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加强我院节假日的值班管理,强化值班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及时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和本院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密、防火和防盗工作,及时处置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持法院机关内部的正常秩序,确保机关安全和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从20XX年1月起,我院实行节假日院领导值班制度。
第二条 值班领导的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处理本院节假日的有关工作事务。对在值班时发生的属于分管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要及时处理;对属于其它院领导职责范围内的业务要做好通报及协办工作。
2、负责节假日的值班检查,监督值班人员的在岗情况;认真做好安全、保密、防火、防盗等“四防”工作,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院机关安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抓紧抓好值班工作,督促值班人员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不得漏岗、误岗;认真做好值班登记、报告工作;督促值班人员及时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对信访当事人坚持做好文明接待和教育疏导工作,进一步沟通和密切党群关系。
3、负责对重大紧急情况的处理,并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和县委关于紧急重大情况的报告制度。在值班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上传下达、下情上报、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要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高度的责任心;坚决克服麻木不仁、推诿扯皮的官僚主义作风。
4、要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处理、报送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故)不得晚于1小时报告;特别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值班领导在向本院、本县负责同志报告的同时,要直接报告州中院办公室,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要紧紧围绕我县的战略决策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职责,在了解社情民意、传达政令、处置紧急、重大突发事件(故)和维护全县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5、值班领导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做影响值班工作的事。因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发生严重事故时,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条 全院干警在节假日必须24小时开机,遇有突发事件和需要办理的其他工作事项,必须服从值班院领导的安排,保持随叫随到,以便更好的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和办理其他需要办理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我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工作管理,确保能够及时妥善地处理机关事务和突发事件,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二、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1、负责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2、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3、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事件;4、及时报告和协助上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5、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6、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实行2人同时在岗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县政府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值班地点在局办公楼一楼值班室。
四、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采用轮值的方式,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并由办公室负责将值班表分发到相关人员。个人有特殊情况需临时换班的,必须自行从本单位找人调换,并提前向办公室说明,不得由与本局无关人员代班。
五、带班领导值班期间可以不在办公室,但不得离开县城,并确保通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指示值班人员迅速处理,并加强督促检查,必要时须及时赶到现场处理。
六、值班人员要按时签到签退,坚守岗位,按照“迅速、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处理各类来文、来电;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七、值班人员对发生在本单位的突发事件、重大事故、重大灾情等紧急事件,必须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迅速向带班领导报告,由其逐级上报,值班期间要跟踪续报。
八、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班记录簿上作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
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间所承担的事务原则上要当天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
十、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双休日、节假日期间,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出县,要向分管领导请示,领导干部出县,要向局长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外出。
十一、值班期间,因带班领导或值班人员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延误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处置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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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监管和督察,确保学校及教育大局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在“双休日”、节假日前,保卫处必须制定出带、值班人员安排表,提出具体要求,通知到带、值班人员本人,并上报教育局、镇政府、派出所等(双休日不需报)。
2、带、值班人员要按照带、班制度及职责要求,按时交接班,完善交接手续。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值班纪律,坚持24小时吃住在校,坚守工作岗位,做到及时接听电话,传达信息,做好记录,全面巡查与重点巡查相结合,确保万无一失。带班人员要到校在岗,领导和检查值班情况,巡查校园,及时处理有关问题,确保校园平安。若发生较大问题,要及时报告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并积极组织施救。
3、带、值班人员必须确保值班电话畅通有人接听。手机处于开机状态,严禁把值班电话串在手机上,脱岗脱职。
4、按责任归属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保卫处没有及时安排,通知带、值班人员并上报带、值班安排表,由保卫处负责带、值班。带、值班人员若没有按带、值班要求守岗,尽职尽责,无人接听电话、离职不在岗、值班电话串在手机上、巡查记录不及时不认真不完善,被上级口头通报者,扣当月岗位考核10-20分,被上级文字通报,本人要在教职工会上做检讨,并扣除当月岗位考核20---50分;若发生较大不安全事故,在教职工会上做检讨,当月岗位考核以0分计算,年中考核和晋职按有关规定执行。构成违纪和违法的按有关法纪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