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这次为您整理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最新9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并分享出去。
1、自觉参加队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刻苦学习技术业务,坚持科学养路,严格执行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3、不准违章、冒险作业,采料时严禁挖神仙土,如有违章、冒险现象,一经发现立即纠正。
4、出工前应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帽,同时检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随车出工时,要按规定乘坐,放置好工具,严禁谈笑戏闹,车未停妥时,严禁跳车、扒车。
6、平原地区作业随小四轮和拖拉机带拖斗上下班时,严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栏杆的空拖斗只许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许乘坐二名装卸工,其它载货拖斗一律不许带人,不许超载超坐。山区视情况而定,但原则上严禁小四轮和拖拉机拖斗带人。
7、用镐开挖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须保持一米,避免对面作业,如必须对面作业,相互间距不得小于五米。
8、在公路维修作业时,应在作业区的二头离作业场所10-15米处,放置安全圆锥柱(墩)或红白相间的施工标志牌,弯道应适当放置远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时还要牵线划块作业,以保证养路工作时间顺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业中不准来回奔跑互相打闹戏耍,不准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状态。
10、雨季要坚持值班巡路,发现塌方阻车问题应做好标志,同时立即报告上级,组织力量抢通,并保持水沟畅通及时清理路面杂物。
第一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关系到公司长远利益,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都必须在各自工作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总经理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经费开支,有计划的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响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四、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批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七、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九、主持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第六条生产副总的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责任。
二、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等。
三、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四、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下属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按权限审核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和处分。
第七条基建部经理职责:
一、基建工程生产动工前,必须组织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制订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对因无安全协议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二、技术改造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危机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得施工。
三、组织进行与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提升等特种设施有关的工程项目时,必须同持有专门许可证的单位施工。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综合管理部及国家指定机构参加检验,签署意见,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才能使用。
四、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五、在审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认真贯彻“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投入使用)原则。
六、负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经理职责:
一、根据公司编制,配齐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在编写各种考核制度时,应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内容列为主要内容之一。
三、不得安排不合适在某特定岗位工作的人员上岗。不得分配职工到有害女工保护的岗位作业,已在有害岗位作业的,应调离并妥善另行安排工作。
四、职工晋升、晋级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考核条件。
五、负责审批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保证实施。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入厂后的三级安全教育。
七、协助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八、对伤亡事故处理的各种争议负责调解,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出复议建议。
第九条综合管理部经理职责:
一、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审核消防安全、职业卫生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二、负责与当地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的工作联系,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的指示精神。
三、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上报公司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充实消防器材,指导消防工作。
五、负责公司食堂,公寓、宿舍,浴室,娱乐室、锅炉房、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的安全工作。
六、负责组织定期的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检查,对重大火灾事故,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职责:
一、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二、在组织科研、技术公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和标准,认真组织行业安全、卫生的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组织审定本公司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四、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整改措施。
项目处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第二条检查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第三条同设备物资处、安全办一起共同审核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指导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条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第六条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时,都要会同安全部门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无保证安全措施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第七条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八条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技术鉴定,提出改进措施。
质量处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总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主持总公司所建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二条组织或参加制定总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第三条协助领导对总公司下属各分公司、项目部的技术、安全等部门职责的编制,经总公司主管领导和技术、安全管理部门会审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条对施工现场的特殊设施进行技术鉴定和技术数据的换算,负责安全设施的技术改造和提高。
第六条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负责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组织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技术性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第八条组织或参加总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设备物资处
第一条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不准使用,应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条监督检查各项目经理部购置的各种机电设备、脚手架、新型建筑材料等或直接用于安全防护的用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必须有产品介绍或说明的资料,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必要时做抽样试验,回收后必须检修。
第三条监督检查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省市有关规定,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
第四条监督检查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五条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第六条对新购进的机械、锅炉、受压容器及大修、维修、外租回厂后的设备必须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第七条采取必要措施妥善保护和保管主要或关键设备出厂、使用过程的鉴定、检修、保养记录,保证设备在安全状态下进行。
第八条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政工处
第一条编制职工培训计划,必须包括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负责解决教育经费。
第二条协同安全部门组织各种安全培训班。
第三条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四条负责组织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工种变换人员)上岗前的培训教育,组织技术培训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五条认真做好女工五期保护(即孕期、产期、哺乳期、经期、更年期)适当分配工作。
第六条劳动用品应按总公司计划标准进行采购或报废,由总公司政工处进行计划审批和控制。
第七条员工晋级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凡因违反安全规定而造成本人负伤或他人重伤、死亡及设备、火灾等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一律不得在该次考核期间晋级。
第八条协助各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财务处
第一条按有关规定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对审定的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落实好资金并专项立帐使用,督促、检查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第二条凡因工伤发生的一切费用,必须有医院证明、安全技术部签署意见后方能报销。
第三条确保安全教育经费的开支,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四条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第五条按照安全生产设施需要,制订安全设施的经费预算。
办公室
第一条负责购买发放防暑降温用品。
第二条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条做好办公室、宿舍、食堂、厕所等文明、卫生管理。
第四条及时传达、分发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的文件和指示等。
第五条经常进行办公地点的防火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第六条负责安全资料的归档工作。
项目部
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负责人必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三条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都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第四条项目部必须加强专职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同时专职安全员又必须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条例组织生产,在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
第五条项目部都应设有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在安全生产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协助项目部领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和法规。
第六条项目部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且制止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种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第七条根据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并设有专人负责。
第八条组织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安全检查工作,并负责派人员积极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一、企业经理和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制订企业各级干部的安全责任制等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等活动,对职工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二、企业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现,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三、公司经理、项目经理应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四、项目经理、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技术措施,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施工现场搭设的架子和安装的电气、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都要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不违章指挥,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五、班组长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认真执行安全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组织班组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会,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
六、生产部门要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秩序。
七、技术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负责安全设备、仪表等的技术鉴定和安全技术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八、材料部门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保证供应,对强杆架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要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要报废更新。财务部门要按照规定提供实现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九、安全机构和专职人员应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其主要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本条例及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
(二)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三)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五)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职工、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以证工作;
(七)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九)对违反本条例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为了保障公司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工作,使得企业财产和员工身体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公司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行业相关规定,制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一、公司所有生产经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生产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二、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公司生产、设备、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等得到保障,使公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在有安全保障的环境下顺利进行。
三、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制。实行生产工作以“预防为主,安康为本,预防为先,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针,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负责各系统的`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公司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由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领导下的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牵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委员组成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主管生产负责人对生产计划部、物资供应部、生产车间、检验中心、仓储库房、设备动力部负责全面安全工作管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全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每季度定期向主管生产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工作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情况。主管生产负责人负责每季度向公司生产经营总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执行监督检查制。各级相关领导定期、定人,按职责分工、分别深入作业现场巡回检查。
六、生产车间要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设备保养,及时维修设备故障,确保生产安全。
七、生产各部门和车间要严格按照医药生产相关规定卫生标准,落实对员工个人卫生、设备卫生、环境卫生的检查。
八、公司各部门严格按照安全防火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对化学危险物品使用、贮存、运输安全防火、防爆安全加强管理,消灭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九、生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电气、线路、能源供给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十、生产各部门应加强生产员工劳动防护设施、用品管理,生产员工应严格按照操作规定配戴防护服、防护手套及相关保护用具。
十一、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生产各部门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安全技术知识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公司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要积极加强提高本部门员工安全思想意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员工安全技术专业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三、生产各部门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生产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过程中处理一般安全问题的工作能力。
十四、生产各部门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定期对生产员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确保员工身体健康,保证产品质量。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状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用心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并组织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3、按照"三同时"原则在组织新、改、扩建项目时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审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使之完善可靠,技术上切实可行;
5、负责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到达国家标准要求;
6、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演。
生产处安全环保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状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生产)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状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状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按照"三同时"原则,参加新、改、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试运投产工作;
8、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的安全监察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安全附件、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可燃气体报警器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工作;
10、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按期实现;
11、制定劳保用品、保健费用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使用劳保用品状况;
12、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工作,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交通、环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工伤鉴定,并建立企业事故档案;
13、负责审批一级用火,二、三级高处作业等作业的审批;
1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检查演练状况;
15、对安全生产工作中有贡献者和事故职责者提出奖惩意见;
16、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工业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状况;
17、负责组织对职工进行工业卫生知识宣传教育,搞好工业卫生工作,实现礼貌生产;
18、制定"三废"治理和尘、毒、噪声防治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状况。
生产处设备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负责机械、电气、动力设备、工艺管道、通排风装置及工业建筑物等的管理,使其贴合安全技术要求;
2、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施工机具、锅炉、压力容器及安全装置、热力管道、采暖、制冷、通排风等设备的定期检查、校验、检测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审查有关设备制造、改造、维护、检修的各项管理制度;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程和规定,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编制装置大检修安全组织措施计划和下达安全检修任务书;
4、按采购计划进行采购,并对采购的设备、配件质量负责,其质量务必贴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5、新增、改造、超期运行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时应使其贴合安全技术要求;
6、组织机动设备专业检查,对机动设备存在的事故隐患须及时组织力量整改;
7、负责机动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和基建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组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并按期完成;负责本部门外雇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按合同协议办理;
9、参加基建项目的审查和施工,并使其贴合国家关于安全、防火、工业卫生要求,并保证其同时施工、竣工、验收;
10、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前务必按国家规定和交接程序办理交接手续;
11、严格执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其它有关安全规定;
12、制定审查各项工程的安全防范措施;
13、负责对外来的基建施工队伍、民工等的安全教育,督促施工队伍签订《外来施工安全合同》。
生产处生产运行和计量管理方面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规定、标准;
2、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防止突击性或超负荷生产,以确保安全;
3、督促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工艺操作规程;负责本单位计量工的技术培训和考核,严格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4、汇总技术措施计划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重要资料列入项目;
5、负责生产操作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6、编制新装置开工方案,审查技术操作规程,下达工艺技术指标,并检查执行状况;
7、在制定技术改造措施和变动操作条件时务必贴合安全技术要求,应考核安全技术及改善劳动条件等项目;
8、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9、负责水、电、汽、风等的停送及其不正常或紧急状态下处理的安全措施;
10、生产中发生险情或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以防事态扩大,并立即通知有关部门;
11、负责调查处理跑、冒、串油或其他物料等生产事故,并统计上报;参加重大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2、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有关单位表扬或批评。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1、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的来源,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2、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状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3、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资料。
企管部门安全职责: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
2、在对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职责制时,把安全资料纳入职责制资料,坚持安全否决权;
3、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4、组织职工进行技术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其技术业务素质,保证安全生产;
5、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资料,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6、组织对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工等的技术培训,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考核,并办理操作证;
7、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工伤鉴定,并负责组织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8、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9、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10、把安全工作纳入晋级考核资料;
11、负责组织新入厂职工的入厂教育工作;
12、负责ERP信息化管理,保证ERP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好ERP系统信息数据的保密,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安全和病毒入侵的防范工作;
13、负责计算机设备日常病毒检测工作,监督检查各处室因特网和各应用软件的使用状况,防止计算机设备受到病毒侵害和攻击。
化验部门安全职责:
1、组织编写企业产品、半成品、原料分析化验的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动火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害物质的检测和分析,并向用火单位提出分析报告;
3、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工作。
1、在本组组长的领导下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
3、执行矿包机制度,精心操作设备,严格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经常检查易损件的磨损情况,并向组长汇报,并做好各项记录。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5、按时认真执行设备的巡回检查、班班“点检”制度和手拉手交接班,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设备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养成安全隐患排查的良好习惯成。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0、工程机械操作人员要对设备运行安全负责,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工程机械操作人员应负责报告生产组长和生产调度。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以下简称“责任制”)。
3.2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安全生产职责;
5.1.5.2到位标准;
5.1.5.3权限与义务。
5.1.6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责任制的沟通
5.2.1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责任制的培训
5.3.1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责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安全绩效考核表》
6.3《培训记录》
6.4《文件评审表》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制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实现生产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对重要的经济技术决策,负责确定保证职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3)审定本单位改善安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保证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安全卫生设施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事故,并对事故调查、报告、处理和统计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先进群众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7)接到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发出的监督指令后,要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8)搞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职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认真听取意见和推荐,理解职工群众的监督。
二、生产厂长安全生产职责职责制
(1)生产厂长是全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职责者,务必对安全生产负主要职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下达的安全指令。
(3)健全领导及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职责制,坚持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
(4)主持召开全厂安全生产例会,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制订安全生产计划。
(5)建立安全网,明确职责制,完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遵章指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6)经常深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零件加工及设备修理质量。
(7)狠抓“三违”,坚持原则,处理事故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8)优化劳动组合,定岗定责,抓好劳动工资分配,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
(9)如遇安全生产发生矛盾生产务必服从安全。
(10)组织督促业务学习,推广先进经验,推行技术进步,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及业务素质。
(11)发生事故务必亲临现场,直接指挥,认真处理,及时汇报,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做好善后工作。
(12)经常检查巡视本厂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三、企业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制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的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职责;
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四、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同时还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隐患继续扩大。
2、参与组织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演练,熟悉应急救援的组织、程序、措施及协调工作。
3、参加编制年度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度,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4、指导生产班组安全员开展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人员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实施。
7、督促有关部门人员按规定分发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清凉饮料。
8、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做好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和女工保护工作。
9、监督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合理使用。
五、财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1、根据本企业实际状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保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贴合标准;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的手续。
六、职工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用心参加安全竞赛和安全活动,理解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做到不违章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准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不准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礼貌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及时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6)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做到相互帮忙,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用心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改。
七、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凡进库货物务必进行验收,核实后做好造册登记。
(2)认真负责搞好仓库内部材料、设备及小工具的发放工作,并应做好登记、签字手续。
(3)工程需要的材料库存不足时,应提早备足,不至于影响正常施工。
(4)仓库内应持续整洁、货物堆放整齐、货架堆放的物品应挂牌明示,以便迅速无误地发放。
(5)严禁非仓库管理人员入内,严禁烟火。
(6)不得私自离岗。有事外出,应委托他人临时看守。
(7)做好外场砂石料的收、管工作,签好每一张单据,严格把关砂石料的计量及质量。
(8)定期检查仓库消防器材的完好状况,在规定的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动火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