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这次帅气的小编为您整理了考勤管理制度(最新8篇),如果能帮助到您,小编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良好的纪律是保证教育教学正常进行的重要手段,没有纪律的团队,永远也成就不了自己的事业。坚守工作岗位,就是对工作尽职,就是对良心尽责。
一、病事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假满按时返校销假;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须办理续假手续。婚、丧、产假,执行上级有关请假规定。
凡是请假的教职工,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写出请假条。
二、会议、集会考勤
学校或级部召开集体会议时按时点名,到第二次点名未到者,为迟到或旷会,召开全体班主任会、教研组会或其他教研活动时,等同于集体会议。
三、考勤办法
1、上下岗签到
领导干部每天四次签到,每次签到时间为上课或放学前10分钟,截止时间为上课前预备铃及放学铃后5分钟。
2、岗位考勤
(1)学校不定时查课堂、坐班。空堂(以不在课堂为准)一节扣2分;请假者须自行调好课,虽履行请假手续但没有调好课出现空堂者处罚请假人;已调好课,仍出现空堂者,处罚接受调课人。
(2)正常上班时间打球、下棋、玩扑克、饮酒者,发现一次,扣2分。
(3)旷会(含各级各类会议),每次扣2分。
(4)未坐班每次扣1分。
(5)旷工一节课扣3分。
四、记分办法:
1、每月考勤记60分。
2、事假每月累计不超过2天,累计超过2天后的部分,每超出一天扣1分。
3、病假一个月以上者,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迟到、早退一节课以内者,每次扣0.5分;每次超过一节课时间及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5、请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证明、住院证明。
为了加强酒店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提高酒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酒店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一、 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 未按程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无故不上班者,即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允许代打卡、虚打卡,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部门无须再另开处罚单,但须如实在考勤汇总表中体现迟到、早退记录)。每月三次迟到、早退者,记过失一次,处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日3倍的工资;连续旷工两天者扣发当月总工资的50%;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3) 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每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每月三次擅离职守者,记过失一次,处罚款50元。
4) 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5)考勤卡一律放指定位置,不允许私自带离考勤机打卡区域、不允许私自涂改、销毁,藏匿、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6)员工刷卡区域有监控录像,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刷卡制度与纪律。如有违反,必严惩。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考勤。酒店部门经理级(含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刷电子IC卡,休息须提前1天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2)上、下班分段员工,每次进出酒店均需打卡。各部门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
3)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签到记录),每月2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考勤报表报送行政人事部,作为该部门员工月薪计算的重要依据。
4)打卡工作人员及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员工记过失一次,并处罚款50元。
5)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人打卡或委托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过失一次,并处罚款20元。
6)上下班忘记打卡,必须在当天经部门经理签字证明有效;每月以三次为限,超过三次者除部门经理签字外,按每次10元进行处罚。
7)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过失处分。 8)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过失处分。
9)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实出勤日、加班时间、病(事)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等。
10)考勤以刷卡记录为主,部门考勤为辅,最终解释权交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商处理。
二、 假期管理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经批准后生效,《员工休假审批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行政人事部一份。
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3)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4)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假期3天内(含3天)部门负责人核准报行政人事部核准,3天以上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批。
2)部门经理级人员,假期2天(含2天)内由行政人事部核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3)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5)员工一律不享受带薪事假。
6)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3、休假需知:
1)病假:员工请病假,三天以上的必须附有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书申请病假,方为有效(急症除外),病假单须及时交所在部门审核。 2)工一律不享受带薪病假。
3)请假逾期:员工假期届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未核准而不到岗者,除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旷工三天即作除名处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门负责人办公时间
上午8:45~12:00;
下午13:55~18:10。
3、行政部经理、行政管理员、考勤员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5;
下午13:55~18:10。
4、保洁员:
上午7:30~12:00;
下午14:00~18:00。
5、在公司办公室以外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务必在约定时间的前五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招集人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二、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和睡岗等五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10元;迟到30分钟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资;迟到一小时的扣全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3分钟以内,每次扣罚10元;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1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一月内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5天的,作自动解除合同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5、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职责人自行承担。
三、请假制度
1、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年假、工伤假、丧假等七种。凡发生以上假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2、病假:指员工生病务必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病假务必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病假每月2日内扣除50%的基本日工资;超过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员工因事务必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但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30天,超过天数按旷工处理;事假按实际天数扣罚日薪。
4、婚假:指员工到达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证明而请的假别;
5、年假:指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3天带薪休假,可逐年递增,但最多不得超过7天,特殊状况根据工作潜力决定;年假务必提前申报当年使用。
6、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伤亡而请的假别;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准假天数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给假7天。
配偶或子女伤亡给假10天。
四、批假权限
1、病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由分管付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2、其它假别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付总经理审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员处备案。
3、所有假别都务必由本人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特殊状况务必来电、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视为旷工。
五、考勤登记
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员工每一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六、外出
1、员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回到公司时务必进行登记,并交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到前台处登记方可外出。如没有得到部门经理确认私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2、员工未请假即不到岗或虽已事先知会公司但事后不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规定的任务,不提倡加班。特殊状况非加班不可的,务必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认加班。
2、经过批准的加班,公司办公室按月进行统计结算。所有加班首先务必抵冲病、事假,有一天抵冲一天,剩余部分由公司发给加班工资,不作调休处理。
20xx年《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两项劳动法律法规相继实施,由于加班工资支付及考勤管理不规范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的比例日趋增长,为更好的规范集团各职能管理部、子公司及相关单位加班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加班管理规定
(一)加班是指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需要延长劳动时间完成额外的工作,包括节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延时加班三种形式。
(二)工时计算方式:
1、标准工时制,员工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制,以标准工时制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3、不定时工作制,指每一工作日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作时间制度。对于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等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须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通过,方可实行。
(三)安排加班的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公司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按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办法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控制原则。集团公司根据各子公司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对加班时间和加班工资进行年度用工总额管控。
(四)加班的审批程序
1、职能部门原则上不安排加班,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部门总经理批准方可加班,并在规定时间内补休;需支付加班工资的以部门为单位申报,经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审核后报总裁、董事局主席批准后支付加班工资。每月《加班申请单》
须附在当月考勤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存档。
2、子公司因经营情况需要安排加班的:由部门呈报加班申请报告(写明加班事由及具体人员安排和时间安排),填写《加班申请单》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核准。
(五)加班工资的计发标准
1、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150%支付加点工资;
2、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 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六)加班工资的计发要求及基数
1、法定节假日可以根据不同岗位工作特点及需要安排加班,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2、法定节假加班须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照当地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如果企业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其他加班费计算基数的,按约定标准办理。
(七)加班补休及管理
1、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其余加班均按补休办理,不计发加班工资。
2、加点补休(延长工作日加班的)安排在一个月内补休,休息日安排加班的,安排在六个月内补休。
3、补休考勤时以审批后的《加班申请单》抵算出勤。
二、考勤管理规定
(一)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考勤制度,书面记录劳动者的出勤情况,每月与劳动者核对并由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保存劳动考勤记录不得少于二年。各单位自主选择考勤方式,并规定考勤表必须由员工本人签字、经部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分管人事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方为有效考勤。
(二)考勤由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印、留存考勤表。所有公假、事假、病假、年休假等需符合申请流程,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附单据证明。
(三)子公司应制订相应的人事规章制度,并在制度中明确规定:未按规定
流程办理请假手续、以及迟到、早退行为的具体处罚标准;对擅自不来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旷工累计达到一定天数者就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相关补偿金(包括解聘)等具体标准。
三、本规定自20xx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Oxx年四月二十一日
本校各部门:
为加强教职工工作作风建设,增强劳动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学校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是每一位教职工必须做到的基本岗位规范和要求。行政管理、教辅和工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专任教师必须认真完成学校及部门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不得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调课、停课、或私自请他人代课。要按时参加学校或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和活动,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职工因私需要离开工作岗位,需按程序请假。请假以书面形式或学校OA系统提出,并说明请假理由、期限,按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中层及以上干部请假参照学校《领导干部请销假暂行规定》执行,并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登记。请病假的,需提交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如因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电话请假,并于事后补办相关手续。
4、各部门要逐日认真记录教职工出勤情况。考勤结果将作为学校向教职工发放工资和享受其他待遇的重要凭证,也是考核工作业绩、晋升、晋级和聘任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考勤工作的负责人和责任人,要指派责任心强、公平公正的同志为考勤员,要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考勤工作,不得弄虚作假。
5、考勤实行日考勤月报送制度。各部门应在每月初汇总上月考勤结果,并在本部门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以保证考勤工作的透明度。公示无异议后于每月3号前报人事处;逾期未上报考勤的部门,所属部门教职工当月基础绩效工资延缓发放,直至报送考勤。
6、学校将组织对各部门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检查情况将作为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考勤员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
7、欢迎广大教职工反映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话:xx(人事处)、xx(监察处),电子邮箱:xx。
人事处
20xx年9月3日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周六]上午9:00——11:30
2、打卡时间: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上午下班卡和下午上班卡应间隔30分钟以上。
3、打卡制度
①员工打卡须亲身为之,若托人或受托打卡,均以旷工1日论。
②员工确实按规定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三日内填写《未打卡情况说明单》由本部门主管领导签证后送于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当月填写说明单超过2次,记迟到1次。依次累计计算。员工打卡时应确认打卡完成,如因操作不当未记录的,视为忘记打卡。
③员工填具《未打卡情况说明单》有不实之处,经查明属实均以旷工论。签证之主管应负连带责任,当月考核系数下降0.01。
④因打卡机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员工无法打卡,应在临时签到本上登记。
⑤员工跟班、加班或上连班的按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打卡,中途吃饭时间在半小时内不需打卡。如发现中途(下班)离开不打卡或故意延长加班时间的,视情节严重处罚50-200元。
4、违纪界定
员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脱岗和睡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1、迟到、早退:指未按规定时间打卡迟到或早退的,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或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或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或早退扣款30元,依次累计增加,下月重新开始计算。
2、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20元。
3、睡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打瞌睡的,睡岗一次罚款20元,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
四、批假权限
员工休假(含补休)按公司假期及薪酬管理规定和相关请假制度执行。
1、中层管理人员:3天内(含3天)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3天以上分管领导审批→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2、一般人员:3天内(含3天):部门领导批准; 4~9天:部门领导审批→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10天及以上:部门领导审批→分管领导批准→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3、产假、婚假、计划生育假按国家规定享受:个人申请→部门审批→办公室批准。
4、上班期间需外出办事者,应向部门领导报备,并在办完事回公司后报告。
5、特殊情况无法当面请假的需电话请示,并在销假后第一时间补办书面手续。
五、监督管理
1、车间生产一线(按产量考核)人员上下班按实际时间打卡,由各车间(部门)考核。其他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统一考核。
2、公司销售业务人员、公司高管等属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如在公司期间应按时打卡,但不做考核。
3、各部门负责人为考勤制度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打卡的现场监督和考勤记录的定时检查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记录中的异常情况反馈至各部门,由部门领导调查缺勤的实际情况,并书面说明后随考勤一并交人力资源部。
六、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二0一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定义
(一)迟到:上班时间已到仍未到岗;
(二)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三)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四)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
(五)加班:经领导核定除法定或者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双休日以及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延长工作时间;
(六)请假:经领导同意因病或因事休假。
第二章考勤规定
第四条作息时间
(一)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二)公司正常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日休息。上班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三)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第五条打卡规定
(一)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脸部识别打卡,工作日内每天需打卡二次:上午上班一次、下午下班一次。
(二)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上班延后、下班提前15分钟外打卡,视为迟到、早退。
(三)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30分钟,书面警告一次;
迟到或早退31—60分钟按半天事假处理,迟到早退60—90分钟,按一天事假处理,超过9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
(四)员工忘记打卡可填写《补卡申请单》,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审批未通过或未提交《补卡申请单》按缺勤处理;
(五)员工因工外出或出差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行政人事部归档,逾期不办理的,一律按缺勤处理。
(六)遇恶劣天气或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迟到,属实的,经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处理。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六条全勤奖
(一)为鼓励员工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特设立全勤奖200元/人/月。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取消当月全勤奖:
1、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时间超过60分钟的;
2、当月迟到或早退累计次数超过5次的;
3、当月有旷工行为的;
4、考勤作弊的。
第七条加班
(一)公司提倡员工应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任务;
(二)加班是指员工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已保质保量完成
工作任务后,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为完成公司安排的额外工作任务而照常工作的情况;
(三)加班必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且得到上级直属主管
领导以上的审批同意,未事先审批通过的加班视为无效加班
(四)员工加班可以按1:1的比例调休或冲抵事假。
(五)以下情形不计加班:
1、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计加班;
2、无打卡记录支撑的加班时间,不计加班;
3、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的时间,不计加班。
第八条调休
(一)调休需坚持先加班后调休原则,员工调休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审批;
(二)调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上午半天与下午半天各计0、5天。
(三)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调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四)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自行调休超过1天以上,按严重违纪处理且立即解除劳动。
第九条旷工
(一)凡属于以下情况,均属于旷工;
1、用不正单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2、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不出勤上班者;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
4、被公安部门扣留者;
5、打架斗殴、违纪致伤休息者;
6、各种请假期满,无特殊原因逾期未归者;
(二)旷工时间的最小计算单位为1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旷工一律按旷工时间工资的3倍扣除工资。
(三)月内累计旷工2天,年内累计旷工5天的,为严重违纪,给予辞退处理;
连续旷工3天的,视为单方面与公司解除合同,作自动离职处理。
(四)自动离职的人员暂时不结算薪资,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将从薪资中直接扣除,薪资不够扣除的,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各类假期规定
第十条病假
(一)因病不能上班而病休者,须请病假。病休1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
(二)请病假最小单位为0、5天,病假期间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第十一条事假
(一)因私事不能正常出勤,须请事假,由直属主管及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离岗;
(二)请事假最小单位为1小时,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三)半天以上的事假,如有年休假余额,应优先选择请年休假;
第十二条婚假
(一)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婚假;
(二)婚假天数
1、员工早婚(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2、员工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15天婚假;
3、员工再婚仅享受3天婚假;
(三)婚假在结婚注册之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婚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四)员工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结婚,可休1天婚检假;
(五)婚假、婚检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三条丧假
(一)员工亲属(限于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丧亡,可休丧假。
(二)丧假一般为3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但累计不超过6天,丧假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一次性使用完;
(三)丧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四)丧假期间包含公休日。
第十五条计划生育假
(一)孕期产检假
1、怀孕期间每月给予1天孕期产检假;
2、孕期产检假按正常工资发放。
(二)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30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6、怀孕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72天产假;
7、产假期间按基本工资100%发放;
(三)陪护假
1、男员工在配偶产假期间可以享受15天陪护假;
2、陪护假期间按正常工资发放;
第十六条年休假
(一)根据员工在公司连续服务年限来配给相应年休假天数,公司每年1有1日配给当年休假天数。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年休假为5天;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年休假为10天;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年休假为15天;
4、员工不满1年,报到日期为7月1日之前,下一年年休假为5天,报到日期为7月1日之后,下一年年休假为3天;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再享有当年年休假;
1、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2个月的;
2、员工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3个月的;
3、员工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上年度累计请病假超4个月的
(三)年休假最小单位0、5天,年休假按正常工资计发;
(四)年休假按原则要求在配给年度休完,如因工作原因不能在配给年度休完,可累计跨年度补休,仍未休完的,不再累计;
第十七条工伤按按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八条法定节假日
1、春节3天
2、清明节1天
3、元旦1天
4、国庆节3天
5、劳动节1天
6、端午节1天
7、中秋节1天
第五章请假制度
第十九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请假、调休需提交纸质的请假申请单;
(二)员工请假、调休,如困不可预见因素未能及时提交纸质请假申请单,应采取电话请假,通知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且上班第一天补齐请假手续,否则按缺勤处理;
第二十条请假审批权限
(一)员工请假1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核准;
(二)员工请假1天以上3天(含)以内,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复核准;
(三)员工请假3天以上,部门负责人初审、总经理复核、董事长核准;
第六章弹性上班时间
第二十一条如因工作需要,周一至周四晚上加班超过20:30,则第二天上班可以推迟9:30
第二十二条弹性上班时间必须有前一天晚上20:30打卡记录,否则不满足弹性上班时间要求,按迟到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之前发布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的废止与修改权在公司,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
附件一:补卡申请单
附件二:出差申请单
附件三:请假申请单
附件四:加班申请单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考勤汇总
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三)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两小时计,第三次以四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四)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3日或1个月内累计6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一)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之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之责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并施行。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