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这次漂亮的小编为您带来了公车管理制度(精选5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公车管理,切实降低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费用,提高公车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车管理使用
(一)定人管理。公务车辆由镇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专人负责,根据工作缓急安排使用;公车原则上主要保障领导公务用车。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须经书记或镇长批准后安排。
(二)用车登记。所有用车需填写《派车通知单》,并报书记或镇长审批同意后,驾驶员凭派车单方可出车。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出车。
(三)定人驾驶。公务车辆实行定人定车专职负责驾驶,其他人员不得兼任驾驶员,驾驶员不得随意相互更换驾驶车辆。
(四)加油。公务车辆用油须报书记或镇长同意后方可加油,实行专人管理,定点加油,并由驾驶员逐月到会计处汇总核算。
(五)车辆管理。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等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后,再按相关规定申报办理。
二、驾驶员职责
(一)定点停放。除出车在外地的车辆外,驾驶员完成出车任务后(含节假日、双休日),必须及时将车辆停放在车库或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不能入库停放的,须经镇领导批准。因车辆不入库或不按指定地点停放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无特殊公务,不准将车辆停放在公共娱乐场所或饭店门口等。
(二)定点维修。车辆正常维修(保养)时,由驾驶员报镇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后,到定点厂家维修(保养),否则不予报销。维修(保养)费用由镇党委政府审核后统一结算。如若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报告。
(三)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要自觉遵守开张镇公车管理使用制度,不得擅自外借,不得自行出车,严禁私驾公车。要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车辆修理、保养、年检需提前报告镇党委政府。要做好厉行节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降低车辆费用。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征得书记或镇长同意。
(四)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驶员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不带故障出车,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本制度适用于开张镇所有备案公用车辆。
1.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1.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总经理申请调派,总经理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予派车。
1.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1.4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1.5费用报销
1.5.1公务车油料由财务部发放油卡加油,或由司机代付,回公司凭发票实报实销。
1.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及时报告。
1.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总经理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1.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总经理批准。
1.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1.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1.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双方承担比例。
1.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公司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1.13发生人为原因造成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3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8%处罚。
1.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公司承担相应维修费用。
1.15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1.16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1.17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1.18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1.19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1.20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1.21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接货时应仔细清点所装货物内容,做好交接记录,送达目的地后应准确发放所需物品,并与接收人做好交接登记工作,不得擅自挪用运送货物,如经发现给予相应处罚。
1.22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1.23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1.24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1.25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26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实施,总经办对其负有解释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公务用车纪律,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根据《关于徐汇区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徐教(20xx)15号,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宛平中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一、公务用车使用范围
(一)公务用车使用仅限于以下公务活动:
1、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相关公务;
2、紧急文件资料或重要物资等运送;
3、参加各类会议和学术交流;
4、接待市、区和外省市人员考察调研用车;
5、学校集体活动;
6、接送学生校外活动用车;
7、因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学校党政领导同意。
二、公务用车使用程序
1、公务用车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调配和安排使用。
2、使用公务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到校办填写用车申请单,写明日期、目的地、使用人和用车事由。
3、申请单由分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总务处做好统筹安排;行政干部使用公务用车由人事处和校办审核、审批。
4、处理紧急公务,可先安排用车,但事后相关用车人须补办上述手续。
5、公务用车出上海市,须经区教育局审批。
三、公务用车管理:
1、驾驶员每次出车必须填写《宛平中学公务用车使用台账》,详细记载出车情况,出车记录是校车驾驶员报销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油料费的依据。
2、驾驶公务用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加强车辆技术知识和安全行车知识的学习;严格做好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车辆例行检查与保养,保持车容整洁,确保车况良好与行车安全。
3、公务用车在完成出车任务后一律停在学校;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务用车应在学校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4、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情况列入校务公开内容,每学期定期公示。
四、责任追究
1、学校党政领导为公务用车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党支部和纪检组织要加强对学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并将其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2、严禁公车私用,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帆务活动。
3、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
4、领导和其他个人不得使用公务用车上下班。
5、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活动。
6、对违规定的行为,除个人承担用车费用外,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上级出台公务用车新政,则按上级政策执行。
为保证校内公务、大型活动、重要会议以及政务性接待工作用车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校内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公务用车日常管理
1、学校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的用车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统一安排。
2、各部门因组织活动、召开会议、外出调研等,需用公务车辆时,应事先向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行政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协调统一安排。
3、学校公务用车主要用途为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来宾及专家接待和各部门等公务专用。本着“以人为本”原则,教职工因重大疾病或婚丧等由办公室先报告校长室,再安排出车并交纳相关费用。
4、为节约办公用车成本,教师参加佛山大市内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用车人员,一般要达到3人或以上才能派车。如用车人员数未达到3人时,则只能自行解决,原则上只能按公共交通工具费用标准报销;参加佛山大市以外(广州市除外)的活动,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接送,只能乘公共交通车,费用按公共交通工具标准报销。
5、教师参加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如遇公务用车繁忙,需要自行驾驶私家车前往的,须到行政办公室填写申请,经行政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报销油费。紧急情况时,请示办公室同意后可先用私家车,事后及时补填“自驾车申请单”。
6、自驾车报销油费标准:佛山大市内90元/每趟;广州市120元/每趟。
7、学校公务用车出车行程实行由办公室登记制度。
二、车辆保养、维修管理
程序:保养、维修申报—审批—定点维修—登记归档
1、严格控制车内配置,购置必要的车内设备,须向办公室主任或行政副校长或校长说明,经批准,由行政办公室开具购置通知单,方可购置,并在行政办公室验收、登记归档。
2、由学校考察确定车辆维修点,并与维修点签订协议,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保养、维修。
3、公务车辆需要修理和养护,司机应第一时间向办公室汇报情况,经办公室主任或行政副校长或校长审批,开具车辆保养或维修单,方可进指定维修点保养或维修,并且办公室进行登记归档,司机负责出厂检查验收。
4、公务车辆油卡由学校财务处统一购买和管理,实行“一车一卡”,按车设立账户,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三、车辆费用支出管理
学校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经办公室主任或行政副校长证明、审批后,予以报销。车辆维修费用,由学校财务处与签订协议的指定维修点统一结算,报销时要附修车明细表并与行政办公室核对无误后,经行政办公室主任证明,总务主任或行政副校长或校长审批方可报销。
四、公务用车停车管理
1、车辆要按照指定地点停车,未经办公室允许,司机不得将车停放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过夜,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学校后门值班人员负责车辆的安全保卫,配合行政办公室记录车辆出入校园时间,遇到情况及时报告。
五、司机管理
1、司机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服务意识,自觉维护学校良好形象,保持车辆的清洁卫生和良好的运行状况,不开“病”车,不开“英雄”车,驾车期间严禁饮酒。因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由司机本人承担,不予报销,同时酌情扣发安全奖。
2、司机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请假制度。服从办公室的调度指挥,保持通讯通畅,保证工作用车随叫随到。
3、负责做好汽车的日常定期清洁、保养、检测、维修工作,保持车况良好,杜绝机械行车事故,发现隐患及时维修。
4、车辆如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首先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因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经济责任,并给予一定的处罚。
5、工作日内不出车时,司机不能到处逗留,要在司机室待命。
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不得私自出车,禁止公车私用,因公车私用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司机要协助各部门外出办事时要先向办公室申请、登记。
6、节假日、双休日,驾驶员不出车时应将车辆钥匙交办公室保管。
7、司机不准擅自将车辆借予他人。
8、按时做好年审、缴费、办理保险等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学校公务用车由学校办公室统一调度。
2、学校车辆为业务用车,主要供办理学校公务使用。部门用车或其他特殊情况用车应在OA系统提交《车辆使用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审批、主管校领导审批、校办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用车。《车辆使用申请表》填写包括申请人、用车部门、用车事由、时间、起止地址等内容。
3、用车部门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天时间、长途用车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学校办公室。驾驶员需严格按要求出车,提前五分钟到达用车地点。
4、驾驶员要坚持文明热情服务,自觉爱护和保养车辆,确保车况良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禁止酒后驾车或转让他人驾驶。每天用车结束后,需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
5、在学校车辆不能保证使用,但确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车辆时,可以租用校外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