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这次为您整理了医院管理制度【最新6篇】,在大家参照的同时,也可以分享一下给您最好的朋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加强财政监督,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和《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xx]6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经***医院审核同意,以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名义开立、持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银行信用卡。工作人员是指在编职工,不含离退休、长期病退和临时人员。
第三条公务卡实行“一人一卡”实名制管理,公务卡持有人(以下统称持卡人)自行保管公务卡卡片和密码。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第四条我院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有关商品和服务的零星购买支出应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五条公务卡实行免费开卡、免收年费、免费短信提示、免担保和到期免费换卡,具有一般银行贷记卡的其他功能,享受发卡银行与银联的各项优惠活动。
第六条实行公务卡制度不改变我院先行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账规定。
第二章公务卡使用和日常管理
第七条我院公务卡发卡银行为***银行,实行公务卡结算后,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第八条持有公务卡的职工,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
第九条公务卡密码和安全均由持卡人负责保管,遗失造成经济损失,按照持卡人于发卡银行的领用合约或服务协议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各科室在工作人员新增或调动、退休时,应当及时组织办理公务卡的申领或停止使用等手续。涉及公务卡的增减及账号、信用额度等信息变动时,财务处应当及时通知***银行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
第十一条公务卡涉及到的有关信息维护、财务报销、银行划款和动态监控等业务,通过***银行提供的公务卡支持系统辅助办理。财务科应当依托公务卡支持系统,认真审核公务卡报销事项。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向公务卡的资金还款手续。
第十二条公务卡主要用于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公务支出发生后,由持卡人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公务卡也可用于个人支付结算业务,但不得办理财务报销手续,单位不承担私人消费行为引致的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公务卡的信用额度由医院根据银行卡管理规定和业务需要,与发卡行协商设定。原则上每张公务卡的信用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少于2万元,调增信用额度须事前征得医院财务部门同意。持卡人在规定的信用额度和免息还款期内先支付,后还款。
第十四条持卡人对公务消费支出发生疑义,可按发卡行的相关规定等提出交易查询。
第三章公务卡支付管理
第十五条对于办公费、印刷费以及差旅、会议、购买等公务支出,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应在公务卡授信额度内,先通过公务卡刷卡支付,并须取得发票等财务报销凭证和有关公务卡刷卡凭证(即POS机签购单,下同)。持卡人对于公务支出有事前审批要求的,持卡人应事先按要求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六条特殊情况下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支付需要时,持卡人可通过单位财务部门提前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增加的额度和使用期限等具体事项,按照发卡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持卡人在执行公务中原则上不允许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确有特殊需要,应先经单位财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提现业务,提现手续费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
第四章公务卡财务报销管理
第十八条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时,必须提供有关财务报销凭证(发票等)及公务卡刷卡凭证,报销程序按医院内部财务管理规定执行。因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属于个人原因的,由持卡人承担。
第十九条持卡人办理公务卡消费支出报销业务时,应当按照财务处规定的报销审核制度填写报销审批单和公务卡报销凭证,并附有发票、明细清单、银行刷卡POS单等有关财务报销凭证,按照医院内部审核程序报请审批。
第二十条单位财务人员登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公务卡支持系统,根据持卡人提供的卡号、交易日期和消费金额等信息,查询核对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审核确认后批准报销;对不符合报销条件的,有权全部或部分不予报销,对不予报销的部分由持卡人自行偿还。
第二十一条医院财务人员对批准报销的公务支出,按以下程序在公务卡支持系统中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一)医院录入“报销金额”、“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支付摘要”等信息,选择对应的用款计划,汇总生成《财政授权支付凭证》,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发卡行。
(二)医院通过公务卡支持系统,编制“还款明细表”,并以电子文档形式将“还款明细表”提交发卡行。
(三)医院签发银行支付凭证(支票等),附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还款明细表”,通知发卡行向指定的公务卡还款。预算单位签发授权支付指令时,支付凭证的收款人要素填写公务卡代理银行提供的还款账户。
第二十二条“还款明细表”电子信息与纸质信息必须确保一致。医院提交发卡行的“还款明细表”必须从公务卡支持系统直接打印,不得使用另行编辑或下载修改的“还款明细表”。
第二十三条代理银行根据医院签发的支付指令和“还款明细表”等信息,于收到支付指令的当日,将资金分解到公务卡账户。
第二十四条发卡行应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按月向预算单位提供公务卡报销信息对账单。对账单格式区分预算科目(功能分类),按日期、姓名、卡号、报销金额、退回金额等内容编制。
第二十五条因向供应商退货等原因导致已报销资金退回公务卡的,持卡人应及时将相应款项退回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并由单位财务部门及时退回零余额账户。持卡人退款的财务审核手续按所在单位内部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持卡人对于应由单位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必须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到单位财务部门报销。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相关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因单位报销不及时造成的利息等费用,以及由此带来的对个人资信影响等责任,由单位承担。
第二十七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所产生的费用由持卡人个人承担,不予报销:一、使用公务卡用于个人消费部分;二、报销费用与提供的报销凭证、公务卡消费刷卡机(POS机)小票不符的;三、持卡人透支消费所产生的手续费、利息等;四、因个人原因,持卡人未能在公务卡免息还款日前申报报销所产生的罚息和滞纳金等;五、因持卡人个人保管不慎或遗失等原因,导致公务卡被盗所刷的支出和损失;六、其他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和要求或超出消费标准的消费。
第二十八条公务卡报销时限
第二十九条确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规定的免息还款期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可由持卡人或其所在单位相关人员向单位财务部门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和每笔交易金额的明细信息,办理相关借款手续,经财务部门审核批准,于免息还款期之前,先将资金转入公务卡,持卡人返回单位后按****个工作日内补办报销手续。
第三十条为避免因特殊原因,公务卡还款不及时,给持卡人产生透支利息,滞纳金以及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建议持卡人将本人工资卡(属借记卡,不能透支)作为公务卡制定自动转款还款账户,实在不能及时报销还款时,授权发卡行在到期还款日当天,从个人工资卡自动扣划公务卡的应还金额(到期还款日当天,工资卡应有足够余额),事后再按正常报销程序办理报销领款手续。
第三十一条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报销和资金退回等业务的账务处理,按现行会计处理有关规定执行。银行签章返回的“还款明细单”等应作为原始凭证随报销凭证装订归档。
第五章管理职责
第三十二条财务部门主要管理职责:
(一)负责公务卡支付系统日常维护,及时向人事科了解在编人员新增、调动退休或账户信息发生变动等信息;
(二)审核持卡人提请报销的公务卡消费信息,及时办理公务卡报销还款业务,做好财务处理,并按月与发卡行就公务卡报销还款情况进行对账;
(三)保证符合公务卡报销规定的资金全额打入持卡人公务卡,协助发卡行催告公务卡持卡人还款工作,不承担公务卡还款资金不足等情况造成的对账或其他责任;
(四)特殊情况下,持卡人公务卡信用额度不能满足公务卡支付需求时,经财政部门和分管领导审批后,向发卡行申请临时增加信用额度;
(五)协助办理公务卡新卡和补卡工作;
(六)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做好公务卡监督管理等工作;
(七)配合发卡行做好公务卡相关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
(八)严禁将非本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公务卡管理范围,违规办公务卡报销业务或查询、泄露持卡人的私人交易信息。
第三十三条公务卡持卡人的职责:
(一)公务卡实质上是个人在银行办理的贷记卡,涉及个人信誉资质高低,要本着诚实守信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保管使用好信用卡;
(二)须妥善保管卡片和密码,并承担因个人保管不善等原因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公务卡消费时要保留好个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POS机小票)和相应发票等原始凭证,以备报销使用;
(四)因个人报销不及时造成的罚息、滞纳金等费用,由持卡人承担;在发卡行规定的免息还款日前若无法完成报销还款流程,由持卡人自行还款,承担不及时和不完全还款的全部责任;
(五)因调离、退休、辞职等原因离开本单位,要向财务科报告,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公务卡项下债权债务;
(六)对消费交易发生疑义,可按发卡行规定向发卡行提出交易查询;
(七)严禁持卡人违规使用公务卡、恶意支付或将非公务支持用于公务报销,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八)遵守国家关于银行卡使用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规范使用公务卡。
第三十四条持卡人所在部门负责人管理职责:
(一)审核本部门持卡人公务支出的真实性,并负责审批;
(二)督促本部门持卡人及时办理公务卡公务消费支出的财务报销手续。
第三十五条发卡行主要职责
(一)兑现中标方案中的条款,结合医院年公务卡的管理使用要求,制定与之对接的申报、使用、结算流程,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
(二)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为医院提供优惠服务,及时公布和兑现承诺的公务卡服务优惠措施,做好公务卡相关知识宣传工作,并及时解决公务卡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三)根据医院的用卡环境要求,积极扩大银行卡机具布设范围,及时提供财务报销相关的银行卡消费数据信息,注意保密;
(四)为医院职工办理公务卡;为公务卡报销、审核与支付还款业务提供及时、准确、规范、便捷的服务;
(五)办卡、开卡、挂失、补卡和换卡均免费,免收年费、免担保;
(六)与医院协商设定公务卡信用额度,为持卡人提供公务卡使用、挂失、注销等方面的便捷优质服务,并及时向持卡人反馈资金还款情况。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科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发行之日起开始执行。
一、宿舍分配原则
医院实行“职称为主、职务优先”的原则,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水电费除外),具体如下:
1、院领导房:一厅两房一卫两阳台;
2、单人房:科主任、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深护士长住单间一卫一阳台
3、双人房:主治医师、执业医师、副职、护士长。
4、集体房:护士、收费员等,每4人-6人/房。
5、特殊情况须经院办领导同意,并报告总办。
二、房内配置
1、专家房家具有:沙发、茶几一套、电视柜一套、1.5m床1张、双层铁架床1套、三门衣柜1只、1.4m办公台1张、办公椅1张,热水器1台。
2、单间家具有:电视柜1套、1.5m床1张、二门衣柜1只、1.4m办公台1张、办公椅1张,热水器1台。
3、双人房家具有:电视柜1套、双层铁架床2套、二门衣柜1只、1.2m办公台1张、凳子2张,热水器1台。
4、集体房家具有:双层铁架床3套、二门衣柜1只,胶凳3张,热水器1台。
5、由于个人的消费观不同,电视、电脑、音响、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床上用品及各类厨具均由个人自备。
三、员工入住的安排
1、新员工在办公室填写好相关资料,办理好入职手续之后,由办公室填写好员工宿舍安排联络单(注明其职务、职称等信息)给总务科。
2、总务科根据联络单上的信息安排员工宿舍。
3、员工入住后,如在仓库管理员处领用宿舍物品,需签名确认。
四、员工的退宿
1、员工申请外宿或离职需搬出宿舍时,员工根据领用物品清单,按要求清理好所领用的物品。
2、员工凭外宿申请单或经医院批准的离职报告到总务科进行登记,办理物品交接手续。
3、总务科、仓库管理员核实无误后,负责人在离职报告上的宿舍物品交接栏签字,并更新相关资料。
4、外宿或离职人员于办好手续的当天下午把所有行李搬出宿舍。
五、日常管理规范
1、员工宿舍由总务科统一管理。
2、员工宿舍由医院总务科负责分配,员工不得擅自入住,不得私自调换宿舍或床位。
3、员工要妥善保管和爱护医院统一配置的家具及电器,员工离职时将配置的。家具及电器按清单交回总务科销账,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4、爱护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损坏,若为自然老化,由医院维修及置换,若因人为损坏,则按奖惩制度处理。
5、宿舍内要搞好室内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室内不允许乱堆乱放,不允许向阳台及窗外扔垃圾、泼水等,违者按奖惩制度处理。
6、员工直系亲属探亲经医院批准,保卫科、总务科登记后方可留宿,其他人员一律不得留宿。
7、来访人员必须在23:00之前离开宿舍。
8、注意财产安全,注意防火防盗,离开宿舍时必须关好电源开关及门、窗,不得在宿舍使用高压高频率电器用具等,违者按奖惩制度处理。
9、员工每月按标准缴纳水电费。
10、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赌博或做其它违法乱纪的事情,一经发现,医院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六、宿舍检查
1、检查小组:由总务主任任小组组长,各相关部门人员任小组成员。小组主要负责对各员工宿舍的文明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帮助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
2、检查的内容:包括宿舍物品的摆放、宿舍卫生、公共设施、宿舍纪律等各方面。
3、检查时间:由检查小组组长组织小组全体成员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按期进行统计公布。
1、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制定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根据本科室医院感染的特点,确定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重点,并组织实施。
2、监督检查本科室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医院感染可疑或确诊病例,可能存在感染的环节、传播途径进行监测,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3、对医院感染散发病例要按要求登记报告。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除应积极治疗病人外,尚应保护现场,保存可疑污染来源物品和病人临床标本,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对法定传染病要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报告。
4、按要求对疑似病人或确诊医院感染病例留取临床标本进行细菌学检查和药敏试验。
5、制定本科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制度,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防止耐药菌株产生,减少抗菌药物毒副作用和经济上不必要的损失。
6、极积配合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进行医院感染目标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有效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病率。
7、参加有关医院感染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组织本科室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8、加强医德医风教育,严格监督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切实做好对卫生员、陪住者、探视者的卫生学管理。
9、结合本科临床实际,开展医院感染科研工作。
六、医院感染兼职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及医院感染专职人员指导下,负责本科医院感染监测、控制计划的实施,对感染原因、感染环节、感染危险因素进行监测,针对病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以降低科内医院感染发病率。
2、监督和检查本病房医师无菌操作、消毒隔离技术的应用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情况。
3、对疑似和确诊医院感染病人应及时送检标本,做到有样必采、正确采样,及时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判断可疑传播途径,采取措施控制医院感染的续发和蔓延。
4、一旦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和流行苗头时,应立即通知科主任和医院感染管理科,积极协助专职人员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判断可疑传播途径,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院感染的发展和蔓延。
5、根据院方规定完成各种医院感染监测资料的上报工作。
6、在科主任领导下,组织本科室开展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七、临床医院感染兼职护士职责
1、在护理部、科护士长及医院感染科专职人员指导下,监督、检查本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消毒隔离制度、无菌操作常规等的实施情况。
2、在日常护理工作中,发现病人有院内感染征象,应及时通报主管医师,督促主管医师及时填表上报,并留取标本及时送细菌学检查及药敏试验。
3、监督检查病房日常消毒、终末消毒、传染与感染病人、特殊多重耐菌株感染病人的隔离消毒管理情况。
4、做好高危易感人群的保护性隔离工作。
5、监督、检查病房配置和消毒药械使用情况,及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和管理情况。
6、做好对卫生员、配膳员、陪住、探视人员的卫生管理与日常宣教工作。
7、负责对本科病人有关医院感染知识的宣传,并组织科内护理人员参加有关医院感染培训。
八、医院感染兼职检验人员职责
1、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和检验科科主任领导下,负责医院感染的微生物学检测工作,并对检测结果按季度进行汇总、分析,或将资料提供感染管理科,汇总全科医院感染监测信息,对所在医院感染管理现状,进行全面述评。如发现特殊或有流行病学意义的微生物、多重耐药菌株时,应及时通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办公室)。
2、规范检验方法,不断提高检验质量及效率,尽快为临床提供正确检验结果,并努力达到送检标本诊断的准确性和药敏试验的可靠性、实用性。发现标本收集和运送不符合要求时,应通知病房或指导临床重新采集标本送检。
3、协助医院感染管理科做好全院有关空气、物体表面、消毒药械等细菌学检测工作。
4、发生医院感染暴发流行时,应积极配合医院感染专职人员做好有关样本采集及细菌培养,对可疑传染源、传播途径进行分析。
5、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重视本科清洁、消毒工作,尤其对各种废弃标本处理,必须达到规范化、无害化处理,防止医源性交叉感染的发生。
6、支持医院感染管理科和临床各科针对“院感”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或目标性监测,以期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和学术水平。
九、相关职能科室的职责
(一)医务科职责
1、支持、协助感染管理科组织医师、医技人员,接受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
2、监督指导医师、医技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规程、抗感染药物合理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制度。
3、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统筹协调、支持感染管理科,组织相关科室、部门人员开展感染调查与控制的工作;根据需要进行医师人力调配:组织对病人的治疗与善后处理。
(二)护理部职责
1、协助组织全院护理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2、监督指导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消毒、灭菌、与隔离技术规程及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管理等有关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
3、发生医院感染流行或暴发趋势时,根据控制感染需要,进行护士人力调配,实施分组隔离、分组护理。
(三)药剂科
1、负责本院抗感染药物的应用管理,定期总结、分析和通报应用情况。
2、及时为临床提供抗感染药物信息。
3、督促临床人员严格执行抗感染药物应用的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
本制度适应于医院所有办公用计算机,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站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一、工作站配置的计算机、打印机、ups等设备,科室应指定专人保管和保养,能够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技能,对简单故障能够排除。
二、所有操作人员在计算机系统发生故障时,应能说明故障发生的部位、故障现象等基本情况,以便于计算机中心维修人员能够较准确地判断故障原因,带好配件,快速处理。
三、操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扳动和操作无关的按钮或开关,不得打开机箱盖等外包装物。
四、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工作程序,桌面设置等选项,否则会造成程序不能正常运行。
操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用户入网口令,及个人进入程序的用户名和密码,并注意保密,时常更换密码。
五、操作人员上机操作时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谈,避免或减少操作错误发生。
六、禁止非本工作站操作人员使用计算机,以免因误操作而造成不必要的应用程序或整个系统的混乱。
七、严格按照正常的开、关机顺序操作,即:开机时先开显示器、打印机,再开主机;关机时先关主机,再关显示器、打印机。严禁人为非正常关机,否则,轻则造成长时间开机测试及部分软件损坏,重则造成整个系统的瘫痪,甚至发生电流回击,烧坏设备。
八、在下班后或长时间不工作时,应关闭所有工作站及电源开关,一则节约电力,二则延长计算机使用寿命。
九、在使用键盘、鼠标等机械性的设备时,应做到轻敲、轻触,避免因用力过猛造成损坏。
十、第七十三条在计算机工作时,主机和显示器上面不得搭盖任何东西,以保持其散热好。在不使用时,应用防尘罩将显示器罩住,以防灰尘等的侵入。
十一、在打印过程中,严禁强行撕纸,要用自动切纸和走纸功能。同时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纸张,以免缩短打印头的寿命。
十二、遇到卡纸现象时,应参照“打印机使用手册”中的操作步骤解决,严禁生拉硬拽,造成打印头及卷轴不必要的损坏。
十三、严禁频繁开、关机,应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进行进纸或退纸操作,以延长打印机的使用寿命。
十四、及时更换色带,以免旧色带将打印针拉断。在更换时,应严格按照“打印机使用手册”中的说明进行操作,禁止违章操作,以免发生损坏色带架的情况。
十五、对喷墨打印机更换墨水,严禁强行将墨盒架拉出,应严格按照“打印机使用手册”中的说明进行操作,以免发生损坏墨盒架的情况。
十六、严禁使用打印机打印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做到节约用纸。
十七、保持工作站使用环境的清洁卫生,注意防尘、防潮、防静电,切实做到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十八、严禁在计算机上玩游戏,避免由此引发计算机病毒的侵害,给整个系统带来严重的损坏。
十九、未经允许或未经杀毒,不准擅自使用外来盘,避免将病毒带入计算机网络内。
二十、未经计算机中心人员的批准,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的软、硬件设置及重装系统,严禁修改删除网上的软件。
二十一、对于违犯规章制度进行操作的人员,视其情节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1、工作人员上班时衣帽整齐,给病人检查及操作前后应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液消毒。
2、普通病人和特殊感染病人分室就诊,诊查传染病人后应更换诊查床单,物体表面用500—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消毒,医护人员接触传染病人后应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
3、无菌操作应戴口罩,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和规程。坚持每日的卫生清洁和每月的大扫除制度,诊前10分钟开窗通风,保持诊室、换药室、治疗室的清洁整齐。
4、每日擦拭诊查床,更换床套,枕套。
5、治疗室、换药室每日用紫外线照射1小时(记录灯管启用时间和累计时间),酒精纱布擦拭紫外线灯管,保持无尘,定期空气培养,并有记录。
6、非一次性胃管、吸痰管、导尿管、肛管用后分别放在消毒液内浸泡,再刷洗,晾干,表面涂少许滑石粉,置密闭消毒盒内送供应室灭菌后备用。
7、雾化吸入器专人使用后,螺旋管、面罩、雾化罐各关节拆开,用消毒液浸泡后再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备用。
8、一次性注射器、针头、输液器、输液瓶、弯盘、吸氧管、胃管、导尿管、气管插管、引流管、窥器等,用后医院统一回收集中处理。
9、备用氧气湿化瓶每周一次用消毒液浸泡后,再用清水冲洗,晾干,备用。正在使用的湿化瓶每日更换蒸馏水,吸氧管专用,用毕重新消毒。
10、电动吸引器、胃肠减压器,洗胃机储液瓶里的内容物随时倾倒,做到每日清洗,用毕先用消毒液浸泡消毒,在清洗干净备用。
11、经高压灭菌的各种敷料桶(纱布、棉球)、无菌包,开封后的有效时间为24小时,并注明开封时间
12、无菌持物钳干式保存,每4小时更换一次,并注明起用日期和时间。
13、接诊室每日用消毒液擦拭桌面、椅面等物体表面。
14、体温计用75%酒精浸泡消毒。指甲刀用75%酒精擦拭消毒。
一、 医疗设备采购招标管理规定
(一)科室(部门)需购置的医疗设备,由科室(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请主管部门、主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转交设备科。
(二)设备科负责将科室购置设备申请,报主管设备副院长签署意见之后,再将全院各科申购的计划汇总,呈报有关领导审批。
(三)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必须做好可行性论证,要进行市场调查、资料分析、检索专利标准、厂家对比、质量价格优选。必要时由院领导组织进行实地考察,在此基础上,参考三个品牌制定招标技术参数。
(四)预算在一万元以内的医疗设备,由主管设备副院长审批,设备科负责购买。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院长审批,设备科负责购买。
(五)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经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审批同意后,呈报区卫生局审批,同意后再由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组织招标采购,区卫生局派人监督招标全过程。
(六)十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是列入年度计划内项目)经院长审批同意后,报区卫生局、区计划局、区财政局审批通过,由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或委托)公开招标。
(七)设备科按中标通知书办理合同及相关手续。
(八)设备到货后,由设备科组织使用科室负责验收并办理入出库和财务手续。
(九)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由设备科专人负责建立专件档案。
(十)大型医疗设备实行问责制,认真做好月、年度效益分析报告。
二、药品招标管理规定
(一)新药购进
1、新药是指在我院没有使用过的药品。
2、新药申请购进时必须使用通用名,由提出申请的临床科室充分讨论,科主任签名后向药剂科提交书面申请,需有详细的申请理由,包括与同类药品的比较信息。
3、药剂科负责对申请购进的新药进行书面评价,并将申请书汇总提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讨论。
4、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对决定购进的新药以书面形式呈报院长审批,同意后向药剂科下达《新药购进通知》。
5、药剂科按《新药购进通知》进行采购,并通知提出申请的临床科室。
6、申请购进的新药若属紧急用药(指急救用药、特殊用药,包括保健用药),按特殊情况审批:一万元以内由分管药事副院长审批;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内由院长审批。之后,由药剂科立即进行采购。
(二)药品招标根据当时国家、省、市出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基建招标管理规定
(一)科室(或部门)需装修改建的项目,由科室(或部门)负责人以书面形式报请主管部门、主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后转交总务科基建办公室。
(二)基建管理人员做出预算后,报主管基建副院长审批或签署意见,再呈报有关领导审批。
(三)预算在一万元以内的零星项目,由主管基建的副院长审批落实;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院长审批;五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经院基建管理委员会、院长办公会讨论,院长审批同意后,再呈报区卫生局审批。
(四)区卫生局审批同意后,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医院基建委员会组织招标,参加招标的工程队必须有三个建筑装饰公司以上。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项目,必须报区卫生局委托区采购中心进行招标。
(五)基建和财务部门必须认真做好各个项目的预结算工作,特别要避免超预算施工的现象。
(六)基建项目竣工后,由基建科组织相关科室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按合同协助办理财务手续。
四、供应商评估准则
(一)目的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以确保采购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多次为我院提供供应服务的供应商及人员。
(三)职责
1、供应商应认真执行投标中的服务承诺,做到服务态度诚恳,供应及时,数量准确。
2、使用科室应对物资的质量实行监督,及时提出质量意见。
3、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其供货的准确性、及时性进行监督和信息分别反馈于科主任和供应商。
4、采购员每季度负责收集汇总供应商的服务情况,并进行原因。
5、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综合供应商情况,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和与供应商沟通。
(四)工作程序
1、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应设立供应商名册登记及沟通制度。
2、采购人员和仓库管理人员如发现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或服务态度不好,要收集原因及时汇报。
3、采购人员应向供应商提出具体要求,规定供货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药剂/设备/总务负责人每季度组织一次有关人员对供应商进行服务评估,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和与供应商进行沟通。
5、供应商如在年内出现供货不及时或服务态度不好者,按如下规定处理。
(1)违反规定一次者给予批评教育。
(2)违反规定二次者给予警告。
(3)违反规定三次以上(含三次)取消下年度的投标资格。
(五)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1、验收登记本。
2、供应商服务评估表。
3、供应商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