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仪器管理制度(精选3篇)
一、教师取放仪器必须通过实验员,演示实验和材料,最迟要在三天前填好书面通知单,学生分组实验最迟要在前一周书面通知管理员。
二、仪器使用完及时归还,并由实验员当面验取。
三、新到物品未经高度,不得随意使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四、仪器不外借,教师因非教学活动借用贵重仪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须按时归还。
五、易燃、易爆、有毒药品使用时要进行登记,限量发放,如有剩余,要如数归还,实验后的废弃物要妥善处理。
六、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失,在归还时要向实验员说明,实验员要及时登记,并提出处理意见,凡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七、教师要尊重实验员的.劳动,积极协助实验员维护仪器设备。
一、仪器教具,分类摆放,造册登记,专人管理。
二、使用教具、仪器,必须办理借出手续,并按时归还。
三、爱护教具,仪器,人人有责。如有损坏或遗失,一律按价赔偿。
四、经常擦拭、打扫,保持仪器、教具及室内整洁卫生。
五、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温工作,学期结束,全面清洁,及时充实,修整,保证教学要求。
仪器设备出借制度
一、教师需要使用教具、仪器,请在一、二天前向保管员办理出借登记手续,并验明教具、仪器质量,用毕即还,损坏赔偿。
二、对易损物品,请谨慎使用,如有损坏,应办理报废手续,由领导签字后销账。
三、爱护公物,提高教学增加仪器的'使用率,以便有利于开展教学工作。
仪器设备报废报损制度
一、易损物品,如有损坏,即办理报废手续,请领导签字后销账。
二、因年久日深,物品不能继续使用者,请领导审核,办理报废手续,予以报废并销账。
三、已不适合小学教学的仪器设备,请领导审核,进入仓库,听候处理。
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一、教师使用教具仪器,因失职而造成损坏者,按质论价,酌情赔偿。
二、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因故意损坏仪器者,按质论价,酌情赔偿。
三、教师借用的教具仪器如不慎遗失、损坏,视实际情况酌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