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最新10篇

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的小编为您带来的公司员工奖惩制度最新10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公司奖惩制度 篇1

一、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明纪律、奖优罚劣,更好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主人翁精神,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组织领导:

设立管理委员会,组长由分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分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经理担任。

三、适用范围:

___公司全体员工

四、奖惩的原则

遵守有章可循,违章必惩,有奖有罚,奖罚分明,奖罚有度,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公司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公司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5、员工的表现应达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公司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五、内容:

奖励管理制度

第一条 奖励目标:

1、对个人做出超越本职工作的杰出贡献的认同。

2、对优秀工作及时加以宣传及赞扬。

3、对于业务目标与奖励系统的有效连接。

4、公司内部奖励计划的透明度。

5、加强奖励过程的公证性、目标性。

第二条 奖励条件:

员工表现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起带头示范作用方面有显著成绩的;

2、在业务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取得显著效益;

3、在完善管理体制、拓展业务渠道、完善业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积极成效;

4、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及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5、检举、揭发有损公司利益或违规行为,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的;

6、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7、见义勇为,舍己为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的;

8、其它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三条 奖励形式:

1、精神奖励:1)口头表扬;2)通报表扬;3)通令嘉奖;4)记功;5)授予荣誉称号。

2、物质奖励:1)奖金、奖品;2)晋级、晋职。晋级、晋职人员的工资级别随之调整。

第四条 奖励程序:

凡符合奖励条件者(除口头表扬外),由所在部门经理将事迹填写在《奖惩情况表》,按流程执行,程序如下:

1、部门提名;2、人事部门审核;3、分管领导审议;4、总经理批准;

第五条 奖项的分类:公司的奖项设立。

分别是:1)优秀员工奖;2)优秀管理奖;3)最佳业绩奖;4)最佳团队奖。

第六条 奖项的评选标准

优秀员工奖:年度考评成绩最佳的员工,极其出色的完成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各项行为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

优秀管理奖:管理效率突出,各项指标领先,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最佳业绩奖:全年累计个人业绩最高者。

最佳团队奖:以部门为单位,由管理委员会评定。

第七条 奖项评比方法

奖项的评比方法:

优秀员工奖:优秀员工奖的评选每个年度评选一次,由部门主管提名,并列举优秀事例,书面呈报人事部门,人事部门接到部门报告后,对该员工进行全面评估,确认后报分管领导审议,最后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优秀管理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研究评选办法,结果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公布。

最佳业绩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委托相关部门审核全年业务总量,评选业绩最佳者提名及评定。

最佳团队奖:每年度评选一次,由管理委员会提名及评定。

第八条 获奖者的奖励

1、优秀员工奖:1)获得优秀员工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5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2、优秀管理奖:1)获得优秀管理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8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3、最佳业绩奖:1)获得最佳业绩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10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4、最佳团队奖:1)获得最佳团队奖的,公司将给予奖金2000元奖励;2)公司给予表彰;

惩罚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标:

员工有违纪行为,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的绩效奖金、警告、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奖惩制度管理按照分值制执行,暨违反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的,扣除相应分值;分值对应扣除月度绩效,暨1分为50元;

第二条 处分:

公司订立了下列可能发生员工违纪行为及相应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1、轻微行为过失: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2、行为过失:即一个月内轻微行为过失三次以上,提出书面警告、记过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3、重大行为过失:一次重大行为过失或两次行为过失(不限于同一方面的问题),提出书面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并予以扣除相应分值;

4、严重触犯法纪: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处分时遵守的原则:

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的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在执行纪律处分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1、处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证据;

2、处分的轻重与所犯过失的轻重相符;

3、员工应明确必须达到的标准和应遵循的规定,应具有基本的道德规范;

4、员工对纪律处分有上诉的权利,总经理可对纪律处分作终裁定。

第四条 不同违纪行为的不同纪律处分措施,具体如下:

1、如属轻微过失或工作有误,直接领导向员工提出口头警告,旨在给当事人提供一个立即改正错误的机会;

2、如属短时间内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或重复相同的轻微行为过失或行为过失,直接领导通过人事部门向员工发出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过失,屡犯过错造成连续不努力工作,在给予这种处分的同时或其后,可以继续考虑降薪和降级,直接领导有权通过人事部门做出这类处分;

3、如属接受警告信后再犯的行为过失,或所犯为重大行为过失,员工可能被罚款、停职或降薪,员工亦会接受记过处分、辞退或开除。

4、如属接获最后记过通知后,新犯的重大行为过失、或屡犯两次以上(含两次)的行为过失,或为严重触犯纪律,员工应被罚款并立即解聘,其劳动合同同时终止。

5、部门经理及人事部门在采取违纪处分前应确认事实,并准许员工就有关事件进行解释。如属被指称为重大行为过失,进而严重触犯法规的,将以解除劳动关系作为严重惩罚。

第五条 有下列轻微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提出口头、书面警告处分,予以扣除每次1分的处罚:

1、违反员工管理制度;

2、参会人员迟到者;

3、有意或无意的怠工;

4、在工作场所不按规定着装(穿拖鞋、衣冠不整、奇装异服);

5、迟到、早退及中途短时离岗且没有恰当和可证明的理由或窜岗闲谈;

6、收到客户投诉(过失情节轻微);

7、安全、卫生和办公管理方面的轻微行为过失;

8、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9、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的;

10、未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通知、文件。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警告、记过处分并予以扣除每次3-5分的处罚:

1、履行职责时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轻微行为过失,第三次按过失行为处罚;

2、迟到、早退月累计达3次以上的;

3、收到客户投诉(过失情节较重);

4、上班时擅自长时间离岗、睡觉或干私活的;

5、私藏、变卖公司各种物品占为己有或违反规定浪费、损坏、丢失公物的;

6、没有尽职及时报告事故的;

7、在工作时间对同事、客户、学员使用亵读性或辱骂性语言的;

8、在任何时间、任何公司园区范围内参与任何与赌博有关的活动的;

9、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指定必修培训学习的;

10、对公司其他员工或有关人士无礼、粗鲁、狂暴或拒绝与其他员工协作;

11、对上级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的或处理不当的;

12、初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的;

13、一切有碍公共秩序行为的;

14、拒不执行上级或文件决定及会议决议要求的。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重大过失情节之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经查证属实或有具体证据者,予以书面记过、降薪和降级、辞退处分并予以扣除每次10分的处罚:

1、屡犯三次以上(含三次)行为过失,第三次按重大过失行为处罚;

2、连续无故旷工2天以上(含2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6天的;

3、严重疏忽本职工作,并造成损失的;

4、在公司工作时间内,包括在外和工作时间外,就公司有关的情况向其他员工或其他有关的人员进行恐吓,或以任何方式进行威胁或使用强迫手段;

5、玩忽职守的,违反工作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隐瞒工作过失造成事故或损失的;

6、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或公开拒绝执行上级命令的;

7、工作态度差,当年累计被客户、学员投诉3次以上的;

8、公司发生紧急情况时不参与救护或逃离现场的;

9、参与打架斗殴、寻衅闹事,尚未造成人员伤亡的;

10、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

11、试图掩饰其他员工所犯的行为过失或过错;

12、在接获警告后仍屡犯(两次以上)职责方面的行为过失;

13、员工在要求休假、福利等做出虚假,不完整或误导的解说;

14、第二次代人打卡、托人打卡或伪造考勤记录;

15、涂改、伪造、虚开发票虚报冒领的;

第八条 严重触犯规章制度的处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开除处分。

1、侵占公有财物、营私舞弊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

2、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扰乱公司秩序的;;

3、严重违反行为守则或一般行为规范的犯罪行为或触犯法律;

4、在工作时间内外或工作场所内因公司有关的事项,对其他员工或其他有关的人士做出殴打、打架、阻挡或任何其他暴力行为;

5、被追究刑事责任;

6、偷窃、盗用、藏匿或未经许可拿取公司及有关人士的财物;

7、因玩忽职守造成的重大损失和损害;

8、未经许可乱动安全设施、警告信息等;

9、未经许可乱动设备、工具、车辆等造成危险的;

10、非法罢工、怠工或煽动他人怠工、罢工的;

11、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学院、公司名誉受到重大损害的;

1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方式

1、上对下的监督。

2、流程:部门经理填写《奖惩情况表》,并递交人事部门,人事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程序,将处理意见反馈给上级和被处罚员工。

第十条 投诉和申诉

为确保劳动关系的公平,员工有权就关于工作、劳动条件及与其他员工关系提出建议,投诉及申诉,并有权利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解释,但员工必须事先向其直接领导以口头形式讨论提出该等事项。如果结果并不令人满意,员工可就建议、投诉或申诉向人事部门及公司总经理按下列渠道提出:

第一步:员工应向其直接领导呈交一份书面投诉(说明时间,地点他所面对事件的性质),直接领导应在三天内书面答复解释其立场和理论基础;

第二步:如员工对其直接领导的解释不满意,可向人事部门投诉并备案;

第三步:人事部门应积极协调员工的直接领导或其分管领导就员工提出的投诉在七个工作日内答复员工。

第十一条 员工问题解决程序

所有员工均有权寻求解决工作中的个人问题。公司应公平、迅速解决所提出的问题。如员工产生工作问题,可按下述程序提出:

第一步:员工应先与自己的直接领导就有关问题进行协商。如问题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得到解决,有关领导或员工应将问题提交人事部门;

第二步:人事部门代表旁听或参与协商。直属领导和人事部门代表在员工参与下对问题做出决定。如问题还得不到解决,应提交总经理会议;

第三步:终由总经理会议做出决定,通过总经理认可。

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方式

1、提示:即口头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轻微行为过失的,由部门经理发出,并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提交人事部门作出处理;一月度内有提示3次不得参与年度评优评奖。

2、书面警告:员工如有重复触犯轻微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公司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发文通告,一季度内有书面警告3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3、记过:员工如有重复3次及以上触犯行为过失或首次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列明违纪事实、处理意见,经部门经理签名并与当事人沟通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由公司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并发文通告,一年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4、记大过:员工如有重复触犯重大行为过失的,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由人事部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一年度内有记过1次不得参与年度评奖。

5、解除劳动合同及开除:员工如有严重触犯规章制度,由所在部门填写《奖惩情况表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审批后,由人事部门呈报总经理会议决定予以处分并执行。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制度由___公司制订,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呈报总公司审批后实施,若国家政策法规有所变动,参照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

2、参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参照《员工管理制度》。

4、参照《___公司内控文件》。

5、参照《部门工作职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其他规章制度如有与此相违背的条款,以此为标准,本制度解

释权归属___公司。

6、生效日期:20__年X月__日。

公司奖惩制度 篇2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公司设立如下激励项目:

1、 最佳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4、 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5、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积分以办年为一个期限,半年期限尚未达到20分者,可以撤销其积分底数,半年中积分满20分或超过20分者,均以处名论处。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Ø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Ø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Ø 上班时间串岗、扎堆聊天者

Ø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Ø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Ø 上班时间看与工作无关书刊者

Ø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Ø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Ø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传达文件不到位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Ø 未经领导批准中止工作,擅离岗位者

Ø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Ø 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者

Ø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Ø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Ø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Ø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Ø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Ø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Ø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Ø 上班时间酗酒者。

Ø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Ø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Ø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Ø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Ø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Ø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Ø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Ø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Ø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Ø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Ø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Ø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Ø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Ø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Ø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Ø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Ø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Ø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Ø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Ø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Ø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Ø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俱乐部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俱乐部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技术革新、改革经营方式有成效者;

7、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8、讲文明、树新风、做好事、维护安定团结、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者;

9、拾金(物)不昧者;

10、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成绩优异者。

财务考勤制度

1、 员工请事假以(时薪-请假时间)扣除。

2、 员工请病假以半天底薪扣除,并须持有医院证明,否则按一天底薪扣除。

3、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4、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5、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6、 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二。处分

对违纪员工按其错误性质、情节、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给

予必要的处分。处分分为经济处罚(罚款、赔偿、扣发奖金)和行政处分(警

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薪、开除等)。

1、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分。

(1) 仪容不整,上班不穿工作服、不按要求配戴工牌;

(2) 迟到早退;

(3) 托人或代人打考勤卡;

(4)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位、闲逛、吃零食、干私活、睡觉;

(5) 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电话闲谈;

(6) 工作时间收听(看)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或与工作无关的书籍;

(7) 在职工食堂以外的俱乐部场所用膳;

(8) 未锻炼就在公司冲凉者;

(9) 下班后无故在俱乐部内逗留、住宿;

(10) 在俱乐部内高声喧哗、影响秩序;

(11) 责任心不强,工作出小差错,对营业有所影响;

(12) 对客人不够礼貌,接待不够热情;

(13) 不讲卫生。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等;

(14) 向会员索取钱物;

2、对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记过、留职察看或开除处分等,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服务态度差,受到会员投诉;

(2) 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 偷窃俱乐部或会员的钱物;

(4) 严重损坏或损耗公物或会员的物品;

(5) 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

(6) 私自配制俱乐部的钥匙;

(7) 不接受俱乐部规定的检查

(8) 不服从分配;

(9) 顶撞领导;

(10) 违反俱乐部的保密规定;

(11) 非工作需要单独与客人接触;

(12) 偷看或偷走会员遗留的书刊和物品等;

(13) 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声誉;

3、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等;

(5)经常违反俱乐部规定,屡教不改;

(6)服务态度恶劣,与会员争吵;

(7)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俱乐部和社会秩序;

(8)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2、销售部门每月评选一次销售业绩总冠军。

3、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集体奖与优秀个人奖。

(1) 本年3月1日以前成立的单位。

(2) 全年完成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达90%以上,或高效的为全公司服务,并实现总经理指示下的对人、财、物的有效控制、监督,为全公司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有效的支持,受到普遍赞扬。

(3) 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4) 能积极协助、配合其它部门的工作,勇于承担急、难任务,并卓有成效。

(5) 全年书面被投诉3次以下(含3次)。

(6) 因工作中出现的失误造成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者不能参加评先。

4、 总公司每年评选一次年终优秀先进个人奖

(1) 本年3月1日以前入职的员工(3月1日到岗人员)。

(2) 本年12月31日仍在职的员工。

(3) 全年未受过任何处分的员工。

(4)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员工不能参评。

(5) 全年累计旷工一天,或迟到、早退5次(含5次),或请事假5天以上(含5天),或请病假10天以上(含10天)者不能参评。

(6) 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经总经理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俱乐部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本部门、人事部或总经理室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不得提供伪证;

2、 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 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3

一、奖励制度

1、员工过生日时,酒店统一为其提供礼物或活动如统一就餐。

2、业务技能优秀,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无旷工。

3、工作积极,团结同事,任劳任怨。

4、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经常得到客人的好评。

5、所在区域楼层卫生,连续合格数周。

6、从公司利益出发,为酒店发展出谋划策,有贡献,尽心尽力。

以上6条,酒店按照月。季。年度进行评比依据评比结果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

(一)。违反一下规定,每次处罚二十元。

1、上班迟到,早退三十分钟以内,(三十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月累计旷工3次无全勤)。

2、在工作时间。玩手机。闲聊。嬉戏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3、浪费公物,视情节处理。

4、妨害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工作时间内躺卧。睡觉。对客人指手画脚,品头论足,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

6、操作不按照规定,不标准服务,违规操作。

(二)。违反一下规定按次罚款五十元。

1、不服从管理与分配工作。(多次给予开除)

2、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3、随意进入厨房,偷吃。偷拿等

4、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5、在更衣柜存放酒店物品。食品或饮料。

6、上下班拒绝酒店管理人员或授权人员的检查。

7、对宾客不礼貌,与宾客争辩。

8、当班时擅自离岗,闲逛,干私人事情。

9、不请假,随意旷工。

公司奖惩制度 篇4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的守法性,规范员工行为,使管理能达到赏罚分明,激励员工优良情事,惩戒不当行为防止再犯,并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特订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所有在职员工

3 相关资料:

3.1 请假管理办法 CH3-205

3.2 出勤管理办法 CH3-203

3.3 加班管理办法 CH3-204

4 定义:

4.1 奖励:奖励区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4.2 惩处:惩处区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4.3 公共区域奖惩:生产车间以外之区域发生之奖惩事实。

5 作业程序与权责:

5.1 作业程序,如页号:7/7

5.2 作业权责:

5.2.1 人事单位:

(1) 员工奖惩办法内容制定与修正

(2) 员工奖惩提报单会签

(3) 公告奖惩事项,执行奖惩内容

(4) 奖惩资料建档

5.2.2 行政单位:

(1) 所有公共区域发现违规事件由行政单位专人负责提报

(2) 奖惩内容及违规条款之核定

(3) 部分奖惩事实了解与查证

5.2.3 各单位:

(1) 求员工遵循各项规章制度,评核日常配合执行状况。

(2) 员工奖惩事项发生时,及时提报Webflow「员工奖惩提报单」:CH3-206-01 Rev.02

5.3 奖惩发生与提报

5.3.1 各级主管或其它相关单位主管对公司员工符合于本办法奖惩事实者,应主动将其有关事实提报员工奖惩提报单。

5.3.2 员工奖惩提报单中应注明奖惩事项之发生时间、地点、人物,事实具体行为描述,并签核至主管人员。

5.3.3 员工奖惩提报单应于奖惩事实发生后及时提报至人事单位,以维持奖惩时效性。

5.4奖励种类:

5.4.1 员工之奖励分为嘉奖、小功、大功。

5.4.2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嘉奖:

(1) 品行优良、工作认真、克尽职责,能为从业人员楷模者;

(2) 领导有方、技术超群、使业务推展有相当具体成效者;

(3) 维护团体荣誉、热心公益服务、有具体事迹者;

(4) 参予灾变救援工作、主动积极,并处置得宜者;

(5) 获外界颁给荣誉,有助提高公司声誉者;

(6)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4.3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推展或改革绩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期限完成,表现优异者;

(3) 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坏公司权益事项者;

(4)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4.4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采行后成效卓越者;

(2) 对于重大舞弊或危害本公司权益情事,能事先举发防止,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3) 遇非常事故灵机应变,措施得当或不顾自身危险,勇敢救护而保全人身及财产安全者;

(4) 研究改善生产技术、作业方法、工程施工方法、提高产品品质、降低成本有显着功效者;

(5) 其它与前列各款类似之具体事实者。

5.5惩处种类:

5.5.1 员工之惩处分为警告、小过、大过、降级降职、违纪辞退。

5.5.2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警告,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破坏卫生和自然环境者(包括:随地弃置垃圾、随地吐痰、践踏管制区内草坪等);

(2) 违反公共区域员工行为规范者(包括:未佩戴证件、穿便鞋出入更衣室、违规停车、未按规定排队、浪费公司水电气等资源及其它有损社会善良风俗之行为);

(3) 违反工作场所相关作业要求(包括:着装要求及环境卫生要求,如:未穿著规定之制服、工作鞋、未佩戴静电手环、5S不达标等),经劝导仍无改善者;

(4) 在禁吃东西场所吃东西者;

(5) 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于刷卡机前等待刷下班卡者;

(6) 未按作业要求填写报表或工作记录者;

(7) 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影响工作者(包括:聊天、嬉戏、接听私人电话等);

(8) 违反教育训练规范(包括:讲习或受训无故缺席、不遵守上课纪律、考试作弊、代人签到等);

(9)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未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未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10) 检查或督导人员未尽工作职责者;

(11) 违反其它规定与前列各款类似之行为,情节尚属轻微者。

5.5.3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小过,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故意破坏公共区域植物或公用设施(包括:树木、垃圾箱、站台、站牌、内务柜等);故意破坏园区内卫生和自然环境者;

(2) 无乘车证乘坐厂车者;

(3) 在工作场所故意妨碍他人工作者;

(4) 在工作场所,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与工作无关之事者;

(5) 徒手乘货梯者;

(6) 未经许可进入禁止进入之场所者;

(7) 正常出勤,托人刷卡或代人刷卡者;

(8) 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影响本职工作者;

(9) 对上级的工作指示或交办的工作任务,未执行或未正确执行者;

(10) 遇有意外状况而隐瞒真相,不向上级报告者;

(11)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情节轻微者;

(12) 违反作业程序,影响生产效率或品质者;

(13) 自行安装软件、变更系统设定、拆装或更换电脑设备,未造成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者;

(14) 不配合公司因生产需要进行的工作安排或岗位调动,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15) 检查或督导等人员未善尽工作职责,造成工作失误者;

(16) 携带物品出入园区内各出入口(包括园区各大门和厂区各门)拒绝警卫人员查询检查者;

(17)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包括拒绝配合、言语侮辱等);

(18) 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19) 在园区内任意跨坐、攀爬建筑物或窗户等设施者;

(20) 有违反警告各款行为之一,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警告处分后仍不知悔改并重犯错误者;

(21)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记小过事相当者。

5.5.4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大过,情节严重者加重处分:

(1) 在园区内,言行不检,使对方精神或感官受到伤害,构成侵犯对方人格权或名誉权者(适用于性骚扰行为);

(2) 在园区内,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者(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

(3) 园区外言行有损公司形象,使公司声誉受到损失者;

(4) 借用他人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或将自己证件借于他人使用者;

(5) 无证驾车,未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

(6) 捏造不实报告、记录、报表、口供等蒙蔽上级者;

(7)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者;

(8) 违反招募流程,私自干预招募活动者;

(9) 冒领他人信件、个人电脑,或其它公司核发到部门或个人之物品者;

(10) 未经公司许可,擅自拿取、翻阅、抄录、翻印公司机密或管制图纸、资料、文件、邮件;或私自将公司资料及软件携带出公司;

(11) 盗用他人密码或帐号;泄露自己密码或帐号供他人使用者(包括:电话、网络密码和邮件帐号等);

(12) 对公司同仁辱骂、攻讦、诽谤等具有言语侮辱之行为者;

(13) 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两天者;

(14) 有违反小过各款行为之一,情节严重者;或经记过处分后仍不知悔改且重犯错误者;

(15)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记大过事相当者。

5.5.5 员工在同一年度内累计被记大过两次的,得予降级降职。

5.5.6 员工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予违纪辞退,案情重大者,移送公安机关严办。

(1) 在园区内聚众闹事、聚赌、酗酒、同事间争吵、打架、煽动罢工或怠工等,严重影响生活或工作秩序者;

(2) 在园区内,擅自用火或从事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包括在禁烟区吸烟、点火焚烧等),造成人身财产损伤及公司财物损失者;

(3) 未经许可在工作区(包括但不限于物管码头、办公区、生产线等区域)自行摄影、摄像或带人参观、摄影、摄像者;

(4) 未经许可,私自带领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园区者(未在园区出入口登记和换证);

(5) 因疏忽或失职导致工作错误,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造成公司财产、名誉损失或人身伤害,情节严重者;

(6) 涂改或伪造证件(包括识别证、培训证、乘车证等由公司发放的有特殊功能的证件);

(7) 虚报加班时数;未上班托人刷卡或代人刷卡,伪造出勤记录者;

(8) 于订立劳动合同时虚伪意思表示,使公司误信而有损害之虞者;

(9) 申报、填写个人资料时有隐瞒不报或作假欺骗行为的;

(10) 伪造或传播不实言论,煽动员工情绪,严重影响生产或工作秩序者;

(11) 故意泄漏自己及探听他人薪资及考绩,影响其他员工工作情绪者;

(12) 擅自携带管制品或危险品进入园区、生活区者(包括:枪炮、弹药、刀械、易燃易爆物、危险化学品等);

(13) 破坏、盗取、伪造公司印章、各类专用章、印信或文件;仿效主管签字者;

(14) 未经许可,泄漏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商业等机密者(包括对外泄露和泄漏给公司内部非管制内成员);

(15) 接受或索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供应商、厂商、客户的贿赂(包括:收受回扣、钱款、免费旅游、物业、汽车等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的赠予、出借或事实上构成赠予性质的假借行为);

(16) 与公司有业务往来之供应商、厂商、客户串通,故意损害公司利益者;

(17) 在公司任职期间,擅自至其它单位任职或在外兼营同类或相关事业,影响本公司利益或从中谋取非份利益者;

(18) 擅自利用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信息或谋取非份利益者;

(19)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者;

(20) 虚报请款、核销费用者;

(21) 非法侵占、挪用、私赠、倒卖、收购公司财物者;

(22) 利用公司资源谋取非份利益者;

(23) 自行安装软件、变更系统设定、拆装或更换电脑设备、导致电脑或网络出现故障者;

(24) 违反作业操作规程或擅自更改作业方法,造成重大事故或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25) 故意破坏或损耗公司所有物者(包括:重要经管文书、设备、原料、物品或工具等);

(26) 妨碍被授权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对执行者有肢体侵犯者;

(27) 对公司同仁实施威胁、恐吓、肢体侵犯等具有危害人身安全之行为者;

(28) 违反政府法令、法规,妨害公共权益、参加非法集会;危害社会安全或被追究法律责任者;

(29) 在同一年度累计被记大过三次者;

(30) 无正当理由年度内旷职累计达三日者;

(31) 违反其它规定,情节与上述事项相当者。

5.6签核权限:

5.6.1 小功、小过及以下之奖惩提报至厂长核决,总管理处提报至经(副)理级核决;大功、大过及以上之奖惩提报至总经理核决。

5.6.2 公共区域之奖惩:由行政部提报后, 先送用人单位签核(小功、小过及以下提报至各厂厂长签核, 大功、大过及以上提报至总经理签核),再由人事单位送行政单位核决(小功、小过及以下提报至行政经(副)理核决,大功、大过及以上提报至总经理核决)。

5.7人事单位公布执行:

5.7.1 人事单位依核决之奖惩提报单内容执行奖惩事项,并于公布栏公告之。

5.7.2 受奖励或被惩处之员工,应当按下列标准加(减)发当月份的奖金

(1) 大功(大过)一次加(减)叁佰元;

(2) 小功(小过)一次加(减)壹佰元;

(3) 嘉奖(警告)一次加(减)叁拾元;

(4) 扣款金额超过个人薪资20%,当月以20%计,未扣完之金额在下月薪资中扣除,扣完为止。

5.8 奖惩之年度统计及相关事项之参考:

5.8.1 人事单位将整年之奖惩记录汇总,于考核时送交各单位主管,作为考核评定之参考。

5.8.2 根据5.5.6条列之规定,被公司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之员工应向公司支付离职日上一个月之固定全薪作为赔偿金,赔偿金支付方式依劳动合同书之规定为准。

5.9 其它事项:

5.9.1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之员工,应按照情节之轻重,给予必要之处分。

5.9.2 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员工作为个人报复或对应处分之员工进行包庇的员工,应当从严予以处分,情节重大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5.10 针对特定行为由公司不时发布之相关奖惩公告,视为本管理办法之附 件,与本管理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5

一、总则

1.目的:为了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为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鼓励和鞭策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会馆全体员工。

3.原则: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4.权责规定:当班经理为奖惩事由核实与操作的负责人。副总办公室为奖惩的终审部门,并为奖惩申诉的接待部门。总经理办公会为奖惩申诉的最终评判部门。

二、奖惩的原则

奖惩的原则包括奖惩有据原则,奖惩及时原则,奖惩公开的原则和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等原则。

1.奖惩有据原则:奖惩的依据是会馆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员工的岗位流程及工作目标等。

2.奖惩及时原则:为及时地鼓励员工对会馆的贡献和正确行为以及纠正员工的错误行为,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奖惩必须及时。

3.奖惩公开的原则: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并达到应有的效果,奖惩结果必须公开。

4.有功必奖、有过必惩的原则:严防会馆员工特权的产生,在制度面前会馆所有员工应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1)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达到或稍稍超出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视为员工应尽的责任,不应得到正常待遇之外的奖励。

(2)员工的'表现应达到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当员工的表现达不到会馆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

(3)为处理员工因违纪过失或责任过失行为而填写的表单为《过失单》。处罚通知单必须知达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对于不合理、不公平的惩罚,员工有申诉的权利。

(4)对员工奖惩采取拖延、推诿或不办等方式的管理人员,在查清事实后并罚,并与当事人沟通后双方签字确认,下达过失单。若当事人对处罚有所疑异,则由总办作为终审部门,重新对处罚事项进行核实并提出终结意见。

三、奖励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1.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2.奖励的方式分为晋升奖励、经济奖励和会馆特别贡献奖三种。

3.晋升奖励包括嘉奖、记功、晋升。

4.经济奖励包括奖金、奖品。

5.会馆特别贡献奖包括荣誉及其他物质奖励,由会馆总经办视具体情况确定奖励内容。

6.以上三种奖励可分别实行,也可合并执行。

(1)嘉奖通报全会馆,并颁发奖金5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2)记功通报全会馆,并颁发奖金10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3)记大功在全体员工大会上宣布,并颁发奖金300元,奖金在通报后一周内发放。

(4)对为会馆建设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者,经会馆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另行给予“会馆特别贡献奖”。奖励内容和奖金额度由总经理办公会一事一人一议,公开通报奖励。

四、惩戒的目的、方式和类型

1.惩戒的目的在于促使员工必须和应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和完成会馆所安排的工作任务。惩前毖后,从而保障会馆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2.按照规定的标准(规章制度、岗位流程、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等)检查员工的表现,对达不到标准的员工,(转载于:小龙文档网:浴场员工奖罚制度文本)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检查员工遵守会馆的各项工作纪律、规章制度的情况,一切违反有关纪律、规章制度的行为构成违纪过失,填写过失单。

4.考查员工岗位流程以及工作目标、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凡对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工作造成损失的情节视为责任过失,填写过失单。

5.惩戒的方式书面通告处分和经济处罚两种。

6.书面通告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

7.经济处罚即为罚款。

8.以上两种惩戒可分别施行,也可合并施行。

9.(轻微)违纪行为,视情况严重情况给予10-50元不等的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需负赔偿责任。

10.警告处分,警告通报全会馆,同时给予1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需负责赔偿责任。

11.记过通报全会馆,同时给予2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2.记大过通报全会馆,同时给予300元经济处罚,如造成损失并负赔偿责任。

13.严重违纪行为,予以开除,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通报全会馆,并视情节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具体奖惩内容

工作态度和思想素质类

六、奖励的投诉和惩罚的申诉

在发布奖励通告后一周内接受全体员工的投诉。若发现奖励当事人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时,将撤回相关奖励,并按情节严重程度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公司奖惩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根据国家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深圳市政府有关的劳动法规和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适用范围)

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

第3条(责任与权限)

3-1对在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员工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物质奖励;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及在生产、经营工作中给公司造成损失和侵害公司利益的员工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3-2此规则的解释权归行政及人力资源部。

第三章运营程序

第4条(奖励)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当给予荣誉称号鼓励和奖金奖励。

4-1在完成生产、经营和工作任务,提高产品产量、质量,拓展销售渠道,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方面,有特殊贡献的或发明创造取得显著成绩的。

4-2提出合理化建议或通过技术革新在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公司资财和能源等方面取得明显经济效益的。

4-3保护公司财产,防止或挽救事故,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的。

4-4为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和治安环境,勇于向破坏行为作斗争,有显著功绩的。

4-5因其它特殊贡献应当给予奖励的。

荣誉称号和奖金分为以下三等:

等级奖金额

一等1500元-3000元

二等800元-1500元

三等300元-800元

4-6对有特殊贡献的集体也可以采用集体奖励的办法。例如采用集体记功的形式予以奖励

4-7有特殊贡献的也可在给奖金的同时辅之以晋级奖励。

4-8奖励人员由所在部门申报书面材料,对可以直接计算出经济效益的,给予荣誉称号和奖金,提奖额应与创造的效益额挂钩,各部门申报的材料交人事部核准,由人事部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批准。

第5条(处罚)

对有违纪行为的员工坚持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辞退。

第6条(处罚细则)

6-1工作责任心不强或违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造成产品降级、报废、返工或设备损坏事故的,视其一次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一次损失金额较小但一个月内多次发生的可以合并计算)。

直接损失价值处分种类

100元-500元书面警告

500元-1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1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2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章办事,在公司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活动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其在事故中所应承担责任的大小,责令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并根据其损失金额按以下规定给予处分:

损失金额处分种类

100元-1000元书面警告

1000元-2000元书面严重警告

2000元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6-3不服从公司的正常工作调动,公司下达调动通知后过期二天本人拒不到岗的予以书面严重警告。书面严重警告后无悔改表现三天内仍不到岗的予以辞退。

6-4员工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由人事部或主管级以上人员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1)不按规定佩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2)在上班时间睡觉者,罚款50元。

3)上班时间看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影碟者,罚款50元。

4)在非吸烟区内吸烟者,罚款50元。

第7条(处分)

违纪人员由所在部门(涉及治安管理的由保安部门)向人事部申报书面材料提出意见,经人事部研究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8条员工受奖励或处分的有关材料由人事部整理装入员工人事档案,作为考核员工的依据。

公司奖惩制度 篇7

一、总则

(一) 目的:

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员工长期为公司服务,奖励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二) 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 职责:

行政综合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起草工作;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解释之核准工作。

(四) 签署生效: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程序

(一) 工龄服务奖:

1、 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月工资上浮50元的工龄工资。以此类推,上限为10年。

(二) 年度优秀团队奖:

1、 评选标准:

①本部门工作高效完成,无拖沓及工作延误现象出现;

②在部门工作进度、部门内各项工作等关键节点把控严格,尽全力、想办法保证工作进度及顺利执行,保障公司战略经营计划、业绩的不断提升;

③候选部门年度考核业绩必须是80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各部门(以部门为单位)

3、 评选流程:

年度考核业绩在80分(含)以上的部门依据本奖项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3000元 。

(三) 年度“优秀员工奖”:

1、 评选标准:

① 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对公司忠诚并具有奉献精神。 ② 本职工作突出,对公司发展能提出合理化建议。 ③ 全年无警告以上惩处。

④ 用心做事,诚信做人,得到各部门同事的认可。

⑤ 全情投入,勇于挑战,全力达成目标,工作完成出色;能换位思考,协作意识强,表现出高品质的工作水准。 ⑥ 工作满一年(含)以上员工;

⑦ 个人年度业绩考核必须是85分(含)以上;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由部门内部推荐并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

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同意(推荐)、行政综合部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奖金1000元,晋升一档工资。

(四) 特别贡献奖:

1、 评选要求:

①在公司经营和内部管理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工作成果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有重大作用或对管理有重大价值。 ②对本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对提高本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

③创新的项目或建议被公司采纳、实施,对公司业务的发展或提高,对节省经费、提高效率或对经营合理化的其他方面做出贡献者;

④对本公司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损害能防患于未然,制止或减低损失;

⑤遇到突发事件,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不惧风险,救护公司财产及人员脱离危难;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各部门负责人或本人依据贡献事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相关工作成果可作为附件一并提交,经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标准:500—10000元,晋升一档工资,职务晋升优先。

(五) 特别荣誉奖:

1、 评选标准:

在各类比赛或评选活动中获得名次,为公司赢得荣誉。

2、 评选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依据自己所获奖项进行申报,填写申报材料时须附获奖证书(章)、参赛(评)原稿,经部门负责人确认、行政综合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

①国际性比赛(评选):一等奖 20000元,二等奖15000元, 三等奖 10000元,入围(选)奖 5000元;

在国际性刊物发表文章5000元。

②国家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 三等奖 5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

在国家级刊物发表文章 3000元。

③省部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0元,二等奖8000元, 三等奖 3000元,入围(选)奖 1000元;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文章 1000元。

④市(厅)级比赛(评选):一等奖 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 1000元,入围(选)奖 500元;

在市(厅)级刊物发表文章 500元。

⑤集团内部比赛(评选):一等奖 1000元,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 300元;

在集团或县级刊物发表文章按公司创作奖励标准再次奖励。

(六) “好人好事”奖

1、 评选标准:

①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

② 热心公益、志愿服务

③ 拾金不昧

2、 评选对象:全体员工;

3、 评选流程:

个人或者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4、 奖励金额:200-20000元

公司管理奖惩制度 篇8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奖励办法

第五条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第六条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奖励程序如下: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第十二条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在禁烟区吸烟者;

7.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4.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

6.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9.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

14.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

20.在厂区范围内赌博;

21.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

22.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

23.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24.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二十一条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二条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

第二十三条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员工奖罚规章制度 篇9

一、 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特制定阿曼尼。

二、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三、 奖励:分奖励,小功、大功、晋级。

四、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与嘉奖(奖励20元):

1. 模范遵守规章制度者;

2. 勤奋耐劳,任劳任怨并自始至终;

3. 维护公司声誉有具体事实;

4. 责任心强,勇挑重担,愿承担最艰苦的工作;

5. 刻苦钻研,提出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五、 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小功(奖励50元):

1. 因优质服务或拾金不昧而受消费者表扬为公司赢得赞誉者;

2. 维护公司消费者利益,避免或挽回较大损失者;

3. 遇有突变,勇于负责并指挥得宜;

4. 检举揭发毁坏或偷窃公司财务行为或检举揭发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者;

5. 为公司节约资金和原材料超过一定数额;

6. 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效益显著者。

六、有以下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大功(奖励100元):

1. 在关键时刻能不顾个人利益奋不顾身执行任务;

2. 对于有危害公司利益和权益事件,能事先举发和防止而使公司减少损失;

3. 为公司创造经济效益或节省费用降低经营作为较大成绩者;

4. 研究发明并对公司有重大贡献。

5,检举和揭发他人严重违法乱纪行为。

七、有以下事迹者,给予晋级(奖励200元):

1. 有出色的。组织能力并有一年以上管理经验;

2. 对于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

3. 十二个月内记大功二次;

4. 具有其它特殊功绩。

八、奖励申报:由部门提出申请,人事行政部审核,审批。

九、公司对员工在职时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通报批评,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十、公司对违纪现象及因处理问题不当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将追究连带责任,即对发生问题的部门相关人员的上两级领导进行连带性处罚。

处罚标准为:当事人100%;直接领导人20%;间接领导人5%。

十一、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警告一次处理(罚款20元):

1. 在规定场所未佩戴工作证及工作服,或不按要求着装,仪容不整者等;

2. 在工作时间及宿舍内高声喧哗、嬉戏、吵闹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3. 在工作区内乱扔纸屑、烟苇、果皮、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等;

4. 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电缆、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等;

5. 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床位及房号;

6. 私自撕揭公司公告,通知及张贴文告等;

7. 未经批准未安排班表上班;

8. 上班时间内顶撞顾客,服务态度差,一经查实,情节较轻者;

9. 上班时间擅自窜岗,聚集影响其他员工工作者;

10.工作时间到处乱坐、聊天、说笑、打闹、背靠门、墙或其他物品,双手叉腰、挽手者;

11.未经许可私自更改工作服原有的式样者;

12.在工作岗位上照镜子、梳头、化妆者;

13.存包员在保管行李过程中,不安流程办理或粗心大意令顾客包裹或物品丢失,必须照价赔偿并处以警告。

十二、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严重警告一次处理(罚款30元):

1. 上班时间内顶撞顾客,服务态度差,一经查实,情节较重者;

2. 公司管理人员因疏忽大意,管理不善,造成公司损失轻微者,除照价赔偿损外另加行政处罚;

3. 包庇违反规章制度之人员;

4. 未经允许挪用其它部门物品;

5. 不服从上级管理人员安排,消极应付,出言顶撞者;

6.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制造事端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7. 利用公司计算机发送与公事无关的电子邮件及擅自安装或卸载计算机软件;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证履行义务;

9. 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及非公事在他人工作点,值班点逗留,影响他人工作者;

10.发现商品却少,未在半小时内报告上一级领导及管理部。

十三、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记小过一词处分(罚款50元):

1. 私自擅自带外人进入寝室区者;

2. 在工作期间私自离岗,干私活,偷懒或打瞌睡;

3. 未经允许,私自将本部门器具搬至其他地方使用;

4. 不遵守操作规定,投机取巧及隐瞒蒙骗,弄虚作假者;

5. 利用公司计算机玩计算机游戏,擅自更改计算机设置及硬件,及计算机使用规定者;

6. 以上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

十四、违反以下规定者,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罚款100元):

1. 私自涂改、伪造、转借公司证件或其它者;

2. 非蓄意破坏公共设施,破坏公司财物或伤及他人者;

3. 携带违禁品,危险物品进入公司区或宿舍但未造成伤害者;

4. 在公司区或宿舍区内打架及斗殴、聚众赌博,但未有严重后果者;

5. 未经允许,乱动、乱开公司及其设备,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 泄露公司机密或技术资料、文件等,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7. 不遵守管理人员的合理合法命令者;

8. 违反安全规定操作,不听劝告者;

9. 未经核验将公司产品、物料丢入废料处及浪费公司财产者;

10.不遵守计算机使用规定造成病毒侵害及发送带有病毒的电子邮件者;

11.对同事恶意攻击,暴力威胁或恐吓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12.拒绝听从人员的合理安排与监督,经劝导仍不服从;

13.在公司内有不道德行为者;

14.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不良后果者;

15.管理人员在处理顾客投诉时,若有不礼貌或与顾客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者;

16.对于损失公物,按其物品或物品价格做出赔偿,情节较轻者;

17.发现员工及顾客有偷窃行为,不制止,不报告者;

19.未经许可私自动用商品作其它用途,视情节较轻者;

20.工作失职,谎报商情,使公司蒙受损失轻微者;

21.利用职务之便,侵害公司利益,使公司蒙受损失轻微者;

22.丢失公司重要文件者;

23.对同事恶意中伤或陷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24.拉帮结派,对公司的予以抵触,给公司的经营管理造成影响者;

25.故意不服从上级的领导和工作安排情节较重者;

26.丢失或找回物品而未及时记报者;

27.因滥用职权,执法不当,造成不良后果;

28,公司范围内男女勾肩搭背等不雅行为;

公司奖惩制度 篇10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一、奖励:

1、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2、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3、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4、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5、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2000元。

6、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7、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8、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9、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10、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总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二、处罚:

1、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给予行政上降级及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2、在省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10000元,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5000元,在总公司例行的大检查中按《标准》打分不满75分者罚,缺一分罚100元。

3、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整改者处50元-200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安全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科负责办理)。

一、奖励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员工积极向上的氛围,激励企业员工不断提高自己,表彰和奖励优秀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奖励对象 公司在册全体员工

第三条 奖励条件和程序

(一)勤工奖:

对于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当给予勤工奖

(a)在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节约财资和能源等方面,做出成绩的。

(b)在改进企业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c)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挽救事故有功,使公司和员工利益免受损失的。

(d)长期遵守纪律,有带动性作用的。

(e)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

(f)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秀的员工。奖励程序:

1、由其直接上级提出,并写出申请报告

2、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人事部核实;

3、由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审核;

4、由总经理批准。

奖励标准:

勤工奖名额按季度每个部门设一名,由各管理中心季度绩效考核为优秀、分数最高的员工获得。勤工奖每季度评审一次,与季度绩效考核同步进行。

获得勤工奖的员工,其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二)年终评奖

每年度年终,评定出部分年度优秀员工奖,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年度优秀员工由四个季度考核累计分数最高的前三名员工获得。获得年度优秀员工奖的员工,其基本工资先晋升一个档次再晋升一个级别。

(三)行政奖励

(1)奖励办法: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

(2)奖励标准:嘉奖三次等于记一小功,记小功三次等于记一大功,记大功三次给予职务晋升。

记小功一次,基本工资晋升一级;记大功一次,基本工资晋升两级;记大功三次,给予职务晋升,其基本工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再定档定级。

(3)奖励程序:奖励由主管领导依据事实提出申请报告,所属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根据上报资料经查实后签署意见,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副总经理复核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部存档,人事部将批准报告传递一份给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①对改善公司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有重大贡献者。

②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成绩者。

③在对外接待中,为公司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公司知名度,成绩显著者。

④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⑤为保护公司财产和顾客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⑥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成本有显著成效者。

⑦其它为公司经营与发展作出贡献的行为。

二、问 责 制

第一条 问责原则:为进一步增强公司各中心、各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划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与职权相适应,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把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做到有功有绩必奖,失职渎职必究、必罚,以此树立良性的责任导向。通过问责,真正建立起较为科学、完备的岗责体系,把公司强化执行力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第二条 问责范围

公司所有决策、管理和生产活动。

第三条 问责对象 公司全体在册员工。

第四条问责措施

一、管理问责措施: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一次以上的;

2、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试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一次以上的;

3、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三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2次以上;

4、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二次以上的;

5、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2次以上的;

6、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两次以上的;

7、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二次以上的;

8、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一次以上的;

9、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85分的;

10、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1人以上;

11、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2次以上的;

12、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一次以上的。

13、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二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一次以上的;

14、印章管理混乱,未经批准就盖章或审批手续不到位就盖章两次以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以上等级。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危及用车人员安全一次以上的;

2、司机酒后驾驶一次以上的;

3、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二次以上的;

4、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使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二次以上的;

5、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五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五次以上;

6、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三次以上的;

7、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三次以上的;

8、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三次以上的;

9、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三次以上;

10、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资料资料遗失的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二次以上的;

12、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造成资产遗失数额较小一次以上的‘

13、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75分的;

14、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二人以上;

15、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三次以上的;

16、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二次以上的。

17、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大意,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三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二次以上的;

18、印章管理混乱,未经批准就盖章或审批手续不到位就盖章三次以上。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危及用车人员安全三次以上的;

2、司机酒后驾驶二次以上的;

3、司机无故擅离岗位,或不按车队长派遣的时间出车和回车,或出车迟到影响用车人办事五次以上的;

4、司机在出车前未例行检查车况,导致车辆不能按时出车和正常使用,影响用车人办事五次以上的;

5、司机在驾车时无特殊情况接听电话达八次以上,或在特殊情况下接听电话时间超过两分钟达八次以上;

6、司机出车后,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既不在第一时间通知车辆管理员,又不说明原因达五次以上的;

7、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达五次以上的;

8、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达五次以上,严重威胁司乘人员人生安全的;

9、档案管理员未按规定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导致档案资料管理混乱,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出档案资料的五次以上;

10、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非重要资料资料遗失三次以上,或者遗失重要资料一次以上的;

1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未按公司规定配合财务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点和每月进行一次低值易耗品清点,导致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混乱的`,账物以及存放地点不相符三次以上的;

12、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造成资产遗失数额较小三次以上,或者遗失较大数额资产一次以上;

13、职工食堂管理混乱,当月员工用餐满意度调查低于60分的;

14、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达三人以上;

15、炊事员制作饭菜不注意卫生,被发现饭菜中有不卫生杂物五次以上的;

16、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公正或弄虚作假行为三次以上的。

17、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文字性错误五处以上或图片错误三次以上的;

18、违规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较小损失或纠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企业管理中心

1、司机违章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给车辆和司乘人员造成损害的;

2、司机酒后驾驶三次以上或醉酒驾驶的;

3、司机在出车过程中或回车后,未按规定停车,使车辆持续处于危险境地造成车辆重大损失的;

4、小车班班长在明知司机身体不适、饮酒、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仍安排司机出车发生事故造成司乘人员人生伤害或车辆损害的;

6、档案管理员粗心大意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资料遗失的;

7、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人粗心大意,遗失重大资产或者违规处理公司电脑、设备给公司造成公司核心资料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资料外传等重大影响和损害的;

8、职工食堂管理混乱不卫生,发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等严重食品卫生事件的;

10、招聘负责人对应聘人员资料和证件审查不严,导致持虚假证的不符合要求人员进入公司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11、绩效考核负责人和专员在绩效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串通被考核部门和被考核人员弄虚作假的;

12、内刊编辑工作粗心,导致当期内刊出现严重原则和方向性错误,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的。

13、违规使用印章,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或纠纷。

三、一般性问责措施(全公司通用)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外出的一次以上;

2、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达一次以上

3、一个月内无故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一次以上;

4、上班时间内发现打牌赌博、玩游戏的一次以上;

5、工作态度差,上班时间到其他部门串岗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一次以上;

6、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的;

7、不注重仪表易容和话语文明影响公司形象二次以上;

8、会议迟到2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一次以上;

9、工作责任心差,发生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一次以上;

10、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及时联系二次以上;

11、利用职务便利要求业务单位吃请;

12、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业秘密一次以上。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当月绩效考核不能评为优良以上等级:

1、工作时间未经许可擅自离岗外出三次以上;

2、不按规定请、销假者达三次以上

3、一个月内无故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三次或旷工一天以上;

4、上班时间内发现打牌赌博、玩游戏三次以上;

5、工作态度差,上班时间到其他部门串岗影响其他同事正常工作三次以上;

6、故意浪费或损坏公司财物的,造成较小损失的;

7、不注重仪表仪容和话语文明影响公司形象三次以上;

8、会议迟到三次以上或者无故缺席二次以上;

9、工作责任心差,发生问题相互推诿责任二次以上;

10、通讯工具不通畅,无法及时联系导致不能及时安排工作达二次以上;

11、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业务单位财物500元以下;

12、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3000元以上损失的;

13、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漏公司一般性商业秘密二次以上。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不能评为合格以上等级:

1、上级包庇下属在办公秩序方面或绩效考核过程中舞弊,或弄虚作假的;

2、因玩忽职守、督导不力或业务疏忽导致5000元以上损失的;

3、通讯工具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不能及时安排工作影响公司利益较大的;

4、故意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

5、损坏或遗失公司重大物品、设备的;

6、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或收受业务单位财物500元以上的;

7、瞒报、迟报一般突发事件的;

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五次以上者,或者无故旷工累计达两天的;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盗窃公司财物,挪用公款;

2、屡次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3、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致使公司遭受较大损失;

4、煽动他人不服从管理规定或怠工;

5、以权谋私、利用职权侵占公司财物或收受业务单位财物2000元以上,或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和一定损失;

6、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

7、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损失;

8、一个季度内连续三次月度考核不合格或全年月度绩效考核不合格超过4次;

9、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

10、未经公司同意,在其他单位兼职损害公司利益;

11、通讯不通畅导致无法联系,影响公司重大利益;

12、一个月内无故迟到早退10次以上或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

13、因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五条 以上问责事由中,发生重大经济损失,或导致严重后果的,或者造成公司重大决策失误的,本中心或者项目指挥部所有人员承担连带责任。

第六条 问责程序

1、员工违纪后,由所在管理中心依据具体违纪事项和制度,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中心;

2、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报公司董事会研究后决定;

3、董事会决定具体处罚意见后,由总经办下发执行;

4、处罚记入员工档案,并予公告。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