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可分为岗位性制度和法规性制度两种类型。岗位性制度适用于某一岗位上的长期性工作,所以有时制度也叫“岗位责任制”。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餐饮员工的规章制度,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扣分制度:
1、上班时,仪容仪表不符合要求。1元
2、开单不规范(台号、特殊要求、不分菜单、价格),造成损失按售价7折赔偿。
3、由于点单时没有复述单子,或没提醒客人点了同类菜品造成客人退单,点单员按售价7折赔偿。
4、偷吃客人遗留食品或本店食品。5元
5、由于工作疏忽造成客人跑单,由当班服务员按售价7折赔偿。
5、迟到、早退、请假、旷工扣除全勤。
a:迟到10~20分钟5元/次,迟到20~30分钟10元/次,迟到30分钟以上做旷工处理。
b:请事假按1:1、5倍工资扣除,病假按1:1倍工资扣除。
c:旷工按1:3倍工资扣除。当月旷工3天做开除处理。
6、站姿要正确,不可倚靠吧台,不得打闹,争吵,大声喧哗,唱歌。1元
7、上班时间手机调成振动,不得玩手机,在指定地点接听手机,接听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5元
8、上台、撤台未使用托盘者。2元
9、大扫除、集体活动时请假。20元/次
10、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2元
11、发表虚假或诽谤性言论,从而影响同事的声誉者。5元
12、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1元
13、损坏公物,主动上报,照价赔偿,若私自隐瞒不报者按成本10倍赔偿。
14、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做不雅动作,聚堆聊天。2元
15、做到客走关空调、电视机、电脑。2元
16、上下班不能擅用店内设施及物品(杯子1元、书报2元、电脑10元)。
17、员工用餐时不可倒饭,禁止浪费。1元
18、送食品时出现差错。造成的损失由上台人员按售价7折赔偿。
19、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级有错也要先服从后投诉,不得顶撞,争吵。5元
20、工作期间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身的形象,不要发脾气。2元
21、上下班不得进入吧台,不得围在吧台看吧台制作。2元
22、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摆台,摆有脏或缺口的餐具。2元
二、奖励制度:
1、工作积极,乐于帮助。2元
2、努力工作为本店的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20元
3、发现菜品或吧台产品中有异物。2元
4、拾金不昧者。2~10元
5、工作出色经常得到客人、同事、上司表扬者。5元
6、顾客故意刁难,受到委屈。10~20元
7、有提高服务质量的建议,并有显著成效。5~10元
8、卫生。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
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为营造良好的员工就餐环境,规范员工餐厅就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员工餐厅实行就餐刷卡制度,刷卡后方可就餐,餐厅不得收取现金;
二、就餐时间:按公示时间就餐;
三、员工就餐管理制度:
1、员工凭餐卡到餐厅就餐,新员工凭人力资源部通知单办理餐卡,收取押金20元。员工餐卡丢失后应及时到行政部挂失并办理新卡,补办新卡收取10元补卡费。
2、员工不得将餐卡借给外单位人员使用,发现一次,处罚50元。
3、员工进入餐厅后,必须遵守就餐秩序,按排队顺序刷卡就餐,不得拥挤、严禁打闹和大声喧哗。
4、就餐员工不得将餐具、食品外带,如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经行政部领导同意后方可带餐。
5、员工应注意按本人饭量取拿食物,不得浪费。发现浪费现象每人次给予50元处罚。
6、员工就餐时,要注意保持餐厅内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杂物、严禁在餐厅内吸烟、做到文明就餐。
7、员工应爱护餐厅内公共物品,不得损坏餐桌、餐椅和餐具,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8、除经公司领导特别许可外,员工一律不得在餐厅内饮酒。
9、为保障食品安全,除餐厅工作人员外,所有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厨房操作间。
10、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形象。
三、工作中不准嬉笑打闹,不准聊天、干私活、吃零食、看电视、打手机。
四、不准与顾客发生纠纷。
五、工作中做到“三轻”(动作轻、说话轻、走路轻)、“四勤”(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六、工作中按规定用餐,不准吃、拿出售的成品。
七、休事假或公休要提前请假,按服务区《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执行。
八、爱护设施、设备,人为损坏,照价赔偿。
九、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一、餐具经消毒后必须存放在保洁柜内。
二、员工不准私自使用餐厅各种餐具。
三、保洁柜内不得存放个人餐具和物品。
四、餐具要干净、卫生,无手印、水迹、菜渍、灰尘。
五、经常检查餐具的完好状况,对残损餐具要及时更换。
一、服务人员必须有本人健康证明,持证上岗。
二、按规定着装,工作服必须干净,无污渍。
三、工作时不许戴首饰和各种饰品。
四、工作前按要求洗手,始终保持手部清洁。
五、不准在食品区或客人面前打喷嚏、抠鼻子等。
六、上班前不准吃异味食品,不准喝含酒精饮料。
一、餐厅的设施、设备按规定要求定期进行保养。
二、保温台每班要及时加水,避免干烧情况发生。
三、定时清洗空调虑网。
四、调整保温台温度要轻扭开关,避免用力太猛,造成损坏。
五、保温台换水要先关电源,后放水,再清除污垢。
六、对设施、设备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餐厅主管。
一、检查工具、用具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二、按岗位要求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三、爱护公物,不吃、拿后厨食物及原料。
四、值班期间保管好后厨物品,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后厨。
五、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后厨的设施、设备食品原料的安全。
六、遵守工作纪律,有事提前一天请假。
七、落实例会制度,对工作进行讲评。
1.1为维护小师兄的企业形象,使分店工作服的发放、领用、使用工作规范化,特制订本规定。
1.2分店各岗位员工必须着工作服上岗工作。
1.3员工服装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储存和发放。
1.4本规定适用于分店全体员工。
2.1工作服统一由小师兄总部根据小师兄VI方案和单店的文化特点进行设计或聘请专业服装设计公司进行设计。
2.2设计方案由分店董事会和小师兄总部运营中心共同审议通过后,由总部物流中心交供应商统一制作。
2.3分店开业时,服装订购的数量应为实际编制人数的120%。
2.4分店服装的补充订购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分店总经理批准后上报总部物流中心订购,一次性补充不得少于单类10件套(例如:订购女服务员服装10套)。10件套以下急需的由分店在当地按照原设计方案自行定制。
3.1管理岗工作人员所发放的夏装一套、西装一套,1年发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者,按下列规定执行:
3.1.1穿用不满一年者,按50%交服装成本费。
3.1.2满一年者,免交成本费。
3.1.3管理岗位任职人员到岗,已经自有与公司规定款式、颜色一致的服装时,可以免发服装。公司补贴服装费150元,不另行定做,原服装视为工装,并纳入工装管理。自主放弃补贴服装费的,其服装可不纳入工装管理,但上班时必须着装。
3.2服务员、传菜员、收银员的工作装夏、冬各二套,每2年发放一次。
3.3厨房工作人员工作服每1年发放一次。
3.4维修岗维修人员及勤杂工的工作服,每2年发放一次。
3.5除管理人员外,所有人员均许交纳服装工本费,因调离公司或调出本岗位,一律交回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退还服装工本费。
4.1员工入职三天获准进入正式适用期后必须领用工作服。
4.2工作服领用须由领用人填写领用申请单,由所在部门经理签字,经由人事管理员审核同意后,由仓库保管员发放并登记。
4.3员工服装必须善意使用,不得故意损坏。
4.4员工工作期间必须按当日规定着装,不得冬夏混穿。
4.5服务人员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4.6员工工作服由分店统一清洗,每三天换洗一次,必须保持整齐清洁。
4.7工作服丢失者,必须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报失手续并以成本价重新购买。
4.8因岗位调换者,其工作服作相应调整,综合管理部收回原有岗位工作服,按调整后岗位另发工作服。
4.9因身材原因,没有合适工服的,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订做,订做期间,员工可以不着装参加工作,但起着装要符合员工规范要求。
5.1员工不按规定着装上班的,其上级有权要求其立即纠正,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如确实不能按规定着装的,按迟到处理;态度恶劣,拒不服从者按矿工处理。
5.2员工上班着装不得有污渍,工作期间不慎染渍的,要及时处理,处理所需工时不得超过10分钟,超过按迟到处理;不按规定交清洁造成污渍没有得到及时处理的,其直接上级可以勒令其停止工作,直到纠正为止,所需工时按旷工处理。
5.3故意损害工装造成不能继续使用的.,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并处50-100元罚款,在工资中扣除。
5.4员工离职交还的工服存在损害,但能正常使用的,扣除工本费的50%作为补偿。
5.5员工离职不能按规定交还工服的,服装工本费不予退还
6.1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制订,总经理审核,报分店董事会和小师兄总部运营中心批准,修改时亦同。
6.2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6.3本规定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定自行终止。
6.4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