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为大家精心整理了财务管理制度(最新9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为了更好的履行会计人员在现场工作中对资金管理、监督和控制的基本职责,使工地上的资金能及时、合理、有效的正常运作,清楚的反映资金来源及流向,规范工地上财务部门与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往来手续,根据公司各项目管理规定和工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工地财务管理制度》,望工地各部门紧密配合,认真执行:
一、工程项目进场初期:
(一)工地银行账号的建立:
1.工地进场后,财务人员应及时在工程项目附近当地银行开设正式公家银行账户;因特殊原因不能开设正式公家账户的工地,工地出纳应开设私人银行账号,私人账号应开通电话银行业务,电话银行查询密码只能告诉工地项目经理、会计,方便对银行账上余额查询及实时监督,私人银行账号禁止出纳存取私人款项,以便查询。
2.开设公家账号的工地,“私章”“支票”由出纳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保管,每笔业务发生时出纳应作好票据领用登记簿并及时收取银行回单并以此入账,登好“银行日记账”,月底及时作好“银行余额调节表”,交会计审核,作到账账相符。
(二)对新进工地进行财产清查:
财务人员需配合工地项目经理、机械主管、设物部门对工地的新进设备及其他工地的调拔设备及材料进行盘点,作好盘点清单,并及时和公司总部设物部负责人进行核对及评估,然后分类入账,其中:
1.金额在两万元以上的设备入固定资产,根据公司设物部统一的计提标准逐月提取并上缴公司指定账号。
2.金额在三百元至两万元以内的生产机具列机械费中的“小型机械”科目;后勤用
的电脑、空调、蒸饭车等列科目管理费用中的“低值易耗品摊销”科目。
3.调拔的材料经整理好清单后由总经理,设物部经理、公司财务经理和双方工地项目经理确认好评估单价及金额后,由双方工地会计核对并上报公司财务部备查方能入帐,借方列入库存材料,贷方列“内部往来-**工地”科目。如双方未达成协议,暂不入帐,但每月报表附注栏上应备注清楚。
(三)投资款的确定:
出纳、项目经理、总经理需协助会计人员核实新工点投资款金额及投资人,并及时列入实收资本科目。
(四)人员清查:
财务人员需对工地上进场人员进行清查,作好人员增减统计,确认其工种并拟定“员工花名册”(附表),每月月底再对工地员工进行一次清查,作好“员工统计表”(附表),并及时抄送项目经理、生产主管、设物部、食堂各一份;作好“电话通讯录”。方便各部门工作上的联系并电脑备份。
(五)考勤制度的建立:
工地财务部必须建立考勤制度,根据情况,保底人员工资考勤日期以每月初一至当月月底进行考勤,不能随意更改。“考勤表”(附表)出纳应及时发放给工地指定的考勤人员,其中各班组的考勤由班组长负责每日考勤,考勤表放生产主管处,生产主管负责监督,月底由生产主管及工班负责人签字有效;后勤人员也由生产主管负责考勤;由公司代付工资的外派人员考勤表可由财务人员考勤,月底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上传回公司,所有考勤月底由出纳统一收集,并进行核实,核实标准如下:
1.负责核实考勤人员是否准确填写考勤月份、员工的姓名、职务及工天,考勤表严
禁任意涂改或字迹潦草,如有发现,会计人员有权让考勤员重抄一份。
2.负责核实每名员工当月工天、工时和每一页的`员工工天或工时汇总是否相符,考勤表上考勤员、班组负责人、生产主管及项目经理是否签字确认。如有缺勤应有请假条并有项目经量及请假人签字有效,作为缺勤扣除工资的依据。
3.核实无误后,出纳根据考勤表拟定一份员工当月“员工考勤汇总表(附件),及时粘贴在食堂外或显眼处以备员工核实。
4.每月考勤表作为填制“工资支付书”及“分包队员工工资”的依据,工资发放以后,考勤表及请假条作为附件紧随“工资支付书”或“分包队结算单”一起粘贴。
5.考勤表每月一式两份,财务一份作账的依据,生产主管一份备查。
(六)工资基数及承包协议的确定:
工地财务部协助项目经理及总经理制定“员工工资基数表”(附表),收集工程内部“承包合同”或“承包单价”(必须要有公司经开部经理、项目部经理、承包人签字确认)以此作为以后人工费及分包结算的依据。否则会计人员有权不予结算。如有工资基数或分包单价变动,项目经理必须要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会计人员,以此作为结算的标准。
(七)食堂管理及监督:
1.食堂采购报账手续:每次食堂采购后,炊事员必须轮流过称核对采购清单,无误后,食堂采购应把当天采购的发票重新工整,认真的抄写一式三份,并且由食堂点收人员、采购人员签字确认,一份及时送交财务冲销食堂采购借支,一份粘贴在食堂外以备员工监督,食堂采购人员自己留底一份备查。
2.采购借款时作账方式:借:其他应收款-食堂采购 贷:现金,月底冲账时作账方
式:借:其他应收款-未扣生活费 贷:其他应收款-食堂采购,月底,食堂采购无余额;根据大小食堂的不同,或各工班食堂的不同,“未扣员工生活费”应该列明细科目,不能混在一起。
3.工地员工食堂以刷卡形式就餐的,财务人员要定期维护,保证电脑能正常运行,每日备份、每月备份并及时打印有效数据,要做到电脑里随时都能查询每一员工的就餐
数据并打印,方便结算。月底所有就餐人员就餐数据必须打印一份以作备查。
4.工地员工食堂以“平摊”形式就餐的,会计人员应对食堂“就餐人员考勤表”进行实时监督。根据当月的“其他应收款-员工未扣生活费”和各食堂的“就餐考勤表”平摊员工当月生活费,拟定“员工未扣生活费清单”(附表),食堂负责人及采购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并且电脑备份,一份作为员工工资发放或人工费结算时扣回的依据,一份粘贴在食堂外以备员工核实。
二、工程项目施工期间:
(一)账务基本处理:
1.个人借支程序(参考借支流程 附件):项目经理同意借支时,在会计人员的指导下员工应认真、清楚的填写借支单,具体内容为“日期、职务、承包班组、姓名、事由、大小写金额” →会计在借支前应该确定该员工是否超支,如果超支,会计有权不予借支,并通知项目经理及出纳,否则,超支金额由会计一人承担。如正常借支,会计必须签字证明。特殊情况,超支仍要借支的行为,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后才能予以借支,项目经理没有审批权。→会计监督并交项目经理审批,项目经理审批时应签上“同意借支、名字及年月日”,审批金额应和借支金额相符→借款人将项目经理审批好的借支单交出纳处在借支单“领款人签章”上再次签字确认后领取现金。借款人交现金冲销借支时,出纳必须开收据由经手人及会计签字确认。
借支单填写必须清楚整洁,严禁涂改,如有发现一律退回重新填写。
2.报账程序(参考报账流程 附件):经手人在财务室领取单据粘贴薄(附件)→在会计的指导下分类整齐的粘贴好→经手人在粘贴薄上“经手人栏”签字确认,填写好报销日期、大小写金额、报销单据张数,并在每张发票背面签字确认其姓名及职务,依照实际情况注明清楚用途、事由或使用人。(其中采购员报销时,材料采购的发票后面应紧跟入库单,入库单上要有采购人员和库管员、材料主管、会计的签字)→由会计人员核实好金额、日期、摘要及单据张数后,填写好记账凭证,并在粘贴薄备注栏签字复核。→经手人将会计人员审核好的票据交项目经理审核,项目经理必须要在每张发票后面清楚的签上自己的名字(或名字缩写)及日期,审核情况是否属实,手续是否完备,如果属实即在粘贴薄的审批栏上签上“同意报销**金额,名字及年月日”。(如有疑问退回
重新按报账程序来执行)。→经手人将项目经理审核好的票据交出纳处报销现金;若是冲销以前借支会计必须开收据由经手人签字确认,经手人留底一份。
票据报销完后,根据业务性质,应在原始发票上面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转账”章,如有发票清单、入库单、应盖“附件”章。
(二)项目经理在财务管理上的权限及职责:
1.各项目工地上所有经济业务实行项目经理一支笔审批制度,一切收支合同、协议、发生的所有收入、费用,必须经项目经理审批签字后才能生效。
2.各项目经理应监督并配合财务人员严格遵守公司颁发的《会计制度》《工地财务管理实施条例》,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分公司财务部长反映,经公司总经理及财务经理同意并签审后才能按新制度执行,项目经理不得对驻地会计施加压力并擅自修订相关财务制度。
3.项目经理应积极配合公司下派的会计稽查人员开展工作,如有任何会计业务上的问题可向会计主管反映并及时沟通。
4.对于工地上有人对财务人员因执行制度而发生的打击报复行为,项目经理应予阻止并对打击报复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经济处罚。
5.各项目经理对公司下派的财务人员无解退权,如发现财务人员品行及工作有任何问题应及时向会计主管或公司财务经理反映,共同协商解决。
6.在财务审批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如下:
(1)项目经理在审批工程款、其他收入时,应签上“同意列收**金额姓名及年月日”字样;
(2)在审批个人借支业务时,应签上“同意借支**金额、姓名及年月日”字样;
(3)项目经理在审批费用报销的业务时应签上“同意报销**金额、姓名及年月日”字样;
(4)项目经理在审批货已验收入库,款未付的报销发票等,财务挂应付账款的业务时,应签上“同意挂帐**金额、姓名及年月日”字样,以后还相应款项时签“同意还款**金额、姓名及年月日”字样;会计负责监督并照此执行。
7.各项目工地与信通公司其他工地的往来款项必须通过总经理同意,项目经理无权
擅自调用,各项目会计有此现象必须及时向分公司会计部长或片区会计主管及时汇报。
8.除招待费、特开款、项目经理自己的差费,工地上发生的其他费用项目经理应指定其经手人,(例所有材料及设备采购必须要由采购人员经手)由经手人统一报销,项目经理和财务人员负责监督。
9.工地上设备、材料采购一律按物设部相关制度条例执行,项目经理严禁亲自采购
并报销。
10.项目经理应监督所有工地上的营业外收入,如处理废旧物资、经理部工程进度奖金等应如实在财务室入账,不得在工地上私自处理。11.工地上承包班组结算应要有承包协议,协议由项目经理、生产主管、技术主管、会计、物设主管、共同拟定,由项目经理与承包人及公司经开部负责人三方签字后才能
生效,会计以此执行工程结算,没有承包协议会计有权不予结算。
12.外欠款项项目经理应监督设物部采购人员当月对清当月入账并在财务挂应付账,在当月会计报表入实反映,有特殊原因应监督会计在当月成本分析表注明其原因,不得隐瞒或跨月反映。
13.工地上项目工程款或其他收支应由出纳亲自经手办理入账及转账手续,并存入出纳专用的私人银行卡,出纳每收一笔工程款、投资款或营业外收入款项时,项目经理、会计应监督出纳填写“当月工地收入明细账”(附表)一月一份,由项目经理保存,项目经理当月汇总金额应和会计报表上的资金收入相符。
14.项目经理在报销招待费时应注明清楚每一笔的事由及招待部门,发票每张应签字确认。
15.工地上所有发生的特开款项,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应详细注明原由;金额在5000元以上包括5000元,会计需得到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注:各片区负责经理也有审批权)方能报销,并以例“付**设备租赁费”等形式给予报销,列入管理费用-招待费,事后会计应及时交总经理补签。否则先由项目经理以个人借支的形式进行支付,事后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销,冲减项目经理借支,会计应依此审核为标准。项目经理招待费借支应随时保持在5000元以内,以作备用。
16.项目经理的私人借支不能超支(以工资为基础),如有特殊情况应由总经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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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任务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手段,促进学校财务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加强核算,加强资产管理,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提高学校理财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校长对学校的财务(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总责任,校长可以亲自主管财务管理工作,也可以授权副校长分管学校财务工作;学校费用开支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经费制度。学校校长及行政领导必须带头严格遵守执行并支持财务人员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制度,保障财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能和正确地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和权限不受侵犯和打击报复。
第四条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财务政策法规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对学校财、物进行全面科学管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认真履行财务监督职责。
第五条财务人员要做好财务日常事务工作,认真做好原始凭证的审核,抵制各种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做好算账、对账、报账工作,做到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第六条学校成立财务审核小组,负责监督和审核学校财务管理情况。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条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国家预算支出分类和不同的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安排使用。
第八条事业收入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事业收入必须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和省市教育部门所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和超标准收费,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第九条学校依法使用区财政局规定的收费票据,保证票据如实填写,印章齐全。
第十条学校接受捐赠应按《深圳市学校(园)接受自愿捐赠的办法》规定执行,加强对接受资金和财物的报批、入账、登记等管理工作;捐赠者没有明确使用意向的,原则上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一条学校的各类收入要及时收存入账,纳入财务管理体系,防止不收、漏收、少收或错收。预算外资金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代收代管费坚持“期初预收,期末结算,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所有财务收支活动都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支出实行预算管理。学校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是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
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政规章制度和上级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专款必须专用。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财务开支预算是财务部门的重要职能。财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财务计划、预算,正确地执行单位预算,支持和促进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第十五条财务开支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原则是:按权责审批,协管财务副校长、总务负责人负责审核签字,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报账人员要严格按财务法规制度办理一切经济往来,有权拒绝办理一切不符合财务法规制度的付款和结算。
第十七条公款不得私借,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一律要填写借款单,由部门主管签发意见,校长审批方可借支。借用现金应在工作完成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结账。如第一次借款未清,一般不予办理第二次借支。
第十八条报账人员定期到政府财务管理中心(国库支付中心)办理报账(每周1到2次),并做好账目核对,确保账账、账款相符。
第四章结余管理
第十九条结余是指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二十条 学校的结余按照《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深龙府办[20xx]91号文件《关于龙岗区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结余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专项结余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可另行安排使用;一般结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
第五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是学校教育教学的主要劳动资料,是发展教育、保证教学的重要物质基础。
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如图书馆图书、课桌椅、学生宿舍床、柜等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学校固定资产一般分为七类:房屋和建筑物,交通工具,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校长对固定资产管理负有管理责任,总务部门负责人对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负具体的组织管理责任。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的管理由财务室、保管室和使用部门三方共同参与。按照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制。部门的负责人为其部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人。使用个人为其使用或保管的固定资产管理直接责任人。
责任人有管理所属固定资产和使用所属固定资产的权力,也负有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要适当赔偿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财务室和保管室按统一分类标准分别设置账卡电子化管理,其中财务室以价值管理为主,保管室以实物管理为主,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使用及保管,三方相互配合,定期查对,保证账、卡、物相符,以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和使用人员领用或内部调拨固定资产时应到总务处(保管室)办理相关手续,发现固定资产闲置、损坏、丢失、被盗时及时通知总务处(保管室)。
第二十六条每年十一月份为固定资产清查月,财务室应会同保管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核对工作,并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存在闲置浪费,是否需要报废等情况进行登记。对损坏、报废和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学校领导批准的前提下,按照《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规定申报
批准后及时调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账和处置固定资产。
负责固定资产账目的财务人员、实物保管人员和使用责任人员,调离工作岗位需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七条学校固定资产转让需报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政府、财政部门规定有抵触,按国家、政府、财政部门规定执行。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月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财务人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总经理,并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公司领导的检查监督。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和辅助帐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财会人员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帐。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帐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帐,出纳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帐与银行对帐单逐笔进行核对,并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帐款的管理
1、应收帐款的管理:
(1)进行业务收款之前,财务人员应根据将发生业务的数量,准备好收据、发票,收据、发票数量应略多于将发生业务数量;
(2)出纳人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
(3)会计人员当天根据原始会计凭证编制会计记账凭证;
(4)每日收款截止后,出纳人员应保管好所收款项;
(5)项目收款结束后,核对账、款无误后,出纳人员将所收款项存入公司账户;
(6)会计人员于每月月终登记会计账簿。
2、应付帐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在当日进行帐务处理,并登记相应的帐簿。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能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
3、现金出纳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为加强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收入管理
机关收入应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账,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机关的房屋出租,应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指定专人负责收取租金。
第二条 经费开支审批
机关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本单位的具体规定(略)
第三条 经费开支报销规定
经费报支要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当月的票据当月报销,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资金结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不能用现金支付。
发票(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内容:
①单位名称;
②填制日期;
③款项内容(用途)、金额;
④填制单位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或单位公章)。
凡从外单位取得的发票(原始凭证),一般应为正式发票或财政票据,并盖有填制单位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票据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多联套写凭证,不得拆开分张单写。禁止白条报支有关费用。
1、办公费。核报各种办公用品时,必须附按发票规定的品名、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开具的发票。若一次性购买办公用品较多,无法在发票中写明,可附上购物清单并加盖销售单位的发票印章。办公用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购置,符合政府采购的支出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其他科室所需办公用品按规定手续到办公室领取,不允许自行购置。
2、电话费。注意节约电话费的开支,单位公用电话原则上用于公务活动,严禁拨打语音、小额支付等特殊服务电话。
3、水电费。加强水电管理,压缩水电费支出,从严控制办公用电用水。家属楼家庭用水用电和单位出租的门面房暂未向供电(水)部门直接交费的,由办公室2人以上抄录各用户电(水)表数,据实收费后统一交机关财务。
4、车辆维修费。机关车维修应由司机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表”,报请主管领导审批,然后将车辆交付定点维修厂维修,如发现有新增维修项目,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车辆修好结束后,司机应将维修单带回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车辆维修单,定期与维修厂核对,审核无误后将票据(修理厂家的维修明细结算清单)转交给车辆管理人员履行结账报销手续,经领导审签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维修款项。司机补助按机关规定执行。机动车保险按财政局要求统一办理。
5、交通费。按照办公会研究制定的费用标准,单位的具体规定(略)……全年费用总额不能超支,结余部分可结转下年。
6、差旅费。差旅费报销标准严格按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外出学习、培训等所需经费报销必须附主办单位通知文件,并经领导审批。报销内容主要由交通费(车、船、飞机等)和住宿费(培训费、会议费、餐费等作单独列支)组成。外出进行招商考察活动经费支出须经领导批准,并事先编制经费预算,报销时不允许超出预算。如通过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凭旅行社开具的发票作为报销票据,报销凭证需附考察活动支出明细单。
7、会议费。各科室承办会议,必须先列出会议经费预算方案,由主管领导审查,报办公会批准。报销会议费应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人员签到单、会议费预算审批表、会议费结算清单和会议费的发票。凡超出审批标准的会议费,不得报销。赴国内出差等公务活动经领导同意后应按当地现行规定的差旅费、会议费项目标准由经办人持真实有效的原始票据据实到财务部门报销。
8、接待费。公务接待一般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标准统一安排,接待经办人员每周将接待情况列出详单,报请领导审批后转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根据接待清单,定期与饭店核对,无误后由接待经办人员履行签字报销手续,最后财务部门予以支付款项。
9、慰问费。在职干部职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问意见,经领导批准后组织慰问。慰问费标准科级干部200元,处级干部300元,离退休人员另行规定。
10、修缮费。所有修缮项目(包括零星修缮费)应编制预算,按照有关规定确定施工方,并签订施工合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凭合法正式的原始凭证。修缮项目竣工后,应编报竣工财务决算和修缮项目明细单,报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或余款。
第四条 往来款项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时,由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主管领导审核,报请领导审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借款手续。
2、预支的差旅费,在出差人员返回7日内应结清;零星购物借款,应在收到发票15天内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5天。前次借款未还的,不得办理新的借款。出纳人员要加强对借款情况的清查,及时催还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给个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条 政府采购
机关大宗、大件物品采购,较大支出的维修及各项长期支出活动,要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公开招标购置或决定施工服务单位,以节约开支。所有物品采购、经费结算必须由财务人员参与、两人以上经办,并在单据上签字;其他科室人员如需报销,须经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并报请领导审批后方可支付款项。
第六条 票据、印章管理
收款票据、印章应分别指定专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据、管票据的不管章。票据领用时要进行登记。出纳人员在收到款项时,必须按款项的内容开具票据(除财政正常经费拨款无需开票外),并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作废的票据(一式三联)应同时加盖“作废”章。
财务专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会计和出纳分别保管,超出正常业务范围用章必须事先请示领导批准。
第七条 固定资产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单价在规定金额以上(一般设备500元,专用设备800元)的购入物品,都应记入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要指定专人管理,并将固定资产进行分类分项登记、编号,建立财产管理卡片,会计账簿必须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末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
2、固定资产一律不准私人侵占或带回家用,严禁以物易物或赠送、转让。机关工作人员调离本单位时,必须将借用或领用的设备、图书等归还,并由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签字清账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否则由管理人员负责追回或赔偿。
3、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购进的资产要由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验收并登记固定资产实物帐。固定资产购置应做到资源共享、优化配置,避免重复购置和闲置。
4、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与固定资产管理人员核对后,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表”报局领导批准(必要时报财政审批)后方可核销,任何科室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处置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必须纳入局机关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和财务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确保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和实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按有关规定办理盘盈盘亏手续。对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第八条 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敬业爱岗,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参与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采购合同的评审工作。
9、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10、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1、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强本部门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本部门工作人员素质。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00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裁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由总裁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总监岗位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财务总监组织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及程序。
3、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4、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5、参与项目部与施工队、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的结算。
6、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执行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方法,监督执行会议决议。
7、负责全公司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学习的工作,合理协调各岗位工作,并考核财会人员工作业绩,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
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9、负责会计监交工作。
财务部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1、清楚工程整体概况,包括规模、合同额、所需主要材料、开竣工时间及项目部人员构成等。
2、理解并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确回款条款、总包方代扣费用项目及税金缴纳方式、保函期限等,并结合合同督促项目部回款。
3、按照各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时督促各项目部报帐,核对上月计划执行情况。
5、及时、准确核算各种原始票据,并制单入帐。
6、准确把握各项材料采购、分包劳务合同,按合同执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据合同、财务帐、工程预算进行审核。
8、工程完工后,准确核算出工程成本,编报工程成本表。
9、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综合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4、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5、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6、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7、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出纳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6、完成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票据
1、票据的种类: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票据的报销要求:
(1)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二、凭证
1、凭证的编号:凭证统一使用记帐凭证,按时间发生先后顺序统一编号,编号要求使用号码打印机。
2、凭证的编制人员:凭证执行谁负责谁编制,编制后应及时签章,各项目工地由专职会计进行具体分工。
3、凭证的填写要求:要求用楷书书写,字迹要清晰,摘要栏要求详细、逐行填写,不得省略,各级科目统一使用,整个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4、凭证的审核:对于会计人员编制的凭证,实行交叉审核;最终由财务负责人进行最后审核。凭证的审核必须及时,以防因记帐不及时造成核算控制的滞后,原则上所有凭证必须在编制后的第二天审核完毕,第三天登帐完毕。
5、凭证的保管:凭证统一由一名财务人员进行装订、保管,此人对凭证的总体情况负责。
三、帐簿
1、由于会计核算均使用电算化,大部分帐簿由电脑自动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帐簿: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应付帐款明细帐、工程施工明细帐、工程材料明细帐。
2、以上各帐簿由相应负责人进行记录。
3、以上各帐簿的记录应使用楷书,书写清楚,按月合计,按季度进行累计。如果有填写错误应使用划线更正法或红字冲消法,并由经办人盖章。
四、报表
1、报表分为对外报表和对内报表。
2、对外报表为向各主管机关报送的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其他报表。
3、对内报表为公司内部要求填制汇总的各种报表,内部报表有:按部门分类的管理费用表,按区域、人员分类的经营费用表,按工程、供应商进行分类的进货付款表,按工程分类的项目管理费用表,按供应商、工程进行分类的应付帐款表,按工程、分包队伍进行分类的预付帐款表,以上报表为按月填报;工程成本分析表,在工程完工时,结合预算、结算、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的报表。
4、以上报表由指定会计负责进行编制。并建立相应的编制审核程序。
五、主要科目解释
1、预付帐款:此科目用来核算所有分包队伍的付款情况,因此凡是分包队伍的付款均使用此科目进行核算。
2、应付帐款:此科目用来核算所有供应商的进货和付款情况,因此凡是供应商的进货和付款均使用此科目。
3、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科目用来核算所有工程的直接成本,按照二级科目工程项目名称,三级科目工程成本明细项进行核算。
4、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用来核算公司各部门,常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二级科目部门,三级科目具体明细项目进行核算。
5、经营费用:经营费用科目用来核算业务部门的所有费用,按照二级科目人员,三级科目具体明细项目进行核算。
六、应付帐款的确认原则:
应付帐款的确认直接关系到工程的直接成本以及公司的欠款,因此应付帐款的确认应遵循谨慎性原则
1、用经过工程现场相关人员签字的原始入库单原件和供应商的发货清单确认应付帐款和工程施工,以降低因传真不清楚而造成的错误。
2、使用经过采供部、财务部要求的会签单确认应付帐款和工程成本。
3、对于应付帐款已经确认需要调整的情况:如果是现场入库错误应由现场出具调整说明,并结合材料部门的定料单,财务部门才能予以调帐;如果是因为材料人员对材料价格等计算错误的情况,应由材料
人员出具调整说明,并需附原书写错误的入库单复印件,财务部门才能予以调帐。所有调帐必须经材料部门和财务部门最高主管领导签字。
处罚办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货币资金具有流动性大、变现能力强的特点,应重点加强货币资金业务执行的过程控制。
第三条、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降低货币资金的使用成本,有效地控制企业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各企业要制定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五条、各企业要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配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六条、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即:授权审批与执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执行与审核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执行和记录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分离:记录与保管货币资金的岗位分离。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对货币资金业务要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第九条、为保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的正确无误,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十条、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并上报审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
第十一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三章、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二条、要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十三条、必须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现金的开支范围。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十四条、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现金出纳员对库存现金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五条、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严禁白条抵库,公款私存。
第十六条、对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强对银行结算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第十八条、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要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逐日登记银行存款业务。并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四章、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要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二十二条、加强对银行预留印鉴的管理。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必须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二十三条、按照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银行出纳人员不得擅自支付手续不完备的任何款项,对银行凭单和其他结算单据要妥善保管和正确有序的传递,并按银行结算的规定办理各项存贷业务。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各企业要建立对货币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机构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货币资金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货币资金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二)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货币资金支出的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三)支付款项印章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理付款业务所需的全部印章交由一人保管的现象。
(四)票据的保管情况。重点检查票据的购买、领用、保管手续是否健全,票据保管是否存在漏洞。
第二十六条、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范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企业财务制度》、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运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在加强战略控制和运营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法纪,旨在提高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全方位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加速践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工作中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主体上,服务于各项战略制度;细节中,勤俭节约、高效务实,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把控运营监控,降低费用消耗、增加积累、灵动筹资、科学投资。
一、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并设置主办会计、成本会计和出纳等会计岗位。
第四条 财务部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的制订与分解,编制并下达企业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并上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指导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参与经营核算管理,反映、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自行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向总经理上报各项基于财务筹划的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六)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部门关系,指导各部门财务数据填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解释财务制度中涉及到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细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七)对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深入沟通,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传递及时;
(二)坚持经济效益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相关指标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向总经理提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的制订与分解,编制并下达企业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并上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指导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参与经营核算管理,反映、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自行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向总经理上报各项基于财务筹划的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六)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部门关系,指导各部门财务数据填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解释财务制度中涉及到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细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七)对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深入沟通,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传递及时;
(二)坚持经济效益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相关指标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财务计划,参与监督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积极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国家机关的沟通和联系;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一)相关成本项目凭证、账簿的编制,如,原材料、产成品等;
(二)进行产品成本分析,编制成本报表,参与项目生产管理;
(三)规范监督公司材料领用情况,复核监督仓库期末盘点,监督相关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议方法解决方案;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现行的《现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认真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的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领用登记簿,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及时与银行沟通,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其他财务人员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核算办法及细则
第九条 会计年度按公元纪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主管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年一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内部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本公司严格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行政法规,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助理、主管副总经理或指定专人监交。
其他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主管监交。
第十九条 本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共分为五大类: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生产设备(生产线、设备);
(三)电子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
(四)运输工具;
(五)其他设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及建筑物20xx年;
(二)生产设备20xx年;
(三)电子设备3年 ;
(四)运输工具5年;
(五)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3%-5%作为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其购入下期计提,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后各期不计提。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税负等费用合计作为原值(税法规定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抵扣);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材料及人工费;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处连同其他职能部门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第二十条 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后勤部编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采购、销售与仓储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切实提高购销存等各环节的管理效率,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智能化。
三、现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支票由出纳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列,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三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人员签字)、主管人员审批。填写金额要准确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四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第二十五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及时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须由银行审核的,以最总审核数为准),超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借据),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其他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一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二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下月初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三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账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收支,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四、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六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会计主管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七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主管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八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处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理顺财务管理关系,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强化财务管理的功能,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特指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
二、财务管理体系
第一条公司按照统一管理、分级核算的原则,设置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财务人员,并按岗位责任制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公司董事长、总裁领导财务会计机构、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等有关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及本制度。公司总裁对公司财务活动实行统一领导,负责组织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即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财务部
第三条财务总监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受董事长和总裁的委托全面负责公司各项财务管理工作,直接对总裁和董事长负责。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本公司直接委派;子公司财务部接受本公司财务部的业务领导。
三、公司会计政策
第一条会计准则及制度
自xxxx年xxxx月xxxx日起本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新会计准则,即《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第二条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除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外,各项资产均按取得时的历史(实际)成本入账,如果以后发生资产减值,则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第三条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月xxxx日止。
第四条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六条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1)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条金融工具的确认与计量
(1)分类:金融工具分为下列五类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b.持有至到期投资;
c.货款和应收款项;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其他金融负债。
(2)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债券利息的,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c.应收款项: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入账金额。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融。支付的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的,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e.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除《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三种情况外,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a.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应当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b.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企业应当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c.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应当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d.企业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应当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4)金融资产减值的处理
期末,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a.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b.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及经单项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并确认减值损失。在确认减值损失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减值损失。
第八条应收款项坏账确认标准、坏账损失核算方法的核算方法
(1)坏账确认的标准
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程序清偿后,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
(2)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公司根据期末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在期末分析其可收回性。对预计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债务关联方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并且不准备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或无其他收回方式的,则对预计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对剩余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应收款项账龄计提比例
1年内xxxx%
1至2年xxxx%
2至3年xxxx%
3年以上xxxx%
第九条存货核算方法
(1)本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开发成本、出租开发产品、开发产品、周转房、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计量: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前期开发费用、建筑成本、公共配套支出、资本化的利息、其他直接和间接开发费用,开发产品成本结转时按实际成本核算;库存材料和库存商品结转成本时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a.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当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有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b.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第十条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计价政策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是指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公司按照成本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同时满足
(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
(2)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的标准、分类、计价、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
a.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b.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固定资产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旧。但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按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值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计算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255%3.8%
机器设备105%9.5%
电子设备55%19%
运输工具55%19%
办公设备55%19%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公司按固定资产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单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与固定资产有关的更新改造等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二条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在固定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期末,公司按在建工程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单项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第十三条无形资产计价、摊销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其实际成本按实际支付的价款确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支出不再调整。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公司按无形资产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其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第十四条资产组的认定
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公司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作为资产组的认定标准。同时,在认定资产组时,充分考虑公司管理层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方式和对资产的持续使用或者处置的决策方式等。如果几项资产的组合生产的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存在活跃市场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这些产品(或者其他产出)均供内部使用,在符合资产组认定标准的前提下,可将这几项资产的组合认定为一个资产组。如果资产组的现金流入受内部转移价格的影响,则按照公司管理层在公平交易中对未来价格的最佳估计数来确定资产组的未来现金流量。资产组一经确定,各个会计期间均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第十五条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按以下原则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e.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a.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该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b.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公司将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按长期投资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则按其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第十六条商誉
商誉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下,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初始确认后的商誉,应当以其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则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均不再转回。
第十七条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第十八条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借款费用已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a.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b.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第十九条收入实现的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在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对于外购房地产开发产品的销售,以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对于自行开发的房地产开发产品的销售,以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合同,将开发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者,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并符合上述销售产品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确认。
(2)提供劳务:在资产负债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的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a.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经营租赁收入金额,在能够合理估计合同能完整履行的情况下,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分摊确认;如未能合理估计合同履行情况下,按照实际收取的租金金额确认。
第二十条租赁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第二十一条政府补助
确认原则: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予以确认: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计量: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第二十二条所得税
所得税按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公司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期末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第二十三条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不同合并方式的会计处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公司编制合并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被合并方的各项资产、负债,按其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利润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在合并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合并现金流量表包括参与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其次在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公司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如果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也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合并程序及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公司编制。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四、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会计内部控制是指本公司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
第二条会计内部控制基本目标
(1)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2)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三条会计内部控制基本原则
(1)会计内部控制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2)会计内部控制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会计内部控制的权力。
(3)会计内部控制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会计内部控制保证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会计内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会计内部控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四条会计内部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第五条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损和流失。
第七条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投资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
第八条公司建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建立项目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项目的预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的会计控制,防范决策
第九条公司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第十条公司加强对筹资活动的会计控制,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筹措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在制定商品或劳务等的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等销售政策时,充分发挥会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成本费用标准,分解成本费用指标,控制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公司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担保标准和条件、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第十四条会计内部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第十五条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公司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第十六条授权批准控制要求公司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公司内部的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第十七条会计系统控制要求公司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第十八条预算控制要求公司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制度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第十九条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公司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条风险控制要求公司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第二十一条内部报告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第二十二条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会计内部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会计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第二十三条公司重视会计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会计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会计内部控制的贯彻实施。会计内部控制检查的主要职责是:
(1)对会计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2)写出检查报告,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3)对执行会计内部控制成效显著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反会计内部控制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公司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公司会计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委托公司会计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对会计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预算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管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核心,实施“统一管理,分级控制,全员参与,增加效益”的管理原则。
第二条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公司全面预算管理的组织机构包括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办公室及预算责任单位。预算管理委员会是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最高管理机构,以预算会议的形式审议各项预算事项。预算管理委员会组长由总裁兼任,委员会成员由副总裁、财务总监财务部、投资部、行政部各部门负责人及子公司负责人组成。预算管理办公室设在财务部,为处理全面预算管理日常事务的职能部门,预算办公室主任由财务总监兼任。预算责任单位是预算管理的执行层,由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组成。
第三条预算管理体系包括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控制两个环节,涉及到公司所有部门及各子公司的各项业务和经营活动。
第四条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制定的下年度经营总目标制定公司下年度经营预算目标;
第五条预算管理办公室将年度经营预算目标先行分解到各部门,制定《部门预算目标纲要》,各部门按部门预算目标要求及实际情况制定部门预算;
第六条预算管理办公室将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汇总并编制整体预算,由预算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逐级审批;
第七条财务部及相关部门制定预算执行考核标准,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后下发给各部门;
第八条各部门若有超出预算支出项目,须报预算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预算管理办公室负责汇总各部门实际发生数据,并编制《月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表》,报财务总监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预算管理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季度预算分析会议,决定考核、处理或修正季度预算意见;
第十一条预算管理办公室汇总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在财务总监审核后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再上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方法
公司预算编制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首先,由预算委员会提出公司的参考性目标,并逐级分解下达;然后,从各预算责任单位开始,依据公司参考性目标对本单位的要求,编制本单位预算,建立公司预算平台;最后,从这个平台出发,向上汇总成公司预算,向下细化出各预算责任单位内部各层级的预算。
第十三条预算的分析
每季度结束后,由预算管理办公室汇总并分析上季度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各部门对于本部门执行状况进行总结,公司预算管理委员会召集季度预算分析会,就预算执行状况进行全面总结,并且根据考核办法做出处理决定,对由于特殊事项而出现的超出预算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分季度预算做出局部调整或时间调整的决定。每年度结束后,对上年度全年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报董事会审议。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预算责任单位应严格执行预算,不断调整预算偏差,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未经批准不得任意调整预算。因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的,主要指由于市场出现预测外大幅波动、国家宏观政策突然调整以及其他造成预算与实际严重不符的突发意外事件等。
第十五条预算与绩效考核
预算有关数据是关键业绩考核指标计算的数据来源,预算的执行情况应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
六、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第二条各单位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第三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条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五条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第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及总裁批准后提取。
第七条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经主管和有关人员审核后,出纳人员才能据以付款,在付款后,应加盖“现金付讫”字样,妥善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八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并结出库存余额。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如出现长短款,应向财务负责人汇报,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
第九条不得用白条抵冲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帐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
第十条公司应安排出纳以外的其他人每月对出纳库存现金至少检查核对一次,验证帐实是否相符,情况异常时应进行突发性检查。
第十一条银行账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是公司为办理结算业务、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而在相应金融机构开设的基本帐户、一般结算帐户和专用帐户。基本帐户:是公司为办理基本的、主要的资金结算、现金存取等业务而开立的主要帐户;一般结算帐户:是公司为方便资金结算业务而在就近的金融机构开立的基本帐户以外的辅助帐户;专用帐户:是公司为办理某些特殊业务或专门业务,按国家规定必须开立的某些有特殊用途的补充帐户。
第十二条银行账户开立的管理程序:由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申请,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报财务总监、总裁审批后,交由出纳人员具体办理。
第十三条公司的银行账户仅供本公司收支结算使用,不得出借银行户头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第十四条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而获取的资金收入原则上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一般结算账户原则上只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其资金来源可以根据需要由基本账户划转。专用账户是根据需要为某种特殊业务而开立的。除办理规定的专项业务外,不得办理经营性的资金结算业务,专用账户应做到因特殊业务的开展而开立,因其结束而撤销,且业务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清理完毕;
第十五条严格禁止用个人名义开立银行账户。
第十六条各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必须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情况,在提报资金日报时,每周向本公司报送一次账户余额及使用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立即向本公司财务部汇报并妥善处理。
第十七条本公司财务部可不定期对各子公司的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并将结果通报全公司。
第十八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帐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第十九条银行票据由出纳员专门负责,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被盗。
第二十条出纳员对收到的支票或银行汇票等票据应严格审查,以免收进假票或无效票。
第二十一条公司除现金开支范围外的所有业务类、非业务类对外付款支出,应采用支票、汇票等银行结算方式。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业务或日常费用付款,需预先领用支票的,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出纳办理,支票申请单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额和收款单位,如无法明确金额的,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填写限额;暂无法明确收款单位的,交经办人在使用支票时填写。支票应分别加盖财务章及法人名章。经办人领用支票后,须在支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第二十三条空白支票由出纳统一保管,空白支票的保管视同现金。因故作废的支票,出纳须加盖作废印章,并登记保管,于年末列销毁清单,报财务负责人批准后予以销毁,销毁清单应存档备查。
第二十四条如结算方式为汇票结算时,经办人将付款申请经相关领导签字后,交由出纳办理,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支付金额、申请人和申请日期等事项,并签章。出纳将汇票交经办人后,经办人在汇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经办人员采用汇票付款后,应及时将发票传递至财务部进行报销。
第二十五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并每日结出余额。出纳应每月根据银行对帐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应每年装订成册归档。
第二十六条公司建立备用金审批制度。备用金主要用于各部门的经常性的、小金额的日常费用开支及其他零星开支。财务部门可根据业务情况,确定借支备用金的合理限额,严格控制职员借取大额备用金。
第二十七条借支备用金需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注明备用金金额、预计还款时间等,各部门的负责人审签后,由财务总监和总裁审批。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备用金支出后,将有关票据按照报销程序交财务部报销,补足备用金。
第二十九条至备用金使用期满,各部门应将备用金足额交回财务部,并由财务部重新核定备用金限额。
第三十条职工出差及其他零星支出,可申请借款。
第三十一条借款申请的程序为:
1.经办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人、借款部门、借款用途、借款金额、预计还款日期。
2.《借款申请单》须经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总裁审批。
3.出纳根据审批后的《借款申请单》进行付款。
第三十二条借支的款项应在业务完成后一周内报销或清还,对未按规定及时清还者,财务部门应通知人力资源部从借款人当期或下月工资中予以扣还;并不得批准其再次借款。超过三个月仍未清还且欠款超过1,000元者,提交所在部门和有关部门处理,并视同占用本单位资金,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三十三条职员调离时,原所在部门应督促还清各种借款,欠款未清者,人事等有关部门不得办理调离手续。
第三十四条财务部门应逐月清理,并将借款结欠情况通报各有关部门和本人。
七、费用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条费用报销的程序为:
1.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原始凭据,如为出差的,附原始凭证及出差报告,由经办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审签。
2.根据费用的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审批。
3.财务部门根据部门费用预算,审核是否超出费用预算,如超出预算,应将《费用报销单》返回给经办人填写《超预算说明》,本部门负责人审签,财务总监审签后,交总裁审批。
4.出纳根据经审批的《费用报销单》付款或冲销借款,或注销支票。
第二条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经过完整的验收、审核、批准手续,方可报销。经手人、业务审核、批准、财务审核原则上不能有同一人重复的情况。不准自审、自批自己开支的费用,一律呈报总裁或董事长审批。
第三条付款批准人为财务总监,所有开支一律须经财务总监或其指定的财务人员审批后方能付款。
第四条所有申请报销的支出必须附有正确及有效的票据来证实支出,支出证明/依据必须是正本,并加盖对方公章,复印件将不受理。发票、收据或其他证明文件必须附在报销凭证后。
第五条各人自行支付、报销自己发生的费用。多人参加的活动(如用餐、乘坐出租车等),应由其中职级最高者报销。
第六条对员工实行现金周报制度。上周发生的各项现金报销费用,应于本周内一次性填写“每周现金报销单”办理报销手续,一般不允许跨月报销。报支差旅费者,必须在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七条报销申请人首先将所有发票整理分类。定额小尺寸发票(如车票、餐饮发票)应分类粘贴在一张或多张票据粘贴单上,并在粘贴单上注明该类发票的张数及金额。购物发票应附手续完整的“固定资产验收报告”(固定资产),或由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字证明(如办公用品等其他物资);车票/机票上应注明起讫地点、时间;所有接待、应酬费用原则上每次结账,不可以月结形式付款;发票应注明时间、地点、事由;填写《费用报销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副总裁复核后,送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第八条财务部核对金额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的开支标准、各类审批手续是否适当、单据粘贴是否规范等等。如果有疑问,或发现不应报销的项目,应及时向申请人落实及说明。财务部审核无误,经财务总监复核后,按审批权限规定,呈送总裁审批。未经财务部审核的报销单据,不得送总裁审批。
第九条出纳员应及时通知报销申请人领款,付款时收款人应在收款栏签名及填写日期。付款之后出纳员应在发票、《费用报销单》盖上“现金付讫”章。
八、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资产系指公司拥有的实物资产,主要指商业物业、存货与固定资产。
第二条实物管理部门
(1)商业物业,由本公司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管理。
(2)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由公司总裁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所有资产的档案材料由公司总裁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定期归档。
(4)财务部指定专人就各公司资产进行汇总登记,定期会同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做出书面报告。
第三条固定资产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资产管理部门管理,依其类别分类编号,并粘贴标签。
第四条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
(1)购置手续
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报总裁审批,按审批后的标准、数量,由总裁办公室具体执行。购置后由资产管理部门验收签字,报财务部结算。
(2)登记
财务部在入账同时,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逐项目填列;
第五条固定资产修理
固定资产需要修理的,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裁审批。修理完毕,经验收合格,财务部予以付款。
第六条固定资产减损报废
固定资产由于减损而报废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注明报废原因,送财务部签注处理意见,报总裁批准。财务部据此进行相应财务处理。
第七条实物账册管理
(1)存货明细账是记录实物的收入、发出、结存情况的重要账册,应按品种、规格登记,并妥善保管,年终装订成册,至少保管5年;
(2)记账应有合法凭证,凭证应完整,并遵守以下规则:
①根据入库单记收入,根据出库单记发出,有关资料作为其附件,分别按顺序编号,作为记帐索引号,按月装订成册,以便月后查询。
②账面不准撕毁,遇有差错,可以划红线加盖私章校正。账面记帐严禁挖、补、刮、擦和用涂改液。
③账面记录采用永续盘存制,每次发生增减变动,及时结存余额。
④启用帐簿,应在帐簿封面载明公司名称、年度,在启用页上载明帐簿名称、启用时间,由记帐人员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⑤调动工作岗位时,应注明交接日期,并由移交人、交接人签名或盖章。
第八条财产盘点方式
(1)年终盘点
财务部会同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于年度终了一个月内对投资性商业物业、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2)不定期抽点
由财务部及公司指定部门,经领导批准,对公司财产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不定期抽点,以不预先通知为原则。
第九条盘点人员及其职责
(1)总盘人:由公司总裁担任,负责年度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2)主盘人:由财务总监担任,负责年中、月份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3)复盘人:由财务总监根据需要指定专人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监督。
(4)盘点人:由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担任,负责点计数量。
(5)会点人:由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会点及记录,与盘点人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6)所有参加盘点工作的人员,应充分了解本身工作职责及应注意事项。
第十条盘点报告
(1)财务部应依“盘存表”编制“盘点盈亏报告表”,填写差异原由,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及对策,报总裁签核。
(2)盘点报告应于盘点结束后一周内呈报上级核阅。财务部依据审批后意见进行帐项调整。
九、财务档案管理及保密制度
第一条会计档案是指公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材料。
第二条财务部为会计档案主管部门。财务部对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负责整理立卷或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两年。期满后原则上编造清册移交公司档案部门。
第三条档案部门接受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拆封重新整理的,会同财务部和经办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四条会计档案应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公司内查阅会计档案要按规定办理手续。上级机关或外单位需要查阅的,要经公司领导批准,且派专人陪同阅看;原件不得借出。
第六条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人永久、定期二类。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起算。
第七条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由公司档案或财务部提出销毁意见,并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经主管批准后销毁。对尚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和法律纠纷涉及的原始资料,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第八条会计档案销毁时由财务和档案部门共同派员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前,监销人应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将监销情况上报有关领导。
第九条各财务人员及其负责人不得在未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的经营意向、决策资料,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证件及会计载体等出借、出租或复印、拷贝给任何人使用。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在未经财务总监批准的情况下出借或复印会计凭证、账薄、报表及报告。
第十一条对于印章的使用,其专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按程序进行使用和登记,对于特殊事项,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使用,并进行相应登记。
第十二条对于财务保险柜、文件保密柜等财务专用设备,其使用人必须牢记使用密码,专人专用。
第十三条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制度,自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本公司董事会。
这一年,我也是按照财务要求,根据公司领导的一个指示,去尽责完成自己财务的一个工作,没有犯什么大错,同时也是做出了一些成绩,自己提出的一些财务方法也是在工作上去很好运用,让我们部门工作的更有效率,在此我也是来总结下个人的财务工作。
财务的要求是要尽责的去做好,为公司而服务,去节约成本,去核对开支,清楚自己做的每一笔账目都是符合规范和法律的,也是不能出一些差错,和其他部门以及外部工作人员的工作处理上,也是要尽到自己的责任,我也是耐心的去处理好工作,我们财务是熟悉我们的工作,但是很多的部门同事其实对于我们的工作并不是那么的了解,这一年也是有很多需要报销的事情要处理,而有时候也是一些流程不够规范或者同事们不清楚怎么来做,可以说也是给我们添加了一些麻烦,但我也是拿出了一套方法,去做了一次财务的培训,也是把报销的事情给规范化了,同时也是得到领导肯定,自己的工作也是减少了很多没必要的麻烦以及和同事们更好的协调处理好事情。
除了工作,平时自己也是会积极的学习,无论是公司的一些运营情况,同事们的工作以及自己财务的知识,都是要深入的了解,我也是清楚自己虽然有一些经验,但是也是不能去骄傲,不能觉得以往的经验都是对的,很多事情都是在改变的,而只有去学习新的,熟悉新的财务知识,了解更多公司的发展,那么自己在工作的一个规划以及处理事情上面也是会更容易,而不会遇到新的情况却是处理的糟糕,或者跟不上公司前进的步伐,作为财务不仅仅是埋头做账就够了,更是需要多了解外部的情况,让我们的工作是时刻跟着前进的。积极的学习过程中,我也是去把所学用到工作里头,同时积累财务的知识,让自己面对新的情况也是可以更好的处理。同时也是在学习之中发现自己的一些不足,还有可以提升空间的方面而这些也是让我这一年有了挺多收获。
一年过去了,对于来年的工作,我也是充满了信心可以去做好,我也是会继续的把工作去规划好,同时跟着公司的脚步去前进,为工作把好财务关,做好账,不犯错误,同时也是和同事积极的配合,处理工作,相互的帮助而共同的去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