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全校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幼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奖惩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安全考核奖惩制度【优秀10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公司制定员工奖罚制度,能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这其实也是员工管理技巧之一。以下是一则员工奖罚制度范本,仅供各位参考借鉴。
第一条 总则: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本着公平竞争,公正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贯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公司根据各部门之间协作事项与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奖惩制度。
第二条:公司奖惩制度本着“奖惩结合,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奖惩制度,贯穿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员工须自觉遵守并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奖励或处罚方式:
1、 处罚方式: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2、 奖励方式:公司实行红包奖励制度,根据各部门的阶段工作考核情况,随时或年底发放。
第五条 员工奖励主要有通报表扬和奖金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部门提名;
2、 办公室、本部门审核;
3、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审;
4、 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 处罚办法,员工如果损害公司利益,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1、 通报批评;
2、 经济处罚;
3、 降级;
4、 辞退。
第七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励
1、 完成本部工作计划指标,创造较大经济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被公司采纳,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节假日经常加班,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 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工作绩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
7、 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者,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的应给与通报批评并作处罚。
1、 迟到、早退一次罚款30元;
2、 在工作时间嬉戏、擅离工作岗位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罚款30元;
3、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罚款50元;
4、 工作时间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罚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扫卫生罚款30元;
6、 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告、中伤他人、制造事端者罚款100元;
7、 遗失经营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罚款50元;
8、 不按时参加公司的会议培训罚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门工作的罚款100元;
10、 部门经理及主管责任人对本部门制度的宣贯、执行和监督负直接责任,对部门人员奖励或处罚承担200%责任,即同时按对员工奖励、处罚数的200%的比例奖励、处罚本部门经理及主管负责人;
11、 若被处罚员工屡教不改,重复同样错误,或不听劝阻,不服从管理者,则上级主管人员或制度执行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加倍处罚直至停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被处罚当事人承担后果与损失;
12、 凡是部门经理或【】主管发现问题不及时纠正,或包庇下属、隐瞒事实者,与责任当事人处以同等处罚;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责任人要对前面各个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上一流程有问题,有权拒绝继续进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权向所属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出申诉或向公司进行投诉。若未对上一道流程进行检查,或发现问题但未提出或解决,则所发生一切后果与损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门承担,处罚100元;
14、 各员工之间应互相监督、检查,发现隐瞒、包庇问题或知情不报,并造成损失的罚款100元;
15、 完不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罚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参照员工管理制度,没有成文制度可参考的,由总经理召开行政人事管理会议决定。
为了不断提升公司的安全环境,提高员工的反恐、安全意识,对积极参与反恐知识学习和举报安全漏洞有功的员工进行奖励,以不断激励员工更加积极地参与公司的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满足以下条件的员工给予奖励:
1、 每次都能积极参加反恐知识学习,且学习成绩突出者
2、 举报吴出入证人员,经查实为外来人员的
3、 举报可疑人员经查实的
4、 举报内部阴谋经查实的
5、 举报无授权人员进入限制区域经查实的
6、 举报各类安全隐患经查实的
7、 举报犯罪分子偷窃、骗取公司财产经查实的
8、 其他对公司安全和反恐有提升和完善的情况。
奖励种类:
1、 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2、 现金奖励、公司礼物 申报流程:
行政部申报——厂长审批——总经理核准——公布执行 本制度经公布即实施,最终解释权归行政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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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1、每月由矿长组织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矿领导及矿属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向矿安全管理办公室请假。对无故迟到和缺席的人员分别给予50-100元罚款。
2、安全管理办公室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出会议纪要下发矿属各单位。每拖延一天对安全管理办公室罚款100元。
3、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全矿地面、井下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的问题以四定形式及时下发,各单位必须安排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和一名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每缺一人次罚有关责任人员100 元,迟到罚款50元。安全管理办公室无故不组织罚款200元。
4、凡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各小组人员要认真检查所检查的范围内的各种隐患和三违行为,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在升井时及时汇报矿安全管理办公室。不认真检查罚款50元。
5、对安全办公会安排的各项工作或安全检查的问题,各单位必须按时完成,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或整改的必须写出书面延期申请报安全管理办公室。否则每项拖延一天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安全管理办公室不跟踪落实每项罚款100元。
6、“三大两小”专业每月由主管职能区队组织,其他单位参加,至少进行一次专业检查,并将检查、处理和整改情况报安全管理办公室,无故不组织对主管区队队长罚款100元,区队罚款200元。
7、各基层区队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并按四定形式安排各有关班组认真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待查。不进行自查或无记录可查对队长罚款100元,区队罚款200元。
8、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监察人员发现“三违”不制止 不处理,按“三违”同样处理。
9、帮“三违”人员说情或给“三违”人员推脱责任、 作伪证者,除
与“三违”同样处理外,再罚款100元。
10、“三违”人员拒绝检查,谎报单位或姓名或给“三违” 者说情,掩盖事实真相,罚款100元。
11、情节严重,影响极坏、态度不好的典型“三违”人员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进矿再就业中心学习后待岗。
12、因“三违”造成工伤事故,除按“三违”有关规 定处理外,直接责任者负担工伤人员医疗费用的5-10%。
13、干部违章指挥按“三违”加倍处罚,对检举干部“三违”的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干部,给予行政警告、降 一级工资半年直至撤职处分。
14、 凡“三违”人员都必须到安教室学习三天,每天交学费10元并过“五关”。三违人员学习结束后必须考试,考试合格后写出书面保证方可恢复工作,考试不合格再进行学习直到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15、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5分钟内报生产指挥中心,事故汇报不及时,对事故单位罚款200元,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元。
16、事故发生后,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人员接到通知必须立即到生产指挥中心报到,无故不来每次罚款100元。生产指挥中心没有通知,对调度员每次罚款100元。
17、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将事故现场保护好,只有等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现场勘察完毕,经同意后方可处理,否则严禁破坏作假,故意破坏现场,对破坏人罚款200元。
18、事故发生后,所有现场人员必须参加事故追查,追查中所有人员必须实话实说,对在事故追查中为了逃脱责任、说假话或为别人作伪证的,每发现一人罚款200元,情节严重者将严肃处理。
19、事故发生后,对伤亡事故,事故单位两天之内必须按照工伤管理规定认真填写工伤登记表,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
20、对因工受伤人员报工伤,轻伤每报一次,对工伤人员罚款200元;重伤每报一次,对工伤人员罚款500元的;由于本人违章作业造成自己工伤的每报一次,罚款500元;由于个人违章作业造成他
人工伤的,由责任人缴纳报工伤罚款500元;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工伤的可免交罚款。
21、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按照事故性质、严重程度,按照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等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对事故单位按照重奖重罚的原则,每季度进行考核,每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0-20000元;每发生一起重伤,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元;每发生一起轻伤,对事故单位罚款500-2000元。对非伤亡事故,每发生一起一级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元;每发生一起二级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2000元;每发生一起三级事故,对事故单位罚款500-1000元。在特殊时期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还将按照特殊时期的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23、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提前编制作业规程并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必须对施工或作业人员进行学习考试。没有作业规程或有规程和不认真贯彻而施工作业,罚技术员100元,队长200元。
24、工作面作业规程内容完整,审批、及签字齐全,并有考试成
绩,并应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及时补充、完善,使之与工作面实际情况相符,按期进行作业规程的复审、补充,再学习签字,否则少一次罚技术员50元。
25、从事危险性较大或非正常工作时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并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必须对施工或作业人员进行学习考试。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或有安全技术措施不认真贯彻而施工作业者,罚技术员100元,跟班干部100元。
26、各单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要求编写,审批完
毕后报有关单位,否则每少一份罚技术员50员。
27、各区队值班人员无故不在岗,又不与生产指挥中心联系者,
按照脱岗处理,罚款100元。
28、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随身携带矿灯和自救器,否
则罚款50元。
29、所有入井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井口检身工的检查,不得无
理取闹,谩骂,拒绝检查,否则罚款100元。
30、所有入井人员必须遵守人车乘座制度,听从指挥按秩序出入,
严禁拥挤,严禁站在防护链或红灯以内,否则罚款50元。
3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爱护井下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
设施,严禁随意破坏,否则罚款100元,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理。
32、凡应持证上岗而不持证上岗的给予罚款50元。无证上岗罚款100元。
33、井下斜坡道、上下山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否则罚责任人100元。
34、升井后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交矿灯、自救器者,罚款100元。
35、携带烟、或点火物品入井罚款200元并降薪一级。井下吸烟,开除矿籍。
36、发现有人酒后入井和携带烟火物品入井不制止,罚检身工100元。
37、酒后入井者,罚款500元,留矿察看。
38、工作时间在岗打架斗殴者,各罚款100元,对主要责任者加罚100元并给予警告 或记过处分。
39、盗窃、破坏公物(剥电缆)矿用材料、设备者,根据性质、损坏大小给予罚款200元直至开除矿籍,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40、谩骂、殴打安全监督检查和执行公务的人员,对责任者罚款
100元,对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开除矿籍。
41、不听劝阻,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井上、下信号硐室闲聊、 逗
留(执行任务者完成后必须离开现场),每次罚款50元。
42、安监人员不履行安全监察职责,造成事故,视事故性质罚款 200--500元直至降级处分。
43、值班的安检员所负责的区域发生事故时不在井下者,当天按旷工处理,视其情节罚款200元直至降薪一级。
第二章、 掘进采煤
44、掘进工作面不按规定临时支护,不使用前探梁,每次罚该作业班组100元。
45、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专用攒杆用于敲帮问顶,没有攒杆罚区队100元。
46、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工作面的活矸和危石,工作面安全后方可作业,危石不处理冒险作业罚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各100元。砌碹起底时,必须先使用抬棚,同时采取护帮措施,否则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各罚款50元。
47、掘进巷道要保持支架完整,不准有断梁折柱,对支架变形严重必须及时维修更换,每发现一处罚区队跟班干部100元。
48、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修复支架必须检查修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否则罚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各罚款50元。
49、不按规定支护或支护倒不修复扶正继续作业者, 罚当班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各50元。
50、 贯通巷道不按规定编制安全措施而作业,罚区队领导和技术员各100元,编制了安全措施而施工单位不按措施施工者罚作业班组100元。
51、 贯通巷道炮掘接近20m时(机掘50m),地测部门不按规定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每一处罚生产管理办公室长100元。
52、凡规定先探后掘的工作面不执行先探后掘的,罚当班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各100元。
53、砌碹起底时,必须先使用抬棚,同时采取护帮措施,否则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各罚款50元。
54、砌碹带帽时,推子木、边墙木以及碹架必须架设牢固,严禁架设在浮矸(煤)上,否则对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各罚款50元。
55、司机离开操作台时,不断开掘进机电源,罚司机50元。
56、掘进机作业时前照灯或尾灯不亮,罚司机50元。
57、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否则罚区队主管机电的干部100元。
58、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否则罚司机100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更好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更好的消除施工建设中的安全隐患,促进我项目施工任务计划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本项目所编制项目管理办法相关法规、规定,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项目范围内职工、合同工、农民工。
第二章 奖励
第三条 根据我项目管理文件中安全生产奖罚办法中相关规定,凡坚持原则,遵章守纪避免了事故发生,挽回经济损失的有功人员,遇重大事故积极参与抢救,减少事故损失的有功人员由项目经理部审批给予奖励。
第四条 每季度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部门(队伍)和个人,并分别给予通报表彰。项目经理部在进行年终总结评选先进时,同时进行安全生产先进评比。
第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队伍)评选条件:
认真贯彻国家、华达公司、业主、监理处及各上级颁发的各项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在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和现代化管理等方面有一定的创造和成绩。
第六条 个人评选条件:
(1) 各部门(队伍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责,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坚持“五同时”成绩突出者。
(2) 在安全生产中有重大革新、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有明显效果者。
(3) 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勇于探索制止他人违章,积极主动解决所属部门(管辖范围)不安全隐患有贡献者。
(4)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5) 专职或兼职技安人员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权,成绩突出者。
第七条 奖励标准:
先进部门(队伍)奖励1000-2000元;先进个人奖励500-1000元。
第三章 惩罚
第八条 凡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惩罚如下:
(1)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并取消其当年评先的资格;
(2) 对事故发生部门(队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罚款1000元,实行安全生产否决权,取消该部门(队伍)当年先进部门的资格。
第九条 凡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对该部门(队伍)负责人罚款1000-2000元;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罚款800-1500元。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之事故的,追究部门(队伍)主要责任人的责任,并从重罚款。
(1) 忽视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执行的;
(2) 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3) 不参加安全技术教育,或不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而上岗操作的;
(4) 由于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的;
(5) 无安全防护设施,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规范的;
(6) 未执行施工计划与安全措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规定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伤亡事故的,追究事故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从重罚款。
(1) 存在事故隐患,生产条件恶劣,接到《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后拖延不整改的;
(2) 违章指挥生产、作业;
(3)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玩忽职守的;
(4) 因采购不合格原材料、设备、劳动用品的;
(5) 发现伤亡事故险情,不立即报告的;
(6) 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门(队伍),视情节处3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
(1) 忽视安全生产,不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上墙;
(2) 不坚持“三同时”的规定的;
(3) 生产现场杂乱,不行使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4) 不执行三级安全教育规定和违反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的;
(5) 无证上岗操作的各工种,尤其是特种作业,从重处罚;
(6) 对事故隐患不排除、对“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或监理通报工作指令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
(7) 对发生事故瞒报、拖报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情节处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管理施工人员违章从重扣罚。
(1) 检修带电设备时在配电开关处不断电或不挂警示牌;
(2) 任意开动非本工种设备;
(3) 特种作业非持证者独立进行操作;
(4) 设备上有安全装置,但开车操作时不用;
(5) 危险作业未经技安部门审批和无人监护;
(6) 任意拆除设备上的安全、照明、信号、防火、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显示仪表;
(7)使用未经审批的临时电源线;
(8)高处作业任意往地面上扔东西
(9)违反爆破作业“十不准”;
(10)非岗位人员任意在危险区域内逗留;
(11)焊、割未经完全清洗和充分通风的盛装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密封器和通道;
(12)在爆破作业区内抽烟或动火;
(13)开动情况不明的电源或动力源开关、闸、阀;
(14)其它违反操作规程中相应条款能直接倒致工伤事故或火灾、爆炸、倒塌、中毒等事故的行为;
(15)不戴安全帽进入生产区域的;
(16)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在有高处作业、有机械化运输设备下工作而不戴安全帽的;
(17)高处作业穿硬底鞋底;
(18)穿高根鞋进入施工现场的;
(19)电气作业不穿绝缘鞋底;
(20)带电作业或使用双重绝缘电动工具在潮湿地区或在容器内、构架内工作而不戴绝缘手套的;
(21)高处作业位置在非固定支撑面上,或在牢固支撑面边沿处以及支撑面外和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支撑面上工作而不使用安全带的;
(22)在爆破作业场所穿化纤料服装操作的;
(23)其他违反防护用品使用规定能直接造成工伤事故或火灾、爆炸、中毒的;
第四章 罚款管理
第十五条 凡发生以上,由项目经理部下发奖罚通知,交财务部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扣除,并张贴通报。
第十七条 财务部所收罚款作为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部门(队伍)或个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即日起实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井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我矿的班组管理,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奖励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班组。
第三条 组织结构:煤矿成立以矿长为主任,其他副矿级领导为副主任,各副总、生产、党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班组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班组建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第四条 班组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矿井基础管理工作,实现矿井安全生产。
二、矿班子负责修定完善班组建设管理的有关考核奖励制度,使班组建设考核工作更具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实用性,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促进矿井和谐发展。
三、矿班子组织定期检查指导班组建设管理情况,负责班组建设检查、评比、考核、验收工作。
四、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上级关于班组建设的有关要求,每月对各区队班组建设进行一次达标验收,确定达标等级,进行奖罚考核。
五、矿班子对班组建制的确定、班组长的选聘、班组管理制度及考核实施细则进行监督、审核、批准执行。
六、建立班组、班组长及后备班组长个人档案,制定班组长培养计划,逐步规范班组管理。
第五条 班组安全奖励机制组织:
一、班组长是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责。
二、人数多的班组可以设一名副班长,协助班长全面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三、班组分散作业时,每个点必须指定一名组长负责,该点的负责人即为安全负责人。
第六条 班组安全奖励机制教育:
一、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本班组工作范围,掌握本岗位、工种操作技能。
二、工作人员熟悉本班组的危险源及控制措施。
三、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操作机械设备、工具。
四、工作人员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前,必须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班组长必须对所属班组人员的理论知识、实际操作技能了如指掌,安排工作时,合理、正确使用人员,做到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六、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理论水平。
第七条 班前会具体内容:
一、班前会的各项工作必须以班组长为中心。
二、认真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培训。
三、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结合当班生产任务,详细布置各项工作。
五、根据工作环境状况,布置安全工作,人员分散作业时,小组必须明确安全负责人。
六、认真做好班前会记录。
第八条 班组安全检查项目及问题(隐患)整改:
一、班组长必须组织班前、班中、班后检查。班前对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设备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有问题必须交待人员处理后方可生产。各岗位人员在班前要对所管辖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电钳工应对本班范围内的设备做重点检查。班中要对作业过程中的动态工程质量、设备的运转状况、安全保护装置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班后应对所干工程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等做全面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应当班处理完毕,且应在下班班前会上做重点强调。
二、班组长在工作过程中应检查班组人员劳动防护用品是否正确使用,各岗位人员是否执行《规程》和《标准》,各岗位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彻底整改。
三、现场排查出的问题(隐患)必须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措施并汇报区队、安监调度,由区队采取措施处理,区队处理不了的,由矿协调解决。
第九条 班组人员自保、互保、联保要求:
一、班组所有人员必须实行自保、互保、联保责任,明确互保、联保对象。
二、作业中互保、联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即: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互相照顾,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相照顾;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看互保对象是否严格按《规程》、《标准》作业;互相保证,保证互保对子安全作业,不发生人身事故。
第十条 班组交接班制度:
一、为了确保生产正常、安全运行,各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二、交接班时,必须由上一班班长向下一班班长交接,不得委托他人交接班。
三、交接班时,必须交待本班安全及生产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处置措施,并对下一班工作重点和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提出明确要求。
四、班组长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交接班记录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检查考核。
第十一条 班组管理:
一、各班组必须严格管理,增强班组凝聚力、执行力,积极创建本质安全型班组,并要有具体措施。
二、各班组实行精细化管理模式,以工作目标为中心,细化工序管理,控制影响工序质量的人员、机器、材料、方法、环境等因素,推动各班组安全、文明生产。
三、以规范职工行为为切入点,行走做到“俩人成排、三人成行”,集体行动统一化;接受任务做到,“安排清楚,责任明确”,工作安排命令化;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质量可靠”,环境卫生清新化。
四、班前会要突出重点、方法新颖、效果明显。
五、现场安全实行确认制,工作前要进行安全确认、工作中要规范操作、工作后要现场讲评。
第十二条 班组安全文化管理:
一、班组安全文化应从观念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入手,总结提炼适合本班组的文化形式,做为指导班组管理的方法。
二、班组安全文化就是要通过员工系统学习安全科学技术,班组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安全科学理念、安全文化基础知识、安全生产急救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工作经验介绍等,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技能。
三、班组安全文化还要结合会议精神、安全活动日、班前会、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班组安全文化的实效性。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我站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物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举报形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电站安全生产领导举报电话: ,手机: )。
四、奖励标准及办法:
1、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50~1000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
2、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只奖励第一位举报人,根据举报时间确定。
五、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
六、对举报人举报的每一起事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认真地组织核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举报资料绝对保密。
七、对情况属实的举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回复举报人,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同时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手续;对诬告和怀有恶意的不实举报,将作严肃查处。
八、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不及时核查举报事项,督促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九、本奖励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3条奖励内容
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奖励10000元。
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奖励100元。
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奖励500~20xx元。
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生产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300元,生产管理部门、辅助生产单位按季度人均奖励200元,行政后勤部门按季度人均奖励100元。
5、其它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全生产部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第4条考核范围
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
(1)不按期召开安全会议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
(2)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
(3)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
(4)无故缺席安全会议者考核100元、迟到者考核50元。
(5)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
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
(6)对安全生产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100元。
(7)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
(9)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
(1)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100元;未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的,考核200元。
(3)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
(2)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
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
(2)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100元。
(4)机电检修不执行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100元。
(6)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100元。
(7)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100元。
(8)电焊机不断电,安、拆二次线的,考核100元。
(9)电焊机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200元。
(11)电气焊作业不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
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
(1)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2)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3)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4)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200元。
(5)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
(6)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
(7)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目 的:规定安全隐患的分类、报告和奖励方法
范 围:全体员工
一、安全隐患分类
一类: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情绪低落、思想波动,以及不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和其它忽视安全的行为等。
二类: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不当,设备、设施、工具存在缺陷,个体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等。
三类: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包括照明光线不良、通风不良、作业场所狭窄、作业场地杂乱、安全通道堵塞、物料存储存在安全隐患等。
四类:管理上存在的缺陷,包括各类安全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管理方式方法的缺陷或不完善等。
五类:其它工艺、设备、消防、职业健康等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报告程序
1、发现隐患逐级上报,即员工报车间,车间报安全环境管理处。
2、上一级接到下一级事故隐患报告,在24小时内必须作出书面整改指示,或作出解释,如超出时间或解释理由不充分,报告人可越级上报。
3、报告形成书面文字后,应逐级上交至安全环境管理处备案待查。
三、报告形式
1、口头报告:报告人报告后由车间或公司安全员记录。
2、书面报告: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隐患内容、报告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
四、奖励
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隐患的危害程度可作为工资提升和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
2、发现1类安全隐患,奖励报告人20--30元/项;发现2 --3类安全隐患,奖励报告人5--15元/项;发现4类事故隐患,奖励报告人10--20元/项。
3、 发现第五类安全隐患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奖励。
4、 对发现的隐患,在报告时提出合理化防范措施或建议的,可追加奖励10元。
5、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职能部门申报,主管领导签字生效。
五、其它
1、 车间(部门)对员工上报的安全隐患,不整改和上报的,对责任人依据《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及《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
2、发现了事故隐患,因车间(部门)不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的,造成的事故损失由车间(部门)承担,同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3、 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六、本制度由安全环境管理处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一、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团队奖:每年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部门内及与其他部门间的协作沟通等指标进行考核,全面达标的团队,获得最佳团队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1、 优秀管理者奖:根据公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审核标准,参考绩效考核成果,年终评出优秀管理者,予以奖励。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2、 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积累,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奖金。
3、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总经理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4、 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开发新项目有详细实施方案,且实施后获得显著效益者;为公司解决排除社会上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总经理授予特殊贡献奖。
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和颁发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实行惩罚积分与罚款并行的方式,即:每扣1分同时罚款的办法,(1分为10元)
1、 对下列违纪行为一次扣1-4分及相应罚款:
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在公司或客户面前大声喧哗或指手画脚者
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
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从事娱乐活动者
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办公用品码放凌乱者
上班时间穿拖鞋者
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或安全带没有带好者
空调安装好后没有搞好卫生及补好墙洞者
2、 对违反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扣5-9分及相应罚款
工作时间干私事,睡觉者
对非本职工作但有利益于公司的工作不予协助者
不服从主管领导的合理指令或工作分派者
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团队及同事团结者
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10-19分即相应罚款
对各级反馈的情况,经查属实拒不签字承认者
在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公司组织的娱乐性质的集体活动除外)
上班时间酗酒者。
私自接受、索取回扣或礼物者。
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违反规定私自动用公司办公设备及车辆者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者
4、 对下列行为一次扣罚20分,并予以除名处理,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有盗窃、贪污行为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者
散布对公司不利言论,或从事损害公司形象、利益之行为者
5、 受惩罚的员工可根据其表现,经研究给以留职察看处分者
6、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非故意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
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其它造成公司损失者,视情节予以赔偿
7、 惩罚的实施
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部门经理对上述过失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纪情况做出处理决定,经行政部核查后予以处罚; 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同时对受处罚员工的直接主管和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受罚员工相同罚分,凡主管和部门经理对违纪员工包庇、开脱的,处以受罚员工两倍的罚分;
8、 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部门经理应督促员工按照处罚额及规定的时限上缴 部;
罚款必须在罚单下达后5日内缴纳,逾期未交将加倍处罚;
对拒不缴纳罚款的人员将予以除名处理;
9、 员工申诉
认为公司处罚不当或有过失之员工,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准备相应的申诉材料向总经理提起申诉,在总经理接受申诉期间,员工可以暂缓履行处罚。
一。奖励
对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员工,按不同事迹予以奖励。奖励分为表扬、嘉奖、立功、授予个人或集体荣誉称号、晋级和给与物质奖励。
1、对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贡献者;
2、在服务工作(生产)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3、严格开支,爱护公物,节约费用显著成绩者;
4、服务态度好,为公司获得荣誉者;
5、发现事故苗头,及时准确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6、为保护国家与公司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7 年终奖为全年总工资5%(当月有处罚及客户投诉的才能享受)
二 财务考勤制度
1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分钟至5分钟,按5元扣除。
2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5分钟至10分钟,按10元扣除。
3、 上班与例会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按20元扣除。
4 上班与例会无故旷工按两天底薪扣除。
5 如在一年之内满勤,公司将给予50元奖励
三 凡犯有下列过失之一者,作辞退或开除处分,同时做罚款处理,触犯法律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 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
(2) 工作严重失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
(3) 恶意破坏公物或会员物品;
(4) 道德败坏,发生男女关系等;
(5)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
(6) 服务态度恶劣,与客户争吵;
(7) 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公司和社会秩序;
(8) 触犯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分的。
优秀员工评选制度
1、每月评选一次优秀员工,符全以下条件员工均可参加:
(1)文明礼貌:言谈亲切、举止大方、精神饱满、着装规范整洁。
(2)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任劳任怨、责任心强、服务热情周到、工作到位、完成任务好、不计时间报酬,兢兢业业工作,有协作精神。为了集体的利益,甚至牺牲个人利益。爱护公司财产,节约意识较强。
(3)遵章守纪: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全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工作无失职、失误记录。
(4)团结友爱:尊敬领导、友爱同事(当面背后不讲不利于团结友好的言语)。
5) 有良好的团队组织,在团队中员工能互相学习、支持工作,经常开展寓教于乐的团队活动,员工精神面貌良好。
(员工投诉)
员工在工作中无论与同事、领导发生纠纷,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有不满之处或对工作安排不满,均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投诉,但必须遵守下列条款:
1、 不得提供伪证;
2、 不得公开或私底下散布不满情绪。
3、 不得在事情得到调查解决之前,拒绝执行工作。
4、 不得固执已见,强词夺理,不服从仲裁。
公司员工奖惩制度3
第一条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
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 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 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 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 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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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月1日
(6) 未经学校批准,违规玩弄、使用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