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门卫对出入学校人员的管理,保证学校的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管理
1、适用范围:进出学校的非本校领导及来宾、外来办事人员(送货、业务、其他等)、教师家属亲友、离职教师职工、转退学学生、学生家长、学校指定的经常来学校(家属、工程人员)人员。
2、操作规程:
(1)外来办事人员入校,门卫要及时与被访人联系,征得被访人同意后按要求登记后方可入校;若因被访人上课无法联系,让来访人在门卫室稍候,待下课后联系;提前预约者,应及时通知门岗,以便做好接待准备,访客来到后,门卫按规定登记后入校。
(2)学校领导提前通知的上级领导和贵宾,可不填写登记单,并要及时开门放行入校。
(3)送书刊、送菜、送气的人员,按学校规定时间及要求登记方可入校。
(二)教职工、学生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教职工、学生
2、操作规程:
(1)教职工工作时间外出办事,必须经分管领导或校长批准,并按要求登记方可出校
(2)学生:学生出校,须出老师签字的《学生出校审批单》方可出校。
(三)学生家长出入校管理
1、适用范围:来访的学生家长
2、操作规程:
(1)本校在籍学生家长来访时,门卫要及时联系老师并按规定登记方可入校。
(2)非本校籍学生家长探访本校时,登记《会客登记》方可入校。
(3)门卫人员要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主动与有关部门、老师、领导联系,联系前要先安排好家长在门卫室坐候。
(四)注意事项:
(1)门卫人员应衣冠整洁、坚守岗位,接待和检查文明有礼,纪律严明。对外来人员出入校、教职工出入校、学生出入校、机动车辆出入校、携带物品出校等按学校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凡出入校门时有大件物品的,出入校门的教职工应主动配合登记,接受检查。
(2)凡未经学校和部门领导批准及教职工本人认可的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学校。
(3)外来人员入校时按规定填写《会客登记》登记。
1、从业人员必须每年一次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并且每年复查一次。上岗期若患不宜从事食品工作病症者,要立即停职接受治疗,直到经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再回原岗位从业。
2、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食品卫生专项知识培训,熟悉相关专业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强烈的责任心。
3、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坚持做到“四勤、四不、四要”:
“四勤”: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帽。
“四不”:不将非食品加工制作用品和个人生活用品带入操作场所;工作时不得赤脚、穿拖鞋、背心;不留长指甲、不涂染指甲、不戴饰物;不在工作期间吸烟饮酒。
“四要”:上班时要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加工制作食品和配餐操作时要戴口罩;直接入口食品要用专用工具拿取;收费和拿取食物时操作程序要分开。
4、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整齐干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并把头发固定置于帽内。临时离开工作间必须脱下工作衣帽,进入工作间再重新更衣、换鞋、洗手、消毒。
5、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接触不洁物后,均要用肥皂及流水洗手并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洗手并消毒。不得有面对食品说话、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6、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分装食品、售菜时应戴口罩,销售食品时不能用手拿取直接入口的无包装食品,必须备有清洁卫生的包装纸或食品袋。收银人员不得直接接触食品。
7、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的销售管理,扩大产品销售,提高销售人员的用心性,完成销售目标,提高经营绩效,更好的收回账款,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凡属本公司销售、及其他部门人员均照本办法所规范的制度执行。
三、销售人员工作职责:
销售人员除应遵守本公司各项行政及财务管理外,应尽力完成下列各项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公司所制定的年度销售目标。
(2)对外务必树立公司形象,维护公司利益,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商务洽谈,并
完善公司与各客户间的销售合同,销售合同务必经公司领导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3)对于本公司的销售计划、策略、客户关系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如
有发生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生,直接辞退。
(4)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获得销售业务,严禁哄抬物价、扰乱市场,严禁以任何形
式毁坏公司形象,如发现以上状况属实,一律辞退。
(5)货款处理:
①收到货款应当日交到公司财务。
②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公司货款,如有直接辞退并交出所挪用货款。
(6)务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产品特性及生产状况,并随时与财务部门核对各客户
的应收款,持续账面正确、清晰,便于及时催收尾款。
(7)定期拜访客户,了解客户新的动态及发展方向,并建立往来客户良好的人际
关系。收集市场需求量的变化、同行业价格变化的资料,客户对我公司的评价,包括产品质量、服务等的资料。用心发展新客户。
(8)及时了解客户项目的进度,每日生产、销售量及时上报至统计人员。
(9)执行公司所交付的相关事宜。
四、统计人员职责:
(1)及时、准确的统计过磅员上报的每日过磅单据。
(2)设立单独的合同台账,包括:1.合同名称2.沥青混合料型号、单价3.付款方式4.合同签订人信息。
(3)对每个合同所用沥青混合料型号、数量、做好台账。
(4)针对每个合同的付款方式和工程进度,及时通知该合同的负责人进行账款的催要。
(5)次月5日前上交单月工地各统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