气或风速超过六级以上的气候条件。
3、取样作业时必须两人同往,由运行部所在岗位当班操作工进行监护。取样前应联系好岗位操作工一同前往,操作工监护,同时告知当班班长。
4、动火、受限空间从事采样作业时,应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站在上风口采样,须有一人监护,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5、登高采样上下阶梯时,一手扶梯,确保安全。
6、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数据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
7、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的,选配检测设备要与风险分析出的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与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必要时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
8、对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易燃易爆容器及场所、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反应器、塔、釜、槽、罐等)的'入口,必须实现取样现场有人监护、并有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5分析安全管理
1、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气体取样检测分析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明确取样分析项目和标准、取样及检测方式。确保检测仪器定期检测,保证其完好性。
2、环境要求:操作室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及排风通道。有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防爆设施,给水排水满足需要。疏散通道畅通,保证发生意外时,人员顺利疏散。
3、对于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样品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及高温设备,严格管理。样品多时应集中存放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风通道,应使用防爆电器,安装防爆开关的分析室。
4.化验员工作期间按规定劳保穿戴整齐,进入装置区及上罐取样严禁携带无关物品进入。
5、取样检测要在规定时间内分析完成,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6、化验员要熟悉分析室内消防器材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品质化验中心
20xx年5月8日
1.目的
为了保证使用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及其在各工序施工过程中均能经过检验和试验,且对其状态加以标识,防止误用不合格的材料及半成品,严格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因此,必须建立健全材料进场质量检验及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2.检测范围及标识
工程所用的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有产品合作证,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的要求。
项目材料员负责对工地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分类、堆放、隔离、标识,并对原材料、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进行标识,要和取样员会同监理见证员对需见证取样的材料,按规定要求,现场见证取样100%,见证送样送检30%以上。未经检验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进场,材料员应挂写有“待检”字样的标识牌。并送至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取回检验报告,交内业资料员保存。原材料、半成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但尚待判定的,材料员应挂有“待判定”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应写“合格”字样的标识牌。进场原材料、半成品,经检验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隔离处置,并在货物上挂有“不合格”字样的标识牌。经检验试验的`原材料、半成品,不符合其等级要求而降级使用的,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在试验报告单上标识降级状态,材料员在实物上注明所降等级。
3.变质处理
凡被判定为废品的水泥严禁在建筑工程中使用,应作出标识,经建设(监理)单位见证员见证下,作出退场处理。凡被判定为不合格品的水泥,应尽可能不在建筑过程中使用,若需在工程中使用,应用在次要部位,且应经工程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同意,并签章。
4.公司质安部每月1-2次对所属项目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工程项目试验取样、送检管理制度
1试验检测一般采用抽样检验的方式,而很少采用全数检验,抽样检验是从一批或一个过程的产品中随机抽取少量个体进行检验,来判定一批产品或一个过程是否合格,所以个体的抽取方法非常重要,直接影响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试验工作者要特别重视此项工作。
2取样要有代表性,严格按试验标准规范要求随机抽取样品,避免造成检测试验结果与实际产品不符。
3取样工作必须由试验室派人按有关标准、规定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扰,严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取样送检。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
4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抽取样品的数量依据现行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有关规定一次性抽够;抽取样品的频率和方法严格按试验规范要求进行。
5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6样品抽取完毕,要妥善保管;填写试验委托单,和样品一起送到试验室进行检测。
7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
8试验室对照试验委托单检查样品外观是否符合要求、数量是否足够,检查后进行来样登记,将样品放入工作间备检。
9对于水泥、外加剂、外掺料要按标准、规定留取复检样品,做为试验存在争议时仲裁使用,一般情况下水泥留置60天,外加剂和外掺料留置90天。
10见证试验样品的抽取,严格按见证工作制度进行,施工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样品抽取完毕后由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试验人员一起送到见证试验室进行检测。
11平行试验样品由监理工程师亲自抽取,严禁由施工单位代取。
1、取样板的储存管理
1.1取样板分两类:一类是小卷材,平整生产产生的小卷,理论量的统计由平整车间负责;二类是带卷取样前切的四米板,理论量的统计由轧钢车间负责。
1.2小卷材的统计,仍然延用平整车间原设计表格和统计方式;八米板要求,票据标明每张取样板的钢种、规格、理论重量、班次等信息,便于统计核对。票据传递准确(生产科原设计表格继续延用),票据一式一份给轧钢车间技术员,技术员每日对三个班次的理论量进行统计。
2、取样板的运送管理
2.1第一钢轧厂平整车间负责将产生的小卷材放置到成品库区指定位置,要求核对好票据与实物是否相符。
2.2第一钢轧厂轧钢车间负责将产生的.四米板放置到成品库区指定位置,要求核对好票据与实物是否相符。
2.2平整车间与轧钢车间要与成品库人员做好配合,如有问题及时与生产科相关人员沟通,予以解决。
2.3成品车间物料人员必须见到销售公司提货单后组织提货,装取样板前必须检完空车后再到我厂提货。
2.4取样板付货时间要求为周一至周五8:0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予以付货。
2.5运行车间天车人员必须在成品库专门付货人员的指挥下才能对取样板装车。
2.6取样板付货时对小卷必须成行付货,对直板取样板必须成垛付货,严禁随意进行付货。
2.7成品车间负责外卖取样板的检斤跟车工作,并要求安排专人管理取样板检斤票据,并对装车情况作好书面纪录。(纪录由成品库保存备查)。
2.8装车过程中,如有实际提货重量超出提货单数量的情况,要求客户到销售公司补齐超出部分的提货单后,方可签字开出门证。对于已付完货出厂的车辆,禁止以各种理由回厂重新装货。
3、自用取样板的领用
3.1流程:需求单位提出申请→车间主管领导签字→生产科→生产科科长签字→生产主管厂长→轧钢车间→轧钢车间主任签字→轧钢车间付板
3.2需求单位申请一式两份,走完申请流程后,一份反馈至生产科,一份留轧钢车间。
4、监督、考核的管理
4.1生产科负责第一钢轧厂取样板的理论量总体汇总、日分析、月末盘点等上报。各责任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要求每日上午10点前将电子表格发送至股份第一钢轧厂生产科轧钢计划;
4.2数据不准确或是不及时上报考核50元/次,自用取样板的领用如果不按流程领取考核200--50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