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人见人爱的小编分享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通用10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一、员工入职需经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茶楼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员工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懂“四懂四会”,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
二、实行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岗位员工对本部门每两小时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四、对营业场所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必须定期进行检察、维护,以保证其灵敏度和应有功效。
五、对存在火灾隐患的部门,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六、建立用电、用火管理制度,重点工种(电、气焊工等)作业时需持证上岗。
七、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单位,如发现危险情况,立即报告妥善处理。
八、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九、根据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考评工作,对不合格的员工进行整改。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制订本制度。
1、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任消防安全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校委会成员组成。
2、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3、要求学校计划中统筹安排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相应各负责人员在各项工作计划中也相应安排该项工作。
4、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5、学校个重要地点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定期做好消防检查。
6、当单位员工发现火情时,要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等有效方式向值班领导报警,并组织本楼教师做到:
(1)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
(2)实施灭火;
(3)拨打“119”电话报警。
7、值班领导接到单位员工发出的火情报告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
(1)疏散组组织学生疏散;
(2)灭火组组织教师实施灭火;
(3)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119”电话报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一条:
1、编制目的:
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编制本制度。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宾馆及全体员工。
第二条:各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第一负责人是该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四条:各人员应当落实班组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班组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班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各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执行宾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组织每月一次定期进行防火检查,落实火险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或汇报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应急疏散和实战灭火演练。
第六条: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或修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
3、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4、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组织实施对公司所有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修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组织管理公司义务消防队。
6、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将容易发生火灾,且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重点部位,应根据上述情况确的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第八条:动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用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应分别落实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人员应当尊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条:保障防火责任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第十条: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或销毁应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防火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部位由保卫巡逻人员每小时一次巡查,重点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确定人员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周组织一次大检查,巡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7、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第五章火险隐患整改
第十二条: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责令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2、违章动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等违反禁令的;
3、遮挡,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消防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第十三条: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险隐患,保卫科应及时下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定期复查。
第六章消防档案
第十四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并能全面详实地反映宾馆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统一保管,备查。
第十五条:消防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1、宾馆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管理组织体系和各级消防安全负责人。
3、消防安全制度。
4、消防设备、设施、器材的分布情况。
6、灭火预案。
第七章奖惩
第十六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月奖、风险金、年终考核的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根据消防安全分项制度条款予以罚款、警告、降职、撤职、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凡在项目工程内施工,生活和居住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各种防火规章制度,增强防火责任心,杜绝人为火险、火灾事故发生。
二、禁止在施工现场内燃放烟花爆竹,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回宿舍和禁止存放的区域内(施工需用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三、重申“六不准”的规定,即不准宿舍内照明用60瓦以上的灯泡,严禁在灯泡周围烤衣服;不准个人私烧电炉;不准吸倒床烟;不准用汽油、香胶水等易燃物作引火材料;不准在宿舍内和禁止用火范围内用火;不准在大房间内私自搭设小房间。
四、施工现场除食堂外,任何人不得动用明火,确实需用明火时,必须由上级的动火批准手续。
五、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分开存放,禁止与油类物资以及性质向抵触的物资混存。在存放地周围10米内禁止吸烟动火,在高空焊接作业时,应将下面可燃物消除,在重点的场所焊接时有专人看守。
六、施工现场的木工房间,不准熬胶、生火、吸烟,生产中留下的一切废料每天都要工完场清。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学校消防安全,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制订本制度。
1.学校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校长任消防安全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校委会成员组成。
2.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
3.要求学校计划中统筹安排本校消防安全工作,相应各负责人员在各项工作计划中也相应安排该项工作。
4.学校通过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
5.学校个重要地点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定期做好消防检查。
6.当单位员工发现火情时,要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等有效方式向值班领导报警,并组织本楼教师做到:
(1)引导本楼层人员疏散;
(2)实施灭火;
(3)拨打“119”电话报警。
7.值班领导接到单位员工发出的火情报告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系统或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
(1)疏散组组织学生疏散;
(2)灭火组组织教师实施灭火;
(3)通讯联络组继续拨打“119”电话报警。
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职责
三、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四、防火检查制度
五、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八、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
九、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十、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十一、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十二、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十三、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一、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动火管理制度:
1、凡在本公司内需要动火的人员(包括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到安全部申报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方可动火。
2、落实现场防火监护人员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动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4、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处理、扑救并报警。
5、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凡储存有易燃、爆炸品的车间、仓库、堆场,未彻底排除干净的,严禁动火。
7、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在动火完毕后,应彻底清除现场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实行仓库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
4、仓库内各类货物的堆放严禁阻挡各种消防器材设备使用。
5、仓库内严禁吸烟,不准烧焊(割焊),要动用明火的人员必须到安全部办理申请手续,方可作业。
6、各类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在一般货物仓库内。
7、物品入库前应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实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可入库。
8、仓库内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工应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9、各类机动车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内停放及维修。
10、仓管人员离开仓库之前必须要关好门窗及一切电源,并严格检查是否有其他火灾隐患。
11、仓库内储存的货物,按不同性质、类别分堆,堆垛之间应留出安全通道距离。具体规定如下:主要通道2.5-3米,墙距1-1.5米,堆距0.6-1米,垛距0.8-1米、柱距1米,堆垛距消防灭火器材1.5米。
12、仓库内不准住人(包括午休),不准搭建搁层,不准使用电烫斗、电炉、电钟、电烙铁、电视机及交流收音机等电器设备。
(三)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为防止用电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凡动用电维修、安装各类用电设备者必须持证上岗。
2、非电工人员严禁动用、检查、安装各类用电设备,外来人员要动用电时必须到安全部门交用电说明并报行政部电工审批后方可作业。
3、发现用电设施损坏、不安全(包括各类电器)应及时向码头安全部门汇报。
4、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插座和电线。
5、电工安装、维修用电设施时,一律严禁赤脚。
6、安全管理部和电工要定期对公司各类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如有发现各类电器、电线等用电设施损坏,及时更换。
7、所有办公室、仓库、车间等部门人员在离开时要切断电源,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单位、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及防火责任人职责
(一)公司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条例》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2、组织制定港内消防设施更换计划,审定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安排每月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4、遇有火警、火灾,制定临时扑救方案,并指挥实施。
5、查究发生火警、火灾原因,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6、对公司的消防工作、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管理。
(二)部门级防火人职责
1、负责本部门管辖的仓库、油料存放点、电焊区、易燃物品区等全面安全防火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文件和指示以及本公司安全防火等各项管理规定。
3、把安全防火工作列入本部门正常工作内容,做到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落实。
4、除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防火大检查外,本部门每月自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消防知识教育,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6、如遇火灾,及时带领职工群众扑救、援救,并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7、对本部人员因失职行为造成的消防火灾事故要负管理责任。
(三)班组级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及公司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的指示规定。
2、带领组员学习安全防火知识,消防知识,树立“防火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
3、经常对安全防火或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解决,并把情况报告部门领导。
4、如遇火警火灾,及时带领组员赶赴现场扑救或援救。
三、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3、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4、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四、防火检查制度
1、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
2、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地段)自查一次,由车间(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或车间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公司(仓库)防火责任人每月组织有关部门责任人检查一次。
3、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在下月检查时,对整改情况予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公司防火责任人报告。
4、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
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五、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为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每日防火巡查计划,在巡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情况必须及时向其所在的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提出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整改意见,切不可拖延。
3、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灾隐患,安全部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定时、定人、抓紧整改落实。
4、对无意整改火灾隐患或无法完成整改火灾隐患部门领导、防火责任人,安全部有权暂停其工作,并报公司领导作出处理。
5、整改火灾隐患由安全部负责、落实,任何部门、个人必须服从管理,安全部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不得放松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从严要求自己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六、消防设备定期检测、维修制度
1、港区内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配套消防设施和器材。
2、消防器材应当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3、港区内的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乱用。
4、对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善备用。
5、港区内的消防车道和仓库、办公室、车间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管理制度
1、港区内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消防法》的有关规定。
2、安全出口通道不得存放货物,不准停放车辆和其他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
3、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要进行安全巡视检查,严禁安全出口上锁、堵塞,保证码头内所有安全出口正常通行。
4、码头内所有仓库、车间、办公楼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须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5、安全部应对码头各种安全疏散指示牌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损坏要及时更换维修。
八、单位建立防火档案制度
1、为了使防火工作能顺利地进行,便于有效的安全管理,特建立本制度。
2、为便于查找和使用,防火档案资料应按其系统进行分类编号。
3、公司防火档案由安全部严加保管,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员不能查看档案资料。
4、消防监督档案在保管人员变动时办好移交手续,不得把档案带走或据为己有。
5、凡涉及到公司重大机密内容,不能归入此档,以防泄密,并严格落实防火档案保管责任人。
6、消防防火档案及其材料在撤销、销毁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进行。
九、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安全部负责每日防火巡视计划,保证巡查工作顺利完成。
2、巡查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工作,未经部门领导允许,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3、巡查员在每日防火巡查中如发现有消防隐患情况时必须如实记录,并即报其部门领导或防火责任人,商议解决隐患,待确实无法解决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4、安全部是码头防火监督部门,每日防火巡查时如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防火教育,纠正错误,并进行处罚,严重违反者送公安消防局处理。
5、安全部防火巡查员除对码头作重点巡查外,其他部门同样要安排人员进行对本部门自查。
6、防火巡查员每日必须进行严格巡查,不得放松防火意识,更不能隔日巡查。
十、职工定期消防培训制度
1、为了保障消防安全,提高员工灭火作战力量,特制定本制度。
2、成立义务消防队,落实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每月进行一次消防训练,并做好训练记录。
3、每年由公司领导组织全港员工进行一次大规模的消防灭火实战演习。
4、凡属本公司重点工种生产人员必须到消防局参加学习消防培训,培训上岗证后方可从事重点工种工作。
5、公司安全部是码头的安全监察部门,除对本部门员工进行严格学习培训外,还要经常深入到其他部门(仓库、车间)等,对其员工进行消防指导工作,形成人人会消防、人人重消防意识。
十一、重点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为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凡是公司的仓库员、安全员、电工、烧焊工等重点工种人员,在上岗前必须先进行培训、学习、领取有关工种的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公司安全部人员有权查看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
3、不同的重点工种人员应按其种类上岗证进行各自工种作业、不得拿非本行业的上岗证进行工作。
4、重点工种人员上岗证应细心保管,防止遗失,上岗证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5、凡无上岗证、上岗证过期使用者及持假证上岗者均属违章行为,按公司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6、重点工种人员的上岗证遗失或过期后,应及时向安全部报告,其间该人员暂时不得从事其重点工种的工作,待补办证后方可正常作业。
十二、灭火疏散预案制度
1、制度紧急的疏散方案,定期组织疏散演习,当发生火灾时,在岗工作人员才能立即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2、人员疏散工作,应设专人指挥、分组行动、互相配合。
3、火灾袭来时内部指挥疏散引导人员不断用手势或喊话的方式引导并迅速疏散其他人员逃生,不能贪恋财物。
4、外部疏散人员应将已疏散到外人员引导到安全地方,并维护外部秩序,为消防队到场灭火创造条件。
5、疏散完毕,安全部人员马上加入灭火自救并协助消防队灭火。
6、灭火疏散期间,安全部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参加灭火疏散行动,不得私自离岗,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十三、消防中心值班制度
1、落实消防中心值班责任人,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离岗,负责做好消防设施、警报、故障、监控记录及时处理火灾事故并将有关资料进行认真记录。
3、消防中心控制室收自动{BAIHUAWEN.com}报警信号,值班人员迅速赶到起火点证实,立即起动灭火装置或利用附近的消防设备、器材灭火,同时打119向公安消防局报告火警。
4、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消防控制中心报警器,如有失灵或损坏必须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处理,保证控制中心正常运作。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提高公司自防自救能力,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健全义务消防队的组织机构,适时更新、补充义务消防队员。
二、加强义务消防队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队员业务素质。安全部负责队员的业务训练考核及指导。
三、对车间、部门、班组等义务消防员,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知识的学习和灭火演练,并记录培训档案。
四、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做到:熟悉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常识;熟悉公司内消防通道、重点部位;熟悉掌握公司内部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熟悉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熟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熟悉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熟悉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依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特制订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实行防火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定三级防火责任制,学校领导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学校下属各部门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各部门的所属人员是三级责任人。
二、各部门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第一责任。
三、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情况,开展本部门、本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对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学校消防职能部门。
四、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火灾预防和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学校发生火灾,要及时开展扑救,控制火势,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如火势无法控制,立即拨打“119”电话,灾后要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如实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发生的情况。
六、重点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③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学校对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学生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遵守学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学校内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物品。
八、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有条件的可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增强防火灭火应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