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社会,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辛苦为大家带来的学校师德建设考核制度最新9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学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师德,主要是教师的职业道德,具体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社会服务中处理个人与教育事业、个人与学生、个人与同事、个人与家长和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时,所应遵循的道德行为准则和规范。
第三条 师德考核对象为全体教职工。
第四条 考核工作充分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五条 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共同领导师德考核工作,共同承担师德考核责任,是学校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师德考核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全校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小组即为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师德考核工作,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结果。学校纪委办、纪检监察室、发展规划与目标管理督查办公室负责监督学校师德考核工作。
第七条 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师德考核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师德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考核程序组织考评,全面客观、公平公开地评价教职工师德表现。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八条 师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第九条 年度考核中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中的“德”,主要按照师德评价体系进行考核。
第十条 考核程序分为个人总结、综合评议、结果反馈、异议处理、学校审定。
(一)个人总结。教职工在年度考核时,对照师德考核的内容及要求,对个人年度师德表现进行总结。
(二)综合评议。各单位考核小组根据教职工个人总结情况结合师德考核工作要求、教职工个人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考核等次。
(三)结果反馈。各单位考核小组向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反馈综合评议结果。确定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要向教职工说明理由。
(四)异议处理。教职工对师德考核评议结果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核,由考核小组组织复核并做出结论。对复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由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对相关情况进一步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结论。
(五)学校审定。各单位提交的考核结果,由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上报学校校务会、党委常委会审定。
第四章 考核内容及结果
第十一条 考核内容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反_和国家法律法规、丑化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形象的言行;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与统一,损害国家尊严、民族团结、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危及意识形态安全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三)有组织、参与黄赌毒、传销、邪教〖〗组织等活动,或传播非法出版物等行为;
(四)通过课堂、讲座、论坛、研讨会、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有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内容及错误思想等行为;
(五)有违反教学纪律,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六)在课堂教学、科研实验、课外实践等活动中面临突发危险时,有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等行为;
(七)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讽刺、侮辱、恐吓、歧视、体罚学生,或教唆学生讽刺、侮辱、恐吓、歧视、欺凌他人;
(八)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或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九)在科研工作中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买卖论文、重复发表自己的科研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和妨碍各类学术评价活动及其他违反学术道德与科研行为规范的行为;
(十)在招生、考试、推优、入党、保研、奖学金评定、就业及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
(十一)有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等行为;
(十二)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三)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 教职工师德考核合格是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必备条件。师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五条 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及研究生导师聘任等工作的首要依据。
第十六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师德师风档案,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教职工个人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二级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单位师德考核工作,对教职工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拖延处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二、师德师风互助制度
学校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帮助个别易犯错误、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主要从安全、师德等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校长,并作及时处理。
三、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学校利用教师例会,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应该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每位教师都要有学习笔记。
四、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学校的师德师风建设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学生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并设有公开监督电话。
2、定期听取社会人士对学校师德建设的评议。学校成立“家长委员会”,开展家长、学生评价老师,老师评价学校行政的活动,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学校行政干部、教职工凡发现有教师违纪、违法犯罪现象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学校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委纵容、任其发展的,学校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4、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学生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或侵害要立即举报,争取保护。
五、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学校坚持做好每日巡查。每月和每学期的师德考核工作,坚持由学校考核及学生、教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职称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位聘任、晋职晋级、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六、师德师风评议制度
学校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学前,集中对全校教职工师德师风进行评议,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和日常工作情况记录,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师风水平。
七、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学校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先进个人或先进教师。学校每学期评选表彰师德师风优秀教师一次,报告师德师风建设中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作好宣传,扩大影响。如:评选学校“文明班级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等。
八、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学校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给每一个年段或每一位教职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2、认真开展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的教育活动。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师德师风学校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党纪政纪条款、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等相关内容。
3、加强教师管理,严格规范教师行为。每位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十项教学禁令。
4、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强化教师对每一个学生的保护意识。学校结合中小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广泛开展学生自我防范、保护、救护能力的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道德修养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5、加强监督、及时报告,认真处理。学校认真执行《师德师风监督制度》,完善校内教职工相互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制度。学校教职工一旦发现有教师犯罪的必须按照《师德师风监督制度》的规定进行处理和报告,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九、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制度
教职工发生不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的行为,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以下制度进行责任追究和连带责任追究:
1、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较重,造成的后果影响较小大的,对当事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当年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并不得参加评优、晋级和正常晋升工资。
2、违反师德师风规范情节恶劣,构成犯罪事实的,上报上级部门,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以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扎实地开展师德教育工作。使教师自觉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
二、考核内容
(一)廉洁从教
1、严禁教师违反规定,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其他课余时间私自组织学生在校内外补课或参与社会有偿补课。
2、严禁教师私自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书刊及其它商品。
3、严禁教师私自设立名目向学生收取各种费用,学校的正常收费要及时上缴。
4、不准收受学生和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
(二)表率作用
1、在学生面前不说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话。
2、不失人格,爱护名誉,不逃避职业义务。
3、不串办公室聊天闲谈,不说脏话粗话。
4、不在走廊、办公室大声喧哗。
5、不在背后议论他人的是非,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
6、注重仪表,穿着适宜,不穿奇装异服。
7、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请销假制度。
8、虚心接受家长的正确意见和建议,不逊斥或无故指责家长。
(三)关心热爱学生
1、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侮辱歧视和挖苦学生,不把学生撵出课堂。
2、不上不负责任和无准备的课。
3、认真批改作业,及时辅导。
4、学生犯错误教师能够作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学生有困难教师能够主动帮助解决。
三、考核办法
以上内容,采用民主监督评议的形式进行考核。
1、成立师德建设领导小组,发挥党支部、工会、各职能部门的作用,评议教师师德,学校领导班子对教师进行纪实考核,建立纪实考核表,按照考核内容,根据教师的师的表现每月给教师打分。
2、召开家长、学生座谈会评议教师师德,每学期期末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进行考核。
3、教师互评的形式,每学期期末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按教师师德考核内容互相打分。
4、教师自评的形式,每学期期末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按教师师德考核内容要求教师实事求是对自己进行评价。
5、学校制定教职工工作考核细则:教师的日常表现有党支部进行考核;班主任工作有德育处考核;课堂教学有教务处进行考核。
6、学校师德建设领导小组成员以上述考核为依据,对教师进行综合评定,作为对教师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并作为教师评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为强化班级管理,保持校园环境,稳定学校秩序,提高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中学生德育大纲》、《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本细则。
一、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级工作成绩考核》两部分。
2、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分采用得分与扣分相结合的方法。
3、班主任成绩的总评为各部门考核后的成绩相加。
二、考核内容:
(一)、各种材料
1、班主任工作计划和总结
能及时制订本学期班主任工作计划,并且能够遵照学校及年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本班实际来制定,并按时上交者得1分,迟交者扣1分,不交者扣3分;学期结束前,能及时撰写班主任工作总结,总结要实事求是,并按时上交者得1分,迟交者扣1分,不交者扣3分。
2、家访记录
经常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必须对班级50%以上的学生作一次家访或与家长书面联系一次,完成家访数量的得1分,没完成的扣3分。(以上交的家访记录为依据)
3、学生思想教育转化记录
每学期要对班内特殊学生做好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并做好教育转化记录,教育人数应在全班人数的25%以上,完成教育人数的得1分,没完成的扣3分。(以学生教育转化记录为依据)
4、班、团会记录
能认真组织好每周一次的班、团会活动课,每学期不得少于14次(特殊情况除外),班、团会活动课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要求班、团会活动课有主题,有内容,有记录,要布置黑板。满分14分,组织一次得1分,不组织扣3分。班会由学校负责检查记录,团会由团委负责检查记录(以学校、团委检查记录为依据)。
5、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各班主任在学期末务必按学校要求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填写完成,并按时上交学校者得1分,书写不规范、不按时上交者扣1分,不交者扣3分。
6、班级日记的填写一定要规范认真
要有教师评语,学校每两周检查一次,规范班级得1分,不规范班级扣1分。
7、其他临时性材料
其他临时性材料根据学校当时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处理。
(二)、物品管理
1、桌椅的使用与保管
学期初,各班要清查一次班级桌椅数量和质量,学期末,按总务处本学期对各班修理桌椅数量为依据进行考核,各班一学期修桌椅基础数为5套,桌椅完好班级得2分,修桌椅5套以内班级得1分,修桌椅5套以上班级扣3分。班级内所有学生桌必须配带桌套,政教处不定期抽查有不带桌套的每人次扣1分。(以后勤维修记录、政教处检查记录为依据)
2、电教器材的使用与保管
各班要加强对电教器材的使用与保管,学期末,按微机办公室对各班电教维修记录为依据进行考核,使用完好班级得1分,人为原因造成班级电教器材损害则扣班级3分。(以微机室维修记录为依据)
3、灯具与广播的使用与保管
灯具与广播要求表面没有灰尘、灰网,同时各班注意点灯情况,如天气晴朗班级点灯或拉窗帘点灯每检查一次扣班级2分。(以政教、总务处、年部检查记录为依据)
4、其他备品的使用与保管
班内其他物品按学校当年要求串动,如有私自串动者扣班级5分。(以政教、年部检查记录为依据)
(三)、学生教育
1、学生打仗伤害事件
凡涉及到学生打仗的班级每人次扣5分,如果是同班同学每人次扣班级5分,对打仗事件班主任不能及时妥善处理的或不能积极配合学校及年部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加扣班级2-5分,一学期无打仗事件的班级加10分。(以年部、政教处处理记录为依据)
2、小学科课堂教育
学期末,对各班要进行小学科老师的问卷调查,如在调查中发现本班小学科教师对本班级教学秩序不满意超过半数则扣班级3分,半数以内班级得1分,全满意的班级得3分。
3、学生上交的作业和材料
对学校布置的课外作业,及时上交的班级得1分,不能按时按量上交的班级扣1分,不交的班级扣3分。
(四)、常规管理工作
1、班干部会议
能做好对班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指导工作,经常了解班风,学风情况。每月至少能组织1次班级学生干部会议,每学期不得少于4次,要求有会议记录,每组织一次得1分。(以班干部会议记录为依据,会议记录在当月最后一天交德育校长室)
2、班主任会议
能按时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每参加一次得1分,迟到或早退者扣1分,缺席者扣2分。(以会议签到记录为依据)
3、集体活动
能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并到场参与管理,每参加一次得1分,不参加扣2分。
4、撰写论文
能积极撰写有关班主任管理方面的论文,在县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加1分,在市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加2分,在省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加3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的每篇加4分。
5、学生各类竞赛
能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得6分,国家级二等奖(省级一等奖)得5分,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得4分,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县级一等奖)得3分,市级三等奖(县级二等奖)得2分,县级三等奖(校级一等奖)得1分。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
6、好人好事
学生好人好事受到社会相关组织表彰的每人次得1分。
(五)、班级工作成绩考核内容:
1、出勤
学生出勤情况,迟到、早退和旷课情况在班级日记中必须真实的写好,同时班级黑板右上角为班级学生的出勤记录表,填写必须真实、规范、认真,政教处、年部不定期抽查,有和班级学生情况不对应时每次扣班级1分。(以政教处抽查和年部检查结果为依据)
2、卫生
(1)、室外卫生清扫时间为早晨6:50-7:00,中午“五一”之前12:50—13:00,
“五一”之后13:10—13:20,政教处负责室外的卫生检查,检查时间为早晨7:10,中午“五一”之前13:00,“五一”之后13:20,要求清扫区内平整干净,无杂草、纸屑、烟头、果核、果皮、瓜子皮、树枝、树叶、石块、包装袋、粉笔头等杂物,无任何死角。清扫不彻底(指全面清扫,但有遗漏)扣1分,清扫走过场或不清扫扣2到3分,清扫不及时扣1到2分)。(以政教处检查记录为依据)。
(2)、楼内卫生检查以年部检查为主,上、下午各检查一次要有记录,要求:
①、教室内墙壁、墙围、天棚、灯具、开关、插座等无灰尘、蜘蛛网及明显脏迹;(每处不合格扣1分)
②、教室内窗台保持干净,不准摆放杂物;(每处不合格扣1分)
③、课桌椅、黑板保持整洁;班级园地等布置美观、有条理;(每处不合格扣1分)
④、教室内卫生角设施齐全、美观、清洁、适用;讲台保持清洁,讲桌内物品整齐,有条理,讲桌下电源线附近不准有灰尘;(每处不合格扣1分)
⑤、暖气片、暖气管道清洁,无任何脏迹灰尘,暖气片后无杂物;(每处不合格扣1分)
⑥、门窗边框及内外窗台清洁,无灰尘;玻璃干净透明,无任何脏迹;(每处不合格扣1分)
⑦、教室内地面无杂物,扫拖彻底,见本色;(每处不合格扣1分)
⑧、清扫工具及其它物品摆放位置合理,拖布、脸盆、水桶保持干净,室内垃圾桶早、午各倒一次,同时保持垃圾桶内外清洁,室内不得存留垃圾;(每处不合格扣1分)
⑨、楼梯表面、立面、侧面、边角、墙围、墙裙无灰尘脏迹、正门玻璃、楼梯玻璃干静透明,扫拖彻底,见本色;(每处不合格扣1分)
(3)、每周政教处必须对楼内卫生、秩序、安全进行一次抽查,抽查内容、抽查时间有政教处自定(以政教处抽查记录为依据)。
(4)、对所承担的公共分担区,按学校临时安排为主,检查不合格扣班级2分。
3、升旗、间操及集会
升旗、间操、集会学生纪律情况的考评,以体育组为主,如当天体育教师对某班级点名批评则扣班级2分,如对某班级某学生点名批评则扣该班级每人次1分。
4、纪律
①、对逃课学生的处理,学校每发现一次扣班级每人次1分。(以政教处、年部检查结果为依据)
②、校服必须穿戴整齐,在学校规定穿校服的时间内有不穿校服的每人次扣班级1分。(以政教处、年部检查结果为依据)
③、凡是到西侧小卖店买东西的,每抓到一次扣每人次2分。(以政教处检查结果为依据)
④、发现有吸烟的学生,每人次扣班级2分(以政教处、年部检查结果为依据)
⑤、对不能及时退校留学生谈话、写作业等现象造成伤害事故的扣班级5分。
5、参赛
参加各种校内竞赛活动(含体育、音乐、美术),获团体一等奖得3分(取3名),团体二等奖得2分(取6名),团体三等奖得1分(余下班级)。不同奖项可累计,同一奖项以最高奖统计。(以竞赛公布的结果为准)。
学生参加县文艺汇演、运动会、美术等比赛每人次每次为班级加1分,代表县参加市以上比赛每人次每次为班级加2分, 学生获县级比赛前6名的分别为班级加6-1分,学生获县以上比赛前6名的分别为班级加12-2分。
6、教学成绩考核:每学期考核两次分别为期中考试、期末考试,两项指标都完成的班级加5分,完成一项指标的班级加3分,两项指标都未完成的班级0分
三、考核说明:
1.考核由学校德育校长室、政教处、教导处、总务处、团委、年部、体音美组、小学科教师等部门具体实施,每月汇总后由校考核小组综合评定。
2、考核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组员:xx
3.有下列现象的班级取消评选资格:
(1)、拒不接受学校安排的德育任务、学生或家长评价较差的、班级形象差的;
(2)、班级出现重大事故,班级学生出现违法犯罪现象;
(3)、班主任巧立名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给学校造成影响的;
(4)、不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或强迫学生乱订资料和报刊给学校造成影响的;
本细则解释由德育校长室负责,如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每学期末,根据成绩考核总分将评出“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班主任”。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使全体教师自觉执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使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特制定师德考核评议制度,具体资料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
(1)热爱群众,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
(2)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及先进的教育教学理论,用心参加政治、业务学习。
(3)用心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2、业务潜力方面:
(1)献身教育事业乐于奉献,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技能。
(2)用心参加教研活动,进一步提高执教的潜力。
(3)注重教学的`每个环节,努力提高自己的教科研水平。
(4)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严谨治学。
(5)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工作不敷衍了事。
3、道德品质方面:
(1)加强个人修养,服饰整洁大方,说话和气,待人有礼,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孝敬父母,家庭和睦,说话要有事实根据,办事力求从实际出发,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遵守公共场所秩序,严谨在网上传播反动言论。
二、奖励措施
1、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把师德考核评议结果作为教师评先树优的前置条件。
2、面向教师的市级以上先进个人、政府教学成果奖、高级职称评定等务必在上学期的师德考核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3、用心按照学校师德师风基本规范要求自己的,将优先评选为师德优秀教师,并予以奖励。
三、处罚措施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予以批评。
(1)政治活动无故缺席二次者。
(2)备课、作业比进度慢二天者。
(3)上课不执行课堂常规,家访没有完成者。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优资格。
(1)经检查无教案上课。
(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一次。
(3)不用心参加教科研活动。
(4)酒后上课,上班时间睡觉,做私活。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年度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无视国法校纪,对教育教学工作敷衍了事,经校方劝导依然我行我素。
(2)不遵守《教师法》,不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教学方针的。
(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
四、考核评定标准
(1)师德评议考核的标准务必经全体教师会讨论,并经85%以上的教师同意后实施。
(2)每学期教师师德考核评议结果务必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教职工知晓率到达100%。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正确、客观、全面地评价班主任老师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及工作表现,最大限度地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使班主任老师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二、考核办法
1、完成班级管理工作,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学期实际时间每月发放班主任津贴200元。
2、班主任考核实行量化评分制,根据量化得分,分年级评定A、B、C三个等次,作为年终综合考核奖励的主要依据。
3、班主任因事因病请假,按工作日平均额扣发此期间班主任津贴,代理班主任享受此津贴。班主任因公外出期间,年级负责人指派临时班主任,每学期考核时由校长室核发相关津贴。
4、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视具体情况扣发当月直至全年的班主任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5、存在以下行为的,年终综合考核不定等次。
①班级管理中出现安全事故,或因不讲究教育方式造成负面影响的;
②存在乱收费行为的;
③不能完成学校布置相关工作任务的。
三、考核细则
学生文明守纪(40分)
1、认真执行小学生一日常规,每天按时到校,有特殊情况及时请假(出具有关证明)。班主任认真做好晨检午检工作。5分
2、主动接受和配合学校红领巾监督岗的监督检查,坚持佩戴队员标志,做好包干区保洁工作。5分
3、课间活动文明守纪,无大声喧哗、追逐打闹现象。5分
4、加强班级学风建设,自觉遵守课堂纪律、积极回答问题、认真完成作业,课堂纪律好。5分
5、积极参加大课间体育活动,广播操比赛成绩好。5分
6、阳光体育活动集队做到快、静、齐,班主任按时到场,学生全员参与。5分
7、放学排队秩序优良,上下楼道靠右行,路队管理组织健全,路队纪律好。5分
8、爱护校产教具等公共财物,保持班级电器、桌凳、门窗、洁具无遗失、损坏。5分
班务日常管理(40分)
9、班队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计划制定及时、具体、重点突出,总结能体现班级实际和特点。4分
10、认真做好除其他任课老师上课时间之外的学生在校教育管理工作。4分
11、认真及时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及时上交计划、总结、班队活动方案、家访记录以及其他各种表册。4分
12、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或临时性会议,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4分
13、全力配合学校工作中心,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做好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4分
14、积极营造班级文化氛围,教室布置有个性,激励用语规范,洁具摆放整齐有条理,教室墙壁、地面清洁。张贴规范、美观大方、具有特色。4分
15、能结合节日和学校的教育主题及时更换班级黑板报,做到内容丰富,主题突出,形式多样。4分
16、注重家校联系,做好家访工作,了解每一个学生的家庭教育状况,认真做好留守儿童等特殊生的教育工作,使他们在进步的同时,感受到学校、班级的温暖。4分
17、积极向红领巾广播站投稿,用稿率高。4分
18、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校级兴趣小组活动,参与人数多,成绩优。4分
班队主题活动(15分)
19、班级少先队组织健全,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5分
20、能根据本班实际,结合学校教育主题,制定好班队活动计划。5分
21、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每月上交一篇主题队会方案,并做好有关活动的资料积累5分
特色加分(5分)
1.所在班级学生参加区级及以上各项竞赛、展示或作品在正规报刊发表的。区级每人次加0.2分,市级每人次加0.5分,省级每人次加1分,国家级每人次加2分;
2.所在班级注重班级特色建设,主动承担校级及以上班队会观摩活动的,每次加1分;
3.注重班级管理研究,撰写有一定水平的经验总结或班级管理论文在区级以上报刊上发表的,区级每篇0.2分,市级每篇0.5分,省级每篇1分,国家级每篇2分。
4.班级出现比较典型的好人好事受学校表扬的加1分。5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师资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考核对象、内容、原则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为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 考核标准以《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服务社会、为人师表等六个方面(考核详细内容见附表)。
第四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客观、规范地进行师德师风考核。
二、坚持师德师风考核与业绩考核并重,以考核教师履行职业道规范和工作业绩为主。
三、坚持定性和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坚持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以年度考核为基础,通过综合考
核评价,确定考核等级。
第三章 考核组织、形式、程序
第五条 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具体组成人员为:
组 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其他校领导
成 员: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师德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制定、宣传教育、检查评估等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涉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师德建设和监督的日常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成立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各单位师德师风建设以及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组长由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第六条 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与学校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一并进行。由各单位、各部门组织,作出综合评议结论和等次,并报教师工作处备案。
一、专任教师考核所在教学单位承担,考核形式、程序为: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单位评价、综合评议、确定等次、结果反馈、结果公示,结果备案。
个人自评。本人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自我评定,填写附表1,上交所在教学单位。
学生评价。教学单位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对本学期任课教师的师德师风量化打分,取其平均分。对担任两个班及以上的任课教师,按各班测评分数取其平均值计算。填写附表2,评价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任课教师学生评价的数据进行统计处理。
单位评价。教学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价,填写附表3。在机关行政部门工作的老师根据所教授课程所属教学单位在该单位进行考核。评价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任课教师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成员不得为自己评分。
综合评议。各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对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单位评价进行审核,作出综合评议初步结论。填写附表6。
确定等次。所在教学单位评价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结果反馈。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向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反馈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向确定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说明理由,并听取教职工本人意见。
结果公示。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面向本单位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本单位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向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反映,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负责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综合评定。教职工对核实后做出的综合评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申诉。未在5个工作日内申诉的,按照所在教学单位综合评定结果确定。
结果备案。各教学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汇总(附表6)报教师工作处备案。有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须写明详细事实。
二、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考核有所在单位承担,考核形式、程序为:个人自评、单位评价、综合评议、确定等次、结果反馈、结果公示,结果备案。
个人自评。本人对照考核标准,逐项自我评定,填写附表4,上交所在单位。
单位评价。所在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小组”对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进行评价,填写附表5。
综合评议。各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党支部对个人自评、单位评价进行审核,作出综合评议初步结论。填写附表6。
确定等次。所在单位评价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结果反馈。各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党支部向参加考核的教职工反馈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向确定考核不合格的教职工说明理由,并听取教职工本人意见。
结果公示。各单位统一组织,面向本单位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教职工对本单位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向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党支部反映,教学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各单位党支部负责组织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依据相关规定,做出综合评定。教职工对核实后做出的综合评定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申诉。未在5个工作日内申诉的,按照所在单位综合评定结果确定。
结果备案。各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综合评定结果和等次汇总(附表6)报教师工作处备案。有评定意见为不合格的,须写明详细事实。
第七条 针对专任教师的个人自评、学生评价、单位评价满分均为100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一般由上述三种评价的有效结果合成而得,合成比例为个人自评占30%、学生评价占30%,单位评价占40%。
第八条 针对行政教辅及工勤人员的个人自评、单位评价满分均为100分。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一般由上述二种评价的有效结果合成而得,合成比例为个人自评占40%、单位评价占60%。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
第九条 有违反贵州财经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详见《贵州财经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行为之一者,实行师德师风考核一票否决,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应用
第十条 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对教职工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教职工个人档案。
第十一条 在职称/职务晋升、评先评优、培训进修、导师遴选、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推选及干部选拔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职工。
第十二条 凡在师德师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当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应调离所在岗位,并给予降职降级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实施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由学校人事处(教师工作处)承担。
第十四条 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班级管理水平,配合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表扬先进,激发后进,特定本制度。
A、考核内容
一、学习成绩
以检测为依据,根据班级成绩分别记ABC。
二、常规管理
(一)安全、纪律、自习
上墙爬屋、下河下湾、攀爬栏杆、球栏、窗台、桌凳,楼内学生将头伸出窗外或向楼外扔物品、吐痰,在私自外出校门、吃零食,上学、放学不遵守交通秩序、校内骑自行车、提前到校、迟到、损坏公物、浪费水源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每人次记C;打架斗殴,视情节每人次记D。学生在校内受伤,每人次记E;造成重大伤害事故,取消班级评优资格。
日常检查分别记ABC。
(二)好人好事:好人好事每件记A。
(三)卫生与自行车排放
地面、窗台、墙壁、黑板、玻璃、标语、厕所保持干净,自行车排放整齐,分别记ABC。
(四)两操:分别记ABC,班主任(或代理班主任)不跟操记C。
(五)出勤:班长负责一日两次如实考勤、晨午检,并按时上报,分别记ABC。
(六)爱护公物与节约:每月末集中检查,分别记ABC。
(七)完成任务:分别记ABC。
(八)少先队工作:分别记ABC。
(九)竞赛活动:学校组织的竞赛活动分别记ABC。代表学校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一等奖3A,二等奖2A,三等奖A。
(十)其他:分别记ABC。
B、计分办法:
ABC分别记10、9、8分,每月合计计算平均分,学期末合计。
第一条:考核资料: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八个方面,详见《__学院__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附件一)。
第二条:考核范围:全校教职工。
第三条:考核工作小组:有工会具体负责考核。
第四条:考核时间:每年7月份。
第五条:考核的过程和结果运用:
1、根据考核资料被考核人进行自我考核打分。
2、级部或科室根据工作表现有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打分。
3、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根据需要,对评价标准中部分项目,采取由学生及学生家长问卷评定的办法。
4、学校考核小组对每个教师的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最后存档。
5、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不合格(69分以下)三个等次。其中自我评价占20%,级部或科室评价占30%,考核组评价占50%(参考学生以及家长评价)。
6、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要作为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7、师德师风考核等次优秀的,在职务评审、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表彰奖励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思考。
8、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处绩效工资,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销教师资格、解聘。
9、对违反下列中的任何一条者,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1)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不利用工作之便搞“学钱交易”。
(3)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4)不搞有偿家教,不得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5)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理解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