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
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各省(市、区)指定地点报名。各省市考点不接受跨省考生报名、考试。
2、报名考生需交验材料
(1)交验考生所属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检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2)验身份证原件。
3、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200元/专业,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4、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女身高要求160厘米及以上,男身高要求170厘米及以上。
(2)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4.8以上。
(3)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女身高要求165厘米及以上,男身高要求178厘米及以上。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请参考《河北传媒学院x年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科目表》
三、录取原则
1、对于我校没有安排相关专业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承认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专业成绩,按当地的录取政策执行。
2、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艺术与科技、文化产业管理、表演及其专业方向,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校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录音艺术、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文学、美术学、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四、专业成绩通知与查询
x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成绩,并自行下载、打印专业合格证,学校不再统一邮寄。不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18号)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x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1号),结合中国传媒大学人才培养目标,x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面向全国选拔理想信念崇高、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
一、招生计划
学部 专业及招考方向 招生人数 高考科类
新闻传播学部 电视学院 广播电视学 30 文理兼招
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 30
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 20
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 15
新闻学院 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 25
理工学部 广播电视工程 20 理工
注:①专业及招考方向以下统称为“专业”。
②上海、浙江的考生报考广播电视工程专业选考科目限选物理,其他专业不限制选考科目。
二、报考条件
1. 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 理想信念崇高、思想品德高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 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4. 报考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的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各类竞赛(包括学科竞赛、科学研究、文学创作、外语、摄影、创意创新、社会实践)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出版物或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发表作品;
5. 报考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的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信息学、英语、人文社科及创新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有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出版物或在省级(含)以上刊物发表的作品;
6. 报考广播电视工程的考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数学、物理、计算机或信息类竞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 对所报专业有浓厚兴趣并在相关领域确有突出特长、取得过优秀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报名办法
1. 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均须于x年3月19日—4月10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每位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专业。
2. 上传材料(图片、PDF)
(1)考生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2)考生本人身份证;
(3)高中阶段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4)高中阶段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5)报名系统生成的报名表,由考生所在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以上证明材料需在报名系统内上传原件照片,若为复印件则需由考生所在中学加盖公章,以对其真实性负责。
四、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通过。在材料审核通过的基础上,我校将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x年4月30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可同时在报名系统上查询初审结果。
五、考核办法
1. 测试地点:中国传媒大学(地址:xx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
2. 测试时间:面试及笔试将于6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测试内容:
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 (国际新闻传播方向) 、广播电视学 (电视摄影方向)、编辑出版学 (新媒体方向)
【专业测试】面试 ①1分钟自我介绍②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知识) ③材料分析:根据指定材料,表达观点并说明理由 ④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需加试朗读英文短文并根据短文回答问题
视频作品分析 重点考查分析能力和写作能力(考试时间两小时)
【综合能力笔试】考查考生知识储备、思维能力、创新潜质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三小时)
新闻学 (数据新闻报道方向)
【专业测试】面试 ①1分钟自我介绍 ②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知识)③根据指定材料进行评论:侧重新媒体、数据新闻等
【综合能力笔试】考查考生知识储备、思维能力、创新潜质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三小时)
广播电视工程
【专业测试】面试 回答考官提问:考查考生的专业兴趣、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潜质
【综合能力笔试】考查考生知识储备、思维能力、创新潜质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时间三小时)
六、资格认定
1. 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按照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面试50%、视频作品分析50%)与综合能力笔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广播电视工程按照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与综合能力笔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择优认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2. 多个专业都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照网上报名的志愿顺序,只认定一个专业合格。
3. 入选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将于x年6月22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考生可同时在报名系统上查询测试结果。
七、录取办法
1. 入选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2、上海、浙江入选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浙江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及以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入选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广播电视工程专业A档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浙江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B档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浙江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30分及以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入选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上海、浙江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
其他省份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相应分值,且高考成绩总分(不含任何加分)在当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各专业具体优惠分值见下表:
专业名称 750分制省份 江苏 海南(标准分)
广播电视学
广播电视学(国际新闻传播方向)
编辑出版学(新媒体方向)
20分 13分 24分
新闻学(数据新闻报道方向)
广播电视工程
A档:30分
B档:20分 A档:19分
B档:13分 A档:36分
B档:24分
广播电视学(电视摄影方向)
30分 19分 36分
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 江苏生源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
4. 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八、监督机制
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注意事项
1. 所有测试信息均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认真阅读。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确认报考、打印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及所有上传材料原件参加测试;
3. 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在我校自主招生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凡在学校自主招生测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5.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传媒大学。
通讯地址:xx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学校招生办公室
新闻传播学部 电视学院
新闻学院
理工学部
纪检监察电话:
本科招生网网址:
招生咨询邮箱:c
招生办微博:
招生办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微信号CUC-zsb)
校园网网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我校x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
x年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为60人。
二、招生专业
文理兼招的专业为: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行政管理、社会学。(浙江省考生不限制选考科目)
只招文科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浙江省考生不限制选考科目)
只招理科的专业为:通信工程、通信工程(无线多媒体广播技术方向)、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演艺工程与舞台技术方向)、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应用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方向)、信息安全。(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限选物理)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申请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身心健康,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品学兼优,有培养潜质;
5、少数民族考生应为“汉语言”考生。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考生于x年4月20日—4月30日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2)每个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专业。
(3)上传材料
a.报名系统生成的申请表,需如实填写高中阶段成绩信息,由考生所在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b.下载附件中《中国传媒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填写完整、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c.个人陈述,需本人手写,不少于1000字,内容需包含高中期间主要参与的实践活动、对申报专业的认知以及大学学业规划等相关内容;
d.参与社会实践、有关获奖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x年5月30日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同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及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初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五、考核办法
初审合格考生须于x年6月11日18:30-20:30到中国传媒大学参加“综合素质笔试”,测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储备、思维能力、理解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资格认定
1、我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认定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认定专业时,按照考生报名时的志愿顺序,只认定一个专业合格,专业志愿间无级差。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报考情况及我校往年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
2、测试结果可于x年6月22日在网上报名系统上查询。
3、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将经我校本科招生网及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七、报考及录取
1、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x年全国统一高考,并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
2、浙江省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浙江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上20分及以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
3、其他省份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省份第一批次对应科类模拟投档线下30分(江苏省19分、海南省标准分36分),且考生高考成绩总分(不含任何加分)在当地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入选专业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测算生成。
八、监督机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初审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及相关信息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并实施监督,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其它
1、所有测试信息均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认真阅读。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志愿、确认报考、打印准考证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及所有上传材料原件参加测试;
3、根据教育部文件及相关规定,在我校高校专项计划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其违规事实及处理结果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有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录取资格。凡在学校高校专项计划测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均由本人自理;
5、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传媒大学。
联系地址:xx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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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学习、工作期间无党纪、政纪处分;
4、无不宜从事公安工作的其他原因。
(二)年龄条件
报考“非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需要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周岁(x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x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x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照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6(0.4);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驼背、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本人和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慢性肾炎,无高血压。
在复试时我校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将不予复试、录取。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x年10月10日至31日。
(二)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交纳报考费。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并照相。 网报信息一经确认,不得再做修改。未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的,报名无效。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三、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x年12月24日至25日。
(二)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提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中规定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
复试重点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掌握程度,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内容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测试(含笔试、听力)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具体内容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四、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注意事项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需在复试时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必修主干课程,并提供以下材料:
1、教育部承认的大专学历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2、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单;
3、近5年在报刊上公开发表3篇以上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含一篇5000字以上的专业学术论文;
4、补修所报考专业本科课程证明材料(由补修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五、法律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法律(法学)专业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号)精神,我校原有的在职攻读法律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考试,从x年起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学位证书。
(三)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应为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工作人员,以及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者。
(四)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学制为3年,在校课程学习时间为3个学期,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五)非全日制法律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考生本人及工作单位需与公安大学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
六、警务专业硕士报考注意事项
(一)报考我校警务专业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毕业满2年(截至x年9月1日),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证书);
2、报考人员必须为在职人民警察(含武警现役的警卫、消防、边防等警种)。
(二)警务专业学制为3年,学习形式为1-3学期集中授课6-8周,其余时间安排社会实践、撰写毕业论文。
(三)警务专业硕士报考类别仅限“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须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录取后,考生本人及工作单位需与公安大学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
(四)公安技术(网络安全执法技术)、公安技术(交通管理)、公安技术(刑事科学技术)、公安技术(警务信息技术)等研究方向考生须具备理学、工学本科专业背景。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xx〕5号)文件精神,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措施,x年我校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文件为准(x年招生计划为40人,供参考)。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生源范围为:1.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省恩施自治州。2.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原则上为上述生源范围的少数民族考生。此外,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也可以报考,但录取比例不超过10%。
(四)报考该计划的考生,在网报阶段需到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接受资格审查,凭教育行政部门发放的“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一旦被我校录取,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未达到我校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被我校录取后,需在教育部指定的骨干计划基础培训基地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六)该计划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的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
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xx〕3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x年我校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
(二)该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三)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x年该专项计划招生名额为5人,招生计划单列,考生性别不限。
(四)该计划考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的法律(非法学)专业和法律(法学)专业。
九、其他
(一)招生规模
我校x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为准(x年为508人,供参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为75人。
(二)女生录取比例
考虑到公安工作的特殊性,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女生人数不超过25%。
(三)在校管理和毕业就业
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全日制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106号)文件精神,我校公安学和公安技术两个一级学科下各二级学科均为公安专业,毕业时可参加全国公安院校统一招警考试。其他专业为非公安专业,毕业时可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公开招录考试。
(四)推免生接收
x年我校将继续招收一定数量的推免生(x年接收44人,供参考),欢迎符合条件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考。
(五)有关费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xx〕19号)文件精神,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并执行如下学费、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规定:
1、各学科(专业)研究生学费标准
法学、公安学、公安技术一级学科:学费8,000元/学年,3年共计24,000元;
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警务专业:学费10,000元/学年,3年共计30,0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2年共计30,000元。
2、关于国家助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
3、关于国家奖学金
我校在校学习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具体办法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
4、关于学业奖学金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对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学业奖学金制度。
一等奖学金评定比例不超过区队人数的8%,每人每学期7500元;二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18%,每人每学期4500元;三等奖学金比例不超过35%,每人每学期2500元。
5、以上奖助学金评定范围,均不包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6、住宿费为900元/学年。
7、警用生活用品费由本年中标生产厂家直接收取。
(六)考试资料
我校不提供往年考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指定参考书目。初试自命题科目,有考试大纲可供考生复习(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下载),复试考试科目暂无考试大纲。
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一)通讯地址:xx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邮编:
(三)电话:
(四)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