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羡慕的德国休假制度【热门三篇】

让人羡慕的德国休假制度(精选3篇)

让人羡慕的德国休假制度 篇1

德国带薪休假制度概况

带薪假又称年假,《德国联邦休假法》第三条规定,员工应享有每年不低于24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其中,工作日不含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需要注意的是,这项规定是根据每周6天工作制的情况来确定的,对于每周5天工作制的工作,符合法律规定的带薪休假期应当是每年不低于20个工作日。

每位员工,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小型工作者或者学生工,只要工作时间满1个月,都有权享受带薪休假。

上述关于带薪假期的规定只是法定最低标准,在个人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中劳资双方可以商定更多的带薪休假天数。

休假权

全职员工如何正确行使休假权?

根据《劳动法》规定,全部假期必须在工作至少6月后才能得到批准。如果工作未满6个月,依法可以申请部分带薪假期,即每工作满1个月可以申请1/12 的年假。

原则上试用期员工也依法享有带薪休假权,但不能申请全部假期,只能根据工作时间申请部分休假。

批假原则

公司批准员工休假的基本原则:

尊重员工意见,并尽量确保假期的连贯性。

员工在申请假期之前也要考虑公司运营情况或部门其他同事的休假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或有正当理由时,公司可以拒绝员工的休假申请。

优先休假权:

比如一个部门的几个员工都想在学生暑假期间申请假期,公司会首先考虑有孩子的父母。

有效期

带薪休假的有效期间:

一般来说,员工当年的带薪假期应该在本年度休完,最迟不得晚于下一年度的3月31日,特殊情形下可以推迟到下一年度的12月31日。

员工在休假期间生病,不能单独决定向后顺延目前的假期,而需要立即和公司沟通。

在有医生诊断书的情况下,生病的天数不属于假期,员工之后还可以申请相应天数的假期。

其他类型员工

其他类型员工的合法休假权:

兼职员工与全职员工享受同样的休假权利,在行使休假权时也必须遵守与全职员工同样的法律规定。

迷你工作者和学生工在法律上被视为兼职员工,也依法享受与全职员工同样的休假权利,在行使休假权时也必须遵守与全职员工同样的法律规定。

这三类员工享受带薪假期天数的权利取决于他们每周的工作天数,而不是工作时间。

以每周6天工作制,一年24天带薪休假日为例,计算结果如下:

上述算法是针对每周工作天数有规则的兼职人员,对于每周工作天数无规则的兼职工作人员,其假期的计算方法如下:

兼职员工的年度带薪休假天数 =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年度带薪休假天数兼职员工年度实际工作的天数/公司年度工作天数

实习

实习生的休假权利

自愿实习的实习生享有法定休假权:

在自愿实习的情形下,实习生被依法视为“正常” 雇员,不论其报酬如何,都依法享有休假权利。

原则上,在实习期间对带薪休假的要求得从至少1个月的实习期限开始。

实习期超过1个月,实习生每月可享受2天的带薪休假。6个月的实习过程中,累计享受12天的带薪休假。

义务实习的实习生不享有法定休假权:

如果实习生的实习是学校规定的必修实习,该实习的主要目的是获得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根据法律规定,这类实习生不享有法定的休假权利。

在实践中,实习生可以与公司就实习的报酬和休假权问题予以沟通,最大限度的争取个人权益。

让人羡慕的德国休假制度 篇2

带薪假又称为年假,《德国联邦休假法》中对员工享有的最少带薪假天数有明确规定:一周5天工作制的员工,每年带薪假不得少于20天。

除了法定最低带薪假,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里往往还给出额外的福利带薪假。德国服务行业工会的一项最新调查表示,德国各行业员工年假平均高达29天。

《休假法》里还有一条特殊规定,即每年至少有一次休假,其长度不得少于12个连续工作日。

该项规定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出现员工每周休假1至2天的情况妨碍用人单位日常工作运行。

因此度假对许多德国人来说都是一年中最美好的时光,大多早在年初就已经精心策划

75%的德国人每年至少出门旅游一次

旅程平均天数:13天

职员每年有26至30天假期

62%的人们希望在假期中得到休息,25%的人希望有所体验

三分之一的德国度假客呆在自己国家

最喜爱的欧洲旅游目的地: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土耳其

最喜爱的海外旅游目的地:美国、加拿大、泰国

德国人乘坐邮轮人次全球最多

交通工具:小轿车47%,飞机39%

让人羡慕的德国休假制度 篇3

德国人是世界上最爱休假、旅游的民族之一。一年中,德国人享受的假日近150天。德国政府一向鼓励员工带薪休假,但对自动放弃带薪休假权的员工不予经济补偿。有了法律的坚实保障和政府的大力推行,带薪休假在德国一直能够得到切实的实施,同时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拆安排休假日期。人性化的分散带薪休假制度,避免了集中休假的弊端以及因为人群聚集所带来的各种副作用,使人们能够更加从容、惬意地度过假日时光。

休假权被视为基本人权

在德国,休假权被视为一项基本人权,同就业权、名誉权一样,神圣而不可侵犯。德国的假期也名目繁多令人瞠目结舌。在德国,除了每周五天工作制所带来的全年104天常规休假之外,每人每年还享有30至40天的带薪休假,再加上法定节假日,如新年、“五一”劳动节、德国统一日和圣诞节、复活节、升天节、降灵节等宗教节日,假日总和超过150天。其中除了10月3日德国统一日是国家规定的全国性法定节假日之外,其他节日均由各州自行决定。因此德国16个联邦休假日各有不同。

放弃休假权不予经济补偿

除了法定节假日外,联邦休假法也对雇员的带薪休假问题给予明确规定。早在上世纪40年代德国就立法规定,除法定节假日之外,德国境内所有企业、机构必须给予员工每年至少12天的带薪休假待遇。1963年,受法律保护的带薪假期达到至少18天。而现行的联邦休假法规定,所有雇员都享有法定24个带薪休假日。而实际生活中员工的带薪休假往往长达30至40天。德国政府一向鼓励员工带薪休假,对自动放弃带薪休假权的员工不予经济补偿。有了法律的坚实保障和政府的大力推行,带薪休假在德国一直能够得到切实的实施,休假已经成为德国人生活中一项必不可少的活动。而德国这种带薪休假制度也已成为欧盟成员国的普遍做法,因为“休假后,员工身心得到放松,对单位和员工都有利”。

新兴假日增多一举多得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新的文化项目的诞生,一些具有德国特色而且为德国带来国际声誉的节日越来越受到德国人以及世界各地游客的青睐,比如狂欢节、啤酒节、文化节等。以全世界规模最大的民间节日之一的慕尼黑啤酒节为例,每年的啤酒节从9月中旬的第一个星期六开始到10月的第一个星期日结束,一般历时16天左右,参加者达到六七百万人。不仅包括德国各地的人士,还有来自欧洲各国以及北美、亚洲等地的游客。既起到了弘扬民族文化,使人们从繁重的工作中得到彻底放松的作用,同时又能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可谓一举三得。

分散休假方便出游

德国人休假的最大特点是灵活性强。德国法律规定,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分拆安排休假日期,但至少有一次休假必须达到12天。在德国,雇员可以提前和雇主协商自己的带薪休假时间。有孩子的家庭一般都在孩子放假期间度假旅游。德国的16个联邦州几乎每个州的学校放假时间都不一样。另外,各州学校的圣诞节和复活节等假期也不尽相同。家长们可以根据孩子的放假时间提前同雇主协商何时休假。为了使本单位的工作不被间断,雇主也会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分散休假。这样的时间安排,既保证了各个单位工作能够顺利进行,员工带薪休假得到落实,同时也使人们的旅游时间相互错开,对旅游景点和交通也不会造成过大压力。因此,虽然德国的假期种类繁多,但是很少出现旅店客满、交通堵塞、人山人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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