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下面是整理的外勤考勤制度_外勤员工考勤管理规章制度【优秀3篇】,希望能够给予您一些参考与帮助。
全体员工: 为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工作秩序,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 习惯,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考勤行为,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外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
1、外勤人员使用钉钉考勤软件进行考勤签到;
2、考勤要求:上/下班打卡+位置签到(位置签到要求必须有门店照片或地方标志照片),打卡时间为9:00-22:00(期间保证8小时工作);
3、每天需要使用钉钉进行位置签到4次,分别为到店(定位)、离店(定位)、中午13:00(定位)、下午15:00(定位);
4、员工请假需在钉钉考勤软件上向直接领导及人事行政部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以休假。
5、每天上班签到后必须做“日工作计划”(日工作安排及行程报备),并在下一步处理人选择直接领导后提交,直接领导人准时对辖内员工的工作计划进行批复(当直接领导驳回工作计划后需要重新安排日工作及行程)。
6、每天下班签到后必须填写“工作日记”(工作总结及业绩报备),并在下一步处理人选择直接领导后提交,直接领导人每天必须对辖内员工的“工作日志”进行批复。
7、上班规定时间内每天必须打卡两次,缺打卡一次扣款10元,全天未打卡按旷工一天处理(未在公司上班的人员无位置签到均视为未签到)。
8、没有做“日工作计划”及“工作日志”者,视为不作为;罚款200元/次;
9、没有按“日工作计划”行程的,要向上级领导及人事行政部报备,否则按脱岗处理。
10、如手机异常或网络异常无法正常使用软件,需在30分钟内向人事行政部或上级领导报备并说明原因,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11、每月5前,由人事行政部统计汇总上月考勤情况,报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核算工资。
12、员工有义务配合考勤人员出示各类与考勤有关的证明材料。
望各位同仁严格按照外勤考勤管理制度进行报岗,此报岗依据将作为工资核算及费用报销依据。
此规定从11月1日执行!
为了加强外勤人员管理,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公司管理制度和审批流程,特重申并修改外勤人员出差审批、考勤管理及申报、财务费用报销等相关制定,具体细则如下:
一、 出差审批流程
1、 分公司主任出差需提前填写“分公司出差审批表”,经当地分公司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当地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当地分公司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2、 二级分公司经理出差需提前向一级分公司经理报备,经一级分公司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一级分公司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一级分公司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3、 一级分公司经理出差,若已有大区经理的地区需提前向大区经理报备,若无大区经理的地区需提前向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报备,经大区经理或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大区经理或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大区经理、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4、 大区经理出差需提前向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报备,经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审批核准后方可出差,出差结束后需填写“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并由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签字确认、出差中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补助需由全国业务中心高级经理、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二、 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流程
1、外勤人员考勤规定按照《外勤人员考勤管理制度》执行,外勤人员考勤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 分公司经理需上报所有分公司人员考勤(包括经理、主任、讲师、专员等)
(2) 二级分公司经理将当月分公司考勤情况上报给一级分公司经理,具体表格为“外勤人员考勤
统计表”和每个人当月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
(3) 一级分公司经理于每月3号前将二级分公司和一级分公司所有人员考勤情况统一上报给人力
资源中心,具体表格为“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和每个人当月的“分公司人员出差行程表”。
外勤人员考勤统计表二级公司需由二级公司经理和一级公司经理共同签字确认,一级公司由一级公司经理签字确认。
2、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惩罚条例
外勤人员考勤上报情况应做到及时、准确,若不能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或上报确认后进行修改,人力资源中心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为依据,进行相应的惩罚,具体办法如下:
首次上报不及时不准确者给予口头警告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5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100元;全年累计三次(含)给予书面警告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10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全年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者给予记过处分,直接负责人罚款200元,间接负责人罚款400元。罚款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公司考勤的管理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