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管规章制度(精选3篇)
小区门禁系统管理规定:
1、门禁系统的设置,旨在维护业主的安全,因此,需要业主的积极配合,在出入时请注意随身携带小区门禁卡。
2、随着小区业主入住不断增多,当值保安对业主和外来闲人的辨别有一定难度,从整体安全利益出发,请各位业主进出小区时,自觉刷卡。
3、如果有业主或住户确实忘记携带小区门禁卡,请配合我们小区入口工作人员做好核实登记后再进入小区。
发放使用管理规定
1、业主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居住本大厦,免费卡二房送二张,三房送三张。如需申领的IC卡数量超出以上的部分,每张收50元工本费。公司购房、业主购房用作办公或员工居住的,申领IC卡按本条例规定办理。
2、人员如有业主书面证明其为业主亲属的(非直系亲属)申领IC卡免收押金,每张只收取50元工本费。
3、业户租住本小区用于自住(本人或员工)或办公,申领IC卡时,每张应收取50元押金及50元工本费。
4、业户来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时,管理处办公室应当促请业户及时办理门禁IC卡。
5、大堂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门禁系统;发现系统有故障,应及时向管理处报告。
6、原则上由业户自己刷卡开门,对未成年人及业户手提重物不便刷卡、忘记带卡时,值班人员应当为业户提供方便,开启门禁系统。
7、对新近入住的业户,大堂值班人员应当及时促请业户在到管理处办理入住手续时办理IC卡。
8、值班人员发现刷卡人使用同住的其他人员的卡时,应当提请业户使用自己的卡;刷卡人若使用本栋其他人员(包括在住或迁出后)的卡时,值班人员应当予以没收,并报告管理处进行处理。
9、对大堂门禁系统的管理,大堂值班员既要坚持原则,具体操作时,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不能因此和业户产生争执,影响与业户的关系。
10、对于已经办理了IC卡而后又迁出或不再居住本小区的人员,大堂值班人员应当及时向管理处报告注销登记的IC卡。
11、遗失IC卡需要补办IC卡时,每张需收取50元工本费。
一、消防报警设备运行规定
1、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中心内消防设备(报警系统、联动柜等)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
2、如有设备故障,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物管部进行维修处理。
3、当日值班人员要负责消防中心的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
4、由物管部选定消防报警设备维保单位,对消防报警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物管部派人配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5、物管部和内保部每月定期对大楼消防系统进行模拟检测,确保消防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6、消防系统如因维护或其他原因要暂时改变消防系统的状态(如手动/自动等),应由物管部书面通知内保部,并提出相应的临时措施,确保大楼消防安全。
二、紧急广播系统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表做系统保养。
2、保养时先断开系统电源。
3、清洁录音座的磁头、压带轮、主导轴。
4、清洁录音机磁头和机械部分。
5、检查切换器背后的接线端子、插头和面板按钮。
6、清洁扩音机散热器上的灰尘。
7、保养结束后选择部分楼层作测试,并填写消防中心设备检查表。
三、消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机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进行机器的保养。
2、手动盘动风机检查松紧度,发现异常马上检修。
3、检查风机的风叶,清除表面灰尘。
4、加注润滑油,检查紧固风机接线端子。
5、清除控制箱表面和内部的灰尘,检查箱内器件。
6、检查风机与风管间的软接,发现破损立刻更换。
7、手动启动风机检查运行情况。
8、工作结束后,填写消防风机检查表。
四、防火卷闸维修保养规程
1、按保养计划进行系统保养,并记录在设备日常保养表。
2、清除卷闸电机及传动链条表面灰尘,并加润滑油。
3、检查控制箱内器件,紧固接线端子,清洁箱内及表面灰尘。
4、检查手动开关控制盒,清洁按钮上的污物。
5、检查卷闸上下行程开关,开关滑轨加润滑油。
6、检查电动刹车手动开关和手动起闸装置。
7、手动上升和下降防火闸,检查运行情况,并调整上下行程开关位置,令卷闸开启或关闭处于适当的位置。测试过程严防卷闸冲顶或冲底。
8、触发卷闸附近的烟/温感检查自动落闸功能,消防中心监控员在联动台上测试遥控落闸功能。
五、应急灯、疏散指示灯检查保养制度
1、各楼层应急灯、疏散指示灯不得私自拆除、移位和取用。
2、巡查人员每天检查一次应急灯具,发现异常马上用《维修单》物管部维修。检查内容包括灯具是否正常发亮,表面玻璃有否破损,安装是否牢固,按下测试按钮是否仍然发亮。
3、应急灯具应保持清洁。
一、层间配电房(电气小室)管理制度
1、层间配电房(电气小室)门及房内的电柜、电箱平时应锁闭,房间内各种开关应标志清晰。
2、配电房(电气小室)内每月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堆放杂物。
3、物管部每月一次检查内部设备,发现异常立刻维修。
4、物管部根据计划定期保养配电房内设施,重点做好设备清洁和紧固接线端子。
5、检查和保养结束后填写设备检修单。
二、转、停电通知用户工作规程
(一)计划转、停电
1、供电局转、停电,物管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告物管部经理。
2、因大楼施工需要停电,须至少提前24小时将停电计划书面上报物管部经理。
3、总经理审批后,物业管理部拟发转、停电通知书,由物业管理部派人送至用户。
4、转、停电通知书最迟应在事发前1小时送达用户,如不能在上述时限内送达,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启用大楼广播系统紧急通知用户。
(二)事故转、停电
1、大楼因供电局故障发生停电,物管部须立即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楼广播系统(或由物管部用电话)向用户解释原因。事后,物管部应向供电局索取解释函,并转呈物管部经理。
2、因大楼内部事故引起停电,物管部应立即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书面通知市场部启用大楼广播系统(或由物管部用电话)向用户解释原因。
3、事故转、停电后24小时内,物业管理部拟定解释函,经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告栏公告。
三、停电、限电管理规程
1、停电、限电的'审批权限为物管部经理以上。
2、收到政府部门的有关停电通知或决定需要停电、限电,应马上报告总经理,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3、物管部经理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转、停电工作。
4、转、停电前应填写操作票,交主管管理员签名。
5、转、停电后当值人员应重点检查电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消防中心内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刻检修。
6、有关转、停电的情况应记录在当值日志上。
四、临时用电管理规程
(一)用电申请用户应事先向物业管理部以书面形式申请用电,并注明用电单位全称、用电地点、负荷量、电压等级、相数及时间。
(二)公司审批用电申请须经物管部审批。
(三)签定用电协议物管部审批通过后,用户与物业部签定用电协议,确定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四)接线及送电经批准后,用户应自己敷设好用电线路,经物管部检查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并由双方共同确认电表读数及填写电表启用单。
(五)停电及拆线用户终止用电,应事先通知物管部,再由物管部人员断电拆线,并确认电表读数,填写电表停用记录并由用户签字认可。
(六)计费方式
1、电表计费,由用户自备并按指定位置接线,每月计费一次,不足一月,按拆表时用量计费。
2、无表估算,按负荷量及用电时间事先估算。
五、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
1、每天定期巡查供配电系统设备,包括(开闭所、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并将设备运行参数记录在供配电系统运行记录表上。
2、发现供配电负荷有显着变化或其他设备异常,应马上查找原因,并通知物管部安排处理。
3、用电高峰或潮湿天气期间,应每班两次关灯检查接头是否有过流放电现象,发现异常马上维修处理。
4、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线路和运行设置。特殊情况下,须经主管人员批准。
5、严格执行机房管理规定和交接班、值班规定。
6、高压工具应每年送供电局年检,年检合格标志贴在工具表面上。
六、供配电设备维修保养规程
1、严格按照供配电系统设备保养计划进行辖区设备的保养。
2、主管人员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的设备保养计划。报物管部经理审批。
3、督促承包商对外委高压部分设备如期保养,并有详细记录。
4、工作过程应严格遵守电气作业规程。
5、根据系统设备的特点,重点做好除尘、润滑、紧固接线端子等保养工作。
6、各系统的维修保养以不影响大楼正常营运为原则,特殊情况,须报告物管部经理,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
7、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有关工作情况记录在开闭所设施检查表、变压器设备检查表、低压柜设备检查表、发电机房设备检查表和当值日志上。
8、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必须穿绝缘鞋;接触设备外壳或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