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一般指正在学校、学堂或其他学习地方受教育的人,根据学习的不同阶段,可以把学生分为不同类型,以下是小编准备的学生请假考勤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未进入教室实验室的,作迟到处理。下课铃响前,离开教室或实验室的作早退处理。课外活动课下课前离开学校的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须有有关证明,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当面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4、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由家长写出休学申请并持医院证明到班主任处登记,然后到教导处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半年或一年,休学期满须到教导处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痊俞不宜复学者,可保留学籍继续休学一年。
5、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者,须向班主任和体育老师讲清原因,免上体育课,否则按旷课处理。
6、请假在两日内(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至五日由年级组长审批;请假在五日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请假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批准。
7、凡需假的学生,必须认真填表写请假条。
8、各班设立考勤点名册,按学校规定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9、各班考勤情况按学校规定,及时做好汇总、公布、小结等工作。对全勤的学生和认真考勤的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学生每学期出勤情况应记入学生成绩报告表和有关档案。
10、迟到、早退、电讯稿果较多的班主不能评为先进。严重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要受学校纪律处分
一、考勤范围:
包括课程表安排的课时以及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等。
二、考勤标准:
1、请假未获准和超过假期而缺勤者(包括因放假未能按学校规定时间返校者)为旷课;
2、老师点名或开始讲课后进入课室者为迟到。
3、上课时未经任课老师允许而先行离开课室者为早退。
4、检查人员检查时学生不在现场可确定为旷课。
三、请假审批:
请假需书面手续,学生先到校办公室领取假条,分别找班主任、教务主任、校领导签字并交负责生活的老师,请假期满后应及时找生活老师销假,假条归入学籍档案。
四、考勤程序及奖惩办法:
1、全月出满勤,给予表扬并奖励学分,迟到、早退、旷课予以扣分。
2、上课时考勤由任课老师负责填写。
3、早操、课间操,早、晚自习由班主任负责填写。
4、每周六报校办公室统计备案。每月底连同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向家长通报。
5、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一次者予以警告,二次者向家长通报或请家长来校,三次者劝其退学。
优良的学风是大学精神的体现,是学校教育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院学生晚自习管理制度,促进我愿学风建设,加强学风管理,认真落实学校办学思路,努力创造优良的学习环境,理工学院特制定学生晚自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对象及晚自习时间
考勤对象:全体__级学生。
自习时间:每周日至周五晚夏季19:30至21:30,冬季19:00至21:00。
二、考勤管理办法
1、学习部每周对各班晚自习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周一要将上一周《理工学院晚自习考勤登记表》上报并定期公布考勤结果;
2、学习部工作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负责人应如实填写自习检查表,并及时出示请假者假条或说明理由,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
3、如果本班同学因事不能上自习,应提前提前与班主任请假,在学习部检查时由班级负责人出事假条;
4、自习考勤表格每班一份,检查后保存不得更改。如有异议,可以要求核对检查表格。
三、晚自习纪律要求
1、学生必须按照分配自习室准时参加晚自习,保证学习质量,严肃学习纪律,未经许可不得缺席。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报班主任批准并将有效请假条交给班级负责人以备检查,其他一切口头、电话、短信等形式的请假手续,学生会检查人员不予认可;
2、晚自习期间手机一律为静音、震动或关机模式,不准在教室接、打手机。严禁吸烟、吃零食、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各班班委负责好本班自习纪律;
3、无特殊情况不允许学生迟到、早退等不良现象,各班负责人要认真登记并约束本班自习人员。
四、奖惩办法
1、凡自习无故缺勤者,旷自习扣除活动分1分,迟到(早退)扣0.5分;
2、凡是无故违纪者都将处以通报处理;
3、晚自习纪律较差、缺勤人数较多的班级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于表现优秀班级在评选“理工学院优秀班级体”时优先考虑。
一、保持教室清洁。每天清扫1-2次,清洁工具使用后,应整齐地放置在工具箱里。
二、保持教室整齐。各类设施要按规范要求放好;通知、功课表等应按要求贴好;桌子要调在同一高度,安装牢固,排列整齐,非经有关部门或班主任同意,不得搬出教室,不得作其它用途;窗帘要按规定拉好扎好。
三、值日下课后应立即把黑板、讲台擦干净,不要等到打预备铃时才擦黑板;值日生应经常做好教室内外及走廊的保洁工作,做到无纸屑、无灰尘、无杂物。
四、讲台上面、里面要保持清洁,不能放置与教学无关的杂物。
五、保护室内外一切公物设施,损坏要及时报告,并负责赔偿。
六、教室内电教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学生不得随便使用或移动。
七、节约用电。不需要使用电灯或风扇时应立即关掉开关;不在教室上课时,值日生或最后离开的人要关好电器开关、关好门窗。
八、本《制度》实施情况,作为班风评比和对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参考。
1、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学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规定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上课者作旷课处理。
2、上课铃响后,即进入教室,否则作迟到处理,下课铃未响离开教室作早退处理,下课铃响前5分钟离开教室者作旷课处理。
3、学生请病假,须有医生或家长证明,在离校前来不及请假者,返校后应立即持证明办理补假手续。学生请事假应在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来校请班主任办理。
4、因病或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者,须持医院证明到学校医务室办理免上体育课证明,否则按旷课论处。
5、请假在三日内(含三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处批准,请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予办理。
6、各班设立考勤簿,选派认真负责的同学担任考勤员,严格考勤,及时填写。
7、各班每周小结一次考勤情况,每月向政教处报告一次,期末总结评比,对全勤的同学和作负责的考勤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学生的出勤情况要记入学生手册,并纳入操行评定内容。
8、迟到、早退较多的班不能评为“文明班级”和“优秀班集体”,严重旷课的学生应按违纪学生处分条例进行纪律处分。学生请假考勤制度
学生请假考勤制度严格按照学校暂行作息时间执行,凡上课铃声响完进入教室的学生为迟到,下课铃声响完之前离开教室为早退,完全没有到教室上课为旷课。学生考勤实施细则:
一、各班出勤总分为10分,全部没有迟到、早退或旷课现象得10分,若该班迟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旷课一人扣2分。
二、不论迟到、早退、旷课一律按纪检人员检查时为准。
三、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离校,否则,按自动旷课论。学生每学期累计旷课72学时,学校以学生自动退学论。
四、学生请假在纪检人员检查时,必须出示假条,两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经班主任同意,由校长批准方可有效。五、班级应建立相应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长负责掌握考勤。
六、纪检人员由值周教师、值周学生干部、值周学生担任,并由值周教师填写学生出勤公布栏。
七、值周领导和团队负责人无定期抽查。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纪律的'管理,保证上课出勤人数和质量,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对我院全体学生适用,凡是我院学生必须遵守。
第二条上课不得旷课,早退者按旷课处理,请假者必须持有辅导员班主任签名的假条。请假一天持辅导员班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所批假条,请假三天以上者持学院分管负责人所批假条,病假者还要有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第三条查课,学生会学习部每周上课将普查两次(不定期进行抽查),节假日前后对各班上课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一经查出问题立即通报。查课时清点各班人数,点名时,各班班长配合工作,点到者答到并举手示意,未答到并示意者视为旷课,名字只点一遍。
第四条进行例行检查时,若教室内人数少于半数或教室无人,则给予该班通报批评,并取消该班本学期内一切评优资格。
第五条各班考勤由班长与学习委员共同负责,如若出现旷课情况,一经查出,不如实上报,学生干部负相应责任。
第六条凡违反以上制度者,在对个人考核时按相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
1.凡旷课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上交辅导员办公室处理,并给予相应扣分。
2.凡学生干部违反以上制度,给予严肃处理。
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
一、学生必须按时报到并注册,自开学第一天起到放假之日止(法定假日除外)为考勤时间。
二、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学院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学生上课、自习、实习以及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及其他重要的集体活动实行考勤,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未经请假,或经请假未得批准以及超假者,均以旷课论处。
四、学生因病请假必须附学院医务室或校外医疗单位的证明。请事假须附有关材料,班主任辅导员应从严掌握,特别是对节假日前后请假者要严格控制。
五、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为旷课一学时。病事假无正当手续为旷课。根据《东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对旷课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学生上课、自习、实习、开会、参加活动等由指定班干部负责检查人数,学生工作办公室实行不定期抽查。授课教师必须认真履行考勤职责,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值班老师必须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七、学生请假手续
(一)请假的原则
1.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和教育活动,凡不能参加者必须填写请假条,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有效。
2.请病假者必须持医疗单位(学校医务室或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所批假条。
3.凡因事因病请假离开学校1天以上,3天以内的而且离开学校的,必须填写建筑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生离校请销假申请表,并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签字许可后方可离校;离校时间达到3天以上的需有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
4.原则上不允许学生事后补假。
(二)请假的审批权限
1.1天之内(含一天),由辅导员班主任批准;
2.1天以上至3天之内(含三天),由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
3.3天以上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三)请假程序
学生请病假需出具医疗单位证明;事假并且离开学校的需填写申请表,待签字批准后方可离校。
(四)销假
学生按期返校后,要到准假人员处进行销假并到辅导员班主任处报到。凡不销假者,按超假处理。
(五)对擅自超假的学生处理
超假一律按旷课处理,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一、为维持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强学生纪律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二、课堂考勤采取班级日查,学院抽查,每月汇总的总体管理方式。
三、每月初,由院学生会学习部下发课堂考勤表,同时收集上月考勤结果。
四、班长应以课堂出勤情况为依据,认真、负责、准确地对本班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勤。
五、每学期初,各班学习委员应主动将记分册送交任课老师,任课老师应对学生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定期组织主要干部对各班课堂出勤进行抽查。
七、如遇有事,有病,不能上课者,请假后方可离开。
八、一节课可直接向任课老师请假,一节课以上,两天以内,应向班主任请假,准假后应及时通知班长并将假条交任课老师处。
九、学生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一周以内,应说明情况,班主任签字同意后,送分团委书记处审批后,交任课老师处
十、学生请假七天以上(含七天),应由班主任签字证明情况属实后,交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审批后,交任课老师处并送教务处备案。
十一、学生每学期旷课1/3以上者,取消本课程考试资格。
十二、每月学习部考勤汇总后,在团学周报上公布。旷课人员全院通报批评。
十三、课堂考勤由学生会学习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