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最新8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最新8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1

一、目的:为保证在库储存医疗器械产品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器械产品入库后,按各类产品对储存的要求不同合理安排储存区域。

三、药品储存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库(区)、退货库为黄色;合格品库、待运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为红色。

四、搬运和堆垛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产品外包装图示的要求,规范操作。怕压医疗器械产品控制堆放高度。

五、医疗器械产品堆垛要留有一定距离。医疗器械产品与墙、柱、屋顶(房梁)、设施设备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六、医疗器械产品应分类相对集中存放,按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次、分开堆码。

七、妥善保管无菌器械,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应当按照无菌器械存放要求,并与其他医疗器械分区储存。

八、保管员必须凭验收员签字的。入库交接单入库。

九、医疗器械入库时,必须认真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等。对货与单不符或质量异常的产品拒绝入库,并及时退返给验收组。

十、保管员核对无误后,应在入库交接单上签字。

十一、保管员凭销售发票发货,严禁无票发货和白条发货。发货时,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等内容。发货完毕,交复核员复核。

十二、发货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并通知养护组处理:

1、外观性状发生变化,包括变色、发霉、生锈、包装破损、质量变异等。

2、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小包装出现破损。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产品已超过有效期。

十三、每月下旬对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医疗器械填写近效期商品催销表,报经营部、质量管理部各一份。

十四、库存药品要进行月对季盘,做到账货相符。

十五、贮存中发现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养护员进行处理。

十六、认真做好仓库的卫生工作,每天下班之前清理仓库的杂物。做好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和防鸟工作。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为保证出库医疗器械质量,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社会,特制定本制度。

二、仓库必须配备复核员,对出库医疗器械的。有关项目进行核对。

三、整件复核:复核员必须按发货凭证对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质量状况进行核对、检查。

四、拼箱复核:必须逐一对医疗器械的品名、规格、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质量状况进行核对、检查。核对无误后装箱,并填好拼箱单放入箱内。封箱后,外贴“拼箱”标志。

五、凡复核中发现品名、规格、数量、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与票不符及质量不合格的,必须退给保管员加以纠正。

六、为便于质量跟踪,必须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记录内容有购货单位、品名、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销售日期、质量状况,复核员必须签章。

七、复核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少于三年。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3

一、目的:为加强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向社会,保证医疗器械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二、不合格医疗器械包括内在质量不合格、外观不合格及包装不合格,如产生破损、污染、生锈、变质、过期等现象。

三、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和处理:

1、来货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验收员填写拒收单,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移入不合格品库;

2、在库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养护员填写质量复检单,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移入不合格品库;

3、销后退回发现的不合格品,由验收员填写复检单,经质量管理部确认,移入不合格品库;

4、各级药监部门抽检或通报不合格品,由质量管理部签发通知,移入不合格品库;

四、不合格医疗器械设专库专人保管,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货单位、品名、规格、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不合格原因等。

五、不合格医疗器械报损:由保管员填写“报损单”,经质量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损。

六、需销毁的不合格医疗器械,由质量管理部会同储运、经营部负责人组织、监督销毁,并做好销毁记录。销毁记录保存三年。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为了保证新开发医疗器械品种的。合法性,加强对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品种是指公司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

三、首营品种审核的项目有:

1、《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附件;

2、医疗器械国家标准或医疗器械行业标准;

3、医疗器械的说明书、标签、包装是否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4、医疗器械的性能、用途及储存条件;

5、样品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6、质量认证情况;

四、首营品种由经营部索取相关资料,并填写首营品种审批表,交质量管理部审核。

五、质量管理部审核合格,签署审核意见,报质量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购进。

六、质量管理部对首营品种建立档案,及时收集相关质量信息,对质量不稳定的品种应向经营部提出否决意见,停止进货和销售;对质量稳定,适应市场需要且超过六个月试销期的品种,经进货质量评审会议讨论通过,转为常规经营品种,其档案资料归入质量档案。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为了确认首次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及质量保证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首营企业是指与本企业首次发生医疗器械购销关系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三、首营企业审核的项目有:

1、供货单位合法资格:盖有供货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核对生产、经营范围。

2、销售人员合法资格:盖有本企业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及授权时限;与委托书一致的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盖有企业原印章的企业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质量保证协议。

四、经营部负责索取相关资料,并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交质量管理部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五、首营企业须经质量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与该企业建立购销关系。

六、对具有合法资格和质量保证能力,且超过六个月合作的首营企业,经进货质量评审会议讨论通过,转为常规供货企业,其档案资料转入供货单位档案管理。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为保证在库储存医疗器械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养护组织:公司设立直属质量管理部的养护组,负责公司医疗器械养护工作。

三、养护员应指导保管员对医疗器械按其温湿度要求合理储存。

四、养护员每日做好温、湿度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午8时-9时,下午2时-3时)。

五、库房温、湿度超过规定范围,养护员要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六、养护员要定期对库存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查,每月抽查库存批次的1/3,每季度循环一次。对检查中有疑义的医疗器械,挂黄牌暂停发货,填写停售通知单,通知经营部停止开票,同时填写医疗器械质量复检单,报质量管理部确认。经确认合格,则恢复销售;不合格,则配合保管员将该医疗器械移入不合格品库。

七、养护员应及时做好养护记录。养护组每季度末对医疗器械的养护情况作出小结,于次月上旬报质量管理部。

八、各项记录保存至超过医疗器械有效期一年,但不少于三年。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为控制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各种因素,消除发生质量问题的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部是公司行使质量否决权的职能部门,它有权在下列情况下作出否决:

1、医疗器械供应单位,经审核或考察不具备生产、经营法定资格及相应质量保证条件,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采购。

2、医疗器械销售对象,经审核不具备购进医疗器械法定资格的,有权要求经营部门停止销售和收回已售出的医疗器械。

3、来货验收中,对不符合公司《医疗器械验收制度》的医疗器械,有权拒收。

4、对养护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有权出具停售、封存通知,并决定对该医疗器械的`退货、报损、销毁。

5、售出的医疗器械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经营部追回。

6、对不适应质量管理需要的设备、设施、仪器、用具,有权决定停止使用,并提出添置、改造、完善建议。

7、对不符合公司《首营企业审核制度》、《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首营企业、首营品种,有权提出否决。

8、对经审批的首营企业在实际供货中质量保证能力差;对经审批的首营品种在经营中质量不稳定或不适应市场需要的,向经营部和总经理室提出终止关系,停止购进的否决意见。

9、有权对购进计划中质量保证差的企业或有质量问题的品种进行否决。

10、对医疗器械质量有影响的其他事项。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篇8

为了深化医院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增收节支,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高效、快捷、安全的开展,建立、完善以社会、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服务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验收管理:

1、医院使用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三类)或进口的医用耗材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医院在验收医用耗材医疗用品时,验收部门必须对以下几个环节进行验收:查验每箱(包)

(1)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

。(2)(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

(3)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GB15979—1995》《GB15980—1995》《GB8939—1999》《YY/T0313—1998》,(4)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二、使用管理:

1、严禁各科室、部门将未经报批手续的医用耗材进入我院临床使用。同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名义向患者、患者家属介绍购买非我院供应的医用耗材,患者自购的耗材也不得应用于临床诊疗。

2、开展新项目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需事先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药剂科审核、议价后报请院领导批准方能使用,同时所用的医用耗材的功用、品质、价格应事先向患者和家属介绍,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3、所有医用耗材、低值器械不得由供应商直接送入医技、临床科室。对于植入性的耗材要严把发放验收关,实行由药剂科、手术室、手术医师逐级核对检验。植入性的。耗材各供应商必须事先交付药剂科材料仓库,药剂科安排人送交使用部门,手术室、介入科室指定专人签字接收,做好详细使用记录、存档、造册,以便达到随时可追溯的目的。

4、依据供应的医用耗材在满足临床要求的情况下,任何人均应无条件地使用,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药剂科或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5、属临床试用、验证的医用耗材应按新增的医用耗材方式填报申请,经药剂科审核批复后试用,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试用报告,而后确系疗效良好又为临床所必须,按新增医用耗材处理。

三、发放管理:

1、对医用耗材实行领用总量控制,实行按需领用。在药剂科材料仓库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15日的使用量,在供应室的领用量最多不超过7日的使用量,以便于医院核算的准确性。医技、临床科室对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资实行预先申报制度,说明原因。对所有医用材料出现异常领用量时,有关职能部门将实施追踪审核。

2、各科室领用人应科学领取医用耗材,实行管理负责制,避免医用材料的积压、浪费、流失。各使用科室医用耗材使用增长幅度应与同期业务收入增长比例同步,不能明确解释医用耗材增加原因的将追究使用科室的管理责任。

3、各类医用耗材由药剂科、供应室统一调配,原则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种进入院时,对已有类似库存的物资,申购科室应负责使用或协助处理。

4、医院供应的材料、医用耗材严禁挪到院外使用,如院外会诊需要外带可向药剂科门诊药房以处方形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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