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精选3篇)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也是教师的主要工作。优良的教学质量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保证。为进一步深化教育质量意识,加强教学管理和质量监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评价目的
1.科学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为学院教学管理提供决策的信息与依据。
2.加大课堂教学管理与监督的力度,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教学和管理领域,进一步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4.为教师职务评聘,教师工作量酬金的合理发放,学院评优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评价对象
凡受聘于本教研室担任授课任务的教师及实验实习教师,包括所有专任教师和兼职教师。
三、评价项目及内容
本教研室教学工作主要包括课堂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训教学、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5个方面。每个项目的考核见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
1.理论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附后)。
2.实验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附后)。
3.实训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附后)。
4.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附后)。
四、考核与评价方法
教研室负责对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检查、评价。检查内容应包括指导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效果。加强对毕业生素质的反馈调查工作,以利及时掌握相关消息,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的人才。
教研室分学期对每位教师按课堂理论教学、实验教学、实训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质量分别进行考核,得出每个项目的考核分数,并按下列方法确定每位教师的学期教学工作考核总评分:
总评分=每个项目的考核工作分为学生测评、教研室考核、系考评、领导小组审核4个部分。
1.学生测评
(1)学生以无记名方式在教学考核表上对任课教师测评打分。
(2)参加测评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授课班级人数的50%,否则测评结果无效。
2教师考核
(1)分别召开学生和教师教学工作坐谈会,听取各方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和建议。
(2)查看任课教师的教学资料并结合日常教学情况。
4.项目总评分的确定
学生测评得分占30%,教研室考核得分占25%,系考评得分占45%,按以上比例合成教师某考核项目的最后得分。
5.领导小组审核
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评价结果,考核、评价材料归入教师业务档案,并将考核结果及时与本人见面。
五、考核时间
每学期进行一次,课堂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每学期期中考试后进行考核,具体时间由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训教学、课程设计和毕业设计于课程结束前进行考核,具体时间由系部确定。
六、考核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良好(76-84)、基本合格(60-75)、不合格(<60)4个等次,优秀率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5%。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评为优秀
1)有无故旷课现象;
2)一学期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
3)出现一般性教学事故;
4)事假累计超过一星期,病假累计超过二星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不称职:
1)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
2)职业道德差不能为人师表,有较严重的教学事故;
3)一学期累计旷课10课时及以上;
4)一学期迟到早退15次及以上;
5)当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者。
1、严格禁止一切不安全行为,不要在教室宿舍生火,不要乱动各种电器设备,不要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学校,不要爬越攀登危险物,不准攀爬走廊的围栏、球架或课室门窗桌椅,不要逞强斗殴,不要单独外出游泳或搞危险活动,不要抛掷砖头瓦块,不准在校内放弹弓,放鞭炮。
2、节假日外出活动要有大人陪同,学校组织外出活动要讲究安全。
3、不要跟不认识的人回家或离开学校,有不认识的人来接时要报告教师。
4、不要在公路上追逐吵闹;不要拦车爬车;不要在教室走廊打闹追逐,不要在楼梯扶手上溜滑。凡走到转角处,要适当放慢速度,以免碰撞。
5、在校外出时要先向教师请假,在家外出时应先向家人说明,不要在马路、大街上逗留太长时间。
6、路途中或在校、在家发生意外或危险时,应坚持冷静头脑,大声呼叫或打号码求救。报警号码:110急救号码:120火警号码:119
7、牢记学校、家庭详细地址、父母等亲人的手机号码、BB机号码、家庭号码等。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更好的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验中学实际特拟订本制度。
一、考核要求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3、值周领导、值日教师不负责任,漏记旷课、迟到、早退等须在值日当天补记,否则分别扣发双方漏记的相应课时。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领导值周、教师值日制度。值周领导、值日教师必须坚持早、午提前半小时(夏季提前一小时)到校,检查和维持校园纪律、卫生、安全,教师原则上无特殊情况按工作时间到校。
2、考核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请假制度
1、鼓励出满勤,力求不请假或少请假。
2、因公或因病或因事确需请假的,不超过3天,由教导处批准;3天以上由校长或学校研究批准。
3、无论什么事由,一天以上请假均须事先出具请假条,在请假条上注清代课人、班别、课别,履行正式请假手续,获准后方可离岗。如需续假,手续同上。假期一结束,应立即前住准假的部门销假。口头请假、电话请假等原则上无效。但突发性疾病患者或遇急事者可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并在来校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书面正式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履行手续但未被批准而离岗者;未履行续假手续而逾期者;履行了续假手续但未被批准而逾期者,均以缺勤计。
5、因病请假3天以上,需持就诊医院建休证明和请假报告,在销假时补交就诊医院住院结算单复印件,否则以缺勤旷课擅自离岗计。
6、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假的,一经发现按缺勤、旷课加倍处罚,并在晋级、晋职、人事聘用、年终考核等方面给予处罚,直至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级。
7、婚假、丧假、产假均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禁超假。
8、因公出差、经学校安排的报名、学习、考试等属公假,以出勤论。学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期间教师离岗学习。
9、节假日(寒暑假除外)加班及公差(不含节假日补课、报名、学习、考试、调休及其他有偿加班)可抵销同等天数的病事假。
10、公差、公假要登记事由并公示。
11、请假时造成教学任务耽搁,提倡缺课补课,可补上同班级教师请假的课程,年终绩效不扣发。
12、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私自调课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擅离岗位或私自调课者自负,并追究值周领导、值日教师相应责任。
(二)考勤制度
1、鼓励出满勤,杜绝迟到、早退、缺勤现象。
2、因公出差不扣发;事假按每请一节课5元累计。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规定办理,若超过规定假期(含寒暑假、节假)每超一天扣30元。
3、未履行正式书面请假手续或虽履行手续但未准假而缺勤者,按每旷一节课10元计。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的考勤由教导处实施,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每请一次扣发5元计算,迟到、早退,每三次算旷课一节,扣发10元,未履行请假手续缺会一次,扣发10元。
5、升旗、课间操班主任应到场,请假以5次计旷课一课时。
(三)考课制度
1、提倡按课表上课,杜绝迟到、早退、中途离堂和私自调课现象。
2、每请假一节课,年终考核扣发绩效工资5元;每旷教一节课,扣发10元。
3、凡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堂,每三次算旷课一节,扣发10元。
4、调课必须经过教导处批准。严禁私自调课,一经发现,调课双方分别扣发10元。、
5、每周公布所有教师调课总节数,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6、鼓励请假教师自行安排好自己的课,事假及一天以内的病假必须自行安排课程,需写请假条的,要在请假条上注清代课人、班别、课别,以便学校查课。接受代课任务(上课或看堂)者有迟到、早退、中途离堂或空堂现象的,按本制度第2、3、4条论计。
7、考课采用教导处抽考与班干记录相结合的方式,违规现象教导处及时公示批评。
(四)、教学检查制度
1、开学前(期初)教学检查在开学前三天,期中教学检查在每学期第十周,期末教学检查在中心学校期末评估前一天。
2、学期初各教研组和教师制定好新学期工作计划、教研组计划、班主任工作计划等,学期结束时做好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3、加强对课堂教学的管理和指导,实行随堂听课制度,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4、教研组要组织富有实效的评课活动,每学期各教研组集中组织的公开课不少于一次,每少一次扣发教研组长10元。
5、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将教师业务手册、班主任工作手册、备课笔记、教研组材料等送检,逾期以缺检计,每次扣发10元。
四、本制度未尽部分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